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到期、残损商品处理工作规范
1. 目的; 确保临到期、破损商品处理工作的规范化。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店处理正常商品出售过程中出现临到期、破损问题。
3. 工作规范
. 重点
对临到期、残损商品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退还供应商(根据供应商承诺、结算数据、协调结果);二是不能退还供应商,需自行处理。
对临到期、残损商品的自行处理方式是折价处理。
可折价商品包括几个程序:分类、确认、申请、审批、分析评估(参照折价处理工作规范)。
不可折价处理商品包括几个程序:分类、确认、审核、审批、销售、处理报告、帐务处理。
. 商品临到期上报时间表
. 保质期及保存期两年以上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八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两年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六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一年半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四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一年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三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十个月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二个月时间;
.保质期及保存期六个月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一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三个月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20天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一个月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10天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20天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7天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10天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3天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7天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2天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5天的含一天保质期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一天内。
. 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相关表格记录:
.分类/确认
. 责任者:
直接责任人:收货区主管;
配合人:理货员。
. 工作要求/标准:收货区主管将临到期、残损商品进行分类并确认,将可以退还供应商的做退货处理,不能退货的集中分类存放。
. 申请折价
. 责任者
直接责任人:店长;
. 工作要求/标准:店长确认商品的折价价值,并上报营运总部,对于无法折价的,按报损处理;要折价处理的,营运总部利用邮件方式将折价标签寄到门店,门店的管理层亲自将折价标签贴在商品上后,电脑录入员进行系统库存调整,集中区域,进行销售。注意标签名称必须与商品相符合。
. 审批
. 责任者
直接责任人:营运总监
配合人:财务部;
. 工作要求/标准:营运总监对商品折价报损表进行审核,并由财务部经理鉴定。
. 财务处理
. 责任者:
. 直接责任人:店长、财务部。
. 相关表格/记录: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4. 备注:
. 各部门主管必须亲自集中残损商品,填写残损商品登记表。
. 所有残损商品,即时发现,即时处理,填单,并将单与商品送交收货部,退货组集中存放。
. 半月内全店累计报损金额不超过50元(含50元),店长签字报损,报损单必须提交营运总部,超过50元的,由营运总部审批,审批后报损单要提交总部。
. 属于员工工作疏忽造成商品残损的,必须赔偿。
. 超出200元的要请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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