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企业申报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单位:所得税处 发布时间:2011-05-27 限办时间:2011-05-27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11 关于企业申报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公告 2011 年第 2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
告》(2011 年第 25 号,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企业申报资产损失
税前扣除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清单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发生属于《公告》第九条规定范围内的资产损失,以清单方式申报扣除
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汇总表》(附件
1),说明资产损失的类别、原因及金额等情况。
二、关于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发生属于《公告》第十条规定范围内的资产损失,以专项申报方式申报扣
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
(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明细表》(见附件 3);
(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见附件 4);
(四)《公告》要求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主要证据材料(按资产损失类别提
供)。
三、汇总纳税企业申报问题
在中国境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总机构在申报扣除
时,应将各分支机构的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分别填写《企业资
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汇总表(适用跨地区总机构汇总)》(附表 5)、《企业资
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适用跨地区总机构汇总)》(附表 6),并附各分支机
构的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四、资产损失资料申报和受理问题
按照《公告》第七条的要求,企业资产损失申报资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
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一并向主管
税务机关征收部门报送。征收部门受理后,应在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
料上加盖受理专用章。
五、资产损失的后续管理问题
主管税务机关征收部门受理企业的资产损失申报后,应及时将资产损失申报资
料传递至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要设置相应的管理台账和纳税档案,对企业申报
的资产损失存档备查。在企业汇算清缴结束后,各级国家税务局应适时开展纳
税评估,把资产损失作为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
六、《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9〕94 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冀国
税函〔2010〕16 号)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
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10〕186 号)同时废止。
七、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汇总表》
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汇总表》
3.《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明细表》
4.《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5.《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汇总表(适用跨地区总机构汇总)》
6.《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适用跨地区总机构汇总)》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汇总表
( )年度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资产损失类别
损失数
量
账面原值 已提折旧/摊销 账面
净值
已提减值
准备
账面价
值
计 税
基础
回收金额或可回收
金额
净损失(税
收口径)
损失原因
一 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合计
1 固定资产
2 生产性生物性资产
3 存货
4 股权损失
5 无形资产损失
6 其他非货币资产
二 存货正常损耗损失合计
三 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合计
四 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的损失合计
五 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金融产品损失合计
1 债券
2 股票
3 期货
4 基金
5 金融衍生产品
6 其他
资产损失总计
谨声明:此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会计和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可靠、完整的。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受理意见:
受理人: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各留一份。
附件 2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汇总表
( )年度
金额单位:元
注: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各留一份。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营范围 所属行业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财务负责人
序号 资产损失类型 损 失 数
量
账面原值 已提折旧/摊销 账面净值 已提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符 合 税 收 确
认损失年度
净损失金额
(税收口径)
1、 现金损失
2、银行存款损失
3、应收(预付)账款损失
一、
货币资产损失
4.其他损失
1、存货损失
2、 固定资产损失
3、在建工程损失
4、工程物资损失
5、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6、无形资产损失
二、
非货币资产损失
7.其他损失
1、债权性投资损失
2、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三、
投资损失
3、其他损失
四、 其他损失
损失合计
谨声明:此表所填内容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和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企业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受理意见:
受理人: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明细表
企业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已提折旧/摊销 账面净值 已提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回收金额或可回
收金额
收到补偿赔偿
款项
净损失(税收口径) 损失原因
1
2
3
4
5
法定代表人(公章): 财务负责人: 制表人:
注: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各留一份。
附件 4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 )年度
企业名称
专项申报项目
序
号
报送资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页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谨声明:以上资料由我单位提供,并确信这些资料均真实、准确,并对所提
供的资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资料接收人: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和企业各留一份。
2、报送的资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在相应栏选择填√。
3、本表“专项申报项目”栏,每次只能填写一项申报项目。
附件 5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汇总表
( )年度(适用跨地区总机构汇总)
金额单位: 元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经营范围
分支机构信息 损失类型及金额
序
号
机构名称
纳税人识
别号
主管税务机
关
按照公允价值
销售、转让、变
卖非货币资产
存货正常
损耗
固定资产达到或
超过使用年限正
常报废清理
生产性生物
资产达到或
超过使用年
限而正常死
亡
通过证券交
易场所、银行
间市场买卖
金融产品
其他
净损失合计
净损失合计
注: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各留一份。分支机构信息:填写当年实际发生资产损失的分支机构有关信息。
附件 6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
( )年度
(适用跨地区总机构汇总)
金额单位:元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经营范围
分支机构信息 损失类型及金额 合计
机构名
称
纳税人识别
号
主管税务机
关
现
金
银行存
款
应收(预
付)账款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在建
工程
工程
物资
生产性
生物资
产
无形资
产
债权
性投
资
股权
性投
资
其他
净损失总计
注: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各留一份。分支机构信息:填写当年实际发生资产损失的分支机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