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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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279 公司简称: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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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安宇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需要,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2017年-2018年4月,公司存在代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少量垫付人员工资的情形,总额678,
元。因开曼英利跨境支付相关流程办理迟缓,本报告期内仍存在该历史占用问题,通过公司与控股
股东沟通,上述款项已于2022年3月28日全部收回。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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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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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9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
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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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英利汽车/公司/
本公司/本集团
指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曼英利 指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Cayman Engley Industrial Co.,Ltd.)
英利工业 指 英利工业有限公司
英利部件 指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长沙英利 指 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辽宁英利 指 辽宁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苏州英利 指 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都英利 指 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莱特维 指 长春莱特维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英利 指 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英利 指 宁波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佛山英利 指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天津英利 指 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仪征英利 指 仪征英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合肥英利 指 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林德天津 指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林德长春 指 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茂祥 指 宁波茂祥金属有限公司
台州茂齐 指 台州茂齐金属有限公司
上海鸿汉 指 上海鸿汉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长春鸿汉 指 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
鸿运科技 指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Wiser Decision 指 Wiser Decisi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浙江杉盛 指 浙江杉盛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友利 指 成都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吉林进利 指 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宏利汽车 指 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崨科 指 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肯联英利 指 肯联英利(长春)汽车结构有限公司
重庆中利 指 重庆中利凯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L+W 指 Linde+Wiemann SE&(原用名) Linde+Wiemann GmbH KG
青岛友利 指 青岛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吉林昱光 指 吉林昱光涂装有限公司
佛山彰利 指 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都瑞光 指 成都瑞光涂装有限公司
天津进利 指 天津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长沙彰利 指 长沙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苏州旭鸿 指 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苏州佑强 指 苏州佑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中信投资 指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银河投资 指 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石智娱 指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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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投资 指 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胡桐投资 指 上海胡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报告期末 指 2022年 12月 31日
VAVE 指 Value Analysis,Value Engineering 的简称,通常指价值分析与价值
工程
CAE 指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利用计算机辅助求解分析复杂工程和产
品的结构力学性能,以及优化结构性能
TRUMPF 指 德国通快集团,为工业用机床、激光技术和电子技术领域的世界领先企
业
SAP 指 System Applications and Products,企业管理解决方案的软件
MES 指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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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英利汽车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angchun Engley Automobile Industr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上炜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苗雨 /
联系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 /
电话 0431-85022771 /
传真 0431-85033777 /
电子信箱 IR@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
情况
1、2013年6月2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震宇街36号变更
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震宇街36号(住所期限到2013年12月31日止);
2、2013年7月18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震宇街36号(住
所期限到2013年12月31日止)变更为长春市高新区顺达路888号;
3、2022年5月16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长春市高新区顺达路888号变更为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
公司办公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30021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IR@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
名称及网址
1、《中国证券报》,网址:
2、《上海证券报》,网址:
3、《证券日报》,网址:
4、《证券时报》,网址: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
交易所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英利汽车 60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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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境内)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伟、王韧之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签字的保荐代表
人姓名
黄新炎、李艳梅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1年 4月 15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
年同期增
减(%)
2020年
营业收入 5,094,269,391 4,595,391,392 5,019,623,5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369,678 148,610,729 165,218,8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86,506 97,822,501 151,166,3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464,618 233,244,873 1,044,535,328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期末比
上年同期
末增减(%
)
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80,427,706 3,643,212,877 3,250,219,975
总资产 7,929,951,648 7,135,019,996 7,022,803,64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个百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个百
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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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092,136,352 848,194,828 1,575,621,870 1,578,316,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7,361,969 -55,192,415 38,944,978 67,255,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
5,253,118 -42,617,515 28,695,132 11,255,7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91,892,295 20,493,915 120,238,123 23,840,28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2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82,096 63,714,749 -2,405,56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
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463,567 20,330,592 29,146,04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7,635,866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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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
-574,970 -578,75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2,296,107 700,240 535,53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40,981,651 12,194,540 -9,524,39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62,655 22,006,100 3,982,4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33,242 23,567,041 -283,243
合计 55,783,172 50,788,228 14,052,44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41,741 442,627 -1,299,114 -574,970
应收款项融资 344,653,887 196,715,580 -147,938,307 -620,01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939,851 17,304,158 -2,635,693
合计 366,335,479 214,462,365 -151,873,114 -1,194,984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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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尤其是上半年受宏观环境、交通物流受阻等因素影响,给公
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严峻考验。面对困难,公司紧密围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计
划,统筹推进结构优化、科技创新,针对不同整车客户需求变化,不断挖掘市场潜力,增强管理
水平及技术开发能力,有序推进提质增效、运营改善等各项工作:
1、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实现利润总额
8,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 万元,比
上年同期下降 %。
2、保持现有整车客户配套优势,持续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主要客户为中高端品牌,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沃尔沃亚太、华晨宝马、上汽大众、
上汽通用、吉利汽车、一汽红旗等多个知名整车制造商。公司继续保持现有整车客户配套优势,
加强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安全、环保、节能、降本及轻量化的优质产
品,保持现有常规燃油车合作规模,重点确保核心零部件产品(仪表板骨架、前端框架、防撞梁、
护板等)的市场份额。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快在新能源汽车领
域的市场布局,加大优势产品的优质客户开发力度,争取优质项目定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配
套了更多的新能源汽车项目,目前已为一汽大众、沃尔沃、上汽大众、东风汽车、吉利汽车、北
美新能源车企、比亚迪、蔚来汽车、小鹏、滴滴、理想等传统车企和新能源车企提供新能源车型
车身结构零部件和防撞系统零部件。2022年对新能源车型供货占比逐步提升,约占公司营业收入
的 %。为满足客户交付需求,公司年内在上海临港和安徽合肥等地筹建制造基地,后续将根
据正式订单开展业务,助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发展。
3、在轻量化方向上持续发力,加强产品研发与创新
未来汽车产品将以环保为中心,在新型动力开发、原材料选用、汽车使用和报废等环节中充
分体现汽车与环境的和谐。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积极参与产业链中“碳达峰”“碳
中和”活动,承担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责任,不断对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方面投入研究,持续
为客户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与高校合作,深入开展技术交流,持续重点开发轻
量化相关的汽车零部件,利用公司的研发实力,将不同的轻量化产品组合,打造出更轻量化的车
身结构件和安全件。侧重对集成化零件如模块化产品及大型焊接总成的开发,包括前端框架模块,
前围侧围焊接总成,备胎仓焊接总成等。通过产品设计和研发创新,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
场占有率。
4、顺应造车新势力开发周期,不断加强产品开发能力
随着市场竞争压力加大,车型更新迭代周期缩短,产品开发实力将直接决定整车开发周期。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研发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产品及过程开发流程,持续与客户进行同期开发。
一方面在与传统车企合作时,主动提供早期开发支持,提前进驻客户现场。另一方面在与造车新
势力车企合作时,与客户分享开发经验,提供设计标准,与下游供应商合作,为客户提供最佳设
计方案。
5、持续优化内部运营能力,多举措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各地工厂生产、物流、规划、工艺、质量、安全、设备节拍、政府支持
等方面共性和比较突出问题进行立项,通过项目推进、问题解决、成果分享过程,融入创新、优
化、增效、降本思想,推动项目投资、规划设计、产能利用、成本管控、物流管理等方面带来新
的变革;面对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PP等大宗商品价格先扬后抑的价格走势,公司根据不同原材
料价格特性,灵活调整锁价方式,与供应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综合降低
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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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以“多快好省”运营理念,积极创新,提高效率,以最优的
质量,最低成本来回应市场的需求。在新项目实施中采用柔性化制造工艺单元,以适应新能源汽
车市场小批量多品种的客户需求;对项目成本实行目标化管理,确保运营成本控制有效落实。对
现有产品进一步优化加工工艺,减少过程浪费;优化模具结构及排料工艺,提高产品材料利用率,
降低产品成本。报告期内,通过投资评审投资优化节约 2,500万元、精益改善项目节约成本 3,500
万元。
6、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公司按照提高效率和保证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人力资
源体系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梳理了现行人力资源制度,根据实际运营情
况进行了修订和更新,梳理及优化人才盘点内容及流程,并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广实施;开发完善
OKR 团队协作平台,线上培训平台,并对培训和 OKR 执行情况跟进;通过组织职能再造、功能完
善、岗位任职资格体系、系统化的专业分工,优化了公司人员结构;在传统招聘渠道的基础上,
逐步增加新的招聘渠道,打造扎实的能深度支持运营的人才队伍。
7、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完善公司战略布局
为紧跟汽车轻量化、低碳环保的发展趋势,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增强公司成本优
势,提升服务能力与促进产业化升级,经过充分论证分析,公司于 2022年第四季度启动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高端汽车模具智造
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英利汽车生产自动化水平、
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促进企业产业化升级,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巩固既有市场,持续提升公
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的品牌知名度。
8、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复,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和透明度,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认真学习贯彻各项监管法规,不
断提高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
订并完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6 汽车制
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
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一)汽车行业基本情况
2022年,适逢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对需求收
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汽车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
下,在全行业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冲击,走出年中波动震荡,持续保持了恢
复增长态势,全年汽车产销稳中有增,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为稳定
工业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万辆和 2,万辆,同比
增长 %和 %,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其中乘用车在稳增长、促消费等政策拉动下,实现较
快增长,为全年小幅增长贡献重要力量,乘用车产销分别为 2,万辆和 2,万辆,同比
增长分别为 %和 %;商用车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
销量超 68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
阶段。汽车出口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屡创月度历史新高,自 8月份以来月均出口量超过 30万辆,
全年出口突破 3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中国品牌表现亮眼,紧抓新能源、智能网联转
型机遇全面向上,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其中乘用车市场份额近 50%,为近年新高。
(二)汽车零部件基本情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稳步发展前提条件。汽车工业
的景气程度直接影响到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随着汽车在城镇家庭的逐渐普及,乘用车行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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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告别 2000-2010年十年高速增长期,转而进入稳健增长时期。长期来看,我国汽车保有量提
升空间仍然极为广阔。我国仍处于汽车普及阶段,和发达国家汽车人均保有量相比还有很大市场
空间,长期来看整车行业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整车市场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下游市场,其
持续增长将直接拉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2022年商务部、工信部等十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
的通知》,就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提出了包括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在内的六大扩消费行动,持续
有力的政策均意在促进汽车消费。未来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消费升级带来的汽车升级换代、新
能源汽车普及等因素将有力拉动汽车行业增长,从而进一步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
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除汽车零部件外,公
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金属零部件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
门槛、 EV电池下壳体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
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等。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
1、公司金属零部件主要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以及其他车身冲压
件等。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主要产品用途
仪表板骨架
仪表板骨架用于仪表台、转向柱、
中控、手套箱、空调、线控等的支
撑和连接
防撞梁
防撞梁是用来减轻车辆受到外力
撞击时产生的二次伤害的震动力
的一种装置,尽可能减小撞击力对
车身纵梁、水箱、人员的损害,对
车辆起到有效保护作用
门槛
位于车门正下方,固定车身
EV 电池下壳体
电池包分为电池上壳体、下壳体两
部分,主要用于安装电池模组,为
整车提供电力保障,材料分碳钢、
铝合金两部分,涉及冲压、焊接、
涂胶等工序,对密封要求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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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冲压件
构成汽车车身的金属冲压件,一部
分经冲压后直接成为汽车零部件;
另一部分经冲压后还需经过焊接、
机械加工等工艺才能成为汽车零
部件
2、公司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
等。非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主要产品用途
前端框架
前端框架是汽车集成化设计的核
心部件,是汽车冷却系统、照明系
统、导风系统以及前罩锁及其附件
等系统的承载结构
车底护板
降低风阻,保护底盘,防止行驶过
程中由于凹凸不平的路面或飞石
和沙砾撞击对底盘造成损坏
备胎仓
用来储存汽车备用轮胎
EV 电池上壳体
动力电池包的一部分,主要用于保
护锂电池免受碰撞和挤压,并起到
隔绝密封的作用
电瓶托盘
用来固定和承托汽车电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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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罩
装在车轮外侧,起到装饰和防泥水
的作用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铝材和热塑、热固类材料等。
对于钢材铝材类金属原材料,公司实际生产中会综合销售订单、销售预测信息、采购周期、
生产计划及库存等因素进行采购。因账期、服务、交付等原因,公司通过第三方经销商采购大部
分金属原材料。公司在每月进行询比议价,确定供应商,采用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
热塑、热固类材料,如 PP玻纤增强材料,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取年度
锁定价格,每年初根据项目整体情况,商定新一年度价格。通过逐月签订详细规格的采购合同或
采购订单进行采购。
公司主要采购流程图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在取得产品订单并签署框架合同后将产品规格以及技术
参数提交研发部门按照下游整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工艺设计和模具开发,在通过整车制造
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生产批准程序(PPAP)后由生产部视订单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
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区域性管理模式,实行大客户经理制。公司销售均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情况。
公司业务部主要负责客户新项目的议价、承接和量产产品的订单承接及销售服务。公司在与整车
制造商的合作过程中通常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即一款零件只由一个零部件厂商供应。
公司主要销售流程图如下:
(四)行业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掌握轻量化前沿技术,并成为专业的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材
料方面,经历了从高强钢、超高强钢、铝合金板材及型材到多种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的单独及组合
应用;同时,公司已与国内外先进的汽车零部件厂商、模具厂商、材料厂商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
系,持续进行深度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的产品开发效率和质量,并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
领域进行研究。在工艺方面,具备冲压、辊压、液压成型、热成型、激光焊接到挤出、热压和注
塑等多种生产工艺。此外,公司拥有自主设计的研发体系,经历多年发展,已经为国内合资品牌
及自主品牌的整车厂设计开发一百多个轻量化零部件。
公司重要客户主要为中高端车型的优质主机厂,与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华晨宝马、沃
尔沃亚太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
客户结构不断丰富。公司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
计能力,已经成为行业内完整的车身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者。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我国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交通、环保、能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国家
越来越重视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汽车轻量化以及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我
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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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轻量化后车辆加速性提高,车辆控制稳定性、噪音、振动方面也均有改善。因此,车身
重量的降低将对整车的燃油经济性、车辆控制稳定性、减少废气排放都有显著效果。随着汽车从
传统燃油型向新能源转型,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
部件行业的长期发展向好势头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公司将顺应市场趋势在轻量化方向上
继续发力,利用公司的研发实力,将不同的轻量化产品组合,打造出更轻量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
全件。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客户资源优势
(1)公司多年给国内主流品牌供货,与一汽大众、北京奔驰、沃尔沃亚太、华晨宝马、上汽
大众、上汽通用、吉利汽车、一汽红旗等优秀客户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从以往的单纯零件的过
程开发到前期参与零件设计结构开发,整车零件布局,后期过程开发直至批量供货。同时,公司
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与国内知名新能源车企比亚迪、小鹏、蔚来、
极星以及北美知名新能源车企等展开合作,客户结构不断丰富。
(2)整车厂通常具备严格的外部采购管理体系,对于产品的交付及质量要求非常高,进入其
采购供应链的厂商将面临较高标准的资格审核。同时整车厂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并开发
潜在供应商,保障生产供应的稳定性。优质客户的审核为公司带来以下优势:①客户高标准的采
购准入体系促使公司的技术创新水平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始终能够保持在行业前列;②一旦通过
供应商体系考核,通常会保持稳定的合作,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能够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产
品订单;③有助于公司开拓并获取新客户。
2、多样化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完善的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的研发中心涵盖产品结构设计、CAE 仿真模拟分析、模具工装设计及制造、产品试制、
过程开发、质量控制、试验验证等一系列功能,可以为客户提供工程可行性分析、数据模型制作、
轻量化的设计服务,同时利用自身经验优势结合 CAE仿真软件完成产品的刚度、强度、振动耐久、
碰撞以及工艺成型等模拟分析,在缩短开发周期的同时提高了产品质量并利用拓扑优化降低了开
发成本。研发中心实验室是一个集物理、化学、环境可靠性、腐蚀、振动耐久、机械可靠性实验
室为一体的综合性实验室,通过了 CNAS实验室认可,同时获得一汽大众、吉利、沃尔沃、一汽红
旗、广汽、比亚迪等多家汽车制造商的认可,为公司的研发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实验验证资源保障。
3、雄厚的生产制造实力优势
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奠定了公司雄厚的制造实力。公司拥有数条大型进口冲压生产线及全自
动热压生产线,数十台进口油压机、注塑机、多工位移送冲压机,数十台德国、日本、瑞典等进
口自动焊接、水切割、涂胶机器人,德国 TRUMPF激光焊接组,完整的产品性能试验设备,并且公
司拥有 SAP、MES等先进的管理软件,保证了公司可实现智能化的管控一体化生产,使公司拥有优
秀的生产制造能力。
4、生产基地布局优势
公司实施生产基地战略布局,迄今为止已经在国内主要客户周边建有二十余个生产基地,已
在华南、华中、华北、华东以及东北地区建立全面的生产配套网络,缩短了与整车厂的配套距离,
也缩短了对整车厂要求的反应时间。上述生产基地的建成表明公司全国布局已基本完成,未来将
能实现更加贴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提升市场开发提供了良好的竞争基础。
5、产品质量优势
整车制造属于高度精细化产业,因此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的质量将直接决定其竞争地位和
盈利能力。公司设立以来一直对产品品质高度重视,公司通过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建立了包括新产品质量管理、过程质量管理、售后质量管理在内的一整套质量保证体系,并
依托该体系,使公司产品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同时关键总成产品采用在线自动尺寸检测,有
效监控过程波动,提高产品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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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为 792,万元,同比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368,万元,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9,万元,
同比增长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 万元,同比下降 %;实现利
润总额 8,万元,同比下降 %。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094,269,391 4,595,391,392
营业成本 4,575,939,878 3,933,252,129
销售费用 23,089,039 23,661,661
管理费用 196,613,666 221,868,461
财务费用 27,532,129 22,132,763
研发费用 196,825,326 185,492,8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464,618 233,244,8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093,762 -370,191,900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2,011 -127,734,415 不适用
投资收益 70,418,055 13,617,965
信用减值损失 -11,595,041 -162,954 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 1,282,096 63,714,749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本期新客户及新项目出货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业务招待费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职工薪酬及中介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因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研发项目增加,投入研发测试的材料费及技术开发等费用
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收入增加且收款正常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购建固定资产减少以及处置资产收到的
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本期处置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利益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上期有处置子公司土地及厂房产生处置收益较大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80,145,600元,比上年增长 %,主营业务成本
4,569,456,609元,比上年增长 %。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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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年增
减(%)
比上年增
减(%)
年增减(%)
汽车零部
件行业
5,080,145,600 4,569,456,609 减少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金属件 3,839,503,029 3,524,669,848 减少
个百分点
非金属件 1,090,350,775 920,433,827 减少
个百分点
模具 150,291,796 124,352,934 减少
个百分点
合计 5,080,145,600 4,569,456,609 减少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国内 5,054,402,168 4,550,755,651 减少
个百分点
国外 25,743,432 18,700,958 减少
个百分点
合计 5,080,145,600 4,569,456,609 减少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直接销售 5,080,145,600 4,569,456,609 减少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模具收入因今年客户验收结算较少所以较上年有所下滑。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单
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
量比
上年
增减
(%)
销售
量比
上年
增减
(%)
库存
量比
上年
增减
(%)
金属件 件 136,677,760 123,045,077 19,727,887
非金属件 件 34,245,836 32,507,688 5,044,845
产销量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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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总成本
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情况
说明
金属件 直接材料 2,834,019,160 2,217,095,665
金属件 直接人工 163,260,918 119,292,094
金属件 其他费用 527,389,770 427,881,370
金属件 合计 3,524,669,848 2,764,269,129
非金属件 直接材料 652,122,320 752,720,793
非金属件 直接人工 59,781,383 61,659,709
非金属件 其他费用 208,530,123 180,681,237
非金属件 合计 920,433,827 995,061,739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表”中“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387,288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
额 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客户一 203,270
客户二 95,997
客户三 55,451
客户四 17,706
客户五 14,864
合计 387,288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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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68,082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
采购额 14,19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一 16,826
供应商二 14,195
供应商三 13,513
供应商四 12,578
供应商五 10,970
合计 68,082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销售费用 23,089,039 23,661,661 主要是因本期业务招待费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196,613,666 221,868,461 主要是因本期职工薪酬及中介费用减少所
致。
财务费用 27,532,129 22,132,763 主要是因本期因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
加所致。
研发费用 196,825,326 185,492,877 主要是因本期研发项目增加,投入研发测试
的材料费及技术开发等费用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196,825,326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合计 196,825,32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49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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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1
硕士研究生 19
本科 241
专科 229
高中及以下 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 30岁) 133
30-40岁(含 30岁,不含 40岁) 291
40-50岁(含 40岁,不含 50岁) 63
50-60岁(含 50岁,不含 60岁) 3
60岁及以上 0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
例(%)
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56,464,618 233,244,873 主要是因本期收入增加且收款正常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19,093,762 -370,191,900 不适用 主要是因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减少以
及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102,011 -127,734,415 不适用 主要是因本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期
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交 易 性 金 442,627 1,741,741 主要是本期出售部分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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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 所致
应收票据 24,126,553 -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票据增加所
致
应收账款 1,150,641,099 858,696,890 主要是本期第四季度收入较上
期增加所致
应 收 款 项
融资
196,715,580 344,653,887 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减少所致
其 他 应 收
款
31,471,484 13,829,598 主要是本期应收合营企业的股
利收入所致
长 期 股 权
投资
184,622,343 302,834,588 主要是本期处置联营企业投资
所致
使 用 权 资
产
99,343,107 59,889,689 主要是本期租赁厂房增加所致
商誉 54,514,992 33,144,415 主要是本期新增的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商誉所
致
递 延 所 得
税资产
95,238,575 51,319,734 主要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所带入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31,966,526 15,699,394 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43,492,957 26,344,212 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及
未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其 他 应 付
款
203,629,360 144,376,246 主要是本期应付工程设备款增
加所致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负债
210,572,516 154,756,471 主要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646,500,000 402,958,590 主要是本期因应资金需求增加
长期借款融资所致
租赁负债 79,981,144 46,467,320 主要是本期尚未支付的一年以
上的租赁额现值增加所致
长 期 应 付
款
- 7,392,425 主要是本期融资租赁到期偿还
所致
预计负债 408,720 277,484 主要是本期预提的产品质量损
失增加所致
其 他 综 合
收益
-6,670,720 -4,884,366 不适用 主要是本期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损失增加所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值 受限制原因
货币资金 402,783,08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应收票据 10,274,094 质押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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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116,694,096 质押开票
固定资产 34,645,181 融资租赁抵押物
合计 564,396,455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适逢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对需求收
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汽车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
下,在全行业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冲击,走出年中波动震荡,持续保持了恢
复增长态势,全年汽车产销稳中有增,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为稳定
工业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万辆和 万辆,同比增
长 %和 %,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其中乘用车在稳增长、促消费等政策拉动下,实现较快
增长,为全年小幅增长贡献重要力量,乘用车产销分别为 万辆和 万辆,同比增长
分别为 %和 %;商用车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销量
超 68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
汽车出口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屡创月度历史新高,自 8月份以来月均出口量超过 30万辆,全年出
口突破 3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中国品牌表现亮眼,紧抓新能源、智能网联转型机遇
全面向上,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其中乘用车市场份额近 50%,为近年新高。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设计产能 报告期内产能 产能利用率(%)
金属件 173,502,462 136,677,760
非金属件 43,139,922 34,245,836
注:公司分子公司众多,且产品品类较多,公司现有产能按照金属件,非金属件进行分类统计。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在建产能工厂名称
计划投资金
额
报告期内投
资金额
累积投资金
额
预计投产日
期
预计产能
青岛英利-ROX01项目 5,000 1,216 1,216 2023-05 122万件
林德长春-U12项目 6,177 1,295 4,172 2023-09 11万件
林德天津-EB42项目 6,420 2,684 3,147 2023-11 13万件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能是根据有代表性的每种产品的生产节拍、机器保有量和工人人数来测算的,产能利
用率=报告期产量/设计产能。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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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件
销量 产量
零部件类别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累计同比
增减(%)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累计同比
增减(%)
金属件 123,045,077 109,478,568 136,677,760 126,294,510
非金属件 32,507,688 30,020,500 34,245,836 32,083,151
按市场类别
□适用 √不适用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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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 12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同意向全资子公司青岛英利
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 7,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7,976 万元增加至 25,467万元。公
司本次对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为了增强子公司资金实力和资本运作能力,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
2、公司在合肥市设立了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00万元,该全资子公司于 2022年 1月 12日办理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
了注册证明文件;公司在上海市设立了上海鸿汉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00万元,该全资子公司于 2022年 8月 26日办理完成了注册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注册证明文件;公司在长春市设立了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100万元,该全资子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1日办理完成了
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注册证明文件。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的减
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赎
回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股票 1,741,741 -574,970 724,144 442,627
应收款项融资 344,653,887 620,014 620,014 196,715,580 344,653,887 196,715,580
其他权益工具 19,939,851 -2,635,693 17,304,158
合计 366,335,479 -574,970 -2,015,679 620,014 196,715,580 345,378,031 214,462,365
证券投资情况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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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
成本
资金来源
期初账面
价值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本期购买
金额
本期出售
金额
本期投资
损益
期末账面
价值
会计核算
科目
股票 000980 众泰汽车 2,320,493 1,741,741 574,970 724,144 442,627 交易性金
融资产
合计 / / 2,320,493 / 1,741,741 574,970 724,144 442,627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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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7 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宏利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利汽车”)61,594,316 股股份(占宏利汽车股本总额的 %)
分别转让给受让方,其中中盈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宏利汽车 26,412,902 股股份(占宏利汽
车股本总额的 %),中贸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宏利汽车 2,616,182股股份(占宏利汽车
股本总额的 %),健和兴端子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宏利汽车 15,398,579股股份(占宏利汽车
股本总额的 %),璋钇钢铁厂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宏利汽车 6,804,309股股份(占宏利汽车股
本总额的 %),景裕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宏利汽车 10,362,344股股份(占宏利汽车股本
总额的 %),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5,000万元(含税价)。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实现资源集中,聚焦发展公司主业,早日收
回投资,降低异地投资的管理难度和风险,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的战略规划。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股份转让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宏利汽车的股份。公司已收到本次股权
转让的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 15,000万元(含税价)。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
名称
与本
公司
关系
主要
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资产 净利润
长 春 英
利 汽 车
部 件 有
限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136,655,700 769,121,958 453,200,650 52,431,775 636,844,276 47,970,734
成 都 英
利 汽 车
部 件 有
限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33,420,000 540,087,651 374,670,450 1,226,811 384,939,600 4,348,077
天 津 英
利 模 具
制 造 有
限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252,130,000 641,210,540 538,240,887 -22,692,860 266,904,085 -18,752,989
长 春 莱
特 维 科
技 有 限
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54,580,000 146,705,872 142,099,444 24,163,466 113,465,557 20,814,501
佛 山 英
利 汽 车
部 件 有
限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265,000,000 786,172,667 631,556,192 10,672,228 320,345,495 8,613,733
林 德 英
利 ( 天
津 ) 汽
车 部 件
控股
子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36,000,000 1,110,979,276 907,966,215 40,769,523 678,542,437 38,94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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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限 公
司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万辆和 万辆,同比增
长 %和 %,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其中乘用车在稳增长、促消费等政策拉动下,实现较快
增长,为全年小幅增长贡献重要力量,乘用车产销分别为 万辆和 万辆,同比增长
分别为 %和 %;商用车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销量
超 68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
汽车出口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屡创月度历史新高,自 8月份以来月均出口量超过 30万辆,全年出
口突破 3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中国品牌表现亮眼,紧抓新能源、智能网联转型机遇
全面向上,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其中乘用车市场份额近 50%,为近年新高。
1、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1)采购全球化: 为了增强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利用全球资源实
现零部件的全球采购,在开发、生产、采购、物流等多方面压缩成本。整车企业为降低成本,提
高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对所需的零部件按性能、质量、价格、供货条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
比较,择优采购,改变了只局限于采购本国内部零部件产品的做法。而零部件企业也将其产品面
向全球销售,不再局限于仅仅供应给本国内部的下游企业。
2)产业链上下游协作更加紧密: 汽车零部件行业未来的竞争将更多的体现在供应链与供应链
之间的竞争。要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下取得优势,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需具备同步开发能力、加工
技术和大批量及时交付能力,促进企业与下游整车厂的协作不断加深。此外,汽车零部件企业与
上游供应商间的合作也会更加紧密,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商需对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加工技术能力
充分了解和信任,同时与上游供应商实现生产计划及时共享和原材料库存整体安排。
3)技术高新化: 全球汽车零部件企业正积极推动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加速了汽车行业
核心零部件的技术突破。在全球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的影响下,汽车零部件的
技术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a.受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行业快速发展的推动,对核心零部件的需求也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电力电池和燃料电池核心部件等方面进行研发和投入,致
力于提升电池的能量密度、安全性、可靠性及经济性;
b.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汽车轻量化已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对汽车零部件
生产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用轻量材料或高强度钢材料成为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生产工艺
的发展方向。高强度钢具有强度高、塑性、韧性较好、安全性高、成本较低等优点,较普通钢材
能很大程度减轻车身重量,在汽车冲压零部件中所占比例正大幅上升。铝、镁合金等轻量化材料
也在汽车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其中铝合金具有密度低、强度高、抗腐蚀性强、导热性较好的特点,
能够较好的应用在汽车发动机气缸盖、热交换器中;镁合金则具有优异的散热性和抗震性,主要
应用在方向盘、轴承、安全气囊底座中;
c.为满足人们对汽车安全性、操作便利性、娱乐性日益提高的需求,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
正在向智能化、网联化的方向发展,为汽车创造高附加值拓展了空间。目前,汽车电子技术被广
泛运用在汽车的发动机、底盘、车身控制和故障诊断以及音响、通讯、导航、自动驾驶等方面,
保障整车安全性能的同时提高人们在路途中驾驶的乐趣。未来,汽车将完成从“功能机”到“智
能机”的转换,进一步促进汽车产业、信息产业的有机结合。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1)汽车零部件行业仍有巨大空间:汽车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而
零部件作为汽车工业中的上游产业,是整个汽车工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21世纪以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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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保持连续十余年的高速增长,尽管 2018年汽车消费市场转冷,但我国汽车零部件领域创
新要素已经形成一定积累,创新环境逐步向好,相关财政和产业政策不断优化、发明专利数量稳
步提升,产业链条不断完善,故长期向好势头不变,中国汽车行业也将从过去的做大规模向做强
实力转变。
2)汽车零部件采购国产化
随着汽车制造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消费市场
逐渐饱和,为了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并开拓新兴市场,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开始加速向中国、印度、
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产业转移,给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带来了广阔的增长空间。虽然与来自
传统汽车工业强国相比,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设计、研发和生产能力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但近
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内资零部件企业设计、研发、生产能力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逐步得到众多主机厂的认可。
同时,一方面,合资厂商为了迎合我国消费者的需求,降低采购成本,更多地选择研发能力、
工艺水平正在不断提高的内资汽车零部件企业,从而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了替代原有高成
本的外资零部件企业的机会。另一方面,依靠巨大的国内汽车市场规模以及成本优势,部分优质
自主厂商逐步凭借技术积累以及资本优势吸收引进高端技术,国内自主零部件厂商取代国际厂商
的趋势也已经出现。
3)产业布局集群化、产品生产集成化的趋势更为明显:整车厂业务区域布局具有较强的集群
化特点,从而决定了以产业链为核心,并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配套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具有较强的
竞争优势。出于降低运输成本,缩短供货周期、提高协同能力的目的,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一般
选择在整车厂附近区域设立生产基地,因而产业布局集群化的趋势越发明显。此外,整车厂为了
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缩短开发周期、提高产品竞争力,在产品开发时普遍采用系统化开发、模块
化制造、集成化供货的模式,从而对零部件供应商集成化生产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并最终促
使国内汽车零部件厂商的生产模式逐步向系统化、模块化方向转变。
4)产业整合重组进程加快
随着国内汽车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消费者对汽车的价格敏感性变得更为强烈,从而对汽车
零部件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汽车零部件产品生产具有较强的规模和品牌经济效
应,通过大规模的组织生产、运输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并提升产品供货能力及品牌知名度。
因此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提升整体规模并降低生产成本将是汽车零部件企业未来着力提升的核
心竞争力之一。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市场发展为导向,支持、配合整车制造商于其集中分布区域
战略布局产能;大力提高研发及生产技术水平,顺应工业自动化潮流,提升管理及生产经营效率,
打造一个立足中国,放眼国际,世界一流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
在客户方面,继续保持现有整车客户配套优势,扩展其他客户零部件供货规模,并持续增强国有
自主品牌供货份额。在研发方面,继续专注于轻量化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和
开发,重点发展模块化零件及大型车身分总成零件。在生产运营方面,持续优化内部运营能力,
提升智能制造和精益生产水平。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建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经营管理体系,增强管理水平及技术开发能力,提升管理运营效率,
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完成产能的战略布局,积极拓展新客户并进一步满足
客户的新产品开发及配套服务需求,完成国内主要汽车产业集群地区的布局,实现经营业绩的持
续稳定增长,继续提升公司作为国内一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商的行业地位,不断增强公司设计开
发能力及提升生产自动化制造水平。
(一)设备升级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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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全方位提升汽车零部件传统及自动化产品线,从技术角度和市场推广角度,围绕公司
主营产品的相关领域,全面升级公司制造设备,进一步扩大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生产规模,满足
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二)业务计划
1、持续优化现有工艺,提升产品设计生产能力
公司将继续优化现有生产工艺,持续提升金属和非金属零部件的设计和生产能力。基于公司
既能够完成金属也能够完成非金属结构零部件的优势,向系统零件供货商发展。
2、提升研发能力,融合金属和非金属工艺
随着汽车轻量化要求越来越高,不同材料的混合使用已经成为重要的技术手段,公司在金属
与非金属领域均有良好基础,对不同材料的特性有着深刻的理解。基于上述基础,公司将进一步
增强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不同材料的融合使用,实现更加精准的零部件材料设计技术,从而实
现在减轻重量的基础上保证零部件强度和降低生产成本的目标。
(三)研发和创新计划
公司将在轻量化方向上继续发力,利用公司的研发实力,将不同的轻量化产品组合,打造出
更轻量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为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将进一步拓展车身结构和安全件,最
终具备为汽车制作商提供汽车系统车身结构件总成服务的能力。
公司将持续重点开发轻量化相关的汽车零部件,从产品上包括仪表板横梁,后防撞梁,电池
托架,备胎仓,顶棚和前舱隔音垫,电池包壳体,引擎盖,后背门总成,车门总成,副车架总成,
碳纤维加强车身零件,钢铝混合车身等;从工艺上包括钢和铝制车身结构及安全零部件的冲压、
辊压、焊接,铝合金+复合材料汽车零部件包塑,玻纤增强注塑,复合材料模压,高强钢和铝合金
零部件与车身连接等。
公司将侧重集成化零件如模块化产品及大型焊接总成的开发,包括前端框架模块,前围侧围
焊接总成,备胎仓焊接总成等。
(四)人才引进及培养计划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将按照提高效率、优化结构和保证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大
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公司将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健全人力资源规划系统、任职资格系统、
教育培训系统、绩效及薪酬管理系统,完善分配激励政策,实现公司人力资源增值目标。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发展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公司业务
的发展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如果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出现明显下滑,可能导致
总需求下降和加剧行业竞争。公司持续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促进企业产业化升级,满足业务发展
需要。
2、市场竞争及业务替代风险
汽车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且整车制造涉及众多不同工艺,整车厂商通常将除核心零部件之
外的其他零部件外发给配套企业开发制造。在整车厂商成熟的供应体系下,整车厂商与零部件生
产企业之间业已形成专业化的分工与协作体系。公司主要客户的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
件一级供应商除公司外,还有其他供应商,与公司形成业务竞争关系。如公司产品及服务发生严
重质量问题及重大风险,将会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并可能会对公司未来获取新订单带来不利影
响,公司业务存在被整车厂商的其它零部件供应商替代的风险。公司持续在新产品、 新工艺、新
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同时继续专注于轻量化等零部件的设计和开发,增强产品质量稳定性,
巩固既有市场。
3、政策风险
汽车行业是世界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则是汽车制造工业的基础。2022年,
对于汽车产业而言是充满挑战的一年。由于受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对经济造成一定影响。
为提振车市,国家多次出台促消费相关政策层面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来刺激消费,国家陆续出台了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关于开展 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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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等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加大对我国汽车和汽
车零部件产业的支持和鼓励。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产业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加快
推动我国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的迈进。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
的政策环境。但若环境污染加剧、城市交通状况恶化、能源紧张等负面影响,中央政府或各地方政
府未来调整鼓励汽车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将直接影响到整个汽车零部件行业,进而将对公司经营
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不断的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适应市场新常态,对外做好行业发展研
判,并及时关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同时提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前瞻性研发,加强新项
目投资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4、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达 %,其中,公司来源于一汽大众的收入为 203,270 万元。客户集中度较高,
其主要原因为:
(1)汽车零部件行业准入门槛较高,整车制造商甄选供应商是一个严格而又漫长的过程,而
正是因为这一过程的复杂性,整车制造商一旦确定其供应商,便形成了相互依赖、长期合作、共
同发展的战略格局;
(2)整车制造商通常一个零部件只由单一供应商生产供货。上述因素导致了汽车零部件需求
方对于与之配套的下级零部件供应商有着较高的规模、资金和技术要求。因此,公司一旦取得订
单,便需以有限的生产资源满足客户大批量稳定供货的需求,因而形成了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局面;
(3)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知名汽车厂商,在国内具有较高市场地位,公司也会持续巩固与大客
户的合作关系。未来如果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
的需求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其他新的客户,将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5、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车用钢材、铝材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高,其价格的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
率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国际国内钢材价格、铝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面临较大的成本上升压
力。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组织生产,且部分客户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有一定的补偿机制,
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面
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通过成本压力传递、精益生产、集中采购和战略合作等方式保持盈利水
平。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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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
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
东大会设置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进行见证,充分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保障所有股东能够
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通过
股东大会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独
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它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履行职责,依据专业知识及能力,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名,公司监事会的人员构成及监事的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监督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
5、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与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同时,公司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信息披露、上证 e互
动、邮箱、接听日常电话咨询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6、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做好内幕信息流
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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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治
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具
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设备、无形资产等
资产,对该等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人员独立:公司设置了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门,制订了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制度。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
职或领薪;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完全独立。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
生。
(三)财务独立:公司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
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
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
组织结构,制订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拥有
独立的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股东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按照经营计划自主组织生产经
营,独立开展业务,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
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
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
年度股
东大会
2022年 4月
22日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
)公司
公告专区
2022年 4月
23日
审议通过了: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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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 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9、《关于 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10、《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2、《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制订 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制订 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2年
第一次
临时股
东大会
2022年 12
月 1日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
)公司
公告专区
2022年 12
月 2日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限售期》
:《上市地点》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年)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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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年 4月 22日下午 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启彬主持,公司董
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相关决
议公告详见公司 2022 年 4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无
被否决议案。
2.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年 12月 1日下午 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
议。相关决议公告详见公司 2022年 12月 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
获得通过,无被否决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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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
持股
数
年末
持股
数
年度内股
份增减变
动量
增减变
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
获得的税前报酬
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林启彬 董事 男 70 2018年 7月 1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是
林上炜 董事长、董事、
总经理
男 41 注 1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林上琦 董事、副总经理 女 42 2018年 7月 1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程子建 副董事长、董事 男 38 注 2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孟焰 独立董事 男 68 2018年 7月 1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王军 独立董事 男 69 2018年 7月 1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张宁 独立董事 女 64 2018年 7月 1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侯权昌 监事会主席 男 48 2018年 7月 1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王艺凝 监事 女 38 2018年 7月 1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李士光 监事 女 41 2019年 3月 2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吴庭波 总经理(离任) 男 59 2020年 5月 12日 2023年 3月 17日 0 0 0 / 否
林臻吟 副总经理 女 39 2018年 7月 1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苗雨 董事会秘书 男 45 2021年 7月 1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许安宇 财务总监 男 48 2018年 7月 12日 2024年 7月 12日 0 0 0 / 否
林启彬 董事长(离任) 男 70 2018年 7月 12日 2022年 8月 29日 0 0 0 / - 是
林上炜 副董事长(离任) 男 41 2020年 5月 27日 2022年 8月 29日 0 0 0 / - 否
合计 / / / / / 0 0 0 / /
注 1:林上炜:董事长任职起始日期 2022年 8月 29日,董事任职起始日期 2018年 7月 12日,总经理任职起始日期 2023年 3月 17日。
注 2:程子建:副董事长任期起始日期 2022年 10月 27日,董事任职起始日期 2021 年 7月 12日。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林启彬 1953年 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大华科技大学毕业。自公司设立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2011年至今任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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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6月至 2022年 8月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18年 7月至 2022年 8 月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林上炜 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自 2008 年起任职于公司,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8月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22 年 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 8月至今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上琦 1981年 1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自 2006年起任职于公司,2018年 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程子建 1985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0年 9月至 2015年 9月任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5年 9月至 2017年 3月任安邦保
险集团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 4月至 2017年 12月任中民投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 1月至今任公司资本运营总
监;2021年 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 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孟焰 1955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 9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职;主要任职包括中央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
王军 1954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 9月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贸易大学法学院任职;主要任职包
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宁 1959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 6 月-2017年 12月,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2018年 1月至今,
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专务秘书长;现任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侯权昌 1975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 10月至 2012年 8月任公司生技部科长;2012年 9月至 2014年 12月任
公司模具部副理;2014年 12 月至 2015年 1月任公司生技部副理;2015年 2月至 2016年 7月任公司生技部经理;2016年 8月至 2018年 4月
任公司宝鸡分厂高级经理;2018 年 5月至 2020年 10月任公司经营管理室经理;2020年 10月至 2023年 1月任公司制造工程经理;2023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先进制造工程部设备经理;2018年 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艺凝 198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长春富维冲压件有限公司项目主管;2008 年 1 月
至 2013年 4月任公司业务部业务员;2013年 5月至 2016年 3月任公司业务本部科长;2016年 4月至 2021年 5 月任公司业务本部经理;2021
年 5月至今任公司战略投资与业务总监;2018年 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李士光 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7月至 2012年 12 月任公司招聘专员;2013 年 1月至 2013 年 12月任
公司人事组长;2014 年 1月至 2015 年 2月任公司人事副科长;2015 年 3月至 2016年 4月任公司人事科长;2016 年 5月至 2017年 3 月任公
司人事副经理;2017年 4月至今任公司人事经理;2019年 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吴庭波 1964年 7月生,美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 1月至 2013年 1月任阿文美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月至 2016年 3月任伟巴
斯特车顶供暖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
2023年 3月任公司总经理。
林臻吟 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自 2010年起任职于公司;2018 年 7 月至 2019年 2 月任公司董事;2018年 7月至 2021 年 7 月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 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苗雨 1978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 10月至 2002年 3月任南方证券沈阳管理总部投行部项目经理;
2022 年年度报告
38 / 211
2002年 3月至 2016年 7月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 7月至 2021年 1月任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2021年 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许安宇 1975年 3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 9月至 2012年 1月任职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部协理;2012
年 1月至 2013年 7月任职金统立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 8月至 2015年 8月任职武汉采之韵服饰有限公司财务长;2015年 10
月至 2018年 7月任公司经营管理室高级经理;2018年 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39 / 211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林启彬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年 6月 2022年 8月
林启彬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5年 6月
林启彬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1年 7月
林上炜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2年 8月
在股东单
位任职情
况的说明
无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林启彬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3年 9月
林启彬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2年 3月
林启彬 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 2012年 9月
林启彬 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年 6月
林启彬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年 12月
林启彬 肯联英利(长春)汽车结构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0年 8月
林启彬 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年 12月 2022年 10月
林启彬 Honghan Industrial Co.,Ltd. 董事 2015年 1月
林启彬 BroadLight Consultants Ltd. 董事 2015年 4月
林启彬 Top-Gain Enterprises Ltd. 董事 2015年 4月
林启彬 Bright Success Inc. 董事 2015年 4月
林启彬 Able 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事 2015年 4月
林启彬 Able Gain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2015年 1月
林启彬 Double Luck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2015年 1月
林启彬 Superb Goal Ventures Limited 董事 2015年 4月
林启彬 Jade Profit Company Limited 董事 2015年 1月
林启彬 Ever Honest Consultant Ltd. 董事 2015年 1月
林启彬 Wise Faith Holding Limited 董事 2015年 3月
林启彬 Hong Han Auto parts Co., Limitde 董事 2011年 8月
林上炜 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年 10月
林上炜 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年 1月
林上炜 仪征英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年 6月 2022年 8月
林上炜 仪征英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7年 5月
林上炜 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4年 5月
林上炜 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年 2月 2022年 10月
林上炜 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 董事 2022年 6月
林上炜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22年 5月
林上炜 长春莱特维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年 7月 2022年 8月
林上炜 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年 4月
林上炜 宁波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8年 12月
林上炜 辽宁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17年 8月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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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上炜 宁波茂祥金属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年 12月
林上炜 台州茂齐金属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7年 2月
林上炜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10年 12月 2022年 8月
林上炜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22年 8月
林上炜 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年 8月
林上炜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年 9月
林上炜 浙江杉盛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7年 7月
林上炜 上海鸿汉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年 8月
林上炜 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年 10月
林上炜 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年 11月
林上炜 Silver Badge Group Co.,Ltd. 董事 2015年 3月
林上炜 New Castle Int`l Corp. 董事 2013年 7月
林上炜 Engley Holding (Samoa) Limited 董事长 2017年 1月
林上炜 Engley Precision Industry . 董事长 2017年 1月
林上琦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09年 6日
林上琦 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11年 1月
林上琦 辽宁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7年 7月
林上琦 仪征英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 2011年 5月
林上琦 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监事 2012年 9月
林上琦 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09年 9月
林上琦 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16年 6月
林上琦 宁波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20年 11月
林上琦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20年 7月
林上琦 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20年 7月
林上琦 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年 2月 2022年 10月
林上琦 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14年 9月
林上琦 成都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10年 10月
林上琦 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4年 5月
林上琦 重庆中利凯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 5月 2022年 11月
林上琦 宁波茂祥金属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 12月
林上琦 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3年 1月
林上琦 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22年 8月
林上琦 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22年 1月
林上琦 Lucky Wealth Co.,Ltd. 董事 2015年 3月
林上琦 Ventureworld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2006年 7月
林上琦 Engley Holding (Samoa) Limited 董事 2016年 10月
程子建 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21年 1月
程子建 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20年 12月
程子建 仪征英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监事 2021年 10月
程子建 宁波茂祥金属有限公司 监事 2021年 9月
程子建 台州茂齐金属有限公司 监事 2021年 9月
程子建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22年 8月
程子建 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22年 10月
程子建 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22年 11月
孟焰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年 4月 2022年 6月
孟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 2017年 12月
孟焰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年 6月
孟焰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年 5月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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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焰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监事 2009年 6月
王军 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2014年
张宁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年 7月
张宁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年 7月
吴庭波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20年 7月 2022年 5月
吴庭波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8年 2月 2023年 3月
吴庭波 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20年 7月 2022年 6月
吴庭波 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20年 7月 2022年 12月
林臻吟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0年 12月
林臻吟 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09年 9月
林臻吟 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08年 1月
林臻吟 辽宁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1年 7月
林臻吟 仪征英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 2011年 5月
林臻吟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监事 2013年 8月
林臻吟 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7年 7月
林臻吟 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3年 2月
林臻吟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3年 5月
林臻吟 肯联英利(长春)汽车结构有限公司 董事 2010年 8月
林臻吟 宁波茂祥金属有限公司 董事 2022年 10月
林臻吟 Jade Power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2015年 1月
林臻吟 Engley Holding (Samoa) Limited 董事 2016年 10月
林臻吟 Truthful Enterprises Ltd. 董事 2013年 5月
在其他单
位任职情
况的说明
无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的决策程序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独立董事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最终由股东大会决定;
2.公司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拟定,
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确定依据
1.非独立董事均不以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报酬或年度绩效奖金,
其报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
2.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
3.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仅领取担任公
司其他职务的薪酬,其他职务的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
管理制度领取。
4.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截至报告对外报送日已经支付完毕。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
放情况相符。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
合计
万元(税前)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42 / 211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林启彬 董事长 离任
个人原因以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的考量
林上炜 董事长 选举 董事会选举
林上炜 总经理 聘任 董事会聘任
林上炜 副董事长 离任 任职调整
程子建 副董事长 选举 董事会选举
吴庭波 总经理 离任 个人原因
注:公司于 2023年 3 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
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吴庭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任林上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详见《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
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2022年 3月
28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 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1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1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2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15、《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2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
43 / 211
2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7、《关于修订<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2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0、《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2022年 4月
29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2022年 7月
8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2022年 8月
29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6、《关于变更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7、《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2022年 10月
27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2022年 11月
14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限售期》
:《上市地点》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
44 / 211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8、《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2022年 12月
12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独
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林启彬 否 7 7 7 0 0 否 2
林上炜 否 7 7 6 0 0 否 2
林上琦 否 7 7 7 0 0 否 2
程子建 否 7 7 7 0 0 否 2
孟 焰 是 7 7 7 0 0 否 2
王 军 是 7 7 7 0 0 否 2
张 宁 是 7 7 7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7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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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孟焰,委员:林启彬、王军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军,委员:林启彬、孟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宁,委员:林启彬、王军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上炜,委员:张宁、林启彬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
2022年 3月
27日
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无
2022年 4月
25日
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所有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无
2022年 7月
7日
审议《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宏利汽车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所有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无
2022年 8月
27日
审议《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收购参
股公司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所有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无
2022年 10月
25日
审议《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所有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无
2022年 11月
10日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所有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无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
2022年 3月
25日
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1年度
工作报告》
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该议
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
无
2022 年年度报告
46 / 211
会审议。
2022年 8月
28日
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
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
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通过
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无
2022年 10月
26日
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
副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
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通过
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无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
2022年 3月
28日
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
案》、《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
津贴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进行了审议,一致通过所有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无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
2022年 3月
25日
审议《公司 2021年度战略委员会工
作报告》
战略委员会就该议案经过
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无
2022年 11月
14日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一致通过该议
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无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86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308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4,17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10
2022 年年度报告
47 / 211
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3,147
销售人员 41
技术人员 490
财务人员 80
行政人员 416
合计 4,17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研究生 1
硕士研究生 37
本科 611
专科 750
高中及以下 2,775
合计 4,174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有效激励员工,并吸引及留住人才,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公司制
订了《薪酬管理制度》。依据公司薪酬指导及市场薪酬实践,公司实行职等宽带薪酬制度,每个
职等级别的薪酬宽带标准已经事先拟定,薪酬标准范围为员工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差异提供了薪酬
增长空间。
公司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管理津贴、技术津贴、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并
且与市场薪酬数据对标。公司针对高绩效高潜质人员制定具有激励性的调薪政策。调薪政策分为
转正调薪、年度调薪、晋升调薪、绩效调薪、工龄工资调整等政策。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打造学习型组织,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岗位职责、员工自身能力差距和职业发展的需求,
公司有计划的组织员工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素养、工作技能、质量管理工具、
安全等各方面知识的培训,培训方式以内训和外训相结合方式开展。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公司的发展历史、企业文化以及相关公司管理政策,
对其部门及岗位职责、相关工作流程、技能和职业环境、健康与安全知识和制度等各项内容进行
培训,使其尽快胜任本职工作。
公司对核心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有计划地合理开发核心人才的潜质,为公司提供人力资源上
的后备支持。
每年依据培训计划跟踪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效果、员工反馈等,使员工素质能与公司的
发展相适应,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279,230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6,980,元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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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实施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原则、形式、具体条件等。
2、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为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
产收益等权利,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 年)》。
(1)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发展目标、社会
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应在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
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①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
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实施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发放股票股利条件的,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④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三)公司发展阶段属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及调整机制
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
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分
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投资规划、企业经营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经营
融资环境、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的,经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4日、2022年 12月 1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3、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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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494,253,157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942,元(含
税)。公司于 2022年 6月 17日完成上述股利的发放。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护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
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未来几年,公司在新
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提升等方面仍需要资金
投入以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目标。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略发展需求,更好地
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
分配。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核
心业务的发展,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支持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增强公司的抗风
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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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价为中心的考核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制定、并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的考核。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勤勉落实工作,积极完
成本年度经营指标。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短期及长期激励政策,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
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对纳
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及事项建立内部控制并执行,基本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
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销售及收款管理、采购及付款
管理、生产及仓储管理、人事及薪资管理、资产管理、融资及投资管理、项目研发管理及财务管
理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另外,公司建立并运行 ERP 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市场
信息的及时反馈、决策的有效支持,使公司的管理流程化、规范化。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有效地财务报表
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提供保证。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公司持续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不断
优化完善管理流程及内控体系文件,推动内部控制常态化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制定,强化内部控
制监督检查,优化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
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公司健康有效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子公司的组织、生产经营、投资
计划、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等进行管理及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要求子公司对关联交易、重
大项目投资、对生产经营有影响的重大合同及计划外经营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等重大事项向公司
报告;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聘任管理与考核;通过 ERP系统、SAP 系统、OA系统对子
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
第 0669号)。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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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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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是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天津英利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公
司
名
称
主要污染物
及特征污染
物的名称
排放方
式
排
放
口
数
量
排放口
分布情
况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核定的
排放总
量(吨)
2022年
排放总
量
超
标
排
放
情
况
天
津
英
利
焊接废气:
颗粒物
有组织
间歇式
排放
1 焊接生
产线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二级
标准 120mg/m³
不限 无
天
津
英
利
注塑、热压
废气:
TRVOC(总反
应活性挥发
性有机物)
有组织
间歇式
排放
1 注塑、
热压生
产线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50 mg/m³
无
天
津
英
利
注塑、热压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间歇式
排放
1 注塑、
热压生
产
线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40 mg/m³
不限 无
天
津
英
利
危险废弃
物:
含油废水
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理
/ /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
不限 无
天
津
英
利
危险废弃
物:
废切削液
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理
/ /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
不限 无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天津英利废气配套治理设备有两套(活性炭吸附加催化燃烧处理装置一套、布袋除尘装置一
套)。报告期内,废气治理装置运行正常,各项指标均控制在执行标准之内。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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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英利新建年产一百万台份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于 2013年 3月 22日获得天津市环
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津环保许可表[2013]36号。于 2016年 2月 5日进行环评验收,
验收完毕。
2、天津英利年增产八十万台份汽车零部件项目于 2016年 11月 21日获得天津市宝坻区行政
审批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津宝审批许可[2016]747号。于 2019年 3月 31日进行环评验收,
验收完毕。
3、天津英利新增生产设备项目于 2018年 7月 25日获得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
批复文号:津宝审批许可[2018]379号。于 2019年 3月 31日进行环评验收,验收完毕。
4、新增取暖设备项目于 2020年 3月 4日获得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
津宝审批许可[2020]49号。于 2020年 12月 31日进行环评验收,验收完毕。
5、天津英利年增产二十万台份汽车零部件项目于 2021年 5月 25日获得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
批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津宝审批许可[2021]107 号。于 2021年 9月 30日进行环评验收,验
收完毕。
6、天津英利年增产十万台份汽车零部件项目于 2022年 6月 14日获得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
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津宝审批许可[2022]87号。于 2022年 8月 31日进行环评验收,验收完
毕。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天津英利于 2021 年 4月 21日编制《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报备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号:120115-2021-034-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天津英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环评报告要求,制定自行检测方案并进行实际监测,检测项目
与频次符合要求。
废水为生活污水,废水总排口污染因子为 PH值、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
量、氨氮、石油类、总氮,按照环评要求检验周期分别为季度检测;
焊接生产线排放口监测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焊接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环保设备处理
后再排放,按照环评要求检验周期为年度检测;
注塑、热压生产线排放口监测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TRVOC(总反应活性挥发性有机物),
注塑、热压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加催化燃烧环保设备处理后再排放,按照环评要求检
验周期分别为年度检测;
厂界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制定自行检测方案并进行实际监测,检测污染因子包括非
甲烷总烃、颗粒物,检验周期分别为年度检测。
厂界噪声监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制定自行检测方案并进行实际监测,检验周期为季度检
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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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除天津英利之外的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
主要生产环节包括冲压、辊压、焊接、涂胶、注塑、热压、电泳等,生产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
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公司采取并有效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
环境保护措施,均达标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规定和要求。
(1)排污信息
A、废水:主要包括少量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前处理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电泳工序废水进入到预处理单元到综合废水调节池,经过“中和+絮凝+混凝+气浮+AO+二沉池”
处理后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 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B、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焊接烟尘、涂胶发泡废气、注塑废气、热压工艺废气、电泳工
序废气、电泳燃烧废气、锅炉烟气、食堂油烟。
焊接烟尘经脉冲滤筒除尘装置和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 15米以上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
涂胶发泡废气经 UV光氧化加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米以上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限值要求;
注塑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由 15
米以上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限值要求
热压工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喷淋塔、脉冲反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光催
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由 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的限值要求;
电泳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入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的限值要求;
电泳燃烧废气通过管道进入到烘干炉底部的热回收式燃烧装置(TNV)内,与天然气混合后焚
烧后 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要求;
锅炉烟气按标准要求建立符合要求高度的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
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准》(GB18483-2001)的限值要求。
C、噪声: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公司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
优化布局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防震基础或安装减震垫等消声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生产运营
期间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噪声,可降低噪声影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限值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D、固废: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废情况如下: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固废性质 主要处置方式
1 废液压油 设备维护保养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 废乳化液 设备维护保养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 废包装物 设备维护保养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 废 UV管 设备维护保养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 废活性炭 设备维护保养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 废树脂边角料 废树脂边角料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7 含油抹布、含油手套
生产工作和设备、
工装维护保养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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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一般废物 环卫部门清运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除尘系统、废
水处理系统,并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及维护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相关标
准和环保要求排放标准。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已建项目、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均已履行必要的环评备案、验收程序、符合环境保护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重视环境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建立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局备案。公司定期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以演练发现
为切入点充分研究评估,优化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制订了环境监测方
案,并按照监测方案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的最新环保政策,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开展清洁生产,节能
减排,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和政策,做到稳定达
标排放,积极承担并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公司根据 ISO14001:2015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
制定了《环境管理手册》、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等内控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影响环境的因
素作评估分析,对废水、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
污染物进行检测和管理,以实现对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是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12,394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
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使用清洁能源、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遵法规、重预防、护环境、降消耗为方针,推行清洁生产,减少生产运营过程中对能
源和资源的消耗。公司通过使用清洁能源、选用节能生产设备、设备升级改造和完善能源管理制
度等措施,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
1、使用清洁能源:使用绿电(即:水电、光电、风电)。
2、选用节能设备:加热炉设备由原热辐射式升温方式的加热炉改选为热风对流式升温方式的
加热炉,能有效减少能耗;电阻焊接设备由工频电阻焊接改选为中频电阻焊接,三相平衡输入,减
少次级回路能量损失,节约能量对比 30%以上;工厂照明采用 LED形式,光照的效率更高,较一
般照明更加节能。
3、设备升级改造:主要设备油压机、注塑机异步电机改伺服电机,电机运转效率提升,能节
电约 20%~30%,能耗大幅降低;通过对空压机变频改造,使空压机电机频率随着系统压力的变化
而变化,空压机在空转时能耗大幅下降;通过对注塑机设备炮筒增加保温棉,有效避免热量过快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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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达到节能效果;注塑机炮筒电热圈改造为红外节能电热圈,在满足设备使用效果的同时,达
到节能的效果,红外节能加热圈可降低 30%能耗。
4、公司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节能工作,以达到合理用能、节能的预期效果。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 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 20 2022 年 3 月公司向吉林省红十字会捐
款 20万元。
其中:资金(万元) 20
物资折款(万元)
惠及人数(人)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把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战略、文化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全面提升企业价值。
(一)对股东的责任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各项监管法规,坚持规范运作,及时就投资者关注
问题进行回复,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和透明度,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对合作伙伴的责任
1、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一直以来秉承“创新”、“合作”、“共赢”,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质量至上为追求,
持续改进不断创新,优化内部运营能力,提升智能制造和精益生产水平,完善管理体系,引进新
人才,应用成熟的制造经验和卓越的产品开发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公司紧跟发展理念,开发节能、环保、轻量化产品,不断对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方面进
行研究学习,持续为客户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
2、秉承诚信经营理念,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公司坚持“诚信经营”的理念,在采购环节,始终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与供应商之间一直保持平等的沟通和理性的管理,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不断规范采
购相关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创造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
(三)对员工的责任
1.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身心
健康,为员工安排定期体检,组织开展员工业余文化活动,为员工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公司注重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公司有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薪资管理与分配制度化、规
范化。员工享有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福利、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和假期等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为员工定期举行生日餐会,体现人文关怀,增强员工归属感。同时
公司设立员工贡献奖,对员工贡献给予肯定。
2.关注员工成长,提供员工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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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度重视员工能力提升及员工职业发展晋升工作。针对员工发展,公司设定了三条晋升
通道,包括管理通道、技术通道和销售通道,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留住优秀人
才。
公司加强完善人才的管理及培养机制,公司内部对各系统工作能力突出、德才兼备、忠诚度
高、综合素质好的人员进行竞聘选拔晋升,外部引进行业内经验丰富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来充实公
司队伍,增强综合实力。通过优秀员工等评选表彰,激发新员工工作热情,营造比学赶超、争创
一流的良好氛围。公司定期选派员工外出参加培训,管理人员侧重于提升管理能力,了解行业动
态及先进理念等,基层员工侧重于专业技能提高等方面内容。制定核心人才发展计划,通过培训、
外派其他区域、跨部门合作项目、内部导师、职责拓展、岗位轮换、自学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
合理开发核心人才的潜质,做好公司核心人才的储备与培养,为公司提供人力资源上的后备支持,
为公司未来的健康与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源泉。2022年公司举办了“新程旅途 英有你我”活动,
通过活动使新员工在工作中真正的有所收获,与公司共同成长。
3.关爱员工,打造和谐企业文化
公司以“好公司、好生活”做为企业的使命,通过多年来的发展,构建了 ET企业文化,涵盖
理想、信念、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企业文化体系,并一直致力于建设一个以相互尊重、
团队精神、诚实和坦率为准则的工作环境。通过打造和谐企业文化,形成专业、标准、流程、高
效、有力的文化氛围,尊重个人对集体成就所做的贡献,逐步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价值观。
(四)对环境保护的责任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的最新环保政策,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开展清洁生产,节能
减排,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和政策,做到稳定达
标排放,积极承担并履行企业环保责任。
公司根据 ISO14001:2015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了《环境管理手册》、环境管理
程序文件等内控制度。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做评估分析、对策、致力于
环保管理、人员训练、素质提高、增加全体员工环保意识,做好努力的方向与改善的目标,以污
染预防、持续改善的理念达到公司不断发展成长。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 2
其中:资金(万元) 2 公司子公司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
有限公司向天津市宝坻区慈善协会捐
款 2万元,用于东西部帮扶。
物资折款(万元)
惠及人数(人)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
贫、教育扶贫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
家新征程贡献力量。公司持续关注国家扶贫工作动态,并号召子公司积极参与响应国家精准扶贫
政策,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向天津市宝坻
区慈善协会捐款 2万元,用于东西部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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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
限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股份限售 备注一 备注一 备注一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二 备注二 备注二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
争
备注三 备注三 备注三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
易
备注四 备注四 备注四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五 备注五 备注五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六 备注六 备注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七 备注七 备注七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八 备注八 备注八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
争
备注九 备注九 备注九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
易
备注十 备注十 备注十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十一 备注十一 备注十一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备注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承诺方:公司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鸿运科技
承诺内容: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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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或现金红利、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单位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4)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
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
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5)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届时本单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转让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6)在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须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通知本单位并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若本单位违反本部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
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
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或现金红利、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人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或以股权激励形式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4)在前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届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但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股时不受前述转让比例限制;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本人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
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公
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人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
3、承诺方:股东银河投资、中信投资、金石智娱、海通投资、胡桐投资
承诺内容:
2022 年年度报告
60 / 211
(1)自本单位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基准日)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上述股份。
(2)本单位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3)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
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
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承诺期限: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基准日)36个月内,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
备注二: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1、承诺方:公司
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上一会计年度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5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按照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a)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当在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
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
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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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如在一年内两次以上采取启动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则该年度内用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b)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3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
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1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累计不低于 500万元。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c)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
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实际控制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低于 50万。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方式的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时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
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10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
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
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薪酬
及津贴总额的 %。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
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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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a)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c)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
毕。
d)如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
司可将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后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70%予以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
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e)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年内,若公司新聘任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领取薪酬的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2、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预
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决定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本单位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
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在公司披露本单位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交
易日后,本单位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本单位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累计不低于 500万元。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单位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市条件。
(4)本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5)若本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单位承诺:
a)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b)公司可暂扣本单位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3、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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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预
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决定采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本人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3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
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10个交易
日内,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本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本人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低于 50万元。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
(4)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5)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人承诺: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公司可暂扣本人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4、承诺方:公司全体领薪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1)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预
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决定采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
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90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2)本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本人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津
贴总额的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 %。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
(4)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入公司股份,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
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承诺。
(5)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本人承诺: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在本人未履行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可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后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
的 70%予以扣留,直至本人按本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备注三:关于解决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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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本单位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本单位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且已通过退股等方式转让本单位持有权益的此类企业中
与公司业务(包括主营业务及非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企业(即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本单位确认此类处理措施已充分、有效解决并避
免了既存的同业竞争。本单位确认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投资之公司 Engley Holding (Samoa) Limited、Engley Precision Industry 、Kranendonk
Beheersmaatschappij .和英利工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之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公司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外,本单位未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方式投资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
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单位及本
单位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3)若公司认为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
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单位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
先转让给公司。
(4)若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单位或本单位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公司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5)本单位将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承诺和保证在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单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单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本人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本人确认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
曾间接投资 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该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之情形,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已将其在 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 的权益转让给公司,已充分、有效解决并避免了既存的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他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以下企
业: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宏铭机械有限公司、贸鸿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寓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祥勋金属有限公司、福州彦坤贸易
有限公司、Glory Achieve Corp.和 Asia Star International Ltd 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本人特此确认此类企业与公司完全独立运作和经营,此类企
业与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相互独立,且彼此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无任何形式的共同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协
议安排,不存在彼此利用土地、厂房、设备、商标、专利、渠道、品牌等资产资源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或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任何利用家族
关系或其他控制关系控制或影响彼此正常商贸活动的情形,此类企业与集团公司不存在实质的竞争关系。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公司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外,本人未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方式投资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
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人及本人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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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
生产任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4)若公司认为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
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
司。
(5)若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或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公司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6)本人将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和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承诺和保证在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备注四: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
行相应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
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
关联交易。
(2)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与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相应
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
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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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本人及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本单位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单位若违
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本人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六: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约束措施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鸿运科技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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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
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
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2)若本单位违反本部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
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
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如本人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
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公司的
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人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上述承诺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除履行。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股东银河投资、中信投资、金石智娱、海通投资、胡桐投资、鸿运科技
承诺内容:
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
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
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二)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的约束措施
1、承诺方:公司
承诺内容: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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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可将该等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后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80%予以扣留,直至该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
措施并实施完毕。
(5)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年内,若公司新聘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公司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若本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单位承诺:
(1)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2)公司可暂扣本单位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人承诺: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可暂扣本人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承诺方:公司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本人承诺: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本人未履行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同时暂扣本人当年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采
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七: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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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在任何时候因发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事项,而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
缴有关费用、滞纳金等所有款项,或被要求补偿相关员工所欠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被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因该等事项所引致的所
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该等费用,或即时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八:关于房屋租赁事项承诺
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因租赁厂房、仓库涉及未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需重新租赁并受到任何经济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向公司予以全额补偿。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本单位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本单位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且已通过退股等方式转让本单位持有权益的此类企业中
与公司业务(包括主营业务及非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企业(即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本单位确认此类处理措施已充分、有效解决并避
免了既存的同业竞争。本单位确认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投资之公司 Engley Holding (Samoa) Limited、Engley Precision Industry 、Kranendonk
Beheersmaatschappij .和英利工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之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公司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外,本单位未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方式投资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
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单位及本
单位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3)若公司认为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
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单位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
先转让给公司。
(4)若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单位或本单位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公司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5)本单位将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承诺和保证在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单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单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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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1)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本人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本人确认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
曾间接投资 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该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之情形,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已将其在 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 的权益转让给公司,已充分、有效解决并避免了既存的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他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以下企
业: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宏铭机械有限公司、贸鸿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寓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祥勋金属有限公司、福州彦坤贸易
有限公司、Glory Achieve Corp.和 Asia Star International Ltd 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本人特此确认此类企业与公司完全独立运作和经营,此类企
业与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相互独立,且彼此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无任何形式的共同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协
议安排,不存在彼此利用土地、厂房、设备、商标、专利、渠道、品牌等资产资源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或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任何利用家族
关系或其他控制关系控制或影响彼此正常商贸活动的情形,此类企业与集团公司不存在实质的竞争关系。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公司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外,本人未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方式投资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
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人及本人届
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
生产任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4)若公司认为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
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
司。
(5)若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或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公司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6)本人将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和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承诺和保证在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备注十: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相应审议
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
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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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
关联交易。
(2)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与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
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十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本单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
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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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
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3、承诺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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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
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余额
报告期新增
占用金额
报告期偿还
总金额
期末余额
截至年报披
露日余额
预计偿还
方式
预计偿
还金额
预计偿
还时间
开曼英利 控股股东
2018年 4
月起
代垫款项 678, 0 678, 0 0
合计 / / / 678, 0 678, 0 0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不适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7 年-2018 年 4 月,公司存在代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少量垫付人员工资的情形,总额
678, 元。因开曼英利跨境支付相关流程办理迟缓,本报告期内仍存在该历史占用
问题,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沟通,上述款项已于 2022年 3 月 28日全部收回。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
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
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不适用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
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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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2,32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伟、王韧之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
年限
刘伟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 年
王韧之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300,000
财务顾问 / /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3 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事项已经 2022年 4月 22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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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月 3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内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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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 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参股
公司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以
1,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公司关联方 CECK
Holdings Co.,Limited 持 有 的 长 春 崨 科
%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长春崨
科 100%股权。本报告期内股权收购已完成,长
春崨科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告编号:2022-032。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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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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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
日期(协
议签署
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物
(如有)
担保是否
已经履行
完毕
担保是否
逾期
担保逾期
金额
反担保情
况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7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196,623,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196,62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金额(D)
12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20,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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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 自有资金 374,505, 0 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委
托
理
财
类
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
托
理
财
起
始
日
期
委
托
理
财
终
止
日
期
资
金
来
源
资金
投向
报酬
确定
方式
年化
收益率
预
期
收
益
(
如
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实
际
收
回
情
况
是
否
经
过
法
定
程
序
未
来
是
否
有
委
托
理
财
计
划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
如
有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长春第一
汽车集团
公司支行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374,505, 不
定
期
不
定
期
自
有
资
金
现金
资产
类及
货币
市场
工具
等
非保
本浮
动收
益型
%~
%
2,994, 已
收
回
是 是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长春第一
汽车集团
公司支行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260,999, 不
定
期
不
定
期
自
有
资
金
存款
类资
产及
货币
市场
工具
等
非保
本浮
动收
益型
%~
%
442, 已
收
回
是 是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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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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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4,827,841 0 0 0 -46,014,869 -46,014,869 1,298,812,97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1,132,683 0 0 0 -11,132,683 -11,132,683 0
3、其他内资持股 34,990,786 0 0 0 -34,882,186 -34,882,186 108,6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4,990,786 0 0 0 -34,882,186 -34,882,186 108,6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1,298,704,372 0 0 0 0 0 1,298,704,372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298,704,372 0 0 0 0 0 1,298,704,372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9,425,316 0 0 0 46,014,869 46,014,869 195,440,185
1、人民币普通股 149,425,316 0 0 0 46,014,869 46,014,869 195,440,18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494,253,157 0 0 0 1,494,25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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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4月 15日,公司股东中信投资、银河投资、金石智娱、海通投资、胡桐投资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合计 46,014,869股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后,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1,298,812,972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195,440,185 股,股份总数不
变,为 1,494,253,15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本年解除限
售股数
本年增
加限售
股数
年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开曼英利 1,298,704,372 0 0 1,298,704,372 首发限售 2024年 4月 15日
银河投资 11,132,683 11,132,683 0 0 首发限售 2022年 4月 15日
中信投资 9,277,126 9,277,126 0 0 首发限售 2022年 4月 15日
金石智娱 9,277,126 9,277,126 0 0 首发限售 2022年 4月 15日
海通投资 8,906,146 8,906,146 0 0 首发限售 2022年 4月 15日
胡桐投资 7,421,788 7,421,788 0 0 首发限售 2022年 4月 15日
鸿运科技 108,600 0 0 108,600 首发限售 2024年 4月 15日
合计 1,344,827,841 46,014,869 0 1,298,812,972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1,16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3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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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户)
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
质 股份
状态
数
量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0 1,298,704,372 1,298,704,372 无
境外法
人
海通吉禾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
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84,200 5,321,946 0 无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上海昂巨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胡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3,170,200 4,251,588 0 无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戴庆康 793,900 793,900 0 无
境内自
然人
赵建枫 306,000 738,100 0 无
境内自
然人
赵春梅 615,000 615,000 0 无
境内自
然人
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10,572,275 560,408 0 无
国有法
人
夏彬 458,000 543,800 0 无
境内自
然人
许光磊 500,000 500,000 0 无
境外自
然人
蔡占岐 71,000 488,000 0 无
境外自
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海通吉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海通(吉林)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21,946 人民币普通股 5,321,946
上海昂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胡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251,588 人民币普通股 4,251,588
戴庆康 793,900 人民币普通股 793,900
赵建枫 738,100 人民币普通股 738,100
赵春梅 6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615,000
2022 年年度报告
84 / 211
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0,408 人民币普通股 560,408
夏彬 543,800 人民币普通股 543,800
许光磊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蔡占岐 4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8,000
梁凤霞 4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0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无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
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1、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
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无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
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
时间
新增可
上市交
易股份
数量
1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298,704,372 2024年 4月
15日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
定 36个月
2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108,600 2024年 4月
15日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
定 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林上炜
成立日期 2015年 1月 16日
主要经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业务,为持股型公司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其他情况说明 无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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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林启彬
国籍 中国台湾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是
主要职业及职务 现任公司董事,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为一致行动人,
共同控制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6年 1月在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代码为 2239。
姓名 陈榕煖
国籍 中国台湾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现任苏州英利董事,Power Reach Inc.董事。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为一致行动人,
共同控制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林上炜
国籍 中国台湾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为一致行动人,
共同控制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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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林上琦
国籍 中国台湾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为一致行动人,
共同控制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林臻吟
国籍 中国台湾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为一致行动人,
共同控制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陈榕煖为林启彬配偶,
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为林启彬、陈榕煖之子女。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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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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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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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10108号
(第一页,共七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汽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英
利汽车 202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
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英利汽车,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
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
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 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确认
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20)与合并财务报表附
注四(37)。
我们对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实施的
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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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利汽车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产品取得的收入。于 2022年度,英利汽车合并财
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08,015万元,
其中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492,98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
2022年度,英利汽车在将商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
时确认收入。根据销售合同的相关条款,以按照
约定发出货物,客户在收到货物或者上线使用后
予以验收,客户验收合格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
点。
由于英利汽车产品类别多,不同类别产品收入确
认时点各不相同且销售交易量大,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投入大量审计资源,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
审计事项。
了解并测试了管理层对汽车零部件销售
收入流程中的相关内部控制;
我们与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访谈,
了解不同零部件产品的销售确认条件,
在此基础上抽样检查不同类别产品的销
售合同及订单,对英利汽车不同类别产
品的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分析,进而评
估英利汽车汽车零部件产品收入确认的
相关会计政策;
• 我们采用抽样方法:
- 检查不同类别产品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
件,包括销售订单、出库单、验收单或整车厂
上线结算单、发票;
- 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和
2022 年的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执行函证程
序;
- 对于 2022年 12月 31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
入,核对至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出库
单、验收单或整车厂上线结算单等,以评估销
售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此外,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主要客户进行背景调
查、同行业价格及毛利分析,以及其他和汽车
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核查程序。
根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取得的审计证据
能够支持英利汽车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的收入
确认。
(二)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10)、合并财务报表附
注二(25)(a)(iii)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8)。
截至 2022年 12月 31 日止,英利汽车合并财务报
表中存货余额为人民币 152,870 万元,跌价准备
余额为人民币 10,297 万元。
英利汽车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存
货价值受需求市场波动及技术快速变化影响,存
货价值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