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设计管理规定
一、 总则
项目设计管理是实现顾客价值、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关键环节,涉及项目规划、建
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景观设计等。
全面优化、规范设计管理活动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项目设计管理和设计过程在受
控状态下进行,是项目开发过程中保证设计质量、进度,促进销售、控制成本的重要途
径。
设计部是投资公司开发项目规划设计的专职管理部门,并直接承担项目的规划设计、
建筑方案设计和景观方案设计的管理工作。
各地项目所在公司负责承担项目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以及经管理公司授权的建
筑方案设计、景观设计等的管理工作。
二、 项目设计管理过程一般规定
项目设计管理内容
各级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各设计阶段的管理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a) 编制、审查各阶段设计指引及设计任务书;
b) 选择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
c) 参与设计过程(或事后检查)重要阶段的评审;
d) 组织技术专家评审和确认各主要阶段的设计成果;
e) 组织各设计阶段的衔接、协调;
f) 明确设计更改控制程序,并保证设计更改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各设计阶段的监管工作安排,由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制定,阶段设计工作的监
管计划必须明确设计过程中监管内容、责任和具体措施。
项目设计过程中与设计单位或其他单位的组织与技术接口要求,设计管理责任部
门在委托设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确保各方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信息交流和资料
提供、设计成果审查及确认等。
设计要求
设计管理部门必须按投资公司规定作业流程和指引文件,在各阶段设计开始前以
书面文件形式明确设计要求,形成各阶段的设计任务书。
所有应由开发商提供的项目设计依据,以及设计技术标准都必须作为设计任务书
的附件一并提交设计单位,并与设计单位进行确认。
为保证各阶段设计要求的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和投资公司规定,设
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的设计要求审查。
设计过程跟进
设计管理部门应按设计监管工作安排,依据设计委托合同对设计过程进行连续监
督检查,以保证设计工作进度符合规定要求。
设计过程中,所有对设计进度和设计成果有影响的交流意见均必须形成书面文件,
设计管理部门应负责跟进检查落实情况。
设计过程中,所有甲方提出或确认的意见和要求均必须形成书面文件,并存档备
案。
设计成果
设计管理部门与设计单位订立的设计委托合同,或其附件中,必须明确规定对设
计成果提交的具体形式和审查要求,确保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完整性和设计深度。
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具体情况的需要,可委托有资格的技术专家对设计单位提交的
设计成果进行审查。
各阶段设计成果审查均必须包括经济性的审查,规划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须进行成
本估算或概算,施工图设计须进行成本预算,确保在项目总成本的控制范围内。
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设计管理部门必须以书面文件方式通知设计单位,责成设计
单位进行修改,并跟踪记录。
三、 规划、建筑、景观方案设计
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编制前,在投资公司总裁办的指导下,由设计部牵头,其他相
关部门配合,根据该阶段项目经营策划书的相关内容,在项目论证阶段的调研基础上进
行针对性项目调研,进一步深化产品定位要求,拟订设计方向,形成规划设计指引,并
作为编制规划设计任务书的主要依据。
规划设计指引必须经投资公司总裁办审查通过。
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必须按《规划方案设计》作业流程及《规划方案评
审指引》的规定进行审查、选择,投资公司总裁办审批后,报请总裁提出修改意见。
项目建筑方案设计由设计部,或其授权的项目所在公司负责,依据规划设计方案,
编制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项目建筑方案由投资公司总裁办负责审定,按《建筑单体方案评审指引》的规定进
行,并形成相应审定记录。
项目景观设计由设计部,或其授权的项目所在公司负责,在项目规划方案确定后,
依据规划方案提出景观设计方向,并组织编制景观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景观设计方案由投资公司总裁办负责审定。
会所及住宅公共部分的室内装饰设计由投资公司设计部,或其授权的项目所在公司
负责委托设计单位进行。
四、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
建筑方案审定后,设计管理工作移交项目所在公司技术部负责。为保证设计管理的
有序衔接,投资公司设计部在移交时应建立设计文件交接清单,并进行必要的设计交底。
项目所在公司技术部拟订的设计工作监管计划,经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或设计总监)
审批后,报投资公司设计部核准。
项目所在公司技术部编制的初步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任务书、设计招标文件、
评标结论,以及中标设计单位基本信息,均必须在该项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报投资公司设
计部备案。
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由项目所在公司技术部负责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投资公司
设计部核准。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应聘请有关专家参加,项目所在公司向投资公司设计部
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审查结论时,应随附有关专家的基本信息,或没有聘请专家审查的原
因说明。
出施工图前,项目所在公司技术部应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并按《施
工图审查基本要求》的规定执行。
景观施工图应报投资公司设计部审批,其它施工图及竣工图应以电子文件及时报投
资公司设计部备案。
五、 其它设计
其它设计包括(不限于)销售卖场设计、小区总体配套设计,以及部分施工图设计
完善工作等。
上述范围的设计控制由项目所在公司技术部负责,必须执行前述“一般规定”。
销售卖场设计方案必须报请投资公司总裁办核准。销售卖场及样板房的设计应注意
与交楼标准一致,实现一次设计、一次施工,节省造价。
六、 设计更改
所有变更申请,及其变更方案的审查,均必须包括该变更可能对质量、工期、成本
的影响。
在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有涉及规划、建筑单体方案的原则性变更,必须投
资公司总裁办审批。
在景观施工过程中,涉及景观方案的原则性变更,必须报投资公司设计部审批。
除上述规定外的施工图变更,由项目所在公司负责根据《设计变更》作业流程及《设
计变更类别与审批权限规定》进行处理,包括:
a) 识别变更需要,并予以评审;
b) 形成设计变更书面文件;
c) 审查设计变更文件;
d) 发布、执行变更文件。
七、 相关作业流程与指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