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第 6 期
民间金融对鄂尔多斯地区
经济社会影响分析
□/雷立钧 1 袁世瑜 2
近年来,鄂尔多斯依托于对鄂尔多
斯地区能源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实现了
快速发展,是一座典型的资源投资型城
市。但是,由于历史和社会条件的局限,
其国有正规金融业相对落后,远远满足
不了鄂尔多斯地区中小企业和居民的
融资需求。 在这种社会和经济背景下,
鄂尔多斯地区民间金融迅猛发展。据中
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支行统计 ,2007
年底, 鄂尔多斯全市除了 12 家典当行
外,担保、投资公司和委托寄卖行已达
540家左右,注册资金约 150 多亿,地下
放贷的机构和个人放贷者则数目众多,
无法统计。根据笔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鄂
尔多斯支行调查数据可知,每年发放的
民间贷款资金规模保守估计在 800-
1000 亿元左右, 占该地区全部融通资
金的 1/3。 从当地民间金融机构调查得
知,近几年鄂尔多斯居民通过当地煤炭
行业和城市拆迁改造积累闲置资金约
260 亿元,受民间高利率吸引,70%从银
行流入到民间融资中,这也是民间金融
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这些民间借贷机
构和个人发放贷款的方式极其灵活,主
要根据贷款对象的特点和所需资金量
进行合理安排。 贷款 85%用于生产型融
资,而消费性融资比例则逐年下降,且主
要集中在农村地区。 民间金融流向的行
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采
矿业等暴利行业,其中约 60%流向房地
产行业。民间金融的借贷期限比较灵活,
短则几天,长则 1年,主要集中在 3个月
和 6个月,流动性比较强。贷款的利率根
据借贷双方的情况而定, 年利率一般在
20%—30%之间,高的可达 50%,但数目
不多。 民间金融有力支持了鄂尔多斯地
区中小企业的发展, 促进鄂尔多斯地区
产业结构优化, 为地区经济实现快速健
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游离于
监管体制外大量民间资金的存在也严重
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效果, 对地区社会
稳定和金融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亟待找
到合理方法使其合法化、阳光化,以维护
鄂尔多斯地区金融和经济的稳定。
一、民间金融对鄂尔多斯地区经济
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促进鄂尔多斯经济的快速发
展
鄂尔多斯地区在“十五”期间经济
年 均 增 长 率 超 过 20% , 累 计 实 现
GDP1586 亿元,是“九五”累计完成数的
3倍。 2007 年,GDP突破千亿元关口,达
1150 亿元,同比增长 %,人均 GDP
超过 1 万美元; 财政收入达到 亿
元,同比增长 38%,地区经济增幅连续
数年居全国第 1,经济总量由全国排名
第 23位跃升至第 17位。中国社科院和
香港中文大学联合发布的 《2007 年中
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鄂尔多斯增
长竞争力在全国 200 个城市中排名第
1。 “十五”期间也是鄂尔多斯地区民间
金融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 在此期间,
民间借贷机构业务发展迅速,投融资量
呈现几何式增长。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
方式,鄂尔多民间金融加快了鄂尔多斯
地区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的速度,成为
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按
照全国民间投资对产出 1: 产出比
平均水平来算,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投
封面文章 NORTHERN ECONOMY
本文系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08C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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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对 GDP的贡献为 7%,占整个 GDP总
量的 1/3。 2007 年,鄂尔多斯地区 50 万
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中 (不包括跨省区
项目), 从投资主体看, 国有投资
亿元,增长 %,占 %;民间投资
亿元,增长 %,占 %;外商
及港澳台投资 亿元, 增长 %,
占 %。民间投资首次超过国家投资部
分。 民营投资活跃、发展快,是鄂尔多斯
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
(二)有力促进了鄂尔多斯地区中
小企业的发展
鄂尔多斯地区中小企业门类较多,
分布在各个行业和领域。按行业类别划
分 , 农林牧渔业占 % , 工业占
%, 建筑业占 %, 第三产业占
%。截至 2007 年,鄂尔多斯的中小
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总数 90%。 以东胜
区为例,2007 年, 东胜区在全国县域百
强中的位次由 2005年的第 56位跃升至
第 25位,从一个县域小区成长为经济强
区, 这其中中小企业功不可没。 截至
2007 年底, 东胜区共有中小企业 2135
户,较 2000年增加 1171户,其中规模以
上企业 375户。 共实现增加值 亿
元,占 GDP 总量的 %,其中第二产
业实现增加值 52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
加值 亿元。 纳税 亿元,占全
区企业税收总额的 %。 尤以第三产
业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为主要特点, 不仅
繁荣了市场,提高了国民经济整体效益,
缩减了资源、环境压力,而且,促进了大
量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 三产
业转移, 解决了一大批城乡居民的就业
问题,成为增加就业的主渠道。 但是,中
小企业融资的情况与其对经济做出巨
大贡献的地位极不相称, 普遍面临从正
规渠道融资难的困境。
以 2007 年为例, 鄂尔多斯市各大
金融机构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像鄂尔
多斯集团、伊泰集团等地方大型企业和
神华神东公司、神华准能公司等中央直
属企业。 2007 年,新增贷款 亿,其
中全市 多万户中小企业、 个体工
商户仅分得新增贷款的 6%。 2008 年,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出于风险防范
的考虑,各大金融机构进一步把市场定
位于大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更加
剧了鄂尔多斯地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
款的难度。 因而,许多中小企业和农牧
民、 个体工商户只好求助于民间金融。
而民间金融的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创
业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一般不会成
为融资的对象,有时大企业还成为资金
融出的来源。 民间金融成为中小企业、
民营企业、创业企业和新兴企业最重要
的融资渠道,鄂尔多斯地区 60%以上的
中小企业都是通过民间借贷取得外部
融资,只有少部分的优质中小企业依托
担保和抵押才能获得银行贷款。民间金
融促进了鄂尔多斯地区中小企业的发
展,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发展不
足存在的融资缺口问题。
(三)增加了鄂尔多斯地区居民的
财富
民间金融的兴起和发展一定程度
上改变了鄂尔多斯地区长期以来投资
渠道单一、 过度依赖银行储蓄的局面,
使居民投资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直接
带动了城镇居民投资理念的变化。居民
将投资渠道转向鄂尔多斯地区的典当
行、投资公司和担保公司,获得了可观
的收益。 按民间存款年利率 20%计算,
相比同时期正规金融不到 4%的年利
率,民间融资收入相当可观。 中小企业
一直是鄂尔多斯地区扩大社会就业的
主渠道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最大来
源,而中小企业又主要是靠民间金融来
获得资金。 2007 年,城镇居民从业人员
平 均 劳 动 报 酬 为 31670 元 , 增 长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6226 元,增长 %。 其中,工薪收入
11886 元,增长 %;经营净收入 2230
元,增长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
支出 12665 元,增长 %。 所以,鄂尔
多斯民间融资通过支持当地中小企业
的发展,解决了当地居民的就业,增加
居民的收入, 也促进了当地的消费,使
当地经济实现健康稳定的增长。
(四)活跃了鄂尔多斯地区的金融
市场
近年来,由于个体私营经济和私营
企业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难及市场竞
争激烈, 使民间金融处于较活跃的状
态。在这种形势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以各
种名义成立的贷款公司便应运而生。民
间借贷规模快速增长,并逐渐向地方特
色产业聚集。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同
作为金融机构, 业务上必然有重合之
处,因此,必然会形成排斥性的竞争或
替代关系。二者之间的竞争有力推动了
鄂尔多斯地区金融结构的创新。民间金
融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打破了正规金融
垄断的局面,促使正规金融机构不断加
强自身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快金融创新
来吸引客户,一定程度改变了以往服务
差、工作效率慢的行业作风。 民间金融
出现也促使鄂尔多斯地区政府组建了鄂
尔多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这些商业银行在利率和贷款方式上比国
有商业银行更具有灵活性。 这两家地方
商业银行在建立之初就取得存款增长
50%,贷款增长 20%,利润增加 30%的业
绩。 民间金融的繁荣还催生了众多的小
额贷款公司的出现,2008 年, 鄂尔多斯
新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达 40多家,一定
程度上解决了当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
题。所以说,民间金融的出现改变了鄂尔
多斯地区固有的金融格局, 为鄂尔多斯
地区金融业发展增加了动力和活力,有
利于促进银行业经营能力的提升, 提高
了地区整体金融服务水平。
二、民间金融对鄂尔多斯地区经济
发展的消极影响
(一)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货币政策
的效果
货币政策的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对金
融机构的利率和信贷调控实现控制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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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量的目的。央行紧缩型货币政策通过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加大资金成本,
减少贷款者对资金的需求,但只能控制正
规金融渠道流出的信贷资金。而民间金融
不受国家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上调的限
制,货币政策对其作用效果不明显。同时,
由于受民间金融的高利率吸引,大量个人
和企业的存款资金反而加速流出银行体
系,形成更多资金的体制外循环,这正好
弥补正规金融减少的货币供应量,进一步
冲击了货币政策的效力。 2005年,人民银
行针对国内房地产投资热,对房地产行业
实行严格从紧的信贷政策。鄂尔多斯各家
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停止发放土地储备金
贷款和提高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门槛,
把开发商自有资金比例从 20%提高到
30%,但是这两项措施并没有及时控制住
房地产的投资热。其货币政策失效的一个
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鄂尔多斯民间金融
60%-80%资金流入到了房地产行业。
(二)削弱了国家的产业政策
民间借贷除少部分资金为中小企
业、个体户借作周转资金外,大部分流
向了高利润行业,尤其是房地产、煤矿
等行业。鄂尔多斯地区许多产业发展虽
然受国家严格限制,但由于民间金融的
存在,使得这些产业可以继续发展。 以
高载能重污染企业为例 ,2007 年鄂尔
多斯共有小煤矿 572 座,电石、铁合金
等高载能重污染企业 237 家,尽管中央
三令五申要求整顿关停,但每次都能死
灰复燃,除了这些企业与当地政府有着
千丝万缕的关系以外,更重要的就是这
些企业巨大的发展资金主要依靠民间
金融来解决。 由于这些行业利润大、见
效快,民间金融的利率虽然高,这些企
业仍然有利可图。 因而,单纯依靠信贷
政策无法调控这些企业,宏观调控的政
策效应无法显现。
(三)对鄂尔多斯地区社会稳定和
金融稳定产生影响
1.民间金融参与人数众多,易诱发
社会风险
2007 年, 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的
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 16226 元、6123
元,因投资渠道少、银行存款利率低,增
值的需求强烈。 同时,由于民间借贷利
率高,受投资利益的驱使,吸引了大批
投资者。据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支行
调查,鄂尔多斯地区大部分人参与过民
间借贷,参与的人数占鄂尔多斯地区人
口总数70%以上,几乎覆盖全市各个主
要行业,约占 20万人以上。主要有私营
企业主、公务员及个体户、拆迁户、退休
职工,其中投资额在 5 万元以下的投资
人占投资人数 90%以上。 但是,大部分
投资人对金融知识了解甚少,对所投资
民间金融机构缺乏细致的了解,对投资
选择存有较强侥幸心理,只关心短期利
润,不关心贷出资金的用途和流向,也
不能很好地控制资金流向。 大部分投
资者都以年利率 20%借给一些大型民
间借贷机构, 再由这些机构以年利率
30%以上转贷给近年来产生暴利的房
地产行业等, 缺乏有效的担保机制和
风险防范机制。 即使一些有保人担保
的融资公司也普遍存在重复担保 ,保
人本身也从民间金融机构借贷了大量
资金,担保实际上形同虚设。 在民间资
本推动下,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地产
价格从 2005 年均价 1200 元上升到
2008 年的 5000 元,房价与居民收入比
接近 10 倍左右 , 超过风险警戒线 。
2008 年下半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社会
各界普遍对房地产行业存在悲观的预
期,房价有所下降。 虽然有一部分资金
已流出房地产行业, 但是仍有大量资
金滞留在这个行业中。 房地产贷款仍
占典当行业务的 70%左右。 目前,鄂尔
多斯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负债率
超过 78%, 一旦房地产行业价格发生
雪崩, 众多中小投资者都将遭受资金
损失,易诱发一定的社会问题。
2.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鄂尔多
斯地区金融稳定
虽然民间金融机构通过竞争压力
迫使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改革以提高效
率,但其利率不受监管部门监管,且数
量比鄂尔多斯地区的正规金融高出数
倍。高利率对金融市场是一个强大的干
扰, 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2006 年
末, 鄂尔多斯全市储蓄存款余额
亿元,增 %,增幅同期下降了
个百分点;2007 年末,全市储蓄存款余
额为 226 亿元,同比增长 %,增幅
同比回落 个百分点, 成为 2003 年
以来储蓄存款增速水平最低的年份。其
主要原因是民间金融吸引了居民闲置
资金。 储蓄存款的下降,影响了金融机
构信贷资金的积累,致使存贷比例急剧
上升,对金融机构的放贷能力、信贷支
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也给正常的支付
清算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同时,巨额存
款的流失容易使得正规的商业银行贷
款投向高风险行业,民间金融机构和正
规金融巨大利差又易诱使银行工作人
员违规放贷,使资金流向民间金融。
3.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鄂尔多斯地
区实体经济的发展
受民间借贷市场高利率诱惑,鄂尔
多斯许多实体企业中的资金也流入到
民间借贷市场赚取高额收益,从而影响
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形成产业的空心化
趋势。 据调查,2007下半年,受人民币升
值影响,外贸市场不景气,劳动力成本上
升,鄂尔多斯地区许多羊绒外贸出口中
小企业老板把工厂卖了,成立民间借贷
公司。 另外,由于民间借贷利率过高,许
多中小企业的资金成本加大,导致企业
利润率下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加
大,影响鄂尔多斯地区中小企业健康持
续的发展。 2008 年 5月,通过对鄂尔多
斯多家民营煤炭、焦化和铸铁企业的和
房地产调查发现,其通过非正规渠道融
资的成本普遍较高,如债权私募的年利
率为 15%,典当融资的月利率为 3‰。
(作者单位:1.中央财经大学;2.内
蒙古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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