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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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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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021
2023 年 4 月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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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吕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克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吴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
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2 年除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外,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
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及
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
的差异。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第十一项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章节中,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6,666,66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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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4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6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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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斌先生签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吕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克亚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佳女士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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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青木股份 指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吕斌、卢彬
允能合伙 指 广州市允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培合伙 指 广州市允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杰合伙 指 广州市允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嘉合伙 指 广州市允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尚合伙 指 珠海市允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穗晖合伙 指 广州市穗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陌仟合伙 指 广州市陌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源美生物 指 广州源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会员运营 指
企业通过发展会员,提供差别化的服务和精准的营
销,提高顾客忠诚度,长期增加企业利润
OMS 指
Order Management System,是物流管理系统的一
部分,通过对客户下达的订单进行管理及跟踪,动
态掌握订单的进展和完成情况,提升物流过程中的
作业效率,从而节省运作时间和作业成本,提高物
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WMS 指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是一个用于管理
仓库或者物流配送中心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对仓库
内的各类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引导和控制,从而
对货物的存储与移动及作业人员绩效进行管理
BI 指 Business Intelligence,商业智能分析系统。
CRM 指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
理系统。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指 2021 年 1 月 1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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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青木股份 股票代码 301110
公司的中文名称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青木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QINGMU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QINGMU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吕斌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 32 号 001 单元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31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09 年 8 月 5日至 2010 年 9 月 5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 222 号
广州宏尚居家居装饰博览中心小坪村 128 号 1 幢 108 房;2010 年 9 月 6日至 2012 年 5 月
27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 298 号江湾新城中区 8楼 811 房;
2012 年 5 月 2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6 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 189 号
大院第 5 栋二层;201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
珠区敦和路 189 号大院第 3 栋自编 903-905 房;2017 年 8 月 11 日至今,公司的注册地址
为: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 32 号 001 单元。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 32 号 001 单元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31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qmzq@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克亚 邱正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
32 号 001 单元
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
32 号 001 单元
电话 020-80929898 020-80929898
传真 020-80929898 020-80929898
电子信箱 qmzq@ qmzq@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
考网、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 32号 001 单元证券事
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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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联、苏醒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林悦、王贤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元) 846,627, 879,526, % 648,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65,236, 147,721, % 123,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53,264, 145,258, % 122,8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101,930, 71,195, % 48,331,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 % %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602,923, 598,676, % 376,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元)
1,405,406, 428,167, % 279,19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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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74,023, 214,048, 186,163, 272,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6,028, 16,170, 5,517, 27,5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10,194, 14,635, 5,029, 23,4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2,635, 79,925, 23,203, 11,43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2, -3, -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5,330, 2,739, 1,019,
主要系政府补助的用
工性质补贴及上市奖
励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6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8,022,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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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1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8, -38, -2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38, 177, 153,
主要系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01, 389, 115,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
38, 23, 24,
合计 11,971, 2,462, 83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
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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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子商务业务”的披
露要求: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业自律组织包括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是本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有:(1)制定我国电子商务
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
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2)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
计和评价体系;(3)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组织和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谈判、磋商和交流;
推动电子商务的国际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主要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
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
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
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
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
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等。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
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2018年 8月 31日,《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首部电子
商务领域综合性法律正式出台,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进入权责明晰、有法可依的历史新阶段;各级政府贯彻指导
思想,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取得新成效,电子商务示
范基地、示范企业、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1)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颁布文号 颁布年份 主要内容
《关于推进线上线下
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
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
见》
国办发
〔2015〕72号
2015年
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对推动实体店转型,促进商业模
式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国
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
展和转型升级,提出以下意见: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创新;
激发实体商业发展活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政策措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
七号)
2018年
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
更和消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政府
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
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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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
促进商业消费的意
见》
国办发
〔2019〕42号
2019年
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
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
合,形成更多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电商平
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
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
模式。
《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
八十四号)
2021 年
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立法目标,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
突出问题,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了数据安全风
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
度,并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这是我国首
部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立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
九十一号)
2021 年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
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其中具体内容
是指法律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力信
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
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
(2)产业政策
政策 颁布部门
颁布
年份
内容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
发展有关工作的通
知》
国家发展改革
委办公厅等 9
个部门
2016年
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政策环境。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
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电子
商务服务。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电子商务“十三五”
发展规划》
商务部、中央
网信办、发展
改革委
2016年
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取得的成果,分析了“十
三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了电子商
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电子商
务发展的五大主要任务、17项专项行动和六条保障措施。
确立了 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 40万亿元、网络零售总额
10万亿元和相关从业者 5000万人三个发展指标。
《关于促进移动互联
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
见》
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
公厅
2017年
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网上丝绸之路国际合作,促
进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发展跨境移动电子
商务。在第五代移动通信(5G)、下一代互联网、物联
网、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重要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
制定和交流合作。支持移动互联网企业走出去,鼓励通过
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移动互联网应用、产品、服
务海外推广力度,构建完善跨境产业链体系,不断拓展海
外发展空间。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
部
2009年(2017
年修订)
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
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
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
理。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
受国家法律保护。
《关于做好电子商务
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
见》
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
2018年
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做好电
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
《2019年国务院政府
工作报告》
国务院 2019年
提出: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
展,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支持电商和
快递发展;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
《关于深入推进电子
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
发展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
厅、国家邮政
局办公室
2020年
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确保协同发展重
点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地生效,重点突破:着力解决电商配
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推动快递车辆便利通行,加强
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
《电子商务信息公示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
商务部 2020年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公示有关信息或信息的链接标
识;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公示绿色包装的应用信息以及第
三方信用评价的信息,支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企业责任、
平台责任、公益事业等内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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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电子商务
发展规划》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2021年
明确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确立了 202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 46万亿元、网络零售总额
17万亿元和相关从业者 7000万人三个发展指标。
《关于加快贯通县乡
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
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
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国家
邮政局等八部
门
2022年
提出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县域快递物流
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升
公共寄递物流服务能力等目标。
(3)电商平台规则及监管制度
电子商务依赖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展,第三方平台出于规范管理需要,对品牌商和服务商在平台上的行
为制定了一系列平台规则及监管制度,主要包括:《天猫规则》、《天猫服务协议》、《天猫运营服务商平台管理
规范》、《品牌号商家管理规范》、《营销活动规则》、《京东开放平台总则》、《京东开放平台店铺资质管理规
范》、《京东开放平台营销活动规则》等。
3、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增长的强劲势头,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行业的规制监管。2021 年,商务部、中央
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
目标,确立了 2025 年电子商务交易额 46 万亿元、网络零售总额 17 万亿元和相关从业者 7000 万人三个发展指标。
2022 年,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
作的通知》,提出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县域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
示范区,提升公共寄递物流服务能力,争取到 2025 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
村有服务等工作目标。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
体系更加健全,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双向流通渠道更加畅通。从产业政策来看,仍然是大力促进电
子商务的发展。
(二)行业发展概况
1、电子商务行业
(1)网络普及度提升、网民结构变化为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庞大的用户基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通信技术迭代,我国网民数量不断增长,城乡网络普及率大幅提升,网民基数持续扩
大。根据第 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22年 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 亿,较 2021年
12月增长 3,549万,互联网普及率达 %,。
图:2018-2022 年中国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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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
截至 2022年 12月,20-29岁、30-39岁、40-4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 %、%和 %;50岁及以上网民
群体占比由 2021年 12月的 %提升至 %,互联网进一步向中老年群体渗透。
图:网民年龄结构
数据来源:CNNIC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
随着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程度的提升,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每年稳定增长。截至 2022年 12月,我国网
络购物用户规模达 亿,较 2021年 12月增长 319万,占网民整体的 %。
图:2018-2022 年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及使用率(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CNNIC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
伴随着 5G技术、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直播用户快速发展,占比逐年提高,电商直播用户也在快速增
长。截至 2022年 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 亿,较 2021年 12月增长 4,728万,占网民整体的 %。
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 亿,较 2021年 12月增长 5,105万,占网民整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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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18-2022 年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及使用率(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
(2)网络购物成为重要消费渠道,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在零售端不断驱动消费格局的重建,用户网络购物的消费习惯已形成。近年来,中国电
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稳居全球网络零售市场首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
万亿元,同比增长 %。
图:2018-2022 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2年,全年网上零售额 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 %。全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12万
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 %,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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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18-2022 年中国网上零售交易规模(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商品品类看,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网络零售额排名前三,分别占实物商品网
络零售额的 %、%和 %。
(3)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彰显活力
商务部重点监测电商平台累计直播场次超 亿场,累计观看超 万亿人次,直播商品超 9,500万个,活跃
主播近 110万人。即时零售渗透的行业和品类持续扩大,覆盖更多应用场景,加速万物到家。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子商务业务”的披
露要求: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全球知名品牌提供一站式综合电商服务。公司以成为“数据和技术驱动的零售服务专家”
为愿景,通过洞察零售市场变化,利用数据和技术赋能,为品牌商提供单项或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助力品牌提升中
国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屡次获得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的服务商殊荣,是首家同时拥有天
猫六星资质和天猫国际紫星资质的服务商。公司 2022 年被评为“天猫六星服务商”(天猫平台最高级别)、2022
年天猫国际金星服务商、2022 阿里妈妈「全域六星合作伙伴」、“2022 年财年天猫国际最佳新品牌孵化拍档”。
公司曾获得“天猫服饰-品牌营销综合型服务商”、“天猫消费者运营优秀推荐服务商”、“京东数坊进阶能力认
证”等资质认证;获得“2017 年度最佳天猫合作伙伴”、“品牌营销金服奖”等奖项;公司代运营店铺被京东授
予“2018 年最佳销售合作奖”、“2019 最佳经营店铺奖”等奖项。除了电商平台的认可,公司也收获了来自国家
及政府行业机构的肯定,被商务部评为“2017-2018 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电商销售服务、品牌数字营销、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营服务三大板块,具体服务内容包
括电商代运营服务、渠道分销、电商渠道零售、品牌数字营销、技术解决方案、消费者运营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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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众多国内外优质客户,包括 Skechers、ECCO、Emporio Armani、APM、Samsonite、FION、Toteme、
ACNE Studios、Thom Browne、Lacoste、Zara Home、Grow Gorgeous、飞利浦新安怡、宇津、Vital Essentials、
Nulo、Open Farm、Tiki Pets 等知名品牌,公司合作品牌涵盖大服饰(服装、箱包、鞋履、配饰等)、母婴、美
妆、宠物食品等产品类目,在大服饰领域优势明显。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基本情况
1.电商销售服务
电商销售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指公司为品牌商提供单环节、多环节甚至全链路的电子商务运营和销售服
务。公司综合评估品牌商的行业竞争力、销售趋势、品牌资产基础等因素,协助品牌商制定电商渠道的商品策略、
渠道策略、营销策略,规划品牌在电商渠道的生意发展计划,并组织团队提供运营和销售服务,帮助品牌提升品牌
力、商品力、销售力。电商销售服务包含电商代运营、渠道分销、电商渠道零售三种业务模式:
(1)电商代运营
电商代运营指公司为品牌商在天猫、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上的官方旗舰店提供综合运营服务,具体包括品
牌定位、商品规划、人群及流量运营、视觉设计、整合营销、客户服务及管理、仓储物流、技术支持等服务,品牌
商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上述服务中的单环节、多环节或全链路服务,该类服务模式下,店铺所有权归属品牌商,公
司无需向品牌商采购商品,不承担库存风险。公司利润来源为服务收入和成本之间的差额。公司收入主要为服务费
收入和仓储物流收入,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包括固定服务费、固定服务费+变动服务费、变动服务费三种,其中固定
服务费的定价主要根据公司对运营店铺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定,变动服务费的定价通常根据实际销售金额乘
以约定的服务佣金率计算确定。公司成本主要包括为提供代运营服务发生的人力成本和仓储物流成本。
电商代运营的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① 品牌定位及竞争策略制定
公司根据品牌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结合对品牌自身发展阶段、优劣势的研判,洞察品牌的特点和
定位,据此制定品牌阶段性的目标和配套的竞争策略,如产品策略、营销推广策略、市场拓展策略等。公司在日常
运营中,根据以上策略制定品牌的短周期销售计划并落实执行,推动品牌销售目标的有效达成。
② 商品规划与执行
公司服务的品牌主要聚焦在大服饰行业,大服饰行业具备典型的商品驱动特征,要求品牌商深入市场,精准把
握商品销售趋势,挖掘商品的销售机会并整合供应链。公司凭借敏锐的市场嗅觉和高效的数据分析能力,为品牌商
提供商品规划和运营建议,以适应快速多变的在线销售环境,助力品牌商设计并生产符合消费者喜好的商品,提高
品牌的商品竞争力,进而提升销售业绩。公司梳理品牌的不同商品线,挖掘商品特色和关联性,识别商品现有定
位;之后通过商品销售信息、市场前瞻性行业研究、竞品属性和市场反馈,识别消费者偏好,判断市场需求,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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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企划,快速反馈给供应链;新品发布后,公司分析商品销售情况和消费者反馈,复盘商品开发策略。
③ 人群及流量运营
伴随电商行业逐步发展到成熟阶段,电商平台的流量红利见顶,如何吸引现有电商用户并提高销售转化率成为
品牌商关注重点。公司通过洞察品牌消费者特征及流量渠道的变化,明确品牌目标人群,规划流量获取的媒介及渠
道,通过电商平台提供的直通车、钻石展位、品销宝、淘宝客、京选展位、京东快车等推广工具进行站内广告投
放,提升品牌的流量获取效率。公司协助品牌商策划并执行电商平台内的引流活动,吸引消费者观看和购买。公司
电商代运营服务店铺主要集中在天猫和京东平台,市场推广和引流活动也集中于上述平台,主流电商平台拥有海量
用户和流量,公司借助平台提供的推广工具进行引流和推广,但具体的市场推广和引流活动支出是由品牌方承担,
公司不承担相关费用支出。
④ 视觉设计
公司在服务品牌初期,对品牌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明确品牌定位和视觉风格,输出整体视觉策略,通过品牌
包装、店铺形象、互动直播等视觉传达方式塑造并传播品牌形象,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商品图片/视频拍摄,宣传
短视频制作,店铺首页、活动页、详情页、投放素材设计等。为了更好地提供视觉设计服务,公司设立了自有摄影
中心,同时有多个合作外部基地用于外景或者外部棚拍。公司协助品牌商梳理电商视觉规范,并在符合规范要求的
基础上结合公司运营经验,帮助品牌进行各种页面的制作,以提升运营效率。具体来说,公司负责店铺的视觉设
计,包括商品及店铺图片、店铺首页设计、二级页面及商品详情页面设计等,以及根据品牌方要求为上架产品拍摄
和编辑图片、完成文字描述和价格、库存和分类设置及其他信息设置。
⑤ 整合营销
公司为品牌商提供站内外营销策划及推广服务。公司通过店铺整体设计、品牌宣传片播放、商品陈列等方式直
观展现品牌形象,吸引消费者点击和关注,扩大品牌影响力;通过定期举办聚划算等促销活动,以首页展示、精准
推送、低价团购等方式,促进消费者购买;通过微淘、品牌号、淘宝直播等品牌内容渠道开展内容营销,整合品牌
的明星资源、新品资源、产品设计灵感、优质买家分享等素材,创造传播内容,吸引消费者观看及点击,形成品牌
与消费者间良好的互动和粘性。
在大型活动阶段,如“双十一”、“双十二”、“618”等电商购物促销节点,公司也会提供营销策划方案,
协助品牌商整合各类营销资源,支持和配合营销活动的执行,推动品牌营销资源更好地与电商销售结合。该环节
中,公司主要通过平台内推广工具的使用,结合部分站外投放,全方面提高品牌、产品曝光量、提高店铺访问量及
访问转化率,提升店铺整体运营效率,促进消费者购买。
⑥ 客户服务及管理
公司在广州和桂林分别设置了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线上客户的销售和服务接待工作。客户服务分为售前、售
中、售后环节,售前环节接待线上客户的商品咨询,促进销售达成,售中环节接待已经下单客户的物流或订单咨
询,售后环节主要接待购买后的用户在退换货方面的咨询,妥善解决问题,提升客户满意度。客户服务包含会员招
募、日常互动及客户营销等环节。公司通过不同周期的营销策略及招募策略吸引粉丝和会员,日常与会员进行高质
量的互动,向会员传递品牌动态、商品活动等信息,在特别的营销节点,公司组织针对性的营销活动回馈,促进会
员粉丝的加入、购买和回流。良好的服务态度、丰富的会员活动和及时的响应速度有利于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强
化消费者购买意愿,促进销售达成。
⑦ 仓储物流
公司目前的仓库设于杭州市和湖州市,为品牌商提供全国范围内的电商仓储物流服务。公司拥有全渠道 IT 订
单管理能力,通过 OMS、WMS 系统跟踪销售情况和实时库存,提供匹配精细化运营的仓储管理服务和及时高效的物
流配送服务。公司根据订单详情匹配发货计划,自动选取成本及配送时间最优的配送供应商,全程跟进付款、接
货、物流跟踪、质检入库、产品上架、出库、签收、收款、退货等流程,实现商品效期管理、库龄管理和商品仓内
库位管理。
公司负责执行商品的仓储和配送,接收商品并进行检查和验收,保证符合要求的储存条件及备货数量,负责发
货(包括包装和货运)、订单处理和跟踪、退换货等工作。公司通过青木 OMS 系统实时追踪产品库存,保证库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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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足以支持日常销售,根据销售情况向品牌方提出供货建议,并及时处理消费者针对购买产品向店铺提出的售后服
务和退换货要求。
⑧ 技术支持服务
公司自研 OMS 系统、青木啄木鸟系统、青木小白系统、商品自动化上架系统、图片处理系统、智能化 BI 支持
系统等 IT 系统,通过智能化运营衔接不同业务环节,助力品牌实现信息化解决方案,提升店铺运营效率,降低店
铺运营成本。
⑨ 电商直播服务
公司拥有数十个电商直播间,以及完整的主播、场控、运营、短视频团队,可在抖音和天猫平台为品牌提供一
站式电商直播服务。公司通过前期仔细分析品牌定位和人群特征,配合品牌商打造符合品牌调性的直播间,选择符
合品牌形象的主播人员,构建品牌直播业务策略。公司根据平台及店铺节奏,制定阶段性直播运营方案,以及每场
直播的脚本规划和直播间玩法,通过专业主播,配合场控和运营人员进行落地执行。公司以场、周、月等为单位进
行业务复盘,数据分析,不断优化直播方案,更新直播脚本,促进业务良性增长。
(2)渠道分销
渠道分销指公司基于品牌商或其代理商分销授权,向其采购商品后,分销给唯品会、京东自营等第三方 B2C
电商平台或其他分销卖家。下游为 B2C电商平台时,公司通常需提供整合营销、店铺运营、客服支持等服务。对
于其他分销卖家,公司仅向其分销商品,不提供运营支持服务。该类业务模式下,公司向品牌商或其代理商采购商
品,承担库存风险。公司盈利模式为商品购销差价并扣减销售物流费后的差额。
(3)电商渠道零售
电商渠道零售指公司基于品牌商或其代理商的授权,向其采购商品后,通过公司自有店铺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
者,公司拥有线上店铺所有权并提供与电商销售相关的全部服务。该类业务模式下,公司需要承担采购商品的库存
风险,需要根据品牌定位制定并执行详细的销售计划。公司盈利模式为商品购销差价并扣减销售物流费后的差额。
2、品牌数字营销
品牌数字营销指公司为品牌商提供品牌传播策划及执行服务。公司根据品牌商诉求,提供单项或整合的品牌数
字营销服务,如大型营销活动策划及执行、自媒体运营、直播、社交平台推广等,以加强消费者触达,提升品牌曝
光度和影响力,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和好感。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与项目服务采购成本、人力成本的差额,构
成品牌数字营销业务的盈利来源。
公司基于平台数据和前瞻性行业报告分析市场偏好,根据品牌销售记录洞察消费者特征,构建详细的用户画
像;同时结合品牌特性与消费者行为习惯,输出横跨线上线下传播平台的整合营销方案,并提供传播内容创作、渠
道投放、线下营销活动实施等服务,助力品牌价值提升。公司品牌数字营销业务覆盖站内各类营销 IP(超级品牌
日,超级品类日,天猫欢聚日等)、各类平台营销频道(小黑盒,有好货,微淘等)和站内外社交媒体平台(小红
书、微博、微信、抖音等)。品牌数字营销具体服务项目包括:
① 品牌营销传播策划
公司基于品牌的市场环境、消费者特征、品牌定位、营销目标、预算约束等基础条件,对传播内容、创意设
计、活动机制、媒介渠道、资源分配进行统一规划,协助品牌制定针对新品上线、营销活动或日常传播等场景的品
牌营销传播策略,包含传播的品牌精神、产品载体、目标人群、传播渠道、传播创意、传播方式等。
② 传播内容创作
为更好的塑造品牌形象,传播品牌价值,公司会根据品牌营销或商品发布需求,配合营销活动形式和传播渠
道,制作各类宣传素材和营销互动工具,包括品牌/产品宣传视频、H5 活动传播素材、AR互动工具等。公司凭借专
业能力,对品牌在不同渠道呈现的形象进行统一的设计,以保证整体素材质量,更好地向消费者传递品牌信息和品
牌价值。
③ 大型营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近年来,电商平台纷纷推出营销 IP 活动,如天猫平台的超级品牌日、超级品类日、妙想日等,京东平台的超
级品牌日,唯品会平台的品牌巨献日、超级品牌日等,成为品牌商宣传品牌形象、提升商品销售的重要阵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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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品牌商各类营销 IP 活动的专项营销策划和执行,提供各类营销 IP 活动的创意方案设计,协助品牌商整合其内
部营销资源,提供平台 PK、活动组织实施、媒体投放等营销服务。
④ 新媒体投放
公司通过自媒体平台、直播平台、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开展品牌数字营销服务。公司为品牌商提供微信公众
号、微博品牌号、小红书品牌号等自媒体账号运营服务,通过输出高质量的创意及内容,增加与消费者的日常互
动,强化品牌形象的有效输出。公司与达人主播合作,提供店铺自播服务及达人直播服务,扩大品牌的消费者认知
度。公司对接优质博主,在电商平台的内容渠道和社交媒体渠道进行推广,投放渠道包括有好货、头条清单、小红
书、抖音、微博、微信、B 站等。
3、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营服务
品牌零售的数字化能力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业务在线化的实现,品牌商聚焦线上电商渠道的建设和
数字媒体的应用,以提升商品线上销售的规模和效率。第二阶段是对数据驱动的业务智能化的探索,随着电商流量
增长瓶颈凸显,品牌商越加重视对品牌核心数据资产进行收集汇总、深度分析和运营,以期不断提升电商甚至线下
销售各环节的效率,洞察品牌生意成长的潜在机会。
公司紧跟行业的数字化浪潮,结合新技术的应用重构传统的业务模式,技术赋能品牌商数字化转型,进而实现
销售增长。第一阶段,公司为品牌商提供支持电商销售的解决方案,通过研发建设和持续完善专业的电商自动化运
营系统,确保品牌商各项线上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和顺利推进,提高运营效率和效果;第二阶段,公司创新开拓消费
者运营服务业务,利用自主研发消费者数据中台“数据磨坊 CRM”及第三方工具,协助品牌商归集、整理、分析及
应用消费者数据,以实现更精细化的消费者洞察,实现全链路的会员营销及运营管理,从而实现消费者数据资产对
品牌长期价值最大化。
技术解决方案业务,若客户需求为标准化需求,则标准化的 IT 系统即可满足,公司在相关系统完成销售安装
调试后一次性确认收入;若客户需求为个性需求,公司需要根据客户需求,在标准化 IT 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
开发定制,定制化系统在定制开发期内按照进度收款并确认收入。成本主要包括软件开发相关的人力成本和外包成
本,收入和成本之间的差额为盈利来源。
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向客户收取的各项服务费为收入的主要来源,成本主要是提供消费者运营服务的人力成
本和短信采购成本,收入与成本的差额是盈利来源。
(三)公司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包括电商代运营、渠道分销、电商渠道零售、品牌数字营销和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
营,其盈利模式如下表所示:
业务模式 收入构成 成本构成 盈利模式
电商代运营 服务费收入和仓储物
流收入
人力成本和仓储物流成
本
向品牌商收取代运营服务费
扣除人力等成本
渠道分销 商品分销收入 商品采购成本 商品购销差价
电商渠道零售 商品分销收入 商品采购成本 商品购销差价
品牌数字营销 服务费收入 项目服务采购成本及人
力成本
收取的服务费与项目服务采
购成本、人力成本的差额。
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
营
服务费收入 项目服务采购成本及人
力成本
收取的服务费与项目服务采
购成本、人力成本的差额。
1、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1)电商销售服务收入确认原则:
电商代运营模式:公司在每月销售完成后按照与品牌商(客户)约定的固定金额和/或按照各电商平台实际回
款金额(即销售收款金额扣除退货款金额)扣除约定费用后的一定比例计算确认月度运营服务费收入。
渠道分销模式:公司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别分别确认收入:对非买断式平台客户(主要为唯品会、京东)在平台
客户对外销售后,公司于期末根据经双方确认的当期对外销售清单确认收入;对其他客户(主要为天猫、淘宝、京
东等平台的中小卖家和线下分销商客户),通常在公司将产品发给分销商(以下称为非一件代发业务)并由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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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后,公司根据分销商签收记录确认分销收入;但在少部分情况下,公司的分销商委托公司直接将产品发送至其
指定的下游终端消费者(以下称为一件代发业务),在该情形下,公司已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因此由实际
收到产品的分销商下游终端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公司根据终端消费者的签收记录确认分销收入。
电商渠道零售模式:消费者(客户)在电商平台上购买公司的商品并确认收货后,公司电商平台账户会自动收
到货款,并生成收款记录,公司每月末根据电商平台对账单显示的收款金额确认收入。
(2)品牌数字营销业务:对收取固定服务费的品牌数字营销业务,公司根据每月应收取的服务费按月确认收
入;对其他品牌数字营销,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并提交活动方案,于相关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
认后确认收入。
(3)技术解决方案业务:若客户需求为标准化需求,则标准化的 IT系统即可满足,公司在相关系统完成销售
安装调试后一次性确认收入。若客户需求为个性需求,公司需要根据客户需求,在标准化 IT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个
性化开发定制,定制化系统在定制开发期内按照进度收款并确认收入。
(4)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对收取固定服务费的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公司根据每月应收取的服务费按月确
认收入;对其他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并提交活动方案,于相关服务完成
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2、成本确认具体方法
(1)电商销售服务成本确认具体方法:
电商代运营模式:按月归集所运营品牌店铺人工成本以及服务过程中的仓储物流成本。其中,专岗人员人工成
本直接归集到品牌店铺运营成本中,对于少部分负责多个品牌店铺运营管理的项目经理人员人工成本,根据其工时
占比在各个品牌店铺成本之间进行分摊;仓储物流成本仅归集和核算根据合同约定需由公司提供仓储物流服务的代
运营客户所发生的相关成本,其中仓储成本,每月由仓储物流专员根据不同品牌所使用的仓储面积、所耗用的劳动
用工等情况归集和分摊到不同的品牌,经品牌项目人员确认后,由仓储会计再次审核录入成本进行成本结转;物流
服务成本为公司向第三方物流快递公司采购物流服务发生的成本,直接按所服务的品牌归集到相应的成本项目。
渠道分销及电商渠道零售模式:商品成本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结转;
销售(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物流快递费直接计入所销售商品的成本。
此外,当公司满足供应商返利条件且返利金额足以可靠计量时,公司会根据与品牌方约定的返利条款冲减该品
牌对应的存货成本及营业成本。
(2)品牌数字营销业务:品牌数字营销业务的成本由项目服务成本及人工成本所组成,其中项目服务成本主
要包括采购广告、网络流量、明星推广等。对该等成本,公司按项目进行归集。公司有专门的部门及人员负责品牌
数字营销业务的开展,各项目的人工成本按员工实际投入工时的比例进行分摊。
(3)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按月归集专门从事技术解决方案的员工人工成本,此外按项目归集技术服务费等其
他成本,待相关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同时一并结转上述成本。
(4)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并定期与客户核对实际使用短信数量,据此确认短信服
务费收入,相应的短信服务成本按与收入配比的原则同步进行结转;公司有专门的部门及人员负责消费者运营服务
业务的开展,各项目的人工成本按员工实际投入工时的比例进行分摊;技术服务费按项目进行归集核算,待相关服
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同时一并结转上述成本。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子商务业务”的披
露要求:
(四)报告期内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元)
业务模式
2022年 2021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电商代运营服务 395,906, % 426,9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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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分销 196,756, % 206,170, % %
电商渠道零售 158,763, % 146,172, % %
品牌数字营销 38,849, % 45,628, % %
技术解决方案及
消费者运营服务
56,351, % 54,573, % %
合计 846,627, % 879,526, 100% %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合计数同比减少 %,主要受代运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影响,代运营业务收入下降主
要是受 2022年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导致物流发货受阻、客户下单受到影响,引起电商销售业绩下滑和服务费收入相
应减少。
2、报告期公司在收入占比 10%以上平台的具体经营情况(元)
平台名称 销售模式
2022年 2021年
收入增减比例
收入 占收入比 收入 占收入比
天猫 电商代运营 313,035, % 351,091, % %
天猫 电商渠道零售 147,366, % 124,897, % %
合计 846,627, 879,526,
(五)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对于电商代运营服务和电商渠道零售业务,公司为确保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上述模式下产生的大量订
单,以及对相关的细分业务如商品上下架、仓储物流、客户关系和财务进行有效管理,公司自行研发了订单管理软
件(青木 OMS 系统)、商品数据管理系统(青木小白系统)、客户管理系统(数据磨坊系统)、智能投放系统(青
木啄木鸟系统),使用了仓库管理软件(巨沃 WMS 系统)及财务管理系统(用友 ERP 财务系统)等业务及财务相关
软件,并完成了内外部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的对接。对于渠道分销业务全过程中,公司不参与对终端消费者的销售与
物流环节。公司信息系统不直接对接渠道方的数据接口,无法获取任何终端消费者的数据(包括账号 ID、订单明
细、寄送地址、手机号码等)。
报告期内,针对上述业务系统,公司设置并执行了以下关键控制:
项目 关键控制 涉及系统
应用控制 青木小白系统自动校验产品商品货号是否重复、必填项是否完
整填写,且系统拒绝保存未通过上述校验的商品信息;
青木小白系统
OMS系统通过接口从电商平台录入订单时,生成唯一订单
号,且系统禁止用户通过操作界面对订单号进行修改。
青木 OMS 系统
OMS系统通过接口从电商平台录入订单时,姓名、收货人手
机号码、收货地址等重要字段为必填字段,必填信息录入不完
整的订单系统拒绝处理。对平台加密的订单,则需要保证平台
需要给出加密后的地址信息。
青木 OMS 系统
OMS系统录入订单后,订单金额、数量等关键信息无法在系
统中进行人工修改。
青木 OMS 系统
WMS系统无法对 OMS 系统里的订单商品信息进行修改。 巨沃 WMS 系统
WMS系统收到订单后,会自动对订单中的商品库存进行锁
定。
巨沃 WMS 系统
WMS系统在仓库人员进行订单打包时,若配货单据与实际商
品、数量不符,会提示错误,并自动拒绝该商品完成系统打包
流程。
巨沃 WMS 系统
WMS系统中的销售订单对应的发货快递单号由系统自动拉
取,无法人工录入。
巨沃 WMS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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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S系统在订单发货后会自动减少相应商品的库存数量。 巨沃 WMS 系统
接口传输控制 OMS系统自动校验通过数据接口从电商平台批量传输的订单
信息的完整性与有效性,包括订单号码是否重复、必填信息项
是否缺失等,校验失败时系统提示异常原因,并拒绝用户导入
检验失败的订单。
电商平台/青木 OMS 系统
OMS系统仅传递状态是审核通过的订单至 WMS 系统。 青木 OMS 系统/巨沃 WMS 系统
WMS系统自动将已发货的状态回传至青木 OMS 系统。 青木 OMS 系统/巨沃 WMS 系统
WMS系统开启了接口日志的功能,对 WMS 系统与 OMS 系统的
数据传输日志进行记录。
青木 OMS 系统/巨沃 WMS 系统
WMS系统通过接口自动获取订单对应的物流配送快递单号。 巨沃 WMS 系统/第三方承运商
(六)信息安全与数据保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在日常工作中采取了相关控制措施以保证系统稳定和数据安全,以
支持其日常经营。
根据《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取得
了经广州市公安局备案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对公司的第三级青木 CRM系统、OMS系统予以备
案;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深圳市网安计算机安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青木 CRM系统
等级测评报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青木 OMS系统等级测评报告》,并于 2022年 12月 8日向广州市公安局提交
该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公司于 2022年 12月 7日取得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核发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 证 书 》 ( 证 书 编 号 : CQM21IS0413R1M ) 的 确 认 证 书 , 认 证 公 司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GB/T22080-
2016/ISO/IEC27001:2013《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2日取得方圆标志认
证集团有限公司核发的《个人身份信息保护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QM22PIIP0001R0M),认证公司管理体系符
合 ISO/IEC 29151:2017《个人身份信息保护实践指南》。
公司实施的系统运维管控措施包括:(1)使用工具实时监控服务器的运行状态,并及时跟进异常情况;
(2)实行定期备份策略,及时跟进和解决数据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建立了《运维管理制度》,明确机房
管理规定;(4)公司在服务条款中明确规定了服务器供应商对于数据库的数据安全及灾难备份的职责与义务,且
公司运维工程师负责与供应商对接,以确保供应商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
公司实施的数据与访问控制方面的管控措施包括:(1)制定了应用系统、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用户账号管理
方法,确保账号及其权限的新增、修改、删除需经恰当审核,并由对应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2)建立了账号权
限管理体系,确保不相容职责的人员、账号及权限分离;(3)设立了用户权限进行定期复核机制,确保风险事项
得以及时被发现和解决;(4)制定了完善的数据库管理办法,从技术上和流程上降低发行人数据被非法篡改的风
险;(5)公司开启了数据库的日志功能,记录数据库层面的操作行为,并由专人定期复核。
公司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管控措施还包括:(1)在与品牌客户建立合作时,签署《数据处理协议》等,获得
品牌客户的委托或授权;(2)收集个人信息时,提示隐私政策并获得该等个人同意;(3)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并
开展相关培训;(4)采取加密措施;(5)与供应商签署数据处理协议并评估供应商的信息保护水平等等。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广泛且优质的品牌合作基础,互信且稳定的品牌合作关系
公司凭借优质的服务、良好的销售达成能力,不断扩大合作品牌数量和质量。目前,公司已与 Skechers、
ECCO、Emporio Armani、APM、Samsonite、FION、Toteme、ACNE Studios、Thom Browne、Lacoste、Zara Home、
Grow Gorgeous、飞利浦新安怡、宇津、Vital Essentials、Nulo、Open Farm、Tiki Pets 等知名品牌,公司合作
品牌涵盖大服饰(服装、箱包、鞋履、配饰等)、母婴、美妆、宠物食品等产品类目,在大服饰领域优势明显。优
质稳定的品牌合作关系,是公司拓展新客户、拓宽新业务的良好背书基础,也是公司长期树立和积累的竞争门槛。
(二)完整全面的服务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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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与品牌商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沉淀能力,积累行业经验和资源,获取持续、稳健发展的动力。公司现已
打造完备的服务生态体系,横向联动天猫、京东、抖音等主流电商平台,纵向覆盖品牌数字营销、电商渠道销售、
仓储物流支持、电商技术支持、消费者运营、电商直播等环节,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全链路、全渠道的运营能力,以
满足各大品牌、尤其是国际品牌的全方位服务需求。
近年来,电商行业不断发展变化,天猫、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不断完善功能并更新营销模型,抖音等新兴平台
开始布局电商业务并快速崛起。公司联动多个主流电商平台,快速应对不同平台的变化,并针对不同平台采用差异
化的运营模式。例如抖音平台以内容推荐为核心,进而促成消费转化,为此,公司设立子公司旺兔柏专注抖音运
营,在传统店铺代运营的基础上,采取“号、店、投”一体化的运营策略,注重账号运营、内容创作和 kol 联动,
充分发挥平台内容驱动的特色,吸引平台用户。
在传统电商代运营服务的基础上,公司深耕专业能力,拓展了品牌数字营销、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营服务
等独立业务,不断延伸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在服务范围方面,公司从针对单渠道单店铺的店铺运营服务,拓展为提
供全渠道整合营销、线上线下技术解决方案、全域消费者运营服务;在服务行业方面,公司以大服饰行业为起点,
向母婴、美妆个护、宠物食品等行业横向发展;在服务深度方面,公司通过海量数据更好地分析消费者特征,实现
精细化的消费者触达和会员运营,为品牌销售创造新动能。
(三)全渠道数据驱动,精细化人群运营
公司深谙消费者数据对于电商行业的重要引导作用,获取多个电商平台数据并进行跨渠道数据打通。公司成立
团队专门负责行业数据分析和店铺数据化诊断,与阿里数据团队合作,共同探索数据应用方案,创建并优化数据模
型,提高电商运营效率和效能。公司目前建立了支持数据化商品运营、数据化流量运营、全链路数字营销、数据化
人群运营、数据化客户管理的数据应用体系:
数据化商品运营:公司通过数据化商品企划为品牌商商品管理赋能。公司分析电商平台的浏览、搜索、点击、
购买数据,识别市场偏好,发现销售机会,为品牌商提供品类机会点剖析、单品开发趋势分析、细分用户与商品匹
配、商品开发与营销规划等建议,协助品牌商打造爆款商品。
数据化流量运营:公司通过数据和技术赋能,获取高性价比的精准流量。公司通过识别消费者特征,实现
“人、货、场匹配”的精细化投放,提高流量获取量和销售转化率。
全链路数字营销:公司对接各大营销平台,沉淀社交数据、媒介数据、店铺访问数据、销售数据,及时分析不
同营销方式的市场反馈,选取最适宜的营销方案。
数据化人群运营:公司根据“认知(A)、兴趣(I)、购买(P)、忠诚(L)”消费者决策链路,通过数据洞
察形成消费者画像,对不同阶段人群采取差异化的触达方式。
数据化客户管理:公司通过 API 对接方式快速实现与品牌的阿里店铺、京东店铺、微信商城、微信会员中心打
通,提供跨渠道跨平台的会员及客户的运营管理解决方案。
(四)全渠道 IT 系统搭建,突出的技术能力
公司自建立之初,即确立了成为“数据和技术驱动的零售服务专家”的愿景,近年来,公司加强对数据和技术
的研发,从一个专注于电商运营服务的服务商,向一个以数据和技术驱动的零售服务专家升级,通过构造全渠道
IT 系统,为品牌商提供更专业高效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自研多个 IT 系统,订单管理系统“青木 OMS”提供覆盖订单履约全流程的商品管理服务,提高订单履约
效能,并实现 B2B 和 B2C 一盘货管理,提供库存的周转效率;商品及美工系统“青木小白”实现店铺及商品页面制
作和自动化发布管理,保证商品的上新效率和销售节奏;智能化数据分析系统“青木数据运营平台”汇总了电商运
营、管理等各类数据,提升数据统计分析效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数据磨坊”有助于实现精细化的消费者洞察、
营销和运营。青木啄木鸟智能化广告投放系统通过对接平台高级 API 接口实时获取海量平台广告竞价数据,并结合
青木技术研发团队开发独有的广告优化算法,大幅提升品牌效果广告 ROI,有效解决电商广告优化人才短缺的行业
难题。同时构建了品牌私域运营产品,包括微商城、微信会员解决方案、企业微信对接方案、品牌 CDP 对接方案
等,实现品牌私域流量和用户的高效管理。
公司可根据品牌商个性化需求进行系统集成,提供全链路综合 IT 解决方案。公司基于自研产品、外部采购产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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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外部授权产品,通过定制化开发和系统集成衔接各个业务环节,为品牌客户提供全渠道的、完整的、适应中国
市场的电商综合信息化解决方案。
(五)专业化、高水平、国际化的复合人才储备
公司汇集来自国内外线上线下知名品牌、领先电商平台、4A 广告公司和知名 IT 公司的核心成员,团队具备丰
富的经验和敏锐的商业洞察能力。
公司营销团队主要成员来自 4A 广告公司奥美广告、盛世长城、蓝色光标以及阿里巴巴,深谙不同社交平台及
电商内容渠道策略,为品牌提供品效合一的综合营销方案;代运营团队来自阿里巴巴、其他电商平台和国际服装品
牌公司,可以与品牌共创发展策略,保证消费者体验;公司具备高效、国际化的创意设计团队,严格把控品牌形
象;公司具备专业的 IT 研发团队、解决方案团队、IT 服务团队,保证技术解决方案和消费者运营服务的质量和效
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项目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846,627, 879,526, % 648,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65,236, 147,721, % 123,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53,264, 145,258, % 122,8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101,930, 71,195, % 48,33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资产总额(元) 1,602,923, 598,676, % 376,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元)
1,405,406, 428,167, % 279,193,
报告期受到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电商代运营业务收入下降 %,导致营业收入同比略降 %、净利润下
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净利润下降比例高于收入下降比例,主要是由于电商代运营
业务规模效应属性,运营收入减少的情况下,运营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力度加大导致应收
账款余额降低以及应付账款中应付品牌营销推广费的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增长 %和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
增加和净利润带来的累积增长。
(2)主要经营措施回顾
1)电商代运营业务
① 公司继续提升电商代运营业务的综合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对各个服务模块的持续投入,以提升自身竞争壁垒,
借助大数据分析工具不断强化团队在商品规划、整合营销和流量运营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为客户的生意增长挖掘新
的增长点和生意机会。
② 积极布局电商直播代运营业务。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电商直播代运营服务能力的提升,培养和引进中高层综合
服务人才,建立满足客户需求的优质直播体系,培养主播服务人才和寻找优质主播合作渠道,优化和提升直播节奏
把控、内容创意,积极拓展更多电商直播代运营服务品牌,打造出公司在抖音电商、天猫直播等代运营业务的标杆
项目。
③ 积极拓展头部客户和增速较快的商品品类。继续保持公司在大服饰领域的优势地位和商业口碑,积极拓展大
服饰领域的优质头部品牌,同时探索其他品类的潜在增长品牌,争取在大服饰领域之外打造出新的跨品类类目标杆
项目。
④ 人才团队培养和考核。一方面继续寻求从外部引入优秀业务骨干加入公司,另一方面加强对内部团队的培养,
完善公司团队的梯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人效的考核,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借助内外部力量提升团队的整体管
理水平,提升运营效率。
2)渠道分销和电商渠道零售业务(品牌孵化业务)
品牌孵化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和方式不同,分为渠道分销和电商渠道零售两种)是公司 2017 年开始布局的新
业务,不同于电商代运营业务以服务成熟品牌为主,品牌孵化业务主要服务品牌为海外新兴品牌,作为总代理全面
负责海外新兴品牌在中国区域的品牌推广和销售实现。品牌孵化业务服务品类不同于电商代运营业务的大服饰品类
为主,品牌孵化业务服务品类方向主要是大快消品类,如公司目前已经成功切入的宠物食品品类、母婴品类和大健
康品类。
① 持续推进宠物食品品类。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重点推进北美新兴宠粮品牌 Nulo、美国高端宠物食品品牌
Vital Essentials、加拿大高端宠物食品品牌 Open Farm 和美国宠物食品品牌 Tiki Pets 四个宠物食品品牌在中国
市场的开拓,强化了在宠物食品品牌孵化领域的竞争优势和服务能力。
②继续提升公司在健康类目的运营能力和品牌拓展能力。在现有服务品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品牌的市场推
广和销售渠道建设,加大对合资品牌的开发和投入。公司 2022 年就西班牙品牌珂曼朵的中国业务的开展与品牌方
Dermofarm 共同出资成立了合资公司珂蔓朵香港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对合资公司的控股权。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③ 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的全渠道销售网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渠道分销网络,建立
了覆盖线上和线下的分销体系,为孵化品牌全渠道销售实现了销售渠道布局,奠定了品牌孵化业务销售增长的渠道
基础。
3)技术解决方案和消费者运营服务
① 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公司围绕构建电商零售综合解决方案,不断完善自身技术架构矩阵,升级迭代技术工
具和产品。报告期内,继续投入对智能投放工具青木啄木鸟、青木订单管理系统青木 OMS、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数据
磨坊 CRM 的升级等,完成了多个自研项目的研发。
② 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了消费者运营服务的团队架构,进一步提升了对客户的服务水平,
2022 年薪合作项目包括轩尼诗、嘉士伯、黛安芬、发发奇等知名消费品品牌。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846,627, 100% 879,526, 100% %
分行业
电商服务业 846,627, % 879,526, % %
分产品
电商代运营服务 395,906, % 426,980, % %
渠道分销 196,756, % 206,170, % %
电商渠道零售 158,763, % 146,172, % %
品牌数字营销 38,849, % 45,628, % %
技术解决方案及
消费者运营服务
56,351, % 54,573, % %
分地区
境内 807,150, % 826,153, % %
境外 39,476, % 53,372, % %
分销售模式
渠道分销 196,756, % 206,170, % %
电商渠道零售 158,763, % 146,172, % %
提供服务 491,106, % 527,182, %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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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服务行业
846,627,097.
45
502,460,102.
30
% % % %
分产品
电商代运营服
务
395,906,107.
63
230,335,171.
55
% % % %
渠道分销
196,756,780.
05
132,229,237.
74
% % % %
电商渠道零售
158,763,648.
50
79,708,
2
% % % %
品牌数字营销
38,849,
7
28,644,
4
% % % %
技术解决方案
及消费者运营
服务
56,351,
0
31,543,
5
% % % %
分地区
境内
807,150,505.
30
478,412,683.
96
% % % %
境外
39,476,
5
24,047,
4
% % % %
分销售模式
渠道分销
196,756,780.
05
154,614,507.
07
% % % %
电商渠道零售
158,763,648.
50
79,708,
2
% % % %
提供服务
491,106,668.
90
268,137,352.
91
% % %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电商服务行业 外购成本 234,322, % 219,164, % %
电商服务行业 劳务及其他 268,137, % 244,840, % %
说明
1)外购成本组成主要是渠道分销和电商渠道零售业务外购商品成本及保证合同履约产生的相关物流费用,其同比
增长主要是由于电商渠道零售业务销售增长所致。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2)劳务及其他成本主要是电商代运营业务、品牌数字营销和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营服务人力成本及其他折旧
摊销,品牌数字营销业务的外购资源成本、技术解决方案的服务外包成本等成本,其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合作
品牌带动人力投入增加所致。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具体可参见本报告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之“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84,081,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公司前 5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一 89,023, %
2 客户二 64,515, %
3 客户三 55,531, %
4 客户四 53,621, %
5 客户五 21,389, %
合计 -- 284,08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257,848,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公司前 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76,150, %
2 供应商二 65,188, %
3 供应商三 50,476, %
4 供应商四 45,585, %
5 供应商五 20,446, %
合计 -- 257,84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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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22,284, 99,246, %
主要系电商渠道零售
业务的推广费增加所
致,2022 年公司重点
经营的经销品牌项目
取得了较大增幅的增
长,相应的市场营销
费增加,以及客户拓
展费增加。
管理费用 116,859, 94,154, %
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
源于人数增长导致人
力成本增加,以及上
海办公楼的搬迁和广
州新增了部分办公楼
租赁和装修成本的增
加。
财务费用 -6,536, 1,281, %
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
所致。
研发费用 46,645, 40,032, %
主要系公司研发人员
增加带来研发成本增
加。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
的影响
青木啄木鸟跨渠道托
管系统
给用户提供在阿里妈
妈直通车、引力魔
方、万相台等推广渠
道的跨渠道数据分析
与智能托管功能,大
大提升运营效率和投
放效益,为企业降低
广告成本和人力成
本,更精准触达目标
推广人群,实现跨渠
道数智化智能营销。
已完成
1.半自动的竞价广告
投放托管,用户可通
过界面设置每日的广
告投放预算以及需要
投放竞价的推广计划/
商品,系统后台会保
持全天 24 小时的分析
计算进行随时动态调
整广告出价以及花费
控制。2.提供多渠道
多维度的报表分析能
力,用户可自定义查
询/下载不同维度不同
时间段的报表数据;
提供系统自定义标
签,便于用户分类检
索统计。3.实现多渠
道打通,简化操作,
为推广人员节省时间
成本
通过对跨渠道投放历
史数据的挖掘分析,
可实现店铺跨渠道的
预算分配最佳策略,
还可根据实时反馈数
据及时调整预算分配
的天平,实现投入产
出的最大化。组合不
同的商品和人群在不
同投放渠道的数据,
智能创建素材和推广
计划做 AB测试,对比
验证最优的人货匹配
推广策略,深度精细
化运营策略。
电商商品洞察系统
为解决品牌间的场景
分析差异,提供丰富
的组件库和可视化看
已完成
电商洞察系统通过搭
建多平台商品多维度
运营指标体系,从商
随着线上电商的发
展,不同行业、不同
平台对电商商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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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板布局功能,开放品
牌自定义自身的店铺
看板,如日报、周
报、活动预热、活动
复盘、商品盘货,销
售目标达成等场景。
实现品牌数据留存和
自定义分析。
品出发,基于品牌货
品运营视角,对商品
的流量、销售、类
目、属性、价格带、
重点款等数据进行精
细化分析,覆盖多场
景、实现灵活应用的
商品分析。
方法论诉求越发高,
不管是基于内部,进
行店铺运营的精细化
分析,辅助商品和店
铺运营人员进行商品
和店铺运营决策。还
是基于市场、平台、
竞品宏观维度的分
析,为品牌汇报、商
品运营、消费者运营
提供宏观的数字策
略。都需要一套可持
续沉淀数据、根据场
景灵活分析的电商商
品洞察系统。从新品
开发到消费者反馈,
提供贯穿整个产品生
命周期的分析产品。
完成业务闭环。从而
达到降本增效的良性
循环。
数据磨坊全面升级
从系统发展的角度
说,数据磨坊 的
目标,就是承上启下
式的一次根据新阶段
产品功能的重塑再
造,将以往的割裂的
营销功能场景化,使
得系统可以更好迎合
业务部门、第三方平
台、第三方系统的对
接和使用需求。
已完成
数据磨坊的功能重新
梳理和升级,支持电
商平台的安全隐私改
造;将原有的部分功
能与 C版新增加的部
分功能进行拆分;针
对运营增加一系列数
据分析功能。
数据磨坊作为消费者
运营的核心平台,其
数据中台的角色在企
业进行数字化变革的
体系里变得日益重
要。这次数据磨坊的
升级引入了大量新的
功能,既包括店铺管
理、计费管理等基础
功能,也包括店铺分
析、模型标签等核心
数据能力的提升,还
包括更加场景化的营
销体验,以及支持达
摩盘同步这样与平台
方的更强连接型能
力,会给数据磨坊带
来更强的竞争力。
互动大师 SCRM
互动大师 SCRM 作为与
数据磨坊 CRM 配套的
系统,对于品牌运营
用户意义重大。在当
下精细化运营的背景
下,如何做到深度挖
掘更多的玩法激活用
户,利用平台提供的
能力进行多样化乃至
千人千面的用户交
互,这些都需要在系
统层面提供支持。互
动大师的升级,也是
伴随着平台能力的提
升以及用户口味的变
化,为品牌方提供新
一代的触达、调研、
营销、互动等功能体
系,并在这些互动过
已完成
我们希望在这次升级
中支持更多的互动形
式,使得这些互动足
以应对越来越多的场
景,同时在场景使用
中表现出更强的能力
以及更全的数据,最
后就是将不同渠道平
台的乃至微信、支付
宝、微博等不同生态
圈的玩法都纳入进
来,利用统一化后的
权益模块,实现各类
玩法的权益配置统一
化,协助运营更好的
与用户交互。
互动大师是消费者运
营不可或缺的部分,
是用户洞察后运营的
抓手工具,其互动玩
法的丰富性、全面
性、可靠性、数据可
用性方面都至关重
要。同时,对于全渠
道系统而言,如何在
各个渠道上既能利用
不同渠道的独特优
势,又能跨渠道提供
相似的功能体验,既
是成本上经济的选
择,也是体验上每个
品牌都期待的统一效
果的追求。互动大师
的升级,除了增
加互动类型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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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程中获取相应数据,
实现运营策略的闭
环。
外,很重要的就是朝
着全渠道提升互动体
验的重要一步,从一
个电商平台开始,构
建底层技术架构,尝
试不同的玩法,然后
迭代到其他平台渠道
上,最终实现一端开
发,多端速用的效
果。
互动小程序开发平台
互动大师 SCRM 的升级
背后原因之一是平台
生态的能力升级,即
阿里、京东等电商平
台都开始大力推行
app 内小程序的使
用,这些小程序一方
面比以往的相对静态
的内嵌页面需要更多
的开发技巧,另一方
面也需要更强的灵活
配置,这些开发和配
置的工作繁琐而且危
险,各种重复的操作
既影响效率,又容易
造成用户体验上的问
题,引发大量客诉,
而这些问题的解决,
很难简单用一两个功
能来支持,因此有必
要建设一个可靠的方
便的开发平台,方便
开发方和小程序使用
方进行管理配置。
已完成
互动小程序开发平台
主要为了解决小程序
构建、管理中配置复
杂、操作不当容易引
发严重后果的问题,
允许运营和开发细粒
度管控活动的状态、
授权情况、实例化进
程等,通过将这部分
配置纳入统一的管
理,可以在大促期间
确保纷繁多变的活动
配置不至于因为沟通
不当、记忆错误或者
反复上下架的微调操
作而出错。
互动小程序开发平台
是乘着电商平台小程
序发展的东风发展起
来的,随着小程序的
使用更加广泛和深
入,对小程序的管理
提效也日益重要。有
了这个开发平台,不
但能够提高小程序的
开发和使用效率,而
且可以加强小程序的
发布的安全性,防止
错误配置导致对客户
的不良影响,最终促
进小程序的推广销
售。
互动数据分析平台
本系统是用于在我们
服务的一些客户的特
殊数据业务场景中,
需要去关心一些功能
和策略产生的数据反
馈效果,通常实际对
于用户的使用情况进
行一些数据采集和分
析,这可以帮助我们
去改善我们的产品和
销售策略,这些行为
数据采集在以往都是
非常零散和缺乏管理
的,不方便我们对之
后的数据进行分析,
于是我们就针对这个
情况,借鉴一些业内
的成熟技术方案,基
于我们提供的这些数
据服务产品,开发了
一套互动数据采集和
分析的统计分析平
台。
已完成
常规运营下互动的数
据洞察是简单的,针
对某一个活动或者某
一类活动的微观视
角,即便是一些聚合
了全渠道用户活动数
据的系统,也往往没
有跟更大的商品、市
场等数据进行结合。
这个系统的目的是将
互动数据抽取出来,
与商品、评价等其他
维度数据联合起来,
包括可以跟电商平台
其他数据源打通,从
而给企业更全面的信
息。
本系统旨在分析互动
数据中,跳出单次活
动的视角,从更高维
度分析用户数据背后
的特征,以满足客户
对个性化业务的多维
度分析和应用,从而
改善对应策略提供更
好服务。有了这套数
据分析系统,相当于
品牌有了一个专门针
对互动的 BI系统,可
以与其他数据如销
售、商品、折扣、投
放等各种维度数据一
起,洞察用户在整个
品牌经营环节中的作
用或效果,最终反过
来指导品牌对互动进
行决策和优化。
销售支持工单系统 互联网、软件以及传 已完成 随着售后服务单的增 工单系统是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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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的电力、电信等行
业的企业,希望更好
的了解客户声音,及
时处理客户咨询和问
题,通常会设立客服
中心,通过在线客
服、电话等方式对外
提供客服帮助,但是
一些无法及时处理的
问题,如系统 BUG、
线路维修、客户需求
反馈需要给到对应业
务部门协同处理,或
是记录下来方便追踪
和跟进,在这样的问
题处理机制上产生了
工单系统的需求。
多、业务的复杂性也
在增加,一个具备更
加贴合企业自身业务
的特性、更高效的系
统成为必须。本系统
正是以解决业务部门
个性化需求为基础,
赋能销售为目标而设
计。
部门的重要信息系统
之一,当前,随着社
会发展节奏的加快,
广大消费者对于品牌
的售后服务及时性、
准确性、专业性的要
求急剧提升,销售支
持工单系统可以快速
的将分散在各个平台
的信息进行聚合整
理,高效派单给指定
员工进行跟进维护,
同时支持向钉钉、企
业微信发送及时通知
消息,保证工单处理
效率。此外部门负责
人一方面可通过工单
系统提供的统计数据
掌握第一手产品售后
情况,赋能销售部门
进行策略调整。另一
方面可以通过工单处
理进度情况完成高效
的人员调配。从工单
接入、工单派单、工
单处理、工单结单,
整个过程形成完美闭
环,不仅完成工单处
理,同时可以赋能销
售及部门管理可谓一
举两得。
统一账号管理和认证
系统
统一账号管理和认证
系统提供单点登录,
只需要登录一次就可
以进入多个系统,而
不需要重新登录,这
不仅仅带来了更好的
用户体验,更重要的
是降低了安全的风险
和管理的消耗。
已完成
统一账号管理和认证
系统,为中心化的账
号管理、用户统一认
证系统,支持对多个
系统账号权限的统一
管理、单点登录,并
能对用户身份进行全
生命周期的安全管
理、风险控制、高效
管理、快捷登陆。
使用单点登录能够有
效降低企业成本,提
高员工工作效率。比
如,不必记住过多的
密码对应使用各种系
统;不必反复登录提
高工作效率;管理员
无需管理多套系统重
复的用户权限数据,
降低企业的管理成
本;企业用户生命周
期自动化管理,与 OA
账号同步创建和禁用
状态。
客服智能排班和人效
分析系统
当前手工表格无法及
时管理班表调整及人
员支援的情况,导致
管理容易出现紊乱。
客满团队每月会进行
考核和绩效分析,希
望能够体现客服团队
的成本与产出比,包
括整体、小组、个人
和分项目。因此,客
满团队希望有一个独
立的系统能够统一员
工排班、考勤、打卡
已完成
系统通过设置排班规
则以及每个小组的人
员配置及考勤组时间
自动生成各个小组的
班表,提供各个小组
每月的排班效率。让
客满管理人员可以总
览各个小组的排班情
况,再结合店铺实际
活动节奏和接待量合
理调用人员进行支
援。
该系统支持与第三方
系统打通基础业务数
据,定时同步员工及
考勤打卡数据。通过
配置规则结合算法能
够按照每个小组的需
要自动生成满足需求
的班表,节省排班时
间。根据客满每日打
卡考勤数据及实际接
待情况自动生成效益
分析。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数据,并且输出客服
团队的成本与产出分
析。
人事成本分摊系统
当前公司人事和财务
部门每个月都需要手
工收集各个团队的成
本分摊数据,费事费
力。各个部门、岗位
有不同的分摊规则,
计算逻辑比较复杂,
手工计算容易出错。
部门和项目关联变动
较快,每次调整都要
大费周章。公司有专
门的系统能承载内部
经营及人效分析的业
务,为公司提供准确
实时的分析,助力企
业提升公司整体效率
和降低成本,探寻商
业机会。
已完成
以实现每月成本分摊
分析为目标,通过系
统实现基础数据的自
动更新,支持不同部
门、端口和岗位人员
的规则配置。通过系
统的提交审批流程保
证数据提交的实时性
和准确性。每个成本
分摊分析完成后,根
据不同业务部门和所
负责的项目自动按范
围分发报表,保证数
据的安全性。
该系统支持与其他业
务系统打通基础业务
数据,实现组织架
构、人员及项目数据
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有效降低人工维护数
据的成本。通过业务
审批工作流对业务经
营数据进行采集、处
理和治理,结合自定
义分析和 BI能力,将
数据洞察无缝应用于
企业成本、人员绩
效、财务分析等业务
场景,辅助企业在业
务经营上的决策分
析,从而达到降本增
效的目的。
开放接口服务平台
5G 等移动互联网技术
不断发展,系统间的
数据信息交互变得更
加便捷,成为了我们
技术上可行的基础。
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
的快速发展,内部的
系统需与外部不同的
系统进行信息交互,
不同的系统意味着不
同数据接口,需要从
技术上开发不同的接
口,高效与外部对
接,同时对接口访问
需要对访问者、权限
等进行管理,保障系
统的信息安全。
已完成
解决客户在不同应用
中间的数据和功能联
动,搭建基于标准化
服务接口协议的开放
接口管理平台。
目前各系统之间多存
在因企业信息化基础
差、设备接口不开放
等造成数据采集不上
来;或是因设备不互
联、通信协议不兼容
等造成不同数据不匹
配、不互认,数据孤
岛现象普遍。系统的
开发不仅开发了各个
数据端口,形成统一
的数据单元,设置了
相关的权限管理,解
决公司之间不同系统
信息互联互通的信息
瓶颈和信息管理问
题,更重要的是将拓
宽了数字化零售领域
的数据边界,让数据
共享得以实现,让数
据资源的价值得到充
分的挖掘和释放,为
提供更多的技术解决
方案提供基础。
管理平台
项目通过设计管理
RPA 的执行情况,打
通 RPA 工具之间的数
据,形成不同的调
度、执行看板,分析
操作类型、标识等数
据,节省员工成本,
提升效率。
已完成
运用行业上比较新的
RPA 工具整合不同系
统之间的数据和整理
的平台,替代大量人
工操作,提供业务效
率。
通过软件技术来预定
业务规则以及活动编
排过程,利用一个和
多个互不相连的软件
系统协作来完成一组
流程活动、交易和任
务,同时需要人工对
异常情况进行一些管
理来保证最后的交付
结果和服务。本系统
可以高效解决公司日
常的项目管理、大数
据健康等流程,节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人工成本,提升生产
效率。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182 13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 %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 110 78 %
硕士 8 6 %
本科以下 64 48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 岁以下 101 61 %
30~40 岁 77 71 %
40 岁以上 4 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46,645, 40,032, 39,23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
(元)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 %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3,183, 882,3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1,252, 811,1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01,930, 71,19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23,732, 5,000, 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0,001, 40,508, 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426,269, -35,508, -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1,016, 56,628, 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341, 55,0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874,674, 1,591, 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8,647, 36,775, 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回款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降低以及应付账款中应付
品牌营销推广费的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流入、流出变动较大主要是报告期购买和赎回银行理财以及对外投资增加引起,净流出主要是购买
结构性存款未到期以及对外投资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报告期上市募集资金带来的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偿还银行
借款、支付的与上市活动相关发行费用及分配的股息红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 68,616,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1,930, 元,净利润低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13, 元,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收回 25,362, 元,应付品牌营销
推广费等增加 7,951, 元,扣除这些项目影响外,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不存在
重大差异。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11,71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权益
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以
及结构性存款利息。
是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85, %
主要系未到期结构性
存款理财收益
是
资产减值 -4,34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
所致。
否
营业外收入 555,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
客户赔偿金所致。
否
营业外支出 356, %
主要系捐赠支出及上
海办公室提前终止租
赁产生的违约金所
致。
否
信用减值损失(损 失
以“- ”号填列)
1,52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
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金所致。
否
其他收益 8,653, %
主要系增值税加计抵
扣带来的其他收益、
以及收到的来自政府
的以工代训补贴、就
业补贴等政府补助项
目所致。
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末 2022 年初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718,688,963.
29
%
174,386,553.
91
% %
余额增加主要
系当期募集资
金带来的现金
余额增加。
应收账款
154,529,055.
30
%
179,891,431.
24
% %
余额减少主要
系报告期加大
了回款力度。
合同资产 % %
存货
144,706,727.
76
%
64,628,
3
% %
余额大幅增加
主要系渠道分
销和电商零售
业务为了应对
宏观环境影响
及供应链供给
不足提前采购
备货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9,964, % 387, % %
余额增加主要
系对源美生物
的投资转为长
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12,650,
6
%
13,376,
3
% %
余额减少主要
系固定资产折
旧。
在建工程 % %
使用权资产
52,689,
7
%
46,945,
8
% %
余额增加主要
系报告期内新
增租赁场所所
致。
短期借款
17,639,
1
%
38,653,
9
% %
金额减少主要
系偿还了短期
借款所致。
合同负债 4,039, % 2,140, % %
余额增加主要
系渠道分销业
务预收货款增
加所致。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31,057,
6
%
28,404,
2
% %
余额增加主要
系报告期内新
增租赁场所所
致。
交易性金融资
产
389,885,916.
26
% % %
余额增加主要
系报告期内新
增结构性存款
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37,675,
0
%
11,000,
0
% %
余额增加主要
系报告期内新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增对 TV fond
的投资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
的减值
本期购买
金额
本期出售
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2,000,500
,
-
1,611,500
,
885,
6
389,885,9
4.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
11,000,00
31,675,20
-
5,000,000
.00
37,675,20
金融资产
小计
11,000,00
2,032,175
,
-
1,611,500
,
-
4,114,083
.74
427,561,1
上述合计
11,000,00
2,032,175
,
-
1,611,500
,
-
4,114,083
.74
427,561,1
金融负债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26,187, 主要系存款质押保证金、业务保函保证金和支
付宝保证金
合 计 26,187,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31,675, 6,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
份
募集方
式
募集资
金总额
本期已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已累计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2022 年
首次公
开发行
股份
105,166
.67
36,006.
50
36,006.
50
0 0 %
60,575.
61
以现金
管理形
式存放
的金额
为
32,336.
48 万
元,以
活期存
款形式
存放的
金额为
28,239.
13 万元
0
合计 --
105,166
.67
36,006.
50
36,006.
50
0 0 %
60,575.
61
-- 0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0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66,66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1,666,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55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51,112, 元。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
[2022]3-1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本报告期内共使用募集资金 36,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36, 万元,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59,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60,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之间的差异为 1, 万元,主要系包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电商
综合服
务运营
中心建
设项目
否
29,099
.9
29,099
.9
8,294.
34
8,294.
34
%
2024 年
03月
08日
否 否
2.代理
品牌推
广与渠
道建设
项目
否
14,988
.05
14,988
.05
6,103.
22
6,103.
22
%
2024 年
03月
08日
否 否
3.消费
者数据
中台及
信息化
能力升
级建设
项目
否
9,880.
05
9,880.
05
2,621.
14
2,621.
14
%
2024 年
03月
08日
否 否
4.补充
流动资
金
否 10,000 10,000
10,067
.99
10,067
.99
%
否 否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
-- 63,968 63,968
27,086
.69
27,086
.69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确
定用途
的超募
资金
否
22,143
.24
22,143
.24
0 否 否
补充流
动资金
(如
有)
-- 9,000 9,000
8,919.
81
8,919.
81
-- -- -- -- --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超募资
金投向
小计
--
31,143
.24
31,143
.24
8,919.
81
8,919.
81
-- -- -- --
合计 --
95,111
.24
95,111
.24
36,006
.50
36,006
.50
-- -- 0 0 -- --
分项目
说明未
达到计
划进
度、预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含
“是否
达到预
计效
益”选
择“不
适用”
的原
因)
不适用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变化的
情况说
明
不适用
超募资
金的金
额、用
途及使
用进展
情况
适用
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9,996, 元。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
资金 9, 万元,其中 8, 万元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至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一般账户,尚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 万元,将在次
一年度内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地点
变更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方式
调整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先
期投入
及置换
情况
适用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06 年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12,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万元,合计 12,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 适用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募集资
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
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着遵循全
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
施出现
募集资
金结余
的金额
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
用的募
集资金
用途及
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0, 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以现金管理形式存放的金额
为 32, 万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的金额为 28, 万元。
募集资
金使用
及披露
中存在
的问题
或其他
情况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
形。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云檀品牌
管理(上
海)有限公
司
子公司
宠物经销
相关
1,000 万
109,565,0
23,843,26
133,290,6
14,745,42
11,060,46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珂蔓朵香港有限公司 设立
公司与珂曼朵品牌商共同出资设立的
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的经营。
珂蔓朵(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有利于公司经营
美魄香港有限公司 设立 有利于公司经营
科曼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 有利于公司经营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具体可参见本报告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2023 年主要经营计划
1、电商代运营服务方面,继续加强和巩固在大服饰领域的优势地位,在大服饰领域拓展更多头部品牌和布局
有增长潜力的细分类目。同时不断拓展电商代运营服务品类和服务渠道,积极拓展和提升在抖音等新兴电商平台的
运营服务能力,追求在大服饰领域的纵深增长和跨品类、跨平台的横向增长,从而实现电商代运营业务的可持续增
长。电商代运营业务是公司的基本盘,公司会保持持续投入和稳定基本盘,保持并提升在电商代运营领域的行业地
位和综合竞争力。
2、品牌孵化方面,重点布局宠物食品、健康保健品类,先以品牌总代理身份引入更多优质国外品牌,帮助其
开拓中国市场,进而探索合资经营的战略目标,提升公司与品牌的合作粘性和可持续增长,推动公司由品牌经销代
理商向品牌方转变,为公司未来增长注入新的长期增长动力。
3、技术服务能力方面,公司围绕成为“数据和技术驱动的零售服务专家”的愿景,在未来将持续加大对技术
的投入,不断提升利用数据和技术服务品牌商的能力,不断提升自身运营效率,保持对新技术的敏感度和探索研发。
一方面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数字渠道积累的海量投放数据、消费者行为数据、商品数据进行分析建模,对消费
者深度洞察,构建多层次的全渠道营销体系,实现更精准的投放和营销,帮助品牌商提升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利用
对消费者的深度洞察,分析消费者需求变化,反向去指导和帮助品牌商优化产品设计,合理进行产品规划,提升品
牌产品的知名度。技术是公司相比同行的核心优势,公司未来会持续加大对技术的投入,对新技术保持敏感度和持
续探索投入。
以上经营计划的实施可能受来自内外部不同因素影响和干扰,全年的实施效果存在变化和调整的可能,因此以
上经营计划不构成对未来业绩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二)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
1、经营风险
(1)电商平台依赖风险
中国 B2C 电子商务销售主要集中在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电商平台针对入驻平台服务市场的服务商制定
了日常运行规则,若平台规则变更,且公司不能快速了解和学习变更规则并作出适当调整,将导致公司多年的运营
经验失效。
目前,平台为服务商提供数据和服务支持,若平台对服务商支持力度下降,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电商平台作为价值链上的不可替代的关键环节,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若平台提高店铺运营及推广的收
费水平,或自行开展部分服务商业务,将压缩公司业务和利润的空间,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2)品牌商合作风险
电子商务服务商取得品牌商的认可和品牌官方旗舰店的授权,是其业务开展的基础。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达到品
牌商预期,或品牌商调整线上销售策略,从而导致品牌商与公司中止合作,或结束部分店铺的合作,将对公司业务
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品牌商与公司通常按年签订合作协议,即使双方续约,品牌商也有调整服务费率、供货价格、
信用政策条款的权利,可能做出对公司不利的修改。由于电商代运营服务存在规模效应,成本的增长幅度相对销售
额增长幅度更小,故随着公司与品牌方合作时间增加,品牌销售额上升,双方可能协商降低服务费率。公司未来能
否与现有品牌维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否不断拓展新的合作品牌,将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未来,如果因
为市场环境变化或品牌战略选择,公司与主要品牌方结束合作,可能影响公司短时间的利润实现。若公司因市场扩
展不及预期导致与品牌方结束合作,可能对公司经营或声誉造成一定影响。
(3)受品牌商销售表现影响的风险
目前,公司提供电商销售服务以电商代运营模式为主,公司的收入通常与品牌商实际销售情况挂钩。由于公司
对合作品牌商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商品质量缺乏直接控制能力,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合作品牌自身的市场声誉和质量保
障影响。若品牌商因自身经营问题出现产品质量缺陷、供应链管理不善、市场声誉受损等情况,可能导致该品牌商
品销售规模下降,影响公司的服务费收入。
2、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系渠道分销、电商渠道零售业务的库存备货。公司向品牌商采购商品后,销售给电商平台、其他
线上线下卖家或终端消费者。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把控品牌销售动向,对商品未来销售做出错误预判,可能导致存货
积压,甚至因超出有效期而报废存货,将导致存货价值下降,公司需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从而影响公司当期经营
业绩。
(2)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加,如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品牌商客户还款能力下降,可能增加
公司的经营风险。
以上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对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
时间
接待地点
接
待
方
式
接
待
对
象
类
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
要内容及
提供的资
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2
年 05
月 13
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
()
其
他
其
他
参加 2021
年度业绩说
明会的投资
者
主要围绕
公司 2021
年度经营
情况、产
品研发、
销售情况
等事项。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2
年 5 月 1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2-001)
2022
年 09
月 22
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
()
其
他
其
他
参加
2022 年广
东辖区上市
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月
活动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
的投资者
公司业务
情况,投
资者关系
情况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2
年 9 月 2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2-002)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监管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
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高级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
互制衡机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立了有关
“三会”运作、独立董事、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内部制度。公司通过制定《公司
章程》以及各项内部制度的实施,明确了各级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含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均采取了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广大股东提供了充分行使权力的平台。公司确保了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决议合法有效,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董事会职责。本报
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4次会议,审议完成 27 项议案。全体董事均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的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各委员会管理办法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次监事会,审议完成 20 项议案。公司
监事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审核董事
会编制的相关报告并提出书面的审核意见,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监事会成员能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斌、卢彬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积极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
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实现了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
承担责任和风险。
(五)相关利益者
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经济交往中,做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尊重客户、供应商、职工、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其互动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
时公司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投入公益事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实现员工、股东、国家、社会
等相关利益的均衡。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
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
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是依法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和办
公场所,拥有经营所需的设备和其他资产以及商标、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与股东的资产完全分离,产
权关系清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资
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因此,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产权变更手续完备;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独
立、完整。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亦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财务部配备了固定的财务人员,并由公司财务总监领导日常工作;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
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
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公司建立了完整的
组织管理及生产经营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各机构的设置及运行均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商销售服务、品牌数字营销、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营服务。公司具有完全独立、完
整的业务运作体系,独立进行经营。公司以自身的名义独立开展业务和签订合同,公司业务中各个环节均不依赖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亦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
2022 年 05 月 16
日
2022 年 05月 16
日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
调整董事 2022 年
度薪酬的议
案》、《关于调
整监事 2022 年度
津贴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关于新增并修
订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 1《关
于修改<青木数字
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子议案 2《关于
修改<青木数字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子议
案 3《关于修改<
青木数字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子议案 4
《关于修改<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管理办法>的议
案》、子议案 5
《关于修改<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累积投票
实施细则>的议
案》、子议案 6
《关于修改<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议
案》、子议案 7
《关于修改<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议
案》、子议案 8
《关于修改<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办法>的议
案》、子议案 9
《关于修改<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的议
案》、子议案 10
《关于修改<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议
案》、子议案 11
《关于制定<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管理制
度>的议案》。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 年 09 月 16
日
2022 年 09月 16
日
《关于控股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并由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
议案》、《关于
拟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险
的议案》。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
起始
日期
任期
终止
日期
期初
持股
数
(股
)
本期
增持
股份
数量
(股
)
本期
减持
股份
数量
(股
)
其他
增减
变动
(股
)
期末
持股
数
(股
)
股份
增减
变动
的原
因
吕斌
董事
长
现任 男 41
2017
年 01
月 03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16,42
2,747
18,22
5
0 0
16,44
0,972
持股
平台
人员
离职
回购
股份
卢彬
董
事、
总经
理
现任 男 39
2017
年 01
月 03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9,900
,000
0 0 0
9,900
,000
孙建
龙
董事 现任 男 45
2017
年 01
月 03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7,501
,500
0 0 0
7,501
,500
刘旭
晖
董事 现任 男 43
2017
年 01
月 03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2,693
,778
5,400 0 0
2,699
,178
持股
平台
人员
离职
回购
股份
辛宇
独立
董事
现任 男 52
2020
年 05
月 10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0 0 0 0 0
胡轶
独立
董事
现任 男 50
2020
年 05
月 10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0 0 0 0 0
苑晶
独立
董事
现任 男 40
2017
年 01
月 03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0 0 0 0 0
王广
翠
副总
经理
现任 女 41
2020
年 06
月 22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492,5
00
0 0 0
492,5
00
王平
副总
经理
现任 男 42
2020
年 06
月 22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1,705
,000
0 0 0
1,705
,000
黄全 副总 现任 男 40 2020 2023 150,0 0 0 0 150,0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能 经理 年 06
月 22
日
年 05
月 09
日
00 00
任俊
副总
经理
现任 男 41
2022
年 06
月 10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0 0 0 0 0
李海
青
原副
总经
理
离任 女 43
2020
年 06
月 22
日
2022
年 04
月 11
日
1,705
,000
0 0 0
1,705
,000
李克
亚
董事
会秘
书、
财务
总监
现任 男 38
2020
年 05
月 10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100,0
00
0 0 0
100,0
00
周荣
海
监事
会主
席
现任 男 41
2017
年 01
月 03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1,083
,825
0 0 0
1,083
,825
郑世
拓
监事 现任 男 38
2017
年 01
月 03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852,5
00
0 0 0
852,5
00
李霞
职工
代表
监事
现任 女 35
2017
年 01
月 03
日
2023
年 05
月 09
日
7,200 0 0 0 7,200
合计 -- -- -- -- -- --
42,61
4,050
.00
23,62
42,63
7,675
.00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李海青 副总经理 离任 2022 年 04 月 11 日 主动辞职
任俊 副总经理 聘任 2022 年 06 月 10 日 董事会聘任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吕斌先生,198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企业管理专
业。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营销专员;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七天连锁酒
店集团公司上海徐家汇二店总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广州天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1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青木股份,历任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2)卢彬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市场营销专
业。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广东电信实业公司经营分析专员;2009 年 6 月至 2011 年 11月任阿里巴巴产品经
理;2011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青木股份,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3)孙建龙先生,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阜阳师范大学中文专业。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深圳浩天投资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北京魔龙科技有限公
司业务总监、VP;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广州乐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广州千
陌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青木股份董事。
(4)刘旭晖先生,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学院 EMBA 专业。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万向通信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北京易索得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北京联动纳维科技有限公司华
南区总监;200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广州天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1 月就职于
广州摩根森分选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青木股份董事。
(5)辛宇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财务学专业,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09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历任讲师、副教授、教
授、系主任,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担任副院长,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过多项国家级、省级和横向课
题,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获得多项国家级及全国性学术会议的论文奖励,2010 年入选教育
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8 年入选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青木股份独立
董事。
(6)胡轶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民商
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士,执业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就职于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
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 10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 10月至 2018 年 11月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
所律师;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大成
(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青木股份独立董事。
(7)苑晶先生,198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
程专业。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国家与省部级课题,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与会议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80
余篇,拥有多个发明专利,获 3项国际重要学术会议最佳论文奖。2002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所长。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青木股份独立董事。
(8)王广翠女士,198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2004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电商渠道中心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青木
股份,担任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9)王平先生,198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企业管理专
业。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沿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广州智联博宇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伙人;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广州天运网络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1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青
木股份,担任品牌运营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10)黄全能先生,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
专业。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爱立信中国研究院高级工程师;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北京祖睿科技有
限公司技术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北京小唱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总监;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月参与
移动互联网自主创业;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北京海港城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2020 年 6 月至今就职
于青木股份,担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11)任俊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至 2022 就职于阿里巴巴集团,
先后担任天猫箱包、男女鞋、运动户外等多个行业负责人。2022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青木股份,担任副总经理。
(12)李克亚先生,198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
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部助
理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美林基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高级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广
州酷旅旅行社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2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青木股份,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3)周荣海先生,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企业管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理专业。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河南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助理;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广
州智联博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广州天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1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青木股份,担任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14)郑世拓先生,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企业管
理专业。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总经理秘书,2013 年 3 月至今
就职于青木股份,担任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监事。
(15)李霞女士,198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沈阳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万宁(重庆)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西南区人事经理助理;2013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3 月任泸州市西南商贸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副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青木股份,
担任人事主管。现任公司人事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吕斌
广州市允能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5 年 07 月 27
日
否
孙建龙
广州市陌仟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6 年 11 月 15
日
否
王平
广州市允杰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8 年 11 月 28
日
否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孙建龙
广州千陌互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07 月 14
日
是
孙建龙
广州思美腾亚传
媒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9 年 01 月 12
日
否
孙建龙
上海腾亚数字技
术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否
孙建龙
广东青木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01 月 12
日
否
孙建龙
广州市启投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1 年 11 月 08
日
否
孙建龙
广州建晟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5 年 11 月 02
日
否
孙建龙
广州互动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8 年 05 月 29
日
否
孙建龙
北京飓芯科技有
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10 月 25
日
否
刘旭晖
广州知睿教育科
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6 年 03 月 29
日
否
刘旭晖
广州恩邦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
监事
2012 年 05 月 22
日
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刘旭晖
广州海辰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6 年 09 月 02
日
否
刘旭晖
广州海客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否
刘旭晖
广州摩根森分选
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2 年 01月 07
日
否
刘旭晖
广州天运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6 年 12 月 19
日
否
刘旭晖
奥特赛克(天
津)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8 月 03
日
否
刘旭晖
广东鸿蒙教育科
技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9 年 08 月 19
日
否
刘旭晖
广西蒙鸿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监事
2019 年 07 月 29
日
否
辛宇
广州市增城区产
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外部董事
2021 年 03 月 23
日
是
胡轶
绿景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04 月 25
日
2022 年 04月 24
日
是
胡轶
广东雅达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01 月 08
日
是
胡轶
广东世贸通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2016 年 09 月 01
日
否
黄全能
北京运势久久科
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02 月 18
日
否
王平
芬洁国际有限公
司
董事
2020 年 06 月 18
日
否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其在公司的管理任职情况决
定。公司董事孙建龙、刘旭晖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除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体系以及主要方案。公司制定了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监事的薪酬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
联方获取报酬
吕斌 董事长 男 41 现任 否
卢彬 董事、总经理 男 39 现任 否
孙建龙 董事 男 45 现任 0 是
刘旭晖 董事 男 43 现任 0 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辛宇 独立董事 男 52 现任 否
胡轶 独立董事 男 50 现任 否
苑晶 独立董事 男 40 现任 否
王广翠 副总经理 女 41 现任 否
王平 副总经理 男 42 现任 否
黄全能 副总经理 男 40 现任 否
任俊 副总经理 男 41 现任 否
李海青 原副总经理 女 43 离任 否
李克亚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男 38 现任 否
周荣海 监事会主席 男 41 现任 86 否
郑世拓 监事 男 38 现任 否
李霞 职工代表监事 女 35 现任 否
合计 -- -- -- -- 1,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2 年 04 月 22日 2022 年 04 月 25 日
《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的议
案》、《关于调整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关于新增并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制定制度包含:《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
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
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
度》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管理制度》;修订制度包括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
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总经
理工作细则》)《关于同意
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2 年 06 月 10日 2022 年 06 月 10 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2 年 08 月 26日 2022 年 08 月 29 日
《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关于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议案》、《关于拟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2 年 10 月 27日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次数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董事会会
议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吕斌 4 4 0 0 0 否 2
卢彬 4 4 0 0 0 否 2
孙建龙 4 4 0 0 0 否 2
刘旭晖 4 4 0 0 0 否 2
辛宇 4 4 0 0 0 否 2
胡轶 4 4 0 0 0 否 2
苑晶 4 0 4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
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会议次
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
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
责的情况
异议事项具
体情况(如
有)
审计委员会
辛宇、胡
轶、刘旭晖
4
2022 年 04
月 12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
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
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第
一季度报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告>的议
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
告>议
案》、《关
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
案》、《关
于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关于续聘
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
案》。
2022 年 06
月 07 日
《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
案》、《关
于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
的议案》。
2022 年 08
月 16 日
《关于
<2022 年半
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
<2022 年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
议案》、
《关于控股
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
额度并由公
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议
案》、《关
于审议 2022
年半年度内
控内审工作
报告的议
案》。
2021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
三季度报
告>的议
案》。
战略委员会
吕斌、卢
彬、苑晶
1
2022 年 08
月 16 日
《关于拟为
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
议案》。
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
会
辛宇、胡
轶、孙建龙
2
2022 年 04
月 12 日
《关于重新
选举第二届
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
议案》、
《关于调整
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22
年薪酬的议
案》、《关
于调整董事
2022 年度薪
酬的议
案》。
2022 年 06
月 07 日
《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
案》。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162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884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2,046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3,52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技术人员 310
财务人员 35
职能人员 95
仓储人员 88
客服人员 397
运营人员 1,121
合计 2,04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71
本科 974
大专 667
中专、高中及以下 334
合计 2,046
2、薪酬政策
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向员工支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绩效奖金。
公司倡导价值贡献,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分配体系,同时对标市场薪酬水平,适当调整薪酬体系,调动员工
积极性,激发组织和员工活力,实现企业和员工双赢。
公司执行带薪休假、婚产假、育儿假等节假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为员工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3、培训计划
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知识和能力的发展,建立全面的培训体系,为公司员工完善清晰的学习地图,为公司打造专
业化团队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培训体系分为新人培训、日常进阶培训、专项项目培训、外训学习及拓展培训等,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及
不同端口等需求,统一对各端口分别安排员工参与针对性的培训。日常进阶培训分别有商品端、推广端、设计端等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各端口不同层级学习,全面提供专业及通用课程学习,打造专业型和综合型人才。专项培训分别有青苗计划、青蓝
计划、青星计划等,培养公司中高潜核心人才,进一步提升学员管理等综合能力;
2022 年,公司共开展 60 场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在线课程达 309 门,累计参训 2960 人次,课时达 小
时。学习逐步实现线下线上一体化。创新采用线上和线下培训形式,全员均参与培训,学习方式灵活,增加学员学
习灵活性,提高综合能力素养及工作技能。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在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其中,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进行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
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 9 月 3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
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透明:
是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66,666,667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40,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40,000,
可分配利润(元) 267,19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66,666,667 股为基
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00, 元(含
税),分红达到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分红比例达到《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相关要求。除前述现金分红外,公司无实施送红股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上述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对此分配预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
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
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
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整合计划 整合进展
整合中遇到的
问题
已采取的解决
措施
解决进展 后续解决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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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3 年 04 月 14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
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
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
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
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
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
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
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
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
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
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
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犯国家法律、
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
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
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
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重要缺
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
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犯行业规范,
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
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
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
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
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
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
的情形。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
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营业收入的 %,则认定为一般缺
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的 %
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达到
或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
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
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
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则认定为一
般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资产总额的
%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
达到或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
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
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营业收入的 %,则认定为一般缺
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的 %
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达到
或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
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
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
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则认定为一
般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资产总额的
%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
达到或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
大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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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一直以来都秉承着绿色发展的理念,致力于全面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和产业链上下游的碳排放量,在供应
链采购、产品包装和仓储物流等多个业务环节持续提高环保、节能的表现,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式。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一)作为行业生态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司致力于与品牌客户共建绿色、可持续的零售行业,并将绿色环保理
念传递给我们的消费者。公司将可持续发展和环保理念纳入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致力于节能减排,打造绿色的行
业生态。
1、绿色品牌: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提升,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具有可持
续发展价值观的品牌和产品。公司旗下的品牌孵化业务,注重与可持续发展的品牌合作,将绿色环保的产品带入中
国市场。
2、绿色包装:公司在制作员工福利礼盒,开发品牌周边产品等,均结合环保理念,提倡节能减排的生活态度。
对于包装材料和印刷业供应商,要求其出具环评报告书,以确保合格供应商满足国家的绿色倡导或法律法规要求。
3、绿色活动:公司还积极帮助品牌客户在电商运营和品牌营销中贯彻绿色理念,推广环保产品,帮助品牌更
好地与本地消费者沟通,将其全球化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中国落地。
(一)绿色办公。公司坚持绿色运营,采取绿色办公管理措施促进节能减排,包括:
1、办公场所使用更加节能环保的 LED 等,并推动员工养成人走灯闭、及时关闭水龙头等良好的节约习惯;
2、公司内部推行 OA及钉钉流程,鼓励无纸化办公,同时打印机属于云联网,专人专卡,刷卡打印,有效地
杜绝非必要打印和纸张浪费;
3、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对于可回收废弃纸箱,鼓励员工开展二次利用等。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踏实经营,讲诚信守信用,努力践行企业与社会效益一体化发展的理念,重视安全
生产、节能减排,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财富,实现公司与员工、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公司注重回馈社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投身扶贫、助学等社会公益
慈善事业,努力创造和谐公共关系。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二)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不断完善内部制度,明确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权限,确保上
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履行职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函》,按照规定履行承诺,保守内幕
信息,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三)提供就业机会,关怀员工,重视员工权益:公司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晋升机制,以人为本,
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
度。公司重视员工关怀,设立了关委会、兴趣协会等,组织篮球比赛、歌唱比赛等各类兴趣活动,充分发挥员工的
兴趣爱好。公司注重人才培养,通过在线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体系提升员工的个人能力,并通过读书帮、图书角等
活动丰富员工的视野,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四)客户权益保护:公司诚信经营,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构筑信任
与合作的平台。公司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保证产品质量、价格合理,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供应商和客户合
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一)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社会就业扶贫的号召,支持扶贫工作,积
极为贫困地区的学生、凭困户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二)公司积极参与政府、协会以及社会各界组织的各项活动,通过对口农产品采购、扶贫拍卖、捐款等多
种方式直接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攻坚成果。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
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吕斌、卢彬 股份限售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之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公
司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发行价
格,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发行价
格,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如
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
的,上述发行
价格作相应调
整。3、在前
述锁定期满
后,在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
2022 年 03 月
11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
本人就任时确
定的期限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并
且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不再买
入公司的股
份,买入后六
个月内不再卖
出公司股份;
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公司
股份。4、本
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若
本人违反了关
于股份锁定期
承诺的相关内
容,则由此所
得的收益归公
司。本人在接
到公司董事
会发出的本人
违反了关于股
份锁定期承诺
的通知之日起
二十日内将有
关收益交给公
司。
允能合伙 股份限售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之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单位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公
2022 年 03 月
11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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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司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发行价
格,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发行价
格,本单位持
有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
如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
息的,上述发
行价格作相应
调整。3、若
本单位违反了
上述关于股份
锁定期承诺的
相关内容,则
由此所得的收
益归公司。本
单位在接到公
司董事会发出
的本单位违反
了关于股份锁
定期承诺的
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
关收益交给公
司。
孙建龙、刘旭
晖
股份限售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之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公
司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公司股
2022 年 03 月
11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3
年 9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发行价
格,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发行价
格,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如
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
的,上述发行
价格作相应调
整。在本人职
务变更等情形
下,本人仍将
履行上述股份
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的承诺。
3、在前述锁
定期满后,在
本人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 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
本人就任时确
定的期限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并
且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不再买
入公司的股
份,买入后六
个月内不再卖
出公司股份;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公司
股份。 4、本
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若
本人违反了关
于股份锁定期
承诺的相关内
容,则由此所
得的收益归公
司。本人在接
到公司董事
会发出的本人
违反了关于股
份锁定期承诺
的通知之日起
二十日内将有
关收益交给公
司。
陌仟合伙、允
嘉合伙、允培
合伙、允尚合
伙、穗晖合
伙、允杰合
伙、郭海彬
股份限售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之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单位/本
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如本单位/
人违反了关于
股份锁定期承
诺的相关内
容,则由此所
得的收益 归
公司。本单位
/人在接到公
司董事会发出
的本单位违反
了关于股份锁
定期承诺 的
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
关收益交给公
司。
2022 年 03 月
11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间接持股的高
级管理人员王
平、李海青
股份限售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之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通过允
能合伙所间接
2022 年 03 月
11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
人通过允杰合
伙所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
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价格,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发行价
格,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如
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
的,上述发行
价格作相应调
整。在本人职
务变更等情形
下,本人仍将
履行上述股份
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的承诺。
3、在前述锁
定期满后,在
本人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 期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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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
本人就任时确
定的期限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并
且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不再买
入公司的股
份,买入后六
个月内不再卖
出公司股份;
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公司
股份。 4、如
届时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于股
份锁定事项另
有新的规定
的,本人将严
格按照届时有
效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
定 进行相应
的股份锁定,
并及时履行有
关信息披露义
务。
间接持股的高
级管理人员王
广翠、黄全
能、李克亚
股份限售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之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通过允
嘉合伙、允杰
合伙/允尚合
伙所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
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
2022 年 03 月
11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3
年 9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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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价格,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发行价
格,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如
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
的,上述发行
价格作相应调
整。在本人职
务变更等情形
下,本人仍将
履行上述股份
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的承诺。
3、在前述锁
定期满后,在
本人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 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
本人就任时确
定的期限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并
且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不再买
入公司的股
份,买入后六
个月内不再卖
出公司股份;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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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公司
股份。 4、如
届时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于股
份锁定事项另
有新的规定
的,本人将严
格按照届时有
效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
定 进行相应
的股份锁定,
并及时履行有
关信息披露义
务。
间接持股的监
事周荣海、郑
世拓、李霞
股份限售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之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通过允
能合伙所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锁
定期满后,在
本人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 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
本人就任时确
定的期限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并
且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不再买
入公司的股
份,买入后六
2022 年 03 月
11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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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不再卖
出公司股份;
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公司股
份。3、若本
人违反了关于
股份锁定期承
诺的相关内
容,则由此所
得的收益归公
司。本人在接
到公司董事会
发出的本人违
反了关于股份
锁定期承诺的
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
益交给公司。
其他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陌
仟合伙、允能
合伙、允嘉合
伙、允培合
伙、允尚合伙
股份减持
1、本单位将
严格根据证券
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等有
权部门颁布的
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单位就
持股锁定事项
出具的相关承
诺执行有关股
份限售事项;
在证券监管机
构、证券交易
所等有权部门
颁布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以及本
单位股份锁定
承诺规定的限
售期内,本单
位不会进行任
何违反相关规
定及股份锁定
承诺的股份减
持行为。2、
股份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本
单位届时将综
合考虑资金需
求、投资安排
等各方面因素
确定是否减持
公司股份。若
本单位在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锁定期满后两
年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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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
告,在公告中
明确减持的具
体数量或区
间、减持的执
行期限等信
息。3、在股
份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如本
单位确定依法
减持公司股份
的,将以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发行价格
进行减持。如
自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至
披露减持公告
期间公司发生
过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本单位
的减持价格应
相应调整。
4、本单位将
在公告的减持
期限内以证券
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等有
权部门允许的
如大宗交易、
集合竞价、协
议转让等合规
方式进行减
持。如本单位
确定依法减持
公司股份的,
本单位将严格
按照证券监管
机构、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届
时有效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
定进行相应的
股份减持操
作,并及时履
行有关信息披
露义务。5、
若本单位违反
了有关承诺减
持而获得的任
何收益将归公
司,本单位在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接 到公司董
事会发出的本
单位违反了关
于股份减持承
诺的通知之日
起 20 日内将
有 关收益交
给公司。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
以上的重要股
东吕斌、卢
彬、孙建龙、
刘旭晖
股份减持
1、本人将严
格根据证券监
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等有权
部门颁布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以
及本人就持股
锁定事项出具
的相关承诺执
行有关股份限
售事项;在证
券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等
有权部门颁布
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
定,以及本人
股份锁定承诺
规定的限售期
内,本人不会
进行任何违反
相关规定及股
份锁定承诺的
股份减持行
为。2、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本人届
时将综合考虑
个人及家庭/
本单位的资金
需求、投资安
排等各方面因
素确定是否减
持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
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
告,在公告中
明确减持的具
体数量或区
间、减持的执
行期限等信
息。上述减持
数量均以不影
响法律法规对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锁定期满后两
年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的减持要求为
限。3、在股
份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如本
人确定依法减
持公司股份
的,将以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发行价格
进行减持。如
自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至
披露减持公告
期间公司发生
过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本人的
减持价格应相
应调整。4、
本人将在公告
的减持期限内
以证券监管机
构、证券交易
所等有权部门
允许的如大宗
交易、集合竞
价、协议转让
等合规方式进
行减持。如本
人确定依法减
持公司股份
的,本人将严
格按照证券监
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
届时有效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进行相应
的股份减持操
作,并及时履
行有关信息披
露义务。5、
本人不因职务
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
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违反了
有 关承诺减
持而获得的任
何收益将归公
司,本人在接
到公司董事会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发出的本人违
反 了关于股
份减持承诺的
通知之日起二
十日内将有关
收益交给公
司。
王广翠、王
平、黄全能、
李海青、李克
亚
股份减持
1、本人将严
格根据证券监
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等有权
部门颁布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以
及本人就持股
锁定事项出具
的相关承诺执
行有关股份限
售事项;在证
券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等
有权部门颁布
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
定,以及本人
股份锁定承诺
规定的限售期
内,本人不会
进行任何违反
相关规定及股
份锁定承诺的
股份减持行
为。2、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本人届
时将综合考虑
个人及家庭/
本单位的资金
需求、投资安
排等各方面因
素确定是否减
持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
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
告,在公告中
明确减持的具
体数量或区
间、减持的执
行期限等信
息。上述减持
数量均以不影
响法律法规对
董事、监事及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高级管理人员
的减持要求为
限。3、在股
份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如本
人确定依法减
持公司股份
的,将以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发行价格
进行减持。如
自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至
披露减持公告
期间公司发生
过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本人的
减持价格应相
应调整。4、
本人将在公告
的减持期限内
以证券监管机
构、证券交易
所等有权部门
允许的如大宗
交易、集合竞
价、协议转让
等合规方式进
行减持。如本
人确定依法减
持公司股份
的,本人将严
格按照证券监
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
届时有效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进行相应
的股份减持操
作,并及时履
行有关信息披
露义务。5、
本人不因职务
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
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违反了
有 关承诺减
持而获得的任
何收益将归公
司,本人在接
到公司董事会
发出的本人违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反 了关于股
份减持承诺的
通知之日起二
十日内将有关
收益交给公
司。
公司 稳定股价
公司自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若出现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第 20
个交易日称为
“触发稳定股
价措施日”。
如在该 20 个
交易日期间公
司披露了新的
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
则该等 20 个
交易日的期限
需自公司披露
了新的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之日起重
新开始计算,
下同)的收盘
价均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情
况的,则为启
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条
件,公司和有
关方将采取有
关股价稳定措
施。当公司或
有关方正式公
告将采取的稳
定股价措施之
前,或当公司
和有关方采
取稳定股价措
施后,公司股
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高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则可终
止启动或实施
稳定股价措
施。在遵守所
适用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前提
下,公司、公
司共同控股股
2022 年 03 月
11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东和实际控制
人、公司的董
事(仅指负有
增持义务的董
事,即除独立
董事、未在公
司领取薪酬或
未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以外的
其他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仅指负有增
持义务的高级
管理人员,即
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
高级管理人
员)将采取以
下措施稳定公
司股价:
(1)公司回
购股份,
(2)共同控
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增持股
份,(3)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
份。在满足启
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条件
之日起 10 个
交易日内,公
司制订回购公
司股票方案并
提交董事会审
议。董事会综
合考虑公司经
营发展实际情
况、公司所处
行业、公司现
金流量状况、
社会资金成本
和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决
定是否回购公
司股份。独立
董事应对公司
回购方案发表
独立意见,监
事会应对公司
回购方案提出
审核意见。在
满足预案规定
的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的具体
条件,且满足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如下条件时,
公司负有启动
回购公司股份
程序以稳定公
司股价的义
务:① 公司
股票上市已满
一年、公司回
购股份不会导
致其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
件;② 回购
股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
定。公司为稳
定股价之目的
进行股份回购
的,除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
之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下列
各项:① 公
司单轮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原则上不少于
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的
5%;② 公司
单一会计年度
回 购股份比
例不超过公司
上一年度末总
股本的 2%;
③ 公司用于
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 额累计
不超过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
票所募集资金
的总额。超过
上述标准的,
公司 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
当年度不再继
续实施。
吕斌、卢彬、
孙建龙、刘旭
晖、王广翠、
王平、黄全
能、李克亚
稳定股价
公司自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若出现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第 20
个交易日称为
“触发稳定股
2022 年 03 月
11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价措施日”。
如在该 20 个
交易日期间公
司披露了新的
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
则该等 20 个
交易日的期限
需自公司披露
了新的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之日起重
新开始计算,
下同)的收盘
价均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情
况的,则为启
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条
件,公司和有
关方将采取有
关股价稳定措
施。当公司或
有关方正式公
告将采取的稳
定股价措施之
前,或当公司
和有关方采
取稳定股价措
施后,公司股
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高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则可终
止启动或实施
稳定股价措
施。在遵守所
适用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前提
下,公司、公
司共同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
人、公司的董
事(仅指负有
增持义务的董
事,即除独立
董事、未在公
司领取薪酬或
未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以外的
其他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仅指负有增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持义务的高级
管理人员,即
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
高级管理人
员)将采取以
下措施稳定公
司股价:
(1)公司回
购股份,
(2)共同控
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增持股
份,(3)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
份。共同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增持股
份 在达到触
发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条件的
情况下,并且
在公司无法实
施回购股份或
回购股份的议
案未能获得公
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批准,
公司共同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将在触发
稳定股价措施
日或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
做出不实施回
购股份方案的
决议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
内向公司提交
增持公司股份
的方案,并由
公司进行公
告。公司虽已
实施回购股份
方案,但仍未
满足公司股票
连续 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均已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
产之条件,公
司共同控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
将在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实施
完毕或终止之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向公司
提交增持公司
股份的方案,
并由公司进行
公告。除非出
现预案约定特
殊情形,公司
共同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
将在公司公告
增持方案之日
起 3 个月内
依照方案中规
定的价格区
间、数量范
围、完成期限
等实施增持:
共同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
各自单轮用于
增持的资金总
额不少于其最
近一 次或最
近一年(以孰
高为准)从公
司取得的现金
分红(税后)
的 20%;单一
会计 年度内
用以稳定股价
的增持资金合
计不超过其最
近一次或最近
一年(以孰高
为准)从公司
取得的现金分
红(税后)的
50%。超过上
述标准的,共
同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有
关稳定股价措
施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
在公司共同控
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增持公
司股份方案实
施完毕后,仍
未满足公司股
票连续 5 个
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
产之条件,则
负有增持义务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在
共同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
后 10 个交易
日内向公司提
交增持公司股
份的方案,并
由公司进行公
告。除非出现
预案约定特殊
情形,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在公告
增持方案之日
起 3 个月内
依照方案中规
定的价格区
间、数量范
围、完成期限
等实施增持: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各
自单轮用于增
持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上一年
度各自从公司
取得的税后薪
酬的 20%;单
一会计年度内
用以稳定股价
的增持资金合
计不超过其上
一会计年度各
自从公司取得
的税后薪酬的
50%。超过上
述标准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
实施。
公司 欺诈发行
如公司不符合
发行上市条
件,以欺骗手
段骗取发行注
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公司
/本人将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等
有权部门的要
求 5 个工作日
内启动股份购
回程序,购回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
股。
吕斌、卢彬 欺诈发行
如公司不符合
发行上市条
件,以欺骗手
段骗取发行注
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公司
/本人将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等
有权部门的要
求 5 个工作日
内启动股份购
回程序,购回
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
股。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公司
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
1、巩固并拓
展公司业务,
提升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加
快募投项目投
资进度,尽早
实现预期效
益;加强募集
资金管理,保
证募集资金合
理、规范使
用;加强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
制,提升经营
效率;完善利
润分配制度,
强化投资者回
报机制。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吕斌、卢彬
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
一、不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
二、切实履行
公司制定的有
关填补回报措
施以及本承诺
函,如违反本
承诺函或拒不
履行本承诺函
给公司或股东
造成损失的,
同意根据法
律、法规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承担
相应法律责
任;三、本承
诺函经出具后
即具有法律效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力。本人将严
格履行本承诺
函中的各项承
诺。本人自愿
接受监管机
构、社会公众
等的监督,若
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四、本承诺函
出具日后至公
司本次发行实
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
会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吕斌、卢彬、
孙建龙、刘旭
晖、辛宇、胡
轶、苑晶、王
广翠、王平、
黄全能、李海
青、李克亚
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
一、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件
向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
职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
司资产从事与
本人履行职责
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
或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
钩;五、若公
司后续推出股
权激励政策,
拟公布的公司
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六、本
承诺函经本人
签署后即具有
法律效力。本
人并将严格履
行本承诺函中
的各项承诺。
本人自愿接受
监管机构、社
会公众等的监
督,若违反上
述承诺本人将
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七、本
承诺函出具日
后至公司本次
发行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公司 利润分配
公司将采取现
金、股票或者
现金和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但应
优先采用现金
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
的,应当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在
具备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公
司每年度进行
一次利润分
配。经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
议决定,公司
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公
司上市后三
年,综合考虑
2022 年 03 月
11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公司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
平、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以及
预计上市时间
等因素,公司
在上市后三年
仍将处于成长
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在上述期间进
行利润分配
时,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20%,现金分
红在每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
关于招股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
漏的承诺
一、公司确
认,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的招股说明
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法律
责任;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
票并上市的申
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
漏。二、如果
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 A 股的招
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
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
响的,公司将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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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回购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
具体如下:
(1)回购程
序的启动如果
公司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
的,公司将在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
或者司法机关
认定有关违法
事实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制
订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方案,按
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交董
事会审议,审
议通过后及时
公告回购股份
方案,同时发
出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将回
购公司股份的
方案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
(2)回购价
格和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价
格按照二级市
场价格进行,
且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
时的发行价格
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回购数量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
股。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之日
至公司发布回
购股份方案之
日,公司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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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回购价
格及回购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
整。三、如果
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 A 股的招
股说明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公司
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有
权获得赔偿的
投资者资格、
投资者损失的
范围认定、赔
偿主体之间的
责任划分和免
责事由按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法》、《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证券市场
因虚假陈述引
发的民事赔偿
案件的若干规
定》(法释
[2003]2 号)
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
行,如相关法
律法规相应修
订,则按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
规执行。公司
将严格履行生
效司法文书认
定的赔偿方式
和赔偿金额,
并接受社会监
督,确保投资
者合法权益得
到有效保护。
吕斌、卢彬
关于招股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
漏的承诺
一、本人确
认,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招股说明
书及其他信息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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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披露资料(以
下称“招股说
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
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二、如果公司
招股说明书存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
人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
以及《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
理证券市场因
虚假陈述引发
的民事赔偿案
件的若干规
定》(法释
[2003]2 号)
等规定,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
失。具体的赔
偿标准、赔偿
主体范围、赔
偿金额等细节
内容待上述情
形实际发生
时,以最终确
定的赔偿方案
为准。三、如
果公司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
的,本人将在
中国证监会或
有权机关对上
述事实作出认
定或处罚决定
后 15 个工作
日内,购回已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转让的原限售
股份。购回股
份的价格按照
二级市场价格
进行,且不低
于发行价格并
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购
回数量为已转
让的全部原限
售股份的全部
股份,如截至
购回提示性公
告日公司股份
发生过除权除
息等事项的,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及股份
数量的计算口
径应相应调
整。
吕斌、卢彬、
孙建龙、刘旭
晖、辛宇、胡
轶、苑晶、周
荣海、郑世
拓、李霞、王
广翠、王平、
黄全能、李海
青、李克亚
关于招股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
漏的承诺
一、本人确
认,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招股说明
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以
下称“招股说
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
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二、如果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的招股说明书
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
的,将根据证
券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等
有权部门颁布
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最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证券市
场因虚假陈述
引发的民事赔
偿案件的若干
规定》(法释
[2003]2
号),依法及
时赔偿投资者
损失。具体的
赔偿标准、赔
偿主体范围、
赔偿金额等细
节内容待上述
情形实际发生
时,以最终确
定的赔偿方案
为准。
吕斌、卢彬、
孙建龙、刘旭
晖、允能合
伙、陌仟合
伙、允培合
伙、允嘉合
伙、允尚合伙
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
日,本单位/
本人及本单位
/本人控制的
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营实体
(发行人及其
控制的公司除
外,下同)均
未直接或间接
从事任何与发
行人电商销售
服务、品牌数
字营销、技术
解决方案及消
费者运营服务
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产品生产
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
起,本单位/
本人及本单位
/本人控制的
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营实体
将不会直接或
间接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
限于独资、合
资、合作和联
营等)参与或
进行任何与发
行人电商销售
服务、品牌数
字营销、技术
解决方案及消
费者运营服务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产品生产
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
起,本单位/
本人及将来成
立之本单位/
本人控制的公
司、企业或其
他经营实体将
不会直接或间
接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
资、合作和联
营等)参与或
进行与发行人
电商销售服
务、品牌数字
营销、技术解
决方案及消费
者运营服务业
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生产或
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
起,本单位/
本人及本单位
/本人控制的
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营实体
从任何第三者
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发行
人电商销售服
务、品牌数字
营销、技术解
决方案及消费
者运营服务业
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本单位
/本人将立即
通知发行人,
并尽力将该等
商业机会让与
发行人。5、
本单位/本人
及本单位/本
人控制的公
司、企业或其
他经营实体承
诺将不向其业
务与发行人电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商销售服务、
品牌数字营
销、技术解决
方案及消费者
运营服务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公司、企
业、组织或个
人提供技术信
息、行业信
息、销售渠道
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
诺被证明为不
真实或未被遵
守,本单位/
本人将向发行
人赔偿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
失。
公司
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
1、严格执行
本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
关联交易的规
定;2、严格
履行关联交易
决策、回避表
决等公允决策
程序;3、确
保关联交易价
格的公允性、
批准程序的合
规性,最大程
度的保护股东
利益;4、尽
量减少与关联
方的关联交
易,在进行确
有必要且无法
规避的关联交
易时,保证按
市场化原则和
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操作;
5、在实际工
作中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
用,确保关联
交易价格的公
允性、批准程
序的合法、合
规性,最大程
度的保护本公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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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
利益。
吕斌、卢彬、
孙建龙、刘旭
晖、辛宇、胡
轶、苑晶、周
荣海、郑世
拓、李霞、王
广翠、王平、
黄全能、李海
青、李克亚
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
1、不利用自
身作为公司共
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主要股
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地位及
(控制性)影
响谋求公司在
业务合作等方
面给予本单位
/本人及本单
位/本人控制
的公司、企业
或其他经营实
体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
身作为公司共
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主要股
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地位及
(控制性)影
响谋求与公司
达成交易的优
先权利;3、
不以与市场价
格相比显失公
允的条件与公
司进行交易,
亦不利用该类
交易从事任何
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4、
尽量减少与公
司的关联交
易,在进行确
有必要且无法
规避的关联交
易时,保证按
市场化原则和
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操作,并
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和
《青木数字技
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青木数字技
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有
关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单位
/本人将保
证,在本单位
/本人作为公
司共同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主
要股东/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
间,公司在对
待将来可能产
生的与本单位
/本人及本单
位/本人控制
的公司、企业
或其他经营实
体的关联交易
方面,将采取
如下措施规范
可能发生的关
联交易:1、
严格遵守《青
木数字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
程》、《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
则》、《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
法》及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
度等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决
策、回避表决
等公允决策程
序,及时详细
进行信息披
露;2、依照
市场经济原
则、采取市场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定价确定交易
价格。
允尚合伙、允
培合伙、允嘉
合伙、陌仟合
伙、允能合伙
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
1、不利用自
身作为公司主
要股东之地位
及影响谋求公
司在业务合作
等方面给予本
单位及本单位
控制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
营实体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权
利;2、不利
用自身作为公
司主要股东之
地位及影响谋
求与公司达成
交易的优先权
利;3、不以
与市场价格相
比显失公允的
条件与公司进
行交易,亦不
利用该类交易
从事任何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
为;4、尽量
减少与公司的
关联交易,在
进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规避的
关联交易时,
保证按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公平操
作,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
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和《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
程》、《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
法》等有关关
联交易决策制
度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同
时,本单位将
保证,在本单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位作为公司主
要股东期间,
公司在对待将
来可能产生的
与本单位及本
单位控制的公
司、企业或其
他经营实体的
关联交易方
面,将采取如
下措施规范可
能发生的关联
交易:1、严
格遵守《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
程》、《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
则》、《青木
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
法》及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
度等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决
策、回避表决
等公允决策程
序,及时详细
进行信息披
露;2、依照
市场经济原
则、采取市场
定价确定交易
价格。
吕斌、卢彬
社会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补缴
若根据有权主
管部门的要求
或决定,公司
(含其分公
司)及/或公
司的控股子公
司(含其分公
司)需要为员
工补缴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前
应缴未缴的社
会保险及/或
住房公积金,
或因未足额缴
纳社会保险及
/或住房公积
金需承担任何
罚款或损失,
本人将足额补
偿公司(含其
分公司)及/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或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含其
分公司)因此
发生的支出或
所受损失,确
保公司(含其
分公司)及/
或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含其
分公司)不遭
受任何损失。
公司 股东信息披露
不存在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持
股的主体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情
形。不存在本
次发行的中介
机构或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
人员、经办人
员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形。发
行人股东与本
次发行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
人员、经办人
员不存在亲属
关系、关联关
系、委托持
股、信托持股
或其他利益输
送安排;发行
人股东不存在
以发行人股权
进行不当利益
输送的情形。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吕斌、卢彬
房屋租赁备案
登记
若因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分
公司承租无证
房产及/或租
赁合同未办理
房屋租赁备案
登记手续致使
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分公司
遭受任何损失
的,本人承诺
及时、足额对
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分公司
做出补偿,确
保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分公
司不因此遭受
损失。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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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公司
不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1、若公司非
因不可抗力原
因导致未能履
行承诺事项中
各项义务或责
任,则公司承
诺将视具体情
况采取以下措
施予以约束:
(1)及时、
充分披露公司
承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
或者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投资者
道歉;(2)
自愿接受监管
部门、社会公
众及投资者的
监督,向投资
者提出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
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3)因违反
承诺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
依法对投资者
进行赔偿,赔
偿金额由证券
监管部门或司
法机关确定;
(4)因公司
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
责任主体违反
承诺,公司将
暂扣其应得的
现金分红和/
或薪酬,直至
其将违规收益
足额交付公司
或完全履行承
诺为止。2、
若公司因不可
抗力原因导致
未能充分且有
效履行公开承
诺事项的,公
司将及时、充
分披露未能充
分且有效履行
承诺事项的不
可抗力具体情
况,提出补充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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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承诺或替代承
诺等处理方
案,以尽可能
地保护公司及
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吕斌、卢彬、
孙建龙、刘旭
晖、辛宇、胡
轶、苑晶、周
荣海、郑世
拓、李霞、王
广翠、王平、
黄全能、李海
青、李克亚
不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
格履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各项
公开承诺。若
本人非因不可
抗力原因导致
未能履行承诺
事项中各项义
务或责任,则
本人承诺将视
具体情况采取
以下措施予以
约束:(1)
及时公开说明
未能履行、无
法履行或者无
法按期履行承
诺事项的具体
原因并向投资
者道歉;
(2)自愿接
受监管部门、
社会公众及投
资者的监督,
向公司或投资
者提出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
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3)因违反
承诺给公司或
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
对公司或投资
者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由证
券监管部门或
司法机关确
定;(4)因
违反承诺,公
司有权暂扣本
人应得的现金
分红和/或薪
酬,同时不得
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直
至本人将违规
收益足额交付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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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公司或完全履
行承诺为止。
2、若本人因
不可抗力原因
导致未能充分
且有效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
的,本人将及
时、充分披露
未能充分且有
效履行承诺事
项的不可抗力
具体情况,提
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等处
理方案,以尽
可能地保护公
司及投资者的
利益。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是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
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
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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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比例
珂蔓朵香港[注 1] 设立 2022年 1月 26日 %
珂蔓朵上海[注 2] 设立 2022年 9月 13日 %
美魄香港[注 3] 设立 2022年 7月 8日 %
科曼有限[注 4] 设立 2022年 7月 7日 %
[注 1]本公司之子公司青木香港出资与 DERMOFARM,.共同设立珂蔓朵香港,于 2022 年 1 月 26日办妥公司注册
手续,并取得编号 3124460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该公司注册资本 1,500,000,00 欧元,青木香港认缴出资
1,050,000,00 欧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
[注 2]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珂蔓朵香港出资设立珂蔓朵上海,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
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MABYT2C678 的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 8,000, 元,珂蔓朵香港认
缴出资人民币 8,000, 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 3]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美魄出资设立美魄香港,于 2022 年 7 月 8日办妥公司注册手续,并取得编号 3170227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 元人民币,广州美魄认缴出资 1,000, 元人民币,占其注
册资本的 100%,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 4]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木香港出资设立科曼有限,2022 年 7 月 7日办妥公司注册手续,并取得编号 3169403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该公司注册资本 1,050,000,00 欧元,香港青木认缴出资 1,050,000,00 欧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6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7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联、苏醒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5年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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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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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租赁物业 27 处,总面积 64,304 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 22, 平方米,仓储面积
41, 平方米。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
象名称
担保额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
担保额
度
实际发
生日期
实际担
保金额
担保类
型
担保物
(如
有)
反担保
情况
(如
有)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 担保额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 担保类 担保物 反担保 担保期 是否履 是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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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象名称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
度 生日期 保金额 型 (如
有)
情况
(如
有)
行完毕 关联方
担保
青木香
港
2022 年
06 月 10
日
6,000
2022 年
07 月 21
日
1,
6
连带责
任保证
保证期
间:三
年,自
其债权
确定期
间的终
止之日
起开始
计算。
否 否
允能科
技
2022 年
06 月 10
日
3,000
2022 年
09 月 16
日
0
连带责
任保证
汇丰银
行保证
期间:
三年,
自其债
权确定
期间的
终止之
日起开
始计
算。
招商银
行担保
期限:
保证责
任期间
为自本
担保书
生效之
日起至
《授信
协议》
项下
每笔贷
款或其
他融资
或招商
银行广
州分行
受让的
应收账
款债权
的到期
日或每
笔垫
款的垫
款日另
加三
年。任
一项具
体授信
展期,
则保证
期间延
续至展
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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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期期间
届满后
另加三
年止。
启投电
子商务
2022 年
06 月 10
日
5,000
2022 年
09 月 16
日
0
连带责
任保证
汇丰银
行保证
期间:
三年,
自其债
权确定
期间的
终止之
日起开
始计
算。
招商银
行担保
期限:
保证责
任期间
为自本
担保书
生效之
日起至
《授信
协议》
项下
每笔贷
款或其
他融资
或招商
银行广
州分行
受让的
应收账
款债权
的到期
日或每
笔垫
款的垫
款日另
加三
年。任
一项具
体授信
展期,
则保证
期间延
续至展
期期间
届满后
另加三
年止。
否 否
上海云
檀
2022 年
08 月 29
日
1,000
2022 年
12 月 27
日
0
连带责
任保证
保证期
间:三
年,自
其债权
确定期
否 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间的终
止之日
起开始
计算。
青木香
港
2020 年
4 月 28
日
1,925
2020 年
06 月 12
日
质押
1,925
万元人
民币存
款质押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B1)
16,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B2)
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3)
17,92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B4)
1,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
象名称
担保额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
担保额
度
实际发
生日期
实际担
保金额
担保类
型
担保物
(如
有)
反担保
情况
(如
有)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
额度合计
(A1+B1+C1)
16,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
(A2+B2+C2)
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17,925
报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