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银行业重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05 届世界经济研究生 朱丽莉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席卷全球,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程
度的日益加深,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更具竞争优势,银行间的重组无疑是
在短期内获得大型银行的有效途径。由于银行间的重组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和范
围经济,达到减少竞争对手、提高市场占有率以及增加市场势力的目的,因此,
在 20 世纪 90 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并购浪潮。
20 世纪 90 年代初泡沫经济破灭以来,日本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1997
年和 1998 年甚至陷入战后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GDP 连续 2 年出现负增长。
在此情况下,日本的银行股票大幅下跌、不良资产迅速上升、金融机构相继破
产。面对着国内经济的低迷和国际银行业掀起的重组并购浪潮,作为经济强国
的日本也开始了新一轮的重组活动。日本银行业重组的目的是实现规模经济,
增强国际竞争力,以适应金融全球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日本摆脱金融困境,深
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在此次重组的过程中,日本政府通过采取制定和
修改相关法规、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处理不良资产、提高银行业务核心能力等
措施,促使日本原有的二十多家大银行合并为目前的三大金融机构,即三菱 UFJ
集团(东京三菱金融集团和日本联合金融控股集团组成)、瑞穗金融控股公司(第
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组成)和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住友银行
与樱花银行组成)。日本银行业大规模重组的意义重大而深远。首先,扩大了市
场份额,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实现了范围经济和多元化经营;再次,促进了日
本的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体制改革;最后,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复苏,加快了
金融国际化、自由化的进程。但是,日本银行业重组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
增大就业压力、带来一些潜在的战略风险和管理风险以及提高银行垄断程度进
而损害消费者利益等。
目前,我国的银行业重组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中日两国在银行业重组
方面有很大的相似之处,研究日本银行业重组,会对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带来
一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本文首先从银行业重组的相关理论出发,在概述
日本银行业重组产生的背景、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分析了日本银行业重组的特
点、采取的措施、重组后的影响以及面临的问题,并根据我国银行业重组的实
际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日本的经验和启示,对我国银行业重组提出了一些有针
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日本银行业,重组,不良资产
目 录
前 言 ∙∙∙∙∙∙∙∙∙∙∙∙∙∙∙∙∙∙∙∙∙∙∙∙∙∙∙∙∙∙∙∙∙∙∙∙∙∙∙∙∙∙∙∙∙∙∙∙∙∙∙∙∙∙∙∙∙∙∙∙∙∙∙∙∙∙∙∙∙∙∙∙∙∙∙∙∙∙∙∙∙∙∙∙∙∙∙∙∙∙∙∙∙∙∙∙∙∙∙∙∙∙∙∙1
一、银行业重组的基本理论与模式研究 ∙∙∙∙∙∙∙∙∙∙∙∙∙∙∙∙∙∙∙∙∙∙∙∙∙∙∙∙∙∙∙∙∙∙∙∙∙∙∙∙∙∙∙∙∙∙2
(一)银行业重组的概念 ∙∙∙∙∙∙∙∙∙∙∙∙∙∙∙∙∙∙∙∙∙∙∙∙∙∙∙∙∙∙∙∙∙∙∙∙∙∙∙∙∙∙∙∙∙∙∙∙∙∙∙∙∙∙∙∙∙∙∙∙∙∙∙∙∙∙∙∙∙∙∙∙∙∙∙∙∙∙∙∙∙∙2
(二)银行业重组的基本理论 ∙∙∙∙∙∙∙∙∙∙∙∙∙∙∙∙∙∙∙∙∙∙∙∙∙∙∙∙∙∙∙∙∙∙∙∙∙∙∙∙∙∙∙∙∙∙∙∙∙∙∙∙∙∙∙∙∙∙∙∙∙∙∙∙∙∙∙∙∙∙∙∙∙∙2
(三)银行业重组的模式 ∙∙∙∙∙∙∙∙∙∙∙∙∙∙∙∙∙∙∙∙∙∙∙∙∙∙∙∙∙∙∙∙∙∙∙∙∙∙∙∙∙∙∙∙∙∙∙∙∙∙∙∙∙∙∙∙∙∙∙∙∙∙∙∙∙∙∙∙∙∙∙∙∙∙∙∙∙∙∙∙∙∙∙∙∙∙∙∙∙∙∙∙∙∙6
二、日本银行业重组的背景 ∙∙∙∙∙∙∙∙∙∙∙∙∙∙∙∙∙∙∙∙∙∙∙∙∙∙∙∙∙∙∙∙∙∙∙∙∙∙∙∙∙∙∙∙∙∙∙∙∙∙∙∙∙∙∙∙∙∙∙∙∙∙∙∙∙∙8
(一)国际环境 ∙∙∙∙∙∙∙∙∙∙∙∙∙∙∙∙∙∙∙∙∙∙∙∙∙∙∙∙∙∙∙∙∙∙∙∙∙∙∙∙∙∙∙∙∙∙∙∙∙∙∙∙∙∙∙∙∙∙∙∙∙∙∙∙∙∙∙∙∙∙∙∙∙∙∙∙∙∙∙∙∙∙∙∙∙∙∙∙∙∙∙∙∙∙∙∙∙∙8
(二)国内环境 ∙∙∙∙∙∙∙∙∙∙∙∙∙∙∙∙∙∙∙∙∙∙∙∙∙∙∙∙∙∙∙∙∙∙∙∙∙∙∙∙∙∙∙∙∙∙∙∙∙∙∙∙∙∙∙∙∙∙∙∙∙∙∙∙∙∙∙∙∙∙∙∙∙∙∙∙∙∙∙∙∙∙∙∙∙∙∙∙∙∙∙∙∙∙∙∙∙∙9
(三)银行业重组的历史背景 ∙∙∙∙∙∙∙∙∙∙∙∙∙∙∙∙∙∙∙∙∙∙∙∙∙∙∙∙∙∙∙∙∙∙∙∙∙∙∙∙∙∙∙∙∙∙∙∙∙∙∙∙∙∙∙∙∙∙∙∙∙∙∙∙∙∙∙∙∙∙∙∙11
三、90 年代中期以后日本银行业重组的发展状况与特点 ∙∙∙∙∙∙∙∙∙∙∙∙∙∙∙14
(一)90 年代中期以后日本银行业重组的发展状况 ∙∙∙∙∙∙∙∙∙∙∙∙∙∙∙∙∙∙∙∙∙∙∙∙∙∙∙∙∙∙∙∙∙∙∙14
(二)90 年代中期以后日本银行业重组的特点 ∙∙∙∙∙∙∙∙∙∙∙∙∙∙∙∙∙∙∙∙∙∙∙∙∙∙∙∙∙∙∙∙∙∙∙∙∙∙∙∙∙∙∙17
四、日本银行业重组的措施及效果分析 ∙∙∙∙∙∙∙∙∙∙∙∙∙∙∙∙∙∙∙∙∙∙∙∙∙∙∙∙∙∙∙∙∙∙∙∙∙∙∙∙∙∙∙∙20
(一)日本银行业重组的主要措施 ∙∙∙∙∙∙∙∙∙∙∙∙∙∙∙∙∙∙∙∙∙∙∙∙∙∙∙∙∙∙∙∙∙∙∙∙∙∙∙∙∙∙∙∙∙∙∙∙∙∙∙∙∙∙∙∙∙∙∙∙∙∙∙∙20
(二)日本银行业重组的作用和影响 ∙∙∙∙∙∙∙∙∙∙∙∙∙∙∙∙∙∙∙∙∙∙∙∙∙∙∙∙∙∙∙∙∙∙∙∙∙∙∙∙∙∙∙∙∙∙∙∙∙∙∙∙∙∙∙∙∙∙∙∙21
(三)日本银行业重组面临的问题 ∙∙∙∙∙∙∙∙∙∙∙∙∙∙∙∙∙∙∙∙∙∙∙∙∙∙∙∙∙∙∙∙∙∙∙∙∙∙∙∙∙∙∙∙∙∙∙∙∙∙∙∙∙∙∙∙∙∙∙∙∙∙∙∙25
(四)日本银行业重组的经验 ∙∙∙∙∙∙∙∙∙∙∙∙∙∙∙∙∙∙∙∙∙∙∙∙∙∙∙∙∙∙∙∙∙∙∙∙∙∙∙∙∙∙∙∙∙∙∙∙∙∙∙∙∙∙∙∙∙∙∙∙∙∙∙∙∙∙∙∙∙∙∙∙27
五、我国银行业重组的现状、问题与日本经验的借鉴 ∙∙∙∙∙∙∙∙∙∙∙∙∙∙∙∙∙∙∙∙30
(一)我国银行业重组的现状 ∙∙∙∙∙∙∙∙∙∙∙∙∙∙∙∙∙∙∙∙∙∙∙∙∙∙∙∙∙∙∙∙∙∙∙∙∙∙∙∙∙∙∙∙∙∙∙∙∙∙∙∙∙∙∙∙∙∙∙∙∙∙∙∙∙∙∙∙∙∙∙∙30
(二)我国银行业重组存在的问题 ∙∙∙∙∙∙∙∙∙∙∙∙∙∙∙∙∙∙∙∙∙∙∙∙∙∙∙∙∙∙∙∙∙∙∙∙∙∙∙∙∙∙∙∙∙∙∙∙∙∙∙∙∙∙∙∙∙∙∙∙∙∙∙∙32
(三)借鉴日本经验,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重组 ∙∙∙∙∙∙∙∙∙∙∙∙∙∙∙∙∙∙∙∙∙∙∙∙∙∙∙∙∙∙∙∙∙∙∙∙∙∙∙∙∙∙∙∙34
参考文献 ∙∙∙∙∙∙∙∙∙∙∙∙∙∙∙∙∙∙∙∙∙∙∙∙∙∙∙∙∙∙∙∙∙∙∙∙∙∙∙∙∙∙∙∙∙∙∙∙∙∙∙∙∙∙∙∙∙∙∙∙∙∙∙∙∙∙∙∙∙∙∙∙∙∙∙∙∙∙∙∙∙∙∙∙∙∙∙∙∙∙∙∙∙∙∙∙39
后 记 ∙∙∙∙∙∙∙∙∙∙∙∙∙∙∙∙∙∙∙∙∙∙∙∙∙∙∙∙∙∙∙∙∙∙∙∙∙∙∙∙∙∙∙∙∙∙∙∙∙∙∙∙∙∙∙∙∙∙∙∙∙∙∙∙∙∙∙∙∙∙∙∙∙∙∙∙∙∙∙∙∙∙∙∙∙∙∙∙∙∙∙∙∙∙∙∙42
前 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自由化、信息化的日益发展,各国银行业正在逐步进入
全球化、国际化和信息化发展的新时期。为迎接这一新时期的到来,各国银行
业先后开展了规模空前的重组活动。在日本,自 20 世纪 90 年代初泡沫经济崩
溃以来,为了恢复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并顺应全球性银行业重组的趋势,银行业
也展开了大规模的重组活动。2000 年 9 月,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和日本兴
业银行组成了瑞穗金融控股公司;2001 年 4 月,住友银行与樱花银行组成了三
井住友金融集团;2000 年 4 月,东京三菱银行、三菱信托银行和日本信托银行
组成了东京三菱金融集团;2001 年 4 月,三和银行、东海银行和东洋信托银行
组成了日本联合金融控股集团;2002 年 3 月,大和银行与旭日银行组成了理索
纳金融控股公司。由此,日本银行业就形成了五大金融集团共同面向 21 世纪的
新金融格局。2005 年 10 月,东京三菱金融集团和日本联合金融控股集团又联
合组建了“三菱联合金融集团”。从此以后,日本银行业又形成了三菱联合金融
集团、瑞穗金融控股公司和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三足鼎立的局面。日本银行业的
重组不但重建了日本的金融体系,使日本传统的金融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革,
而且恢复和提高了日本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了日本金融业以及日本经济
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银行业重组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并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
的问题。中日两国银行业重组有很多相似之处,研究日本银行业重组的发展、
特点和经验,对我国银行业重组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银行业重组的基本理论与模式研究
(一)银行业重组的概念
银行业的重组包括银行合并、银行联合和银行并购(兼并和收购的统称)
三种方式,它们既有区别又密切相关。其中,银行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
银行通过签订协议,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将资产合为一体,组建一家新银行
的行为;银行联合是指没有资本关联的两家或多家银行联合,联合后仍保持独
立的实体地位,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发展战略性合作关系;银行兼并是指一家
银行通过现金收购或控股的方式,吸收合并另一家或多家银行,并承继其原有
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被兼并方的法人地位不复存在;银行收购是指一家银行取
得另一家或多家银行全部或部分的控制权或经营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
险,被收购方的法人地位可能继续存在,也可能不复存在。
(二)银行业重组的基本理论
银行业重组理论是世界各国银行业重组实践的结晶,主要研究银行业重组
的成因以及效益问题,包括市场势力理论、效率理论、交易费用理论、金融博
弈理论和金融监管理论。
1.市场势力理论
市场势力理论(Market Power)源于经济学的不完全竞争和垄断理论。该
理论认为银行通过重组可以减少竞争对手,从而能相应增强自身对经营环境的
控制,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并增加银行长期获利的机会。1在金融
国际化、自由化进程日新月异,外资银行冲击强烈的情况下,银行之间往往会
通过合并的方式组成大型银行集团,以巩固和强化竞争力。
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扩大银行规模会增强银行实力。银行重组不仅仅是市
场份额增加所产生的规模经济,更重要的是通过增大市场份额,最终导致某种
形式的合谋和垄断,产生巨大的竞争优势,增加长期获利的机会。
一般来说,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金融机构通过重组可以增强市场势力:
(1)金融需求下降,服务供给过剩;(2)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市场,使国际竞
争变得更为激烈;(3)法律变得格外严格,使包括合谋在内的金融机构间的多
种联系非法化。
一方面,银行合并实现了规模经济,有可能增加社会福利;另一方面,银
行合并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垄断,也会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因此,经济学家威
廉姆森认为要判断合并对社会影响的好坏,必须看合并后社会净福利的增减情
况。然而,在当今西方各国银行合并浪潮盛行的情况下,新的理论观点认为合
并不仅不会形成垄断价格,反而由于内部化后交易费用的节约而导致价格下跌,
进而带来消费者与社会净福利的增加。因此,各国都鼓励银行之间进行重组。
2.效率理论
效率理论(Efficiency Theory)认为银行重组活动不仅能使参与重组的双方提
高其经营效率和经营绩效,而且也能给社会收益带来一个潜在的增量。这些效
率和收益的提高,主要是通过重组促进管理层改善经营和实现某种形式的业务
合作而获得的。银行重组的具体效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作效益,即通过
强强联手,实现优势互补,同时消除业务重叠以降低经营成本,实现 1+1>2
的效应;二是规模效益,即通过经营规模(银行业务规模、人员数量和机构网
点)的扩大而发生的经营成本的下降,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效率理论的目标
主要是为了鼓励银行之间的重组,具体包括规模经济理论、效率差异化理论和
价值低估理论。
(1)规模经济理论
所谓银行规模经济,是指随着银行业务规模、人员数量、机构网点的扩大
而发生的单位运营成本下降、单位收益上升的现象,反映了银行经营规模与成
本收益之间的变动关系。
与一般的工商企业相比,银行的规模经济更容易形成。银行规模经济的形
成既不受社会对产品总需求数量的限制,也不受社会对产品规格、款式等不同
偏好的约束。同时,作为银行主要经营对象的货币和资本具有同质性,这就决
定了银行具有无限拓展的空间。一般来说,银行规模越大,覆盖面越广,所有
债权人同时提款的可能性越低。因此,银行的准备金率就可以下降,银行存款
的派生效益也就越大,从而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银行规模扩大还
可以提高其信用等级,促进银行效益的提升。2
(2)效率差异化理论
该理论认为银行重组的原因在于参与重组双方的管理效率不一致。如果 A
银行的管理效率优于 B 银行,且其拥有的资金超过日常的贷款需求,那么在其
规模经济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并购重组管理效率较低的 B 银行就可以使其剩余
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与此同时,B 银行的管理水平也能够得到提高。这样,
A、B 两家银行都能够因资金的有效结合而提高收益,即 1+1>2。由于管理上的
合作效应实现后整个社会的效率水平也会得到提升,因此该理论可以形象地称
之为“管理合作”理论。
(3)价值低估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并购重组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目标银行的市场价值由于某种原
因而未能反映出真实价值或潜在价值时,并购重组活动才能发生。
托宾以比率 Q 来表示银行重组发生的可能性,其中 Q=股票市值/资产的重
置成本。当 Q>1 时,形成并购的可能性小;当 Q<1时,形成并购的可能性
大。
在银行业的并购中,只有上市银行才能实现这种收购。未上市的银行只能
在场外收购重组,其价值不通过证券市场,而是通过一般市场的价值规律来体
现。该理论进一步认为,在技术条件、股票价格变动频繁时,并购活动会增多。
3.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Transaction Cost)又称内部化理论,它揭示了企业存在的原因,
即企业内部交易费用小于市场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是运用价格机制的成本,主
要包括为获取交易对象而支付的信息费用,为谈判、签约而支付的签约费用和
为监督执行合约而支付的履约费用。该理论认为市场运作的复杂性会导致交易
完成要付出高昂的交易费用,而重组可以使交易内部化,从而降低银行的交易
成本。
威廉姆森指出,机会主义行为、资产专用性、交易的不确定性和交易发生
的频率对交易成本都有影响,它们的相互影响会使市场运作具有复杂性和不确
定性,从而导致完成交易要付出高昂的交易费用。为节约交易费用,可以采用
新的交易形式,即通过企业之间的重组把原来的市场交易转变为企业内部的资
源配置过程,从而降低交易费用。
银行虽然可以通过重组来节约交易费用,但也不能无限扩张,因为组织银
行内部活动也需要一定的成本和费用,即组织费用。随着重组的进一步进行,
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费用也将随之增加。因此,当降低交易费用与扩大
规模所增加的内部监督、内部管理的边际成本相等时,银行就不会再扩大规模,
否则就会出现规模不经济。所以,交易费用理论认为银行重组的边际条件,是
银行边际交易费用的节约额等于边际组织费用的增加额。
4.金融博弈理论
金融博弈论(Game Theory)是利用博弈论方法分析金融博弈论题。博弈理论
主要研究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决策参与者的理性决策行为及其决策均衡的理
论。博弈分析的目的是使用博弈规则,预测博弈均衡。
银行之间的联盟与合作是一种合作博弈,它是在银行双方谋求共同利益的
基础上达成协议而形成的一个博弈,其优势在于程序简单迅速,成本较低。但
是,由于合作博弈中不对称信息的存在,容易导致合作双方的道德风险 3和逆
向选择 4,从而打破均衡。
银行间的并购属于一种不完全信息状态下的非合作博弈的动态均衡。在由
美、日、欧等少数银行垄断的世界金融格局中,寡头银行之间总是长期处于“竞
争—协调—再竞争”的均衡博弈中,短期的合作博弈总被长期的竞争所打破。因
为,首先打破合作均衡的总能从中获得较大的利益。金融博弈论者认为,在激
烈的金融竞争中,先行者具有先发优势,先发优势在竞争中获得的利润要远大
于追随者;而且,先发优势有利于先行者增大其在新一轮的谈判、协调中的力
量和地位,能进一步提高效益和增加竞争力。5从实际情况看,在 20 世纪 90 年
代以来的金融结构大调整中,银行间的竞争与并购总是多于银行间的合作,其
目的就是要在激烈的世界金融竞争博弈中抢占先机,主导市场。
5.金融监管理论
金融监管理论又称分子与分母对策理论。《巴塞尔协议》对世界各国银行
的资本充足比率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规定开展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其资本比率
不能低于 8%,其中核心资本比率不能少于 4%。为了适应这一要求,提高在市
场中的竞争力,一些银行往往通过重组来压缩资产规模和增加资本,从而提高
自有资本比率。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计算方法,衡量开展国际结算业务的银
行的资本比率的公式是:
一级资本比率=核心资本/风险资产×100%=核心资本/(资产×风险权重)
×100%
总风险资本比率=总资本/风险资产×100%=总资本/(资产×风险权重)×
100%
所谓分子对策就是扩展银行的核心资本,同时利用其附属资本使总资本迅
速扩张。所谓分母对策就是充分利用负债,降低资产总额,优化风险资本结构,
降低风险权重。
(三)银行业重组的模式
1.合并模式
合并模式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合并成统一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银
行,合并后,原有的银行机构解散,其债权债务均由新设立的银行继承。
合并一般是在具有相关性和互补性的银行之间进行。通过合并,可以实现
强强联手、优势互补,进而达到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经营实力、降低管理成本、
提高竞争能力的目的。此外,合并使银行的垄断程度大大加强,从而也可能导
致金融效率的下降,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2.联合模式
联合模式是指银行与银行之间,以及与保险、证券、信托等非金融机构之
间,通过契约形式在某些业务方面实现联合和资源共享。银行联合在大多数情
况下没有资本关联,联合双方仍保持独立的实体身份,其内部经营管理框架在
实施联合后保持不变,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发展战略性合作关系。
联合模式效率高、风险低、合作交易成本低、形式灵活多样。可能的风险
是合作形式较为松散,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有规模的、有竞争力的银行实体,
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容易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
3.并购模式
银行并购是银行兼并与银行收购的统称,它是指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
一个或多个银行被另一个核心银行或“品牌”银行接收和整合,形成以并购银行
为核心的银行集团。核心银行取得被并购银行的经营控制权、财务控制权和人
事任免权。不过,被并购银行仍然可以保持独立的法人地位。
并购后银行之间能够充分利用并购后的规模经济来提升市场竞争力、拓展
发展空间、强化“品牌效益”。但是,银行并购需要经历复杂的产权关系调整和
并购后各方面的整合,不仅成本高,而且容易产生产权、战略和管理等方面的
风险。
4.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该模式是以核心银行为依托,成立经营性金融控股公司,既从事银行实际
业务的经营,又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和收益活动。在核心银行控股下,各子公司
或控股公司可以经营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最终形成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主
导的金融集团。6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并不直接干预所控股金融机构的经营,只是
对它们进行股权投资收益活动。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控制银行经营管理权,节约成本,实现机构扩张。此外,
金融控股公司主要采用股权置换和股份转移的方式,不需要实物抵押,也不需
要持有巨额资金,还可以通过内部管理机构的合理设置有效地控制风险。
本章注释:
二、日本银行业重组的背景
(一)国际环境
1.发达国家银行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并购浪潮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发达国家银行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并购浪潮。1995
年,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与化学银行合并;1997 年,美国摩根斯坦利银行与迪
恩威特银行合并,瑞士银行与瑞士联合银行合并;1998 年,美国花旗银行与旅
行者集团合并成当年世界第一大银行—花旗集团,国民银行与美洲银行合并,
西北银行与富国银行合并,第一银行与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合并,西班牙圣坦
德银行与中部美洲银行合并;2000 年,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与摩根银行合并成
位于花旗集团和美洲银行之后的全美第三大银行集团—JP 摩根大通银行,法国
兴业银行与巴黎巴银行合并成巴黎巴兴业银行。欧美发达国家的银行业并购浪
潮,不仅使其大银行实现了超级化和全球化扩张,而且也实现了拓展经营边界
的目的,对世界各国特别是日本银行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冲击。
2.日本银行业在国际金融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多年来,日本国内金融市场相对封闭,金融业严格实行分业经营,经营效
率一直不高。20 世纪 90 年代初泡沫经济崩溃后,主要银行都出现了巨额的不
良资产,金融机构倒闭事件不断发生,国际竞争力迅速下降,在国际金融业中
的地位也急剧下降。尤其是在 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金融业再次受到冲
击,信用等级明显降低,竞争实力进一步下降。在《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世界
1000 家大银行排行榜上,日本主要银行的名次逐年下滑;美国穆迪公司等国际
信用评级机构,也纷纷下调对日本主要银行的信用评级。面对欧美银行业重组
步伐加快的局面,日本银行业的竞争压力不断加大。在这种情况下,日本认识
到只有进行银行业重组,才能守住国内金融市场,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与其
经济实力相称的地位。
3.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加大了金融风险
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以后,银行虽然能够大规模地扩张经营范围,但
银行经营的脆弱性却增大了。与此同时,在经济全球化与金融自由化发展的潮
流中,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和残酷。欧美发达国家为了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纷纷放松金融管制,推动了银行业的重组,提高了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在这
种情况下,日本银行业为摆脱经营困境,恢复和提高国际竞争力,也必须开展
重组和并购。
(二)国内环境
1.日本经济增长停滞不前,巨额不良资产难以消除
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经济增长一直处于停滞状态,1997 年和 1998 年甚
至陷入战后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GDP 连续 2 年负增长。在此情况下,日本
金融机构因企业经营收入减少、破产增加,进而导致银行大量贷款无法收回,
不良资产越来越多。巨额的不良资产使日本银行业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
历史悠久而且规模巨大的北海道拓殖银行、日本债券银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
以及四大证券公司之一的山一证券公司都相继破产,“银行不倒”的神话彻底破
灭了。结果,日本金融机构的信誉急剧下降,资信评级频频下调,从而导致了
日本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资成本的上升。同时,不良资产的增多又造
成银行信贷紧缩,形成“惜贷”局面,进一步影响了企业的资金筹措和设备投资。
这种恶行循环使日本经济很难走出萧条局面,一直看不到景气复苏的前景。为
此,日本主要银行希望通过重组来达到削减机构、更新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
量的目的,以期重新赢得人们的信任。与此同时,在“内忧外患”中,日本政府
和企业也希望通过银行业重组来重建日本金融体系,并借以推动日本经济的复
苏。
2.“分业经营制”受到冲击
面对金融机构全球化、大型化、全能化、信息化发展的趋势,欧美发达国
家都在积极地推进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市场对多元化业务的需求也冲击着银行的传统业务,欧美发达国家银行的经营
范围已经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向保险、证券、信托、投资理财等领域拓展,实
现了银行、保险、证券等业务的综合经营。相比之下,日本由于承袭了美国《格
拉斯—斯迪格尔法》理念,长期实行银行、保险、证券和信托等业务的分业经
营,未能及时跟上欧美发达国家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潮流。为了实现日本市场对
“综合化”、“全能化”银行的需求,只有通过银行业重组才能实现由分业经营向混
业经营的转换。
3.日本金融大改革的需要
日本政府于 1998 年开始了被称之为“金融大爆炸”(BIG BANG)的金融大
改革,试图根据“自由、公正、国际化”的三项原则,通过实施一系列的重大措
施,从根本上推进金融改革,逐步实现金融业务的自由化。其目的是逐步放弃
政府对金融业的过度保护和管制,建立一个具有竞争性的金融体系,通过拆除
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之间的篱笆,扩大它们的经营范围,促使其相互竞争,
以促进金融业的竞争与发展,使东京成为与纽约、伦敦并驾齐驱的国际金融中
心。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银行业重组势在必行。因此,1998 年的金融大改革可
以说是金融业重组的开始。
4.日本政府解除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限制
二战后,日本政府出于鼓励竞争、打破垄断的目的,禁止成立垄断性的金
融控股公司,战前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很快消失了。1997 年 12 月,日本政府
在金融大改革开始之前修改了《禁止垄断法》,废除了对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禁
令,允许银行以子公司的形式经过资本市场的运作方式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同
时经营银行、保险、证券等业务。这样一来,就打破了二战后 50 年以来一直禁
止设立控股公司的禁区,引进了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另外,日本政府还于 1999
年 10 月修改了《商法》,确立了股权置换和股权转移制度。这两项法律的修改,
为日本银行业的重组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保障。
5.日本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日本飞速发展的计算机和通讯等信息技术在金融业
的广泛应用,使金融服务不断向信息化、电子化发展,不断开创着金融服务的
新领域,如电子货币、网上银行、远程交易等等。这些新技术不仅使金融业的
交易系统、结算系统和服务网络得到了更新,也使银行的经营方式和发展战略
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网络银行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银行经营模式,客户通过网
络、电话就可以同银行开展业务联系。由于网络银行的交易成本很低,银行容
易获得最佳的利润,从而推动了银行业的蓬勃发展。银行之间通过重组,可以
在网络银行投资方面节省大量的资金。比如,要开发新的金融工具,几家银行
合并后只需要建立一个系统即可,不仅能够大大节省相关设备投资的支出,而
且可以大幅度降低研究与人事方面的费用。因此,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及其应
用,不仅推动了金融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而且为金融业的重组提供了技术方面
的保障和支持。
(三)银行业重组的历史背景
自从日本政府 1896 年颁布《银行合并法》以来,日本银行业重组的脚步就
从未停止过,可以说,日本金融的发展史就是日本银行业的重组史。在这次银
行业重组之前,日本银行业重组已经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19 世纪末—20 世纪初的银行业重组
1896 年,日本政府颁布了《银行合并法》,对银行业的重组采取了鼓励的政
策。1901—1903 年期间,日本商业银行通过破产、解散或合并,其总数由原来
的 1867 家下降到了 374 家。
1911 年,财务省要求合并小银行以避免相互竞争。由此,日本逐渐形成了
以财阀银行为中心的银行体制。1927 年金融危机以后,日本政府在颁布新的
《银行法》的同时又修改了《银行合并法》,积极鼓励银行合并,并简化了银行
合并的手续,加快了大银行合并中小银行的步伐。这一阶段日本银行业的重组
主要是为军国主义的侵略战争服务的,推动了战时统制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其
重要标志是使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相互渗透,形成了少数与日本政府关系密切
的金融寡头。不过,从经济效益方面看,当时以银行内部合并为主,推动大银
行对中小银行合并的做法,迅速扩大了银行的经营规模进而形成了垄断经营,
使少数金融寡头在获取高额利润的基础上提高了国际竞争力。
2.二战后到 90 年代中期的银行业重组
1964 年,日本第一银行与旭日银行合并为第一银行;1971 年,第一银行与
劝业银行合并为第一劝业银行;1973 年,神户银行与太阳神银行合并为太阳神
户银行。银行业重组大大提高了日本金融机构的金融实力和国际地位,到 80 年
代末,在全世界 25 家最大的银行中不仅有 17 家是日本的银行,而且前 10 家全
是日本的银行。其中,第一劝业银行名列前茅,其 1987 年的资产规模为 2753
亿美元,约相当于美国第一大银行—花旗集团 1011 亿美元的 倍。1然而,
如前所述,由于 90 年代初泡沫经济的破灭,日本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迅速下降
了。为此,日本政府加大了对银行业调整的力度,先后修改了 1948 年制定的
《证券交易法》、1951 年制定的《证券投资信托法》和 1927 年制定的《银行法》
等法规。由此,日本银行业重组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90 年 4 月 1 日,三井
银行与太阳神户银行合并为太阳神户三井银行(1992 年改名为樱花银行);1991
年 4 月 1 日,协和银行与琦玉银行合并,成立了协和琦玉银行(1992 年改名为
旭日银行)。
这一阶段日本银行业重组的主要成效是:
(1)提高了六大企业集团 2的竞争力。这一阶段,银行业重组的主体是企
业集团的中心银行,合并对象是集团内部的银行或是六大企业集团以外的非集
团银行。由于重组,重新整合了六大企业集团内的金融资源,进一步强化了银
行在六大企业集团中的主导地位,强化了六大企业集团的作用,提高了六大企
业集团的竞争力。
(2)增强了国内外竞争力。这一阶段的银行业重组以追求规模经济为目标,
通过重组提高了市场占有率,扩展了业务范围,增强了国内外竞争力。
这一阶段日本银行业重组的主要问题是:
(1)直接合并的方式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由于日本政府战后初期出
台的《禁止垄断法》禁止成立垄断性的金融控股公司,使得日本金融机构的重
组只能采取直接合并的方式,即将银行的相同部门和机构合二为一,成为一个
法人。但是,由于企业文化、历史背景和经营结构的差异,往往需要很长的磨
合期,甚至还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例如,第一银行和劝业银行合并为第
一劝业银行以后,其内部的人事关系多年来一直没有摆脱两大派系的困扰,就
足以说明这种磨合的长期性和困难性。
(2)同业资源的重新整合没有带来金融业的革命性变化。这一阶段的银行
业重组都是同业资源的重新整合。由于《银行法》、《证券交易法》等规定了金
融机构不得实行跨业经营,1980 年上述法规修改后,银行与保险、证券的相互
渗透也是十分有限的。因此,当时的银行业重组只是在同一业务范围内重新整
合,由较有优势的银行合并较差的银行。这种重新整合虽然能够实现优势互补,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的国内外竞争力,但却没有打破银行业的基本格局,
也没有带来日本金融业的革命性变化,更没有对日本经济制度产生根本性的作
用和影响。
本章注释:
三、90 年代中期以后日本银行业重组的发展状况与特点
(一)90 年代中期以后日本银行业重组的发展状况
日本主要银行在 20 世纪 80 年代虽大都跻身于世界最大银行的行列,但日
本主导全球银行业的时间并不长。1995 年,日本在全球前 10 大银行占据 6 家
已是最后绝唱。其后到新世纪初,日本银行业连续滑落,在全球银行业的排名
也是逐年后退,大多数的银行都陷入了亏损的境地。当然,日本各银行并没有
坐以待毙,从 1996 年开始,日本主要银行都开展了大规模的自救运动,而其自
救的方式主要是重组。
1995 年 3 月,三菱银行与东京银行合并,并于 1996 年 4 月正式成立了东
京三菱银行,拉开了新时期银行业重组的序幕。东京三菱银行拥有 77 万亿日元
资产,是当时世界最大的银行,共有 388 家国内机构和 200 家国外机构。
日本政府为加快银行业重组的步伐,在 1997 年 12 月修改《禁止垄断法》
和解除设立纯粹控股公司的限制的基础上,1998 年 3 月又修改了有关法律,允
许银行和证券公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以促进金融机构的跨行业重组。这些措
施为日本银行业重组提供了法律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以此为契机,日本银行业
迅速出现了重组的高潮。
1999 年 8 月,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宣布重组,并于 2000
年 9 月 29 日通过换股建立了日本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瑞穗金融控股公司
(Mizuho Holdings,Inc.)。瑞穗金融控股公司的总资产达 141 万亿日元,成为
当时世界资产规模最大的银行集团(见表 3-1)。
1999 年 10 月,住友银行与樱花银行宣布合并,于 2001 年 4 月 1 日正式建
立了三井住友金融集团(Sumitomo Mitsui Banking Corp.),其总资产为 99 万亿
日元,是日本第二、世界第三大银行集团。
2000 年 4 月,东京三菱银行、三菱信托银行和日本信托银行宣布组建东京
三菱金融集团(Mitsubishi Tokyo Financial Group,Inc.)。东京三菱金融集团采
用相互持股的方式,于 2001 年 4 月 1 日正式建立,其总资产为 87 万亿日元,
是日本第三、世界第五大金融集团。
2000 年 3 月,日本三和银行、东海银行和东洋信托银行宣布合并,并通过
换股方式,于 2001 年 4 月 1 日组建了日本联合金融控股集团(United Financial
of Japan)。日本联合金融控股集团总资产为 86 万亿日元,成为日本银行业第四
大金融集团。
表 3-1 1999 年—2001 年世界十大银行排名(按总资产) (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The Banker》2000,2001,2002 年第 7 期。
经过上述银行业的重组,日本就形成了以四大金融集团即瑞穗金融控股公
司、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东京三菱金融集团和日本联合金融控股集团为主的银
行业格局,其所属成员如表 3-2 所示。
表 3-2 日本四大金融集团关系图
排名 1999 年 总资产 2000 年 总资产 2001 年 总资产
1 日本瑞穗集团 13080 日本瑞穗集团 13000 日本瑞穗集团 12595
2
日本三井住友银
行
9250 日联控股 10000 美国花旗集团 9022
3 德意志银行 9215 日本三井住友银行 9430 德意志银行 8717
4 瑞士联合银行 6860 德意志银行 8880 JP 摩根大通银行 7153
5 美国花旗集团 6690 日本东京三菱银行 8660
日本东京三菱银
行
6756
6 美国银行 6180 法国 BNP 巴黎巴 7210 汇丰控股 6736
7
日本东京三菱银
行
5990 瑞士 UBS 联合银行 6860 德国 HVB 银行 6667
8 荷兰银行 5040 美国万国宝通集团 6670
瑞士 UBS 联合银
行
6646
9 汇丰控股 4850 美国银行 6560 法国 BNP 巴黎巴 6458
10 瑞士信贷银行 4740 汇丰控股 5690 美国银行 6422
瑞穗集团 三井住友集团 东京三菱集团 日联控股集团
注:旭日银行在 2000 年 6 月宣布退出。
资料来源:张大荣:《日本银行业重组格局基本形成》,《国际金融研究》,2000 年第
6 期。
2002 年,日本银行业再次掀起重组高潮,一些没有进入四大金融集团的银
行也开始积极寻求合作伙伴。2002 年 3 月 1 日,大和银行与旭日银行合并成立
了理索纳金融控股公司(Resona Bank),排名位于瑞穗金融控股公司、三井住
友金融集团、日本联合金融控股集团和东京三菱金融集团之后,成为日本第五
大金融集团。尽管如此,但由于欧美各国同期出现了更大规模的银行业重组,
2002 年瑞穗集团已让出了世界第一大银行的宝座,列美国花旗集团、美国银行
集团、汇丰控股集团、JP 摩根大通集团和法国农业信贷集团之后,列第六位,
住友三井银行集团和东京三菱银行集团则分别退居第八、第九位(见表 3-3)。
表 3-3 2002 年全球十大银行排名 (单位:亿美元,%)
银行
日本兴业银行
第一劝业银行
富士银行
住友银行
樱花银行
东京三菱银行
三和银行
东海银行
旭日银行
信托
第一劝业富士信托
安田信托
住友信托
中央三井信托
三菱信托
日本信托
东京信托
东洋信托
生命保险
第一生命
朝日生命
安田生命
富国生命
住友生命
三井生命
明治生命
大同生命
太阳生命
千代田生命
损保
安田火灾
日动火灾
日产火灾
大成火灾
住友海上
三井海上
东京海上
日本火灾
兴亚火灾
大东京火灾
千代田火灾
证券
劝角证券
新光证券
大和证券
樱有证券
东京三菱证券
国际证券
东海丸万证券
东京证券
翼证券
排名 银行 一级资本 资产总额 自有资本比率 不良贷款比率
1 美国花旗集团
2 美国银行
资料来源:《The Banker》2003 年第 7 期。
为改变世界排名下降的不利局面,东京三菱金融集团和日本联合金融控股
集团于 2004 年 8 月 12 日签订了合并协议,宣布于 2005 年 10 月 1 日联合组建
三菱联合金融集团(Mitsubishi UFJ)。按照协议,双方合并了各自旗下的控股
公司、商业银行和信托银行,总资产达到 190 万亿日元,超过了美国花旗集团
和瑞穗金融集团,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金融集团。由此,经过 8 年多的改革重
组,日本银行业就形成了三菱 UFJ 集团、瑞穗金融控股公司和三井住友金融集
团三足鼎立的格局。在 2006 年最新的世界十大银行排行榜中,按资本市值额排
名,三菱 UFJ 集团排在第五位,瑞穗金融集团排在第十位。
(二)90 年代中期以后日本银行业重组的特点
与以往的重组相比较,日本银行业的这次重组不仅规模空前,涉及的范围
广泛,而且具有新时代的新特征。
1.突破集团限制,市场化和国际惯例是基本原则
长期以来,日本的大银行一般都归属于某个企业集团,与企业集团内的企
业相互持股,并成为企业集团的核心成员。从以往的银行业重组来看,主要是
集团内部金融资源的重新调整和再配置,其目的是强化银行在集团内的主导地
位,提高集团实力,增强企业竞争力。而此次的银行业重组则突破了集团界限,
企业集团间的核心银行不再拘泥于集团的限制,而是按照市场原则进行重组,
以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例如,原来分别属于第一劝业银行集团和芙蓉集
团的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日本兴业银行重组建立瑞穗金融集团,原来分
别属于住友集团和三井集团的住友银行和樱花银行合并建立三井住友金融集团
等,就都突破了集团的限制,使不同企业集团的金融资源实现了优化配置。
2.打破行业界限,混业经营是重要趋势
3 汇丰控股
4 JP 摩根大通
5 法国农业信贷
6 日本瑞穗集团
7 苏格兰皇家银行
8 日本住友三井银行
9 日本东京三菱银行
10 法国 BNP 巴黎巴
二战后至 90 年代中期,日本承袭了美国《格拉斯—斯迪格尔法》理念,长
期实行银行、保险、证券和信托的分业经营。1999 年,美国通过《格兰姆—里
奇—布利雷法》,确立了混业经营的合法地位,使欧美金融机构的国际地位大大
提高。为了适应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日本政府于 1998 年 4 月实施新的
《银行法》,废除了银行业分业经营的限制,允许银行、保险和证券等业务实现
交叉经营、优势互补。由此,日本各金融机构之间不仅可以相互融合,相互参
股,而且可以开展其他金融业务。比如,日本兴业银行证券业比较发达,但没
有零售业务 1,而属于城市银行的第一劝业银行和富士银行具有庞大的零售业
务网点,因此,三家银行重组后就实现了优势互补,得以向全能化、综合化的
方向发展。这次的重组预示着银行、保险和证券合作经营的时代已经为期不远。
3.强强合并是重组的主要形式
在以往的银行业重组过程中,一般是资金实力雄厚的大银行兼并中小银行。
然而,在这次的银行业重组中,虽然“大鱼吃小鱼”的现象仍然存在,但是大银
行之间的“强强联合”已经成为新时代的主要特征。合并之后的银行资产规模急
剧扩张,竞争优势更为突出,使以往任何一次大银行间的合并都相形见绌。大
银行之间的重组除了强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外,还非常重视通过双方合作达
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竞争力的目的,以迅速提升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占有
率和地位。
4.金融控股公司是重组的主要方式
自 1997 年 12 月日本政府修改《禁止垄断法》、允许银行以子公司的形式经
过资本市场的运作方式成立金融控股公司以来,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就成了银行
业重组的主要方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不仅可以避开传统合并所带来的人事管
理、组织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问题,而且因为其采用的是股权置换和股权转移的
方式,无须进行实物抵押和使用巨额的资金。在金融控股公司成立之后,所属
银行仍可保持各自的经营方式和企业文化,这不仅易于协调操作、降低成本,
而且还可以通过内部管理机构的合理设置来有效地控制风险,从而有效地克服
了单纯合并和公开收购等方式的不足。在日本银行业的这次重组中,各大银行
都采取了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实现了提升金融集团竞争力的目的。
5.外资参与金融业重组,金融市场逐渐国际化
与以往的银行业重组不同,在这次银行业重组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引人注
目的现象,这就是外国资本参与了日本银行业的重组。从外资参与日本银行业
重组的实践来看,除直接进入日本金融市场开设经营网点外,主要是以参股、
收购等方式参与日本银行业的重组。例如,1998 年,美国的国家斯特里特信托
银行与日本的三井信托银行宣布联合开展业务;1999 年 8 月,日本的三和银行
宣布与美国的摩根斯坦利迪安威特证券公司开展联营合作;2000 年 2 月,美国
的利普路维特投资基金对日本长期信用银行的收购。外国资本的进入虽然在一
定程度上夺走了日本的一部分国内市场,但同时也改善了日本金融机构的资本
结构,给日本金融市场引入了竞争机制,提高了日本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实践
证明,这有利于日本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和竞争环境的形成,有利于日本金融
机构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6.政府是重组的重要推动力
在过去的金融保护行政下,日本政府对有问题的银行一般采取注入公共资
金的做法,先实行国有化,然后再设立过渡银行,其目的是为了防止银行的倒
闭破产,保持金融体制和金融市场的稳定。金融保护行政强化了政府对金融机
构的控制,使金融机构不敢疏忽经营,否则会被收归国有,淘汰出局。在国际
银行业重组浪潮的冲击下,日本政府不得不强力推进金融大改革,终止了金融
保护行政,放松了金融管制,废除了金融分业经营的藩篱,实行存款保险制度,
从而使日本金融机构普遍增强了竞争意识,纷纷进行了结构调整和经营改革。
面对这种情况,日本主要银行意识到只有积极地进行重组,才能摆脱困境,才
能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实现金融国际化、全球
化的目标。
本章注释:
四、日本银行业重组的措施及效果分析
(一)日本银行业重组的主要措施
1.制定和修改相关法规,完善银行监管体系
日本政府在推行金融改革的过程中,为了适应银行业重组的需要,首先制
定和修改了相关法规,完善了银行监管体系。其重要措施之一,是 1998 年 12
月 15 日建立了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再生委员会”。金融再生委员会下设
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对倒闭的银行实施检查、监督和重新资本化处理。金融
监管局采取的加强金融监管力度的主要措施有:第一,进一步改进监管,由金
融监管局实地检查有困难的银行,增加金融监管局的自主性;第二,制定贷款
分类会计和准备金的标准;第三,通过特别准备金的自主税收扣除,鼓励银行
计提资金。同时,日本政府于 1999 年 4 月 1 还将住宅金融管理公司与整理回收
银行合并成了债权回收整理机构(RCC),这一新机构负责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
业务,包括购买倒闭银行和有清偿力的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这些措施强化了
金融监管职能,保障了银行业重组和金融改革的顺利运行。
2.实行“金融大改革”
1998 年开始的金融大改革主要包括:允许银行出售投资信托资金,建立寿
险、非寿险和证券业的投资者担保机制,废除证券交易税,对短期政府融资开
始实行市场定价,并允许财务公司通过发行债券来贷款筹资。从 1999 年 10 月
起,允许商业银行发行普通债券,解除对银行、证券类分支机构股票经纪人业
务的限制,以及完全放开经办人手续费,允许银行和证券公司进行跨行业交叉
竞争。这些改革措施整合了国内金融体系,对日本金融业恢复国际地位,适应
金融全球化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处理不良资产,提高自有资本比率
日本政府通过向银行部门注入公共资金来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日本
政府投放的公共资金,主要用于对陷入经营危机但还有清偿能力的银行的再注
资、银行业的重组活动、冲销成本以及追加存款人的保护基金等方面。日本政
府通过注入公共资金,推动了不良资产抵押品的出售和银行业的重组,盘活了
大部分不良资产,提高了主要银行的自有资本比率。另外,日本政府还通过私
有化和联合兼并等方式解决了主要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这一系列措施收到了
明显的效果,使 1998 年以前陷入经营困境的城市银行很快由 10 家减少为 5 家。
结果,不仅提高了日本主要银行的活力,而且为其重新恢复国际竞争力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
4.提高银行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
提高核心业务盈利能力主要是改善贷款结构和提高贷款收益。由于日本主
要银行的贷款大部分集中于低收益的企业贷款,因此,为了提高收益,许多银
行就将低收益的贷款转向了证券市场。银行通过对贷款打包,将其出售给机构
投资者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各大银行还通过拓展零售业务、扩大消费
信贷、增加住房贷款以及资本市场服务等盈利能力强的业务,有效地提高了业
务收入。为了降低成本,日本金融机构主要采取减少银行分支机构,尤其是大
幅度削减海外分支机构的做法,并实行裁员制度。此外,还通过战略联合降低
成本。这些措施大大降低了银行的经营成本,提高了银行的盈利能力。
5.采取与银行体系重组相配套的公司重组措施
日本在进行银行业重组的同时,还从 1999 年开始对公司进行了重组改革。
为此,通产省于 2001 年提出了改革会计制度、修改破产法等政策措施和政策建
议,其目的是促进公司重组、提高劳动力流动性、发挥创造性、增加人力资本
积累、加速技术革新、鼓励在充满活力的行业中创立事业,以恢复日本经济。
公司重组的主要措施是是降低企业的债务负担、促进财务杠杆率 1的降低、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精简公司董事会、任命外部董事和引进执行官体制以及实行
股票期权制度等。这些公司重组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整合,与银行体系相配
合,为银行业重组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二)日本银行业重组的作用和影响
1.扩大了市场份额,提高了市场占有率
通常情况下,一个银行的规模越大,其竞争力就越强,其在公众中的信用
也就越高。日本银行业重组使合并后的银行规模以及资金实力得到了扩大,提
高了市场占有率,同时也赢得了更多客户的信任,这为拓展市场、完善金融服
务提供了有利条件。瑞穗金融集团占有国内将近 30%的市场份额,再加上随后
的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和三菱 UFJ 集团的成立,三大金融集团的国内市场占有率
达到 60%以上。以东京银行与三菱银行为例,前者是日本唯一的外汇专业银行,
其业务主要集中在海外业务上,后者的业务主要集中于国内市场,两者合并后,
新成立的东京三菱银行不仅保持了两家银行原先各自的优势,而且也弥补了各
自的缺陷,在海外业务和国内业务方面都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和扩张。其中,存
款占全国总存款的 15%,海外营业收入占日本主要银行海外营业总收入的 30%。
2.提高了人们对日本金融业的信心
日本银行业的大规模重组被认为是经济再生的起爆剂。人们相信新的金融
集团一定能与国际金融巨头相抗衡,并坚信随着金融业竞争能力的不断加强,
日本的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也将逐渐趋于稳定,不但能够为产业界提供充足的
资金,还可促进企业的联合与重组,从而起到推动日本经济复苏的巨大作用。
银行合并还使资本市场做出了积极的反映,在几大银行重组后,其股票价格大
幅度地回升,带动了东京股市的持续上扬。其中,瑞穗金融集团和日本联合金
融控股集团的股价已经比 2003 年的低点上涨了 4 倍多,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上涨
了 2 倍多,东京三菱金融集团也上涨了 1 倍多。银行业处境的好转从总体上带
动了投资者投资日本股市的积极性。从 2003 年下半年开始,日本股市终于摆脱
了长达 10 年多的低迷状态,日经指数强烈反弹,日本股市出现了上涨 47%的
牛市行情,由 2003 年的最低点 7607 点,上升到了 2007 年的 8 月的 16900 点。
3.银行充分享受了规模经营的好处
银行业重组以后,日本主要银行迅速扩大了资产规模,形成了规模经营,
充分享受了如下好处:第一,管理费用得以在更多的经营业务中分摊,单位营
业额的管理费用大大减少了;第二,不同的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充分利用已有
的销售渠道,大大降低了营销费用;第三,改进和设计了新流程,采用了新技
术,节约了银行机构的研究与开发经费。由此,银行经营迅速地扭亏为盈,2005
年 3 月末,主要银行年度决算多年来第一次出现了黑字;当年 9 月末,全国银
行年中决算的最终利润合计为 21242 亿日元,16 年来第一次超过了 1989 年 9
月末年中决算的 12624 亿日元,创历史最高纪录。2006 年 9 月,六大银行集团
的年中决算又实现了新的最高盈利水平,其中,瑞穗金融集团、三菱 UFJ 金融
集团和三井住友银行集团合计的当期利润超过了 1 万亿日元以上。2
4.实现了银行经营的范围经济
银行业重组打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银行、保险、信托和证券等金融业务
可以共同经营,这不仅提升了银行的企业形象和竞争力,而且分散和消化了系
统内部的金融风险。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重组进行的金融资源的优化整合,使
银行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降低了银行的经营成本,实现了范围经济。
5.实现了银行的多元化经营
长期以来,日本银行业一直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经过“金融大改革”,金
融管制逐步放松,分业经营的限制也彻底废除,金融机构可以同时开展银行、
保险、证券和信托等业务,实现经营业务上的互补。重组后的银行集团,普遍
实现了业务上的交叉,开展了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等业务的多元化经营,
走向了综合化银行的发展道路。
6.削弱了传统的主银行制度
长期以来,日本实行的是金融机构与企业密切相关的主银行制度,主银行
与企业共担经营风险。当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时,主银行或延缓企业的贷款期限,
或向企业提供新的信贷,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由于这种特殊的银企关系,主
银行制度曾经对日本企业和日本经济的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但是,与欧美国
家依靠市场机制的外部监督相比,主银行制度却存在着一个内部监督不力的问
题,这曾经是泡沫经济期间银行对企业的监督失控,从而导致泡沫经济恶性发
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日本一直在酝酿改革主银
行制度。银行业的大规模重组适应了这一改革潮流的需要,削弱了集团内部银
企之间长期稳定的融资关系,使原来的关系型融资逐渐市场化,从而削弱了传
统的主银行制度。
7.削弱了相互持股和法人所有制
在主要的六大企业集团当中,都是以一家大银行为核心的,例如,三井集
团的核心是樱花银行,三菱集团的核心是东京三菱银行,住友集团的核心是住
友银行,芙蓉集团的核心是富士银行,三和集团的核心是三和银行,第一劝业
集团的核心是第一劝业银行。企业集团是日本企业组织的重要特征,曾经对日
本经济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然而,日本企业内部的股权特征是企业集团中的
核心银行与大企业之间相互持股,形成了日本特有的法人所有制。以此为基础,
集团内的企业间以资本关系为纽带,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内部交易关系,即系列
内交易关系。这种长期稳定的系列内交易关系是日本专业化分工和专业化生产
的基础,曾经对日本企业和日本经济的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内部
交易违反市场经济公开交易的原则而受到了美国的批判和指责,再加上法人所
有制本身具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和重视企业利益、忽视股东利益等问题,日
本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也一直在酝酿着相互持股和法人所有制的改革。3银
行业的大规模重组适应了这一改革潮流的需要,不仅弱化了以主银行为中心的
企业集团的界限,而且也削弱了银企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相互持股和法
人所有制。
8.促进了金融创新
日本长期以来一直采用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模式,金融创新远远落后于
其他发达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常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在银行业重组的过程中,
一方面,由于日本政府放松了金融管制,金融业内部不同行业之间的融合以及
其他企业参与银行业务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迅速
普及,从而为各种新的金融业务的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以此为基础,新建
立的金融集团通过开展银行间合作,建立新型银行,开发新型业务,有力地推
动了金融创新。
9.推动了金融体制改革
二战后,日本建立了以利率限制、业务领域限制以及国内外金融市场分离
为主要内容和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这种体制曾对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和
日本经济的恢复以及高速增长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内外金融环境
的变化,这种体制已经不再适应日本经济发展的需要了。上世纪 80 年代,日本
经济之所以长期停滞、失去了宝贵的 10 年,其原因之一就是这种金融体制的弊
端所造成的。通过银行业重组,日本改变了原有融资结构不合理、银行体制不
健全和金融监管体制不完善的状态,从而推动了整个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
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全方位的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 21 世纪金融全球化的金
融体制。
10.推动了日本经济复苏
20 世纪 90 年代初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需求不
足和生产下降使企业经营十分困难,根本无法归还银行贷款,银行不良资产越
来越多。同时,不良资产的增多又造成银行不敢对企业贷款,形成了信贷紧缩
的局面,进一步加剧了经济衰退。银行业的重组不仅增强了金融机构的资金实
力和抗风险能力,使其敢于向企业贷款,改变“惜贷”的局面,而且也为企业拓
宽了融资渠道,为其取得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创造了条件。结果,从 2002 年初开
始的景气复苏到 2007 年 10 月,共持续了 68 个月,超过了伊奘诺景气的 57 个
月,成为战后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景气,现在仍在延长之中。
11.推动了金融国际化、全球化的进程
银行业重组增强了银行的综合实力,拓展了银行的业务范围,为其参与国
际竞争、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银行业重组还增强了银
行的信息化能力,加速了银行业务的信息化、电子化,使银行的跨国经营更加
方便。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日本金融国际化、全球化的进程。其中,瑞穗金融集
团于 2007 年 4 月在美国建立了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启动资金达 40 亿日元,并
计划在 2008 年 3 月以前将其海外分行的数量从目前的 22 家增加到 31 家;三井
住友金融集团已在全球 24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 37 家海外分行;三菱 UFJ 金融
集团海外分行数量为 112 家,并且打算在美国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零售和商业
银行收购。
(三)日本银行业重组面临的问题
1.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银行业重组虽然推动了金融体系的改革,维护了银行体系的稳定,但产权
风险、战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潜在的风险并没有消除。大银行集团虽然有实力
进行高风险投资,但自身存在的问题却很容易被掩盖。这意味着银行重组后的
经营基础十分薄弱,一旦投资失败,即使是资本雄厚的大银行也难逃厄运,大
和银行事件 4就是最好的证明。而且,一旦大银行陷入困境,营救更加困难,
影响范围更大,冲击也更厉害。银行业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公众的信任,
一旦公众信心动摇,便可导致银行挤兑,进而带来普遍恐慌,威胁整个银行体
系的安全。其次,如果银行规模超过最佳盈利点,银行规模就与效率成反比。
另外,银行规模过大也会使银行业务发展失去一定的灵活性,不易及时调整经
营方向以适应市场变化。
2.增大了就业压力
银行业的重组不是一般的简单组合,而是要进行内部机构的改革和营业网
络的重新调整,其重组的动因就是要扩大资金规模、节约经营成本、提高效率。
在银行业重组的过程中,许多重复的机构和部门被撤销。此外,重组使银行资
金增强,对高科技的投入也相应增加,信息技术的应用、网上银行的开展以及
降低成本的要求,都会导致大批银行职员失业。例如,2006 年,由第一劝业银
行、富士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的合并组成的瑞穗金融集团削减了约 7000 名员工,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裁员 5000 人,东京三菱金融集团裁减 4000 人,日本联合金
融控股集团在 4 年内削减了 8100 人,由东京三菱金融集团和日本联合金融控股
集团组建的三菱联合金融集团也将在 2008 年之内裁员 6000 人,约占目前两公
司全球员工总数的 8%。
在日本企业普遍实行终身雇佣制的情况下,重组过程中大量裁减人员,不
可避免地出现了员工对企业的期待值下降、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沟通交流恶化、
工作效率下降、争权夺利不断以及高级雇员流失严重等现象,这些都给银行造
成了巨大的损失。为此,一些银行在重组过程中虽然提出了公平竞争、唯贤是
举的用人政策,并采取有效激励的方式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但大量裁减人员的负面效应仍然使重组的正面效应大打折扣。
另外,在日本银行业普遍裁员的大环境下,失业的职员很难找到新的就业
岗位,这不仅增大了社会就业压力,增大了社会安全隐患,而且提高了政府社
会保障费用的支出,使原本就十分困难的日本财政更加捉襟见肘。
3.提高了银行的垄断程度,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银行业重组扩大了银行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这虽然提高了银行的综合
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银行享受到了规模经济的好处,但同时也提高了银行业
的垄断程度。如前所述,瑞穗金融集团占有国内将近 30%的市场份额,再加上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和三菱 UFJ 集团,三大金融集团已垄断了日本金融市场的
60%以上。今后,随着银行业重组规模的不断扩大,银行垄断程度还会进一步
提高,垄断的加强必然会提高信贷价格,进而影响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优化
组合及高效配置。其次,银行合并导致的垄断使资金配置不合理,造成了资金
效率下降,影响了银行的经济效益。另外,垄断的加强还会使竞争对手减少,
使金融市场形成了少数金融集团垄断竞争的局面,这难免会改变银行对消费者
的服务态度,降低银行对消费者的服务质量,再加上政府管制措施的放松,可
能使银行的信贷价格提高,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4.法律法规的滞后阻碍了银行业重组的进程
从战后日本经济改革的情况看,日本政府在实施各项改革时一般都事先制
定或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次银行业的重组也不例外。如前所述,日本政府
为推动金融大改革,先后修改了《禁止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日本银行业的此
轮重组虽然是在金融大改革之后进行的,但其发展迅猛,改革力度大,许多内
容都超出了人们的预料,以至于许多改革的内容与现行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很多。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的滞后已不适应银行业重组的需要,阻碍了银行业重组的进
程。可见,只有及时修改法律法规,才能保障银行业重组的顺利进行。然而,
法律法规的修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经过各方面的反复讨论和试行,而
且手续复杂,这就在客观上制约了银行业重组的进行。
5.IT 投资不足影响了银行重组的效果
日本在金融信息化方面虽然发展很快,但与欧美各国相比,仍然有明显的
差距。例如,银行的 ATM 机系统和结算系统技术老化、功能不全,各银行原
来独立的信息系统在重组后也需要统一联网,这都需要大笔的 IT 投资。然而改
革之初,由于不良资产负担沉重,银行经营连年亏损,大多数金融机构拿不出
太多的资金用于 IT 投资,从而影响了银行业重组的效果。
(四)日本银行业重组的经验
1.完善的法律和金融监管体系是重要保障
如前所述,日本政府在金融大改革的过程中,首先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完善了金融监管体系,建立了“金融再生委员会”,增加了监管人员的数量,并
且提高了监管人员的素质。其次,金融监管部门还加大了金融监管力度。这种
完善的金融监管机制保障了日本银行业重组的顺利进行。
2.银行业重组在政府指导下,按市场方式运作
日本政府通过放松金融管制,废除分业经营的藩篱,对外进一步开放金融
市场,促使日本的银行根据市场原则进行了彻底的结构改革。同时,日本政府
还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银行业重组的政策,例如,2000 年 5 月出台的《商法修正
条款》,该条款对银行业重组的相关条款作了修改,减少了审批手续,降低了银
行业重组的门槛;另外,2001 年 4 月实行的减轻合并企业税的政策也降低了银
行业重组的成本。
在银行业重组的进程中,其所涉及的重组对象、重组模式、重组价格等方
面必须根据市场原则进行运作,政府很少对重组过程进行干预。如前所述,日
本历次银行业重组都是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原则做出的自主行为,表明了市场
规律的不可抗拒性,体现了金融资源按市场原则进行配置的要求。
3.以提高效率和竞争能力为目标的改革
日本的银行业重组是以提高效率和竞争能力为目标的。在重组的过程中,
通过撤掉一些不重要的机构,以及对那些功能相近或相同的机构采取合并裁员
的方式,提高了银行的工作效率。四大金融集团重组后,人员大约减少了 1/5,
机构网点减少了 1/4。
4.放松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
面对国际银行业全能化、大型化的发展趋势,混业经营已成为一种不可逆
转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日本金融当局在重组的过程中,放松了金融管制,
使银行、保险、信托和证券之间的业务可以相互融合,进而使日本的银行业重
组得以顺利地进行。
5.注重加大对金融创新和信息技术的投入
日本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在银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使其金融服务不断向信
息化、电子化发展,对金融创新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信息技术大大
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6.外资参与重组提高了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
外资通过直接进入日本金融市场开设的经营网点和参股、收购经营不善的
金融机构等形式,参与了日本银行业重组的进程。从客观上看,外资参与重组
改善了日本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使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和竞争环境得以形成,
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本章注释:
五、我国银行业重组的现状、问题与日本经验的借鉴
在银行业重组方面,我国与日本有很大的相似性:首先,我国的法律法规
环境与日本重组前的法律法规环境基本相同,都对银行业重组设置了较多的限
制;其次,我国金融机构的人事制度和企业文化也与日本相似,也有终身雇佣
制的色彩。不同之处,一是我国金融机构的产权以国有资本为主,产权关系模
糊,而日本则以私人资本为主,产权关系较为明晰;二是日本的中介服务体系
比我国发展得早,更为成熟和规范。上述事实告诉我们,日本的经验将会为我
国银行业的重组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启示。
(一)我国银行业重组的现状
在国际银行业重组浪潮的冲击下,我国也开始了银行业重组的进程,虽然
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银行业重组和并购的历程如下:
1.我国银行业最早的重组是大一统的中国人民银行在 1983 年分设的四大
专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其后
四大专业银行又划分出一部分政策性贷款业务,分别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
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
2.广东发展银行收购中银信托。1996 年 9 月 26 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由
广东发展银行收购中银信托投资公司,由广东发展银行对其进行整体接收,并
承担其 2 亿多元的亏损和承接其近 50 亿元的资产负债和机构网点。广东发展银
行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的收购,不仅保护了中银信托投资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局部性的金融风险,而且使广东发展银行实现了由地方性
银行向全国性银行的跨越,使其业务范围和影响迅速扩大。
3.海南发展银行兼并 28 家城市信用社。1997 年 12 月 16 日,经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由海南发展银行兼并 28 家城市信用社。但这次兼并使海南发展银行
出现了严重的资不抵债,不能及时支付到期债务。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998 年 6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中国
工商银行海南分行托管。
4.中国建设银行并购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98 年 1 月 4 日,中国人
民银行依法关闭了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并直接交给中国建设银行承接、管
理其债权债务,其所属的证券经营机构由中国建设银行所属的中国信达信托投
资公司接收。
5.中国投资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并。1998 年 12 月 11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投资银行并入国家开发银行,其全部债权债务
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这两家银行的合并案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首例基于优势互
补的银行并购,其意义非常重大。1999 年 3 月 18 日,中国光大银行以近 200
亿元的代价成功收购了中国投资银行,并购后总资产达 1450 亿元,不仅使其从
全国商业银行的第 11 位一跃成为全国第六大商业银行,而且还成为我国银行界
首次按商业原则进行资产并购的案例。
6.1999 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资产重组,相继成立
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管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这是我国资产管理公司首次按市场化原则重组银行部分
信贷业务的实践。
7.2001 年 6 月,福建兴业银行收购了义乌商城城市信用社,开创了全国
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完全以市场化手段收购城市信用社的先例。2002 年 3 月和 9
月,兴业银行又成功收购了温州瓯北城信社和台州市迅达城市信用社。2004 年
12 月 3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兴业银行以 亿元的总价收购了佛山
市商业银行的部分资产和负债,并于 12 月 6 日成立了兴业银行佛山分行。
8.2001 年 7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功收购了瑞
丰城市信用社。同年,又陆续收购了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城市信用社、浙江
台州温岭市城市信用社和温州乐清兴业金融服务社。
9.2001 年 12 月,中信实业银行成功并购了温州瑞安工商城市信用社,使
之成为中信实业银行瑞安支行。
10.2005 年 11 月 30 日,徽商银行(原合肥市商业银行)并购省内的芜湖、
马鞍山、安庆、淮北、蚌埠 5 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六安、淮南、铜陵、阜阳科技、
阜阳鑫鹰、阜阳银河、阜阳金达 7 家城市信用社。
11.2007 年 1 月 24 日,由江苏省 10 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组成了江苏银行,
合并后各城市银行法人资格被取消, 亿元的债券债务由新成立的江苏银行
和相关政府共同承担。合并后的江苏银行总资产达到 亿元,在全国城
市商业银行中仅次于上海银行和北京银行。
(二)我国银行业重组存在的问题
1.银行业重组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银行业重组可以依据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和《金融机构管理法》等。然而,这些法律法规
却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是适用性不强,笼统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无法指导
复杂多变的银行业重组行为。由于缺乏完整的银行重组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
又缺乏连续性,因此在具体的操作中难免会受到其他方面的干预,导致并购行
为短期化,银行业重组行为难以体现真正的市场行为。
2.重组过程主要是政府主导的行为
在我国银行业重组的发展历程中,无论是改革开放后重构中国金融体系,
还是四大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以及广东发展银行收购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或是
组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等,每一次重组并购活动都是在政府的决策和主导下进
行的,而作为真正经营主体的银行,却时常处于被动状态。也就是说,我国每
次的银行业重组都是政府主导型并购,而不是市场主导型并购。由于缺乏真正
并购主体的配合,这种政府主导型并购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使要素的流
动违背市场规律,影响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导致市场行为错位,从而使价格
机制扭曲,重组成本过高。随着市场机制的形成和逐步成熟,市场因素逐步进
入银行业重组的活动中,开始影响重组的进程。例如,在处理中银信托的问题
时,就采取了先由中国人民银行接管,再由广东发展银行整体收购的方式,从
而使中国人民银行从这种干预、包办中摆脱出来了。
3.银行并购方式单一,主要以横向并购为主
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业的重组基本停留在原始的、简
单的横向并购上,这种单一的并购模式不能有效地发挥重组的优势互补和规模
效益的功能。早在 18 世纪末 19 世纪初,大多数西方国家的银行业重组就已从
横向并购 1向纵向并购 2和混合并购发展。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各国又普遍采
用“全能银行制”,实行金融服务多元化和交叉化。而我国于 1998 年提出了“实
行银行业和证券业分业经营”,同时成立了保监会和证监会,其与 2003 年 4 月
成立的银监会一起对我国的金融业实施监管。由于我国实行银行业、证券业、
信托业和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因此我国的银行业并购主要局限于横向并购。
4.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滞后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关系至今仍不明晰,银行内部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银行参与重组的内在动力明显不足。因此,当某些金融机构遭遇经营危
机时,政府往往出面干预,要求优势银行收购濒临倒闭的弱势银行,以转移风
险。这种政府主导的重组行为更注重的是转嫁当前的危机,较少考虑银行内部
资源的整合和经营管理机制的改革,这必然会影响重组的低成本扩张效果。
5.银行业重组的管理整合问题
银行业重组不仅是形式上的扩张,更是一种银行内部的制度创新和机制转
变,只有两者兼顾,才能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进而提高效率。然而,我国银
行业的重组只注重于机构合并,忽视了重组后的资产优化、人员调整和机制转
型等问题。其次,一些银行利用政府主动重组的特点,往往以获得国家优惠政
策为目的而进行重组。另外,银行业重组引起的“激进式”扩张与银行根据自身
积累和市场开拓需要进行的“渐进式”扩张互相冲突,往往影响了银行业重组的
效果。
6.人员过剩和不良资产包袱的影响
首先,由于银行业重组要谋求管理上的协同效应,需要对机构重叠的部门
精简过剩人员。在我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总量过剩,如果进行银行业的整体重
组,势必会带来很大的裁员压力,使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人员安置方面面临极大
的困难。其次,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数额庞大,截至 2007 年第一季度,按
五级分类的不良资产总余额为 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就为
10610 亿元,不良资产率为 %。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成因复杂,化解
手段单一,给银行业重组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信用环
境不理想,风险资产的核定标准和管理手段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因此
不良资产一直呈现有增无减的态势。
(三)借鉴日本经验,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重组
根据我国银行业重组存在的上述问题,参考日本银行业重组的经验,我国
必须从国情出发,在如下方面更好地推动金融业改革,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重组:
1.不断健全金融法律体系,加强金融监管
银行业的重组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业务、资产、负债、人事、管理机
制和企业文化等多方面的重组。因此,银行业的重组必须以健全的法律法规为
保障。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支持和规范银行业重组的顺利进行,必须完善
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金融监管。
我国现行的《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
例》和《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银行业的重组提供了法律保障,但这些
法律有的过于简单,有的则不够全面、覆盖面不广,缺乏系统的支持,修订不
及时。在金融监管方面,监管体系也往往跟不上金融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
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和出台一套既符合市场规则、国际惯例,又适合
中国法律程序的金融机构重组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起专业而完备的金融监管
体系和相关制度,以便协调各方面的利益,维护银行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银
行业的重组提供规范和完善的法律保障。
2.政府在重组过程中的适度干预
日本银行业重组是在政府的指导下通过市场方式顺利进行的。日本政府不
仅采取了向陷入困境的银行注入大量公共资金的做法,而且还先后出台了一系
列促进银行业重组的配套或辅助政策和措施,对银行业重组起到了重要的指导
和推动作用。相比之下,在我国银行业的重组并购案中,政府都有较强的干预,
几乎每一次的重组活动都属于政府行为。政府过多的干预反而会适得其反,使
金融机构无法按市场原则开展活动,往往使优势银行因救济弱势银行而效益下
滑,并没有从根本上化解原有的金融风险。同时,政府的过度干预还影响了各
种资源的合理配置,使重组效率低下,未能实现重组最优化。
当然,并不是说政府在重组过程中完全无所作为。由于市场失灵而导致的
资源配置恶化现象也很多,政府在银行业的重组过程中必须保持适度的干预,
以减轻市场失灵的负面效应。具体来说,政府要为银行业重组创造一个有利的
环境,制定合理的政策法规,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规范重组秩序,加强重组管
理以及随时解决重组所引起的社会性问题,发挥规划、协调、服务、规范和监
督的作用。
3.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
明晰的产权可以更好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规范交易行为,减少外部性,
提高整体效率。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很不明晰,虽然名义上具有法人资
格,实际上却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自担风险。再加上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单一,政府行政干预较多,从而使银
行失去了商业性和独立性,导致了责任与权利不分,经营效率低下。
因此,我国必须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
构,促进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建立现代的企业制度,使商业银行成为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为此,要在中国工商银行
等成功上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中国农业银行等有潜力的商业银行改组上市,
将它们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组为国有控股、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参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这样,既能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又能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
值。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权属于所有股东,经营权属于银行,银行及其经营者
要对广大股东负责,并接受股东监督,股东通过对经营者的业绩采取奖励或惩
罚措施,使银行及其经营者承担责任,这样才能使银行真正拥有经营自主权,
根据市场的发展方向和自身的发展战略,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重组活动。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使商业银行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所谓
市场主体,是指那些有独立产权、能自主进行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是市
场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主体。银行必须能够进行自主决策,否则就不能自主进行
业务经营和投融资活动,就会缺乏经济活动的自主权,进而不能成为市场主体。
在我国银行业重组的历程中,行为主体通常是政府,政府参与银行业的重组会
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价格扭曲和重组成本过高。因此,在市场经济中,
市场主体必须是银行,由其自身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4.尽快处理不良资产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规模过大,不仅压迫了银行的经营,阻碍了银行业
的体制改革和并购重组,而且成为我国金融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隐患。目前,我
国虽然已采取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来解决不良资产,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因此,除了少数有能力、有市场的大企业可以“债转
股”以外,大部分不良资产应该通过银行自身提高增量贷款盈利,以及通过向社
会增资扩股以及增加非贷款资产和中间业务等的收入来化解,尤其要靠每年提
取一定比例的呆坏账准备金来逐渐冲销。同时,政府也应该采取出资注销或资
本再注入的方式,剥离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
5.推动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
面对全球金融业混业发展的趋势,日本把解决自身问题与走向混业经营结
合在一起,重建金融体系,实现了金融再生。
相比之下,我国在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仍然
严格实行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竞争力
的增强和赢利能力的提高。随着国际金融自由化和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
以及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和金融监管水平的日益提高,扩大银行的业务范围、逐
步实行银行的混业经营,是我国适应国际银行业竞争的需要。因此,我国应采
取渐进式的改革方案,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政府监督水准,不断积累监管经验,
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确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及运作原则,为金融业
混业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尽快实现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
的并购,放松分业经营管制,使银行、保险、证券等业务相互渗透,以实现利
润的最大化和竞争力的提高。
6.组建金融控股公司
日本银行业的重组经验告诉我们,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是银行业重组的一条
较好的路径,日本通过此形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因此,要明确金融控股公司
的合法性,以推进我国银行业的股份化、综合化和现代化进程。
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其在资本扩张、削减磨擦、实行全能化经营和银行经营
机制变革等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一直都是许多人推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
混业经营的理想模式。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实行“一条龙”金融服务创新组织形
式,也是银行业实行股份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为推进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
要以产权适度自由化、充分的企业自主权和外部监管水平提高为前提,在股份
制改造的基础上,通过内部有机重组、增量的激励制度、科学考评和裁减冗员
等方式,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并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而组建金融控股
公司。对于现存的不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进行规范化改造;对于母公司为商业
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控股公司,应以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
体设立以一家金融企业为金融控股公司,然后以此为平台,收购证券公司和保
险公司,参股非金融企业等。
7.吸引外资参与重组,提高竞争力
从日本银行业重组的实践看,日本的银行通过吸引外资的参与,提高了金
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和经营效率。就我国而言,伴随入世后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
进一步提高,我国巨大的金融市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了,海外
银行通过参股、收购等方式越来越多地参与了我国银行业的重组并购。然而,
由于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低,赢利性不高,再加上开放度还不够高,因
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海外银行参与我国银行业重组的总体规模还很小。海外银
行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不仅会扩大我国银行业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而且能
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推动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和金融改革。因此,
必须进一步扩大开放,不断扩大外资参与我国银行业重组的规模。然而,在我
国银行资产规模小、经营管理落后的情况下,外资的大规模参与也会对我国银
行业造成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因此,必须尽快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水平和国
际竞争力,迎接海外银行的冲击和挑战。
8.推动银行信息化建设
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商品少,金融产品技术含量低,还处在“粗放经
营”的阶段,银行对机构、产品、业务和人员的成本核算体系薄弱,抗风险能力
低,客户营销及维持能力不足,与国际一流银行存在明显的差距。银行服务质
量的好坏以及管理效率的高低,是以银行对客户的信息掌握程度以及对这些信
息的分析、处理和传输能力为基础的。信息化是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的新方向。
我国银行业管理发展变革的一个重要步骤是推进完善的信息化建设。如果能采
取合理的战略,我国银行业在某些方面就可以实现超越式发展,可以建立某些
方面领先的优势。信息化不仅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也是银行提高竞争能力的
重要手段。因此,我国在银行业重组的过程中要给予信息化以足够的重视,加
强信息化投资,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开发信用卡等高端金融服务产品,提高金
融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国际竞争力。
9.重视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银行业重组的目的是降低交易费用、实现规模经济、提高竞争力。然而在
重组的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不了解自己及对方的状况,这无疑增加了
银行业重组的难度和成本。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会求助于中介机构的参与来
减少重组的成本,提高重组的成功率。
投资顾问公司、管理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
务所以及审计事物所等中介机构,具有开发性、多功能性等特点,其管理系统
和运作模式法律化、规范化,拥有多方面人才。因此,要重视中介服务机构的
作用,通过它们帮助银行降低信息成本、优化经营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理顺
产权关系、提高决策判断的准确性,在保证银行业重组规范而有效地进行的同
时,确保重组双方的利益。
10.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银行业的重组必然会导致机构的撤销和人员的削减,从而带来了一部分人
员的失业及重新安排工作的问题。目前,我国各机构都在裁员,再加上由于银
行重组而失业的人员,我国的就业市场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如果再就业问题得
不到有效的解决,必然会影响我国银行业重组的进程,阻碍我国金融体制的改
革。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
失业保险为中心,使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逐步普遍化和
规范化。同时,在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还应加大力度推进再
就业工程,减轻银行业重组的社会负担,减轻社会压力,为银行业的重组提供
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章注释:
参 考 文 献
1.刘昌黎:《现代日本经济概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年 5 月。
2.吴韡:《银行并购与中国银行业发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年
12 月。
3.曹军:《银行并购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年 1 月。
4.王洛林等著:《日本金融考察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年 10
月。
5.刘昌黎:《日本景气复苏及其前景展望》,《东北亚论坛》,2007 年 1 期。
6.吴德烈:《贪大的领头羊—日本银行业重组的背景、效应与启示》,《国
际贸易》,2000 年第 1 期。
7.张大荣:《日本银行业重组格局基本形成》,《国际金融研究》,2000 年
第 6 期。
8.庞德良:《论日本银行重组与经营战略的变革》,《国际金融研究》,2000
年第 7 期。
9.姜俏梅:《瑞穗为日本银行重组敲警钟》,《经济参考报》,2002 年 6 月。
10.王勇:《日本金融业重组及其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启示》,《新金融》,
2002 年第 8 期。
11.赵建宁:《日本金融重组之我鉴》,《参考与借鉴》,2003 年第 2 期。
12.沈炳熙,李南妮:《日本近期的金融重组》,《财贸经济》,2001 年第 1
期。
13.刘姣华:《美日金融业并购重组特点的比较及队我国的启示》,《武汉
大学学报》,2005 年。
14.李扬:《日本银行重组及其对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启示》,《吉林大学学
报》,2004 年。
15.冯璐:《日本金融业重组之启示》,《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
年第 3 期。
16.欧振坤:《百年来的日本银行业并购及启示》,《华南金融研究》,2002
年第 17 卷。
17.李园丁,孙涛:《混业经营:日本重组金融业》,《科学决策》,2001
年第 8 期。
18.胡智:《金融业并购重组理论评析》,《国际金融研究》,2000 年第 6
期。
19.潘文波,陈金贤:《银行业重组模式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1
年第 1 期。
20.王伟军:《日本银行业的重组与面临的课题》,《新金融》,2000 年第 7
期。
21.殷小茵:《日本银行为何走上合并之路》,《世界知识》,2001 年第 9
期。
22.鞠国华:《日本银行体系重组的启示》,《现代日本经济》,2002 年第 6
期。
23.吴昊:《试论日本金融业的大重组》,《东北亚论坛》,2000 年第 3 期。
24.陈卫东:《我国银行重组改革思路之简析》,《国际金融研究》,2003
年第 4 期。
25.张风科,张驰:《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的必要性和建议》,《纵论》,2006
年第 2 期。
26.洪美玲:《关于我国银行并购问题的探讨》,《湘潭大学学报》,2003
年。
27.黄志凌:《我国银行业重组迫在眉睫》,《银行家》,2004 年第 2 期。
28.杨剑峰:《我国银行业重组浅探》,《武汉金融》,2003 年第 7 期。
29.胡婕:《发达国家金融业重组及其影响》,《经济界》2002 年第 3 期。
30.李富有:《国际金融业并购重组的影响及发展动向》,《当代经济科
学》,2000 年第 6 期。
31.戴秋生,周翔:《我国银行业重组的六大障碍》,《武汉金融》,2003
年第 11 期。
32.余熳宁:《日本银行业重组问题浅析》,《国际金融》,2000 年第 7 期。
33.徐涵:《中国银行业重组并购研究》,《兰州大学学报》,2006 年
34.潘文波,陈金贤:《银行业合并重组模式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学
报》,2001 年第 1 期。
35.“Top 1000 World Banks”,《the banker》,2000—2003 年。
36.<日>永岛旭:《日本金融业发生的变化》,《日本瞭望》,2002 年第 2
期。
37.<日>日本全国银行协会:《Financial Statements Of All Banks》,
。
38.<日>日本全国银行协会:《Banking Business》,
。
39.<日>日本内阁府:《Monthly Economic Report》,。
40.<日>日本财务省:《Japanese Big Bang》,。
后 记
在本文完成之际,我首先向我的导师刘昌黎教授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文从选
题、拟定大纲、撰写、反复修改到最后定稿,都得到了导师的悉心指导。有了导
师的细心指导和严格要求,才使得我的论文得以完成,同时也加深了我对有关问
题的认识和理解。导师渊博的知识、严谨的学风、诲人不倦的风范和诚挚待人的
行为表率,是我终生学习的楷模。
另外,我还要感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和研究生部的领导和老师们以及 2 年
多来与我朝夕相处的同学们,是你们的关心和支持使我度过了难忘而充实的时光。
正是有了你们的陪伴,才使我这 2 年多的生活充满了快乐,让我终生难忘。
最后,我还要深深感谢我的父母,使他们支持我完成了求学之路,一直无怨
无悔、默默奉献着。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今后踏上工作岗位后,一定会努力工
作、踏实做人,以此作为对父母最好的回报。
朱丽莉
2007 年 10 月 20 日
1 吴韡:《银行并购与中国银行业发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年 12 月,第 57 页。
2 曹军:《银行并购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年 1 月,第 42 页。
3 道德风险: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4 逆向选择:信息不对称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扭曲的现象。
5 曹军:《银行并购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年 1 月,第 15 页。
6 潘文波,陈金贤:《银行业合并重组模式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1 年第 1 期,第
12 页。
1 刘昌黎:《现代日本经济概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年 5 月,第 277 页。
2 六大企业集团(也称财团)是指:三菱、三井、住友、芙蓉(富士)、三和以及第一劝业六
大企业集团。
1 零售业务是相对于批发业务而言的,它是指银行以客户为中心,运用现代经营理念,依托高
科技手段,向个人和家庭提供的综合性、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既可以是资产业务,也可以
是负债业务、中间业务,还可以是网上银行业务。
1 财务杠杆系数(DFL)是指普通每股收益变动率相当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倍数。
2 刘昌黎:《日本景气复苏及其前景展望》,《东北亚论坛》,2007 年 1 期。
3 刘昌黎:《现代日本经济概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年 5 月,第 207-208 页。
4 大和银行事件:大和银行员工井口俊英于 1977 年进入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从 1984 年开
始在帐外买卖美国债券,他同时负责债券交易和监督工作,这个漏洞给他进行投机交易、
伪造账目提供了方便。井口长期动用客户所托管的债券进行投机,填补亏损,这种行为长
达 11 年之久,客户与银行方面都没有发现。1995 年,井口由于没有办法继续隐瞒造成的亏
损,于是向有关部门自首,事件终于暴露。虽然大和银行资金实力雄厚,没有因此而引起
经营危机,但是,该事件却引起了美国和日本政府的关系紧张。美国政府下令大和银行停
止一切在美国的业务。这家资产雄厚的银行在此后的竞争中一直处于不利地位,全球布局
的脚步被打乱,其业务重心仅仅放在亚洲。
1 横向并购:是指并购双方处于相同或横向相关行业,生产经营相同或相关的产品的企业之间
的并购。
2 纵向并购:是指生产和销售过程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相互衔接、紧密联系的企业之间的并
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