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决策流程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发展,提升竞争力,充分利用集团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
整合体系力量,规范项目研判和获取流程,保证新增项目研判结果
的科学性、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战略发展部为集团实现增长战略的责任人,直接负责所有新进城
市的土地拓展工作;城市公司在集团战略发展部的专业指导下,在
已进入的重点城市推动符合集团战略的宗地拓展,报由集团统一审
批后决定是否获取。
第一章 目标宗地初步研判
第三条 已布局城市由各城市公司发展部负责对目标宗地进行实地勘察,落实
宗地背景,形成对宗地及周边市场的基本判断,并向集团战略发展
部提交《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
第四条 新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对目标宗地所在城市房地产市场的
系统研究与实地勘察,落实宗地背景,形成《XX 城市理解分析报告》
和 《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完成对该城市及目标宗地的基本
判断。
具体内容参见《XX 城市理解分析报告》《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
告》模板。
第五条 集团战略发展部主管领导对《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进行初审。
第六条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初审表见附表一。
第七条 初审通过的《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在集团战略发展部进行
项目备案,进入集团项目储备库。已布局城市由城市公司发展部负
责形成《XX 宗地研究报告》并上报集团战略发展部,同时集团战略
发展部组织人员对宗地进行实地考察。新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
部负责形成《XX 宗地研究报告》。集团战略发展部统一对《XX 宗
地研究报告》进行备案。
具体内容参见《XX 宗地研究报告》模板。
第八条 初审意见为放弃的《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终止目标宗地跟
踪。
第九条 初审意见为要求修正的《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针对初审意
见,已布局城市由城市公司发展部负责对《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
告》进行修正;新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对《XX 城市理解
分析报告》和《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进行修正,并于 5 个工
作日内重新申报。(按第五条至第九条执行)
第二章 目标宗地深度研判
第十条 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组织召开《XX 宗地研究报告》汇报会,集团战
略发展主管副总裁、集团研发中心、集团运营中心、集团法务部、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人参加。
第十一条 新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作《XX 宗地研究报告》汇报,已布
局城市由城市公司发展部作《XX 宗地研究报告》汇报。集团战略发
展部、集团研发中心、集团运营中心、集团法务部、集团财务中心
负责人对《XX 宗地研究报告》提出相关专业意见。
《XX 宗地研究报告》审批表见附表二。
第十二条 审批通过的《XX 宗地研究报告》,集团战略发展主管副总裁在《XX
宗地研究报告》审批表中签字确认后,按第十五条执行。
第十三条 审批意见为放弃的《XX 宗地研究报告》,集团终止目标宗地跟踪。
第十四条 审批意见为要求修正的《XX 宗地研究报告》,针对审批意见,已布
局城市由城市公司发展部负责对《XX 宗地研究报告》进行修正;新
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对《XX 宗地研究报告》进行修正,
并于 5 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按第十条至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五条 已布局城市由城市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城市公司研发、市场、运营、
财务等责任部门形成《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集团战略
发展部,新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组织集团研发中心、集
团运营中心、集团法务部、集团财务中心等责任部门形成《XX 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集团战略发展部统一对《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进行备案。
具体内容参见《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第十六条 在形成《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过程中,集团及城市公司各专业
部门职责:
☆集团研发中心负责新拓展城市目标宗地的深入市场研究、项目定位、初步规划、
方案组织等。城市公司研发部负责已布局城市目标宗地的深入市场研究、项目定
位、初步规划、方案组织等。
☆集团运营中心负责新拓展城市目标宗地的成本测算。城市公司运营部负责已布
局城市目标宗地的成本测算。
☆集团法务部负责目标宗地相关法律风险的调查落实。
☆若为并购项目,集团财务中心负责目标宗地收购相关资产及股权问题等的落实。
第十七条 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组织《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报会,集
团战略发展部主管副总裁、集团研发中心、集团运营中心、集团法
务部、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人参加。
第十八条 新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作《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报,
已布局城市由城市公司发展部作《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报,
集团战略发展主管副总裁、集团战略发展部、集团研发中心、集团
运营中心、集团法务部、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人对《XX 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进行专业评审。
第十九条 评审意见为通过的《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入目标宗地的确
定与获取阶段。(按第二十二条执行)
第二十条 评审意见为放弃的《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集团终止目标宗地
跟踪。
第二十一条 评审意见为要求修正的《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针对审批意见,
已布局城市由城市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城市公司研发、市场、运营、
财务等责任部门对《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正;新拓展城
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组织集团研发中心、集团运营中心、集团
法务部、集团财务中心等责任部门对《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
行修正,并在 5 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按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执
行)
第三章 目标宗地的确定与获取
第二十二条 主管集团战略发展的副总裁负责召集集团领导团队,召开《XX 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报会。新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人
作《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报,已布局城市由城市公司负责人
作《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报。
第二十三条 领导团队对项目获取进行决策。
第二十四条 决策获取的项目,组建工作团队完成项目获取。
第二十五条 决策放弃的项目,集团终止宗地跟踪。由集团战略发展部和各公司
负责对后续的政府、金融机构和其他合作关系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章 附 件
1) 附表一:《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初审表
2) 附表二:《宗地研究报告》审批表
3) 《城市理解报告》模板
4) 《宗地初步判断报告》模板
5) 《XX 宗地研究报告》模板
6) 《XX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