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根所生”。由于政府补助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最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即后者是“果”(终点),前者是“根”(端点),则“接受捐赠”的终点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由其共同特性而推出它的前端应该是“递延收益”科目,即接受捐赠资接受捐赠资产的账务处理产时应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3.接受捐赠资产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的优点。把接受捐赠资产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的做法不但简化了会计的核算,而且简化了“纳税时差”的调整。因为“递延收益”的摊销可直接根据所得税纳税要求而定。如果当年一次纳税,则将接受捐赠资产的全部价值一次计入“营业外收入”后,可直接计交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所得税,不需要像以前那样进行调整纳税了;如果分次纳税,则——应用指南》对接受捐赠资产的账务处理并未做出明确则“递延收益”的摊销期可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捐赠资产纳具体的规定。中国矿业大学朱学义教授将其列入“递延收益”税期而定,将其分期转入“营业外收入”后,可直接计交所得科目核算。笔者经过认真的思考与总结,觉得朱学义教授的做税,不需要像以前那样进行调整纳税了。茵法很有道理,在此也谈一些自己的看法。1.接受捐赠资产原账务处理的不足。新会计准则颁布之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其主要原因是调节“纳税时差”。因为这样做捐出方捐出货物未获得该货物任何“所得”(利润),国家从捐出方未能征收到“所得税”,则应从受赠方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企业采用计划成本对材料进行日常核算,在结转发出材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时,新旧会计准则对材料成本节约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这一规定可见,企差异的会计处理是不同的:旧会计准则的处理为无论超支差业接受存货资产捐赠要交纳所得税:金额小,当年一次缴纳;异还是节约差异,都从贷方结转,如为节约差异则以红字金额金额大,分多年但不超过5年缴纳。为了适应纳税要求,会计表示。新会计准则能处理则是对节约差异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先反映接受捐赠资产的全部价值,旧会计准则对材料成本节约差异的处理:借:生产成本而后反映计交所得税的情况与剩余价值的结转。这样处理存(用红笔登记节约差异金额);贷:材料成本差异。在两点不足:一是会计处理烦琐,“待转资产价值”挂账时间较新会计准则对材料成本节约差异的处理:借:材料成本差长;二是将捐赠收益转入资本公积归所有者所有,不能反映经异(用蓝笔登记节约差异金额);贷:生产成本。营者的业绩——在捐赠活动中所作的努力。在成本会计中,对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如果采用计划成2.接受捐赠资产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的依据。淤符本分配法,按照原来的规定在结转成本差异时与材料成本差合政府补助特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异结转是一致的,即无论是超支差异还是节约差异,会计分录指南指出,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的借贷方都不变,节约差异用红笔金额表示。制造费用的分配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如采用计划年度分配率分配法,年末结转差异的会计处理与政府补助是无偿、有条件的。由此可见,政府补助的实质是政前相同。新会计准则虽然没有对上述两项差异做出说明,但新府向企业所作的一种捐赠。接受捐赠的企业设置“递延收益”会计准则明确了材料成本节约差异的处理与原来不同,都是科目来核算政府补助。同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也具有无偿结转成本差异,辅助生产成本的差异结转和制造费用的差异性的特点,因而也可类推为政府补助通过“递延收益”科目的结转应该是一样的。所以笔者建议在新会计准则的指导下,辅核算。于从捐赠利得寻根而推。新会计准则列出了“营业外收助生产成本节约差异和制造费用节约差异的结转应与材料成入”科目的两个性质相似的明细科目:一是“营业外收入——本差异结转一致,即应作如下会计处理:结转辅助生产成本政府补助”科目;二是“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这两节约差异,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某辅助车间个明细科目有三个共同特点:都是偶发性的行为;都是“送来”(节约差异);贷:管理费用。年末结转制造费用节约差异,借:的资产;都是“无偿”的收益。可以看出,无论是政府补助还是制造费用(节约差异);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捐赠最终都归结为“营业外”的收益,两个明细科目可看成为伊伊。茵援财会月刊渊会计冤窑65窑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