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预案
SGCC-GS-ZH-02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正确、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置因暴雨、洪
水等灾害造成电
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事件,最大限度地
防范和减少灾害造成
的损失和影响,保证甘肃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
“省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依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省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预
案,结合省公司
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 441 号
令)
《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国家电网生
〔2010〕1492 号)
《国家电网公司气象灾害处置应急预案》(国家
电网生[2010]329 号)
《甘肃省防汛条例》
《甘肃省防汛防洪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06〕
139 号)
《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
(国汛[2006]2 号)
《甘肃省电力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甘肃省电力公司防汛管理办法》
《甘肃省电力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省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
“各单位”)应对
2
和处置因暴雨、洪水等灾害引起的对甘肃电网
设施设备造成较大范
围损坏或重要设施设备的损坏事件。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省公司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作为首要任务,
全面加强应对洪水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限度
减少因暴雨、洪水灾
害对电网破坏和给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经济带
来的危害和损失。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
防患于未然。增
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
常态相结合,提高气
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加强宣传和
培训教育,做好应对
洪水灾害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省政府的部署,在省公司
应急领导小组的
统一领导下,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
负责、属地为主的要
求,开展洪水灾害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考虑全局,突出重点
采取必要手段保证大电网安全;通过灵活方式
重点保障高危客
户、重要客户应急供电及人民群众生活基本用
电。
快速响应,协同应对
充分发挥省公司集团化优势,建立健全“上下联
动、区域协
作”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作,整
合内外部应急资源,
协同开展洪水灾害事件处置工作。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3
加强气象灾害事件预防和处置科学技术研究和
开发,采用先进
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省公司
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
的作用,提高应对洪水灾害事件的能力。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危险源分析
甘肃省大部分地区为干旱和半干旱地区,陇南
地区和甘南州部
分县属长江流域,为暴雨、泥石流多发地区;
陇东的天水、平凉、
庆阳地区为半干旱地区,年降雨量相对较多,
且为湿陷性黄土地区,
汛期易发暴雨,造成灾害;甘肃中部的兰州、
白银、定西、临夏等
地区为干旱地区,降雨量较少,汛期多发局部
暴雨,且为湿陷性黄
土地区,暴雨易发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
河西的武威、金昌、
张掖、酒泉、嘉峪关等地区为严重干旱地区,
年降雨量很少,但汛
期融雪性洪水与局部暴雨叠加,且河床多变,
对甘肃电网输变电设
施设备构成威胁。
危害程度分析
洪水灾害除造成电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
事件外,甚至会
造成省公司员工人身伤害,还可能引发泥石流、
山体滑坡、电网大
面积停电等次生灾害,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
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
响,导致交通、通讯瘫痪,水、气、煤、油等
供应中断,电网抗灾
抢险、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应综合考虑以上因
素。
4 事件分级
根据在突发事件情况下甘肃电网的损失程度、
发生性质、可能
导致电网紧急情况等,将防汛防洪事件分为四
级:特别重大事件、
4
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
特别重大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省公司防汛防洪特别重
大事件:
(1)国家确定为特别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因洪
灾造成省公司
所属电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减供负荷
或停电用户数达到《电
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
的特别重大事件条件
者;
(2)洪灾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直接
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者;
(3)汛期省公司所属水电站水库水位接近设
计洪水位或预报
可能超过设计洪水位;
(4)甘肃省内发生洪灾,甘肃省政府启动防汛
防洪一级应急
响应;或国家电网公司确定为特别重大气象灾
害事件者;
(5)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灾害危害程度、灾
区救灾能力和
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防汛防洪特
别重大事件者。
重大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省公司防汛防洪灾害重
大事件:
(1)国家确定为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因洪灾造
成省公司所属
电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减供负荷或停
电用户数达到《电力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
重大事件条件者;
(2)洪灾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估算
直接经济损失
在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者;
(3)汛期省公司所属水电站水库入库流量接
近或预报可能超
5
过百年一遇洪水者;
(4)甘肃省内发生洪灾,甘肃省政府宣布进入
防汛防洪Ⅰ级
应急响应;或国家电网公司确定为较大气象灾
害事件者;
(5)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气象灾害危害程
度、灾区救灾能
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防汛防
洪重大事件者。
较大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省公司防汛防洪灾害较
大事件:
(1)气象灾害造成省公司所属电网设施、设备
较大范围损坏,
减供负荷或停电用户数达到《电力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
例》所规定的较大事件条件者;
(2)气象灾害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
估算直接经济
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者;
(3)省公司所属水电站所处流域出现超过五
十年一遇的洪水
者;
(4)甘肃省内发生洪灾,甘肃省政府宣布进入
防汛防洪Ⅰ级
应急响应;或国家电网公司确定为气象灾害较
大事件者;
(5)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气象灾害危害程
度、灾区救灾能
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防汛防
洪较大事件者。
一般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省公司防汛防洪灾害一
般事件:
(1)气象灾害造成省公司所属电网设施、设备
较大范围损坏,
减供负荷或停电用户数达到《电力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
例》所规定的一般事件条件者;
6
(2)气象灾害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
直接经济损失
在 500 万元以下者;
(3)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防汛防洪灾害危
害程度、灾区救
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防
汛防洪一般事件者。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1)省公司成立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组
长由省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担任,副
组长由省公司副总经
理和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省公司总经理助理、
安全总监、副总师
及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营销部、
农电工作部、基建
部、物资部、调通中心、财务资产部、发展策
划部、工会、新闻中
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生产技术
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人担任,成
员由生产技术部、安
全监察部、办公室、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基
建部、物资部、调度
中心、财务资产部、发展策划部、工会、交易
中心、新闻中心等部
门相关人员组成。
省公司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
省公司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
导小组及其办
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参照省公
司相应机构确定;应
急指挥机构人员名单和通信联系方式上报省公
司。现场设置的指挥
部及成员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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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
办公室的职责
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国家电网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
导小组的领导,
落实所布置的各项工作;
(2)接受省政府领导,组织力量积极参加社会
应急救援工作;
(3)根据省公司处置洪水灾害应急事件的需
要,就省公司经
营区域内防汛防洪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地方政府
提供应急援助;
(4)宣布进入和解除本单位的防汛防洪应急
状态,决定启动、
调整和终止本单位应急响应;
(5)组织领导本单位经营区域内防汛防洪事
件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向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政府应急办公
室及有关部门、
甘肃电监办报送应急信息,向社会发布应急相
关信息。
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
室职责
(1)落实防汛防洪处置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
工作;
(2)开展信息搜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协调省公司各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
作;
(4)负责与国家电网公司、省政府应急办及有
关部门、甘肃
电监办的沟通,汇报相关应急工作;
(5)协助发布有关信息。
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电网在运设备设施现场
抢险、抢修工
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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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与政府协调
沟通、社会维
稳和医疗救护工作。
(3)财务资产部:负责抢险救灾、事故恢复及
灾后重建所需
资金的筹措、投入、资产保险理赔工作。
(4)安全监察部: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
(5)营销部:负责用户恢复供电工作。
(6)农电工作部:负责农网设施设备现场抢险、
抢修工作的
组织、协调工作。
(7)基建部:负责建设项目现场设备设施抢修
工作的组织协
调;负责组织基建施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抢
修恢复工作。
(8)物资部、物流服务中心:负责应急物资供
应及运输工作。
(9)调通中心:负责电网调度、梯级水电站水
库调度和省公
司应急通信工作。
(10)工会:负责职工善后安置工作。
(11)外联部、思政部、新闻中心:负责媒体
应对、舆情引导
和信息对外披露工作。
(12)发展策划部:负责灾后重建工作。
(13)其他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应急工
作,完成省公司
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省公司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指责
(1)接受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的领导,落实所
布置的各项工作;
9
(2)接受地方政府领导,组织力量积极参加社
会应急救援工
作;
(3)根据本单位处置洪水灾害事件的需要,就
本单位经营区
域内洪水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地方政府
提供应急援助;
(4)宣布进入和解除本单位的防汛防洪事件
应急状态,决定
启动、调整和终止本单位应急响应;
(5)组织领导本单位经营区域内洪水灾害事
件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向省公司报送应急信息,向社会发布
应急相关信息,
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应急相关情况。
6 预防与预警
风险监测
汛期省公司生产技术部、调通中心及应急
办应密切关注
气象、洪水事件风险监测预测情况。加强与当
地政府、水文、气象、
防汛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洪水灾害信
息。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包括以下渠
道:
(1)汛期,省公司和各单位利用与气象、水文
部门建立的灾
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
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2)汛期,省公司各单位应密切注意气象部门
发布的灾害预
报,加强对所属电网设施设备的巡查,掌握灾
情,及时上报省公司
各职能管理部门及应急办。
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预测分析主要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
生的时间、地
点、电网和供电影响情况及涉及范围,可能引
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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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可能造成的人身伤亡、
电网受损、财
产损失,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和
危害等。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
对措施。
风险监测报告
通过风险监测和突发事件预测分析,若发生一
般、较大突发事
件的几率较高,省公司和各单位应及早采取预
防和应对措施。若发
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几率较高,在采
取预防和应对措施的
同时,应立即分别向省公司应急办公室和国家
电网公司及各有关职
能管理部门报告。
风险防范措施
在组织体系上,省公司自下而上建立具有坚强
领导、反应灵敏、
高效有序的应急管理体制,确保对灾害做到早
诊断、早预警、早防
范、早处置;汛前采取必要工程措施,增强电
网自身抵御自然灾害
的能力。
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
预警分级
根据灾害的发生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范围,防汛防洪
灾害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二、三和四级,
依次用红色、橙色、
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一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预警:
(1)省政府应急办或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Ⅰ
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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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洪Ⅰ级预警;
(3)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灾害预警情况、可
能危害程度、
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一
级预警。
二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二级预警:
(1)省政府应急办或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Ⅰ
级预警;
(2)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洪Ⅰ级预警;
(3)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气象灾害预警情
况、可能危害程
度、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
布二级预警。
三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三级预警:
(1)省政府应急办或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Ⅰ
级预警;
(2)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洪Ⅰ级预警;
(3)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气象灾害预警情
况、可能危害程
度、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
布三级预警。
四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四级预警:
(1)省政府应急办或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Ⅰ
级预警;
(2)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洪Ⅰ级预警;
(3)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气象灾害预警情
况、可能危
害程度、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
究发布四级预
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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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发布
省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国家电网公司、
省政府应急管
理部门、气象部门、防汛部门或各基层单位预
警通知后,立即汇总
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省公司气象灾害预
警建议,经省公司应
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分
析设施设备、电网运
行风险,提出省公司防汛防洪预警建议,报省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
准,由省公司应急办发布。
防汛防洪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暴雨、洪水
灾害的类别、
预警级别、预警期、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
应采取的措施和发
布机关等。
根据暴雨、洪水灾害可能影响范围、严
重程度、紧迫
性,预警信息可通过明传电报、传真、安全监
督与管理及应急应用
系统等方式及时发布。
按照有关规定省公司应急办公室向上级
主管部门报送
暴雨、洪水灾害预警发布情况。
预警行动
一、二级预警行动
发布气象灾害一、二、三级预警信息后,应采
取以下部分或全
部措施。
省公司本部
(1)应急办和有关职能部门收集相关信息,密
切关注事态发
展,开展突发事件预测分析,及时向省公司应
急领导小组报告;
(2)做好成立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
小组及其办公室
13
的准备工作;
(3)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
省公司应急办
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4)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调集应
急队伍、应急物
资、应急电源(照明)、交通运输等工作,合理
安排电网调度运行
方式、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5)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重要客户的供电保
障工作。
省公司各单位
(1)做好成立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及应急
抢险现场指挥部的准备工作;
(2)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
省公司应急办
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3)按本单位预案规定,合理安排电网调度运
行方式,加强
设备巡视、监测和值班,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
开展线路走廊清理、
设备加固、水库调度等工作;
(4)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
所需应急电源
和应急物资,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准备工作;必
要时做好人员疏散或
撤离准备工作。
四级预警行动
发布气象灾害三、四级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
下部分或全部措
施。
省公司本部
14
(1)应急办和有关职能部门收集相关信息,密
切关注事态发
展,开展突发事件预测分析,及时向省公司应
急领导小组报告;
(2)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督促
各基层单位做好
组织应急抢修和应急物资、应急电源(照明)、
交通运输等准备工
作,合理安排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做好异常情
况处置和相关信息披
露准备。
省公司各单位
(1)做好成立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及应急
抢险现场指挥部的准备工作;
(2)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和报送电网设施
设备受损、气
象、电网运行等信息并报告省公司应急办公室,
做好应急新闻发布
准备;
(3)做好组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
(照明)、交
通运输的准备工作。
预警调整
省公司应急办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预警阶段发
展趋势,及预警
行动效果,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的建议,报省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
准后发布。
预警结束
政府发布预警结束通知或经过预警行动后,事
态发展已经得到
控制且不满足预警条件,由省公司应急领导小
组决定结束预警。省
公司应急办根据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预警结束
命令,发布预警结束
通知,终止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15
图一 预警流程
否
是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省政府及
有关部门
洪水灾害
预警
各基层单位
上报信息
省公司启动
应急响应
省公司应急办和各职
能部门跟踪事态发展
趋势,开展预警行动
各基层单位开展
预警行动
省公司应急办发布预警信息
是否发展为
突发事件
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决定是否发布预警
省公司应急办会同相关职能
部门进行汇总、分析、跟踪。
结束预警
是否调整预警级别调整预警级别
省公司应急办报告应急
领导小组是否解除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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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急响应
先期处置
省公司应急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关注
事件发展态势,
收集有关信息,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设施设
备抢修工作,尽量缩
小和减轻事故影响。
做好重要用户的应急供电工作;主动与政
府有关部门联
系沟通,通报有关信息、完成相关工作;收集
受损情况,及时汇总
并上报。
响应启动
省公司应急办或各职能部门接到发生洪
灾的信息后,立
即向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防汛
防洪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依据
灾情启动省公司防汛
防洪应急预案。
省公司应急办经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
准,立即向国家
电网公司应急办、省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和
甘肃电监办报告。
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响应行动
省公司响应行动
启用应急指挥中心,实施 24 小时应急
值班;省公司
主要领导实行 24 小时带班,应急领导小组及应
急办及时了解雨情、
水情、灾情和电网运行情况,与政府有关部门
联系沟通,开展信息
汇总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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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和有关职
能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
领导协调应急处
置工作,启用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向事件发
生地派出应急协调工
作组和专家组(成立现场指挥部);
(2)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
室启动应急值班,
及时向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协助
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3)调通中心依据电网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电
网运行方式,密
切关注水情变化,做好梯级水电站水库调度工
作,确保电网安全稳
定运行,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
(4)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以
下应急处置工作:
a.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应急
办,根据灾情发
展,请求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政府调动当地驻军
或其它抢险队伍支
援;
b.组织应急物资供应,紧急调集应急抢险救援
队伍,全面组织
开展应急抢险和恢复供电工作;
c.调配应急电源(照明)等装备,保证重要用
户的应急供电,
努力做好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用户的安全供电;
d.做好对外信息披露和新闻发布工作;
e.组织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f.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工作;
各单位响应行动
18
出现灾情的各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成立防汛防洪应
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启
用应急指挥中心,开
展 24 小时应急值班,按照预案立即开展自救和
抢险、抢修工作。
(1)立即对所属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及时掌握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及时
向省公司应急
办公室汇报;
(3)按照预案做好其它应急工作。
未发生灾情的基层各单位按照省公司应急领导
小组、应急办的
要求,做好应急抢险、支援的准备工作,随时
准备赴灾区进行抢险
救灾工作。
较大事件响应行动
省公司响应行动
启用应急指挥中心,实施 24 小时应急
值班;省公司
应急办及时了解雨情、水情、灾情和电网运行
情况,与政府有关部
门联系沟通,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
省公司应急办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立即开
展以下工作:
(1)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
领导协调应急处
置工作,启用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
向事件发生地派出应
急协调工作组和专家组(成立现场指挥部);
(2)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
室启动应急值班,
及时向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协助
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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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通中心依据电网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电
网运行方式,密
切关注水情变化,做好梯级水电站水库调度工
作,确保电网安全稳
定运行,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
(4)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以
下应急处置工作:
a.组织应急物资供应,紧急调集应急抢险救援
队伍,全面组织
开展应急抢险抢修工作;
b.调配应急电源(照明)等装备,做好应急供
电工作;
c.做好对外信息披露和新闻发布工作;
d.组织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e.做好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准备工作。
各单位响应行动
出现灾情的各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成立防汛防洪应
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启
用应急指挥中心,开
展 24 小时应急值班,按照预案立即开展自救和
抢险、抢修工作。
(1)立即对所属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及时掌握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及时
向省公司应急
办公室汇报;
(3)按照预案做好其它应急工作。
未发生灾情的基层各单位按照省公司应急领导
小组、应急办的
要求,做好应急抢险、支援的准备工作,随时
准备赴灾区进行抢险
救灾工作。
一般事件响应行动
省公司响应行动
20
省公司应急办公室接收各单位上报综合
信息,必要时
向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省公司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接收各基
层单位上报的
专业信息,关注各单位按照本单位预案组织应
急处置工作效果,必
要时向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汇报。
各单位响应行动
成立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
现场指挥部,按
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及本单位预案规定开展应急
救援、恢复重建和信
息披露工作。
响应调整
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危
害程度、救援恢
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按照事件分级
条件,决定是否调整
响应级别。
响应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是,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
处置领导小组根
据处置效果,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省政府应急
办的指令,研究决定
终止事件响应,并发布终止命令
(1)省政府应急办及防汛、气象部门宣布终止
应急响应,恢
复正常状态;
(2)受损电网设施设备基本恢复,电网基本恢
复正常。
21
图二 应急响应流程图
省公司应急领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政府有关部门启
动防汛应急响应
预警升级为地震
灾害事件
各基层单位上报
洪水灾害信息
省政府
本部相关部
门开展应急
处置工作
省公司应急
办开展信息
汇总分析报
各基层单位
开展应急处
置工作
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
动相应应急响应
提出调整或结
束相应级别
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相
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发
布相应应急相应信息
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决定是否发布应急响
省公司应急办及相关部门进
行汇总、分析、跟踪、研判
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国网公司
是否需要外援
省政府
国网公司
22
8 信息报告
报告渠道
预警行动阶段
各单位向省公司应急办报告,各单位各职能部
门向省公司各职
能部门报告;省公司应急办向省公司防汛防洪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
告,省公司应急办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家电网公
司、省政府应急办报
告。
事件响应阶段
各单位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
公司防汛防洪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省公司防汛防
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办公室向国家电网公司、省政府应急办及有关
部门、甘肃电监办报
告;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向国家电网公司有关
职能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
预警响应阶段
(1)各单位向省公司报告本单位预警发布和预
警结束情况;省
公司向国家电网公司报告预警发布和预警结束
情况。
(2)报告内容主要有:水电站大坝运行、水库
运行、电网运行、
潮流负荷、天气状况及发展趋势、已采取措施
等信息。
事件响应阶段
(1)洪灾发生后,各单位向省公司报告本单位
启动和结束应
急响应情况;省公司向国家电网公司、省政府
应急办及有关部门、
甘肃电监办报告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情况。
(2)报告内容主要有: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和
范围,电力设
23
施受损和人员伤亡情况,电网运行、抢险进展、
次生灾害、天气状
况及发展趋势、应急抢修队伍、应急物资、用
户停电情况、应急装
备需求等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报告程序
预警响应阶段
省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应急办接到地方政府和基
层单位的预警
信息后,报告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小
组,省公司应急办向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办汇报综合信息,省公司各
职能部门向国家电网
公司职能部门汇报专业信息。
响应阶段
洪灾发生后,各单位立即向省公司应急办和各
职能部门报告,
省公司应急办和各职能部门向省公司防汛防洪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报告,同时,省公司应急办按规定向国家电网
公司、省政府应急办
及有关部门、甘肃电监办报告。
报告要求
(1)洪灾发生后或发出暴雨预警后,各单位按
照有关规定立
即上报;
(2)省公司应急办和各职能部门收到暴雨预
警或洪灾报告后,
应立即核实,向省公司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汇
报;
(3)省公司应急办按规定向国家电网公司、省
政府应急办及
有关部门、甘肃电监办报告。
(4)省公司按规定向国家电网公司、省政府应
急办及有关部
门、甘肃电监办等上级单位汇报的信息,由省
公司应急办和办公室
24
负责报送,信息报送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数
据正确。省公司其它
职能部门向上级对口部门报告的信息须经办公
室和应急办审查后
上报;
(5)信息报告应执行每天两次定点零报告制
度;
(6)省公司根据上级单位临时要求,完成相关
信息报送。
9 后期处置
恢复生产
贯彻“考虑全局、突出重点”原则,对善后
处理、恢复
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制定抢修恢复方案。
认真开展发输变电设施、设备隐患排查和
治理工作,避
免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加快抢修恢复速度,提高抢修恢复质量,
尽快恢复正常
生产秩序。
保险理赔
省公司财务部门及时核实、统计电力设施损失
情况,按保险公
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事件调查
省公司生产技术部会同安全监察部、农电工作
部等有关部室负
责调查收集灾情详细资料,研究事件发生的原
因,分析事件发展过
程,汲取教训,提出具体抗灾减灾对策、措施
及改进建议。按照“四
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总结及改进
应急结束后,由省公司防汛防洪应急处置领导
小组办公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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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
评估,找出不足并
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
以修订。
奖惩
对在灾害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和人员,省公司
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工
作不力,造成恶劣影
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省公司按照有关
规定追究其责任。
10 应急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
(1)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
健全应急队
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
范化、标准化建设,
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
速,持续提高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能力。
(2)在省公司现有生产检修和基建安装力量
的基础上,按照
“平战结合”原则,组建专业齐全、人员精干、
装备精良、反应快
速的应急抢修队伍和基干队伍。
(3)建立省公司和各单位应急专家库,为应急
抢修和救援提
供技术支撑。
(4)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动协调,提高协
同作战能力,
加强应急技能培训,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定期
开展应急演练。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由省公司统一调
配。
(2)省公司物资部、物流服务中心和各单位应
加强对应急物
资和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
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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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公司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
备储存、调拨和
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
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
应。
通信与信息保障
以省公司常规通信资源和社会公共通信资源为
主,应急通信系
统为辅,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信息
传输及时无误。
经费保障
按照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应将应急处置
的资金需求,纳
入本单位预算中。
其他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相应的应
急交通运输保
障、安全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后
勤保障及其他保障的
具体措施。
11 培训和演练
培训
(1)本预案应在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范围
内进行培训,培
训内容包括本预案的组织体系、预警及事件分
级、预警响应、应急
响应分级、应急响应流程、应急保障等为主要
内容;
(2)省公司各级人员要加强应急理论知识和
技能学习,利用
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突
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
指挥协调能力。
演练
本预案至少 2 年进行一次演练,通过演练,不
断增强预案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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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性和可操作性。
12 附则
预案评审和备案
省公司生技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本预案
进行评审,并及
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甘肃电
监办备案。
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定期修订,原则上每 2 年修订一次。
当出现以下情况
之一时,应及时开展预案修订工作: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省公司发生重大机构调整;
(3)通过演练和实际应急响应取得了启发性
经验;
(4)国家电网公司或有关政府部门提出修订
要求;
(5)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要求。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省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制定并负责解
释。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 附件和附表
应急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