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技能鉴定中心便[2010]90 号
关于举办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裁判员(财会专业)培训班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 2010 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
大赛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09]11 号)和《关于举办首
届全国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
[2010]11 号),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将面向在校学
生和教师举办 2010 年(第四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财会专
业竞赛,同时面向在职人员举办首届全国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优
秀财会工作者选拔大赛。
为做好上述财会类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商业行业职
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暂行)》,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
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商联技能鉴定中心”)经研究,
决定于 2010 年 11 月上旬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商业行业职业技
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专业):财会
二、培训对象:
(一)财会专业竞赛的参赛院校的相关专业负责人和骨干
教师。原则上各参赛院校应选派不少于两人参加裁判员培训。
(二)高等院校财会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和骨
干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应精通本职业(专业)技能竞赛规则和裁判方
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具有丰富的本职业(专业)理论知识、
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执裁工作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够坚
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三)积极参加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的相关竞赛活动,完成
组织安排的执裁工作,并能按要求协助进行赛事的组织筹备工作。
四、培训内容: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公共知识和商业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技能要求;结合财会专业竞赛方案,解读裁
判标准等。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0 年 11 月 5 日—7 日,11 月 4 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一)1200 元每人(含培训、资料、餐饮、考核、裁判员
证卡、参观考察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以上所有费用报到时缴纳。
七、报名方式:
(一)填写报名回执,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 17 点前传真至
或电子邮件至会务组。
(二)报到当日领取培训资料,另需提交《商业行业职业技
能竞赛裁判员审批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两份,两寸彩色照片
四张,身份证、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八、考核颁证:培训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中商联技能鉴定
中心颁发的《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和证卡。
九、相关待遇:
(一)取得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卡的人员可执裁
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财会专业竞赛的赛区选拔赛,并可由中商
联技能鉴定中心向地方商会推荐,作为全国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
优秀财会工作者选拔大赛的省级预选赛的裁判员候选人。
(二)取得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卡且具备高级职
称的人员,可由中商联技能鉴定中心向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商
业会计学会推荐,作为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财会专业竞赛总决
赛和全国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优秀财会工作者选拔大赛总决赛
的裁判员候选人。
十、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月坛办公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5 号 1 号楼 303 室
电 话:010-68391301 68391303
传 真:010-68391391 68391303
网 站:
电 邮:osticcpy@
联系人:李璟 周伶
附件:1. 报名回执
2. 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批表
二○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1.
报 名 回 执
培 训 班 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财会专业)培训班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姓 名 性 别 职务/职称 手 机 电子邮箱
附件 2.
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批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业或专业 财会
职称或技
术等级
文化
程度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照
片
(
两
寸
)
电子邮箱 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参加中国商业
联合会商业职
业技能鉴定指
导中心竞赛裁
判员培训班时
间和考核成绩
参加培训地点:
参加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考核成绩:
推荐培训
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发证单位
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注:本登记表一式两份,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