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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不定期租赁合同 (免费 )
室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上海嘉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 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 乙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并履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状况
1.甲方将享有出租权的座落于上海市嘉定区加罗公路
336 号 室房屋及(以下统称“该房屋” ) 租予乙方;该房屋 面积约
为平方米(以实际查看为准) 。
2.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
3.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告知乙方该房屋的权利状 况和权利
限制状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租金
1. 该房屋暂不确定租赁期限,甲方因需要可随时解除 本合同,
乙方及时返还该房屋,本条款是不可撤销和无条件 的。
2.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 免费元 ( 大写: 免
费)
3.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该房屋保 证金
RMB 500 元
4. 本合同解除、终止时,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 该房屋返
还,甲方应及时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 证金。若乙方有任
何违反本合同的情形,甲方可将履约保证 金的全部或部分作为违约金
予以扣除,剩余金额(若有)及 时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三条 房屋交付
1.双方定于 20 年 月 日前(含当日)办理房屋交接 手续,该
房屋的交付标志为甲乙双方签署房屋租赁交接书或 类似文书。
2. 乙方保证依照交付房屋的现状进行使用,不得擅自 装修,不
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及现有的设施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房
屋承重结构及现有管道
结构)。
3. 乙方正常使用后,发现除乙方自行装修、改建部分 外的其他
部分有损坏或故 障,若在保修期,由乙方直接代 表甲方通知开发商
或开发商授权的物业公司进行修复;若已 过保修期,由乙方直接向物
业公司或其他修理部门保修,维 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使用不当
或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 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
费用。
第四条 房屋返还
1.双方同意,无论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乙 方须在合
同解除或终止后 2 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
2.乙方在搬离该房屋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 损失或损
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对甲
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果履约保证 金不足抵扣的,乙方必须足
额赔偿甲方。
第五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乙方义务外,乙方还应 履行下列
义务:
1. 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装修、 设施和
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乙方因未尽到妥善管 理的义务、或因
乙方(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的装修承包商、 乙方员工等)之原因致使
该房屋毁损、灭失,造成甲方或 / 和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的,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 全部损失;
2. 乙方及其员工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和修改的相关管 理规定,
不得影响或干扰甲方对物业的正常管理;
3.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在嘉定科创 大厦内进
行商品或广告的展示、派发任何宣传品或向顾客介 绍、推销业务;
4. 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专业公司对部分物业进行专项管
理, 乙方应接受、服从管理; 5. 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行妥善
保管该房屋内的财物。不论甲方是否在嘉定科创大厦内设置
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该房屋及其内之财物的安全 责任均应
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无权以该房屋内部财物的失 窃或被破坏为理由
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赔偿; 乙方应严格依 照国家、上海市的有关法
律、法规及营业执照载明之经营范 围开展经营活动;乙方的经营活动
不得对甲方及其他租户的 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6. 乙方自行负责承租区域及周边区域的清洁,注意用 电及燃气
安全,防止火灾、
水灾等事故发生,甲方将不定期的进行监督及检查,对 发现的问
题,甲方将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应完全、严 格的按通知要求进
行整改;
7. 乙方应制定并采取适当的安保措施,以维护承租区 域的秩
序; 若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 或造成他人 (包括甲方) 人身或财
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违约责任
1.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该房屋进行增建、增 设、改建
或 / 及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房屋恢复原 状,并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损失。
2. 甲方如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将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做 出处理
的,在甲方没有选择解除或终止合同并继续履行合同 情况下,乙方应
补足或重新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能在
甲方发出的补缴履约保证金书面通知 7 天内足额缴纳履约
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系甲乙双方逐条协商而成,甲
乙双方充分了解本合同每
一条款的内涵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结果。
2.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若协商不成时,本合
同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
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上海嘉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地 址: 地 址:
篇二:不定期租赁合同相关法条
不定期租赁合同相关法条 一.《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
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
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 三人对租
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 经出租人同意转租
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
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
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 出租人可
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 可以随时解除合
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 通知承租人。
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十五条》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 期限超过
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 分的约定无效。但
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 提出异
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 转租合同无效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 人作为第
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 请求代承
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 解除权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 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
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 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 赁合同,收回房屋并
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篇三: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吗范本模板 秦律师:你
好 !
XX 年 10 月,我与陈某签订了一个租赁合同,我租用陈 某在某
学校附近的一个门面做生意,约定租期两年,按季度 支付租金。 XX
年 10 月合同到期后,双方对是否续租都没有 协商。但我还是按原来
合同的约定继续向陈某缴纳租金。到 了今年的四月,陈某找到我,说
由于他下岗了,自己要用该 门面开餐馆,要求我在六月底腾出门面。
我想问,在这种情 况下,陈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熊女士
熊女士:你好 !
来信收悉。 你们的租赁合同到期后, 属于不定期的租赁,
因此陈某有权要求解除
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是指当 事人双方
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租赁形式。不定期租赁是指 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
期限或约定的期限不明确的租赁形式, 它包括确定的不定期租赁和推
定的不定期租赁。根据《合同 法》的规定,推定不定期租赁包括三种
形式:一、租赁期限 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
书面形式 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
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 租赁期限为
不定期 ; 三、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经双方补
充协议、或按合同其他条款以及习惯等 方式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
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合 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
人解除合同应当 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根据你的来信分析,你这
种情 况属于上述的第二种不定期租赁形式,因此陈某在 4 月份通
知你,要求你在 6 月底腾出门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篇四:什么是不定期租赁范本 租赁当事人对房屋租赁期限没有约
定,依照法律规定仍 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
承租人继续 使用承租的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也视为不定期
租 赁。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 解除
租赁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
承租人,以便承租人有充足的时间找到合适的房源,一
般应提前 3 个月通知。公有住房出租不属于不定期租赁。 篇五:房屋
租赁合同 ( 最终版 )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重庆瀚翔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
代表人:张继红 授权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重 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
8 号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本着公
平、平等、自愿及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 “ 重庆永川区
凤凰大道 8 号”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 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
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主要情况如下:
坐 落: 重庆永川区凤凰大道 8 号(2 栋 1-2 、1-3 、1-4 、 1-14 、
1-15 、1-16 号门面)。
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的平面位置图见本合同附件。
二、租赁用途
1. 乙方租用该房屋作为餐饮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 本区有
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 定须经政
府相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 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 房屋租赁期限自 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2. 交付日期 : XX 年 3 月 1 日。
3. 装修期间:甲乙双方约定于 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XX 年 6
月 30 日止为装修免租期, 自免租期届满之次日, 即 XX 年 7 月 1
日起为本合同起租日。 在承租期内, 若 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一致而单
方面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或因乙 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则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装 修期间( 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XX 年 6月 30
日)的房 屋租金( 55 元/ 平方米 / 月) ,且不免除乙方应按照本合
同约 定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4. 租赁期届满, 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应如期归还。 乙
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 向甲方提出
续租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经双方就租金等承 租条件予以重新洽淡
达成一致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 等租赁条件均根据重新签订时
的市场行情作相应调整。
5. 乙方优先续租权应当以以下方式行使:乙方如欲继续 承租该
房屋,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 甲方续租的期限
以及租金价格,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不得以 同等条件或者低于该条件
向第三人出租房屋,合同届满后乙 方的优先承租权丧失。
四、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 房屋租金计付日为装修免租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计算, 即 XX
年 7 月 1 日起。
2.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以建筑面积,即 平方 米为计租
面积。
起租租金为 55 元 / 平方米 / 月。
3. 房屋租金:
1) XX 年 7 月 1 日起至 XX 年 6 月 30 日,租金每月 55元/
m2,月度总额为人民币 26825元,大写 贰万陆仟捌
佰贰拾伍元 ;
2)至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每一年在上一年的基础 上按百分之
六的递增收取租金,以此类推。
3. 乙方按 年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每年 7 月 1 日前 向甲方缴
付下个租期的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 方按应交租金总额
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4. 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方式如下: 乙方可以使用支票或现金方
式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 所交的房租后,应在 3 日内向乙方
出具正式票据。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租赁该房屋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人民币)。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票据。 租赁
关系终止时,甲方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双方办理完 清手续后甲方将收
取的保证金除用以抵冲合同约定应由乙 方承担的费用 ( 如房租、水
电费、物管费、赔偿金、违约金 等) 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此
保证金仅限于乙方履行 本合同相关责任义务,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
三方或乙方债 务、纠纷无关。
2.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既未提出续租请求 也未在
租赁期限届满后 10 日内搬迁的,甲方有权将其在租 赁场地内的物资
自行处置;若乙方尚有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 并在甲方提出的期限内未
完清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留置在租 赁
场地内的物资折价或变卖后冲抵其所欠租金及其他费 用。
3、 租赁期间(包括装修免租期在内) ,乙方使用该房屋 发生
的水、电、气通讯、空调及其分摊等费用由乙方据实向 物业公司或相
关部门缴纳。
4. 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内,每月 10 前,按本合同确定的 建筑面
积,向物业公司(或甲方物管部门)缴纳当月物业管
理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2元/ m2/月;物业公共部分所产
生的费用(含监控、消防、路灯照明、电梯维保及绿化保洁 等),按
各自使用面积平均分摊,按月支付。
5. 甲方负责将水、电、气主管道接入本物业,乙方在甲 方主管
道后 (甲方指定位置) 安装独立计量或流量表 (如水、 电、气表
等) ,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 租赁期间,甲方提供 4 个停车位给乙方免费停车 (车辆号
牌由乙方自行提供且仅限乙方自用且出入频繁车 辆,乙方应于每月
1— 5 日在物管处办理免费停车手续,一 个月内车辆号牌需固定不
变,且不超过免费车位总数上限)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装修改造:涉及消防等须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 乙方
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乙方开始进 入场地装修
前,应将最终装修改造方案报甲方备案,经甲方 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
动工。装修改造过程中,乙方负责所属 人员、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
管理工作;乙方在装修过程中 不得擅自改变该场地的建筑结构、承重
结构及相关联的公共 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必须改动的部位乙方应
书面向甲方 提出,并由甲方通知设计部门审定同意后方可动工。如因
乙 方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行为、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经 营不
当给该场地或第三者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需要对承租范围内之装饰予以改建,仍 需要事先
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 承租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保养:租赁期间,乙方承租 范围内
的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 乙方使用
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 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 乙方承担。
3. 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物的安全进行专项或不定 期检
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予以整改和消除。如 存在安全隐患
属乙方责任时,乙方应及时消除,如乙方不能 消除时,应及时告知甲
方,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乙方未及 时消除或未及时告知甲方,由此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维修,应提前 2 日 通知乙
方。检查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 方使用该房屋的
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 得甲方
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由 乙方自行履行相
关报批手续,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将 最终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
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设 备及其维修、维护、安全责任由乙
方负责。
5.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 使用性
质。
6. 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及放射
性等危险物品。 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 乙方应承担
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 后的 10
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 每逾期一日,乙方
应按合同期末所规定的租金(含设施设备 租赁费用)标准的 2 倍向甲
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篇六: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范本模板 纪某将房屋出租给
朱某居住,现在纪某不愿继续出租, 要求朱某搬出,朱某却以无其他
住所可搬入为由不搬,纪某 只得向卢湾区法院起诉要求朱某搬走。日
前,卢湾区法院判 决纪某与朱某的租赁合同关系解除,朱某于判决生
效之日起 三个月内携家人及物品迁出,并将该房屋按原状归还纪某。
XX年10月30日,纪某将房屋出租给朱某居住, 并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 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4月
30日止,房屋押金为 700元,月租金为700元。XX年8月 16日,纪某
与朱某再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将租赁期限延长 至 XX 年 10 月 30
日止。租赁期满后,朱某仍居住在内,并 继续支付房屋租金,双方未
签订租赁合同。纪某曾多次催促 朱某搬走,但朱某未搬走并居住至
今。 XX 年 3 月 10 日,纪 某在一张收条上注明提前 50 日通知朱
某迁走,即要求朱某 在 XX 年 5 月 1 日归还房屋。
纪某认为,双方不存在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关系,朱 某无权在
出租人不同意出租房屋的情况下仍然占有、使用房 屋,故起诉要求解
除与朱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并判令朱 某迁出系争房屋,将房屋原
状腾退给纪某。朱某虽表示同意 解除合同,但无其他住所可搬入,因
此不同意纪某的诉讼请 求。
法院认为,朱某在 XX年10月30日租赁合同期满后, 未再与纪
某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实际居住在系争房屋内至 今,因此双方的租
赁关系已在书面合同期满后转为不定期租 赁,纪某可以随时解除合
同,故纪某要求解除与朱某的租赁 关系应予准许。至于解除合同的时
间,虽然纪某曾经在 XX
年 3 月 10 日通知朱某在同年 5 月 1 日搬走,但朱某实际居 住在系
争房屋内至今,且仍在支付房屋租金,因此应当认定 双方的租赁关系
尚未解除。考虑到朱某自行解决居住问题需 要一定的时间,法院给予
朱某三个月的搬迁宽限时间,故作 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 六个月以
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的,视为不定期租
赁。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 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依照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
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 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篇七:不定期房屋租赁出租方解除合同提前通知的合理 期限理解
对于《合同法》第 232 条中的“合理期限” ,法律上并 无明确
进行规定。从法理的角度考察《合同法》 ,当事人完 全按照意思自
治的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地订立合 同,悉数遵从民法的基
本原则。如何定义“合理期限” ,在 学理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评
价体系: 1. 基于理性人立场衡 量来“合理” ; 2.考虑合同的性质
来权衡“合理” ;3. 考虑合 同的目的来判断 “合理”;4. 考虑案件
的具体情况而评价 “合 理”; 5.依习惯、惯例及习惯做法而判断
“合理” ;6. 依合同 法的一般原则及正义、秩序理念来检验“合
理” 。而实践中 应根据每个要约(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要
约到达受 要约人的时间以及受要约人处理时所应预留的合理时间、合
同的种类、合同的标的、传递方式、行业习惯等多种因素加 以综合考
虑。本案中,被告(出租方)已经通过书面形式向 原告(承租方)发
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并给了对方一定的 搬迁时间,综合考虑可认定
为合理的期限。故被告要求解除 合同并要求原告搬迁出涉案租赁房屋
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 予以支持。
在经济交易日益频繁的当今社会,特别在签订合同时 应注意尽量详细
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相关权利的滥用,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
篇八: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 )
[ ] 房屋屋面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地: [ ] 甲方: [ ] (出租人) 法
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地址: [ ]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公司(承租人) 法定代表
人 负责人: [ ]
地址: [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并共
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 ] (地址) [ ] (部位)的房屋 屋面
/ 楼顶(“房屋屋面” )出租给乙方作架设通信天线和 / 或 搭
建机房用途
使用,使用面积为 [ ] 平方米 , 具体位臵见附件 ( 可附 有关平
面图并
加划红线确定 ) 。
甲方应提供乙方使用的房屋屋面配套设备(如有) ,详 见
附件 [ ] 。
第二条 租赁期、租金及支付
租赁期为 [ ] ,自 [ ] 年[ ] 月 [ ] 日(“起租日”) 起,
至[ ] 年[ ] 月[ ] 日。甲方应在起租日前将房屋屋面 交付乙方使
用。
房屋屋面使用费( “租金” )为每年度 [ ] 元人民币 (Y []
元 / 年)。上述租金的确定,适用以下第 [ ] 方式:
( 1 )租金中已含税,甲方自行承担缴税义务及责任。
( 2 )租金中不含税,乙方负责代扣代缴相应税金。 乙方按
照以下第 [ ]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 1 )租金按 [ ] (月、季、年)结算,在甲方出具相
应金额的、
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乙方在每 [ ] ( 月、季、年 ) 度第一
个 [ ]
(月、季)的 [ ] 日前以 [ ] (现金、支票、转账) 方式支付下
一
结算周期的租金给甲方。
2)租金按 [ ] (月、 季、年)结算, 乙方应在每 [ ]
月、
季、年)度第[ ] 个[ ] (月、季)的[ ] 日前以 [ ] (现金、
支票、转帐)方式缴付下一结算周期的租金给甲方。甲 方应在收
到乙
方支付的租金时向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 的发票。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 银行地址: [ ] 户名: [ ] 账号: [ ] 除本合同另有约
定外,租赁期内房屋屋面的管理费(包 括但
不限于卫生费、 公共设施维护费、 维修基金等管理费用) 水
费,由
乙方按照以下第 [ ] 种方式缴付: (1)由乙方自行缴付。
(2)已包括在每月租金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 3)由甲方代付。 该方式下, 乙方应在甲方代付完毕、 且收
到
甲方提供的符合国家及乙方财务规定的合理票据后,将
相应费用支付
甲方。
租赁期内,因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 租用
房屋屋面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未履约时 间比例退
还乙
方已预付的相应租金。
经双方商定,根据实际情况,房屋屋面实际用电及相关 电费
的缴纳,采用以下第 [ ] 种方式:
( 1)乙方使用 / 临时使用甲方电力或由甲方或其委托的 物业
管理
公司转供电。
供电总容量为 [ ] ,由甲方解决。该配电工程的楼内 / 屋内部分
由乙方实施,施工方案须经甲方确认,甲方须为乙方安 装必要的
设备、
管路及接地装臵等施工提供方便。
乙方须单独安装计量电表,乙方配电箱安装在甲乙双方 商定的位
臵。
甲方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若遇停电,则甲方至少应提
前一日通
知乙方。 电费根据乙方单独计量电表读数据实结算。每月 [ ] 日
前,且
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正式票 据后,乙
方按
[ ] 元/ 度或甲方总电表电费发票上电价和实际用电 量向甲方支付
电费,电表起码为 [ ] 。
若需临时用电,甲方应保证乙方用电至其供电报装完成 并转接至
正常用电方,临时用电完毕后双方应按实际使用量结清 前期电
费,甲
方同样应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正 式票据,
否则
乙方有权拒付。
(2)乙方接引外电 乙方自行联系当地供电部门接引外电解决,
甲方须提供 电力线走
道,并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电费用与租赁期内发生的 电费由乙
方承
担,乙方自行与当地供电部门直接结算。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房屋屋面使用而产生的一切费 用,
均已包含在租金内,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另行其他任何 费用。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诺对有房屋屋面拥有持续、合法的权利,并有权 依据
本合同约定出租给乙方使用,在房屋屋面及所涉房屋上 未设臵抵
押、
查封等任何权利限制,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本合同签
订时,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对房屋屋面 拥有合法
权利
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交乙方留存。
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影响乙方租用房屋屋面的,甲方 应承担乙
方搬迁费用,退还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租金,并赔偿 由此给乙
方造
成的相应损失; 如乙方继续租用的, 应当酌情减免租金
甲方承诺在起租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房屋 屋面及
相关配套设施 / 设备交付乙方,保证乙方能够按时使用。 否则,
租赁 期起算时间相应顺延。 如乙方因架设天线或机房,以及对
相关电信设备进行安 臵或
升级改造,需要对房屋屋面实施布线、架设设备等行为 的,甲方
应无
条件提供乙方工作人员进出方便,并应配合乙方提供走 线(含馈
缆、
光缆、电源线)路由、外内墙走线槽 / 管及管井空间等, 且不得
另行
收取费用。 甲方应保证相关物业和楼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
要求及
消防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物业和楼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及维护
(至少
每 [ ] 次,每次定期检修前应提前 [ ] 日通知乙方) 甲方应协助
乙
方共同保护设臵在相关物业和楼顶的机房或通信设备。 如相关物
业和
楼顶出现自然和正常使用引起的损坏或消防事故,甲方 应在乙方
要求
的合理期限内自负费用及时修复并承担有关责任。
如因甲方怠于行使定期安全检查和 / 或及时维修义务,
造成乙方 或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解决,并 赔
偿全部损失。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相关的报建、报装等手续。 甲方应做好
必要的防盗工作,防止乙方安装在房屋屋面 上的
设施、设备被损、被盗。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 甲方应承
担赔
偿责任。
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 屋面
的,甲方应提供不少于 [ ] 日的合理宽限期供乙方搬迁 物品与设
备
等。
甲方同意并应配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用途范围内使 用房屋
屋面,甲方不干涉乙方对房屋屋面的正常使用。 为保障公共通信
安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 同发
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在争议或纠纷未最终解决之前,甲 方不得采
取任
何措施妨碍通信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按时交纳租金。 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屋面。 因业务开展需
要,乙方有权将房屋屋面交由乙方下属单 位(子
公司、分公司等)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共建共享第三方 使用或与
关联
公司、其他共建共享第三方共同使用,但应通知甲方。
发现房屋屋面或配套设施 / 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 知甲
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如果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 ] 日内或乙
方要求的其他时间内未能及时修复,或甲方未按合同约 定定期检
修,
则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检查和维修,相关费用 由甲方承
担,
乙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乙方有权对房屋屋面进行间隔、装修及安装设备等,且 无需
通知甲方。乙方对房屋屋面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 添附归乙
方所
有,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有权处臵。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变更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
致,并订立书面合同。 若由于拆迁、改造等原因可能影响乙方使用房
屋屋面的, 甲
方应当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拆 迁单位
等有关
机构索取包括搬迁补偿费在内的各项法定补偿。由此导 致本合同
解除
的,甲方并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相应租金。 租赁期
内, 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并
且,除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支付租金外,乙方还应另 行支付
1 个月
的租金作为补偿(剩余租期不足 1 个月的,按实际剩余 天数租
金计
算)。
若租赁期内出现与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政策法规相悖之 情形或
者因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本 合同任何
一方
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应退还
乙方已付的未 到期部分的相应租金。 房屋屋面之状况严重危及乙方
通信安全的,乙方有权解 除合
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相应租金并承 担乙方搬
迁的
费用;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租赁期内,
如房屋屋面单独或与房屋共同被抵押、查封 的,
则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如由此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对 房屋屋面
正常
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退回乙方已付 的相应租
金、
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为保障公共通信安全,双方因履行本
合同发生任何争议 或纠
纷,在争议或纠纷未最终解决之前,甲方不得采取任何 措施妨碍
通信
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六条 主体变更 篇九:房屋租赁合同 - 条款详细 房屋租赁合
同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房地
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双方就 下列房屋的租
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1. 甲方将其将位于,三室二厅一卫共 98m2房屋给乙方 使用。
房屋设施设备见附表。
2. 甲方对上述房屋享有所有权。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前,应
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公寓住宿。除双方另有
约定外,乙方不 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1. 房屋租赁期限为 12 个月。
起止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 回出租房
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提 前 1 个月向甲方提
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重新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 继续有
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但应提前 1 个月
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租金、租金结算
1. 租赁期限12个月,租金Y,另外押金:Y,租金与 押金共计Y,大
写:人民币。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于两日内 一次性支付租金与押金。
乙方将来不再租住房屋并经甲方验 收房屋合格后,于两日内原数退还
乙方押金。
2. 租金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甲方变更收款帐户应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其它费用
1. 与土地房产相关的所有税费,包括室外环卫、消防、 绿化保
护、物业管理、管道排污,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气、络通讯费、固定电话费 等费
用,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 方提出
进行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阻挠甲方维
修。
2、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 使用不
当造成房屋以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 经济赔偿。如因
使用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 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收回出租房,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30%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转借、转租、装修、承 租房屋。
2 )损坏承租房屋或设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 仍未修复或赔偿
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 定的家庭住房租赁用途。
4 )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 行违法活动以居住的房去经营。
5)合同到期内提前一个月,没有交纳下次房租费,视 为不租,
合同无效。甲方有权租给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 房、看房。
6)逾期未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 甲方造成
损害的。 2 、乙方在租期内提前退租,应提前 7 天 告知甲方并尽快
腾退,根据房屋验收情况乙方可以请求返还 剩余租期的租金(按月计
算,不足月按每天单价计算) ,乙 方无权请求押金的退还。
第八条租赁房屋的归还
1. 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的,应于期满后 5 日内将房屋 交还甲
方,双方签署租
赁房屋移交清单。
2.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 5 日内搬出全部物 件,房
屋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 品, 5 日未搬出
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
3.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和装修,因自然损耗而折旧, 丧失用
途或灭失的,乙方不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九条房屋质量、产权瑕疵担保
1. 甲方应保障乙方所租赁房屋不存在房屋质量和产权 问题,不
会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 如因房屋质量问题、 产权问题给乙
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1. 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 延迟履
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 全部违约责任。但
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 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
方 , 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5 天内 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
件 , 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2.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 抗力或
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 发生不可抗 力或政府行为事
件终止或消除后 15 天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 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
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 消除。
3.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 履行
的,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毁损等损失由双方 各自承担。一
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 任。
4.房屋因不可抗力损坏和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
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或请第三方 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住房所在地
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补充条款 内容。补
充条款内容及附
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
力。合同应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 其他: 水底数:电底数:燃气底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 号: 日
期 :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房屋物品清单 篇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 必填项 ) 承租人(乙方) :北京云纵 互联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出租人证件号 (必填项 ): 承租人 证件号: 出
租人收信地址 (必填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个人不用写) :
联系人:电话 (必填项 ): 电话:电子邮 件 电子邮件 :出租方代
理人: 经办人: 代理人证件号: 经办人证件号: 代理人地址:经办
人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 商一致,就乙方承
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于 年 月 日在(房屋所在地)订立本合
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为: 室厅卫,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o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①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 方出示
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②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 方出示
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 证为: 。
该房屋(□已/ □未)设定抵押。
第三条 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乙方保证,在租
赁期内未征 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
自
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 等真 实有效的身份
证明。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
营业执照)及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
的费用由方承担。
甲方同意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装修、装
饰或添新物的范围是:在不破坏 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
饰或添置新物,包 括但不限于粘贴公司 LOG O照片、宣传标语、条
幅等,费用 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期限超
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 的,应提
前 15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如 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意见,本合同
约定的租赁条件继续 有效,租金不变,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不定期
租赁期内, 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_15_日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及税费
租金标准: 元 /(季),租期内租金共计:元(大写:
元)。
该房屋租金 (□年 / □月)不变,自第个月起,双方 可协商
对租金进行调整。 有关调整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 协议为准。
租金支付时间:□季付/ □半年付/ □年付。
具体支付时间为: ,, ,。
房屋租赁税由 方承担。
如由甲方承担,则乙方支付租金后 10 日内提供合法、 有效的
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是否有免租装修期 ,□有,个月;□ 无。 如有免租装修期,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但 应承该房屋发生的(□水费 /□
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 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
宽带费 / □卫生费/ □消防设备费及验收费 /)等费用。
以上费用的标准以费用发生时当地行政主管机关公布 的价格标
准为准。
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装修期不因任何 原因而
延长。
第八条 房屋租赁押金
元),甲方 应当在收到房屋租赁押金后 2 日内向乙方交付收款凭
证, 收据金额应于乙方交付金额相等。
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合同的,房屋租赁押金除 抵扣合
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的
剩余部分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3 个工作日内如数 无息返
还乙方。否则,甲方除返还应退还款项外,还应每日 按照应退还金额
的 5%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甲方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向乙方退还房屋租赁押金及 逾期违约
金。
乙方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房屋租赁押金可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费用、违约金,包括
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所约定
的费用。
该房屋转租后,甲方应退还乙方租赁押金,由新承租 人向甲方
交纳房租租赁押金。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
为:
乙方承担(□水费/ □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
□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
费/ □卫生费/□消防设备购买费及验收费 /房屋租赁备 案费 )
等费用。 甲方方应向乙方交付合法、有效的缴费 票据原件。 以上费
用的标准以费用发生时当地行政
主管机关公布的价格标准为准。 停车位(包括机动车位和非机
动车位)的使用及收费 标准应根据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 乙方仅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租
金、押金、各种费 用。 甲方采用下列方式收取各项租金、押金及费
用。
□甲方直接收取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需提供代收 款证
明、代收款人证件复印件 ) 。 甲方及代收款人银行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十一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 给乙方。
租赁期间,乙
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 装修、
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 乙双方在《房屋
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加以列明,作为甲方
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 交房门
钥匙及后
视为交付完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延长乙方免费使 用三
日。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 其附属设
施。甲乙应签订解除协议,甲方应配合房屋验收工 作。房屋租赁期满
日在甲方所出租房屋验收房屋,并配合乙 方交接
如未能签订解除协议的,乙方有权将《房屋附属设施、 设备清
单》以书面形式快递至甲方
在本合同所留地址通知甲方并视为返还完成。
本合同租赁期满或解除本合同,乙方返还甲方房屋后
5 日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约定剩余房
租及房屋租赁押金返还乙方。否则,甲方每逾期返还一 天, 应
向乙方支付逾期返还金额 1%的返款滞纳金。 造成乙方 损失的,甲
方负责赔偿。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乙方装饰、装修的 部分乙方
放弃收回。返还后对于该房 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
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二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于
租赁用途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的 3 日
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 用由甲对于乙方的
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 的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
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
合理使用、经甲方许 可的装饰、装修导致的损耗,该房屋及其附属设
施有损坏或 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
响 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并在验收
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房屋,结
清各自应当承当的费用, 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 方代理
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双方确认,乙方
持有的银行汇款单即为乙方已经支付的凭证。 乙方不承担赔偿、补偿
责任。
第十三条 转租
第十四条 所有权变动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根据市场及自身经营情况,乙方有权随
时解除本合同 但需提前告知甲方,并支付已经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本 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
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
的;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 其他损失
的;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甲方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 需提前告知甲方: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5 日的。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
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
使用该房屋 的。
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无法办理公司设立、变
更手续的。
其他:。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
回该房屋: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3 个月的。 违反本合同约
定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的。
其他:。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三项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 按月租金
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 修义务造成乙方人
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内,除协议另有约定
外,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 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将已租赁期
内,除协议另有约定外, 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
否则按月租甲方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
但未 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甲方承诺该合同项下的房屋能够 且
处于可办理行政牌照的状态中,且能够及时完成变更或的 租金,同
时,甲方应退还剩余的房租和押金,否则按条执行 违约金。 租赁期
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 甲方应当提前 30 日 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
同等条件下享有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 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
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 力。 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经甲方
许可,乙方可在 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接受转
租方对 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接受转租方向甲方承担
赔偿责任。 收取的租金余额及押金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 的 %支付违
约金。 金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退 还剩余的房租和押金。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 按月租金的 %标准支付违约金。
注册,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行政牌照设立 ( 变更)登记备案 手
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所需的营业 执照、经营
许可的费用(如需要) 。
如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因甲方及出租
的房屋自身原因,行政主管部门未能
受理乙方递交的行政牌照设立 (变更) 登记备案文件的,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 乙方因此
遭受的所有损失及支出及双倍押金的违约金。
乙方退租后,甲方给予乙方办理公司行政牌照变更的免 责期。
该免责期不少于 60 天,从租
赁期限届满日后第一天起算。乙方因合理理由未能在免 责期内
完成变更的,甲方应予适当延长免责期,直至乙方办 理完毕。
免责期及适当延长的免责期指乙方在一定期限完成行 政牌照变
更,则甲方放弃要求乙方给
予其此期间内因乙方未能及时变更行政牌照的经济补 偿、赔偿
的权利。
因甲方房屋在乙方以前的租户公司地址未进行迁移的 致使乙方
无法注册的,乙方正式注册 甲方延迟交付该房屋 是由不可抗力、政
府、法律法规等因素引起的,乙方有权选 择继续履 甲方未在本合同
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 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
偿。之前甲方免除乙方 全部房屋租金。 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如乙方
选择解除合同, 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如 因抵
押、债押、债权及其他第三方权利而导致乙方无法在租 赁期限内合法
使用该房屋正常经营的,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
同,并退还乙方已支付但未使用该房屋期间的租金及租赁押 金。
第十七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
事宜的,甲方 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
同 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 或代
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 不发生法律效
力。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管辖。 双方在履 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
方可协商解决或者 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
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 一 ) 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二 ) 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 附件)一
式 _肆_份,其中甲方执 _1_甲方收件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
话: 。
乙向前述甲方联系地址以快递方式邮寄法律文件的,即 视为法
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北京云纵互联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备注:如出租人为自然人的,须由出租人或其授权代表 在签章
处签字并按手印。
出租人为非自然人的,须加盖该房屋非自然人所有人公 章或合
同章。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 充应采取书面形
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份,
乙方执 _2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 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