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
学习目标
• 了解收入分配核算的基本理论;
• 掌握收入初次分配核算的内容及其账户的编制方法;
• 掌握收入再分配核算的内容及其账户的编制方法;
• 理解收入使用核算的基本理论;
• 理解消费核算的基本理论。
生产,收入、分配与使用,体现了社会经济运动的循环过程。收入
分配是这个过程的中间环节,承前启后。因而,收入分配核算构成了国
民经济核算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中之一,涉及多个账户,核算内容较多,
计算也较复杂。本章主要阐述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可支配收
入和使用核算的原理,以及相应账户的编制方法。
第一节 收入分配核算的基本理论
一、收入分配和收入分配核算
(一)收入分配的概念。
收入分配是指以当期生产成果的价值分配给社会各方面所形成的所
有收支活动。通常是指生产过程所创造的总价值 (一般用国内生产总值,
总增加值表示)在参与生产活动过程的要素之间进行的第一次分配以及
要素收入在不同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收支转移产生的二次分配,
前者称为收入初次分配,后者称为收入再分配。
(二)收入初次分配和收入初次分配核算
收入初次分配是指国内生产总值在参与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之间进
行的分配。收入初次分配体现了生产者对社会生产总成果的贡献份额,
收入初次分配与生产活动有关。收入初次分配是在社会生产部门内部进
行的收入分配,反映企业、居民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基本利益分配关系。
初次分配收入按直接还是间接参与生产活动,可分为收入形成和财
产收入两种形式。基于增加值核算的初次分配收入,称为收入形成,是
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生产者要素收入。基于资本利得、财产收益核算的
初次分配收入,称为财产收入,反映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资本要素收入。
收入形成和财产收入都是对生产成果的分配,都是收入初次分配的内容,
其总和称为初次分配总收入 (原始收入)。
收入形成即增加值的分配,主要表现为企业、居民和政府部门的增
加值形成额。此外,还包括生产者要素之间的收支流量:
1.劳动者报酬流量。居民部门(劳动者)在参与生产活动后获得劳动者
报酬,也即企业部门从获得的增加值中向居民部门支付的劳动者报酬。
2.生产税流量。政府部门通过收取生产税获得政府财政的来源,也即企
业和居民部门从获得的增加值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生产税。对于企业
和居民部门中享受政府补贴的部分,则形成政府部门支付的反向生产
税流量。政府部门实际获得生产税净额,即收到的生产税减去政府补
贴。
3.营业盈余和折旧流量。企业部门从获得的增加值中留存营业盈余,同
时通过提取折旧使得劳动手段的消耗得以补偿,为扩大再生产和简单
再生产获得必要的资金来源。
财产收入是指资产所有者向另一机构单位提供资产归其使用而得到
的收入,是因资产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出让而产生的由使用者支付给
所有者的报酬。财产收入是间接的生产要素收入,但不是本单位要素
收入。
财产收入表现为以下类型:
(1)地租。产生于土地使用权的暂时转让;
(2)无形资产使用费。它是无形资产所有者允许另一机构单位利用自己
拥)有的权利而向对方索取的报酬;
(3)利息。它是由资金借贷(包括贷款、票据、债券)而产生的财产收入;
(4)红利。它是产生于股票这种金融资产的财产收入;
(5)准法人企业收入的提款。是准法人企业业主自企业收益中提取曲做
为业主投资报酬的收入,可理解为准红利;
(6)直接投资企业的留存盈余;是针对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企业的财产
收入虚拟流量,它末形成当期外商实际财产收入,但仍视为已分配给
外国投资者,又由外商再投资到企业中。
收入初次分配核算是以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为依据所进行的核算,要
计算各机构部门的收入形成、原始总收入等统计指标,编制收入形成账
户和原始收入分配账户,以此反映生产成果在初次分配过程中的数量表
现及其构成。
收入初次分配核算包括两个层次,即收入形成核算和初次分配总收
入(原始收入)核算。
(三)收入再分配和收入再分配核算
收入再分配是指不同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初次分配获得的初次
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基础上,通过非交易性的转移收支而形成的分
配活动。非交易性的分配活动是指一个机构单位向另一个机构单位提供
货物、服务或资产等各种资源,而不从后者那里收取任何资源作为对等
回报的行为。因此,它是单方面的交易活动。由单方面交易活动所产生
的收支即为转移收支。收入再分配是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多层次多方面进
行的分配。
1.收入再分配的原因有
(1)满足社会公平发展和均衡发展的需要。通过再分配,把某些部门创
造的一部分原始收入,转给另外一些部门作为收入,用以满足文化教
育、医疗卫生、国家行政和国防治安等部门发展的需要和支付这些部
门的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需要。
(2)加强重点建设,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国家必须从宏观全局出发,
将集中的纯收入,通过再分配,在不同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以及不
同经济形式之间调节使用,以加强重点建设,克服薄弱环节,使社会
生产力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合理配置。
(3)设立社会保证基金。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的赡养,对生活
困难的劳动者及其家属的救济,以及举办各种社会集体福利事业的费
用,要通过再分配,设立社会保证基金来解决。
(4)建立社会后备基金。为了应付各种突然事故和自然灾害,要通过再
分配,建立社会后备基金,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
2.收入再分配的途径
(1)国家财政。国家财政是指国家通过税收来进行的再分配,国家以
财政收入的形式,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然后再以财
政支出的形式,把这些纯收入再分配于各部门、各地区和改善人
民生活;
(2)银行信贷。银行信贷作为对收入再分配的手段,有两个方面。一
是存贷款活动本身。二是差别利率。包括存款与贷款利息率的差
别、不同项目不同条件下的贷款利息率差别。信贷机构通过差别
利率获得的利润。同时,通过存贷款的利息率,可以影响存款者
和贷款者的收入;
(3)劳务费用的支付。享受服务行业各种劳务的人们,用自己的收入
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后,用
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利。因
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使这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4)价格体系。国家利用价格体系,通过价格的调整,影响交换双方
的实际收入,引起一部分收入额在各部门、各企业以及居民之间
进行再分配。
收入再分配核算是以收入再分配过程为依据所进行的核算,要计算各
机构部门的经常转移收入、经常转移支出以及可支配收入等统计指标,
编制收入再分配账户,以此反映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后各机构部门可
以实际支配使用收入的数量表现及其构成。
二、收入分配核算的主体和客体
1.收入分配核算的主体
参与收入分配的主体是各具有独立财务决策能力的机构部门,即非
金融企业和公司、金融机构、政府、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居民以
及国外等机构部门。根据分配关系形成的层次性还可在上述机构部门之
下设置子部门。
收入分配核算主体划分的依据是对生产成果的占有权和处分权,占
有权确定了初次分配主体,处分权确定了再分配主体。
2.收入分配核算的客体
分配客体指被分配的对象。收入分配核算的客体是当期的生产成果;
即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国民经济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重点是其中的国
内生产净值部分(不包括折旧)。
三、收入分配核算的原理
1.收入分配核算的基本内容
收入分配核算包括初次分配核算和再分配核算两大内容。
收入分配核算首先要计算一系列的分配统计指标,包括初次分配总
收入(原始收入),再分配收入与支出(经常转移收入与支出),可支配
收入等,以此完整地反映分配过程的不同层次数量表现,并借助于收入
分配账户的具体描述反映分配过程的各种数量关系和平衡关系。
2.收入分配核算的基本流程
国民收入分配流程包括初次分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再分配两个层次。国民经济生产
过程结束后,首先在生产领域进行初次分配,然后在全社会进行再分配,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叠加在一起,形成国民收入分配的最终格局。从总体
上看,初次分配属于微观分配行为,主要应由营利性部门自主进行,使
市场机制对要素价格的形成起到基础性作用,政府通过生产税引导和调
节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率。再分配属于宏观分配行为,
主要由政府以收入税等形式对各个经济主体的初次分配所得进行调节,
着重解决社会发展和社会协调问题。需要明确的是,现实经济活动中的
收入分配过程是连续不断地进行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交织在一起,难
以从时间顺序上分清谁先谁后。所以,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划
分并不是就分配的时间顺序而言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划分
是对分配过程所体现的分配层次和逻辑关系的科学划分。
收入分配过程表现为各种错综复杂的收支活动。分配自各部门的增加
值开始。首先是收入初次分配阶段,要对生产的参与者分配收入,包括
劳动报酬、生产税、财产收入,分配结果形成各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
(原始收入),根据相关内容编制成收入形成账户和原始收入分配账户;
然后是收入再分配阶段,要在各部门间进行各种收入转移核算,结果形
成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和调整后可支配收入,由此编制出收入再分配账
户和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
收入方 支出方
收入初次分配 增加值
财产收入的收入
财产收入的支出
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
收入再分配 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
经常转移收入
经常转移支出
可支配收入及调整后可支配收入
表4-1 收入分配核算基本账户流程
33.收入分配核算的主要总量指标.收入分配核算的主要总量指标
(1)国民总收入(GNI)和国民净收入
国民总收入是以国内生产总值为基础形成的总量指标,反映一国经
济总体当期所得到的生产性收入总量,是在国内生产总值基础上,加减
国内常住单位与国外之间发生的原始收入分配收支流量而形成的。
国民总收入扣除当期固定资本消耗的净额就是国民净收入国民净收入。
(2) 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
初次分配初次分配指生产活动形成的收入在参与生产活动的生产要素生产要素的所有
者及政府之间的分配。生产要素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
劳动力劳动力所有者因提供劳动而获得劳动报酬;
土地土地所有者因出租土地(提供资源资源)而获得地租;
资本资本的所有者因资本的形态不同而获得不同形式的收入,包括:
借贷资本借贷资本所有者获得利息收入,
股权股权所有者获得红利或未分配利润。
政府政府因对生产活动或生产要素征税而获得生产税或因对生产进行补
贴而支付生产补贴。
初次分配的结果结果形成各个机构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
各机构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之和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之和就等于国民总收入。
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反映各机构部门初次分配结果的收入
总量指标,由各部门增加值加上财产收入的收入减去财产收入的支出计
算而得。国内国内各机构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之合计,即为该该
国国国民总收入。国外的原始收入即为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和财产收入。
(3)经常转移(再分配)收入与经常转移(再分配)支出
转移转移是非交易的形式,是指一机构单位向另一机构单位提供货物、
服务或资产等各种资源,而不从后者那里收取任何上述资源做为对等物
回报之行为,因此,它是“单方面”的非交易。在收入分配领域里所产
生的转移收支称为经常转移收支经常转移收支(再分配收支)。
机构部门把本部门形成的部分原始收入以无偿的方式提供给其它部
门,即为该部门的经常转移(再分配)支出经常转移(再分配)支出;机构部门通过“单方面”
的非交易。把其它部门的部分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以无偿的方
式转移过来,即为该部门的经常转移(再分配)收入经常转移(再分配)收入。主要有现期所得
税收支、社会缴款收支、社会福利收支和其他经常转移收支。
转移收支转移收支从性质上分为:
资本转移资本转移是发生在使用领域里的转移收支,特点:转移次数少却数
量比较大,资本转移交易方资产数量发生变化,
经常转移经常转移则是发生在分配领域里的转移收支,特点:转移次数频繁
却数量比较小,交易方资产数量不变。
(4)可支配总收入
在初次分配总收入的基础上,通过经常转移经常转移的形式对初次分配总收
入进行再次分配。再分配的结果形成各个机构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可支配总收入,即机
构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加上经常转移收入减去经常转移
支出的结果。
各机构部门的可支配总收入之和称为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即国民总
收入加上来自国外的经常转移收入减去支付国外的经常转移支出的结果。
第二节 收入初次分配核算和账户
一、收人初次分配核算
收入初次分配核算就是根据各生产要素在商品、劳务的生产和流通
中的投入比例及贡献大小来分配生产总成果的价值。
生产要素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资本和土地三大类,其代表者即为劳动者、国
家政府和生产企业。对增加值的初次分配,劳动者可获取劳动报酬,政
府可获取生产税净额,企业可获取营业盈余和固定资产折旧。得到各自
的收入形成。对资本利得的初次分配,资产所有者可获取出让资产使用
权的财产收入。
分配的结果是在增加值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各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
(原始收入)。收入分配核算收入分配核算就是要核算在此阶段发生的收入流量和支
出流量,并把这些分配流量和结果编制成账户,包括收入形成账户和原
始收入分配账户。
(一)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的分配核算
对增加值的直接分配,就是收入的初次分配。
国内生产总值分配核算的基本项目为: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
1.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即在生产中补偿固定资产损耗而提取的费用。其中分
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理折旧基金两大部分。
2.劳动者报酬劳动者报酬,即劳动者收入。它是指劳动者从其所在生产单位得到的
所有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的收入,它是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而产生
的收人流量。
3.生产税净额生产税净额 ,指生产税总额扣除了政府发放的生产补贴以后的余额。
4.营业盈余营业盈余, 指生产单位的增加值中扣除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以后的余额。
(二)国民总收入、国民净收入及其初次分配核算
1.国民总收入及其初次分配核算
国民总收入国民总收入,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民,在国
民经济初次分配中获得的原始收入总和。国民总收入过去称国民生产总国民生产总
值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s,简称GNP)。在联合国统计委员会1993年
通过的SNA修订稿上指出:“以市场价格计算的国民总收入,在1953年
的53年的SNA中被称为国民生产总值,它与国内生产总值不同,不是增
加值概念,并且表现为原始收入原始收入。”所以,1993联合国的SNA修订稿已
正式将GNP改为国民总收入(Gross National Income,简称GNI)指标。
因此,国民总收入是与国内生产总值相对应的分配指标。
1.国民总收入的核算公式如下:
国民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十(来自非常住单位的要素收入一非常住单位从常住单位获得的要素收入)
=国内生产总值十来自非常住单位的要素收入净额
式中,来自非常住单位的要素收入净额,是指来自非常住单位的劳动者
报酬和财产收入,与非常住单位从常住单位获得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人的
差额;也指来自非常住单位的劳动者报酬净额与来自非常住单位的财产收入
净额的差额。
2.国民净收入及其初次分配核算
国民净收入(Net National Income,简称NNI),等于国民总收入减
去固定资产折旧以后的余额。
国民总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相对应,而国民净收入则与国内生产净
值相对应。计算公式如下:
国民净收入=国民总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本消耗)
=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十营业盈余
=国内生产净值-来自非常住单位的要素收人净额
在上式中,各分配项目,都是按“国民”原则计算的。
3.财产收入和原始收入核算
财产收入是指拥有土地、资本或其他财产的机构单位,为各类生产
者提供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
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是指各部门在初次分配过程中最终
取得的生产性收入。
机构部门的原始收入等于其增加值的分配额加上财产收入净额之和。
国民经济的原始总收入即为国民总收入,即:
机构部门的原始收入=增加值的分配额十财产收入净额
财产收入净额=财产收入一使用财产的支出
从全社会看:
各机构部门合计的财产收入总和等于使用财产支出总和。
如不考虑与国外部门发生的财产收支,则国内各机构部门合计的原
始收入等于全社会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
因此,国民经济的原始总收入(国民总收入)不仅可由各机构部门
合计的原始收入计算得到。还可以直接由全社会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
加上与国外部门发生的财产收支净额计算得到,计算公式:
国民经济的原始总收入=国民总收入
=国内生产总值十来自非常住单位的要素收入净额。
来自非常住单位的要素收入净额
=来自国外非常住单位的国民要素收入—支付国内常住单位的非国
民要素收入
二、收入形成帐户核算
1.收入形成账户的核算内容。
收入形成账户是直接与生产相联系的分配账户,分配的起点是各机
构部门的增加值,用于记录那些直接与生产过程相联系的分配流量,包
括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和支付给政府的生产税,以及各机构部门做为生
产单位所占有的营业盈余。
因此,收入形成账户从功能上说反映的是各机构部门的增加值要素
的构成,由此反映了劳动者、政府和机构单位本身三者之间的最初分配
关系。
2.收入形成账户的结构。
来源方记录分配初始流量部门增加值,
使用方记录该部门对劳动报酬和生产税净额的支付流量,
营业盈余(或混合收入)是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和生产税支
付后的剩余额,也记录在使用方,在账户中起到平衡的作用。
(1)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在核算期内所付出劳动的回报,是各生产单
位付给劳动者的现金或实物报酬的总额。
(2)生产税净额:是政府获取的生产税和进口税扣除补贴后的净额。补
贴相当于负生产税。
(3)营业盈余(混合收入);是收入形成账户的平衡项,等于“增加值”
减“应付劳动者报酬”及“应付生产税净额”。对居民部门,劳动报
酬和营业盈余无法明确区分,故其平衡项称为混合收入。
使用 来源
劳动报酬
生产税净额
总营业盈余
混合总收入
减:固定资本消耗
净营业盈余
混合净收入
总增加值
减:固定资本消耗
净增加值
合计 合计
表4-2 机构部门的收入形成账户
使用 交易和平衡项目 来源
合
计
国
外
国
内
合
计
居
民
政
府
金
融
企
业
非
金
融
企
业
非
金
融
企
业
金
融
企
业
政
府
居
民
国
内
合
计
国
外
合
计
增加值
减:固定资本消耗
净增加值
劳动报酬
生产税净额
总营业盈余
混合总收入
净营业盈余
混合净收入
表4-3 收入形成综合账户
收入形成账户是连接生产和收入分配的账户。前接生产账户,后连原
始收入分配账户。收入形成账户的初始项是增加值,平衡项是营业盈余。
三、原始收入分配账户核算
1.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的核算内容
原始收入分配账户是收入形成账户的继续,其初始流量就是由收入形成
账户转来的营业盈余(或混合收入)。记录的内容可归纳为两方面:
• 各部门作为收入接受者从收入形成账户支出中所获取的生产性收入;
• 部门之间进一步发生的财产收入流量。
通过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综合反映各部门参与收入初次分配的结果。
2.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的结构
来源方的首要项目是转自收入形成账户的营业盈余(或混合收入),其次
是各部门收入流量,即当期应收财产收入和居民部门应收劳动报酬、政府部
门应收生产税净额;
使用方记录各部门的支出流量,即应付的财产收入;
原始收入(原始总收入和原始净收入)作为本账户的平衡项也记录在使用
方,它是来源方收入与使用方支出相减之差额。
使用 来源
财产收入的支出
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总收入)
减:固定资本消耗
初次分配净收入(原始净收入
总营业盈余/混合总收入
减:固定资本消耗
净营业盈余/混合净收入
财产收入的收入
劳动报酬(居民部门)
生产税净额(政府部门)
合计 合计
表4-4 机构部门的原始收入分配账户
使用 交易和平衡项目 来源
合
计
国
外
国
内
合
计
居
民
政
府
金
融
企
业
非
金
融
企
业
非
金
融
企
业
金
融
企
业
政
府
居
民
国
内
合
计
国
外
合
计
总营业盈余/混合总收入
减:固定资本消耗
净营业盈余/混合净收入
财产收入
劳动报酬(居民部门)
生产税净额(政府部门)
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
总收入)
初次分配净收入(原始
净收入)
表4-5 原始收入分配综合账户
第三节 收入再分配核算和账户
一、收入再分配核算
1.收入再分配的过程
收入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基础上进行的,通过转移收支进一步在
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所做的分配。
再分配的形式是各种收支的经常性转移,分配结果形成各部门的可
支配收入和调整后可支配收入。
2.收入再分配核算的内容
收入再分配核算是对再分配过程中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收支及其结
果的核算,所涉及的核算内容包括:现期所得税、社会缴款、社会福
利、其他经常性转移等再分配收支。
以各部门原始收入为基础加减上述再分配收支,即为各部门的可
支配收入和调整后可支配收入,这些内容集中体现为收入再分配账户
和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
收入再分配核算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转移收支内容:
(1)现期所得税收支。主要是核算当期发生的所得税、财产税等。它形
成政府部门税收方面的转移(再分配)收入,是政府以外其他部门税
收缴纳方面的转移(再分配)支出;
(2)社会缴款收支。社会保障缴款是居民部门为保证在未来某个时期能
获取社会福利金,而对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险计划或各单位建立的基金
所缴纳的款项,如对失业保险、退休保险;医疗卫生保险计划的缴纳。
缴款有以下形式:
a.雇员及其他居民个人直接对社会保险计划缴款;
b.各单位代其雇员对社会保险计划支付缴款,一般将其视为单位
以报酬形式支付给雇员,然后由雇员支付给社会保险计划。
整个社会缴款表现为居民部门的转移(再分配)支出,政府部门
和其他部门的转移(再分配)收入;
(3)社会福利收支。社会福利是居民从政府及其他部门收到的经常转移,
形成居民部门的转移(再分配)收入,政府和其他部门的转移(再分
配)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险福利和社会救济福利两部分;
(4)其他经常转移。它指除上述转移之外的各种经常转移(再分配),
它们发生于各机构部门及国外之间和机构部门内部。
3.可支配收入与国民可支配收入
可支配收入是各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加上经常转移
(再分配)收入减去经常转移(再分配)支出等转移收支后的余额,反
映了各部门参与收入初次分配和收入再分配后的最终收入总量。
国内各机构部门可支配收入之合计为国民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
可按总额和净额计算,差别仍在于固定资本消耗。
国内各部门可支配收入相加之和为国民可支配收入。
部门可支配收入计算公式:
某机构部门可支配收入 =该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该部门经常转移(再分配)收入-该部
门经常转移(再分配)支出
=该部门国民总收入+该部门财产收入净额+该部门经常转移(再分配)收入-该部门经常转移(再分配)
支出
国民可支配总收入计算公式:
国民可支配总收入= 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 经常转移(再分配)收
入- 经常转移(再分配)支出+来自国外的经常转移收支净额
二、收入再分配账户及核算内容
1.收入再分配账户的核算内容
收入再分配账户是再分配核算的主要账户,它按部门归纳记录了各
种实际的经常转移活动,反映了各机构部门在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
入)基础上通过接受和支付各种经常性转移,形成可支配收入的过程和
结果。
2.收入再分配账户的结构
账户来源方的初始流量是各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收入)。
由各种经常转移所产生的收入再分配流量分别列示在账户的来源方和使
用方,来源方记录当期应获取的转移收入,使用方记录当期应支付的转
移支出,账户平衡项为可支配收入.列在使用方以保持账户的平衡。
使用 来源
1.经常性转移支出
2.现期所得税等
3.社会缴款
4.社会福利
5.其他经常转移
6.可支配总收入
7.固定资本消耗(一)
8.可支配净收入
9.初次分配总收入(原
始总收入)
10.固定资本消耗(一)
11.原始净收入
12.经常转移收入
13.现期所得税等
14.社会缴款
15.社会福利
16.其他经常转移
合计 合计
表4-6 机构部门的收入再分配帐户
使用 交易和平衡项目 来源
合
计
国
外
国
内
合
计
居
民
政
府
金
融
企
业
非
金
融
企
业
非
金
融
企
业
金
融
企
业
政
府
居
民
国
内
合
计
国
外
合
计
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
总收入)
减:固定资本消耗(一)
原始净收入
现期所得税等
社会缴款
社会福利
其他经常转移
可支配总收入
减:固定资本消耗(一)
可支配净收入
表4-7 收入再分配综合账户
三、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核算
(一)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的内容和形式
经常转移除货币形式外还有实物转移,主要是政府和为居民服务的
非营利机构对居民提供的实物转移。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是在收入再分
配账户基础上反映实物社会转移状况及结果的账户;它以可支配收入为
初始流量,以调整后可支配收入为账户平衡项,账户右方记录应收实物
社会转移收入。左方记录应付实物社会转移支出。
使用 来源
实物社会转移支出
调整后可支配总收入
固定资本消耗(一)
调整后可支配净收入
可支配总收入
固定资本消耗(一)
可支配净收入
实物社会转移收入
合计 合计
表4-8 机构部门的实物收入再分配帐户
(二)账户中的主要指标
1.实物社会转移,是指政府和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对居民提供的
实物性转移,表现为
居民部门的实物转移收入+其他部门的实物转移支出。通常有以下两
种情况:
• 对居民提供的实物性社会福利;
• 对居民个人的非市场性货物与服务的转移;
2.调整后可支配收入,是用可支配收入加减实物社会转移收入和支出所
得到的收入总量。
由于实物社会转移只发生在政府、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与居
民之间,因此在部门综合账户上,只记录为居民部门的实物社会转移
收入和前两个部门的实物社会转移支出。
就整个国民经济来说,可支配收入与调整后可支配收入在数量上
相等。
第四节 收入使用核算的基本理论
一、收入使用和收入使用流程
(一)收入使用的概念。
可支配收入的使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用于消费,二是用于储
蓄构成投资。具体说,收入使用包括四大内容:
• 用于补偿生产过程中的消耗,固定资本形成;
• 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增加储备;
• 用于全社会的消费;
• 用于金融交易(这是派生的使用去向)。
若一个机构部门的可支配总收用于消费后,余下的用于投资(包括
形成固定资产和增加库存)如仍有剩余,这部分资金可以在金融交易市
场上融出;如果不够则须从金融交易市场上融入,以弥补收支差额,最
终使各机构部门和全社会的收入分配和使用趋于统一。
(二)收入使用的流程
社会生产成果(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经过初次分配,加上财产净收
入形成初次分配总收入(原始总收入),再经过再分配,加上经常转移净收
入形成全社会和各机构部门的最终收入(可支配收入)。
各机构部门用可支配收入购买所需要的社会产品和劳务,从而使社会生
产成果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实物运动和价值运动在使用领域走向统一,完成收
入使用。祥见以下收入分配使用流程图。
图4-1 收入分配使用流程图
由上可见收入使用处于分配核算和投资核算和金融核算的中间环节
二.收入使用核算
收入使用核算包括消费核算和投资(非金融投资)核算。
1.消费核算及其分类
消费是一种行为,是指人们使用货物和服务来满足生活需要的行为。
核算时,根据不同考察标准,消费由不同的分类。
(1)根据消费支付和享用的不同角度,可分为最终消费支出和实际最
终消费。
最终消费支出:遵循最终承担支出的原则加以界定。是从谁支付价
值购买货物和服务而加以定义,包括居民直接购买货物和服务支付形成
的消费(个人消费支出)以及政府和为居民服务的非营私机构购买支付
形成的消费(公共消费支出)。
实际最终消费:是以消费物(包括货物和服务)的实际获得加以界
定。是从谁获得货物和服务而加以定义的,在最终消费的构成基础上,
政府和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的机构购买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无偿免费地
提供给居民的消费部分。
(2)根据消费主体的不同性质,有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
个人消费是指为满足居民自身需要,由居民个人直接实现的消费。
公共消费则是指由政府及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提供,由全社会
共享的消费。
2.消费核算主体和消费核算客体。
消费核算的主体。即具有消费功能的各机构部门:居民、政府、为
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企业是生产主体,不是消费主体。
消费核算的客体。即货物和服务。货物包括,耐用消费品和非耐用
消费品。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所提供的对货物的服务,如运输、销售、
修理、清洁等;向消费者提供的为满足生活需要的服务,如客运、旅
宿、医疗、卫生等;向消费者提供的为满足精神需要的服务,如教育、
咨询、娱乐等;向消费者提供的为满足安全和发展需要的服务,如保
险和金融等。
(二)投资核算
1.投资与投资核算的定义
1. 投资是资本形成的源泉。从广义看,包括非金融投资和金融投资。
2. 非金融投资包括生产资产和非生产资产的形成和购买;
金融投资包括资金融出(形成金融资产)和资金融入(形成金融负
债)。
收入使用核算范围的投资核算主要指狭义上的非金融投资核算。
金融投资则归入金融核算范围。
投资核算时,根据资本物的内容分为资本形成和土地及其他非生产
资产净购买两大类。其中,资本形成又包括固定资产形成、库存增
加和贵重物品净获得三种形式。
投资核算,就是核算期内发生的上述各种非金融资产净积累,从国
民经济总体上看,也就是该核算期的资本总形成。
非金融资产是指非金融性的经济资产,包括各种具有实物形态的有
形资产和各种不具有实物形态或依附于某种实物形态的非金融性无形资
产,非金融资产特别是实物形态的有形资产是一国经济资产中的主要组
成部分,是产生金融资产的基础,在生产过程中常表现为生产资料,是
进行生产活动的物质条件。
2.投资核算的分类
(1)非金融资产按其可否再生的特征,可分成非生产资产和生产资产。
非生产资产又称不可再生资产,是指生产所需的、其本身不能被再
生产的资产;
生产资产又称可再生资产,是指由生产过程产出的经济资产,当其
被消耗或损毁后,生产过程还可不断地产出和复制。
(2)非金融资产按其形态体制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由资产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长
期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经济资源。主要表现为生产商
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
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主要表现为矿藏勘探权利、计算机软件、娱乐、文
学或艺术原作生产与复制权利、专利权、版权、契约、商誉等;
有形资产是指由资产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的物质实体,且能带
来经济效益的有形经济资源。主要表现为固定资产、存货和贵重物品和
土地、地下资产、非培育的生物资源和水资源等。
按照SNA核算的定义。投资核算不仅要核算非金融资产的生产资产,
还应核算非金融资产的非生产资产;不仅要核算非金融资产的有形资产,
还需要核算非金融资产的无形资产。在使用领域里,由可支配收入使用
所引起的上述非金融资产变化都应列入投资核算范围。但是由于统计资
料取得的原因,目前投资核算中的非金融资产主要核算生产资产的有形
资产部分和非生产资产的有形资产部分。
有形生产资产的核算称为资本形成。主要包括固定资本、存货和贵
重物品。
固定资本是指在生产、生活中可被反复或连续较长期地(一般定为
一年以上)使用的、单位价值较大(按有关部门具体规定)的生产资产。
存货是指生产者和政府等部门所拥有的各种库存货物。
贵重物品是指单位价值昂贵,本身具有永不变质的物品,如宝石、
贵重金属及由此而加工的珠宝玉器、艺术品等。
有形非生产资产部分的核算称为土地和其它非生产资产的获得。主
要包括土地、地下资产、非培育的生物资源和水资源等。
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的可支配
收入。收入的使用即指可支配收入的使用,又分为消费使用与投资使用。
有些部门、单位或居民在将可支配收入用于消费和投资后,资金有
结余;有些部门、单位或居民则资金有缺口。这就需要通过资金融通进
行余缺调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融通调剂余缺的方式就是金融交易。因此,
收入使用核算是介于收入分配核算和金融交易核算之间的核算。收入使
用核算前接收入分配核算,后联金融交易核算。
第五节 消费核算
一、消费核算的原则
消费是指消费主体通过当期可支配收入或虚拟支付的非
生产使用的货物和服务。核算消费时,必须遵循下列一些基
本原则:
(一)必须明确区分消费与中间消耗、消费与经常转移以及
消费与非金融投资的概念。
凡是生产过程中对货物和服务的耗用,应视为中间消耗;凡是
收入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单方向货币支付应作为经常转移处理;凡
是通过可支配收入支付,为生产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应计入投资;凡
是通过可支配收入支付,为非生产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应计为消费。
作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货物和服务(指
劳动对象而非劳动手段)应为中间消耗,不能计入消费。
作为消费主体的居民、政府和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部门非
生产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均作为消费加以核算。例如,生产企业给
职工发放的工作服装,如果理解为实物报酬,被计入消费就不妥了。
其实,企业为职工置办服装,为劳动保护用品,属生产过程的消耗,
列入生产费用开支,应计入中间消耗。又如;居民购置汽车,如果
是供日常生活之用,应列入消费,如被用于个体生产经营,则需列
入投资。再如,居民向政府、团体组织的义务缴纳(如税款、党团组
织费、工会会费等),以及向社会缴款与社会福利缴款等,是属于再
分配的转移收支,因而这种支付就不能计入消费额。
(二)必须使消费与收入分配的核算范围保持一致。
在许多情况下,人们是通过货币支付购买货物和服务用于生活消费,
其货币支付数量自然就是消费数额。但不能将消费支出等同于货币性支
出。并不是所有货币支付都形成对货物和服务的消费,如上述货币性的
转移收支就不是消费转移收支就不是消费。相反,有些非货币支付会形成对货物和服务的消
费,如农民消费的自产农产品和自建房屋等,这里并不发生货币支付,
但这部分货物却作为国民经济产出成果的使用加以核算范围了,所以也
应计入消费的范围。
由此可见由此可见,消费支出既包括直接购买支出,还应包括虚拟购买支出。
但是,不列入生产核算范围的,如个人和家庭成员为自己所做的烹饪、
缝纫、修理、清洁、照顾和培训儿童等不能作为虚拟消费。
(三)必须按消费价格核算货物和服务的价值。
用于最终消费的货物,包括物质生产过程创造的价值和流通过程进
行生产性劳务所追加的价值。那么,消费享用这些货物的价值量,就应
当包括所有参与这些生产劳动形成的完整价值。为此,消费额必须根据
消费价格加以核算。
(四)耐用消费品的消费,原则上应分期分摊核算。
不论个人消费或公共消费的耐用消费品,如住房、电视音响设备、
家用电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交通工具(自行车、摩托车、小
汽车等)、高级家具等,一般要使用几年甚至几十年才逐步消耗磨损。
计算一定年限内的消费额时,理论上应根据使用年限以提取折旧的方式
分年计算消费额。
二、消费核算的分类
1.核算消费时根据不同的标准,分最终消费支出和实际最终消费。
以货物和服务的最终购销行为的支付为标准,定义为最终消费支出。
它是指由购买者向出售者购买货物和服务所支付的价值;
以消费对象的实际获得为标准,定义为实际最终消费,是指消费者实际
获取的货物与服务的价值。
2. 核算消费时根据不同的对象,分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
居民消费指常住住户对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
按市场价格计算,即按居民支付的购买者价格计算。购买者价格是购买
者取得货物所支付的价格,包括购买者支付的运输和商业费用。居民消
费除了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消费之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
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即所谓的虚拟消费支出。居民虚拟消费
支出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单位以实物报酬及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劳动
者的货物和服务;住户生产并由本住户消费了的货物和服务,其中的服
务仅指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媒介服务;保险公司
提供的保险服务。
居民消费按照消费主体区分为城镇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按照
消费内容区分为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
通信、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住房服务、金融媒介服务及保险服务、
集体福利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根据需要,上述分类还可以做进一步
的划分。
政府消费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
以较低的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前者等于政府服
务的产出价值减去政府单位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后者等于政府部
门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减去向住
户收取的价值。
三、消费核算的内容及主要指标
消费核算是从量上反映一定时期的消费状况,既要反映消费的总量,
还要反映消费的内部结构状况,包括由谁完成消费,消费的实际内容,
消费的目的性等等,同时还要反映收入和消费的关系。消费核算分为最
终消费支出核算和实际最终消费核算,前者是从消费交易行为支付角度
进行的核算,后者是从实际最终消费的受用角度进行的核算。
(一)消费支出核算
消费支出分为居民消费支出和公共消费支出两种。
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支出+公共消费支出
居民消费,在整个最终消费中占绝大比重,是构成消费核算的主要
部分。
1.居民消费支出核算
(1)居民消费支出的定义及其分类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一国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购买消费性的货
物和服务的支出价值,它是用货币额表示的。全称为居民最终消费支
出。
用于居民消费的货物和服务,也可以按其用途进行分类核算,区分
为八大类:1)食品类;2)烟酒及用品类;3)衣着类;4)家庭设备及
服务类;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6)交通和通讯类;7)娱乐教育文
化类;8)居住类。
(2)居民消费支出的计算方法:
居民消费支出包括城镇居民个人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个人消费支出,即
居民消费支出=城镇居民个人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个人消费支出
a)直接法:按照消费实际量,加总计算消费支出。根据住户调查资
料把用于居民个人直接消费的货物和服务价值量加总起来计算消费
支出。一般可从购买者和出售者两方面取得资料:社会商品零售统
计资料中居民消费零售部分;居民生活服务部门的营业收入费用资
料;农村收益分配调查统计资料;城乡住户调查资料等。
b)间接推算法:利用分配核算资料依据收支平衡来推算消费支出。
根据居民部门的可支配收入扣除相当于储蓄的非金融投资和金融净
投资其差额即为消费支出。(居民部门的可支配总收入扣除储蓄的
差额)。
2.公共消费支出核算
(1)公共消费支出的定义及其分类
公共消费支出,是由政府部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和为
居民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消费支出组成。它实际上是政府和为居民服
务的非营利机构承担费用,为社会公众提供的消费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
公共消费支出按消费职能分类可分为安全和防务、法律和秩序维护、
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研究与开发、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卫生保
健、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公共消费支出,按照消费受益对象分类可分为用于居民个人的公共
消费支出和用于公众的公共消费支出两部分。
(2)公共消费支出的计算方法
政府部门和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的消费支出有两种核算方法:
1. 以成本价格核算的公共消费支出,一般包括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
和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的物质消耗和活劳动机构人员的开支。物质
消耗包括从市场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用于公共消费,以及用于公共消费的
固定资产折旧。
2.是以支付去向推算公共消费支出。它是以一般行政开支和事业费
开支中,扣除转移性支出和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性支出,得出为居民和公
众服务的经常性业务支出——即公共消费支出。
3.实际最终消费核算
(1)实际最终消费核算的定义
实际最终消费以消费性货物与服务的实际获得为依据而界定的消费。
个人实际最终消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居民直接购买,个人实际
获得的消费性货物和服务价值:二是,政府和非营利机构购买由居
民实际获得的个人消费。公共实际最终消费指政府和非营利机构提
供给社会的所有公共服务价值。
(2)实际最终消费核算指标的计算方法
核算实际最终消费的目的:在于更真实全面地反映居民消费水平,
提高消费计算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可比性。
从消费的支出和消费的受用角度核算结果不同,对于居民和政府部
门而言,实际最终消费与消费支出在数量上是不一致的,不同的是个人
实际最终消费包括个人消费支出和公共消费支出中由政府和非营利机构
购买居民实际获得的个人消费两个部分,公共实际最终消费则是在公共
消费支出中减去由政府和非营利机构购买居民实际获得的个人消费部分。
差别在于由政府和非营利机构购买居民实际获得的个人消费(实物
社会转移)如何归属,从费用负担上看,它应属于公共消费,从实际获
得并受益者,它应属于个人实际最终消费。
因此,实际最终消费的核算,一般是在消费支出核算的基础上进行
的,即将政府和非营利机构购买居民实际获得的个人消费(实物社会转
移)发生的消费从公共消费支出中分离出来,与个人消费支出相加,以
此求得公共实际最终消费和个人实际最终消费,再加总成经济总体的实
际最终消费。
个人实际最终消费=个人消费支出+公共消费支出中由政府和非营利机构
购买居民实际获得的个人消费部分(实物社会转移)
公共实际最终消费=公共消费支出-公共消费支出中由政府和非营利机构
购买居民实际获得的个人消费部分(实物社会转移)
经济总体的实际最终消费=个人实际最终消费+公共实际最终消费
=个人消费支出+公共消费支出
=总消费
四、收入使用核算账户
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反映消费支出核算的账户称为收入使用账户,反
映消费支出的使用平衡关系。可支配收入使用帐户具体如下:
使 用 来 源
1.消费支出
(1)个人消费支出
(2)公共消费支出
2.总储蓄
3.固定资本消耗(一)
4.净储蓄
5.可支配总收入
6.固定资本消耗(一)
7.可支配净收入
合计 合计
表4-9 可支配收入使用帐户
在上述账户中,右边反映收入使用的来源,记录的初始流量是可支
配收入,取自收入再分配账户,表明两个账户间的衔接关系。
使用方记录可支配收入使用去向——消费支出和储蓄(投资)。
来源方可支配总收入包含固定资本消耗(提取折旧)和扣除固定资本
消耗的可支配净收入,因而使用方相应有包括提取折旧用于投资的总储
蓄——总投资和不包含提取折旧的净储蓄——净投资。
账户中各个指标之间的关系,可以列式表示如下:
总储蓄 = 可支配总收入-消费支出(总消费)
净储蓄=总储蓄-固定资产消耗
可支配总收入=消费支出(总消费)+总储蓄
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现行的2002年方案,把收入分配使用核算全过程
连成一个账户进行处理,称为收入分配及支出账户。
使 用 来 源
财产收入支付
经常转移支出
可支配总收入
最终消费
总储蓄
营业盈余
固定资资产折旧
净营业盈余
财产收入
劳动报酬
生产税净额
经常转移收入
合计 合 计
表4-10 收入分配及支出账户
第四章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