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制度
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进驻部门窗口建设标准
1.首席代表职权到位。符合任职资格,在“中心”专司其职,具有实际审批
权限,不有名无实。
2.进驻人员素质到位。选派业务骨干,年龄性别比例合理,保持队伍稳定,
不未经沟通随意调换。
3.良好精神状态到位。全体人员坚守岗位好,部门整体形象好,服务意识
和水平高,不疲沓松散。
4.坚持集中审批到位。落实政令坚决,事项应进必进,落实“一站式”服务
扎实,不“体外循环”。
5.落实现场审批到位。审批授权真实,在“中心”窗口公示,落实一审一核
现场审批,不“两头跑”。
6.执行联合审批到位。严守联审规程,认真执行效能监察登记制度,不在
联审系统外审批。
7. 严格限期办理到位。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增加立等可取,扩大网上办理,
不变相延长审批时间。
8. 实行政务公开到位。办事指南内容完整,表述合法准确清楚,公示材料
更新及时,不擅自增加申请材料。
9.文案内务整洁到位。物品摆放有序,文档随办随清,保持室内整洁,不
杂乱无章。
10.廉政措施落实到位。依法合规审批,办理全程透明,遵守廉政规定,不
规避监督。
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工作专注,不空岗娱乐。
2.着装规范,工装整洁,仪表端庄,不随意着装。
3.微笑服务,礼貌迎送,态度热情,不冷漠怠慢。
4.文明用语,请字当先,语气和蔼,不言语冲突。
5.接打电话,先问您好,解答耐心,不首先挂断。
6.首办负责,一次告知,准确明了,不含糊推拖。
7.系统操作,即时录入,限时办结,不变相压件。
8.高效办件,依法合规,廉洁自律,不暗箱操作。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并由行政许
可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一、仪容仪表
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凡有统一制服的单位,上班期间应
规范着装。
2、坐姿端正,站姿挺立,行走稳重。
3、禁止梳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异色染发;男同志不准蓄胡须、戴墨镜,
女同志化妆与佩饰要得体,不准涂指甲油。
4、夏季不准着汗背心、短裤、吊带裙和穿拖鞋上岗。
二、行为举止
1、行为举止要和善、谦恭、得体,不准仰靠或趴伏桌面。
2、面对服务对象应主动热情,自然真诚,禁止在服务对象面前化妆、掏
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3、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聚团聊天、嬉闹打逗。
4、工作时间禁止利用计算机上网玩游戏或聊天,禁止翻看与工作无关的
书报杂志。
5、禁止在办公大厅吸烟。
6、工作时间禁止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三、服务态度
1、微笑服务:应微笑面对服务对象。
2、有声服务:做到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去有送声。
3、六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
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本地人、外地人一样
对待。
4、五个牢记:不急不躁,耐心解答;态度严谨,认真负责;宽容忍让,
注意形象;对待建议,虚心听取;出现失误,及时纠正。
四、服务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用语文明、言简意赅、温和谦恭,全面推行使用
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迅速接听,并使用“您好,
这里是许可中心××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
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中断或挂断电话。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主动打招呼,使用“您好,请问您办什么事?”、“请
在这儿办理”或“请您到××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4、办理业务时,应说“请稍等,我马上给您办”、“请填写××”、“请到××缴
费”、“请您听我解释一下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
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应说“请慢走”、“再见”,还未办妥业务的,
应说“对不起,请您补全××手续再来办理”。
6、当某项业务按规定不能办理时,应说“对不起,按某规定不能办理,请
原谅”,并解释原因。
7、在适当对话环境中应多使用“欢迎”、“谢谢”、“请您”、“对不起”等文明用
语,切忌用语生硬,作风粗暴。
五、禁止用语
接听电话或接待服务对象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有牌子,
自己看”、“快点,我要下班了”,“下班了,明天再来”、“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
懂”、“没看我正忙着吗”等不文明用语。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中心”的作息时间要求,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
早退。
二、“中心”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工作人员到岗后,先到“中心”咨询台签到,
不得代签。
三、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随意串岗或擅自脱岗。
四、因公务外出或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因公外出要将具体情况报综合科;
(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报首席代表并经协调管理科长同意;
(三)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以上的报首席代表和区监察局驻“中心”监察
室主任审批;
(四)请假四天以上的报单位领导和区监察局驻“中心”监察室主任审批;
(五)休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
(六)探亲假、婚假和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各类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内部不能调剂的,还应
通报窗口成员单位领导,由人员单位及时安排顶岗人员;
(八)各类请假手续均须及时送监察室备案;
(九)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予批准而自行休假的,作旷工处理。
五、每月底综合科将考勤情况统计后作为部门和个人考评依据,并报“中
心”主任各一份,督查科一份存档。
六、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求退回原单位处理:
(一)工作期间擅自离岗三次以上,经警告没有改正的;
(二)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的;
(三)工作严重失职的;
(四)有营私舞弊行为的。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廉政建设规定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党中央、中央纪委及本市、本区关于廉政建
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天津市行政审批
管理规定》要求,依法行政,恪尽职守。
二、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工
作人员搞好廉政建设。
三、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七不准”:
(一)不准言行恶劣、作风粗暴,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
门”风气,确保良好政风;
(二)不准擅离职守,杜绝工作时间办私事,确保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不准有法不依,故意推拖、敷衍或刁难申请人;
(四)不准借工作之便,吃、娱、拿、卡、要、报,谋取个人利益,违法
乱纪;
(五)不准搞部门或小团体利益,杜绝“三乱”不正之风,确保部门良好行
业风气;
(六)不准滥用职权,公事私办、越权审批、违反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
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七)不准侵犯群众利益,打击报复举报人。
四、对工作人员发生违规问题的,一般性问题由进驻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
批评教育,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生较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
转其隶属部门处理,并报监察局派驻“中心”监察室备案。
五、对部门发生两次以上违规问题的,一般性问题由“中心”监察部门对该
部门提出批评警告,并要求及时整改;对发生较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中心”
会同监察局派驻“中心”监察室向其隶属部门领导报告,由该部门作出书面限期
整改措施,“中心”及 “中心”监察室随时进行追踪检查,督促其整改措施的落实。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投诉督察管理办法
一、受理部门、电话及电子邮箱
投诉受理部门:监察局派驻中心监察室
投诉电话:82651100
投诉电子邮箱:baodishenpiban@
二、投诉范围
(一)违反“五公开”承诺,不向公众公开审批事项、法律依据、申报条件、
办理程序和承诺审批时限,不备齐审批项目告之单和办理申请书等示范文本。
(二)违反行政审批管理有关规定,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
(三)违反“中心廉政建设规定”,服务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违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五)其他违反各项规定的行为。
三、投诉办法
投资者到窗口办理事项时,涉及上述投诉范围的,均可对窗口和工作人员
进行投诉。投诉可采用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但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
应采用书面的形式。
四、投诉受理
投诉由监察局派驻“中心”监察室负责接待并受理。对投诉者的接待要礼貌、
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并认真分析投
诉资料,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
五、投诉处理
投诉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
投资者对一个部门或个别工作人员的投诉,监察室马上进行协调,尽可能
当场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事项的投诉,“中心”各科室和
窗口要密切配合,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诉处理方法,口头投诉以口头
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监察室应
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对投诉涉及的部门及工作人员,一经核查属实,将纳入部门窗口和工作人
员年终综合考核。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的涵义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
员必须一次性说清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收
费标准等内容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的要求
(一)“中心”各窗口单位都要印制一次性告知书面材料,包括进驻窗口办
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同示
范文本一起在办公场所展示,方便申请人获知。
(二)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各服务窗口经办人应当场进行审核,能
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予以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办理的事
项,应向申请人讲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三)对申请材料能够当场补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补正并及时予以办理;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理。
(四)对申请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相关手续、材料
不清楚,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
申请人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五)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告知的形式,其他情
况要以《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形式书面告知当事人(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
存档备查。
(六)违反本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宝 坻 区 行 政 许 可 服 务 中 心
安全保障和卫生管理制度
为增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和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中心”工作安全有序运行,保持“中心”作为窗口单位
的外在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心”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环境卫生意识,增强自身责任
感,以“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二、工作人员的要求
(一)管理部门确定重点防火地点,消防器材定点存放,由专人负责检查、
保养、维修和管理,未经许可,他人不得私自动用消防器材。
(二)“中心”大厅咨询台安排专人进行值班。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有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
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各窗口、各科室人员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关闭微机、空调、饮水
机等电器,切断电源,清理易燃杂物,消除火灾隐患。
(五)各窗口、各科室要按财务安全规定进行严格管理,保险柜夜间不得
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报警器处于报警状态。凡因不按规定操作发
生保险柜被撬、现金被盗等事故,要追究相关人责任。
(六)各窗口、各科室平时要注意重要文件资料、贵重公用物品的管理,
个人财物也要妥善保管,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中心”人员必须树立环境卫生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
(八)各窗口、各科室负责自己工作场所的卫生环境清理,要做好每日一
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日卫生小扫须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洁,
对窗口内或办公室内文件资料、用品进行整理,并摆放整齐有序;每周卫生大
扫除需对“中心”大厅室内室外、门窗玻璃、台前台后、等候椅、饮水机等进行
全面清理。通过每周卫生清理,创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提升
“中心”的对外窗口形象。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络及计算机管理规定
一、“中心”网络服务器及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计算机出现问题
应及时与“中心”联系,以确定解决方案。
二、各部门计算机内网、外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严禁在一台主机上同时
登陆内、外网,由此造成的数据丢失、网络瘫痪或其他损失,操作者负全部责
任,并追究部门责任人责任。
三、各窗口计算机应保证登陆到“中心”的局域网上,并将每天办件详细情
况录入到共享文件夹,以便“中心”进行数据统计和查阅利用。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应遵守计算机有关保密制度,重要的文件资料不得设
为共享;不得将本窗口的数据随意为外单位人员拷贝;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外
部存贮设备。
五、计算机应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升级和病毒清理。
六、严禁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七、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或使用“中心”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八、下班后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和制度,
“中心”有关会议记录,本窗口办理的审批事项的各类材料都作为窗口归档范围,
要及时进行归档整理。
二、窗口材料经整理归档后,必须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保管。
三、窗口档案利用由各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本窗口工作人员借阅后须及时
归还;其他窗口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需经本窗口负责人同意,并
进行借阅登记。
四、窗口对应定期将已归档的档案送回原单位妥善保管。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学习制度
一、“中心”全体人员必须自觉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二、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审批办综合科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参加集中
学习;其余时间以自学为主,各科室、各部门可自行安排各类学习活动。
三、审批办综合科根据上级要求和“中心”实际,制定具体集中学习计划,
重点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时事政治和各
类业务知识。
四、建立集中学习点名制度,由综合科专人记录参加学习的人员、缺席的
人员及缺席原因等,以便查阅利用。
五、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科室负责人或分管主任请假,公务外出
人员应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可由其他同志)及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
学习者,按缺勤处理。
六、学习情况由综合科负责记录。
七、没有参加学习的人员,要按照学习内容及时进行补课。
八、学习时,每位人员都要集中精力,做好笔记;科室、部门组织学习讨
论,要积极主动,畅所欲言,献计献策。
九、综合科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十、年底,科室、部门和个人要写出总结,并上报审批办综合科,由综合
科组织搞好相互交流,以便确定下一年的学习计划。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度
一、首席代表制度
首席代表制度是指在“中心”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部门,确定一名有行
政审批工作经验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负责人员作为代表并授予相应权限,由
其全权负责本行政机关在“中心”的行政审批办理工作及入驻工作人员的管理,
以提高办事效率的工作制度。
二、首席代表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高的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的科级
以上干部;
(二)熟悉相关法规政策,熟悉部门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程序;
(三)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
力;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
三、首席代表的工作职责
(一)在本部门授权范围内,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在“中心”行政
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反馈等工作;
(二)负责对部门授权窗口的即办件当场审批,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
协调和督促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尽量提前办结;
(三)参加“中心”组织的行政审批协调会,代表本部门签署审批事项的审
批意见,对需上报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负责部门在“中心”审批事项的相关内容的咨询告知、绿色通道审批、
网上审批、政务公开等工作。
(五)负责部门与“中心”的联络沟通,协助“中心”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管
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审批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
(七)负责审批工作权限内的其他有关事务。
四、首席代表的管理与考核
(一)实行委任制。首席代表先由入驻部门提出拟任人选,报“中心”考察
同意后,部门向其颁发《授权委托书》(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二)加强考核管理。首席代表审批业务管理接受委任部门领导,直接对
部门行政首长负责,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中心”负责,必须严格遵守“中
心”相关管理规定。“中心”对工作突出、业绩优良的首席代表在评先、评优上优
先考虑,并向派出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三)实行调整备案制。首席代表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提前
1 个月报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待同意后按要求重新委任。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能按要求履行首席代表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
严重违规行为的,监察局驻“中心”监察室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
见并退回原部门,原派出部门应给予严肃处理,并按规定另行委派首席代表。
附件:
授权委任书
委 托 人:×××(单位、职务)
受委托人:×××(单位、职务)
兹委托×××为本单位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的首席代表,全权负责以
下事项申请在“中心”的受理、初审、核准、签批、盖章和发证(包括现场勘察、
检验):
(1)……
(2)……
(3)……
……
负责以下事项申请在“中心”的受理、初审、发证:
(1)……
(2)……
(3)……
……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宝 坻 区 行 政 许 可 服 务 中 心
部门审批专用章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现场审批,按照《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
定》,入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各部门要启用审批专用章,作为本部门在“中心”
实施行政审批的专用印章。
二、审批专用章印模版式由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统一确定制作,专用章
的启用、变更、注销,须经区行政审批办确认,实行备案管理。
三、各入驻部门在“中心”实施行政审批必须使用审批专用章。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应当加盖行政印章的,部门窗口要预留盖有部门行政印章的空白信笺
以备使用。
三、审批专用章只限于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使用,不得异地挪用。
四、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由各部门派驻“中心”
的首席代表全权负责。
五、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审批专用章管理,制定和完善审批专用章管理和
使用制度,明确权限,落实责任。
六、各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因审批专用章遗失、使用不当、管理
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大项目行政许可全程代理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软环境,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
服务,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试
行)文件精神,“中心”设立“大项目无偿代办服务窗口”,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办原则
依法、便民、无偿、自愿
二、代办范围
1、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2、以工业、农业和商贸物流项目为主,内资项目投资在亿元人民币以上,
外商投资项目在 1000 万美元以上;
3、对需市级部门审批的事项,结合区内相关审批部门搞好帮办服务;
4、对特殊重大项目,邀请市“中心”及市相关审批部门来我区现场办公。
三、代办内容
1、提供项目在办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市场准入类企业名称查询、房屋租赁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组织机构
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
3、投资类项目核准或备案到取得开工许可证,涉及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审
批手续。
四、代办程序
全程代办服务的程序分为项目代办登记、受理、承办、回复四个基本环节。
(一)登记。项目单位承办人持身份证或其它证明文件到大项目无偿代办
服务窗口进行登记,并提供本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后,对符合代办条
件的项目,由代办窗口填写《项目全程代办登记表》,要求项目单位指派一名
项目承办人员与代办窗口积极协作。
(二)受理。填写《项目全程代办登记表》后,代办窗口正式受理。视需
要由行政许可中心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召开项目介绍会,由项目单位简要介绍项
目情况,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应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和相关证照的收费标准。
(三)承办。代办窗口接收项目单位所申办事项后,应及时联系协调审批
部门,并与项目承办人一起将申报材料转交审批部门进行办理。
(四)回复。行政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后,由代办窗口将有关许可
手续(证、文)及时给予回复。
五、代办窗口工作职责
1、指导、帮助项目单位组织申报材料。
2、跟踪、督办审批过程,并将审批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单
位。
3、督促项目单位履行职责。
入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各部门
实现现场审批的具体要求
一、现场审批的基本概念
现场审批是指进驻“中心”各部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审
批申请,由本部门进驻“中心”的审批工作人员,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审批
授权,在“中心”现场完成申请事项的接件、受理、审核和审批的全过程,并在
承诺办结时限内出具许可证照或有关文书的审批办理方式。
二、现场审批的衡量标准
落实现场审批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衡量。
(一)坚持“一站式”集中审批到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关于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要求,凡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
都要实现在“中心”集中审批办理,由本部门进驻“中心”的专职审批工作人员,
在“中心”现场完成审核和审批,杜绝把“中心”当成“收发室”,申请人“两头跑”。
(二)委派审批事务首席代表的标准要到位。根据《意见》和区委、区政
府的要求,首席代表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熟练掌握《行政许可法》和本部
门行政审批业务和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有直接审批权限,具有较
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组织管理本部门进驻人员自觉遵守“中心”的
各项规章制度。首席代表应专司其职、恪尽职守。
(三)进驻“中心”审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到位。根据《意见》和区委、区
政府的要求,进驻“中心”工作人员应是本部门各审批业务处室从事审批工作的
业务骨干,具有比较丰富的行政审批工作经验。进驻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
质,能够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与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能够熟练操作行政审批计算机应用系统。
(四)在“中心”实行现场审批授权要到位。根据《意见》要求,进驻“中
心”各部门,要向本部门派驻“中心”的首席代表或专职审批工作人员,颁发《现
场审批委托授权书》,除个别具特殊性质的审批事项外,原则上要将进驻“中心”
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授予本部门进驻“中心”首席代表或专职审批工
作人员,将《现场审批委托授权书》在本部门驻“中心”的审批窗口向申请人公
示。
(五)审批专用章的使用与效力要到位。根据《意见》,审批专用章是各
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有效用章,除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需加盖行政机关
公章的外,办理行政审批事务,包括出具行政许可各类文书或决定,都应一律
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六)执行现场审批程序和限期办理制度要到位。根据《意见》要求,进
驻“中心”各部门在落实现场审批中要精简部门内部审批环节,推行“一审一核,
现场审批”的办理模式,并将每个审批事项实行现场审批的具体程序在“天津市
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公示。进驻“中心”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本部门
对每个审批事项承诺的办结时限,根据实际办理进度,严格在“天津市行政审
批与效能监察系统”上执行“接件”、“受理”、“办结”等操作,确保现场审批的效率。
三、现场审批的整改落实
进驻“中心”各部门在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内容要求的基础上,要高度重
视和切实抓好现场审批的落实工作。
(一)根据《意见》,凡是区政府决定进入“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
均须在“中心”办理,不得体外循环。目前,还未完全实现在“中心”现场审批的
事项,各进驻部门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的落
实。
(二)首席代表达不到实施现场审批标准要求的,各进驻部门要按照现场
审批标准中关于首席代表的标准进行必要调整。
(三)进驻的审批工作人员达不到实施现场审批标准要求的,各进驻部门
要进行调整和充实,把真正从事审批工作的人员委派到“中心”审批室或窗口。
(四)现场审批授权不到位的,各进驻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
重新签订《现场审批委托授权书》。
(五)审批专用章的使用效力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各进驻部门要进一步采
取有效措施,确保审批专用章发挥作用和效力。
(六)现场审批程序和限期办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各进驻部门要深入研
究和采取措施,逐个事项确定“一审一核”办理程序,切实提高现场审批服务效
率。
关于建立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宝坻政办发〔2012〕8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
成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组织推动更多好项目、大项目快审批早建设,依据市
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津政办函
〔2011〕144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以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
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部门
联席会议由区审批办会同区监察局牵头召集。成员单位由区发改委、工信
委、建委、招商局、规划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工商分局、人防办和消防支
队等部门组成。成员单位主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副职为联席会议成员,由入驻行
政许可服务中心首席代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批办,具体负
责相关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研究推动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服务工作,结合部门审批职能,按条口组织推
进相关审批办理进度;协调解决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投资
项目联合审批的行政效能监察等;对需要协调的重要事项,报请区人民政府审
定后,按要求部署落实。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安排。
(二)联席会议例会议题,由牵头部门结合成员单位研究确定。专项会议
议题可由成员单位提出,牵头部门协调组织召开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应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及时解决联合审批中的难题,共同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进度。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司其职,切实提高审
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二、考核办法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审批工作,优化我区投资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结合我区行政审批工作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立审批服务窗口的部门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100 分)
(一)集中审批、现场审批考核(20 分)
1、部门领导重视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制度,每年至
少召开两次班子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尤其是落实集中审批、现场审批,减
少审批环节、要件等方面。要求有会议记录,有具体措施。(5 分)
2、凡是窗口办事指南公开的事项均在“中心”集中审批、现场审批,原单
位不再受理。(4 分)
3、窗口首席代表能够切实承担起审批职能,首席代表和窗口审批人员权、
责明确。(4 分)
4、不需要现场勘察或由窗口组织现场勘察的审批事项,实行“一审一核”
制,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窗口首席代表审批。需要由原单位组织现场勘验的
事项,由窗口填写“内部承办单”转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现场勘验意见反馈
给窗口,由窗口进行审批。对必须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的特殊审批事项,领导
签批后也要在窗口出件。(5 分)
5、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均建立完备的行政审批档案。(2 分)
(二)工作效率考核(22 分)
按行政审批与效能监察网络系统工作效率得分乘以系数 计算。
网络系统计分方法:
1、全部按时办结的得 80 分,并以此作为基础分。如有提前办结或超时办
结的,分别给予加分和减分。
2、提前办结部分根据提前办结量占办件总量的比例加分,全部提前办结
的加 30 分。
3、为引起对超时问题的重视,每超时一件扣 10 分,扣分总数不超过前两
项得分之和。
(三)工作量考核(10 分)
按行政审批与效能监察网络系统工作量得分乘以系数 计算。
网络系统办件量的考核计分方法:
每月的工作量得分按各部门每月办件量的多少进行计分,对有办件量的部
门,首先能得到一个 44 分的工作量基础得分,再根据办件量的多少计算工作
量加分,加分的满分为 6 分;对没有办件量的部门,工作量得分为 0 分。全年
工作量得分由系统根据每月工作量情况,自动生成。
月工作量得分具体计算方法
件
数
≥
100
80-
99
70-
99
60-
69
50-
59
40-
49
30-
39
20-
29
10-
19 1-9 0
工
作
量
加
分
6 3 0
工
作
量
得
分
50
48.
8
48.
2
47.
6 47
46.
4
45.
8
45.
2
44.
6 0
(四)社会评议考核(16 分)
按行政审批与效能监察网络系统服务质量得分乘以系数 计算。
网络系统主要对“群众评议”和“表扬与批评”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1、“群众评议”的考核计分方法
“中心”实行“一事一评议”,要求每个来“中心”办事的申请人,在事项办结
时,利用设在窗口的评议键盘,对办理工作做出评议,分为“好、中、差”,满
分为 77 分。具体计分方法是:每得到一个“好”的评价,计 1 个计分基数;每
得到一个“中”的评价,计 个计分基数;“差”的评价计分基数为 0。窗口部门
的计分基数之和除以该部门办件总量,乘以 77 为该部门评议得分。
2、“受到表扬”的考核计分方法
表扬分为“一般表扬”和“特殊表扬”。一般表扬指申请人口头或电话表扬;
特殊表扬指收到表扬信或赠送锦旗等。每得到一个“一般表扬”得 分。每得
到一个“特殊表扬”得 1 分。该项累计得分不超过 3 分。
3、“受到批评”的考核计分方法
批评分为“一般批评”和“严重批评”。一般批评指申请人提出口头或电话投
诉;严重批评指收到申请人书面投诉或发生上访。上述情况由“中心”效能监察
室记载,经核查情况属实,则按规定扣分。每发生一个查实的“一般批评”扣 4
分。每发生一个查实的“严重批评”扣 8 分。过失扣分为“一般批评”和“严重批评”
之和,扣分总量不超过群众评议和受到表扬两项得分之和。
(五)服务质量考核(16 分)
1、将本部门在“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及其示范文本在现场展示,规范表
格和相关审批政策变更情况等在宝坻区政务网上公布。(2 分)
2、窗口备有《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
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2 分)
3、主动提出减少审批办理环节和重复性要件,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并采
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贯彻执行的。(2 分)
4、主动上门服务、现场服务、联合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的。(2 分)
5、及时报送窗口信息和窗口公告,被“中心”采用的。(2 分)
6、行政审批工作的经验、做法在有关信息简报等材料上受到市领导或区
委、区政府领导文字批示给予肯定和表扬的。(2 分)
7、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窗口或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的。(2 分)。
8、窗口被新闻媒体表扬的。(2 分)
(六)遵章守纪考核(16 分)
1、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2 分)
2、一次性告知到位。(2 分)
3、工作时间无串岗、聊天、娱乐的。(1 分)
4、工作人员无在大厅窗口内吸烟、吃零食的。(1 分)
5、窗口无脱岗、空岗的。(2 分)
6、工作人员无迟到或早退的。(2 分)
7、工作人员没有与申请人发生争执的事件。(2 分)
8、没有被效能监察室下达《整改通知书》的。(2 分)
9、按行政审批与效能监察网络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审批,实施评议的。(2
分)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入驻部门派驻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津宝组发[2009]1 号
为加强对入驻部门派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客观公正地
评价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公务员考
核的有关规定和《宝坻区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制定
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入驻“中心”各部门派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含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它编制人员,以下统称派驻工
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考核派驻工作人员,应按照区关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统一安排,坚持民
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一)德,主要是指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上级领导,
热爱本职岗位,信守职业道德,团结同志,顾全大局,诚实守信,热情、文明
服务企业、民众。
(二)能,主要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精通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熟悉岗位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
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强。具有改革创新和开拓进取
精神,对改进工作有独到见解和建议。
(三)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和遵章守纪情况。认真遵守、执
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注重仪表,举止文明。工作认真
负责,一丝不苟,能圆满完成窗口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绩,主要是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情况。认真落实
“一次性告知”的规定,服务细致周到,民众满意率较高;严格执行限时办理制
度,按时办结率达到 100%;积极改进审批工作,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不断提
高。
(五)廉,主要指遵守各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廉洁从政,公道正
派,不徇私情,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廉行为。
四、考核等次
年终考核,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
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它编制人员考核的
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优秀: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
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为企业和民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办件
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的规定,服务热情周到,恪尽职守,自觉接受群
众监督,善于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努力争取提前办结审批
事项,得到企业和民众的好评。
(二)称职(合格):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件,自觉履行岗位职
责,工作中能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
主动,不推诿扯皮,执行“一次性告知”的规定,能够按规定时限办理相关事项,
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民众监督,热情解答民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工作积极性、
主动性一般,在工作中不能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不能很好地依照规定程序、权
限和时限办件,未完全履行公开和“一次性告知”义务,服务态度冷淡,办事拖
拉,不能够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失误现象。
(四)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
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多次发生群众投诉现象,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违反廉政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五、考核成绩的计算
(一)派驻工作人员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民主测评和考核小组综合评定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占 6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占 40%。
(二)派驻工作人员年终民主测评、考核小组综合评定,按优秀、称职
(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权重分
别为 1、、 和 。(民主测评表和综合评定表见附表)
(三)窗口部门在服务招商引资工作评价中获得金奖的,其窗口派驻工作
人员考核总成绩加 3 分;获得银奖的加 2 分;获得铜奖的加 1 分。
六、考核的组织实施
派驻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由审批办和监察局驻“中心”监察室的相关人员组成
考核小组,在区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步骤如下:
(一)个人总结阶段:由派驻工作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
学习情况,特别是对在窗口办件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
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民主评议阶段:年底由审批办组织“中心”全体派驻工作人员召开会
议,对他们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同时组织当年服务对象对派驻工作人
员进行民主测评,办件量较多的部门,参加测评人数一般不超过服务对象总数
的 20%,办件量较少的部门,参加测评人数视具体情况确定。
(三)确定考核等次阶段:考核小组成员首先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
定,然后依据民主测评和综合评定情况,结合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个人日
常考核档案记录情况),确定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原
则上掌握在 15%以内。
(四)公布考核结果阶段:派驻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审
核后,及时反馈给各派驻部门。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中心”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 7 天。
七、考核结果的适用
(一)区直部门派驻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最终结果。
(二)垂直管理部门派驻“中心”人员考核结果向原单位反馈,作为年终个
人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工作中表现一贯优秀的,“中心”可向派驻部门党组织建议予以提
拔重用。
(四)对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派驻工作人员,退回原
部门,派驻部门及时选派合适人选。
中 共 天 津 市 宝 坻 区 委 组 织 部
天 津 市 宝 坻 区 人 事 局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二○○九年一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