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证券市场概述
第一节 世界证券市场-说说历史
第二节 中国证券市场-后起之秀
第一节 世界证券市场-说说历史
一、证券市场的起源
社会化大生产和股份制 是证券市场产生的根源
最早的股份公司应该起源于17世纪初,当时在英国
和荷兰首先出现了一批具有较为明显的具有现代股份
公司特征的海外贸易公司;到了19世纪中期,美国也
开始出现类似形式的筑路公司、运输公司、采矿公司
和银行;当时间进入19世纪后半叶时,这种先进的企
业融资制度在以钢铁、煤炭、机器制造业为中心的重
工业部门已开始被普遍采用。大约也就在这一时期,
股份公司制度传入了日本和中国,两国分别在明治维
新和洋务运动中出现了类似的公司,1873年成立的轮
船商局成为我国最早发行股票的企业。
证券市场产生的根源
可以说,正是这种全新的企业融资方式奠定
了全球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但在早期的证
券市场中,政府债券扮演着比股票和企业债
券更为重要的角色。如最先发行公债的荷兰
和英国,独立战争后发行8000万美元巨额
联邦债券的美国,以及我国清政府等等。
证券交易市场的形成
在这一系列证券发行的推动下,证券交易市
场也开始逐步形成。1611年,在荷兰的阿姆
斯特丹出现了股票交易所的雏形;1773年,
在伦敦柴思胡同的约那森咖啡馆,股票商们
正式成立了英国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即现
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1792年,24名纽
约经纪人在纽约华尔街的一棵梧桐树下订立
协定,成立经纪人卡特尔,也就是现在纽约
证券交易所的前身。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
从全球范围内来看,证券市场起起伏伏的发展
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由放任阶段(从17世纪初到20世
纪20年代) 1891年至1900年间世界有价证券的发行金
额为1004亿法郎,20世纪的前三十年,发行量则分别
达到了1978亿法郎、3000亿法郎和6000亿法郎。同时,
证券结构也出现了变化,股票和公司债券分别取代了公
债和国库券占据了主要地位。但是,由于缺乏对证券发
行和交易的管理,当时的证券市场处于一个自由放任的
状态。各种地方性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遍地开花,证券欺
诈和市场操纵时有发生,市场投机气氛十分严重,到
1929年10月29日,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严重金融危机,
直接表现形式就是各国证券市场的全面暴跌。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
第二阶段:法治建设阶段。从20世纪30年代
到60年代末,市场危机促使各国政府开始全
面制定法律,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开始进入
法制化管理。
以美国为例,1929年“股灾”后,陆续制
定了《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
法》等一系列证券法律,还成立了专门的管
理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
第三阶段:迅速发展阶段。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
随着发达国家经济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发展中国家
经济的蓬勃兴起以及现代电脑、通讯和网络技术的进步,证
券市场进入了迅速发展阶段,其作为资本市场核心及金融市
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由此确立。
从股票市场来看,全球股票市场规模迅速扩大,1995年的全
球股票市场规模就已达到了万亿美元,市场交易也日
趋活跃,1995年全球股票市场的交易金额也达到了万
亿美元。从债券市场来看,其规模甚至要超过股票市场,仅
1995年各国新发行的国际债券总额就达到3132亿美元。
第二节 中国证券市场-后起之秀
一、历史的变迁
我国证券市场的存在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而证券的发
行则更早,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30年代我国证券市场的发
展还曾一度出现繁荣。解放以后,我国取消了证券市场,直
到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证券市场才又逐渐开始发展起来:
1981年,恢复了国库券的发行;1984年,上海、北京、深
圳等地的少数企业开始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证券发行市场
开始启动;1988年国债流通市场建立和80年代中后期股票
柜台交易的起步,标志着我国证券流通市场开始形成;1990
年,经国务院同意,上海和深圳成立了证券交易所,极大地
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发展。
市场概况
一、历史的变迁
我国投融资发展三阶段
国家拨款 银行贷款 直接融资
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制 合伙制 公司制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均等化 委托代理制
优点:便于小额投资者购买 所有权和经营
权分开
二、制度的建设
我国证券市场围绕制度建设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萌芽阶段
我国证券市场的萌芽产生于发行市场, 1983年7月,
深圳市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公开招股,集资1300万元,
其中法人股和个人股占%;1984年7月,北京天桥
百货商场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发行了定期3年
的股票;同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公司部分公开地发
行了规范化(不需偿还)的股票。至此,我国的证券
市场开始逐步形成
2、柜台交易与黑市交易并存阶段
上海市在飞乐音响公司发行股票之后不久,延中实业及爱使股份
两家公司也于1985年1月公开发行了股票,上海市工商银行信托
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于1986年9月26日开始办理股票买卖业务,
标志着我国柜台交易市场的建立。继上海之后,深圳特区证券公
司于1987年10月成立,深圳发展银行股票于1988年4月率先在特
区证券公司柜台进行交易。
由于当时柜台交易市场在网点设立、交易成本等方面还不能完全
满足股票流通的需要,因此在许多地方形成了证券黑市交易市场。
在90年代初期,深圳和上海的黑市交易曾经一度繁荣,虽然其成
交量和价格都要高于柜台交易市场,但逐渐成为当时股票交易的
主流。特别是92年以后的一段时间,在四川乐山、成都,辽宁鞍
山等地,均存在着较大规模的黑市交易,同时在海南、武汉、沈
阳、重庆等地纷纷建立了地方性的交易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处于
一个相对混乱时期
3、交易所交易阶段
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正式进入规范发展
阶段,而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1)统一构建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市场
首先,建立证券交易所,统一交易市场。上海和深圳分别于
90年12月和91年4月正式建立了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并开始
逐步取缔各种地方性交易市场和黑市交易市场,将分散于各地
的股票交易集中于沪深两个交易所进行交易。
其次,逐步统一两个交易所的运作制度。
国务院证券委逐步统一其运作制度,如在交收期限上,于
1995年1月统一实行T+1交易;在交易时间上,于1995年6月27
日统一为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规范市场运行的相关制度
我国证券市场的相关运行制度出台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首先,随着1993年中国证监会的成立,国务院相继颁布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
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
等。
其次,随着1996年股市试点地位的结束及其迅猛发展,在
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加以修订和补充,集中颁布了《证券交易
所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和《证券、期货
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
第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1998年底,正式颁
布了酝酿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使我国证券市
场的发展正式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时代。
三、市场的演变(以沪市为例)
交易所成立— :快速上涨
——:回落盘整
——:反复上涨
——: 回落调整
——:震荡盘升
2001年6月至今:高位回落 (四年多熊市)
沪市历史走势图(月K线)
上证近期走势
四、丰富的交易品种
(一)股票
1、定义:是股份有限公司筹资时向投资者发行的证
明股东权利的凭证,代表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法人财产
权 。
股东权利:
法人财产所有权
决策参与权
收益分配权
剩余资产请求权
新股优先认购权
2、股票的五大特征
1) 不可偿还性,即没有偿还期限
2) 决策参与性
3) 收益性 即凭所持股票可以从公司领取股息
或红利,也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转让获得
价差收入,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
4) 流通性(变现性)即股票可以在不同投资
者之间交易的特性。
5) 风险性
3、股票的分类
按照股东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划分
a. 普通股: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盈利及剩余
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它构成了公司资
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数量最多、
最为重要的一种形式。
b. 优先股是针对普通股而言的,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的、在分配公司收益和剩余资产方面比普通股具有优
先权的股票 1、股息率固定
2、优先分配股息和剩余资产
3、一般无表决权
优先股
的特点
3、股票的分类
按照股东的性质划分(股本结构)
a. 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
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
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b.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
成的股份。根据法人股的认购对象,可以将法人
股进一步划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
募集法人股三种。
c.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
财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国两个
交易所交易的股票都是社会公众股。
上市公司总股本分布(单位:亿股)
上市公司流通股分布(单位:亿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国石油 股票代码:601857
中国石油最新股本2008-02-05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制条件股份
二、无限制条件股份 %
1、人民币A股 %
2、境内上市B股 %
3、H股 %
4、N股 %
5、S股 %
6、其他流通股 %
三、股份总数 %
%
3、股票的分类
按照交易主体及上市地划分为A股、B股、H股、
N股、S股:
股的全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股份公
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港、澳、台投资者)
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股的全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以外币认购和购买,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的股票,其投资人仅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
股是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由于香
港的英文是Hong Kong,所以取其首个字母称为H股。依次类推,
在新加坡上市的成为S股,在纽约上市的称为N股。
3、股票的分类
我国还有一种特殊的划分方法,即分为公
司职工股与内部职工股
a.公司职工股是指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发行股票时按照发
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按照《股票行与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公司职工股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的10%,且
需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之后,才可安排上市。(1998年
11月25日停止发行);
b.内部职工股不同于公司职工股,它是由于在我国股份
制试点初期出现了一批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他们
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被称为定向募集公司,
其中由内部职工所持有的部分就称为内部职工股。
(二)债券
1、定义:是政府、金融机构、公司直接筹资时依照
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
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 。
2、债券的票面要素,
1) 债券面值(币种和票面金额)
2) 债券偿还期限和方式、
3) 票面利率和付息方式
4) 债券价格(发 行价格、交易价格)
5)其他要素:发行人姓名、发行时间、债券类别、
提前归还条件、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等
债券价格和市场利率的关系
成反比关系
例:某一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若市场利
率为%,市场利率不变时平价发行。
1、发行价格的确定
(1)当市场利率上升到%时发行价格如何
确定?
(2)当市场利率下降到%时发行价格如何
确定?
3、债券的特征
1)债权性
2)偿还性或期限性
3)收益性
4)流通性(变现性)
5)风险性
4、债券的基本类型
1)按债券的发行主体分类
a. 政府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
b. 国债的特点:安全性高、流动性强、
c. 利率相对较低、免征所得税
d. b.公司债券
e. c.金融债券
国债的分类
A、按期限划分:
a) 短期国债(3月、6月、9月、一年)
b) 中期国债(1-5年)
c) 长期国债(5年以上)
B、按发行用途划分:建设国债、赤字国债、战争
国债和特种公债;
国债的分类
C、按还本付息方式划分:
定期公债 永久公债 贴息公债
付息公债 抽签公债
D、按利率是否固定划分:
固定利率公债
浮动利率公债
E、按发行地域划分:
国内公债
国际公债
挂牌代码 000696
挂牌名称 96国债⑹
国债全称 九六年记帐式(五期)国债
实际发行量
发行价格 100
发行方式 记帐式
期限 10
到期日 2006-06-14
票面利率
国债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
计息日期 1996-06-14
上市日期 1996-07-12
挂牌代码 010407
挂牌名称 04国债⑺
国债全称 2004记帐式(七期)国债
实际发行量
发行价格 100
发行方式 记帐式
期限 7
到期日 2011-08-25
票面利率
国债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
计息日期 2004-08-25
上市日期 2004-09-06
公司债券的特点
1) 风险性较大
2) 收益率较高
3) 可选择权:部分公司债券,发行者与投资者
之间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4) 交纳个人利息所得税
4、债券的基本类型
2)按债券的付息方式分类:
a.附息债券
b.贴现债券
c.单利债券 P=A(1+n·r)
d.复利债券 P=A(1+r)n
e.累进利率债券
)按债券利率是否浮动分类
g.固定利率债券
h.浮动利率债券
4、债券的基本类型
4)按债券的形态分类
a.凭证式债券:国家储蓄债,可以记名和挂失,以“凭证式
债券收款凭证”来记录债权,但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
起计息。如需提前兑取,可到购买网点兑取,利息按实际持
有天数和相应利率计算,经办机构按兑取本金收取%的手
续费;
b.实物债券(无记名):这是一种以实物券形式记录债权,
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的债券;
c.记帐式债券。这种债券以记帐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
易所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和挂失,其发行和交易均为
无纸化,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的优点。
4、债券的基本类型
(5)按债券有无担保分类
a.信用债券
b.担保债券:筹资者以自己的各种资产为担保或者以第
三者提供保证而发行的债券。
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是指以土地、房屋、
设备等不动产为抵押担保物而发行的公司债券。
质押债券(证券抵押公司债券):是指以本公司或其
子公司或其他公司的有价证券作为担保而发行的公司
债券
保证债券:是指以第三者(通常为政府、银行母子公
司)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
4、债券的基本类型
(6)按债券募集方式分类
a.私募债券
b.公募债券
c.(7)按债券是否记名分类
d.记名债券
e.无记名债券
4、债券的基本类型
(8)按债券发行地域分类
a.国内债券
b.国际债券(外国债券、欧洲债券)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融资者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
国货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外国债券是指一国融资者在本国以外的另一国发行
的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欧洲债券是指一国融资者在本国以外的另一国发行
的、不以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
(三)、可转换债券
1、定义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指持有者
依照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
换成一定数量的普通股的特殊企业债券。(普通股
的长期看涨期权)
2、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原因
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节约发行成本、吸引大
机构投资者
3、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意义(发行者、投资者)
4、可转换债券的特征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
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一种是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
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
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2)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
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
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
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
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
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3)3)持有者的身份随着债券的转换而相应转换。
4)市场价格变动比一般债券频繁,并随本公司普通股票的价格升
降而增减。
5、可转换债券的构成要素
1) 基准股票: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
票,而发行公司的股票可能有多种形式,如普通股、优先股等。
就我国而言,股票形式主要有A股、B股、H股、ADR等多种形
式;
2)票面利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可参照同期一般公司
债券和政府债券的利率确定,但通常要低于其他不可转换的公
司债券,因为可转换债券含有股票期权,转换价值预期越高,
利率水平设置就可相应更低,反之则高。但利率水平最终还是
要取决于公司业绩的预期增长情况。
3)转换比率: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实际转换时,一个单位的
债券能够换成股票的数量,其公式是:
转换比率=可转换债券面额/转换价格。
这一比率一般在债券发行时明确规定。
5、可转换债券的构成要素
4)转换价格:是指在可转换债券整个有效期间内,债券可以据此
转换成基准股票的每股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的票面价格/转换比率
5)转换期: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在何时进行债权转股权工作,
通常有两种确定方式。一种是发行公司制定一个固定的转换期限,
只有在该期限内公司才受理转换事宜;另一种方式是不限制转换的
具体期限,只要可转换债券没有到还本付息的日期,投资者可以任
意选择转换时间;
6)赎回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中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有关赎回的
附加条款,这是为了避免金融市场利率下降使公司承担较高利率的
风险,迫使投资者行使其转换权。赎回条件分两种类型:一种是无
条件赎回,即直接设定赎回起始时间相应提前或推后;另一种是有
条件赎回,即发行公司设定股价水平上限和转换价值持续超过债券
面值的比例。这是为了减少股权稀释程度,迫使投资者行使转换权;
5、可转换债券的构成要素
7)转换调整条件: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
之后,可能会发生重组或并购等重大的资本或
资产调整行为,而这种行为如果引起公司股票
名义价格上升,则有前述“赎回条件”约束投
资者。但是,如果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就
必须对转换价格进行调整,否则由于原定价格
会大大高于当前公司股价,投资者根本不会行
使转换权,从而造成公司的损失。
6、可转换债券的历史与现状
可转换债券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欧美资本市场逐步发
展成熟的兼具股票和债券双重性质的融资工具。80年代以
来,亚洲国家经济持续强劲增长,可转换债券也越来越多地
为亚洲企业融资时所选择,其中以日本和韩国企业发行量最
大,其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增长速度已超过纯债券与股票发行
的增长速度。
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在我
国开始获得试验,1992年12月,深宝安率先发行了5亿元人
民币3年期A股可转换债券。此后,中纺机、南玻B股、镇海
炼油(H股)、庆铃汽车(H股)及华能国际(N股)的可转
换债券分别在欧洲和香港等地成功发行。 1996年,我国政
府正式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
1997年3月25日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0
万元人民币,成为国内首只规范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到2000年3月份,又有吴江丝绸、茂名石化、虹桥机场、
鞍钢新轧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先后发行了可转换债券。
债券名称 创业转债
期限 5年
当前年限 年
面值 100元
发行量 12亿
利率 %
发债主体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 AAA
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
上市日 2004-07-19
转股价格 元/股
开始发行日 2004-07
“创业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05年8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提供的数据,本次“创业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共有8239020
张创业转债进行回售。公司已根据回售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
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帐户,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
则,回售资金到帐日为2005年8月16日。本次创业转债回售导
致了公司年内财务费用增加16478040元。
对因本次创业转债回售所导致的资金缺口,公司将安排相
应的银行贷款进行弥补,也将造成公司财务成本的提高。
本次回售结束后,公司创业转债余额3760980张,按照当
期转股价格元/股计算,将可转换成公司流通A股约6186万
股,较回售前以12000000张计算的可转换成公司流通A股约
19737万股有较大幅度减少,减少比例约为69%。
根据有关规定,未回售的"创业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
(四)证券投资基金
1、定义: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
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
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
债券、外汇、货币等金融工具投资,以获得
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
2、证券投资基金的三大特点
1)由专家运作、管理并专门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由专
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管理公司配备了大量的
投资专家,他们不仅掌握了广博的投资分析和投资组合理
论知识,而且在投资领域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
2)进行组合投资,可以分散风险。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汇集众
多中小投资者的小额资金,可以把投资者的资金分散投资
于各种股票,使某些股票跌价造成的损失可以用其他股票
涨价的盈利来弥补,分散了投资风险
3)属于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与直接购买股票相比,投资者
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不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
只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同时也不直接承担投资风险。
3、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1)按照组织形式不同分为:
a.契约型基金也称为信托型基金,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
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
立基金契约,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经营、管理和操
作;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的有
关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投资者通过购买
基金单位,享有基金投资收益。
b.公司型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
组成以盈利为目的、投资于特定对象(如各种有价证
券、货币)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制投资公司。公司
型基金成立后,通常委托特定的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基
金资产进行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基金资产的保管则
委托另一金融机构,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和执行基金管
理人的指令。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设立的法律依据和营运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据《公司法》
而组建,依据公司章程而运作基金;契约型基金依据《信托法》
而组建,依据信托契约而运作基金。
基金主体资格不同。公司型基金的主体为投资公司,具有法人
资格;而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
发行的证券种类不同。公司型基金发行的是投资公司的股份,
是代表着公司资产所有权的凭证;而契约型基金发行的是基金受
益凭证。
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享有
通过股东大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股东权益。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
是信托契约的当事人和受益人,只享有投资受益权,一般没有基
金资产管理权。
基金存续期限不同。公司型基金同一般股份公司一样,除非公
司破产倒闭,一般都具有永久性,这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契约
型基金一般具有期限,契约期满,基金营运也就终止。
3、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2)按照是否可以赎回可分为
a. 封闭型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就已经确定,
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
变的投资基金;
b. 开放型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
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
人赎回的投资基金
开放型基金与封闭型基金的区别
发行规模限制不同,这是开放型基金与封闭型基金最
主要的区别。
基金期限不同。封闭型基金通常设定有存续期限,
一般为10到15年,我国规定不少于5年。封闭期满,
即刻清盘。开放型基金没有固定期限,只要基金本
身不破产就可以永远存在下去。
基金交易方式不同。封闭型基金发行结束后,一般
采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其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方
式相同。开放型基金在首次发行结束一段时间后
(通常为3个月)基金管理公司都会自行或者委托
证券公司开设内部柜台进行基金的转让,投资者可
以在柜台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
开放型基金与封闭型基金的区别
基金交易价格的计算方式不同。开放型基金和封闭型基金的
首次发行价格都是按面值加一定百分比的购买费计算,但以
后的交易价格的决定方式则不同。封闭型基金的交易价格既
受每份基金单位净值的制约,也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常常出
现溢价或者折价现象。开放型基金的交易价格只取决于基金
单位净值的大小,它不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开放型基金的申
购价格一般等于基金单位净资产值+购买费+交易费。也有些
基金在买卖时不收取交易费。其赎回价格等于基金单位净资
产值—赎回费。
基金的投资策略不同。封闭型基金由于其规模、期限固定,
在基金封闭期内不存在投资者要求赎回的压力,因此,其基
金资产可进行长期投资。开放型基金由于受到投资者随时赎
回的影响,因而其资产不能全部用于长期投资,而必须保留
一定数量的现金和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资产,以满足投资者随
时赎回的兑现需求,从而影响其投资的充分性和长期性。
3、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3)按基金的投资目标或者风险收益目标划分:
成长型基金是指以资本的长期增殖而非稳定的当期收入为目标的
投资基金。特点是该种基金的风险收益都比较大;其资产主要投
资于信誉好、有长期成长潜力或者长期赢利的普通股、新兴行业
中的潜力股和科技股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这类基金是一种最
常见的为数最多的一种基金,也是能承受高风险的投资者追求的
投资目标。
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追求稳定的、经常性的、当期收入为目标的投
资基金。其特点是投资风险较小,但潜力也较小;其资产主要投
资于蓝筹股、各种债券、优先股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该种基金
适合保守的投资者。
平衡型基金也称为收入成长型基金。它是指以追求净资产值的稳
定,可观的当期收入和适度的长期成长为目标的投资基金。这类
型基金谋求收入与成长的平衡,既要获取当期资本利得,又要追
求资本的长期增殖。为此,通常采取普通股、优先股和债券等分
散投资方式。
3、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4)根据基金资金的来源与投放地域不同而划分
a、国内基金是指基金的资金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内市场的基
金。该种基金由国内金融机构设立,供国内个人和法人投资者
进行投资。
b、国家基金也称为“离岸基金”。是指在境外发行基金份额筹
集资金,并投资于国外资本市场的投资基金。该种基金的特点
是:基金资金来源和运用“两头在外”。
c、国际基金也称为全球基金。是指基金资本来源于国内,但投
资于国外资本市场的投资基金。该种基金不限定投资国家和地
区,而是分散投资于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包括国际股票基金、
国际债券基金和全球商品基金等种类。
d、海外基金是指通过发行海外基金受益凭证筹集资本并投资于
国内资本市场的投资基金。这种基金是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的
一种比较理想的形式 ;
3、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5)按基金的投资对象或者品种不同可分为:
a、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特别是普通股票作为投资对象的基金。这
种基金通过长期持有具有成长潜力的普通股,实现其投资价值,属
于成长型基金。
b、债券基金是指以各种债券作为投资对象的基金。这种基金属于
收入型基金,可细分为政府债券基金、市政债券基金、公司债券基
金和国际债券基金等。
c、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以存款证、商业票据、可转换大额定期存单、
短期国库券、短期企业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作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这种基金属于收入型基金。
d、指数基金是以证券市场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投资对象的基金。这
种基金的收益随着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动而变动。
3、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e、衍生基金是指以衍生金融工具为投资对象的基金。主要包括:
期货基金(以期货和约为投资对象)、期权基金(以期权作为
投资对象)、认股权证基金(以认股权证作为投资对象)
f、对冲基金又称套期保值基金,是指在金融市场上利用现货市场
与期货市场对冲(即同时进行方向相反的买卖),进行套期保
值交易的基金,这种基金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风险,故又称
避险基金。
g、套利基金是指在不同金融市场上利用其价格差异,进行低买高
卖来获取价格差价的基金。这种基金在业务性质上和对冲基金
属于同一类型。
h、基金中基金是指以其他基金作为投资对象的基金。这种基金具
有双重分散风险的特点,其选择面广泛,可使投资基金的风险
进一步降低,但单位基金的收益率也较低。
I、雨伞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托管理人名称:交通银行
基金总份额: 2000000000
基金流通份额: 1970000000
基金类型: 契约型封闭式
成立日期: 1999-01-06
基金年限: 15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1999-01-27
备注: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管理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总份额:-
基金流通份额:-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成立日期: 2001-09-28
基金年限: 不定期
上市地: 160101
上市日期:
四、相关的运行规则
1、 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企业以筹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
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是发行;股票
发行后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在交易所公开挂
牌交易的法律行为是上市。
股票可以针对不同对象发行,可公募发行
或私募发行;可溢价、平价和折价发行。由
于上市公司目前在我国尚属稀缺资源,因此
目前我国公开发行的股票全是溢价发行。
2、股票发行条件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
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
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
告无虚假记载。
3、股票价格指数
1)定义:反映股市动态的综合指标,一般由金融服务
机构编制,通过对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价格进行平均
计算和动态对比后得出一个数值,目前主要有综合
指数和成份股指数两种:前者是说计算指数时,将
全部股票都纳入计算范围;而后者在计算指数时,
只选一部分股票进行计算。
报告期样本股总市值(流通市值)
报告期指数= ——————————————× 基期指数
基期样本股总市值(流通市值)
上证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和上证180指数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和发布
上证综合指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陆出现的第一个
股价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股
票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点,于1991年7
月15日正式发布。
180指数为成份指数,以2002年6月28日上证30指数
收盘点数为基点,基期指数定为1000点,于2002年7月
1日正式发布。
上证50指数:上证50指数的成份股是在上证180指数
的成份股中选取规模大、流动性强的50只股票。以
2003年12月31日上证30指数收盘点数为基点,基期指
数定为1000点,于2004年1月2日正式发布。
深证指数
深证综合指数和成份指数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和发布的
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于1991年
4月4日正式发布,基期指数为100点。
深证成分指数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以该日
40只样本股票的流通总值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0点,
于1995年1月23日正式发布。
深证100指数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日,以该日
100只样本股票的流通总值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0点,
于2003年第1个交易日正式发布
涨跌停板、停牌、摘牌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
涨停板就是股票或指数当天市场价格的最高限度,
跌停板是指股票或指数当天市场价格的最低限度。我
国现在对涨跌停板的限制是前收盘的10%。
停牌、摘牌制度:股票由于某些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交
易的制度。
股票停牌一般是由于公司公布重要信息或因股价异常
波动而发布公告时暂时停止交易
股票摘牌制度是指已上市公司由于某些原因而可能被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资格的制
度
暂停上市条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
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
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
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
终止股票上市交易条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
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
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
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
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
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权与除息
除权与除息: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或向股东分配红利,每股
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
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
具体来讲,因股本增加而形成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可按下列
公式计算基准价格:
送股除权基准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1+每股送股比例
配股除权基准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
每股配股比例
因红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为则称为除息,基准价的基本计算
公式为:
除息基准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每股所派现金
除权与除息
如果既有送股、配股,又有派息时,可以将上述一系列公式综
合为一个公式,即:
除权基准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派息额+配股价*配股比例
/1+每股送配股比例
配股: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
序,旨在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
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
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中由配股引发的特有派生物,当国家
股、法人股股东因某种原因放弃配股权时,可以将配股权有偿转
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部分新股就称为转配股,从上市公
司1998年度配股方案开始,这种转配方式已被取消。当转配股出
现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不准上市流通,直到2000年3月,国
家才决定从当年5月开始允许转配股按照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在两
年之内陆续上市。
ST制度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
到损害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特别处理分为警
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
其他特别处理。
具体来讲,“财务状况异常”是指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
资产低于股票面值,而“其他状况异常”则是指自然灾害、重大事
故等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赔偿金额超过
本公司净资产的诉讼等情况,在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具体规定。在公
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股票报价的
日涨跌幅限制为5%。
从特别处理的时间来看,财务状况异常的特别处理一般不少于12
个月,即该公司下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已恢复正
常,就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取消特别处理;其他状况异常特别处理的
取消则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同样需要由公司提出申请。
“退市风险警示” (ST*)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
据);
(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
年连续亏损;
(三)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
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五)公司可能被解散;
(六)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退市风险警示”是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规定“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一类特别处理,其
主要措施为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突出显示。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
涨跌幅限制为5%。
金融创新
增发新股:与配股同属上市公司再融资手段,但又不同于通
常意义下的配股。
a.发行对象不同,新股增发并不只针对原流通股持有者,而是
通过向机构投资者定向配售和上网发行极大地扩大了投资者范
围;
b.发行条件不同,根据有关规定,配股对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净
资产收益率有严格的要求,而增发新股则没有类似的规定;
c.增发比例不同,配股的比例一般限定为10:3,如需突破这
一比例则需要报有关部门特批,而增发新股则不受这一比例限
制;
d.发行价格灵活,配股价格通常是在净资产之上,由承销商和
发行人定价,而增发新股的价格则引入了竞价和市场折扣的机
制。
什么是股改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着非流通股与流通
股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
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
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股权分置改
革,如果不考虑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不认承二
类股东持股成本的差异,便失去了解决问题的逻辑基础,
更谈不上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这个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
“三公”。
判断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标准只有一项,就是:股权分置
改革后,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
股权分置问题一直都是困扰着股市健康发展的最主要问
题。股权分置不对等、不平等基本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权
利的不对等,即股票的不同持有者享有权利的不对等,集
中表现在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权的不对等、不平等;二是承
担义务的不对等,即不同股东(股票持有者的简称)承担的
为企业发展筹措所需资金的义务和承债的义务不对等、不
平等;三是不同股东获得收益和所承担的风险的不对等、
不平等。
什么是股改
股权分置使产权关系无法理顺、企业结构治理根本无法进
行和有效,企业管理决策更无法实现民主化、科学化,独
裁和内部人控制在所难免,甚至成为对外开放、企业产权
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最大障碍。因此,解决股市问
题,股权分置问题必须解决,.
关于股权分置的提法。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减持,后来提
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
全不同的。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
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
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
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
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
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
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
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什么是股改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
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
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金融创新
国有股回购:上市公司向国有股东回购其所持上
市公司股票从而实现国有股减持的行为。
已实施国有股回购的上市公司有申能股份和云
天化。以上海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公司以每
股元/股的价格协议回购并注销由申能(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0亿股国有法人股,其注册
资本将因此由26亿元减少至16亿元,股份总额由
26亿股减少到16亿股,国有法人股由占总股本的
比例由八成减少到六成八,而社会公众股由总股
本的10%增加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