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事项
客 户: **公司 签名 日期 索引号
项 目: 或有事项 编制人
页次 1/1
会计期间: 2005年度 复核人
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 适用与否
工作底稿索
引
一、审计目标:
1.确定或有事项是否存在和完整;
2.确定或有事项得以证实的可能性;
3.确定或有事项的金额是否能可靠地计量;
4.确定或有事项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审计程序:
1.会同管理当局商讨或向其询问在确定、评价与控制或有事项方面
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程序。
2.审阅截至审计外勤工作完成日止各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纪要及其
他重要文件(如合同、借款及担保协议、与银行往来函件、租赁契约
、税务局或其他政府机构的相关文件等),确定是否存在未决诉讼、
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应收票据贴现、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等或
有事项。
3.向被审计单位查询、了解为其他单位的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
的担保事项(性质、金额、时间),以及存在或有事项的可能性。
4.向被审计单位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了解对资产负债表日就已存在的
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重大法律诉讼,索取与律师的往来信函及
有关发票,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必要时,应要求管理当局向法律顾
问或律师寄发律师询证函,对有关问题予以确认。
5.向管理当局索取关于或有事项的声明书。
6.复核上期和被审计期间税务机关的税收结算报告。
7.复核现存的审计工作底稿,寻找任何可以说明潜在或有事项的资
料。
8.验明或有事项的披露是否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