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格行政处罚权流程图(共 1 个)
两人以上执
法,首先出
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
元以下,对法
人或其他组织
处一千元以下
罚款或给予警
告的,适用此
程序。
调查取证
口头或书面告知
当事人做出行政
处罚决定的事实、
理由、依据、处
罚意见及当事人
陈述、申辩权利
听 取 当 事
人 的 陈 述
或申辩,并
进行复核
不予处罚
填写《当场处
罚决定书》并
送达当事人
执行处罚。
对 逾 期 不
履 行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可每日
按 罚 款 数
额 的 3%
加处罚款,
每 日 按 违
法 所 得 款
额 的 2 ‰
加处罚款。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强 制
执行。
结案。有《价
格行政处罚程
序规定》第五
十八条情形之
一的,填写《结
案登记表》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
外,行政处
罚均应适用
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
呈 批 表 》
报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负
责人审批
调 查 取 证
(对需要进
行证据登记
保存的,制
作《先行登
记保存证据
通知书》
制作《调查
终结报告》,
提出处理意
见
组织所案审会对
案件进行审理,
重大复杂案件提
交局案审会讨论
决定
有违法所得
多收价款已全部退还,经负责人批准
或案审会同意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提出陈述申
辩的,听取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
制作《行政
处 罚 决 定
书》,送达
当事人
听证程序
作出责令停业整
顿、吊销收费许
可证、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决定
对符合听证
条件的,制
作《行政处
罚听证告知
书》,并送达
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
的,在举行听证
的 七 日 前 送 达
《行政处罚听证
通知书》
举行听证会
负责人或案
审会对当事
人的陈述申
辩意见或听
证情况进行
全面审核
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的
依 法 下 达
《 责 令 退
还 多 收 价
款通知书》
并 送 达 当
事人
制作《行政
处罚事先告
知书》并送
达当事人
不予处罚
承办股室:物价检查所
监督电话:5832663
二、行政强制权流程图(共 3 个)
1、依法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流程图
价格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相关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当场清点,并送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加封封条,就地由当事人保存
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承办单位:物价检查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2、责令暂停相关营业流程图
价格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下列三种情形:
1、违法行为情节复杂或者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予较重处罚的;
2、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的;
3、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采取其他措施又不足以保证查明的。
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负责人批准
下达《暂停相关营业通知书》
经营者消除了上述违法情形的,价格
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恢复其相关营业
当事人对价格主管部门做
出的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
的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当事人自觉履行 当事人既不履行也不提
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对逾期不缴纳罚款或违法所得的加处罚款流程图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
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
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 2‰加处罚
款
符合《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
十八条规定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物价检查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三、行政征收权流程图(共 1 个)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权流程图
通知申请人申报
申报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税务部门定额通知书、价格调节基金缴交申报表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核定征收标准
按工作计划征收
开具财政基金票据
拒不缴交者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银行缴入财政专户
将有关资料归集、整理、汇总、归档
承办单位:价格调节基金办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四、行政监督检查权流程图(共 1 个)
价格(收费)监督检查流程图
专项检查
受理价格举
报投诉案件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收集相关材料;查
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
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有关银行资料;
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
责令整改 实施行政处罚
依照行政处罚
程序进行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
责令整改通知
市场价格(收
费)监督检查
承办单位:物价检查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电
话:5832663
五、非行政许可审批权流程图(共 5 个)
1、依申请定价批费流程图
不 予 受 理
决定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通知补正材料不全
材料齐全
对实行听证的价格与收费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和定期审查
公告并立卷归档
决定(包含需上报省或市审批的调定价批费项
目,由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局领导审批
集体审议
形成初步方案
调查(必要时开展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
初步审查
受理申请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承办股室:价格管理股
收费管理股
监督机构: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2、依职权定价批费流程图
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或依据对重要价费的跟踪和监测情况提出建议
调查(必要时开展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
形成初步方案
集体审议
领导审批
决定(包含需上报省或市审批的调定价项目,由局主要
负责人签署意见)
公告并立卷归档
对实行听证的价格与收费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和定期审查
承办股室:价格管理股
收费管理股
监督机构: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3、换发收费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受理
受理收费单位提交的《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收费文
件及相关材料
审 核
颁发
《收费许可证》及其副本
承办股室:物价局窗口
监督机构:收费管理股
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5821286
4、收费许可证变更审批流程图
受理
受理变更收费的有效收费文件,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收费许可证副本
审 核
上网公布
立卷归档
核准并发件
承办股室:物价局窗口
监督机构:收费管理股
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5821286
5、收费许可证审验审批流程图
窗口发证、存档并上网公布
受理
受理收费单位提供如下材料:
1、收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审批文件;2、《收费许可证》正、副本;
3、《票据准购证》;《收费审验报告书》(一式二份,按要求填写后加
盖单位公章、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名);4、银行账户资料;5、年度财务
决算报表,会计总账和明细账,收费票据。
联合财政部门会审
填写、打印审验结论意见
签发审验结论
承办股室:物价局窗口
监督机构:收费管理股
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5821286
六、重大事项决策权流程图(共 1 个)
机关资产处置流程图
提出申请
人秘股提出意见
经办股室办理处置手续
分管局长审核
局长同意提交局务会
审核
局务会集体研究同意
委托有资质单位评估、拍卖
资料归档、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承办股室: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局长
七、内部管理权流程图(共 9 个)
1、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图
绩效评估
民主推荐股
级干部
局党组研究决定
拟任职人员
任职谈话
局党组研究讨论后进
行公示(7 日)
下发任职决定并报
有关部门备案
工资变动
资料归档
免职谈话
发生股级干部免职
情况并经核实
分管局领导提出
审查意见
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
免职
下发免职决定并报
有关部门备案
工资变动
资料归档
承办股室:人秘股
监督电话: 5834023 5832663
2、干部职工考核与奖惩流程图
3、文件收发工作流程图
投票选举优
秀人员
在全局公示 7 日 下发表彰决定,
兑现奖励内容
工资变动
资料归档
发现违纪现象
象
局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拟
定调查方案(5 日内)
局纪检监察部门审理
定性,提出惩处意见
报局党组研究处分
决定
承办股室:人秘股
监督电话: 5834023 5832663
组织全局干
部职工考核
局党组研究决定
受奖人员名单
归档有关材料
立案调查(15 日)
局纪检监察部门与被惩处人见
面,通知处分决定,交换意见
召开有关会议,宣布处分决定并告
知被处分人相关权利和监督程序
办理惩处手续
兑现惩处内容
向上级和有关部
门报告处理结果
容
4、公务接待工作流程图
收文 登记 呈局长阅示
阅办文件
股室阅处
交分管领导并办理接件登记 文件办理
人秘股归档备存 年度整理归档
发文 业务股室草拟
本局发文
联合发文
分管领导审稿
领导签发
业务股室分发
人秘股存档(2 份)
相关部门会稿
登记编号
印制文件
承办股室: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5、离退休审核工作流程图
各业务股室根据来宾情况填写接待服务表,并报分管领
导签字
人秘股按接待对象定标准
局长签批
通知接待股室
承
承办单位: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领导
申请人向单
位申报
(申请)
人事专干
初审
人秘股
复审
人事、社保部门
审批
审核不合格,退回批复
局长审核
6、工作人员请假(含学习、培训、开会)程序流程图
申报材料:
1、人事档案;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审批表》
承
承办单位: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领导
填写《请假报告单》
工作人员请假 1 天的,由各股室负责人审批,同时告知分管领导。请
假 2 天以上的由各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各股室负责
人请假 1 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 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
局长外出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批准。
7、局务会(局长办公会)流程图
出差报告单应在出差前送人秘
股备案,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
的,应在出差回来的第二天补
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人秘股将考勤统计表于下月 5 日内呈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局长
审阅后公示。
在城区范围内执行外出任务或开会的,原则上先
签到。工作人员,离开岗位应事先向股室负责人
报告。股室负责人下乡或外出 1 天的,应当告知
分管领导并报人秘 股备案。2 天以上的报局长批
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事先须征得本
股室(单位)负责人同意,事后必须及时填写《出
差报告单》,按照正常程序办理
承
承办单位: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领导
会前。人秘股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时间、地点、名称、
议题。需要研究的议题,有关股室需准备材料。
会中。人秘股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力求详尽准确,
字迹清整。
会后。人秘股跟踪督促检查会议研究决定需贯彻落实
事项,并及时向领导反馈。
8、财务支配流程图
承
承办单位: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领导
股室提出申请,并编制预算。报销开支应提供有
效凭据并须经“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署
意见、姓名和时间,方可报账
9、物资采购流程图
分管局长审核
人秘股核查
局长审核批准
凡费用开支在 1000 元以上的,一律以银行支
票支付。因公预借人民币现金 1000 元以上的,
由局长批准。财务结算情况每半年向全局干部
职工公示
承
承办单位: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分管领导
股室提出申请,并编制预算。大宗办公用
品、办公设备的采购由人秘股联系,报县
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
分管局长审核
人秘股核查
局长审核批准
财务结算
大额支出
局长办公
会研究
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建档
承办股室:人秘股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局长
八、其他行政权流程图(共 10 个)
1、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违法所得) 流程图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因当事人的价格(收费)
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缴费人)或其他经营者多
付价款的,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
属行政事业性违法收费的,
其无法退还的部分,没收上
缴国库
当事人拒不退还多收价款,以及
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其
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予以没收
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
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当事人全额退还
多 收 价 款 ( 违 法
所得)
承办单位:物价检查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2、对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进行监制流程图
(1)、对一般明码标价方式进行监制流程图
(2)、对申请特色明码标价的方式进行监制流程图
依照规定制定标价方式与内容
公示
监制
申请人提出申请
(提供样本)
受理
审核
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
批复
监制
退件
承办单位:物价检查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3、公告价格违法行为流程图
价格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营者拒绝、阻碍价格主管部门公告其价格
违法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公安机
关给予处罚;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
责任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提请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对该价格违法
行为进行公告
经营者告知价格主管部门改正情况
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由价格主管部门对改正情况进行审查
没有改正的,继续公
告,直至改正为止
确已改正的,
停止公告
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主
管部门可以公告其价格违法行为:
1、不停止价格违法行为的;
2、未恢复到法律、法规等规定状态的;
3、其他拒不改正的。
承办单位:物价检查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4、价格信用单位评选流程图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受 理
审 核
考 评
审 定
授 匾
不
受
理
承办单位:物价检查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5、受理价格举报流程图
将处理情况反
馈举报者或上
级交办单位
有关单位移交上级交办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采用书信、来访、电话
等形式进行举报
归档
反馈举报者
查办
直接处理 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移交有关股室
处理
领导批示
登记
将 处 理 情 况 反
馈 举 报 者 或 上
级交办单位
承办单位:物价检查所
电话:5832549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5832663
6、农产品成本调查流程图
承办股室:价格成本调查队
电 话:5821286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 话:5832663
省审核汇总分析上报
市审核汇总分析上报
(暂未开通)
县调查审核汇总分析上报
农调户种养殖业生产销
售全程成本支出登记
设立调查点
下达调查品种
7、定价成本监审流程图
定价成本监审
定期成本监审定调价前成本监审
收集资料:经营者提出定调价
建议的同时提交成本相关资料
下达通知:向经营者下达定期成本监
审通知书并要求上报成本相关资料
形式审核:对经营者提供
的成本资料进行初审
内容审核:按照审核办法
对经营者的成本进行审核
资料不完整的
经营者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出具成本审核结论
承办股室:价格成本调查队
监督机构:人秘股
监督电话:5832663
8、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流程图
材
料
不
齐
全
不符合受理条件
(不予受理通知书)
(补充材料通知书)
当日或五日内告知
材料齐全
受理程序委托申请
(咨询登记单)咨询
委托人
受理
七
个
工
作
日
(
有
约
定
的
从
其
约
定
)
专家协助现场勘验
市场调查资料收集
拟定工作底稿
拟写结论书
内部审核
认证中心领导审批
承办股室:价格认证中心
监督电话:5832663 送达委托人 整理归档
9、价格监测工作流程图
跟踪。价格监测中心负责价格监测工作。
依据国家和省要求确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
格监测品种进行跟踪
采集。按时间品种要求,采集商品和服务
价格
审核、分析
预 测
上报。一是按规定要求上报省和国家,为省
和国家宏观调控服务;二是上报当地党委政
府,为当地领导决策服务
向社会公布
确定采作点
承
承办单位:价
格监测中心
电 话 :
5832663
监督机构 :
分管局长
电 话 :
5821286
10、价格预警预测工作流程图
承办股室:价格信息监测
中心
电话:5832663
监督机构:人秘股
电话:
价格监测中心依据国家和省要求确定重要
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品种进行跟踪
确定采价点,按时间要求,对采集商品和
服务价格进行采集
分析。对采集的价格进行审核、汇总、分析,
对监测中价格变化的商品进行预测
建立紧张、紧急、特急状态三级警情报告
制度
当发生一般价格异动事件时,实行紧张状
态警情报告制度,一周一报或两周一报市
物价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省物价局
当发生显著价格异动事件时,实行紧急状
态警情报告制度,两天一报市物价局领导
和县委、县政府、省物价局
当发生严重价格异动事件时,实行特急状
态警情报告制度,一天一报或按要求上报
市物价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省物价局
2022 年 10 月 3 日星期一 23: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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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 Oct. 3, 223 October 202211:01:58 PM23: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