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内容_著作权质押合同何时不予登记
著作权质押是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质押需签订合同,那著作权质押
合同内容是什么?著作质押合同需登记,但是不一定都能够登记,那著作
权质押合同何时不予登记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内容
著作权质押合同是指享有著作财产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就著作财
产权质押达成的协议,该协议旨在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著作财产权出质于
债权人以担保债务人债务的履行。
著作权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该登记由出
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在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如果著作权质
押合同发生变更和注销,亦同样必须办理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
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它的主要条款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担保的期限;
7、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