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
事故保险。
二、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不给予施工人员
办理投保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
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四、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五、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六、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工程,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
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七、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