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马场危房改造工作三年规划(2011-2013年)
为解决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根据中央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号文件精神,场党委决
定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解决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有计
划、有重点、分年度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分三年完成全场危
房改造工程。
一、全场危房现状
尼勒克马场地处天山北麓,总面积 平方公里,辖 4
个生产连队,场部居中,总人口 1300 户 4965 人。因体制因
素,目前,我场房屋仍为没有抗震设施的危房,住房条件亟
待改善。
二、目标任务
从 2011 起,计划用 3 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场 4 个生
产连队和场部集中居住区所有危房户实施翻建新建或修缮
加固。2011 年完成 439 户的改造任务。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户制宜、量力而行、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原则;
(二)坚持群众自愿,集中改造和分散改造相结合,改善人居
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
四、范围及对象确定
(一)危房改造对象
居住在危房中的所有住房户,优先解决低保户和贫困户,
危房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
术导则》(试行)经鉴定属于整幢危房(D 级)或局部危险(C 级)
的房屋,危房由场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确认。
(二)建房对象的确定
1、以连队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相对集
中、保证重点”的总体要求,深入群众、逐队逐户摸排,反复
比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把最困难、最需要解决危房
的对象列入建房优先范围。
2、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队委会评议、场审核审批”
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
3、建房对象的确定、补助标准、数量等纳入场政务、队
务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公开,使之成为阳光工程。
(三)建房标准、规模及选址
1、翻建新建房屋,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
提下,控制建筑面积。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
80 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下同),困难低收入群体建房面
积应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
适当调整。
2、农村危房改造要着眼长远,立足抗灾减灾。改造和
建房选址要符合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严禁切坡建房、
占河占沟建房,要做到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和低洼地段建设。
五、工作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管理
按照总体规划,制定《尼勒克马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
案》,具体细化、分解和落实危房改造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通
过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把质
量关,确保农户住上安全、实用的房屋;建房资金实行专款
专用、强化监督、严把资金使用关,确保项目资金定向用于
农村危房改造;设立危房改造台帐和建房档案,确保项目实
施各环节都纳入管理。
2、深入调查摸底,从严确定危改对象
危房改造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
过现场调查准确掌握贫困户的分布和其住房状况,场组成工
作组深入各队对群众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群
众和村组的意见,在调查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准确确定对
象,并将农村危改工作纳入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主动接
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场已成立农村危房
改造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各基层连队要严格实行责任制,
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各连队要为每户危改户确定
干部做为包户责任人,实行包宅基地落实、包建房质量检查、
包完工时间督促、包补助资金到位的“四包”责任制。要充分
发挥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问题,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任务。
对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的;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接受群众监
督的;贪污、挪用、私分危房改造资金和物资的要进行严肃
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尼勒克马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尼勒克马场群众住房改造工程,根据《的通
知》()及危房改造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特制
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安居工程”建设,保证群众居住安全。根据社
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总体目标,按照“科学规划、以点带
面,示范带动、稳步推进”的思路,加大危房改造的力度,确
保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完成当年危房改造任务。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
(一)目标任务。根据场危房改造工作三年规划和危房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部署。2011 年我场要完成 439 户危房改造
任务。
(二)2011 年危房改造实施计划。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 年 4 月 25 日—5 月 25 日):项目申报、
审批阶段。由场制定改造规划,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上级
危改办审批。第二阶段(2011 年 5 月 26 日—10 月 25 日):建
设阶段。各队完成施工建设任务,精心组织、科学选址、全
面建设、收集资料。
第三阶段(2011 年 11 月 1 日—31 日):检查验收阶段。
由场危改领导组和上级危改领导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危房改
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兑现危房改造资金。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今年我场危房改造户:重点是居住在
危险的房屋里的低保户和困难户。危房的鉴定依据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规定。
(二)补助标准与方式。我场危房改造资金坚持“以农户
自筹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帮扶,实行多渠道筹措”的原则。根
据上级有关文件,我场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原则上翻建、新建
和集中建设(集资建房)房屋的每户补助 15000 元。
四、改造方式、标准和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栋(D 级)的危
房应翻建新建。参加危房改造遵循自愿的原则,符合改造条
件的只能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改造形式:
1、由场统一规划,集资建房,集中建设,并按成本价
出售。
2、就地拆建或划地改建:统一规划、统一图纸,拆旧
建新或另择地点建房,住户在危房改造办的指导下自行组织
施工建设。翻建新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集中建设(集资
建房)由场统一组织,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的,由各队协
助选择施工队伍或农村建筑工匠。
(二)建房标准。翻建新建房屋,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
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
积原则上控制在 80 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下同),低收
入群体建房面积应控制在 60 平方米。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
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三)规划要求。危房改造要着眼长远,立足抗灾减灾。
改造和建房选址要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严禁切坡建房、占
河占沟建房,要做到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和低洼地段建设。
五、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资金筹措。危房改造资金除上级补助资金外,不
足部分由建房农户自筹。场将努力争取牧民定居等方面资金
进行配套使用。
(二)资金发放与管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
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经场
危房改造领导组组织力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补入建
房户。确保危房改造完成一户,资金兑现一户。
六、操作规范和审批流程
(一)个人自愿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
主自愿向所在队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身份证、
低保证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队委会接到建房户的申请后,召开群
众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填写
《尼勒克马场危房改造审批表》,上报场危房改造办公室。
(三)审核。场危房改造办公室到连队的申报材料后,
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核定补
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
明原因。由队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
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审批建设内容等。
(四)竣工验收。危房新建翻建竣工后,场改造办上报
后,由县危房改造办会同相关部门对进行翻建新建的住房全
面检查验收。
七、项目管理和监督
(一)质量管理。场危房改造办和场质量监督组和各基
层连队要加强对危房改造的质量管理。对牧业连队的分散建
房户,实行巡查管理,各队支部书记为本队的质量监督员,
履行日常监督;对新建户比较集中的改造点,落实技术人员,
加强工程质量指导和督查。
(二)档案管理。场危房改造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危房改造档
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并积极做好全国
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档案内
容应包括:建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补助标
准,建房前后的住房对比照片(新旧照片上均有建房户家庭成
员),农户申请表,建房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危
房改造档案由场危房改造办和各连队各保存一份。
(三)信息报送。场危房改造办公室要将危房改造实施
方案按时报送上级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并将农村危房改造
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八、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场成立由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
任副组长,两个场长助理(殷冬文、阿布力孜)、扶贫办、
草原土地站、农业科、牧业科、计财科、工会等部门负责同
志为成员的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全场危改工作的
指导和督促。各基层连队也要成立相应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同时,认真组织、协调、处理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
矛盾和问题,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
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城乡建设、
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
工作合力。危房改造办负责危房改造的总体部署、计划和组
织实施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的资格审查、危房改造对象的
确定等工作,场质量监督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监督和竣
工检查;场草原土地站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工程选址、土地报
批、土地规划和宅基地划分工作;各基层连队负责改造对象
的审核上报和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改造工程的日常监督、
计财科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农业科负责危
改户建房所需木材采伐的及时审批和负责农业连队做好危
房改造工作。牧业科负责牧业连队的危房改造工作。场纪委
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落实政策措施。各基层连队、各部门要全面落实
优惠政策,帮助困难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同
时,要强化基层连队的责任,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基
层连队要通过组织邻里互助、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
助“危改”对象建房。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基层连队要采取广播、宣传栏
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危房改造
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
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各
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
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作
出积极贡献。
2009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指导,根据省、
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
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以
-
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
村基本住房条件安全保障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
危房改造工程实行县、乡两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危房
改造资金除各级财政补助外,要以群众自筹为主,充分调动危房改造对象的积极性,并广泛
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捐助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开展帮建援建活动,确保危房改造
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要在节约土地的前提下,注重科学选址、规划、设计,县建设局要指导乡镇抓好农村危
房改造建房规划,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房面积和户型必须充分考虑农村
住房水平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 40 平方米以下,其他贫
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要采取集中
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宜散则散,宜集则集,引导群众建设
具有防灾、抗震功能且经济实用的住房,严禁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带或易灾区
域规划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要体现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等。
(三)坚持统筹建设、分类实施的原则。
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茅草房改造等工作,整合项目和资源,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根据
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据,分期、分批、分区域、逐乡镇整体全面推进。要严格实施分类救助,
首先实施房屋最具危险性、最困难的危房户。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做到危房鉴定标准公开、改造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
标准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特困户。
依据《农村危房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 级)或局部危房(c 级)
的房屋,按照全省统一补助标准,c 类危房的修缮加固每户补助 万元,d 类危房的拆除
重建每户补助 1 万元。
四、审核程序、时间要求及质量标准
审核程序。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审批制度,由农户
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实行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公示制度,
补助对象的住房状况、补助标准等基本信息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要与农户签
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补助标准与竣工时间、质量、面积等要求。
时间要求。今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计划,要求在 2010 年 6 月 1 本文来源:文秘
114 . 日前完成。
质量标准。通过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改造后,必须达到《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试行)》中的 a 类完好住房和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组,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指挥和协调。
组 长:张顺民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左顺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陶思茂 县建设局局长
刘华宇 县财政局局长
杨正洪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安永华 县民政局局长
陶其华 县农业局局长
陈香才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杨 聪 县审计局局长
张泽辉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卢德 县监察局副局长
艾 强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钟永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恒昭 县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局,由陶思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项目实施
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和县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共同负责全县农
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搞好资源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扶
贫攻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县建设局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的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导,并和项目乡镇组织有关农
村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和抗震设防施工技术的培训,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做好建设
中的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
-
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村危房改
造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收费和建材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协助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选址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帮助解决部分建房户的临时安置、特困户的部分建房物资和生活困难问题。
县农业局负责整合支农资金,配套和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县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县防震减灾局负责搞好地震灾害知识的科普宣传,确定不同区域农村危房工程建设的抗
震设防等级。
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全县农村残疾人住房普查资料,明确农村残疾人农户总户数,
需重建的户数和需加固的户数;指导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监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建立责任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本文来自文秘 114 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危
房改造任务、质量、进度及竣工时限。实行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制。同时,强化资金的使用管
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易地搬迁、扶
贫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叠加使用在同一项目上。财政资金对农户实行“一折通”直补管理,资金
的使用及节约情况须向农户进行公示,并及时兑付节余资金。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强化督促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补助资金、捐赠物
资的使用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建立举报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做好建房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和各乡镇做好建房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危房
改造户基本情况、补助标准及原住房照片等相关资料,要逐户建档立卡。建房档案包括的主
要内容:建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补助标准,建房前后的住房对比照片(新旧
照片上均有建房户家庭成员),农户申请表,建房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
(六)信息报告。
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乡镇要于每月 25 日前上报工程进度情况,定期和不定
期对危房改造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相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报县危房改造领
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12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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