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
登 记 编 号 登 记 类 别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批 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预告
登记证明号
预告登记权利人(抵押权人)
证件名称
证件
号码
证件名称
被委托人及电话
证件号码
债 务 人
担保主债权额 人民币: 万元 合同价值 人民币: 万元
主合同编号 建筑面积 ㎡
基
本
信
息
履债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坐落
预告登记义务人(抵押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电 话
共有人及身份证件号
证件名称
房
地
信
息
被委托人及电话
证件号码
幢号 单元
所在
层次
户号
总
层数
套数
建筑
结构
建成
年份
用 途
建筑
面积
占地
面积
房
屋
状
况
幢号 单元
所在
层次
户号
总层
数
套数
建筑
结构
建成
年份
用 途
建筑
面积
占地
面积权
利(
抵
押
物)
范
围
约
定
事
项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 168 号令)的规定,预购商品房抵押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约定
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抵押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1、 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2、 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应当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3、 其它约定:
申请人(抵押人)(签章): 申请人(抵押权人)(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询
问
情
况
就申请登记有关事项对抵押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双方当事人确认所提交文件真实、合法,
申请登记事项均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对申请登记事项均予以确认。
被询问人:__________ 、 询问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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