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大唐安徽分公司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0-05-01 修订 2010-06-01
实施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发布
前 言
本预案起草部门:安全生产部、总经理工作部、思想
政治部
本预案主要起草人: 张 浩、方利洲、余洪学
本预案主要审定人:吕晓明、蒋周进、李昌贵、陈
凯
本预案批准人:总经理
本预案由安全生产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200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2次修订。
大唐安徽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a)总则
i. 编制目的
提高大唐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处置突发事
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
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社会和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ii.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iii.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分公司系统,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
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
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iv.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
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和分公
司的组织下,在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
协调下,分公司各部门、专业、外委项目部和基层企业
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
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
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
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
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
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
演练等工作。
v. 预案体系
分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
置方案构成。
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分公司应急
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
动的总体思路、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
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
纲。
专项预案
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
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分公司本部和各
企业制定的专项预案如下:
(1)自然灾害类
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
(含暴雨、雷电、龙卷风等)、台风、洪水、大雾)、地
震灾害、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
等自然灾害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防雨雪冰冻、防大雾、
防地震灾害、防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5个。
(2)事故灾难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网
络信息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各类电力生产事故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人身事故、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发电厂黑启动、
电力设备事故、大型机械事故、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
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燃料供应紧缺
事件、储灰场溃坝事故等应急预案11个。
(3)公共卫生事件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食
物中毒事件等应急预案3个。
(4)社会安全事件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
会安全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
应急预案2个。
现场处置方案
在专项预案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
急处理预案。
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如集控室、制氢站等)、设备
设施(如汽轮发电机组、变压器等)、岗位(如集控运行
人员、消防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在详细分析现场风
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类型(如人身
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制定主要的
现场处置方案如下:
包括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机械伤害伤亡事故、物体打
击伤亡事故、触电伤亡事故、火灾伤亡事故、灼烫伤亡事
故、化学危险品中毒伤亡事故、溺水伤亡事故、高温中暑
伤亡事故、冻伤事故、密闭空间窒息伤亡事故等人身事故
现场处置方案11个。
包括锅炉大面积结焦、锅炉承压部件爆漏、汽轮机超
速、轴系断裂、油系统火灾等电力设备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个.
包括电网稳定破坏、公用系统故障、厂用电中断事故、
厂用气中断事故等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个。
包括起重机械故障、斗轮机故障等大型机械事故现场
处置方案2个。
包括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
等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2个。
包括变压器火灾事故、发电机火灾事故、锅炉燃油系
统火灾事故、燃油罐区火灾事故、制氢站火灾事故、危险
化学品仓库火灾事故、制粉系统火灾事故、输煤皮带火灾
事故、电缆火灾事故、集控室火灾事故、计算机房火灾事
故等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水淹泵(厂)房现场处置方
案12个。
包括化学危险品泄漏事件、除灰系统异常事件、脱硫
系统异常事件、脱硝系统异常事件、放射性物质泄漏、有
毒有害气体扩散等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6个。
b)风险分析
i. 公司概况
分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 630 号,所管辖的企
业为大唐淮北发电厂、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厂、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安
庆生物质能发电厂和当涂发电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约
8000 人。
分公司目前安装 4 台 600MW 等级燃煤超临界机组,
6 台 300MW 等级燃煤亚临界机组,1 台 200MW 等级燃
煤机组,2 台 15MW 生物质能发电机组,3 台 50MW 水
力发电机组和 2 台 17MW 水力发电机组,共计装机容量
为 4844MW。
ii.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存在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
威胁的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
引起企业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
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人为外力破坏等风险,发电企
业的烟尘、二氧化硫、废渣等污染物或废弃物的储存、排
放等也可能造成不良的环境影响。
iii. 突发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
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Ⅰ级(重
大)、Ⅰ级(较大)和Ⅰ级(一般),具体情况如下:
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
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
损失的,或对分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特大事故的,重
大设备或负有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或对分公司产生较重
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
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重大事故的,较
大设备或电网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
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未构成较大事故的,一般设备损坏、机组停运等各类
突发事件。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分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
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重大突发事件
的应急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 分公司副职主管领导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领导
成员:总经理工作部、发展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思
想政治部、监查审计部、安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领导
成员: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监
查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领导
成员: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监
查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
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分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规定,
执行地方政府部门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2)监督分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的应急管理责任
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
(3)负责总体指挥协调各类不安全和不稳定突发事
件的处理,负责出现危急事件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预
案的终结;
(4)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
生活恢复工作;
(5)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部门(征得集团公
司同意和授权)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6)负责监督、指导各职能机构对各类突发事件进
行调查分析,并对相关部门或人员落实考核;
(7)签发审核论证后的应急预案。
工作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
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2)归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传达政
府、行业及上级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
政策和规定;
(3)组织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
施、要求,监督各部门、专业的落实;
(4)制定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
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典型预案库,指导分公司系统重大突
发事件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
定分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分公司系统
各企业安全生产典型预案库;
(5)检查各企业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
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重大突发事件
的处理工作;
(6)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
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
相应的应急预案;
(7)对分公司系统各企业的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进行考核。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
急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有关职工队伍和社
会稳定以及防火、交通、外力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恶性
集体食物中毒、大面积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
管理
4 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重大危险源管理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6号)和《重
大危险源评估标准》(Q/CDT1090005-2008)进行登记、
建档、评估和备案。现场危险源监控要按照《中国大唐集
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
则》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执行,班
组危险源监控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
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预警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工作小组成
员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
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信息接收、报告处
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
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
重)、Ⅰ级(严重)、Ⅰ级(较重)和Ⅰ级(一般)。
预警信息的发布一般通过通信的方式进行,预警信息
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
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信息报告与处置
分公司 24 小时应急机构值班电话:0551-3581678 传
真:0551-2239302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情况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
件向集团公司汇报,最迟不得超过 1 小时,同时按规定上
报华东电监局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
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集团公司、华东电监局和地方
政府续报有关情况。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
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集团公司、华东电监局和
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造成事故的在事故结束后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的组织部门以文件形
式在事故发生后的 30 天内报出。特殊情况下,经集团公
司同意可延至 45 天。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上报时
限从其规定,但事故单位在接到地方政府批复事故结案
后 7 日内逐级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级
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
件的应急响应一般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Ⅰ
级响应)、较大(Ⅰ级响应)、一般(Ⅰ级响应)四级。
Ⅰ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Ⅰ级和Ⅰ
级应急响应由分公司和各单位组织实施。
响应程序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
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
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对集团公司、分公司产生严重负面
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
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
特大事故的,重大设备或负有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或对集
团公司、分公司产生较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
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
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未构成重大事故的,较大设备事故和电网事故等各类
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
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
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较大事故的,一般设
备损坏、机组停运等各类突发事件。
根据应急管理需要,分公司和突发事件单位联合成立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危急事件的应急救援工
作。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
援指挥机构或地方政府,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1)当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与危急事件所在地企业
联系,掌握事件进展情况,立即通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
挥机构,在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立即启动分公司应急预
案,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响应,控制事态影响扩大;各部门
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征得集团公司同意
和授权)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分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分析情况,根据专业
人员的建议以及地方政府应急要求,组织分公司相关应急
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同时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提供人
员、技术和物质支持;
(5)突发事件相关部门,主动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
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供现场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
和处置方案时参考。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应及时向
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汇报请求。
应急结束
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
消除;
(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
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
水平;
(4)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
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向集团公司、华东电监局和地
方政府上报突发事件报告以及应急工作总结报告等。
6 信息发布
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疫情、重
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职工健康的公共卫
生事件、重大生产和人员安全事故、重大金融安全事件、
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上访等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和稳定的
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后,要做好
对外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统一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思想政治工作部是对外信息发布的归口管理部门,其
它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7 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
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
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污染物处理等积极采取措
施予以消除,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结束后妥善处理相关损失的善后理赔工作,对整
体应急能力(包括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进行评估
总结并记录在案。
8 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危急事件管理必须依靠健全、畅通的通讯网络,通讯
网络包括有限电话系统、无线移动通讯系统、海事卫星电
话、网内载波系统、对讲机、计算机网络等。
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551-2239359、
2239357、2239356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551-2239399、
2239309、2239329、2239379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0551-2239399、2239329、2239379
急救中心联系电话:120
总值班:0551- 3581678 传真 0551-2239302
集团公司、华东电监局和地主政府联系电话:
集 团 公 司 总 值 班 室 联 系 电 话 : 010-66586658
66586666;传真:010-66586677 66586622
安 徽 省 安 监 局 联 系 电 话 : 0551-4673119
0551-5325808
合肥市安全监督局联系电话:0551-3537755
华东电监局联系电话:021-23016090
其他保障
(1)成立以企业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层层连接、环环
相扣的危急事件领导小组,以及危急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
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2)根据不同的危急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
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
类危急事件处置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3)配置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
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
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针对每一类危
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上
级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
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危急事件的应
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危急事件的人力、
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
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 演练与培训
培训
分公司及各基层企业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
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
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使生产一线人员 100%经
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
气人员 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各基层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
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
和告知等工作。
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应每年定期开展演练。演练方式可以
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所属各
单位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 4 次,其中消防类、
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10 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
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
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
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术语和定义
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
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
及电力企业、社会公共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应急预案: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
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风险: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
果的组合。
预警:指为了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
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
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并依据预测结果在一定范围
内发布相应警报,提出相应应急建议的行动。
突发事件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
影响范围所确定的事件等级。
应急响应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和事发
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所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
备案
本预案按照要求向大唐集团公司、当地政府安全监督
部门、华东电监局备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
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分公司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
整;
分公司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本预案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2 附件
应急组织体系和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序
号
岗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
备
注
1
总
经理
朱
同斌
0551-223937
8
1396666200
0
2
副
总 经
理
张
百余
0551-223936
8
1350551656
5
3
副
总 经
理
邢
昌宏
0551-223935
8
1396666978
8
4
总经
部主
任
李
昌贵
0551-223939
9
1372110289
9
5
人资
部主
任
赵
建军
0551-223937
9
1390554055
4
6
安生
部主
任
吕
晓明
0551-223935
9
1395517633
6
7
思政
部主
任
陈
凯
0551-223932
9
1580551007
6
8
驾驶
班班
刘
龙
0551-223930
0
1395512779
7
长
9
1
0
应急工作需要联系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集
团公司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
安徽省安监局联系电话:0551-4673119 0551-5325808
合肥市政府联系电话:0551-3538114
华东电监局联系电话:021-23016090 传真:021-63372330
集团公司总值班室电话:010-66586658 66586666;传真:
010-66586677 66586622
12.3 分公司应急预案框架图
12.4 分公司应急处置流程图
12.5 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框架图
联系电话:
总值班:0551- 3581678 传 真:0551-2239302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0551-2239359、2239357、2239356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0551-2239399、2239309、2239329、2239379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0551-2239399、2239329、2239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