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经济漏征漏管情况的调查及对策
关于个体经济漏征漏管情况的调查及对策
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开放,个体经济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在税收
征管中,对个体经济的税收征管在力量和措施上还都相对薄弱,漏征漏管或者征管不到位的现象仍然比
较突出,成为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一、个体经济漏征漏管情况现状
从主观上说,个体经济存在偷逃故意,经营者明知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受到利益的驱使,存在侥幸心
理,在没被税务机关检查到并纳入管理前,有意逃避税务机关管理;从客观上说,也存在由于个体工商
业户,开停业频繁,企业或者街道门市分布区域广、税务工作人员少、税法宣传滞后等原因,导致管理
工作不能及时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和如实申报纳税,对税务机关的登记管理和申
报纳税能躲一天算一天。
(二)、厂中厂、店中店及一些挂靠业户形成的漏征漏管现象。由于这些业户在日常经营中很难被发
现,税务管理人员容易忽视,而税务机关在定期集中清理整治时,由于时间短也容易让他们蒙混过关。
(三)、采取更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为了达到偷逃税目的,一些个体业户利
用税务机关不同管辖区域及征管力量不足,经常变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利用中午、晚上及节 假
日时间进行经营活动,与税务人员打游击,逃避税务机关管理。
(四)、利用国、地税机关管征范围不同,逃避纳税义务。如各种建筑公司对外经营部的仓库、各类中
介机构或办事处、中转站、宾馆、酒家内小卖部等。
(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搞虚假下岗职工、虚假残疾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收。
二、对个体经济产生漏征漏管现象的原因剖析
一是由于长期人们思维定势,造成税务机关个体经济控管重视不够,而个体工商业户也缺乏主动纳税意
识。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经济发展迅猛,再加上人情税和关系税的制约,出现漏征漏管现象
也就难以避免。
二是个体税收管理办法滞后,造成税收负担率明显偏低,控管的随意性大,缺乏刚性。目前,对于个体
工商户的税收征管基本上采取定期定额管理办法,虽然新《征管法》明确规定对不建帐的业户可以采取
不同方法核定其营业额,但在实际操作中税收核定工作依据不足,测算方法也不是很严密科学,导致税
率虽高,而实际税收负担率明显偏低。
三是税务机关登记、管理环节衔接不紧,控管不严。个体工商业户一般都从事投资少、见效快的行
业,船小好调头。所以一部分个体私营业户成立的快,注销的也快,且流动性大,这也给我们税务机关
管理上带来了诸多不便。《征管法》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 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但是不少个体工商业
户只注重工商营业执照,对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缺乏足够认识;再加上税务工作人员疏虞管理、检查不
够,致使纳入税务管理的渠道不畅、效果不佳。
四是相应征管机制不健全。
对一些零散和行业税收,如运营车辆营业税、出租房屋用于居住应纳的税款等,可以委托相关单位
代征。但由于现行的征管机制不健全或者不到位,不同程度地造成税款的流失。
三、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有效的税法教育机制,特别是要在中小学增加税法教育课程,依法纳税教育要努力从学生
做起。
(二)、严格执行定期定额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建帐管理办法。将个体私营的税收征管引入正轨,减少
偷漏税现象发生,建帐是有效途径。
(三)、加强以票控税管理。对使用地税发票的餐饮业、服务业、小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个体工商业
户,在严格遵循程序制度的前提下,对发票的请领、发售、使用、缴销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
督、检查。严防大头小尾票和虚假报税现象的发生,坚决打击混用发票和假发票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
问题。
(四)、实行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利用办税服务厅的办税公开栏、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及县电视台
“信息栏目”,将个体业户停业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在申请停业的个体业户经营门市橱窗显要位置张贴
征管业户停业标志,请社会监督。
(五)、进一步完善协、护税和综合控税体系。税务机关应与工商、国税、公安、技术监督、银行等部
门建立联合控税机制,特别是国、地税、工商之间应实现信息共享,对税务登记、定额核定、停(歇)
业、货物运输发票、税务违法违章等情况适时进行网络监控。做到监控、查处、清理、建档、管理一体
化,让漏征漏管问题无处可藏。
(六)、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加大严厉打击偷漏税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起举报中心,完善举
报制度。同时在查处举报案件中要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增强透明度和暴光度。
(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税务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以纳税人满
意为我们的最高服务标准。努力构建一个文明征收、优质服务、秩序正规的办税环境,让纳税人在履行
纳税义务时,真正享有纳税人应有的权利,进一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
(八)、加强内部制约,创造公平征收环境。税务机关要健全内部制约机制,日常工作中实行征、
管、查分离,在执行政策中要杜绝人情税发生。对办税序、税收定额、违章处理结果等要作到定期公
平,使广大纳税人交上明白税,消除隔阂桥。
(九)、严格过错追究,铲除敷衍塞责现象。加强制度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及时校正税收执法中的偏差,对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严格追究,将我们的税收征
管队伍建设成为领导放心、纳税人满意、自身形象良好的地税轻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