国际贸易实务
第十五章 出口合同的支付条款
贺书锋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货款结算方式
• 汇付
• 托收
• 信用证
3
第二节 汇付(remittance )
• 汇付又称汇款:汇款人向汇出行申请汇款,汇出
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将款项委托书寄交汇入行
或以密押电报通知汇入行,授权汇入行按额付款
给收款人。
• 根据汇款方式,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
4
汇付方式当事人
汇付方式涉及四个基本当事人:
汇款人(remitter):即付款人,通常是进口人,
买卖合同的买方。
汇出行(remitting
bank):通常是进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汇入行(receiving
bank):通常是汇出行的代理行,出口人所在地
的银行。
收款人(payer):通常是出口人,买卖合同的卖
方。
5
多选题
• 汇付方式所涉及的当事人有( )
• A.进口商 B.出口商 C.汇出行 D.汇入行
6
汇付的类型
• 1、信汇(Mail transfer, M/T)
• 信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
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
汇款方式。信汇方式的优点是费用较为低廉,但
收款人收到汇款的时间较迟。
• 2、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
• 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
电传或SWIFT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
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
方式。
7
汇付的类型
• 3、票汇(Demand Draft, D/D)
• 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
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Ba
nker’s Demand
Draft),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
式。
• 票汇与信汇、电汇不同之处在于:
票汇的汇入行无须通知收款人取款,而由收款人向
汇入行取款;
汇票背书后可以转让,而信汇委托书则不能转让流
通。
8
汇入行 汇出行
汇款人 收款人
电/信汇业务程序图
买卖合同规定以电/信汇付款
1
1
电 电
/ /
信 信
汇
申
请
汇
申
请
书
、
交
款
、
付
费
书
、
交
款
、
付
费
4
4
收 收
据 据
5
5
付 付
款 款
*
*
3 3
汇 汇
款 款
通 通
知 知
2 2 电电//信汇委托通知信汇委托通知 * *
6 6 收回垫款或付讫借记通知收回垫款或付讫借记通知
(Telegraphic Transfer,
T/T)
(Mail Transfer, M/TMail Transfer, M/T))
9
收款人
(卖方)
汇入行
(付款人)
票汇业务程序图
买卖合同规定以票汇付款
1 1
票
汇
申
请
书
,
票
汇
申
请
书
,
交
款
、
付
费
交
款
、
付
费
2
2
银
行
即
期
汇
票
银
行
即
期
汇
票
3 3 寄汇票通知书(票根)寄汇票通知书(票根)
7 7 收回垫款或付讫借记通知收回垫款或付讫借记通知
4 .4 .寄交银行即期汇票寄交银行即期汇票
5
5
背
书
后
交
汇
票
背
书
后
交
汇
票
6 6
付
款
付
款
汇出行
(出票人)
付款人
(买方)
10
汇付特点
• 1.风险大。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
来说,能否按时收汇或能否按时收货,完全取决于对方
的信用,如果对方信用不好,则可能钱货两空。
• 2.资金负担不平衡。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预付货款的
买方来说,资金负担较重,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的资金
,几乎全部由他们来提供。
• 3.手续简便,费用少。汇付的手续比较简单,银行的手
续费用也较少。所以在国际贸易的预付货款及货款尾款
结清上使用较多。
11
汇付的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汇付通常用于:
• 商业信用极可靠客户的赊销交易(O/A)
• 定金、货款尾数、佣金和费用等支付
• 大宗货物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
12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汇付条款
• 1.买方应不迟于10月15日将100%的货款经由票
汇预付给卖方。
• The Buyers shall pay 100% of the sales
proceeds in advance by Demand Draft to the
Sellers not later than Oct. 15.
• 2.买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全部货款以电汇
(信汇/票汇)方式预付给卖方。
• The Buyers shall pay 100% of the sales
proceeds in advance by T/T (M/T or
D/D)to the Sellers before ×××.
13
判断题
• 在票汇情况下,买方购买银行汇票径寄卖方,因
采用的是银行汇票,故这种付款方式属银行信用。
• 按资金的流向和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看,汇付的
方式采用的是逆汇法。
14
第三节 托收(collection)
• 托收是出口人(债权人)先行发货,开立以买方
为付款人的汇票或随附主要有关单据(如提单、
保险单、发票等),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
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债务人)收取货
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15
托收当事人
• 委托人(principal):即出票人,通常是买卖
合同的卖方。
• 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委托人的代理人,通常是出口地银行。
• 代收行(collection
bank):即托收行的代理人,通常是进口地银行。
• 付款人(drawee,
payer):即受票人,通常是买卖合同的买方。
•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向付款人提示汇票/或单据的银行。(
代收行)
16
多选题
• 托收方式所涉及的当事人有( )
• A.出口人(委托人)
• B.进口人(付款人)
• C.委托行
• D.代收行
17
托收的种类
• 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 (一)光票托收
•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
• 光票托收是出口商只开汇票,不随附货运单据的
托收。
18
(二)跟单托收
• 出口商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起交给银行委托代
收货款的方式。它属于商业信用。
• 根据交单的条件不同:
• 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 /P)
即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
• 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
19
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
• 出口人发货后,取得装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
收,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货款后,才能把
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如果进口商拒付,就不能
从代收行取得货运单据,也就无法取得货物单证
下的货物。
• 依据提示汇票后进口商付款时间的不同:
即期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及单据
后,进口商审核单据无误需立即付款赎单的方式。
远期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汇票,进口
商先行承兑汇票,再于汇票到期日付款赎单。
付款人
(进口人)
委托人
(出口人)
代收行
合同规定付款交单方式
.寄交托收指示书、寄交托收指示书、
汇票货运单据汇票货运单据
1
1
装
货
,
填
写
托
收
装
货
,
填
写
托
收
委
托
书
,
开
立
汇
票
,
委
托
书
,
开
立
汇
票
,
跟
单
交
付
跟
单
交
付
托收行
3
3
按
委
托
书
指
示
向
买
按
委
托
书
指
示
向
买
方
提
示
汇
票
和
单
据
方
提
示
汇
票
和
单
据
4
4
审
单
无
误
后
付
款
审
单
无
误
后
付
款
5
5
付
款
后
代
收
行
交
单
付
款
后
代
收
行
交
单
.办理转帐并通知款已收妥办理转帐并通知款已收妥
7
7
交
款
交
款
付款交单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D/P)
即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
((D/P at sightD/P at sight))
付款人
(进口人)
委托人
(出口人)
代收行
合同规定付款交单方式
.寄交托收指示书、寄交托收指示书、
汇票货运单据汇票货运单据
1
1
装
货
,
填
写
托
收
装
货
,
填
写
托
收
委
托
书
,
开
立
汇
票
,
委
托
书
,
开
立
汇
票
,
跟
单
交
付
跟
单
交
付
托收行
3
3
按
委
托
书
指
示
向
买
按
委
托
书
指
示
向
买
方
提
示
汇
票
和
单
据
方
提
示
汇
票
和
单
据
4
4
审
单
无
误
后
承
兑
,
审
单
无
误
后
承
兑
,
代
收
行
收
回
汇
票
和
单
代
收
行
收
回
汇
票
和
单
据 据5
5
到
期
付
款
后
代
收
行
交
到
期
付
款
后
代
收
行
交
单 单
.办理转帐并通知款已收妥办理转帐并通知款已收妥
7
7
交
款
交
款
付款交单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D/P)
远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
((D/P after sightD/P after sight))
22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
• 如果付款日期晚于到货日期,进口人为了抓住有
利时机转售货物,可以采取两种做法:
• 一是在付款到期日之前付款赎单,扣除提前付款
日至原付款到期日之间的利息,作为进口人享受
的一种提前付款的现金折扣。
• 另一种做法是代收行对于资信较好的进口人,允
许其凭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借取货运单据,先行提货,于汇票到
期时再付清货款。
22
23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
• 所谓信托收据,就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一种书面
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委托人
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或出售,并承
认货物所有权仍属银行,货物售出后所得的货款
,应于汇票到期时交银行。
• 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而与
出口人无关,如果到期收不回货款,则代收行应
承担责任。
24
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
T/R)
• 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方式
,也就是出口人主动授权银行凭信托收据借单给
进口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凭信托收据先行借单
提货,日后如进口人到期拒付的风险,应由出口
人自己承担。
25
单选题
• 买卖双方以D/P T/R条件成交,、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凭T/R向代收行借单提货,事后收不回货款
( )
• A.代收行应负责向卖方偿付
• B.由卖方自行负担货款损失
• C.由卖方与代收行协商共同负担损失
• D.由托收行责成代收行付款
26
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
• 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在汇票上
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
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
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
口人,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
• 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其收款
的保障只能取决于进口人的信用。
26
付款人
(进口人)
委托人
(出口人)
代收行
合同规定承兑交单方式
.寄交托收指示书、寄交托收指示书、
汇票、货运单据汇票、货运单据
1
1
装
货
,
填
写
托
装
货
,
填
写
托
收
委
托
书
,
开
立
汇
收
委
托
书
,
开
立
汇
票
,
跟
单
交
付
票
,
跟
单
交
付
托收行
3 3
按
委
托
书
指
示
向
买
方
按
委
托
书
指
示
向
买
方
提
示
汇
票
和
单
据
,
进
口
提
示
汇
票
和
单
据
,
进
口
人
承
兑
汇
票
,
银
行
交
单
人
承
兑
汇
票
,
银
行
交
单
4
4
到
期
日
付
款
到
期
日
付
款
.办理转帐并通知款已收妥办理转帐并通知款已收妥
66
。
交
款
。
交
款
承兑交单
(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
D/A)
28
远期D/P与D/A的比较
• 共同点:
两者都为托收,都属商业信用。
• 不同点:
两者最后都有遭进口人拒付的风险,
但前者如遭拒付,货权单据尚在出口人控制之下;
而后者,因货权单据已被进口人取走,
如遭拒付,则使出口人钱货两空。由此可见,后者
较前者风险更大。
远期D/P*T/R与D/A类似。不同在于D/A承兑后,提单
所有权转移,
远期D/P加T/R所有权仍未转移,而且T/R如为银行自
作主张,不能收款的后果由银行负责,如果为卖方
的指令,后果由卖方负责。
28
29
[案例]
日 期 提示日期 承兑日期 付款日期 放单日期
D/P at sight 5月15日 不需承兑 5月16日
5月16日
(付款后放
单)
D/P at 30
days
5月15日 5月16日 6月15日
6月15日
(付款后放
单)
D/A at 30
days
5月15日 5月16日 6月15日
5月16日
(承兑后放
单)
30
单选题
• 合同中规定采用D/P 30天,如果托收日为8月1日,寄单邮程为7天,则此业务的提示日、承兑日、付款日分别为
( )
• 月8日/8月8日/9月7日
• 月1日/9月6日/8月1日
• 月6日/8月1日/8月1日
• 月1日/9月6日/9月6日
31
多选题
• 跟单托收的方式有( )
• A.付款交单
• B.承兑交单
• C.付款交单凭借托收据借单
• D.光票托收
32
托收统一规则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由国际商会制订,现行版本“URC522”于1996年1
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文共26条,分为总则、托
收形式和结构、提示方式、义务和责任、付款、
利息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其他规定共7个部分。
“URC”是仅次于“INCORTERMS”和“UCP”的第三
大国际惯例。
33
托收当事人法律关系
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
代理关系,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应受代理法一般原
则的支配,特别是本人(委托人)应补偿代理人
的开支,向其支付报酬;代理人应尽职尽责地完
成代理事务,并不得越权。
34
托收的性质
托收是基于商业信用,托收行和代收行的
责任仅限于及时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并在
遭拒付时及时把详细情况通知委托人,他
们对汇票的付款人(受票人)拒绝付款或
拒绝承兑不承担任何责任。
托收的利弊分析
对买方有利:
免去开信用证的手续
,不必预付银行押金
,减少费用支出;
若采用远期付款交单
和承兑交单,还可以
享受借单提货和承兑
交单提货的融资便利。
对卖方不利:
先发货后付款,收汇
风险大(D/A大于D/P
);
货物被拒收的被动;
支付托收费用;
无单放货风险(特别
是FOB条件下)。
36
托收条款
• 1.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 “买方凭卖方开具的即期跟单汇票,于第一次见
票时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单。”
•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the buyers shall
pay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sight.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37
托收条款
• 2.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
票,于第一次提示时即予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
日即予付款,付款后交单。”
•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 days 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38
托收条款
• 3.承兑交单(D/A)
•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
票,于第一次提示时即予以承兑,并应于汇票到
期日即予付款,承兑后交单。”
•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 days 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acceptance.
39
单选题
• 在托收方式下,卖方委托银行收取货款,使用的
汇票是( )
• A.商业汇票,属于商业信用
• B.银行汇票,属于银行信用
• C.商业汇票,属于银行信用
• D.银行汇票,属于商业信用
40
单选题
• 在托收方式下,对出口商来说,下面哪一种选择
风险最小( )
• 90天
• 60天
• 30天
• 30天
41
单选题
• 使用托收方式时,托收行和代收行在收回货款方
面( )
• A.没有责任 B.承担部分责任
• C.有责任 D.视合约而定
42
第四节 信用证
• 一、信用证的含义及性质
•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
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
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
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
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43
二、信用证的特点
• 1.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
任。
• L/C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
件,只要出口商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符合
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付款,而不论
进口商拒付还是倒闭。因此,开证行的付款承诺
是一项独立的责任。在这里银行代进口商开证,
提供的是信用而不仅是服务。
44
[案例]
• 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L/C,出口公司
按L/C规定将货物装出,但在尚未将单据送交当
地银行议付之前,突然接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
申请人已经倒闭,因此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问:出口公司如何处理?
• [分析指导]
本案中,虽然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但由于开证
行已开来信用证,且出口公司已经将货物装出,
只要出口公司按照信用证规定提交相关单据,开
证行就必须履行信用证付款义务。故出口公司应
缮制全套合格的单据并在信用证规定日期前交单
要求议付。
45
• 2.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
• 信用证的开立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信用证一
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
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买卖合同是进出口商
之间的契约,信用证是开证行与出口商之间的契
约。开证行及其他信用证当事人只能根据信用证
办事,不受贸易合同的约束。
• 《UCP600》规定,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
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开证银行和
参加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
事。
46
[案例]
• 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
,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L/C。第一批货
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
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
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
,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
第二份L/C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
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
[分析指导]
由于信用证是一种独立于合同之外的自给自足的文
件,银行付款时只审查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的
内容,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即履行付款,本案中,
我方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不在信用证规定范
畴之列,开证行有权拒绝。
47
• 3.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的买卖。
在信用证条件下,结汇单据实行严格符合的原则,不仅
要做到“单证一致” ,还要做到“单单一致” 。
《UCP600》规定,信用证银行虽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
一切单据,但这种审核,只是用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
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
款的单据付款,而不管单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论货
物品质好坏,数量是否短缺,都不在银行审核的范围。
48
[案例]
•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L/C向某外
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L/C经
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L/C规定的装运期
内将货物装上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
了货运保险,但装船完毕后不久,海轮起火爆炸
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
拒绝付款。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根据《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UCP600》分别说
明理由。
49
• [分析指导]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贸易
术语的有关规定,当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风险
实现转移,本案中我方已将该批货物装上轮船,
并办理了货运保险,则我方将不再承担由于海轮
起火爆炸沉没导致的货物灭失的损失,可协助买
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 根据《UCP600》的有关规定,信用证是纯单据买
卖,银行只审查单证,不理货物的存续情况,本
案中,该批货物虽然灭失,但我方已将货物装船
,并办理了保险,取得了所需单据,可将一整套
单据提交议付行,要求议付行议付。银行审核单
据无误后,应及时履行付款承诺。
50
三、信用证涉及的当事人
•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指向银行申请开
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一般是进口人或实际买主,他要在规定的时
间内申请开证,交开证押金并及时付款赎单。
• 2.开证银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开证银行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和
指示(或根据其自身需要),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它承担第一性付款的责任。开证行一般是进口
人所在地银行。
51
• 3.通知银行(Notifying
Bank)。通知银行是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
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受益人的银行,通知银行一
般由位于出口人所在地的、与开证行有往来关系
的银行担任,卖方通常指定自己的开户行作为通
知行。
• 它只鉴别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如果无法鉴别又想通知受益人,则应告诉受益
人它不能鉴别该证表面的真实性。
• 4.受益人(Beneficiary)。受益人是指信用证
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一般是出口人或
实际供货人。
52
•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押汇银行或贴现银行。议付银行是指根
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
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的银行。议付
银行可以是指定的银行,也可以是非指定的银行
,由信用证条款来规定。议付行议付后向开证行
索汇时,如果遭到拒付,它有权向受益人追索垫
款。
• 6.付款行(Paying
Bank)。一般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它指定的另一
家银行,
这要根据信用证条款的规定来决定。付款行代开
证行审核单据、支付货款,付款行一旦付款后无
权向受益人追索。
53
• 7.保兑行(Confirming
Bank)。根据开证银行的请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
兑的银行。保兑银行具有与开证银行相同的责任
和地位。通常由通知行兼任,也可由其他银行加
具保兑。比如智利,巴西,印尼等国所开出的信
用证。
• 8.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偿付行是开证行为了议付行索汇方便而
指定的偿付机构。偿付行是开证行的出纳机构而
非付款行。一般在信用证上所使用的货币是进口
国货币以外的第三国货币时发挥作用。
• 偿付行不审查单据。若开证行见单后发现单证不
符,只能向议付行追索而不能向偿付行追索。
开证人开证人
(进口人)(进口人)
受益人受益人
(出口人)(出口人)
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收付程序图
4 4
通
知
并
转
交
信
用
证
通
知
并
转
交
信
用
证
, ,
要
求
审
证
。
要
求
审
证
。
.订立信用证支付条件的合同,订立信用证支付条件的合同,
付款行付款行 开证行开证行 通知行通知行 议付行议付行
2
2
申
请
开
证
,
交
押
金
申
请
开
证
,
交
押
金
.开立开立L/CL/C,(电开或信开),(电开或信开)
5. 5. 审证有误,要求修改信用证审证有误,要求修改信用证
66
提
交
修
改
申
请
书
提
交
修
改
申
请
书
.修改通知书修改通知书
8
8
确
认
改
证
后
发
货
,
确
认
改
证
后
发
货
,
缮
制
单
据
,
开
立
汇
票
,
缮
制
单
据
,
开
立
汇
票
,
办
理
议
付
,
银
行
背
批
办
理
议
付
,
银
行
背
批
.索偿(单据、汇票和索偿证明)与偿付(或拒付)索偿(单据、汇票和索偿证明)与偿付(或拒付)
1
0
1
0
提
示
,
付
款
赎
单
提
示
,
付
款
赎
单
偿付行偿付行
指示指示
有开证行存款帐户有开证行存款帐户
索偿索偿
55
五、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及开立的形式
• (一)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 1.关于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信用证的编号,
开证日期、到期日和到期地点、交单期限等。
• 2.信用证种类。分为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
兑、议付等。
• 3.信用证当事人。开证人、开证行、受益人、
通知行等。此外,有的信用证还有指定付款行、
偿付行、指定议付行等。
• 4.汇票条款。包括汇票的种类、出票人、受票
人、付款期限、出票条款及出票日期等。凡不需
汇票的信用证无此内容。
56
• 5.货物条款。包括货物的名称、货号、数量和
包装、价格等。
• 6.支付货币和信用证金额。包括币种和总额,
币别通常包括货币的缩写和大写,总额一般分别
用大写文字与阿拉伯数字书写。信用证金额是开
证行付款责任的最高限额,有的信用证还规定一
定比率的上下浮动幅度。
• 7.装运与保险条款。包括装运时间、装运港或
启运地、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
装运、可否转运以及如何分批装运、转运的规定
,以及CIF或CIP项下的保险要求,所需投保的金
额和险别等。
57
• 8.单据条款。通常要求提交商业发票(Commerc
ial Invoice);提单(Bill of
Lading);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装箱单(Packing
List);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等及其他单据。
• 9.特殊条款。视具体交易的情况各异,通常有
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索汇方法和寄单方法;
开证行付款保证;惯例适用条款;开证行签字等。
58
[特别提示]
• 1.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开证时间;若未规定,买
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开立L/C 。
• 2.信用证应明确规定装运期;若只有有效期而
无装运期,可理解为二者为同一天,即“双到期
”。此时,为了留出足够的时间议付单据,卖方
一定要早于信用证有效期10~15天装运。
• 3.信用证的交单期:银行拒绝接受迟于运输单
据21天提交的单据,但无论如何交单期不得晚于
L/C的有效期。
59
[案例]
• 我某公司与欧洲某客户达成一笔圣诞节应季礼品
的出口交易。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为2001年12月1
日前,但未对买方的开证时间予以规定。卖方于
2001年11月上旬开始向买方催开L/C,经多次催
证,买方于11月25日将L/C
开抵我方。我方于12月5日将货物装运完毕,当
我方向银行提交单据时遭到银行拒付。问:(1
)银行拒付有无道理?为什么?(2)此案例中
,我方有哪些失误?
60
• [分析指导]
虽然我方迟交单是由于买方晚开信用证造成的,
由于晚开信用证的装运期限仍与合同中的规定相
同,则我方于12月5日交单,不符合单证一致的
规定,银行完全有权拒付。因此,面对此种情况
,我方在审证时,应及时通知买方修改信用证的
装运期、交单期和有效期,同时在制定合同时一
定要对信用证的开证日期进行确认,避免等证、
催证。
61
[案例]
• 国外开来不可撤销L/C,证中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
001年12月31日,议付有效期为2002年1月15日。
我方按证中规定的装运期完成装运,并取得签发
日为12月10日的提单,当我方备齐议付单据于1
月4日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问:银行拒
付是否有道理?为什么?
• [分析指导]
根据信用证交单期的有关规定,信用证交单期应
不迟于装运期后的21天,我方于12月10日装运完
毕,取得提单,就应在12月31日前交单议付,本
案中,我方于1月4日交单议付,虽然未超过信用
证有效期,但已超过合理的交单日期。因此,银
行拒付合理。
62
(二)L/C的开立形式
• 1.信开本(To Open by Airmail)
• 信开本指开证行采用印就信函格式的信用证,开
证后以空邮寄送通知行。这种形式现在已经很少
使用。
63
• 2.电开本(To Open by Cable)
• 电开本指开证行使用电报、电传、传真、SWIFT
等各种电讯方法将信用证条款传达给通知行。电
开本可分为以下几种。
• (1)简电本(Brief Cable)
• 简电本指开证行指示通知行已经开证,将信用证
的主要内容预先通告通知行,详细条款将另航寄
通知行。简电本不是有效的信用证文件,不足以
作为交单议付的依据,受益人应俟收到有效的信
用证后再行装运。简电本有时注明“详情后告”
(full detail to follow)字样。
64
[案例]
• 某公司出口一批冷冻鱼,7月16日接到通知行转
来的一张信用证简电通知。简电通知中表明了L/
C号码、商品的品名、数量和价格等项目,并说
明“详情后告”。我公司收到简电通知后急于出
口,于7月20日按简电通知中规定的数量装运出
口。在货物装运后制作单据时,收到了通知行转
来的一张L/C证实书,证实书中规定的数量与简
电通知中的数量不符。问:我方应按信用证证实
书的规定还是按简电通知书的规定制作单据?它
们之间存在的差异应如何处理?
65
• [分析指导]
由于简电通知书仅可作为参考,有关信用证的相
关内容应以实际收到的L/C为准,因此,对于数
量差异应按L/C证实书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
我方应按照信用证证实书的内容制单,若我方已
发货,因及时通知买方修改信用证的数量条款。
66
• (2)全电本(Full Cable)
• 开证行以电讯方式开证,把信用证全部条款传达
给通知行。全电本信用证是一个内容完整的信用
证。
67
• (3)SWIFT信用证(全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信用
证)
• 全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设有自动化的国际金融电
讯网,该协定的成员银行可以通过该电讯网办理
信用证业务以及外汇买卖、证券交易、托收等。
• 利用SWIFT系统设计的特殊格式,通过SWIFT
系统传递信用证的信息,即通过SWIFT开立或通
知的信用证称为SWIFT 信用证。
• 采用SWIFT信用证具有标准化、固定化和统一格
式的特点,且传递速度快、成本低,现已得到广
泛使用。
68
六、信用证的种类
• (一)按信用证是否随附要求货运单据
• 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跟单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凭跟单汇票及/或
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单据必须包括代表货物
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包括海运提单和仓单、
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等。
• 2.光票信用证(Clean
L/C)。光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仅凭不附单据的
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有的信用证要求汇票附有非
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也属光票信用
证。在采用信用证方式预付货款时,通常是用光
票信用证。
69
(二)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划分
• 1.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
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
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
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 2.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
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
撤销的信用证。
• [UCP600]规定,所有的信用证均不可撤销。
70
(三)按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
划分
• 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
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履行付
款义务。一般在出口成交金额大、开证行资信有
限的情况下,要求保兑。
• 2.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不保兑信用证指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
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当开证银行资信好、成
交金额不大时,一般都使用这种不保兑的信用证。
71
• 保兑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做法有三种。
(1)开证行在给通知行的信用证通知中授权另一家
银行在信用证上加保,如“Adding your
confirmation,if requested by the
beneficiary”(若受益人要求,加注你方保兑)。
(2)通知行用加批注的方法并签字;如:“This
credit is confirmed by us. We hereby added our
confirmation to this credit. ”
(此系由我行加保的信用证。我行因此给该信用证
加具保兑。)
(3)沉默保兑,保兑行在受益人的申请下与受益人
签订保兑协议,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后通知受益人
,而无需通知开证行。
72
[案例]
• 我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L/C,由设在
我国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以保兑。我方在货物
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外
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银行拟宣布破产,该行不
再承担对L/C
的付款责任。问:该保兑行是否可免除责任?
• [分析指导]
由于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都承担对相符单据付
款的义务,都是第一付款人,因此,保兑行不能
以开证行破产为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方应及
时与保兑行交涉,要求其履行付款责任。
73
(四)按付款时间划分
• 1.即期付款L/C(Sight Payment L/C)
• 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
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 [特别提示] 该种L/C一般不需要汇票。
• 2.远期L/C(Usance Letter of
Credit)。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规
定的单据后,不立即付款,而是待信用证规定的
到期日再付款的信用证。
74
(1)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
• 承兑信用证是以开证行作为远期汇票付款人的信
用证。出口商开立远期汇票连同单据交议付行,
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将汇票、单据寄给进口地的
代理行或分行,由其向开证行提示请求承兑或直
接寄给开证行要求承兑,开证行承兑后,将单据
留下,把将汇票退给议付行在进口地的代理行保
存,待到期时再向开证行要求付款。承兑信用证
用于远期付款的交易。
• 如果出口商要求贴现汇票,议付行在进口地的代
理可将承兑的汇票交贴现公司贴现,把扣除贴息
后净款交给议付行,转交出口商。汇票到期时,
由贴现公司向开证行索汇。
75
(2)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
• 业务中还有一种信用证,虽然开立的是远期汇票
,但信用证中规定付款行可即期付款或同意贴现
,所有贴现和承兑费用由进口商负担。这种信用
证表面上看是远期信用证,对出口商而言却可以
即期收到足额的货款,因此称为“假远期信用证
”;
• 对进口商而言,可以等到汇票到期时才向付款行
支付货款,所以,人们又把这种信用证称为买方
远期信用证(Buyer’s Usance L/C)。
76
(3)远期加利息信用证
• 是指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凭远期汇票取款,由买方
负担利息。
• 由于这种信用证的远期汇票不能贴现,只有待汇
票到期时一并收取本息,因此出口人不能即期收
汇,所以,一般要求对方修改为即期付款。
77
(4)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
• 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规定货物装船后若干天付
款,或开证行收单后若干天付款的信用证,延期
付款信用证不要求出口商开立汇票,所以出口商
不能利用贴现市场资金,只能自行垫款或向银行
借款。在出口业务中,若使用这种信用证,货价
应比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高一些,以拉平利息率
与贴现率之间的差额。
78
假远期L/C与真远期L/C的区别
• 开证基础不同——
假远期信用证是以即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
真远期信用证是以远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
• 利息的负担者不同——
假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进口商负担,真远期
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出口商负担。
• 收汇时间不同——
假远期信用证的受益人能即期收汇,真远期的信
用证要俟汇票到期才能收汇。
• 资金占用人不同——
假远期信用证是买方占用了开证行的资金,真远
期信用证是买方占用卖方的资金。
79
(五)按受益人对L/C的权利是否可转
让划分
• 1.可转让L/C(Transferable Credit)
•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信用证的
受益人(第一受益人)要求时,将信用证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
用的信用证。
• 进出口业务中,可转让信用证主要用于受益人不
是实际供货方,他要从供货方那里先买进货物,
然后才向进口商交货。然而他又没有足够的资金
向供货方付款,又不想让供货方与进口商直接买
卖时采用。
80
• [特别提示]
• (1)信用证只能按原证中规定的条款转让,但
信用证金额、信用证中规定的货物的任何单价、
到期日、最后交单日期、装运期限等可减小或缩
短。
• (2)信用证的转让不等于买卖合同的转让。如
发生第二受益人不能按时交货或交单有问题,原
出口商仍要承担合同义务。
81
• 可转让信用证的使用规定:
• ①
只有被明确注明“可转让”字样的信用证才可以
被转让,银行对使用其他类似词语均可以不予理
会;
• ②
只能转让一次,但第二受益人将信用证转回第一
受益人不在禁止之列;
• ③ 只有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方有权转让;
• ④ 办理转让的银行是信用证指定的转让行;
• ⑤ 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或多个;
• ⑥
除少数条款外,信用证只能按照原证规定的条款
转让。
82
• 2.不可转让L/C(Non-Transferable Credit)
• 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
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
让”的,就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 [特别提示]
《UCP600》规定,只有L/C明确注明“可转让”
时才可转让,否则视为不可转让L/C。
83
[案例]
• A与B两家食品进出口公司共同对外成交出口货物
一批,双方约定各交货50%,各自结汇,由B公司
对外签订合同。事后,外商开来以B公司为受益
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字
样,但规定允许分批装运,B公司收到L/C后,及
时通知了A公司,两家按照L/C的规定各出口了50
%的货物并以各自的名义制作有关的结汇单据。
问:两家的做法是否妥当?他们能否顺利结汇?
为什么?
84
• [分析指导]
根据《UCP600》的有关规定,信用证中未注明“
可转让”字样,视为不可转让信用证,本案中,
信用证的受益人为B公司,B 公司与A
公司以各自名义制作单据可认定为B公司将50%的
信用证金额让渡给A公司,实际可认定为破坏了
信用证不可转让的规定。议付行可予以拒付。
85
•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
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
金额为止。
般用于合同需要在较长时间内定期分批均衡供应、
分批支款的情况。
•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
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
的信用证。
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等
86
• 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或转开信用证
• 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
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
• 掌握买卖双方信息的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避免
买卖双方联系,从中图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
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方法沟通贸易。
• 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
内的,对背信用证开证银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
用证来开立。
87
• 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
• 1.预支信用证的定义
• 预支信用证是允许受益人在货物装运交单前预支
货款的信用证,有全部预支和部分预支两种。这
种预支货款的条款常用红字,故习惯上称“红条
款信用证”(Red Clause L/C)。
88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
• 1.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
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开
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并未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时
,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
汇票(或不开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
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
• 2.备用信用证的性质。备用L/C属于银行信用,
银行履行付款义务。
• 3.备用L/C的适用范围。它是备用于开证申请人
违约时受益人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一般用在投
标、还款或履约保证、预付货款和赊销等业务中。
89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比较
• 相同点。
• (1)备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具备信用证的特
性,即都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自足的文件。
• (2)不论是跟单信用证还是备用信用证,开证
行都负责履行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 (3)开证行及指定的银行均凭单付款。当受益
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和指定
银行就履行付款义务。
• (4)二者都适用于《UCP600》,不论是跟单信
用证还是备用证,都可通过《UCP600》解释有关
条款。
90
• 不同点。
(1)备用信用证下,受益人只有在开证申请人未履
行义务时,才能行使信用证规定的权利。
(2)跟单信用证一般只适用于货物的买卖。而备用
信用证可适用于货物以外的多方面的交易。例如,
在投标业务中,可保证投标人履行其职责;在借款、
垫款中,可保证借款人到期还款;在赊销交易中,
可保证赊购人到期付款等。
(3)跟单信用证一般以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
为付款依据。而备用信用证一般只凭受益人出具的
说明开证申请人未能履约的证明文件,开证银行即
保证付款。
91
单选题
• 在L/
言,哪个正确( )
• A. L/C<D/A<D/P
• B. L/C<D/P<D/A
• C D/A<D/P<L/C
•
92
单选题
• 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来划分,
信用证可分为( )。
• A.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 B.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 C.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 D.循环信用证和不循环信用证
93
单选题
• 信用证是进口商根据买卖合同规定的业务向银行
申请开立的,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
• A.进口商
• B.开证银行
• C.视信用证的具体规定而定
• D.议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