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6 年度(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电子报表填列事项
1、 申报系统软件简易操作
2、 电子报表结构和填写合理顺序
3、 附中山市直属分局 2006 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培训材料
4、 如果功能条被反白,可能是光盘有问题,请在中山国税网下载
5、 软件开发公司为珠海翔远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756-6187734
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软件简易操作说明
一、软件安装
1.将光盘放入光驱,或在中山国税网()下载内资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 版到硬盘并解
压缩。
2.双击“内资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 版”文件夹。
3.先安装 IE6(一般 XP 系统计算机自带 IE6 不用安装,98 或者 2000 系统如果以前没有安装过 IE6 请先
安装),进入 IE6 文件夹后双击 ie6setup 图标安装。
5、再依次双击 ,, 这 3 个文件。
6、最后双击 或 setup。msi 其中的任意一个文件。
7.安装完成后桌面出现: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 图标。
※注意:在首次运行申报系统前,建议先点击“开始一所有程序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一企业所得
税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进行阅读,可以了解申报系统的详细操作。
※注意:金融保险企业、亏损未进行逐年弥补的企业、有其他纳税调增(减)项目的企业,需在中山国税
网()下载安装内资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 版。
第一次使用软件的操作流程
二、软件新建申报企业、初始化设置基本操作说明
双击桌面“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 ”图标或
点击“开始一一所有程序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申报系
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 ”就可以运行
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系统”进入登陆界面,如右
图:
先点击“新建申报企业”,显示如下界面:
完税
录入/修改数据初始化设置新建申报企业登陆系统
纳税申报 生成申报数据 打印报表 保存报表
是/否正确
是/否正确
※注意:
1.纳税人识别号一定要与公司国税税务登记证号一致,绝对不允许出错;
2.征收管理码,即为纳税人编码 12 位,如果企业不能确认,请致电税局查询。
3.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一定要是委托扣缴税款的银行及账号;
4.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要正确,方便联系到公司办税人员;
5.经济类型与所属行业只能选择,不能录入,经济类型的选择应与税务登记证相同:
6.主管税务机关代码:14420300000(必填);
7.税务登记日期应当按照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起日期填写;
8.开业日期填企业开始生 产经营的日期;
9.所属年度填 2006 年;
※注意:系统税务登记日期和开业日期、所属年度默认企业电脑系统的日期,企业须自行修改。
点击“下一步”进入初始化设置界面:
※注意:(如果没有涉及相关项目的金额,则填“0”,不能空格)
1、“适用税率”:法定税率为 33%。
2、“执行会计制度”有三种可供选择:
(1)《企业会计制度》,适应于所有工业、商业、服务企业;
(2)《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适应于所有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
券公司、典当行;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应于所有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非营利组织。
3、“不准扣除的支出总额计算方式”:只有在“执行会计制度”处选择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时,
该对话框才可进行选择,根据单位具体情况选择。
4、“征收方式”:查账征收
5、“纳税方式”:一般企业应当选择 1。就地缴纳。实行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选择 2.汇总纳税成员
企业。
6、就地预缴比例(%)”:实行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按照核定的预缴比例填写。
7、“申报方式”:按季申报。
8、“启用时间”:2006 年年报。
9、“预缴方式”:选择按实际数预缴。
10、预缴税率确定方式:(1)按法定税率:享受优惠税率的企业选择;(2)按当期累计所得:一般企业应当
选择此项。
11、预缴申报是否需财务报表”:选择“否”。
12、“坏帐核算方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当选择(1)备抵法。如选择备抵
法,则系统要求录入“期初坏帐准备余额(会计)”金额:按照企业期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填写,金额等于
上年附表十四(1)《坏账损失明细表))第 1 行 1 列。
13、“期初坏帐准备余额(税法)”: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坏账准备期初余额,金额等于上年附表十四(1)《坏
账损失明细表》第 1 行 2 列。
14、“期初呆账准备余额(金融)”:按照企业期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填写,金额等于上年附表十四(2)《坏
账损失明细表》第 1 行。
15、“呆账准备提取比例(%)”:按照金融企业实际提取比例填写。
点击“下一步”出现如下界面:
※注意:
1、“境外所得纳税款抵扣方法”:“分国不分项限额抵免”。
2、“工资费用扣除方法”:
(1)计税工资:适用于一般企业;
(2)全额扣除:适用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3)工效挂钩:仅限于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选择 3.工效挂钩时,出现“工效挂钩结余”对话框:填列
企业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已提取尚未发放的工资余额。
3、“教育经费扣除比例”:
(1)一般企业选择 %,据实扣除;
(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选择金额扣除。
4、“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
(1)2%:适用一般企业;
(2)8%:适用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服装生产、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
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特殊行业;
(3)25%:自 2005 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 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
出;
(4)%:适用电信企业;
(5)不得扣除:适用生产粮食白酒的企业;
(6)金额扣除:适用对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
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 5 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
扣除。超过 5 年的,按 8%的比例扣除。
5、“广告费以前年度结转扣除额”:广告费一般按照限额扣除,对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此处填写以前年度发生的,超过扣除限额未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累计数。
6、“期初多缴所得税”:填企业在本纳税年度以前多缴纳的所得税,如不能确认,请致电税局查询。
※确认填写正确后,继续点击“下一步”出现“历年企业盈亏数据”界面:在“本年亏损或盈利额”输入企业
自成立以来每一年度经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注意:应当填写各年度经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
得额,非会计利润。如不能确认,请致电税局查询。
※初始化完成后,点击“完成”按纽。
※注意:如果初始化没有全部完成中途退出系统,则已完成的部分系统不会保存,故建议企业初始
化工作一次性完成。
※注意:初始化完成后,点击主菜单“系统”,选择“初始化设置”子菜单可进行修改。填报报表前,
可对除税务登记日期、所属年度外的初始化数据进行修改。如果在填表过程中发现需修改初始化数据,
必须在保存已填数据后再修改(只能部分修改,其中税务登记日期、所属年度、启用期间、预缴方式、
预缴税率确定方式、预缴申报是否需财务报表、坏账核算方法、申报方式、境外所得已纳税款抵扣方法、
工资费用扣除方法、历年企业盈亏数据不能修改),否则会丢失原已录入数据。如果要全部修改,必须
删除所有已录入数据。所以初始化数据须准确。
三、软件数据录入、申报、完税基本操作注意问题
初始化设置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登陆界面
(如右图),“企业名称”为初始化的公司名称,第一
次进入本系统,用户代码:“sa”,用户密码为空。
点击“确定”按钮登录到系统中便可填写申报表,出现以下画面:
※注意:
1.所有表只有空白格可以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录入,系统灰色部分是自动生成项目,不用填写。
2.年度申报填表顺序基本为先填附表(附表四、五、七最后填),再填主表,填写口径请参阅
填表说明。
3.如录入出错,则会在保存时出现审核疑点,此时应对照填表说明及审核疑点对错误处进
行修正,如保存或点申报后再发现错误,也可直接修改再保存,再重新申报。
4.申报系统未限制小数位数,但 CTAIS 限制为两位,因此企业填数时小数点不能超过两位。
5.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
(1)采用的是人*月的概念,即是第 8 行填平均计税人数*当年经营月份(即年度累计人数),假
设一个企业 2 个人做了一年,此处应填 24,10 人工作一年应填 120,换言之是计税人数*12
后填入此处,第 10 行的计算才会正确。
(2)实际发放额一栏中工会经费栏应填写有专用缴款收据的数额,职工教育经费填写实际使
用额。
6.本期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的数据应准确,如不等于 ctais 中实际已预缴数会在读入
时出现错误提示,修正后才可存盘。
7.录入完毕后,应点保存,后点申报按钮生成 xml 文件(注意:不是导出,导出是用于打
印),如提示有审核疑点,应在改正后再重新保存,申报。申报导出文件默认目录为我的文
档目录下的一个名称为该纳税人识别号的文件夹内,为.xml 文件。
8.将生成的 xml 文件拷贝入 U 盘或 寸软盘中,并按“打印预览”按钮进行预览,再按“打
印”按钮进行报表打印,如默认格式超出纸张大小,可按导出按钮,生成 excel 文件编辑后
再打印。
9.将拷有.xml 文件的介质、已签名盖章的纸质申报资料、备案资料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
的其他资料带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0.申报成功后在软件中按[完税],完税后可进行下期申报操作。如在完税后再需修改,应
撤消[完税],再修改。如果需要申报下一年度的申报,点新建年度,初始化所属年度填写下
一年度,即可。如[完税]后需修改前几期的,需从后往前顺序撤消[完税],再修改.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咨询电话:8385850
征收厅咨询窗口:9 号窗
电子报表结构和填写合理顺序
第一批应予计算的附表
计算顺序: 说明
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由于事业单位的销售(营业)收入表包括投资收益及投
资转让净收益,所以收益应该是第一需要计算的表
附表十四:坏帐损失明细表
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
三项经费明细表
附表 10: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
细表
附表十、附表十二、附表十三、附表十四的计算顺序并无
要求,这几张之所以要优先于附表一、附表二,是因为带
来的收入成本费用是按收付实现制确认的,先计算这几张
附表便于将按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成本费用调整为按
税法要求的按权责发生制填列。
附表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
根据附表三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列。
附表 2: 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后填列。
主表:主表 H1 => H13 计算得出调税调整前所得。
第二批应予计算的附表
附表 11:广告费支出明细表 根据附表一分析填列
附表 4: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
表
根据附三、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填列及其他数据分析
填列。
附表 5: 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根据附三、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填列及其他数据分析
填列。
主表:H14 => H16 计算出纳税调后所得
附表 6: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 补亏后应纳税所得额不能为负
附表 7: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
表
减附减免税所得后应纳税所得不能为负
附表 8:捐赠支出明细表 减除允许扣除的捐赠后应纳税所得不能为负
附表 9: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
明细表
减附允许加计扣除的技术开发加计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
不能为负。
主表:H17 => 34 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E8%A7%84%E8%8C%83%E8%A1%A8%E6%A0%B7/01%E6%94%B6%E5%85%A5_1%E4%B8%80%E8%88%
%E8%A7%84%E8%8C%83%E8%A1%A8%E6%A0%B7/11%E5%B9%BF%E5%91%8A_%E9%80%9A%E7%94%
%E8%A7%84%E8%8C%83%E8%A1%A8%E6%A0%B7/07%E5%85%8D%E7%A8%8E_%E9%80%9A%E7%94%
%E8%A7%84%E8%8C%83%E8%A1%A8%E6%A0%B7/08%E6%8D%90%E8%B5%A0_%E9%80%9A%E7%94%
主表 纳税申报表
附表一
收入
附表二
成本
附表六
补亏
附表七
减免
附表九
加计扣除
附表四/调增 附表五/调减
附表十一
广告
附表十二
工资
附表十三
折旧
附表三/投资
附表十
境外所得税
抵扣计算
附表十四
坏账
直属分局 2006 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及汇算清缴培训材料
一、汇算清缴的范围
直属分局 2006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为我分局负责征收管理的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002 年 1 月 1 日起新办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律师事务所、医院、学校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
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 4 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
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
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使用新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推进所得税电子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 号)要求,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查账征收企业年度申报时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
申报表》,核定征收企业年度申报时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为配合新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启用,我分局在查账征收企业范围内推广使用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
三、年度申报报送资料
(一)查账征收企业需报送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及年报电子数据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及附表;(电子申报软件生成打印报表)
2.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节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决算应上
报的其他内容)
3.如发生弥补亏损、提取坏帐准备等涉及取消审批项目的事项,应报送《所得税报备资料一览表》
及相关明细资料;
4.房地产企业、亏损企业需提供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汇算清缴查账报告;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核定征收企业需报送以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2.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四、新申报表在内容上的主要变化
1、新申报表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 16 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原来
为“纳税调整前所得”。按照会计制度核算在“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各项捐赠支出(包括公益、救济性捐赠
支出(不在申报表主表第 11 行及附表二第 17 行至第 25 行填报,而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中填报。
2、新申报表主表第 2 行“投资收益”中股息性质的所得不做还原计算,原来需要还原计算。
3、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8 号)中所称每月全部
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
号)的有关规定:
(1)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 %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
得税前扣除。
(2)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不再设置当年支出比上年增长 1O%的前置条件。
5、明确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 1 行“销售(营业)收
入”,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
营业务收入”。
6、明确企业纳税年度在应付福利费中实际列支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
险,应作为纳税调减项目在申报表中反映。
7、根据新申报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填报说明有关规定,“免予补税的投资收益”包
括被投资方与纳税人适用税率一致,以及享受定期减免税或者定期低税率期间,向纳税人分回的利润及
股息、红利。与原来政策比较,“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增加了定期低税率期间向纳税人分回的利润及股
息、红利,如西部大开发企业 2001~2010 年减按 15%的税率征税,就属于定期减低税率优惠。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7 号),从 2006
年 7 月 1 曰起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调整到人均 1600 元/月。在 2006 年度纳税申报时,《工资薪金和
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统一按计税工资政策调整前的计税工资标准 960 元进行填报,2006 年
7—12 月提高税前扣除标准后的差额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
表》第 17 行项下填报。从 2O07 年度起,正常填报。
9、明确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专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
内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序
号
项目 扣除标准
1 借款利息 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
实扣除
2 工资薪金 计税工资 2006 年 1 至 6 月月人均 960 元,2006 年 7 月
起月人均 1600 元
3 职工工会经费 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计税
工资总额的 2%
4 职工福利费 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的 14%
5 职工教育经费 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
的 %以内的部分可税前扣除。
6 业务招待费 不超过申报表主表第 1 行“销售(营业)收入”的 5‰,15 00
万以上不超过该部分的 3‰
1)一般企业,在申报表主表第 1 行“销售(营业)收入 2%
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2)自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制药、服装生产体育文化和
家具建材商城等待业的企业,可在申报表主表第 1 行、
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
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8%以内
据实扣除,自 2005 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
在申报表主表第 1 行“销售(营业)收入 25%的比例内据实
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反结转。
7 广告费
3)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
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
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 5 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
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8 业务宣传费 申报表主表第 1 行“销售(营业)收入 5‰内据实扣除
9 固定资产折旧 房屋、建筑物 20 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
生产设备 1O 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
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5 年;
残值率不得高于 5%,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采取直
线折旧法计算。
10 开办费 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次月起,在不短于 5 年的期限
内分期扣除在不短于 5 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11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如有关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未
提足折旧的,
12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 5‰,差额提取
13 坏账损失 必须年度终了后 15 日内报税务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
的,一律不得自行税前扣除
14 财产损失 必须年度终了后 15 日内报税务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
的,一律不得自行税前扣除
15 差旅费 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
付凭证
16 会议费 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
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
17 捐赠 除另有规定外,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的国家机关用于
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 3%以内准予
据实扣除
18 除坏账准备外的资产跌价、减值准备 不得税前扣除
19 资本性支出 不得税前扣除
20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不得税前扣除
21 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不得税前扣除
22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不得税前扣除
23 灾害事故损失有赔偿部分 不得税前扣除
24 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 不得税前扣除
25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不得税前扣除
26 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 不得税前扣除
27 以前年度应提未提折旧 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