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年审编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
写):
年审编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
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
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二OO六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社会保险单位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详细地址:
填报日期:
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写前请先阅读《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
书面审查报告书填写说明》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民办非企业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
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
企业□私营企业□其他
行业划分
□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
其他
单位经营状况 □正常生产经营□停产停业□出租经营□其他
企业规模 □大型□中型□小型□其他(具体标准见填写说明)
注册机关 社会保险登记机关
法人代表(负责人)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劳资负责人
手机号码
二、劳动用工情况
劳动者总人数
本县劳动者人数 已办录用备案人数
外来劳动者人数 已办录用备案人数
港澳台或外籍劳动者人数 已办就业证人数
其
中
其他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实习生等) 有无签订相应协议 □有□无
一年中劳动者高峰人数 未成年工人数
一年中劳动者低谷人数 女性劳动者人数
三、职业培训情况
从事技术工种总人数 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四、劳动合同情况
已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其中:劳动合同备案人数
劳动合同文本有无交劳动者本人
□有
□无
有无收取抵押金(物)或者
其他证件
□有
□无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有无按规定办理手续
□有
□无
有无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
集体协商
□有
□无
五、工时制度情况
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人数
实行综合计时工时制人数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数
实行综合计时、不定时计时工时制有无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有□无
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有□无
延长劳动者日工作时间有无超过 3小时 □有□无
延长劳动者月工作时间有无超过 36小时 □有□无
六、劳动工资情况
月工资支付日期 □当月□次月□其他 有无拖欠、克扣员工工资 □有□无
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有
无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有□无 有无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有□无
全年工资发放总额 人均年平均工资
七、社会保险情况
项目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应参保缴费人数
实际参保人数
八、其他情况说明
本年度有无被当地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立案处理记录
□有□无
单位信用等级自评情况
□A□B□C□失信单位□不定级单位
(等级标准具体见《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填写说明》)
其他需说明情况
以上所申报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劳动保障
监察中队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劳动保障
监察大队
复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
核准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1、此表为 A4纸,可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领取或到网站下载()
同时下载《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填写说明》;
2、用人单位在领取或下载后按规定时间报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
3、此表用蓝黑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4、凡属“有无”栏目,一律如实选择“有”或“无”;
5、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
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填写
说明
为了方便用人单位准确填报,对表中的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如设有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应分别填写书面审查报告书。
2、注册机关:企业单位应填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办非企业
组织机构应填写民政部门。
3、行业划分依据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4、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暂行标准(2003年 5
月)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工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人
万元
万元
20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
40000及以上
300-2000以下
3000-30000以下
4000-40000以下
300以下
3000以下
4000以下
建筑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人
万元
万元
30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
40000及以上
600-3000以下
3000-30000以下
4000-40000以下
600以下
3000以下
4000以下
批发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2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
100-200以下
3000-30000以下
100以下
3000以下
零售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5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100-500以下
1000-15000以下
100以下
1000以下
交通运输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30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
500-3000以下
3000-30000以下
500以下
3000以下
邮政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10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
400-1000以下
3000-30000以下
400以下
3000以下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8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400-800以下
3000-15000以下
400以下
3000以下
(说明:1.表中的“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
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的企业。2.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
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
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以现行报表制
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
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
的资产合计代替。3.大型和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各项条件的下限
指标,否则下划一档。)
二、劳动用工情况
1、劳动者总人数应为规定申报时间(每年 4月份)的前月(2007
年度 3月份)的在册人数;
2、未成年工:指年满 16周岁未满 18周岁的人员;
3、已办录用备案人数:指已在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
备案手续的员工人数。
4、其他人员:
①离退休人员:指返聘的本单位或外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②实习生:指在本单位实习的在校未毕业的学生;
③其他:与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
三、职业培训情况
从事技术工种总人数: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岗前必须经过
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种岗位上的职工总人数,具体
可见《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6号)。
四、劳动合同情况
1、已签订劳动合同人数:是指规定申报时间(每年 4月份)的
前月(2007年 3月份)职工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2、劳动合同备案人数:指已在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
合同备案手续的员工人数。
五、工时制度情况
1、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个小
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个小时的工作制;
2、实行综合计时工时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
时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对某些特殊行业的职工实行的分别
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
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对某些职工实行的每日没有固定工作
时数的工时制度。
六、劳动工资情况
月工资支付情况:是指当月工资当月发、次月发或其他时间发。
七、社会保险情况
应参保缴费人数、实际参保人数:均指规定申报时间(每月 4月
份)的前月的人数。
八、定级标准:
(一)书面审查各项内容全部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率 100%,工伤保险参保率达 95%以上的,定为劳动保障诚
信 A级单位;
(二)书面审查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实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90%以
上具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已向当地劳动保障所申报备案,工伤保险参保
率达 90%以上;书面审查年度无经查实的被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的,定为
劳动保障诚信 B级单位;
(三)书面审查的各项内容初步启动,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已向当
地劳动保障所申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工伤保险参保率达80%以上;
书面审查年度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无 2次(含 2次)以上经
查实的被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的,定为劳动保障诚信 C级单位;
(四)书面审查的内容只有个别项目启动,劳动合同和劳动作工没
有申报备案的;书面审查年度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 2次(含 2次)
以上经查实的被举报投诉的违法案件的,或书面审查当年中发生因劳动
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突发事件的,定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D级)。
九、不定级单位:指民办非企业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停
产停业或出租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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