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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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康奇(天津)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KangQi(Tianjin)Biotechnology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康奇生物
NEEQ : 872464
公告编号: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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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或 )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且出具
了亚会 B 审字(2018)13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 郝雯
职务 董事会秘书
电话 022-60813586
传真 022-60813536
电子邮箱 lffzz@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三路 5号 30038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三路 5号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末)比上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40,893, 41,24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939, 20,663, %
营业收入 14,087, 8,909,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4, 62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08, 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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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5, 2,93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
股本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
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18,000,000 % -18,000,000 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9,180,000 % -9,180,000 0 %
董事、监事、高
管
8,820,000 % -8,820,000 0 %
核心员工 0 % 0 0 %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0 % 24,250,000 24,250,00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0 % 4,940,000 4,940,000 %
董事、监事、高
管
0 % 4,940,000 4,940,000 %
核心员工 0 % 0 0 %
总股本 18,000,000 - 6,250,000 24,25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1 贝特科技 9,180,000 0 9,180,000 % 9,180,000 0
2 宋杨 8,820,000 -8,820,000 0 % 0 0
2
康奇华科
技
0 6,250,000 6,250,000 % 6,250,000 0
3 宋飞 0 4,940,000 4,940,000 % 4,940,000 0
4 中康科技 0 2,425,000 2,425,000 % 2,425,000 0
5 和兴大通 0 1,455,000 1,455,000 % 1,455,000 0
合计 18,000,000 6,250,000 24,250,000 % 24,250,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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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宋飞同时为股东贝特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股东中康科技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 4月 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 5月 28日起实施。2017年 5月 10日,财政
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 2017
年 6月 12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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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
对实施日(2017年 5月 28 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
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
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支。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
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在利润表中
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
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
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
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
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否。
(三)前期差错更正说明
无。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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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