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文员培训(二)
2006-4-13
培训内容
(一)相关国家政策
(二)相关概念及原则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四)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五)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补充医疗保险(大额互助)
(二)、相关国家政策、制度
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2月14日
国发)〔1998〕44号)
2、2000年10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
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令第
68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是
由刘琪市长2001年2月20日签发的。
(二)相关概念及原则
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
会保险。它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
定大家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具有广泛性、共济性、
强制性的特点。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
础,实行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能够保障广
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
门诊、急诊、住院费用。
2、“基本医疗保障”的含义是什么
?
所谓“基本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
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
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
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
费用等。
3、大额互助的含义?
是指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一
定数额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超过基本医疗
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以
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
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4、基本医保险的相关三原则:
(1)、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用人单位和
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
筹的原则。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
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3)、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应当与
本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用
人单位和个人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构成:
(1)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利息;
(4)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滞纳金;(参保
单位拖欠的)
(5)依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其他
资金。
2、缴费比例及基数
(1)职工个人: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
纳,由用人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A、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
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
基数,缴纳保险费。
上年本市职工年社平工资:32808元
32808÷12=2734元/月
2734 ×60%=1640元
B、职工本人上一年平均工资高于上一
年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
为缴费基数,也不缴纳保险费。
C、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
费工资基数,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
基数之和的9%缴纳保险费,由社会保险
机构委托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按月扣缴。
(3)外地农民工:从2004年9月起,北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外埠农民工
由企业按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2%缴
纳保险费,个人不设个人账户,也不缴
纳保险费。
(四)、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在实行基本医疗前,叫大病统筹,
不是医疗手册,只是一张卡,个人每月
扣本人工资的1%,企业按基数总数的
6%扣除,被扣的资金上缴市统筹基金,
大家互助互济没有个人账户。
实行基本医疗后,设立了个人账户,依
法将个人缴纳的全部保险费和企业缴纳
的部分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
1、个人账户的构成: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部分)
(2)按照规定划入个人账户的用人单位
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约3%左右
(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4)依法纳入个人账户的其他资金。
2、企业按如下标准将部分基本医疗保
险费划入个人账户
(1)不满35周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月
缴费工资基数的%划入个人账户
(2)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
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
(3)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
工资基数的2%划入
(4)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
职工平均工资的%划入
(5)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划入
3、个人账户存储额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居
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
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
用和继承。
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
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账户;继承人
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存储额可
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
个人账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