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内控体系文件
个人综合授信贷款作业指导书
文 件 概 要
要 点 内 容
一、主要风险 借款人信用风险、借款人资料虚假风险、贷款用途风险、抵押物权属
风险、审查风险
二、基本原则 1. 个人综合授信客户是指个人信用好、社会地位高、经济实力强的
自然人。一般指担任处级(或相当于)以上干部的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地有一定知名度的私营业主和股东、
大中型企业中级以上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科教文卫系统等
白领和高收入阶层。
2. 个人客户信用授信业务对应的贷款品种为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
抵、质押综合授信业务对应的贷款品种为个人短期经营性贷款及
个人消费贷款,办理时须同时满足对应管理办法规定;
3. 选用个人消费贷款科目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选用个
人经营性贷款科目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4. 个人客户信用授信业务及个人抵、质押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最
长为两年,但个人抵、质押综合授信业务中选用经营性贷款科目
的,单笔贷款支用期限最长一年。受信人在授信有效期内获得的
每笔贷款的到期日均不得超过授信有效期的到期日。
5. 审批权限方面,个人 客户信用授信业务按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权
限执行,个人抵、质押综合授信业务根据对应品种的转授权规定
执行。
6. 个人抵、质押综合授信总额度为质押额度和抵押额度的总和。质
押额度、抵押额度按以下情况分别掌握:
1) 申请质押授信额度须提供本人名下储蓄帐户存款或 1999 年
后由我行网点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质押担保,提供人民币
质押品的,质押率不超过质押物面值的 90%,提供外币质押
品的,质押率不超过质押物面值的 80%。以国债作为质押品
的,授信有效期不得超过国债的最终到期日,以我行存单作
为质押品的,应事先与受信人约定存单自动转存并继续用于
文件编号: ZH-C-GR-037 编 制: 蒋旭
峰
版 本 号: A/0 审 核: 王嶒
生效日期: 批 准:
质押。质押品的质押手续应按照我行相关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操作。
2) 申请抵押额度须以本人或配偶名下的可设定抵押权利的住宅、
商铺或办公房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抵押率不超过授
信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 70%,抵押物为商铺、办公房的,
抵押率不超过授信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 50%。抵押期限应
不短于综合授信的有效期。
7. 受信人在授信期内获得的贷款,每笔贷款均自贷款实际发放日开
始计息,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含浮
动)执行,在贷款期内,若遇法定利率调整,我行对贷款期限在
一年(含)以内的,按授信额度支用协议载明的利率计息,不再
调整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 1
月 1 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
三、岗责控制 客户经理、独立调查岗、审查、审批人员分别对贷款审批进行控制
1.流程输入 1. 客户提出贷款申请
2. 客户递交申请材料
3. 客户与浦发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2.流程输出 浦发银行审核通过客户借款申请,发放贷款
四、流程控制 3. 流 程 关 键
控制环节
1. 受理调查
2. 贷款审批
3. 签约办证
4. 放款监督
5. 贷后管理
五、检查监督 客户经理和相关人员必须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贷后维护和检查;会计
部门对于贷款抵质押品的入库情况清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1.一般控制六、计算机环
境控制 2.应用控制
目 录
0.修改记录 .......................................................................................................................................................4
1.目的 ...............................................................................................................................................................5
2.适用范围 .......................................................................................................................................................5
3.定义、缩写和分类 .......................................................................................................................................5
4.职责与权限 ...................................................................................................................................................6
5.基本原则 .....................................................................................................................................................12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13
贷前调查 ..........................................................................................................................................15
贷款审批发放 ..................................................................................................................................17
贷后管理 ..........................................................................................................................................21
7.检查监督 .....................................................................................................................................................24
8.相关文件 .....................................................................................................................................................24
外部文件 ..........................................................................................................................................24
内部规章 ..........................................................................................................................................24
内控体系文件 ..................................................................................................................................25
9.附录 .............................................................................................................................................................25
附录一:贷款申请材料 ........................................................................................................................25
附录二、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的责任 ................................................................................................25
10.记录 ...........................................................................................................................................................28
记录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28
记录二:《借款协议》 ........................................................................................................................30
0.修改记录
序号 修改日期 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提示 修改单号 生效日期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综合授信贷款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控制要点,旨
在确保综合授信贷款业务规范操作和主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在确保银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提升我行个人信贷业务的竞争力,从而带来良好的市场效应和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分行及下属具有相应权限的分支机构办理的个
人综合授信贷款业务。
3.定义、缩写和分类
1) 个人综合授信贷款:指我行有权经营机构(简称授信人)以提供授信额度的方式向
申请个人资金融通的自然人(简称受信人),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方式。综合授
信是基于既定个贷产品政策下的一种操作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
性贷款业务,包括个人客户信用授信业务和个人抵、质押综合授信业务。
2) 个人抵、质押综合授信业务:是指我行有权经营机构(授信人)以提供授信额度的
方式向拟以抵、质押授信方式申请个人资金融通的自然人(受信人),提供资金融通
的一种业务方式,对应的贷款品种主要为个人短期经营性贷款,对于符合个人消费
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也可以通过抵、质押综合授信形式办理,但授信金额最高不超
过 50 万元。个人抵、质押综合授信实行 “额度分类评估、支用总量控制”原则。
3) 申请人:应是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对于仅申请质
押额度的综合授信申请人的其他规定条件从我行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条件(参考
内控体系文件《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作业指导书》),对于其他的综合授信申请人
的其他规定条件从个人消费贷款的借款人条件(参考内控体系文件《个人消费贷款
作业指导书》)。
4) 营销推进团队:负责个贷业务营销的专门组织。
5) 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主要负责对个贷业务各项职能的管理。发起对个贷业务销售渠
道(如开发商楼盘、二手房中介等)、中介服务机构(如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等)
的准入管理;配备独立调查人员对单笔特殊个贷业务(如经营性贷款)实施独立调
查;对由低柜受理的首笔零星个贷业务的准入。
6) 操作团队:是分行专业从事个人信贷流程化操作的专业团队,要求按流程设置岗位
配置人员。主要包括资料录入、审查、审批、面签、办证、档案管理、贷款催收(逾
期 90 天内)等职能。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 不相容职责
销售团队/客户经
理
1) 根据我行个人信贷政策及产品销售导向,进行
个人贷款产品销售和项目引荐。
2) 对业务交易背景、借款主体及借款意愿的真实
性、合法性以及贷款申请资料(申请表)内容
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收集与调查,出具调查
报告,对调查报告内容真实性负责。
3) 对于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风险较高的特殊个贷业
务,在客户经理实施基本调查后,将提交“管理
团队-业务准入岗”进行逐笔调查,并出具独立
调查意见。
审查岗、审批岗、办证
岗、放款监督岗
操作团队-资料
录入岗
1) 将借款资料信息录入个贷管理系统,对纸质材
料与录入个贷系统信息的一致性负责;
2) 将贷款资料递交贷款审查岗,对贷款资料的及
时传递负责。
3) 负责贷款利率变更、额度利率变更、贷款期限
变更、助学贷款展期、担保信息变更等申请。
操作团队-资料
复核岗
1) 负责对已录入系统的资料进行复核,对录入资
料的关键要素重新输入,对系统录入资料要素
正确性负责。
操作团队-审查
岗
1) 对客户经理提交的贷款资料合法、合规性及存
在的业务风险进行审核,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
认真分析和专业判断,对信贷政策、操作流程
客户经理、放款监督岗、
审批岗
部门/岗位 职责 不相容职责
和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具体审查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a) 审查申请资料、调查报告及贷款建议的完
整性、准确性,核对借款人身份、放款及
还款帐号等重要信息,负责客户信息的准
确性、真实性;
b) 审查借款人资格,审查借款人借款条件、
借款用途、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评价分析
的合理性等;
c) 审查担保条件,抵(质)押物权利是否落
实,是否经我行认可机构的评估,估价是
否合理;质押物是否经会计部门作真实性
核查;外币或外汇质押物是否有合法来源
证明及是否符合外汇管理局规定;担保方
式的合规性;保证人保证资格、保证意愿
的真实性等;
d) 根据贷款方式、借款人的经济财务情况评
定贷款的风险情况;
e) 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自雇人士申请的个人
贷款还须审查借款人近期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和发展前景,主要包括借款人的产、
供、销状况,信用状况,经济效益状况等。
2) 对贷款涉及的基础交易的合理性、抵押物状况
(权属、价格)、借款人情况的合理性、贷款用
途的真实性和贷款额度的合理性审核出具明确
审查意见。对申请个人贷款的,应提出贷与不
贷、贷款金额、期限、贷款方式、利率和还款
方式等意见;对申请合作项目的,应提出按揭
部门/岗位 职责 不相容职责
额度、最高成数、最长期限、执行利率、担保
方式、保证金比例及其他条件,并按审批权限
逐级上报审批。工作方式可以采用会同客户经
理调查核实、也可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
调查等;
3) 对个贷业务中存在的关联异常状况进行调查;
4) 将贷款资料及时传递给审批岗,退回的资料给
资料录入岗;对贷款资料的及时传递负责;
5) 对贷后维护、变更信息的审查。
操作团队-审批
岗
1) 贷款审批岗在审查岗提交的信贷调查报告和审
核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各产品政策和分行个贷
业务的总体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需要审批贷款,
对个人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
资产规模和资产结构控制要求,对按授权经其
审批的贷款承担审批责任。
a) 审查贷款的合规性;
b) 审查贷款的风险点并进行分析和列示,评
估其可能对借款人正常归还本行贷款带来
的影响;
c) 分析借款人的优势和还款来源,对贷款依
据和还款来源进行清晰的判断;
d) 要切实提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和
意见,并将意见填入审批表。
e) 出具明确的贷款审批意见;对于超本行权
限的贷款报上级行审贷。
2) 对审查岗提交的贷款申请、贷款利率变更、额
度利率变更、贷款期限变更、助学贷款展期、
担保信息变更进行审批。
客户经理、审查岗、放
款监督岗
部门/岗位 职责 不相容职责
操作团队-面签
岗
1) 组织借款人及相关权利人当面签署借款合同和
抵押担保合同,对签约当事人的真实性负责;
2) 向借款人解释有关合同条款,告知其相关的注
意事项;
3) 检查各项合同要素填写是否完整正确,一式多
份的借款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合同内容是否和
借款申请书、审批意见一致,对合同签字真实
性负责;
4) 根据终审意见办理合同盖章及公证和保险(如
适用)手续,办妥上述手续后须办证的合同交
办证岗,无须办证的合同交放款监督岗;
5) 放款后的合同和凭证客户联等送交客户;
6) 对公证、保险的条款内容与借款合同、抵(质)
押、担保合同条款内容约定的一致性负责;
7) 对公证书和保险单的真实有效负责;
8) 对签约的时限负责;
9) 将保单(如适用)交放款监督岗。
放款监督岗、办证岗
操作团队-办证
岗
1) 按照审批意见办理抵、质押(除本行质押品质
押外)登记手续,对抵、质押登记的合同与银
行保管的借款合同一致性负责;
2) 做好抵质押登记台帐,及时到相关部门领取抵
质押权证(抵押证明),并移交放款监督岗,对
抵质押登记权证的真实有效和对办证的时限负
责
3) 期房办产证时,抵押权证的调用。
4) 与放款监督岗共同封装重控凭证。
5) 对借出后抵、质押权证(抵押证明)的变更后,
与放款监督岗双人封装。
客户经理、面签岗、放
款监督岗
部门/岗位 职责 不相容职责
操作团队-放款
监督岗
1) 检查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贷
款授权和转授权的规定,并严格落实审批意见;
2) 审查合同文本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是否根据审
批意见填写,要素是否齐全,签章是否齐全一
致,一式多份的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3) 复查抵押登记真实有效,保险、公证等手续是
否办妥,抵押权证和保单的金额、期限等要素
是否和贷款要求一致;
4) 审查系统中输入的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及浮动
范围、贷款年限、收款账户等要素与借款合同
及审批意见是否一致;
5) 实施放款前与借款人核对身份、放款及还款账
号等重要信息;
6) 负责向审批岗、客户经理反馈放款信息和数据,
向档案管理岗移交信贷档案资料,向重控凭证
保管部门办理抵押权证和保险单等重控凭证的
代保管手续,向贷款发放行(或跨机构放款行)
办理放款手续。
客户经理、审查岗、审
批岗、办证岗、签约岗
操作团队-档案
管理岗
1) 负责及时将信贷资料归集整理和建档保管,分
行操作团队的档案管理岗还负责对下属操作团
队贷款档案的监督检查工作;
2) 2、负责信贷资料档案的借阅、出借和归还等管
理工作;
3) 3、承担所属操作团队的各类报表编制上报、数
据统计和内部事务处理。
部门/岗位 职责 不相容职责
操作团队-贷款
催收岗(逾期 90
天以内)
1) 负责制定分行的催收目标、建立分行专业催收
制度;
2) 负责逾期贷款的专业集中催收工作,逐笔落实
催收方案;
3) 负责做好催收记录,保全催收证据;
4) 负责关注类不良贷款的催收还款情况分析统计
(含客户经理资产质量分析);
5) 负责组织催收人员做好专业催收配合工作;
6) 负责向资产保全部移交个人贷款催收记录及相
关资料。
管理团队-业务
准入岗
1) 作为“项目审查岗”,负责发起对业务销售渠道
(包括开发商楼盘、二手房中介等)、中介服务
机构(如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等)的准入管
理,提交分行项目审贷委员会审核(该委员会
成员应包括个贷操作团队中的审批人员)。
2) 负责逐笔调查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风险较高的特
殊个贷业务,出具独立调查意见,对独立调查
意见负责。
3) 负责对低柜理财人员受理的首笔零星(不超过
10 笔或设定对应贷款金额)个贷业务的渠道来
源准入;当源于此渠道的业务拟突破 10 笔或设
定对应贷款金额的,应由业务准入岗发起项目
审核程序(参见上面第 1 条)。
分行个人信贷部 1) 权限内对支行上报的个贷项目进行审批;
2) 制定信贷投放政策和信贷管理运行规章制度;
3) 提出信贷转授权方案;
4) 对贷款审批人管理;
5) 信贷资产风险监管;
部门/岗位 职责 不相容职责
6) 信贷过程管理检查。
总行 1) 对分行上报的个贷项目进行审批;
2) 制定信贷投放政策和信贷管理运行规章制度;
3) 提出信贷转授权方案;
4) 对贷款审批人管理;
5) 信贷资产风险监管;
6) 信贷过程管理检查。
5.基本原则
1) 选用个人消费贷款科目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选用个人经营性贷款科目的
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2) 个人抵、质押综合授信总额度为质押额度和抵押额度的总和。质押额度、抵押额度
按以下情况分别掌握:①申请质押授信额度须提供本人名下储蓄帐户存款或 1999
年后由我行网点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质押担保,提供人民币质押品的,质押率不
超过质押物面值的 90%,提供外币质押品的,质押率不超过质押物面值的 80%。以
国债作为质押品的,授信有效期不得超过国债的最终到期日,以我行存单作为质押
品的,应事先与受信人约定存单自动转存并继续用于质押。质押品的质押手续应按
照我行相关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操作。①申请抵押额度须以本人或配偶名下的可设定
抵押权利的住宅、商铺或办公房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抵押率不超过授信人
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 60%,抵押物为商铺、办公房的,抵押率不超过授信人认可的
抵押物价值的 50%。抵押期限应不短于综合授信的有效期。
3) 受信人在授信期内获得的贷款,每笔贷款均自贷款实际发放日开始计息,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执行,在贷款期内,若遇法定利
率调整,我行对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按授信额度支用协议载明的利率计
息,不再调整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 1 月 1 日起,
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个人综合授信贷款业务流程包括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三个阶段。
具体的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见下表。
个人综合授信贷款流程图
贷
前
调
查
贷
款
审
批
发
放
贷
后
管
理
管理团队营销推进团队 操作团队客户
N
N
Y
结束
受理调查
1
贷款审批
同意与否
贷后管理
结束
个人业务资产保全
管理程序
贷款结清手续
客户申请
是否出现逾期
客户用款
Y
贷款预审批贷审会意见
是否需要预审批
是否需要审贷会
意见
YY
贷款审查
N
3
发放贷款
抵、质押物
保管
7
是否允许业务
准入
Y
N
签约
放款监督
档案管理
办证
是否逾期90天
以上
Y
个人业务催收保全
管理程序
N
合作机构认证过程
2
4
5
6
8
N
客户还款
授信贷款普通贷款
客户循环信用
贷款
客户循环信用
贷款
N
Y
授信期间内额
度支用审查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贷 前
调查
1、客户申请:
借款人可以向我行办理综合授信贷款业务的任一网点提出
受信申请。
申请办理个人综合授信业务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在我行各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
证明;
4. 有稳定的职业和较高的经济收入,具有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
能力;
5. 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且达到《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个人资信评估标准》。
6. 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客户信用授信业务的客户向我行申请授信额度,须
填写《个人综合授信申请、审批表》(见记录一),并提交下列资
料和证明:
1. 申请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有效居住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职务、职称、执业资格、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和其他有效还款来源证
明;
4. 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未用于抵押的房产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及相关价格证明;
5. 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未用于质押的本他行存单、凭证式国债原
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及配偶名下股票帐户申请日的股票市值及帐户余额
清单;
风险点 :虚假客户资
料;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确保借款申请,
担保人、抵质押物及其相
关行为的真实、有效。
控制措施:双人会同、真
实性审核和复核
控制岗位:客户经理岗、独
立调查岗
风险点 :虚假借款用
途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充分识别借款
人的真实借款用途,确保
借款用途合法、合规
控制措施:双人会同、实
地勘查、真实性审核
控制岗位:客户经理岗、
独立调查岗
风险点 2:客户不具备申
请经营性贷款的资格。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确保申请人均
具备申请经营性贷款的
条件。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7. 申请人在本他行贷款或和近期公用事业缴费等方面信用记
录资料;
8. 授信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个人抵、质押综合授信业务申请人向我行申请授信额度,须
填写《个人综合授信申请、审批表》,需提交下列资料:
1. 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 申请人在授信人所在地常住户口的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
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簿的还
要提供婚姻证明;
3. 申请人和其配偶的稳定经济收入证明。稳定收入的确认按个
人贷款操作规范及其附件的有关内容办理。单独申请质押额
度的申请人可免提供此项资料。
4. 授信对应的贷款品种管理办法规定所需的其他资料
2、受理调查:
1. 客户经理收到借款人递交的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相关资
料后,应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资信情况,偿还意
愿和能力,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贷款真实用途等进行调查。
2. 对于个人抵、质押物综合授信还须调查质押物的真实性、质
押率、出质人对质押品的支配权利等内容;调查抵押物的真
实存在性,权证的真实有效性,证物一致性、抵押物的变现
性、抵押物的合法性、抵押物的受偿优先性、抵押物的评估
价值、抵押率、抵押物的损毁状况及抵押人的有关情况,重
点调查抵押物的价值、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支配权利,不动产
的价值需经我行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认定;
3. 独立调查岗配合客户经理做好贷款的贷前调查工作,对贷款
客户的资信情况及抵质押物的情况、贷款用途的真实性,遵
循独立自主,真实反映的原则做出调查意见,供贷款审查及
控制措施:加强对借款人
资格的深入调查
控制岗位:独立调查岗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审批岗参考,并协同客户经理按照规定对于综合授信贷款的
客户做好贷前调查报告。
4. 客户经理调查后,必须提出简明扼要、观点鲜明、结论明确
的调查意见,信贷调查意见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借款人基本
情况;借款人职业与收入状况;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借款
用途和还款来源;担保情况;问题与风险:提出贷款的主要
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结论:明确提出是否同意授信,以及币
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基本要素。根据审贷分
离原则,交个人信贷审批部门审批,审批人员按权限分级审
查、审批。
3、业务准入:
管理团队对合作商、中介机构是否具备业务资质出具意见
书,进行准入判断
4、独立调查岗配合客户经理做好贷款的贷前调查工作,对贷款
客户的相关情况、贷款用途的真实性,遵循独立自主,真实
反映的原则做出调查意见,供贷款审查及审批岗参考,并协
同客户经理按照规定对于个人综合授信的客户做好贷前调查
报告。
5、调查人员在审批表上签署调查意见后,将资料一并转交贷款
审查人;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退还材料,不予受理。
6、在个贷系统录入借款申请人客户信息与合同信息。
贷 款
审 批
发放
1. 个人综合授信业务审查工作遵循客观公正、依法审查、独立
审贷、风险负责的原则。
2. 各级审查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于调查
报告事实不清、资料不全的,应要求补充完善,审查后,必
须明确签署审查审批意见,要求审查审批意见简明扼要、重
点突出、结论明确。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人概况;2、还
风险点 :借款人还款
能力不足以归还贷款本
息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对借款人收入
来源进行充分审核,确保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款能力评价;3、用途合理性评价;4、担保方式充分性评价;
5、个人资信记录评价;6、风险及存在问题分析;7、提出
防范风险的措施;8、结论,明确表达同意与否,确定适用
业务品种、币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六要素。
3. 各级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对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进行审
批,超过本级别审批权限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必须上报上级进
行审批。
4. 对于经审批同意的贷款申请,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并
办妥《个人生产经营借款合同》(见记录二)等相关合同签
署,公证等必要手续;对于经审批否定的贷款,应向借款人
说明理由并及时退回相关材料。
5. 对于采用抵质押方式担保的,必须办妥抵质押手续,且我行
必须为第一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对于采用房产抵押担保的,
必须办理抵押物保险,保单上应注明我行为第一受益人,对
保险金享有第一顺位的、全额请求权。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
损贷款人权益的限制性条款。
6. 贷款支用
1) 受信人在获得授信人授信额度后,可在其有效期内根据
需要向授信人申请支用授信额度,受信人可一次或分次
支用额度,支用额度起点金额为 5 万元。
2) 受信人申请支用额度,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综合授
信合同,填写综合授信额度支用协议,填写拟支用的金
额、支用用途、拟支用期限、计划还款方式等要素。
3) 分管客户经理在接到受信人支用申请后进行初审,然后
交由放款监督岗按授信合同的约定及我行相关业务管
理办法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审核及操作程序如下:
a) 审核受信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b) 查询受信人总额度、有效期和当前可用余额,确认
借款人还款能力足以归
还贷款
控制措施:收入来源审查,
还款能力测算
控制岗位:审查岗、审批
岗
风险 :借款人信用记
录不佳
风险级别:中等风险
控制目标:对借款人信用
记录进行调查,预防资金
风险
控制措施:通过征信系统
对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
用记录进行调查,据以判
断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可
能产生的未来资金风险
控制岗位:客户经理岗、
独立调查岗、审查岗、审
批岗
风险点 :审查人员对
贷款的风险分析不客观、
不准确。审批人员决策错
误。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确保审查人员、
审批人员提出的审查、审
批意见正确。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受信人无贷款逾期,所申请贷款期限处于有效期内,
且可用余额大于或等于申请贷款额;
c) 审核贷款用途是否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是否与
授信额度审批时一致;
7. 经放款监督岗审核,满足各级审查审批岗放款条件后,由运
营部门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以转帐方式划
入受信人帐户或直接划转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并向受信
人出具借款凭证回单。不得签发支票、支票或转帐划付。个
人信用贷款的发放,贷款资金一律入借款人不得签发支票、
本票或转帐划付。
控制措施:按照审查细则
加强对借款人借款真实
用途、还款能力的审查。
控制岗位:审查、审批人员
风险点 :超权限审批
贷款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确保各单位审
批的符合授权规定,超越
本级审批权限的贷款应
上报上级机构审批。
控制措施:按照各级授权
书的权限进行设置,个贷
系统自动控制。
控制岗位:审查、审批人员、
系统管理岗
风险点 :合同非借款
人本人或通过有效受托
人签订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面见借款人或
有效受托人签署合同,确
保借款系借款人本人真
实意思表示
控制措施:客户经理岗执
行面签规定,放款监督岗
进行审核监控
控制岗位:客户经理岗、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放款监督岗
风险点 :公证无效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确保公证有效
性
控制措施:客户经理岗、
放款监督岗审核监控。
控制岗位:客户经理岗、
放款监督岗
风险点 :合同签订的
内容不能反应合同的真
实内容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确保合同有效
性
控制措施:使用标准文本、
向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
揭示
控制岗位:客户经理岗、
放款监督岗
风险点 6:抵押、质押权
未落实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确保相关登记
手续完备,权证真实
控制措施:放款监督岗监
控
控制岗位:办证岗、放款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监督岗
风险点 7:贷款资金未发
放至受信人帐户或直接
划转提供产品或服务的
企业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确保贷款资金
发放进入受信人帐户或
直接划转提供产品或服
务的企业
控制措施:放款岗位核对
收款帐户
控制岗位:贷款发放岗
贷 后
管理
1、抵质押物保管、档案管理
分行对客户抵质押物进行保管、档案进行管理
2、贷后管理
1) 客户经理必须督促借款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贷款用途
证明材料,并对贷款用途加以确认。
2) 凡要求借款人约定提供贷款用途证明的,借款人未能按照约
定提供用途证明的,应对贷款进行必要的贷后跟踪,以便及
时发现贷款风险,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控制。
3) 个人抵、质押综合授信业务受信人提出申请,授信人同意的,
可以办理质押物、抵押物的变更手续。接到受信人的变更申
请后,经办人员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a) 审核拟质押物、抵押物资格和价值,具体审核条件从初
次申请综合授信时对质押物、抵押物的审核条件;
b) 按不超过原质押额度的质押比例设定新的质押比例;
c) 按不超过原抵押额度的抵押比例设定新的抵押比例;
风险点 :
抵质押行为无效
风险级别:高风险
控制目标:确保抵质押行
为的有效性,确保浦东发
展银行抵质押权的真实
有效性。
控制措施:由客户经理岗
位或监督岗位会同客户
办理抵质押手续
控制岗位:客户经理岗位
或监督岗位
风险点 :
抵质押物未按要求专门
保管,未按时清点核对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d) 按变更后的质押物价值和抵押物价值变更质押额度和
抵押额度及总额度定综合授信合同的补充协议,并签定
新的最高额质押、抵押合同,办理相应的公证、保险及
抵押登记手续;
e) 需要付出原质押物的,办理全部或部分原质押物的解除
质押及付出手续,需要对全部或部分原抵押物解除抵押
的,向受信人出示同意解除全部或部分原抵押物抵押的
证明,协助受信人办理全部或部分原抵押物的解除抵押
手续。
4)如出现贷款逾期情况,借款人应加强催收力度,通过法律程
序,依法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5)会计部门对于贷款抵质押品的入库情况清点每季度不少于一
次,全库盘点每年不少于一次。
6)客户经理和相关人员必须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贷后维护和检
查,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变化情况、贷款所购资产的情况、抵
(质)押物的保管和价值变化情况,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进行分析检查,防范贷款风险。对逾期和有问题贷款应加大贷后
检查频率,适时提出催收方案和措施。相关负责人要对贷后检查
结果签署意见。
7)受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a) 受信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b) 受信人未按时偿还任意一期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
c) 受信人向授信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d) (四)受信人拒绝或阻碍授信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e) 受信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自然人签定有损授信
f) 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g) 受信人涉及或即将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权利机关
监管、冻结其财产的;
风险级别:中等风险
控制目标:抵质押物按要
求专门保管,按时清点核
对
控制措施:放款岗位收妥
抵质押物,并与会计部门
交接, 定期核对抵押物数
量
控制岗位: 贷款发放岗、
会计部门相互监督
风险点 :
未按时进行贷后检查,借
款人及抵押物出现问题
风险级别:中等风险
控制目标:按时进行贷后
检查
控制措施:客户经理落实
定期贷后检查
控制岗位:贷后管理岗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h) 受信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
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
履行本合同的;
i) 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前,受信人个人资料及家庭经济状
况发生变化,未在 10 日内通知授信人的;
j) 受信人转移个人资产,逃避债务以及出现其他损害授人
权益的行为的;
k) 受信人未履行其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其他到期债务;
l) 发生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
m) 授信人认为足以影响受信人债务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8)受信人有上述行为之一时,授信人可视受信人违约,并有权
采取以下任一种或数种处理方式:
a) 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b) 相应调整授信额度及有效期;
c) 取消或冻结授信额度;
d) 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e) 宣布授信合同提前到期;
f) 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
要求受信人立即归还有关贷款本息、费用;
g) 主动从受信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全
部存款帐户中划扣,偿还有关借款本息、费用
h) 通过各种形式向受信人追索;
i) 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对不良资产的处置,详见《个人业务资产保全管理程序》。
3、贷款结清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客户提交还款申请,分行办理解除抵押、质押手续,归还借
款人资料;借款人还清贷款后,经办行应出具贷款结清凭证,将
抵押权证交还抵押人,配合抵押人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7.检查监督
1) 会计部门对于贷款抵质押品的入库情况清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全库盘点每年不
少于一次。
2) 贷后检查至少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对借款人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变化情况、贷
款所购资产的情况、抵(质)押物的保管和价值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检查,防范贷款
风险。对逾期和有问题贷款应加大贷后检查频率,适时提出催收方案和措施。相关
负责人要对贷后检查结果签署意见。
8.相关文件
外部文件
无外部相关文件
内部规章
1) 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发展个金字[1998]第 16 号)
2) 关于印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发展个金字
[1998]第 21 号)
3) 关于印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浦银发
[2001]第 96 号)
4) 对自然人收入调查及收入水平认定的指导意义(浦银发[2001]第 96 号附件)
5) 关于印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浦
银发[2001]第 111 号)
6) 关于下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005 年个人信贷政策指引》的通知(浦银发[2005]
第 153 号)
7) 关于下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政策》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汽
车消费贷款政策》的通知(浦银发[2006]第 438 号)
内控体系文件
1)《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作业指导书》
2)《个人消费贷款作业指导书》
3)《个人业务资产保全管理程序》
9.附录
附录一:贷款申请材料
附录二: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的责任
附录一:贷款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材料
申请人材料(个人) 抵押、质押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1 申请书(个人) 1 抵、质押物权利证书材料
2 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包括共有人) 2 房产评估报告
3 收入证明 3 出质人愿意担保的证明
4 购房合同或协议 4 保险单
5 首付款凭证 5 其他材料
6 其他材料 6
附录二、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的责任
一、审查人员的责任
第一条 个人授信审查人员是在个人信贷流程中具备信贷审查资格、承担根据调查
人员提供的授信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出具风险审查意见的人员,包括资料录入岗、
资料复核岗、贷款审查岗、项目审查岗人员以及我行信贷流程中具体从事上述工作的人
员。
授信审查人员负责受审业务资料完备性的审查、业务合法合规性的审查、业务安全
性的审查和信贷资产集中度审查,并就个案和合作项目(机构)的风险点进行评价;各
类授信审查人员对自己的审查意见负责。
第二条 授信审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承担一类责任:
(一)与借款申请人或合作项目(机构)勾结,审查意见故意隐瞒业务风险、误导
授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二)明知授信业务或合作项目(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或我行相关
规定,出具审查意见时故意隐瞒、变造真实情况,误导授信决策,最终授信业务因违反
上述规范性文件而发生风险的;
(三)审查意见中故意隐瞒、变造借款申请人或合作项目(机构)自身可能影响我
行信贷业务安全的重大授信风险,误导授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四)逆向操作、操纵信贷流程的独立性,通过各种方式明示、暗示授信调查人员
受理授信业务,影响调查的客观性,并在审查时出具隐瞒、变造风险的审查意见误导授
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五)其他应当认定为承担一类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授信审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承担二类责任:
(一)对缺少信贷决策关键授信资料的业务,未提出补充要求;对于有明显可疑交
易、虚假交易迹象的申请资料未能深入挖掘的,且在审查意见中未进行充分揭示,误导
授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二)对借款人或合作项目(机构)调查资料中反映出的重大风险和提示,未在审
查意见中充分反映和进一步分析,误导授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三)授信业务或合作中介(机构)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我行信贷政策,审查
意见未予提示,误导授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四)根据授信业务资料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授信申请人或合作中介(机构)存在不
良记录,审查意见未提示风险,误导授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五)对借款人或合作项目(机构)中存在的明显缺陷和可能影响我行权益的风险
点未予揭示和分析,误导授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六)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测评、交易背景真实性、抵质押物合法合规性的审查分析
有重大偏差,误导授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授信审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承担三类责任:
(一)在审查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未进行充分揭示和分析,影响授信决
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二)在审查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授信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或我行
相关规定的情形,未进行充分揭示,影响授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三)对授信业务申请人、担保人、还款能力测评、交易背景真实性、抵质押物的
审查分析有偏差,影响授信决策,造成风险资产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为承担次要责任的行为。
第五条 授信审查人员已严格按照我行相关授信审查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的履行
了岗位职责,不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同风险资产的形成无关,应当认定不承担责任。
二、审批人员的责任
第一条 授信审批人员是在授信过程中,在总行授权的范围内,对具体个案或合作
项目(机构)授信业务进行决策的人员。包括根据我行专业审贷制度具备授予信贷审批
权的资格并经逐级授权或转授权后获得信贷审批权的相关人员。
第二条 授信审批人应在所授予的审批权范围内,根据调查人员的调查报告、审查
人员的审查意见,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我行信贷政策,对授信业务的合法、合规及安全
性做出专业判断。授信审批人员对自己的审批意见负责。
第三条 授信审批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承担一类责任:
(一)与客户勾结,明知授信业务或项目合作(机构)存在重大风险或重大违规事
项而审批同意,造成风险资产的;
(二)对国家法律法规或我行信贷政策明令禁止的授信业务予以审批同意,造成风
险资产的;
(三)对调查报告和审查意见反映的借款人、担保人、担保品、业务操作模式存在
重大风险因素或重大缺陷的意见,未予接受,审批同意,造成风险资产的;
(四)审批人明知授信业务或项目合作(机构)存在重大风险,超越审批权进行审
批,造成风险资产的;
(五)审批人违反我行相关授信审批制度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造成风险资产的;
(六)逆向操作,通过各种方式明示、暗示授信调查人员及/或授信审查人员,影响
调查报告或审查意见结论,造成风险资产的;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授信审批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承担二类责任:
(一)超越权限,或违反我行相关授信审批制度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造成风险
资产的;
(二)对不符合我行授信制度程序要求或缺少我行授信决策关键资料的授信业务予
以审批,造成风险资产的;
(三)对国家法律法规或我行信贷政策限制受理的授信业务或合作项目(机构)予
以审批同意,造成风险资产的;
(四)在审批过程中,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及外部信息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借款人、担
保人、担保物、授信方案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审批同意,造成风险资产的;
(五)对调查报告、审查意见中反映出的风险和提示,未予重视,审批同意并造成
风险资产的;
(六)其他应当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的行为。
第五条 授信审批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承担三类责任:
(一)在审批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没有深入分析,审批同意造成风险资
产的;
(二)在审批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授信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或我行
相关规定的情形,没有深入分析,审批同意造成风险资产的;
(三)其他应当认定为承担次要责任的行为。
第六条 授信审批人员已严格按照我行相关授信审批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的履行
了岗位职责,不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同风险资产的形成无关,应当认定不承担责任。
10.记录
记录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记录二:《借款协议》
记录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用
途
1、购房 □ 2、购车 □ 3、购耐用消费品 □ 4、住房装修 □ 5、教育支出 □ 6、旅游 □ 7、其他________
借款金
额
借款年限(年) 总 价
首付金
额
还款种
类
1、信用卡 □ 2、借记卡 □ 3、 储蓄存折 □ 还款帐号
还款方
式
1、一次性利随本清 □ 2、等额还款 □ 3、递增还款 □ 4、等额本金还款 □ 5、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
房屋地址 邮政编码
名称房
号
建筑面积(米²) 首付金额
房产总
价
房产
单价
房产发展商 竣工时间
首付款
发票/收
据号码
交易类别
1、一手期房□ 2、一手现房□ 3、二
手房□
房龄
购房按
揭
贷款类
房屋类别 1、住房 □ 2、写字楼 □ 3、商铺 □ 4、其他 __________
装修贷
款类
装修总价 装修商名称
联系电
话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申
请
借
款
情
况
经营贷
款类 贷款用途
使用周期
用款计划
其他用
途
贷款用途
担保方
式
1、质押 □ 2、抵押 □ 3、保证 □
质物名称
1、储蓄存单 □ 2、凭证试国债 □ 3、记名式金融债券
□ 4、其他 ________
币种
1、 1、 1、
质押担
保
凭证号码
2、
质物起止日期
2、
质物价值
2、
抵押物所有权属 全部 □ 部分 □
评估总值
及单价
交易总价
及单价
1、 1、 1、
2、 2、 2、
抵押物(不动产)地址、名称、
邮编
3、
建筑面积
(米²)
3、
权证编号
3、
抵押物(动产)型号 发动机号 权证编号
抵押担
保
抵押物类别
1、住房 □ 2、写字楼 □ 3、商铺 □ 4、动产 □ 5、其
他□
保证人 男 □ 女 □
出生日
期
年 月
日
证件名称 1、身份证 □ 2、户口本 □ 3、军官证 □ 4、护照 □ 5、港澳台通行证 □
6、其他 □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
话 1
保证担
保
(自然
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2
月均收
入
保证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担
保
资
料
保证担
保
(法人) 企业代码 注册资本
信用等
级
本人自愿向贵行提出借款申请,保证向贵行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的,配偶/财产共有人同意申请人的
有关借款及提供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
明
申请人签字: 配偶/财产共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记录二:《借款协议》
借款协议
债 权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分行______支行 (甲方)
抵 押 人: (乙方)
债 务 人: (丙方)
甲 、 乙 、 丙 三 方 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签 定 了 编 号 :
___________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即为贷款合同,由甲方向丙方发放贷
款(人民币)最高额不超过__________万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止,在该最高额度及期限内,
丙方可循环使用贷款,贷款到期日不超过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愿意以其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房产证号:
_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作为
贷款抵押担保,具体事项见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债权人(签章):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债务人(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