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8 月 15 日
中中诚诚信信国国际际
担担保保行行业业 特别评论
联络人
作者
温宇琪 010-66428877-639
高级分析师/高级经理 yqwen@
杨阳 010-66428877-530
分析师/项目经理 yyang01@
王天瑜 010-66428877-597
分析师/项目经理 tywang@
其他联络人
吕 寒
董事总经理 010-66420886
金融机构评级部 hlv@
白 岩 010-66428877-668
金融机构评级部副总经理 ybai@
张英杰 010-66428877-649
研究咨询部总经理 yjzhang@
担保业代偿风险增大,行业转型发展面临挑战
概要
2015 年,融资担保业务在服务小微和“三农”等普惠领域中
“准公共产品”的属性首次从国家层面得到明确,有助于提升
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与“三农”的积极性。行业管理条例面向社
会征求意见,未来监管效力有望提升。
对于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的代偿补偿机制得到细化,省级再担保
机构在代偿补偿资金管理中的职责得到突出,进一步体现了中
央政府依托省级再担保机构支持担保体系建设和小微企业发展
的意图。
以上政策落实效果仍与银担合作分险模式探索、担保机构自身
实力提升、行业监管机制完善密切相关,行业管理条例的配套
细则也亟需出台。此外,代偿补偿资金的总额仍较为有限,补
偿效果仍有待观察。
经济下行使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信用风险持续暴露,担保机构
面临的代偿风险上升,因而业务开展趋于谨慎,同时银担合作
政策收紧,担保机构的间接融资担保业务面临困难,担保业务
整体增速大幅下降。此外,行业监管从严,使资质不合格、违
规经营以及部分实力较弱的担保公司被淘汰,担保机构数量持
续减少。
公募债券担保业务增长放缓,业务仍集中于大型担保机构;私
募直接债权融资市场快速发展增加了对担保的业务需求。伴随
市场扩容和发行人信用资质下沉,债市违约事件频发,担保机
构代偿风险上升,而担保公司违约、倒闭事件也时有发生。
作为构建各地担保体系的重要一环,再担保机构得到的政策支
持进一步明确,将促进其调整业务模式,加大连带责任再担保
业务开展力度,通过与区域内优质担保机构合作,共同承担代
偿风险。
财务方面,主要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规模和担保业务收入均增
长乏力,放大倍数有所下降,代偿持续上升,各机构投资组合
差异较大,盈利及流动性指标呈现分化。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成员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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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行业信用趋势分析
融资担保业务准公共产品属性得到明确,行业管理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代偿补偿机
制得到细化,但政策的落实效果仍有待观察
融资担保业务在普惠领域中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得到明确,有助于提升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与“三农”
的积极性,但政策落实效果仍与银担合作分险模式探索、担保机构自身实力提升、行业监管机制完
善密切相关
担保机构一直以来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担保费率
低、代偿风险高,导致风险和收益不匹配。如何在支持小微和“三农”的同时,实现自身
的可持续经营与发展,已成为担保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2015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
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融资担
保业务在服务小微和“三农”等普惠领域中“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并以支持小微和“三
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从政府支持、银担合作、规范经营、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
意见。第一,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减量增质”,以省级和地市级为重点,通过新设、控股、
参股等方式,发展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并支持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兼并
重组。第二,研究设立国家担保基金,国家担保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
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加强再担保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
实现全覆盖,并以保本微利经营为原则,降低或取消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第三,
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合作机制;银行对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在保证金、
放大倍数、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对银行不承担或只承担部分风险的小微和“三农”
融资担保贷款适当下调风险权重;提高对小微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改
进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根据信用记录对合作担保机构进行差异化管理,提高风控水
平。第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及配套细则出台,明确地方监
管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和人才建设,落实财税支持政策,为融资担保行业营造良好发展环
境。
中诚信国际认为,《意见》的出台明确了融资担保的政策性定位,体现了国家对融资担保行
业的支持意愿,为行业转型发展创造了机遇,对于融资担保机构专注主业、规范经营起到
积极作用,有助于提高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与“三农”的积极性,并提升银行与担保机构合
作的意愿和稳定性。但担保机构信誉度和经营规范程度的提升过程仍需较长时间,并且目
前担保机构的监管体系和机制仍有待完善,因此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效果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此外,由于银担合作中担保机构长期处于被动地位,银担合作共担风险的模式在实际业务
操作中仍面临较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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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监管效力有望提升,但配套细则亟需出台
2010年3月,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
办法”),暂行办法一直是规范融资担保机构经营的主要制度依据。然而暂行办法作为部门
规章,法律层级不足,无法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处罚手段,因此难以有效遏制担保
机构的违规经营行为。此外,由于多年未经修订,暂行办法制定的部分经营规则已难以适
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在总结暂行办法实施经验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意见
的基础上,2015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
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与暂行办法相比的主要变化体现在:
(1)将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并要求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信用记录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明确了 融资担保公
司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条件;(3)将债券等金融产品担保明确
列入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将变相吸收存款、受托理财、 为违反国家规定发行的
金融产品提供担保等明确为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的活动:(4)缩小了对关联方提供融资
担保的范围,规定不得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且为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条件不得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的条件,并增加了对关联方担保的信息披露要求;
(5)要求监管部门建立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评价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对担保机构实施
分类监管;(6)对于未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融资担保业务或者在名称中使用
融资担保字样的公司,以及违规经营的融资担保公司,明确了违规经营内容与处罚金额。
整体来看,未来对融资担保机构经营的管理制度将由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监管效力
有望加强。但征求意见稿仅为框架性规定,其中未对各类担保业务的风险责任进行细分,
对担保责任余额和放大倍数的计算仍无统一标准,对于资金运用比例和准备金计提标准等
重要内容均未明确提及,配套细则亟需出台。此外,目前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实行属地监
管,各地各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职责仍有待明确,对辖内担保机构的监管制度体系仍需完善,
监管执行力和有效性有待加强。
代偿补偿机制得到细化,省级再担保机构职责得到突出,但补贴总额仍较为有限,补偿效果仍有待
观察
2014年,北京、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六省市被纳入代偿补偿资金试点,六省市
共获得中央财政拨付代偿补偿资金亿元。在2014年发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基础上,2015年工信部与财政部联合
发布《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5]57号,
以下简称“57号文”),从工作机制和支持范围、代偿补偿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六个试点
省市的相关部门和作为专项资金托管机构的再担保公司提出具体要求。同时,57号文将代
偿补偿资金的支持范围明确为2015年7月1日起开展的单户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新
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担保业务,并明确了再担保机构在对贷款企业日常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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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后督促还款、代偿补偿条件与资金拨付、合作银行选择等方面的职责。与38号文中“省
级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代偿额50%以上的比例(含)
给予补偿时,代偿补偿资金按照不超过代偿额30%的比例对担保机构给予补偿”相比,57号
文将该代偿补偿比例细化为四档,再担保机构按照代偿额50%及以上、35%(含)-50%、
25%(含)-35%、15%(含)-25%的比例补偿代偿机构时,代偿补偿资金相应分别按照代
偿额的25%、20%、15%、10%的补偿相关担保机构。57号文发布后,各试点省市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相继发布了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细则。
57号文突出了省级再担保机构在代偿补偿资金管理中的职责,进一步体现了中央政府依托
省级再担保机构支持担保体系建设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政策虽对代偿补偿资金的补偿
比例进行细化,但补贴总额仍较为有限,相对小微企业的高风险特性,补贴对担保公司实
现风险全覆盖的难度仍然较大。此外,由于试点推行时间较短,各试点省级再担保机构对
于代偿补偿资金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的使用方式仍有待进一步探索,代偿补偿资金的补偿效
果仍有待观察。
担保业务增速显著下降,宏观经济下行致使代偿风险上升,行业困境亟待进一步政
策支持和业务模式创新以化解
担保机构数量持续减少,担保业务增速大幅下降,经济下行致使代偿激增,间接融资担保业务面临
困难,银担合作新模式正在探索,但长期成效仍有待观察
由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信用风险持续暴露,担保机构面临的代偿风
险上升,因而业务开展趋于谨慎。此外,银担合作政策收紧以及行业监管从严,使资质不
合格、违规经营以及部分实力较弱的担保公司被淘汰。受以上因素共同影响,近年来担保
机构数量持续减少,业务规模增速放缓。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7,898家,
较上年末减少287家,行业实收资本9,2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增速下降约个百分
点。截至2014年末,在保余额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万亿元,增长%,增速较
2013年大幅下降个百分点;其中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万亿元,增长%,远低于2013年%的增速。2014年我国担保行业新增代偿415亿元,
年末代偿余额达到661亿元,担保代偿率%,为统计以来最高水平;2015年上半年代偿
金额和户数继续大幅上升,同比分别增长了%和%。代偿的大幅上升导致部分
担保企业陷入危机,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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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1-2014年末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收资本和融资性担保余额(亿元)
数据来源: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诚信国际整理
担保机构业务可划分为间接融资担保、直接融资担保和其他融资担保以及非融资担保,其
中间接融资担保业务占比最高,为担保公司的核心业务。从担保机构定位来看,间接融资
性担保业务集中于低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除地方性商业银行定位于服务中小企业外,大
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信贷客户群体也纷纷下沉,银行需要依赖担保公司来吸收和管
理一部分风险。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小企业风险防御能力更弱,相关经营风险易向担保机
构转移和聚集,导致担保机构代偿上升。近年来,银行出于风险防控考虑,通过收缩担保
公司授信额度,要求缴存高额保证金、承担全部违约风险等方式,提高合作门槛,并普遍
终止与资质较差的民营担保公司的合作。在与银行合作过程中,担保机构处于被动地位,
对于担保机构的经营极为不利。
目前担保行业面临业务增速下滑和代偿风险上升的双重压力。担保行业的发展困境,依靠
市场化方式难以有效解决,亟待国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有效实施。《意见》的发布有望促
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意见》提到的政银担合作模式在安徽省已有良好的探索,安徽省通
过开展“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即在政府支持下,原担保机构、省再担保机构、银
行、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代偿责任,放大了政府资金杠杆,并有望调动银行风
控和追偿的积极性。各省在借鉴安徽省经验的同时,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省内的政
银担合作模式,但该模式仍受制于担保公司在银担合作中的被动地位,且因推出时间尚短,
其成效仍需持续关注。
公募债券担保业务增长放缓,行业集中度保持高位;债市违约事件频发,担保机构代偿风险上升
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突出,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存在成本高、抵质押要求高、
授信额度不足等缺陷,与此同时债券市场不断扩容,央行降息政策带来直接融资成本不断
下降。通过寻求高评级担保公司增信以进一步压降融资成本、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成为大量
中小企业的选择。在债券公开发行市场中,2014年,担保公司新增公募债券担保87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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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担保金额亿元,截至2014年末,担保公司共为281只公募债券提供担保,在保金额
2,亿元。2015年,受《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文)
影响,企业债发行和审核速度减缓,且在信用利差缩小的情况下,担保公司新增公募债券
担保的数量和金额有所下降,年末在保公募债券的数量和金额增长趋缓,2015年全年担保
公司新增公募债券担保57只,新增担保金额亿元,截至2015年末,担保公司共为287
只公募债券提供担保,在保债券金额达2,亿元。在保债券品种以企业债和中期票据为
主,共214只,占总在保债券数量的%,在保债券金额达2,亿元,占总在保公募
债券金额的%。债券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主要分布在AA-和AA级。
图2: 2011-2015年末担保机构在保公募债券数量及发行金额(只,亿元)
数据来源:聚源资讯,中诚信国际整理
图3: 2013-2015年末担保机构在保公募债券品种分布情况(只,亿元)
数据来源:聚源资讯,中诚信国际整理
由于公募债券担保业务企业资信相对较好、风险相对较低、收入较为可观,公开发行市场
担保业务竞争趋于激烈,但由于单笔金额大,对担保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市场级别要求高,
因而该业务集中于大型担保机构。截至2015年末,为公开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司为29家,
较2014年末减少了6家。这些担保公司大多为各省市资本实力较强的国有背景公司,其中前
五家担保公司累计担保债券210只,占担保公司担保债券支数的70%,行业集中度较高。从
信用等级来看,开展公募债券业务的担保公司信用等级最低为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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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13-2015年末前五家担保机构在保公募债券数量及金额占比(%)
数据来源:聚源资讯,中诚信国际整理
除公募债券市场外,私募直接债权融资市场近年来快速发展,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陆
续推出多个私募债券品种,如非金融企业债权融资工具(PPN)、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
债券非公开发行等,增加了对担保的业务需求。其中,截至2015年末,沪深两市中未到期
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共有674只,总发行存量达到1,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2012年
证监会的一项金融创新,其发行采取备案制,对企业净资产和盈利能力都未设门槛,无强
制评级和担保。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较弱,大部分私募债通过担保以提
高发行成功率和投资者接受度。在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事件增多的背景下,大型担保
公司普遍限制新增私募债担保业务或收取高费率,而中型担保公司介入较多。
伴随市场扩容和发行人信用资质下沉,近年来债市违约事件增多,信用风险由私募领域加
快向公募领域延伸,债市违约逐渐成为常态,而担保公司违约、倒闭事件也时有发生,并
对债券市场造成影响。根据中诚信国际统计,2014年,共5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发生违约,其
中13华珠债、13中森债的担保人中海信达担保和12津联债的担保人海泰担保未及时或未能
履行代偿责任;2015年,共12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发生信用风险事件,其中12致富债和12蓝
博01的担保人中海信达担保未能履行代偿。海泰担保濒临破产,中海信达已被撤消了融资
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在公募领域,2015年债券市场共发生15起公募债券风险事件,其
中由担保机构履行代偿义务的共3个发行主体3只债券,涉及兑付金额共亿元,其中13
沈阳SMECN1由中债增代偿本息,14扬州中小债和12宿迁SMECN1由江苏再担保分别代偿
利息和本息。目前公募债券领域尚未发生担保公司不履行代偿责任的事件。
中诚信国际认为,债券市场担保业务已经成为大型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拓展领域,也是中
型担保公司的重要业务方向之一,债券市场担保业务增级目的强,而代偿压力相对较低的
特征,曾使得该业务成为担保公司的避险领域。但债券市场担保业务单笔金额大、期限长,
且近年来被担保人资质下滑、违约事件增多,担保公司仍需提高资本实力和风控能力以应
对。
企业融资渠道拓展扩大担保机构市场空间,业务模式灵活,但缺乏监管和规范;融资主体信用资质
差异大,信息不透明,风险易向担保机构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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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企业借道信托计划、P2P等方式融资规模的上升带来了大量担保需求。信托担保
方面,截至2015年末,信托公司信托资产总规模为万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
从信托资金运用方式来看,贷款占比达到%;从信托资金投向看,工商企业占比
%,基础产业占比%,房地产占比%1。信托担保业务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信托公司与担保机构的广泛合作,满足了企业客户融资需求,也满足了信托公司担保措施
的需要。但信托融资主体信用资质参差不齐,行业集中于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资源类企业及产能过剩企业,对担保公司的担保实力和风控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市场上开
展信托担保的担保公司的实力和资质差异度较大,绝大多数担保公司无外部评级,担保效
力难以评估。
P2P网贷主要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通过互联网实现借贷。截至2015年末,P2P网贷平台已经
达到了2,595家,较2014年末增长了1,020家,但对该类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联席监管体系尚有
待建立和完善。网贷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为了解决国内征信体系缺失的问题,衍生出新的
业务模式,即和融资性或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合作,为投资者提供保本(息)承诺。而
某些P2P平台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存在权益方面的关联关系,使得平台利用担保机构分担风
险的模式大打折扣。据统计,2015年P2P网贷行业一共出现了868家问题平台,与2014年(261
家)相比问题平台数量增长了233%2。网贷平台跑路、倒闭事件以及担保公司违约频发,
暴露了网贷平台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薄弱的问题以及道德风险问题。在P2P网贷平台风险频
发的情况下,部分地区担保业协会发文要求停止当地融资担保公司与P2P合作的多项业务。
总体来看,担保公司与中介机构的合作灵活度高,市场空间大,有助于担保公司的业务扩
展,但因该领域融资主体信用风险差异度大,而部分担保公司自身风控能力以及运作规范
性不强加重了相关风险。相关行业监管仍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政策支持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联动的代偿补偿机制确立,再担保机构盈利要求有望减少,有利
于再担保机构政策性职能的发挥
自2007年以来,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陆续成立再担保公司,承担建设省、市担保体
系的政策性职能,根据中诚信国际统计,截至2015年末,有27个省(市、区)建立了再担
保机构或明确了再担保职能的融资机构,另有江西省正在积极筹建中,海南、西藏与新疆3
省(区)还未明确本地区再担保职能的承接机构。再担保公司资本实力较强,多由省级政
府控股,承担促进各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构建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的职责,其信用因
与省级政府高度相关而获得较高的外部信用评级。目前再担保公司采用的基本业务模式分
为一般责任再担保和连带责任再担保,其中一般责任再担保是再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
即当再担保体系内的担保公司破产清算时,由再担保公司对其在保组合履行代偿义务。一
般责任再担保有助于提升当地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议价能力,但存在增信效果不强、费
1 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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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申网发布的《2015 年 P2P 网贷问题平台数据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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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低、盈利性弱等问题。随着中小融资担保机构对再担保分险需求增加,2014年发布的38
号文增设中央与地方联动的代偿补偿机制,并在2015年57号文中得到进一步明确细化,将
为再担保机构开展连带责任再担保业务提供保障和支持。首批中央与地方财政担保风险分
担补偿政策试点省市包括北京市、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和广东省,各地陆续
配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建立代偿补偿资金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预计未来代偿补偿机制将
得到进一步推广建立。政策的优化将促进再担保公司调整业务模式,加大连带责任再担保
业务开展力度,通过与区域内优质担保机构合作,共同承担代偿风险,有助于促进各省担
保体系健康发展,并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再担保机构虽为政策性机构,但目前仍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运营职责。再担保公司的
政策性职能和商业可持续发展之间存在着一定矛盾,政策性目标与利润考核之间难以平衡。
《意见》中提及将加大财政支持以及减少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未来
如若能从考核机制上进一步加以引导,对于发挥再担保机构政策性职能将有重要作用。《意
见》同时要求各省完善再担保机制,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研究论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通过股权投资、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
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完善再担保机制,提升辖内融资担
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统一管理要求和服务标准,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
资担保业务规模。
中诚信国际认为,再担保公司是构建各地担保体系的重要一环。政策性定位得到进一步明
确和代偿补偿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推动再担保公司政策性职能的发挥和增强担保体系的担保
能力。但代偿补偿机制开展时间尚短,资金使用模式仍在探索当中,补偿效果有待观察。
目前各地以再担保为主导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仍有待进一步观察,再担保公司对体系成员
的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有待检验。
受银担合作收缩和审慎经营的影响,主要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规模和担保业务收入
均增长乏力,代偿持续上升,各机构投资组合差异较大,盈利及流动性指标呈现分
化
目前我国担保公司数量众多,业务结构较为多元化,信用质量差异很大,我们选取了业务
品种较为齐全、资本实力较强的12家主要担保公司进行分析,包括1家信用增进公司、7家
融资性担保公司和4家再担保公司,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担保行业的财务状况发展趋势。
银担合作收缩,担保公司经营更为审慎,业务规模增长持续放缓,担保业务收入增速下降
随着经济下行,企业经营环境恶化,信用风险加速暴露,银行普遍收紧了信贷政策,同时
也提高了合作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有所收缩。此外,担保机构出
于审慎经营的考虑,提升了担保客户准入要求。受此影响,担保机构在保余额增速较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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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放缓,截至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在保余额为5,亿元,同比增长%,增速
较上年降低个百分点。由于业务增速放缓,主要担保机构2014年实现担保业务收入
亿元,同比增长%,增速较上年下降个百分点。
图5: 2012~2014年主要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收入(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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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投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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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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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保
深
圳
中
小
中
关
村
担
保
首
创
担
保
中
合
担
保
东
北
再
担
保
江
苏
再
担
保
广
东
再
担
保
山
东
再
担
保
2012
2013
2014
数据来源:中诚信国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担保机构投资品种较多,投资组合差异较大,高收益品种规模的不断增长推动投资收益的增长,但
增加了担保机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难度
在担保业务之外,为增加资产收益,担保机构会在保证流动性的情况下开展资金运作,提
高资产收益率。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投资资产规模合计亿元,同比增长%。
监管机构对于担保机构投资的范围和比例没有做出明确要求,目前担保机构投资品种主要
包括债券、股票、贷款/委托贷款、信托投资计划、银行理财产品、长期股权投资和基金等,
品种较为齐全,运作方式也较为灵活。受风险偏好和投资风格的影响,各担保机构持有的
投资组合差异较大。从各类投资资产占比来看,2014年以来,主要担保机构降低了对信托
投资计划的占比,平均降幅达到个百分点;货币资金次之,平均降幅达到个百分点;
而加大了对股票和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占比升幅最高,平均升幅达到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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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2013-2014年末各家主要担保公司投资资产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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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债增 中投保 三峡担保 安徽担保 深圳中小 中关村担保 首创担保 中合担保 东北再担保 江苏再担保 广东再担保 山东再担保
其他
长期股权
理财
信托
贷款/委托
贷款
股票
债券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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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持有的投资组合差异明显,且受投资管理能力、投资组合和风险偏好差异影响,各担
保机构投资收益率存在很大差异,主要担保机构总投资收益率最低为%,最高达%,
平均投资收益率为%,同比增长个百分点。2014年主要担保机构总投资收益3共计
亿元,较上年增长%,其中9家机构投资收益较上年上升,3家较上年下降。综合
来看,担保机构持有货币占比有所降低,股票和权益类资产和贷款/委托贷款投资力度有所
加大,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权益类资产变现能力不强、流动性较弱,贷款/委托贷款则使担
保机构信用风险管理面临挑战。
图7: 2012~2014年主要担保机构总投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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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下行,代偿风险加剧,准备金支出大幅增长,机构间准备金计提率差异较大
近年来,经济下行导致担保行业整体代偿增长较快,12家主要担保机构代偿也逐年上升,
总体资产质量持续下降,与行业趋势相一致。截至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的应收代偿款
余额4合计达亿元,同比增加%;其中,7家直保机构的应收代偿款余额占比为12
3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净利息收入
4 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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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担保机构的%;与此同时,4家再担保机构的应收代偿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至亿元,增速较快。2015年以来,主要担保机构总体代偿进一步上升,截至9月末,9
家主要担保机构的应收代偿款余额达亿元 5,同比增加%,其中最高增幅达
%。担保机构未来面临担保组合继续恶化、代偿概率继续增大的风险,代偿可能持
续上升,应密切关注担保机构对风险项目的处置、代偿回收和产生损失的情况。
图8: 2013~2014年及 2015 年 9月末主要担保机构应收代偿款余额(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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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担保
广东再担保
山东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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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代偿上升影响,主要担保公司加大了对担保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力度,2014年共计提取担
保损失准备金亿元,同比增加%,准备金支出率7(提取担保损失准备金/担保业
务收入)为%,同比上升个百分点。其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亿元,较
上年增加%,占担保业务收入的%,较上年提高个百分点;提取担保赔偿准
备金亿元,较上年上升%,占年末在保责任余额的%,较上年末上升个
百分点。从准备金计提方式上来看,一方面,增信机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业务品
种不同,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同,因此在折算在保责任余额和计提准备金时,部分担保公司
为各业务品种定义相应风险权重,以体现实际风险承受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准备金
计提方式的统一标准尚未出台,各担保公司依据自身对业务和风险的理解决定计提准备金
的具体金额,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可比性。受此影响,担保机构准备金支出率年度间波动
较大,各担保机构间准备金计提比例也存在较大差异。
5 中投保、中关村担保和山东再担保未披露其 2015 年 9 月末的应收代偿款
6 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
7 由于 2013 年东北再担保年内对担保赔偿准备金进行转回,因此 2013 年准备金支出率数据仅为 11 家担保机构数据
8 由于中投保和三峡担保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会计科目上体现为预收保费,为了与其他公司分析口径统一,本文对分析口径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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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2012~2014年主要担保机构担保损失准备金支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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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准备金计提力度加大的影响,截至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担保损失准备金余额同比增
长%至亿元。截至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平均担保损失准备金/在保余额为
%,较上年降低个百分点;其中,增信机构准备金覆盖率较低,仅为%;直保
机构准备金覆盖率较高,平均为%;再担保机构准备金覆盖率较上年有所上升,平均
为%。
图10: 2012~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准备金覆盖率(担保损失准备金/在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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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净收入减少,各机构间盈利能力和资本回报水平差异较大
2014年以来,由于准备金支出大幅增加,主要担保机构全年实现担保业务净收入亿元,
较上年减少%。成本费用方面,由于投资收益的增长使营业收入有所增长,2014年主
要担保机构平均成本费用率较上年略降个百分点至%。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
2014年主要担保机构净利润总额达亿元,同比减少%;12家担保机构中,5家机
构净利润负增长,平均降幅达%,7家机构的净利润有所增长,平均升幅为%,
各机构盈利能力差异较大。资本回报方面,2014年12家担保机构的平均资本回报率为
%,较上年降低个百分点;各机构的平均资本回报率差异也较大,回报率最高达
%,最低的仅有%。总体来看,政策性定位的再担保公司平均资本回报率低于直
接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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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2012~2014年主要担保机构担保平均资本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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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倍数有所下降,核心资本形成率有所提升,未来业务扩张仍依赖于资本实力
随着市场中风险不断积累,担保公司业务开展更为谨慎,主要担保机构放大倍数有所下降。
截至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平均核心资本放大倍数为倍,较上年末降低,最高达
倍,最低只有倍。由于各机构业务发展重心不同,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余额有较
大差异,由统一的计算方式得出放大倍数指标无法真实体现不同担保机构对损失的承受能
力。反映不同产品对资本占用的风险权重指标有待进一步统一,相关评价体系仍有待建立。
图12: 2012~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核心资本放大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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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的途径主要包括股东增资和利润留存。2014年担保行业的实收资
本增加了462亿元,截至年末,行业实收资本达9,255亿元,较年初增加%。2014年12
家主要担保机构中有4家的股东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合计亿元,12家主要
担保机构净资产合计较年初增加%。此外,个别担保机构通过挂牌上市建立资本长效
补充机制,提高资本实力。内生补充方面,担保机构通过利润留存的方式补充了核心资本,
2014年主要担保机构平均核心资本形成率为%,较上年上升了个百分点。目前担
保机构的业务扩张仍依赖于机构内生补充资本的能力和股东的增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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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2012~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核心资本形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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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指标呈现分化,在代偿风险不断上升的环境下,担保公司仍面临较大的流动性管理压力
由于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有所差异,其资产配置中高流动性资产占比
呈现分化,截至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高流动性资产与总资产之比最高达%,最低
的为%,平均为%,较上年增长个百分点。12家担保机构中,7家机构该指标
较上年末下降,平均降幅为个百分点,5家机构该指标较上年末上升,平均升幅为
个百分点。
图14: 2012~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高流动性资产/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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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流动性资产对在保余额的覆盖率较上年基本持平,截至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高流动
性资产与在保余额之比为%。随着宏观经济不断下行,担保公司整体代偿风险持续上
升,高流动性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和对在保余额的覆盖率均较低的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流动性
管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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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2012~2014年末主要担保机构高流动性资产/在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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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支持仍是国有担保机构信用状况的重要考虑因素
从股东背景上看,担保公司分为国有背景担保公司和民营担保公司。国有背景担保公司大
部分由地方政府全资所有或控股,在业务开展上具有一定的政策性,特别是再担保公司,
还承担了建设当地担保体系的职能。目前政策对国有担保机构支持力度更大,国有担保机
构和地方政府的联系更为紧密,使得其在经济周期波动过程中风险集中爆发的现象较少。
得益于股东和地方政府支持,国有担保机构资本实力较强,在化解代偿时,所能动用的资
源也更多,目前已经是担保市场的主体,成为支持地方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主力军。和民营
担保公司相比,国有控股担保公司特别是省级再担保公司必要时获得政府直接支持的可能
性很大,因此其信用级别和地方政府信用级别具有很大相关性,我们将这类股东的支持纳
入评级考虑。
由于风险事件频繁爆发,银行的授信门槛提高,监管部门也在实施主动的清理整顿,民营
担保机构经营难度加大,数量显著下降,国有和民营担保机构的实力差距逐渐拉开。由于
众多民营小型担保公司股东实力不强且股权较为分散,对公司提供实质性支持程度不一,
因而其股东支持一般未纳入中诚信国际的评级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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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201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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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中诚信国际对上述信用级别、意见或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针对任何商业目的
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信息中的评级及其他意见只能作为信息使用者投资决策时考虑的一个因素。相应地,
投资者购买、持有、出售证券时应该对每一只证券、每一个发行人、保证人、信用支持人作出自己的研究和评估。
作者 部门 职称
温宇琪 金融机构部 高级分析师/高级经理
杨 阳 金融机构部 分析师/项目经理
王天瑜 金融机构部 分析师/项目经理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成员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