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和服装标识
1、生产者的名称及地址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
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纺织品和服装标识
2、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
产品名称是生产者必须标注的产品标识内容:
a.应使用中文
b.应准确、清晰、不含糊不清、令人误解
3、产品号型或规格:
号指人体的身高,用号指人体的身高,用CMCM表示,以表示,以5CM5CM分档;型是人体分档;型是人体
的胸围和腰围,胸围以的胸围和腰围,胸围以4CM4CM分档,腰围以分档,腰围以4CM4CM、、2CM2CM分分
档。档。
体型代号体型代号YY、、AA、、BB、、CC;;YY型指胸大腰细的体型,型指胸大腰细的体型,AA型型
表示一般体型,表示一般体型,BB型表示微胖体型,型表示微胖体型,CC型表示胖体型。型表示胖体型。
号型标志:服装必须标明号、型,号型之间用斜线号型标志:服装必须标明号、型,号型之间用斜线
分开,后接体型分类代号。(儿童没有体型分类代分开,后接体型分类代号。(儿童没有体型分类代
号)如:号)如:165/88A165/88A
4、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纤维含量以成品中某种纤维含量占纤维总量的百分
数表示。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纤维组成的混纺产品
或交织产品,列出每一种纤维的名称,并在名称
前或后面列出对应纤维含量。
A:由一种类型纤维加工制成的纺织品和服装。
棉纤维含量为100%的产品,标记为100%棉或纯棉。
蚕丝纤维含量为100%的产品,标记为100%蚕丝或纯蚕
丝(注明蚕丝的种类)。
羊绒含量为100%的产品,标记为100%羊绒;由于山羊绒纤维
中的形态变异及非人为混入羊毛的因素,羊绒纤维含量达
95%及以上的产品,可标记为100%羊绒。注:不要采用“纯
羊绒”术语。羊绒含量低于5%,不能称之为羊绒,称羊毛。
羊毛纤维含量为100%的产品,标记为100%羊毛。
精梳产品:羊毛含量为95%及以上,其余加固纤维为锦纶、
涤纶时,可标记为“纯毛”;有可见的、起装饰作用纤维的
产品,羊毛含量为93%及以上时,可标记为纯毛。
粗疏产品:锦纶、涤纶加固纤维和可见的、起装饰作用的非
毛纤维的总含量不超过7%,羊毛纤维含量为93%及以上时,
可标记为纯毛。
B: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纤维加工制成的纺织品和服装。
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含量比例递减的顺序,列出每种纤
维的通用名称,并在每种纤维名称前列出该种纤维占产品
总体含量的百分率。
如:85%锦纶 15%粘纤
55%羊毛 35%涤纶 10%粘纤
C:纤维含量≤ 5%,可列出该纤维的具体名称,也可用“其
他纤维”来表示;当产品中有2种及以上含量各≤5%的纤维
且总量≤15%时,可集中标为“其他纤维”标为:
如:50%粘纤 46%涤纶 4%羊毛
92%醋纤 4%氨纶 4%粘纤或92%醋纤 8%其他纤维
D:带有里料的产品应分别标明面料和里料的纤维名称及
其含量。如果面料和里料采用同一种织物可合并标注。
如:面料 80%羊毛 20%涤纶
里料 100%涤纶
E:含有填充物的产品应分别标明外套和填充物的纤维名
称及其含量。羽绒填充物应标明羽绒类别和含绒量、充
绒量。
如:面料65%棉 35%涤纶 里料100%涤纶
填充物灰鸭绒 含绒量80% 充绒量200g
填充物不能标100%灰鸭绒
F: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织物构成的产品应分别标明每种
织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
如:身 100%丙纶 袖 100%锦纶
方格:70%羊毛 30%涤纶 条形:60%涤纶 40%粘纤
注:(1)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
(2)当产品的某个部位上添加有起加固或其他作用
的纤维比例较小时,则应标出主要纤维的名称及其含
量,并说表明包含添加纤维的部位以及添加的纤维名
称。
如: 55%棉 45%粘纤
脚趾和脚跟部位的锦纶除外。
(3)在产品中存在易于识别的花纹或图案的装饰纤维或装
饰纱线,当其纤维含量≤5%时,可表示为“装饰部分除外
”,也可单独将装饰线的纤维含量标出。如果需要,可以
表明装饰线的纤维成分及其占总量的百分比。
如:80%羊毛 20%涤纶 装饰线除外
77%棉 19%粘纤 4%金属装饰线
(4)在产品中起装饰作用的部分或不构成产品主体的部分,
例如:花边、褶边、贴边、腰带、衣领、袖口、衬布、衬
垫、口袋和贴花等,其纤维含量可以不标。若单个部件的
面积或同种织物多个部件的总面积超过产品表面积的15%
时,则应标注该部件的纤维含量。
5、洗涤方法:
用图形符号表述洗涤方法,可同时加注与图形符
号相对应的简单说明性文字。没有限定用几个,
符合几个用几个;耐久性标识上洗涤图形必须有,
可以没有文字;吊牌上可以没有洗涤方法。
常见洗涤方法图示如下:
手洗须小心 只能手洗,不可机洗 可用机洗
可轻轻手洗可轻轻手洗
不能机洗不能机洗
3030℃℃以下洗涤液温度以下洗涤液温度
水温40℃洗涤和
脱水时强度要弱
水温40℃机
械常规洗涤
水温40℃机械
作用弱常规洗涤
最高水温50℃洗涤和脱
水时强度要逐渐降弱
水温60℃机
械常规洗涤
最高水温60℃洗涤和脱水时强度要逐渐降弱
40
不可水洗不可水洗 不可拧干不可拧干 不能用搓板搓洗不能用搓板搓洗
可以氯漂 不可以氯漂不可以氯漂 可以熨烫可以熨烫
熨烫温度最高110℃ 熨烫温度最高150℃ 熨烫温度最高200℃
垫布熨烫垫布熨烫 蒸汽熨烫蒸汽熨烫 不可熨烫不可熨烫
以正方形和内
切圆表示转笼
翻转干燥
不可转笼
翻转干燥
悬挂晾干
滴干 平摊干燥 阴干
耐久性标签:一直附着在产品本身上,并能承受
该产品使用说明中规定的使用过程,保持字迹清
楚易读的标签。
耐久性标签不能粘贴,耐久性标签上有的内容吊牌
上可以不用标。如果耐久性标签与吊牌上的内容
都有要保持一致。
6、使用和贮藏条件的注意事项: 不是必标内容
7、产品使用期限:不是必标内容
8、执行标准(包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应当标明企业所
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
企业标准的编号。
标准编号的组成:
标准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标准发布的年号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标准
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
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示例:GBxxxxx-xxxx
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代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行业备注的编号由行业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及
年号组成。
轻工业(QB)、纺织(FZ)、烟草(YC)、化工(HG)
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组
成,推荐性地方标准的代号再加“T”。
示例:山东省DB37/,北京市DB11/,山西省DB14/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代号为字母“Q”加斜线构成。
示例:Q/***(企业代号)****(标准顺序号)-****(年号)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18401-2003)(GB18401-2003)
项 目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20 75 300
PH值 -
-
色牢度/级
耐水(变色、沾色) 3-4 3 3
耐酸汗渍(变色、沾
色)
3-4 3 3
耐碱汗渍(变色、沾
色)
3-4 3 3
耐干摩擦 4 3 3
耐唾液(变色、沾色) 4 -- --
异味 无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禁用
自2003年1月1日起,纺织品必须在标识中注明甲
醛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
定》(GB18401-2001),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18401-
2003)。
谈到甲醛,老百姓肯定比较陌生。由于甲醛防腐
能力特别强,服装在树酯整理的过程中都要涉及
甲醛的使用。服装的面料生产,为了达到防皱、
防缩、阻燃等作用,或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
久性,或为了改善手感,就需在助剂中添加甲醛。
目前用甲醛印染助剂比较多的是纯棉纺织品,因为纯棉纺织
品容易起皱,使用含甲醛的助剂能提高棉布的硬挺度。含有
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穿着和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出游离
甲醛,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
症,还会对眼睛产生刺激。甲醛能引发过敏,还可诱发癌症。
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
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当空气中
甲醛的浓度达毫克/立方米至毫克/立方米时,儿童
会发生气喘;达到毫克时就有异味和不适感;浓度再高,
可刺激眼睛流泪,咽喉疼痛,甚至引起恶心、呕吐、咳嗽、
胸闷,甚至肺气肿。
9、产品质量等级:
是同一种产品按其质量水平的不同所划分的级别。
(一级、二级、三级;A、B、C级;优、良、合格等)
服装产品标准中大多采用的分等:优等品、一等品、
合格品。
纺织产品标准中大多采用的分等:优等品、一等品、
二等品、三等品。
10、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国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是指生产者或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检验人员等,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而附于
产品或其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等标识。
三种形式: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合格印章。选择一种。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标注:
a.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
值的产品采用合格证书。(电视、计算机、汽车
等)
b.日用消费品使用合格标签。(服装、鞋、食品等)
c.为方便标注,有些产品可在标签、说明书、包装
物上印刷“合格”二字。(化妆品、药品、保健
品等)
纺织纤维分类
纺
织
纤
维
天
然
纤
维
动物纤维
丝纤维:桑蚕丝、柞蚕丝、蓖麻蚕丝、木薯蚕丝、海丝等
毛发纤维:羊毛、山羊绒、安哥拉兔毛、水貂毛
植物纤维
种子纤维:棉、木棉、牛角瓜纤维等
韧皮纤维:亚麻、黄麻、大麻、苎麻、罗布麻等
叶纤维:剑麻、芦荟麻、蕉麻等
果实纤维:椰壳纤维
矿物纤维 石棉
化
学
纤
维
再生纤维
人造纤维
再生纤维素纤维:粘纤(人造棉、人造丝、人造毛)、醋纤
(醋丝)富纤、铜氨纤、莱赛尔纤维、莫代尔纤维等
再生蛋白质纤维:大豆蛋白/聚乙烯醇复合纤维
合成纤维
典型的六大纶:涤纶、晴纶、锦纶(尼龙)、维纶、丙纶、
氨纶(莱卡)等
无机纤维
玻璃纤
碳纤维
金属纤维
FZ/T01053-2007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1、标准的适用范围:
国内销售的纺织产品
附录A: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
含有纺织品纤维的以下制品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纺
织产品仅作为产品的部分或附件,没有必要标明纺织
品纤维含量的产品。
如:一次性使用的制品;软垫家具用填
充物和包布;鞋、鞋垫;装饰画、装饰
挂布;工艺品等小件装饰物;雨伞、遮
阳伞;婴儿床护栏和婴儿车;玩具;箱
包等。
FZ/T01053-2007
3、标识要求
1)纤维含量:是成品的净干或公定含量,宜保留整数位。
2)纤维名称:纤维名称:应使用规范名称,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的规定。化纤宜采用简称。宜采用简称。
FZ/T01053-2007
33)新纤维的名称:)新纤维的名称:没有统一名称的纤维,可标为“新
型(天然、再生、合成)纤维”。相关方需提供“新
型xx纤维”的证明或验证方法 。
4)修饰:在纤维名称的前面或后面可以添加如实描述如实描述
纤维形态特点的术语纤维形态特点的术语,例如,涤纶(七孔)、丝光棉。
5)化学性质相似且难以定量分析的,也合并表示其总
含量。如:30% 莱赛尔纤维+粘纤
进口产品在进货验收时应注意的问题
• 1、进口产品必须有相应的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
• 2、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
当用中文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以及代
理商或者进口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产品也作为进口产品)
原产地:产品的最终加工地、组装地、制作地。不
管中间经历几次加工过程,转换多少加工地点,最后
一道实质性工序完成的国家或地区就是该产品的原产
地。
进口产品在进货验收时应注意的问题
3、进口产品可以不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
标准编号;
4、属于我国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的应当标注
安全认证标志;
5、有一套完整的同批产品的报关手续及进出口检验
检疫合格证明。
商标使用的管理
1、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
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
标记。
2、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
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
下角。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