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
财政与市场的不同功能
财政基本特征
公共财政思想
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
预算法
社会资源配置方式
两种不同的方式:
市场
财政
其机制和作用不同
通过市场满足个人需要
通过财政满足社会共同需要
财政
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
而形成的社会财富集中化的分配关系
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
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
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
07年国家宏观调控情况
银行资金充裕、放贷冲动较强
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流动性过剩
影响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央行用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发行票据等货币政策工具,
同时辅之以降低出口退税率、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调减利息税税率、发行特别国债等财税政策
从较多运用货币政策,转向更加注重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财政的基本特征
公共性
——满足社会共同需要
——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
——调节居民收入分配
——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增长;
非竞争性
——为市场有序运转提供制度保证和物质基础
——不要直接介入竞争性领域
——政府的财政行为不要待有盈利色彩;
法制性 ——以法制为基础,
——将政府全部收入进行预算,
——财税部门总揽政府收支。
公共财政思想
西方国家的公共财政思想
在资产阶级革命之后,
以公共权利为基础、
以法律为依托的财政
取代王室财政的
一种理财形态。
体现的是一种依法治国框架下的理财
中国公共财政思想
1998年提出建立基本框架
财政的主要任务:
保证公共支出;
依法促进公平分配;
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做好转移支付;
调节市场配置资源的偏差,
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
间接管理国有企业
财政管理体制
确立财政管理职权、财政收支范围的制度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各级政府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国家机关之间
预算
税收
国有资产
中国财政管理体制变革过程
1949年—1985年:
中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985年—1988年:
“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
1988年—1994年:
“财政包干”
1994年至今: “ 分税制”
中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一)
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
中央财政承担
——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
——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
——实施宏观调控所需的支出、
——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承担
——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
——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分税制(二)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
将税种统一划分为
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
——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
地方税
——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
分税制(三)
设国家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
中央税和共享税由国家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中央财政根据各地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增长情况向地方返还部分税收。
中央财政每年通过转移支付方式
向经济最困难地区和民族省区、非民族省区的民族自治州提供资金帮助。
预算法
预算概念
预算法律
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权
预算收入和支出
预算编制
预算审查批准、执行、决算
预算
各级政府、各单位一定期间的收支计划
国家预算
——中央预算
——地方预算
单位预算
预算法律
全国人大 《预算法》
国务院 《预算法实施条例》
现行预算管理体制
中国的预算管理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从中央到地方,共设立五级预算。
中央和地方的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中央和地方的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
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预算权
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权利
包括:编制权
审查权
批准权
执行权
监督权
中央预算权:
中央权利机关、中央行政机关享有
地方预算权:
法定预算收入
税收收入
国有资产收益
专项收入
其他收入
预算收入应当统筹安排使用
设立专项基金项目,须国务院批准
法定预算指出
经济建设支出
教、科、文、卫、体等事业发展支出
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国防支出
各项补贴支出
其他支出
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资金
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资金
预算编制
要求:复式方法编制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一致
厉行节约、勤俭建国
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妥善安排
设置预算周转金
程序:财政部每年人代会召开的1个月前,
将中央预算草案提交人大财经委初步审查
预算审查批准
预算草案
全国人代会——审查批准——批复预算
正式国家预算
法律约束力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下级政府上报备案
预算执行
预算草案批准前,可先按上年同期支出
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
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
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决算
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
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进行会计报告
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财政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
提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
各级政府每年两次以上向本级人大报告执行情况
下级政府定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