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小型机与存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LCG2009-0455)
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 00 九年五月
大连市公安局小型机与存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张光欣
编 制 人: 孙 波
审 核 人: 张光欣
编 制 日 期 : 2009 年 5 月 8 日
目 录
投标邀请函…………………………………………………………………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0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3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6
附件 1 开标一览表…………………………………………………………42
附件 2 评标方法……………………………………………………………43
大连市公安局小型机与存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小型机与存储系统维护服
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09-0455
二、招标内容:
小型机与存储系统维护服务 1 项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提供所维护设备生产厂商的合法有效授权;
(三)投标人在大连地区须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 2009 年 5 月 27 日起每天 8:30-17:30(北京时间,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
合路 159 号—联合路和五一路交叉路口北)。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信息网()“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
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
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
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 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09 年 6 月 17 日 13:00 至 13:30(北京时
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1 楼受理区 (2)(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 2 号大连
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09 年 6 月 17 日 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09 年 6 月 17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
服务中心 1 楼第 2 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 2 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
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孔凡阳 电 话:0411-88058955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波 张光欣 电 话:0411-84651710、84651716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 159 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玉华支行 400823530808094
mailto:tongli_dl@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小型机与存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CG2009-0455
2 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公安局
3
投标保证金额:3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中的
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在开标当日(2009 年 6 月 17 日)13:00 至
13:30(北京时间)期间到开标现场递交,其他时间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 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
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沙河口
玉华支行;帐号:400823530808094”(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 套正本,5 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09 年 6 月 17 日 13:00 至 13:30),到开标地
点当面递交。
7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09 年 6 月 17 日 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09 年 6 月 17 日 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1 楼受理区 (2)、第 2 开标室(地址:大连
市西岗区迎春路 2 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 元/套,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09 年 5 月 27 日起每天 8: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
外)
联系人:孙波 张光欣 联系电话:0411-84651710、84651716
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 159 号
1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提供维护设备生产厂商的合法有效授权;
(三)投标人在大连地区须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
11
供货要求:
(一)维护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维护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所有维护项目报价一次包死。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公安局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小型机与存储系统维护服务 1 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及技术要求)
(3)维护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维护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不少于合同金额百分之八
十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八十,其余价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自维护服务期满后(设备运行良好)七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维护设备生产厂商的合法有效授权;
3. 投标人在大连地区须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
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
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 2 评标办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
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
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
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
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
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
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
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
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
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维护服务承诺书;
5.其他;
6.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7.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本次维护服务招标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招标文件要求等)
所报服务单价、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
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
储存的义务。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 3000 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
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投标保证金应为支票、汇票或现金(人民币)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
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
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
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如在开标当日(2009 年 6 月 17 日)13:00 至 13:30(北
京时间)期间递交可到开标现场递交,其他时间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
交(北京时间每天 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沙河口玉华支行;帐号:
400823530808094”(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八)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 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
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
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5 份,每套投标文件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
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
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
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
标截止 2009 年 6 月 17 日 13:30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
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
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
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
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
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
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于 2009 年 6 月 17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
务中心 1 楼第二评标室进行评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
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
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公安局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
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
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
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
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
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
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
(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
(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6)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7)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9)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
(10)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11)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
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
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
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
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
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
通投标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1.两家以上(含两家,下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在 3 处以上(含 3
处);
2.两家以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
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3.两家以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
4.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对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
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
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
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 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
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
方法。
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
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 2 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 2 位小数。
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
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
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
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
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后审
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
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
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
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
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考
察。
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
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服务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
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
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三)中标通知书
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
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
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
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和《大连日报》。
(四)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作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
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依序推荐其他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
购。
(五)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
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有资质的
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
补偿而付给招标人。
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腐败和欺诈行为
(1)定义:
①“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
影响招标人的行为;
①“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
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
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
(七)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 % %
100--500 % % %
500--1000 % % %
1000--5000 % %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
额为 2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万元
(500-100)万元×%= 万元
(1000-500)万元×%=4 万元
(2000-1000)万元×%=5 万元
合计收费= 十 +4+5=(万元)
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
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招 标 类 别
费
率中 标 金 额 ( 万 元 )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如行业内有合同格式,可采用行业内合同)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
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
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范围
小型机与存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 1 项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三、合同期限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维护服务期为 1 年,维护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四、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项目需求详见第 3 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不少于合同金额百分之八十预付款保函基础
上,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八十,其余价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自维护服务期满后
(设备运行良好)七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价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
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完成维修、未按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合同价款总额每日千分之六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或未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
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未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
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提供的维修、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标准
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该服务,乙方愿意继续维修、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
期完成处理或提供服务。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1
种方法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谈判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维修、服务所需材料、人工等分项价格表
2.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3.乙方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
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
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需求及维修服务质量要求
1、需维护的设备:
序号 设备 产 品 描 述 备注
1 小型机
(1)IBM P650 序列号 653A21A 8CPU 16G 内存 4
×73G 硬盘
(2)IBM P650 序列号 653A21A 4CPU 8G 内存 4
×73G 硬盘
2 存储设备
IBM ESS800 序列号 7525848 4××8 硬盘 2
×1466×8 硬盘
2、、服务内容:
1、定期巡检服务:投标人每月不低于一次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
巡检内容:
(1)小型机及存储硬件运行情况-小型机硬件检测以及操作系统工作状态,性能参数的
检查,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等;
(2)数据库运行情况,性能参数的检查,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等;
(3)巡检报告要详细准确,并定期提交给招标人。
技术标准:
(1)小型机、存储硬件性能正常以及操作系统工作状态正常,设备整体运行正常。
(2)数据库系统运行情况正常。
2、设备保修服务:
(1)对巡检中发现的故障隐患或设备出现故障,负责免费提供保修服务,包括免费提
供备件。一般故障不超过一周,重大故障不超过一个月。
(2)故障排除后应向招标人提供维修报告。
(3)故障排除后的小型机、存储或数据库,其应用服务满足招标方弱电系统整体工作
要求,设备运行稳定。
3、故障应急响应时间:
(1)小型机、存储硬件宕机故障投标人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修电话 2 小时内抵达现场,
采取措施排除故障;硬件非宕机故障投标人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修电话 4 小时内抵达现
场,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2)数据库系统及小型机操作系统重大问题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修电话 2 小时内抵达
现场,采取措施排除故障;系统非重大问题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修电话 4 小时内抵达现
场,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3)其响应时间应满足以上规定时间。保障突发故障状态下的应对方案和取得故障原
因分析所需的数据。
4、其他:
(1)所有替换上的配件均为招标人的财产。
(2)应向招标人运行管理人员提供现场业务培训,培训次数每年不少于一次。
三、保修服务期限:一年。
四、服务方式:上门服务。
备注:
本技术条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
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
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
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价格表
(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4)资格证明文件
维护服务期: 。(招标文件要求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元人民币。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
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我方保证遵守 TLCG2009-0455 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招标代理人服
务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 报 价 表
1 2 3 4 5 7
序号 维护服务项目名称
维护服务
所需材料价格
维护服务
所需相关人员费用
其他费用
维护服务项目总价
【项 4+项 5+项 6 合计】
1
2
…
总报价
注:
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法定
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
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
地 址:
(五)投标人提供维护设备生产厂商的合法有效授权复印件
(如提供长期授权,须将授权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备查,文件中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在大连地区须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资料
证明资料为:
1. 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2. 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委托其他机构作为其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并
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如提供授权书须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同时加盖公章。
六、维护服务承诺书
七、其 他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二)维护相关技术人员配置
组织机构框图(格式自拟)
项目总负责人简介(注:附资格及相应证明文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从事本行业年限
参加工作时间
项目总负责人已完项目情况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合同期限 质量达到标准
项目其他人员表
姓 名 职称 专业 从事本行业年限
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项目
(三)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相关维护服务业绩一览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采购时间 数量 金额 单位联系人电话
注:1、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
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维护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五) 履约保证金保函
(中标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
:
本保函是我行( 〈银行全称〉)为 (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
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结果,将与 (以下简称买方)
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即合同总金额的 10%。
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 20 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
地支付给买方。
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
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
(盖章) (公章)
开具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职 务: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六)预付款银行保函
出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 (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
卖方名称、地址 (以下简称“卖方),向买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
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
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
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服务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
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
卖方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
均不能免除我行与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
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
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
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项目完成验收前完全有效,项目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
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
效。
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
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出具保函银行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出具保函银行地址
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七)其他文件和资料
八、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
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
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 1: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小型机与存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CG2009-0455 年 月 日
货物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元)
维护服务期
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
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 2:
评 标 方 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对经初步评审合格有
效的投标文件,按各项评分因素进行打分,得出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一)基本评分标准
分项 评分因素
满
分
分
值
权重 说明
价格 投标报价 100 30%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00
注解:
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
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
技术
维护服务方
案
100 35%
1、投标人维护服务方案科学、合理、维护服务系统完
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维护服务承诺高于招标
文件要求,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 100-90 分);
2、投标人维护服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维护服务系
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维护服务承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 89-60
分);
3、投标人维护服务方案一般,维护服务承诺基本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得 59-50 分);
投标人
业绩
100 20%
专家评委根据投标人合格业绩的数量、金额、内容等自
行打分。
商务
投标人维护
人员配置
100 15%
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其相互
协作关系
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评委评分 = 商务得分×商务权重 + 技术得分×相应的技术权重 + 价格得分×
价格权重 + 加分项得分之和。
3、投标人综合得分 = 评委评分之和 ÷ 评委人数。
4、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5、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
人:
(1)投标价低的;
(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3)维护服务承诺优的。
6、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7、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
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保密要求
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
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