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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人员伦理守则
一、价值观及信念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首要使命是通过提供服务协
助有需要的人士缓解危险、解决困难、进展增能及致力处理
各类社会问题。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尊重每一个人的专门价值和威
严,不因服务对象的家庭背景、种族、国籍﹑性别、性倾向、
年龄、职业、信仰、政治观念、聪慧、体能、社会及经济地
位不同而有所分别。
(三)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进展的潜质,
有责任鼓舞及协助个人在顾及他人权益的情形下实现自我。
(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有责任爱护和保证服务对象的
人身权益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五)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相信任何社会都应为其公民谋
取最大的福祉。
(六)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有责任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去
推动个人和社会的进展,务求每一个人都能尽量发挥自己的
所能。
(七)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认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尽力
加强人际关系,务求坚持、促进及提高个人、家庭、团体、
机构、社群的福祉,关心社会大众预防及减少逆境与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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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守则
(一)有关服务对象
1.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首要的责任是对服务对象负责。
2.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有责任让服务对象明白自身的权益
及协助他们获得适切的服务,尽量使服务对象清晰同意服务
所要承担的责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3.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让服务对象清晰在特定情形下,
保密原则会受到限制,让其清晰明白收集数据的目的和用途。
在公布个案数据时,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采取必要及负责任
的措施,删除一切能够识别服务对象身份的资料,事先取得
服务对象及社工服务的机构的同意。
4.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不得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藉以
谋取私人的利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不应与服务对象有性接
触;如服务需要收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尽量使服务对象
可不能因经济能力而不能及时猎取所需要的服务。
(二)有关同工
1.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尊重同工、其它专业人士及义务
工作者不同的意见及工作方法。任何建议、批判及冲突都应
以负责任的态度表达和解决。
2.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与同工、其他专业人员、义务工
作者紧密合作,提高服务的成效。
3.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向有关团体报告任何有违专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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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守则而危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并在有需要时爱护那些
受到不公平指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4.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权,不应在
不尊重其他机构和同工的情形下夺取同工之服务对象。
5.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与同工合作之间所作的保密沟通,
在未获得数据来源者明确同意下,不可向服务对象透露有关
其个人数据以外的沟通内容。
(三)有关机构
1.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向其服务机构负责,提供具有效
率及效能的专业服务。
2.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做出建设性及负责任的行动,以
阻碍并改善服务机构的政策、程序及工作方式,力求促进机
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3.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发表任何公布言论或进行公布活
动时,应说明自己是以个人身份抑或代表团体或机构名义行
事。
4.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不应在未经其服务机构同意下,利
用机构与外界的联系,为个人的私人事务招揽服务对象。
(四)有关专业
1.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从事其专业工作时,应持着诚实诚
恳及尽责的态度。
2.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坚持专业的价值观和操守,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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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增强价值观和操守。
3.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对专业提出评论时,应持着负责任
和有建设性的态度。
4.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不可就其专业资格、服务性质、服
务方法及统计成效提供有误导性或不真实的数据。
5.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有责任不断增强和提高自身的专业
知识和技能。
6.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有责任协助新入职同工建立、增强
与进展其操守、价值观以及专业上的技能与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