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GDCB-08
发文日期:
年6月1日
文件类别:
规定
工程材料设备限价管理规范
目的
明确各类材料的价格确定依据,规范工程材料的成本管理,避免材料价格确定的不及时、不规范对项目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
范围
工程建设中所用材料
甲供材料
乙供甲控材料
乙供材料
材料价格确定程序
甲供材料价格确定
10万元以上的甲供材料根据目标成本确定的限价,选择材料厂商, 根据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确定材料的合同价。
10万元以下的甲供材料的确定必须进行询价。询价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询价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并做好询价记录。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后签订合同,确定材料合同价。
甲控乙供材料价格确定
甲控乙供材料的确定必须在施工前进行询价。
询价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询价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并做 好询价记录。
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后甲方选定材料供应商及材料价格,该材料价为工程结算价,并与施工单位确认《无中准价乙供材料设备采购情况表》,并作为材料的结算价。
通过乙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乙供材料价格确定
乙供材料的结算价格确定依据必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一般分为:
材料中准价:材料价格按定额站每月发布的《上海市造价信息》的材料中准价执行。
合同固定价:对于特殊材料或市场变化较大的材料在施工招投标时予以明确,一般在合同中表现为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形式。
无中准价的材料。
基本以市场价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材料的价格。
若金额较大,非常规性材料的采购,需提前征得项目工程师的同意。
若工程结算时,乙方要求以采购发票结算时,必须附《无中准价乙供材料设备采购情况表》及材料发票原件,预算员根据材料市场信息,审核采购情况表的内容,确定材料结算价。
附件
《无中准价乙供材料设备采购情况表》
上海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
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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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 成本管理部 审核 毛永平 批准 周俊庭 最后修改日期 2001年6月1日 第 PAGE 1 页 共 NUMPAGES 2 页
VKCB-17
无中准价乙供材料设备采购情况表
项目: 施工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使用部位
规格
品牌厂家
材料单价/ 综合单价
结算方法
工程管理部意见
工程主办人意见
预算主办人意见
施工单位签收
备注: 1、工程管理部和项目工程师共同确认材料规格、品牌、厂家、预算员确认材料单价限价,项目工程师下发施工单位执行。
2、结算时施工单位必须附施工过程中使用该产品的资料证明,由监理和工程师确认。
2001年6月 上海万科成本管理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