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合作业务现状及发展
信托历史及国外信托现状
历史:
信托起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目前在西欧、北美以及日本等发达
国家或准发达国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信托制度和高度发达的信托
业。
13世纪英国颁布了没收法,禁止将土地捐赠给教会,否则一概
没收。为规避法律,13世纪中期英国教徒将其土地以转让为名而移
交给社会上的某人,实际上却是委托该人为教会的利益而经营该土
地,并将该土地所生收益全部交给教会。这种做法被称为Use制,
尽管不能使教会取得该被转让土地的所有权,却能使其享受由该土
地所生的全部利益。
1908年英国成立“官营受托局”,实行以法人身份依靠国家经
费来受理信托业务。
信托历史及国外信托现状
发展现状:
英国信托业
1、信托固守传统和保守的特性,仍然以个人受托(占80%)为主,
偏重于民事信托和公益信托。
2、英国政府1893年颁布《受托人法》,开始对个人充当受托人承办
的信托进行管理。
3、法人信托集中经营,由国民威斯敏斯特银行,巴克莱银行,米特
兰银行和劳埃德银行等四大银行所设立的信托部和信托公司经营,
这四家占了英国全部法人信托资产的90%以上。
4、信托财产以土地等不动产为主,证券投资信托也很发达,有投资
信托及养老基金信托等。
5、当今英国有信托公司240家,总资产约为200亿英镑。
信托历史及国外信托现状
美国信托业
1、美国是信托业发展的真正推动力量。美国在信托制度上既继承了英
国的以无偿为原则的非营业信托,另一方面创造性地以公司组织形
式大范围地开展营业信托。
2、美国银行大量从事信托业务,美国的信托业形成了银行兼营信托业
的格局,专业信托公司很少,美国信托业基本上已为本国商业银行
尤其是大商业银行所设立的信托部所垄断。目前位居美国前100名
的大银行管理的信托财产占全美国信托财产的80%左右,处于无可
争议的垄断地位。
3、美国有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商事信托比英国发达。
4、信托财产高度集中于少数大的商业银行和信托机构。
5、证券信托业务开展普遍:证券信托基金、表决权信托(青啤案例)
等。
信托业务品种—美国信托
信托分类 品 种
个人信托
法人信托
生前信托、遗嘱信托
债券信托、建设公债信托、设备信托
个人与法人混合
信托
员工福
利信托
年金信托、员工分红信托、节约
储蓄计划、员工持股信托等
公益信
托
剩余慈善信托、主导公益信托、
收益公益基金
信托历史及国外信托现状
日本信托业
日本信托资产逐年增长(下页为信托银行资金量占金融机构资金量)
日本政府于1922年制定了《信托法》和《信托业法》,谋求信托概念的
明确和信托制度的健全,实现了信托业和银行业的分离。但日本信托业初
步发展时所形成的各种弊病,信托公司倒闭现象迭起。 日本对信托机构进
行整顿,淘汰了大量小公司,发展至今形成了强势的信托银行(专营信托
业务的金融机构),日本的信托业集中在主要七家信托银行手中。同时金
融业开始混业经营,东京三菱银行和三菱信托银行合并,合并后总资产达
87万亿日元,成为世界第五大银行。
日本信托制度主要基于完善的金融体系、筹集经济建设所需中长期资本、
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而创立,信托的融资功能被重视程度远甚于其理财功
能(二战后国家重建形成的特点)。
寡头垄断明显,政府强烈干预。
重视信托理论的宣传、普及和信托观念的强化。
服务网络(信托银行)遍及全国各地及主要城市。
信托历史及国外信托现状
日本信托业
信托业务品种—日本信托
信托分类 品 种
资金信托 指定信托 资金信托、贷款信托、年金信
托
特定信托 证券投资信托
无指定信托
非资金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动产、不动产信托、附抵押公
司债信托、资金债权信托
资金与非资金
相兼信托
公益信托、遗嘱信托、特定赠与信托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状况
1979-1982年,恢复-第一次整顿
1983-1985年 ,第二次扩张与清理整顿
1988年,第三次清理整顿
1992年,第四次清理整顿
1999年,第五次清理整顿
2001 年《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2002年起至2003年3月,全国239家信托公司,彻
底退出信托市场、摘去信托机构牌子的有160家左
右,对外公告摘牌的公司达118家;剩下的80家左
右合并保留为60家左右。基本确定了中国信托业分
业经营的金融秩序。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状况
2007年1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07年第2号主席令颁
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
法》(下称新两规)。并要求信托公司重新登记或选择进入过渡期
(最长三年)。
新两规对信托所熟悉的拆放同业、贷款、自营实业投资(2009年对信
托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又开始进行审批,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20%)和融资租赁等进行了约束和禁止,更多引导信托公司开展高
端客户财富管理、投资银行业务和直接投资业务、特殊目的信托等
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高端业务,俗称开展资产管理
类业务即回归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源。
中融信托于2007年7月成为信托业首批6家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之一。
目前国内59家信托公司,除了5家停业整顿外,正常运营的信托公
司有54家。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状况
信托公司是资产管理机构。我国信托公司所要从事的信托
业务就是以专业机构的形式出现,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
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
为。
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信托业主要通过开展信托业务管理
和运用信托财产,融通资金,发挥其信用中介的金融机
能。
信托公司是具有独立机能的金融机构。信托业以资产管理
机能为基础所具有的金融机能,并不等同于银行业、证
券业的金融机能。不能将信托业单纯理解为对银行业、
证券业的补充,信托业有其独立的定位。
信托资产规模实现飞跃,银信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2008年国内信托公司共发行集合信托产品685个,发行规模
为878亿元;同时,银信合作理财产品3285个,其中公布发
行规模的产品1989款,资金规模为7232亿元,预计全年银信
合作理财产品发行总规模超过万亿元,较2007年度的
4000亿元增幅达200%,银信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信托理
财规模总量的扩张、银信合作向广度深度的延伸,无论是对
银行还是信托公司自身,无论是对理财市场还是其他金融服
务,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对资本、产业、货币
市场的渗透和影响也前所未有,规模之大,领域之广都是历
史上的突破。
2008年信托行业财务指标
从披露年报的51家信托公司来看,截止2008年底,
国内信托公司信托资产总规模达12284亿元,2007年、
2006年分别为9600亿元、3600亿元,相比2004年全
行业信托资产规模的150亿元,仅仅4年时间,已经实现
了逾80倍的增长。2008年信托行业总收入近176亿元,
较2007年的231亿元下降55亿元;2008年行业净利润
近106亿元,较2007年的144亿元下降38亿元。
2008年信托行业财务指标
监管政策支持
随着国家货币政策的转变,监管政策进一步鼓励信托公司开展业务:
1、允许信托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信托专用债券账户;
2、《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到《银行与信托公司
业务合作指引》的出台,都给信托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营造了较为宽
松的发展环境,奠定了行业发展的基础。
3、《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信托公司异地信
托业务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鼓励信托公司加强信贷
融资支持经济建设,规范了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放松了
以固有资产独立从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贷款,以及房地产贷款方面
的限制。
银信合作现状
2008 年有32家商业银行和31家信托公司合作,发行了
3285只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占本年度发行银行理财产品总数
的70%以上(56家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数量4456只,不同
机构的统计数据不一,大概的比例在60—70%以上),与集
合资金信银信托产品相比,其发行数量是集合资金信托的4倍
以上,保守估计规模为集合资金信托的20倍以上。
银信合作现状
银信合作现状
银信合作业务模式
1.商业银行代理发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
信托“新两规”对信托计划委托人的资格和数量均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和限制,
目前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开设分支机构并未完全放开,信托公司自身的客
户群难以支撑较大规模信托产品的发行。而商业银行天然就具有网点优势
和客户优势,商业银行代理发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一方面可以弥补信托
公司信托产品发行渠道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丰富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种类,满足高端理财客户需求,吸引其它银行的优质高端客户,同时,增
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是增强服务领域竞争力的双赢选择。
运作方式: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商业银行向其高端客户进行推
介,信托公司向商业银行支付代理费用。商业银行自有资金也可以加入信
托计划。
具体业务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信托、房地产信托、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
等满足客户不同需求的各类信托产品。
银信合作业务模式
2.人民币理财产品挂钩信托
2005年11月1日银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个人理财业务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的一
项重要业务。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
关注和意识到信托公司的制度平台功能以及作为灵活投融资工具的优势,并主动
与信托公司合作,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开发新的信托产品。
银信合作的产品类型随宏观经济形势和各市场发展状况不断发展。2007年紧缩的货
币政策、2006、2007年的证券市场大牛市、2009年的刺激经济计划催生了信贷
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类理财产品、打新股产品、政银信合作类等多种类型的理
财产品,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理财业务规模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以2008年为
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银信合作产品数量占比在60%以上,规模超过1亿元
人民币。银信合作产品规模同样占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的一半以上。
运作方式: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通过挂钩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方式设立
信托,所募集的信托资金由信托公司集合运用。
好处: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加入起点低,通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挂钩信托,可以
拓宽普通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同时,增加银行理财业务收入。
具体业务范围: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新股申购、银行信贷资产转让、股权质押融资、
结构化证券、票据融资等。
银信合作业务模式
3.信托财产保管
2003年5月29日发布的银监会1号令取消了对中资商业银行开展信托资产托管业务的审
批,改为仅需由其总行在开办业务的10天内向银监会书面报告,1号令实施当天,
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与百瑞信托签署了信托业的第一份《信托资产托管协议》,
百瑞信托“瑞信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开创了信托财产托管的先河。此后,商业
银行的信托资金托管业务逐渐得以推广。
2006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项下财产托管和信
息披露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信托公司办理新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
应将信托财产交由合格的商业银行进行第三方托管,以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
2007年3月颁布并实施的信托“新两规”新增了“信托计划财产的保管”的相关规
定: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实行保管制,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公司
应当选择经营稳健的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随着监管层对于信托财产保管制度的明
确,目前信托财产保管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的重要领域之一。
公司银信合作业务情况
截止2009年9月末,公司开展的银信合作信托业务总额为亿元,合作的银行55 家,分别
为四大国有银行;各大股份制银行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
信银行;各地商业银行如:浙商银行、上海农商行。重庆银行等。
其中股权投资信托业务为 亿元,合作的银行分别为博白农信社 、富滇银行 、工商银
行、济南商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牡丹江商行、南宁农信社、曲靖商行、玉溪商行、浙
江民泰银行、重庆银行、株洲商行、横县农信社、华夏银行、兴业银行、齐商行、浙商银行;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为 亿元,合作的银行分别为 工商银行 、广发银行 、华夏银行、
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乐山商行、民生银行、南充商行、兴业银行、盛京银行、南充商行、
湛江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
信托贷款业务为 亿元,合作的银行分别为保定商行 、工商银行、富滇银行、广西北
部湾银行,贵阳商行、杭州银行、黄石商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乐山商行、民生银行、
宁波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襄樊商业银行,襄樊农信社、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湛江银行;
证券投资业务为 亿元,合作的银行分别为 工商银行、平安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
行、农业银行、上海农商行;
其他投资为 亿元,合作的银行分别为富滇银行、乐山商行、民生银行、南昌商行。
信托资产结构
证券投资产品
时间 非结构化 结构化 合计
年初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政信产品
时间 股权投资 贷款类
年初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股权及收益权产品
时间 股权投资 股权收益权 合计
年初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信托产品形式结构
类别 单一类 集合类 财产权 合计
年初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信托产品渠道-2009年上半年产品
渠道 数量 规模
银行 212
客户理财
部
18
私人银行
部
4
私募 83
其他 11
合计 328
单一
数量 规模
196
1
0
2
7
206
财产权
数量 规模
10
4
14
集合
数量 规模
6
17
4
81
0
204
%E4%BF%A1%E6%89%98%E4%BA%A7%E5%93%81%E6%B8%A0%E9%81%93%E7%BB%9F%E8%AE%
中融-宁沪高速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名称:中融-宁沪高速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中融信托(受托人)的信任,将信托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
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将信托资金向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补充公司营运周转资金。
信托规模:信托资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信托成立时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信托期限:2009年7月7日—2009年10月13日(98天)
委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人民币理财计划之代理人)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费用及收益分析:
(1)贷款总成本:%/年;
(2)信托报酬为%/年,信托报酬由受托人在收到贷款本息后三个工作日内从信托收入中直接
提取。
(3)保管费为%/年,保管费由受托人在收到贷款本息后三个工作日内从信托收入中向保管
人支付。
(4)信托贷款委托管理费为%/年,信托贷款委托管理费由受托人在收到贷款本息后三个工作
日内从信托收入中向信托贷款委托管理行支付。
(5) 信托贷款项目安排费 %/年,该部分费用由受托人在收到贷款本息后三个工作日内从
信托收入中划付至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指定的相关账户内。
中融信托-江苏银行“紫金理财2008增长1号
”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信托名称:中融信托-江苏银行“紫金理财2008增长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预计为人民币一亿元
委托人:江苏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
信托期限:年
信托收益分配: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我公司不以分红的方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
益。信托终止或信托利益赎回时,我公司以剩余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
利益。
投资顾问:信托投资顾问由嘉实基金担任。
投资范围:申购新发行的股票(IPO)、新发行的可转债、可分离债、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银行定期存款、股票、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风险性资产投资不超过本基金资产的15%。
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税费包括:信托保管费(%)、江苏银行“紫金理财2008增
长1号”理财产品的销售费(%)、信托报酬中的固定费用(%)、投资顾
问基本报酬(%)。其中:信托保管费(%)及江苏银行“紫金理财2008
增长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销售费(%)归委托人江苏银行所有。
当信托资金赎回或到期清算时,累计年化收益率超过5% 时,超出部分的60%归购买
江苏银行“紫金理财2008增长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客户所有,剩余40%中,
委托人按50%、受托人及投资顾问合计按50%计提业绩报酬。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项目
信托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项目
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60000万元(分两次发放)。
信托期限:1年,自本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信托期限届满,信托财产不能变现时,信托
期限自动延长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
委托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人民币理财计划之代理人)
相关费率:
(1)总成本:贷款期限内,贷款采用浮动利率计息,首次执行年利率为%/年
(年基准利率下浮13%),贷款利率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信托报酬(手续费):%/年;
(3)受益人收益率:%/年(以实际存续天数计算),信托期限内预期收益率
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同差额调整;
(4)财务顾问费:%/年。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信托贷款
产品要素
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之代理人)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资金运用方式:向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信托规模:7500万元
信托期限:6个月
贷款利率:年%
信托报酬:%
银行账户监管费:%
受益人预期收益率:3%
昆明市土地开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
一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名称:昆明市土地开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目的:由富滇银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然后委托我公司将募集的资金以股权投
资的方式投资到土投公司增资扩股,使广大投资人参与昆明市城市建设,并分享城
市建设成果。
信托规模:人民币50亿元。第一期拟通过商业银行发行理财计划募集资金20亿元。富
滇银行拟采取分期连续发行的方式在短期内募集资金20亿元。
信托期限:2年。
投资者预期收益率:%/年,第一年的投资者收益在信托资金打入其指定帐户一年
后的对应日支付,第二年的投资者收益在清算日后支付。
信托报酬:1%/年,我公司收取的两年的信托报酬均由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
公司在信托资金打入其指定帐户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我公司。
信托保管费和信托推介费:1%/年,第一年的信托保管费和信托推介费由昆明市土地
开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在信托资金打入其指定帐户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富滇银行,
第二年度的信托保管费和信托推介费在信托资金打入其指定帐户一年后的对应日支
付富滇银行。
中融-民生银行股权部分收益权投资单
一资金信托
信托项目名称:中融-民生银行股权部分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信托投资标的: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福信”)持有的75,075,076股民生银
行股权之部分收益权。上述75,075,076股民生银行股权之部分收益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5000万元,为元/股。
信托类型:指定用途的单一资金信托。
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中融信托(受托人)的信任,将信托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将
信托资金加以运用,用于购买信托投资标的,受托人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
入,包括但不限于厦门福信回购75,075,076股民生银行的价款、在信托存续期间民生银行的
分红、派息等,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委托人获取投资收益。
同时,受托人还可将信托资金投资于新股申购、信贷资产转让、票据信托、债券等高流动性投资
品种,为受益人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
信托规模:信托资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
信托期限:13个月,自本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委托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计划之代理人)。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年收益率:%;
1、信托管理费:1%
2、保管费:%
3、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的理财产品管理费:%
4、深圳发展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销售费:%
中融-清江水电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
信托名称:中融-清江水电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
信托投资标的:向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信托类型:指定用途的单一资金信托。
信托规模:信托资金额为人民币亿元。
信托期限:12个月,自本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委托人:招商银行。
贷款利率: 年利率%
保管费率为%/年。
信托管理费率为%/年。
财务顾问费率为%/年。
昆明假日百货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操作亮点:创新形式的财产权利性投资信托产品
1、信托名称:昆明假日百货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2、信托投资标的:上海国之杰持有的其与昆明假日百货有限公司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项下的债权。
3、信托类型:指定用途的单一资金信托。
4、信托规模:信托资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5、信托期限:12个月,自本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6、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计划之代理人)。
7、债权收益率:12%;
8、委托人年收益率:%;
9、保管费率:%;
10、监管费:%;
11、信托报酬:%;
平安增强固定收益资金信托
操作亮点:新股申购加债券投资
1、信托计划规模:预计人民币壹亿至拾亿元;
2、信托期限:5年期;
3、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委托人持有信托单位满三个月之日自动赎回该信托单位,无须提前申请,且无权提前赎
回。信托终止时,受托人须将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后的全部剩余信托财产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4、投资范围:以一、二级市场参与方式投资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信用债、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重点投
资信用评级为投资级(公开评级AA)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债、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同时,适当参与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的投资。另外,在合适的时期,适当参与低风险转债、基金套利机会和新股
一级市场投资。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该类型产品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5、委托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投资顾问: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证券经纪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信托报酬:%的管理费以及%的业绩报酬。
9、投资顾问费:信托收益%.
10、银行销售费:%。
11、委托人预期收益率:%。
中融-中国平安大小非投资信托
操作亮点:创新渠道的低风险套利产品
1.产品名称:中融-高特佳海纳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规模:预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五千万
3.产品期限:一年
4.投资方向:基于大小非减持的大宗交易低风险套利
5.投资范围:已解禁限售流通股,优选沪深300范围内的解禁流通股
6.投资策略:在大宗交易平台对于拟投资的大小非股权按照前一个交易日的9~折折价购入,在未来1~2天
以高于购入价5%以上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卖出,获取低风险套利收益。
7.经 纪 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管 理 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认购起点:人民币壹百万元
10.费率结构:固定信托报酬 信托财产的 % 银行推介及托管费 信托财产的 %
投资顾问管理费 信托财产的 % 浮动业绩提成 超额收益的 30%
浮动信托报酬 超额受益的 5%
注:信托财产收益未达%时不收取浮动提成,达到%以上时,超出%的部分方提取浮动提成
中融-信用债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操作亮点:创新形式的债券投资信托产品
1. 委托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之代理人,简称“上海农商行”)
2. 投资顾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博时基金”)
3. 证券经纪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建投”)
4. 信托期限:12个月。本信托不设开放日,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不可进行申购或赎回。
5. 信托规模:预计为人民币2亿元(成立下限5000万元)。
6. 预期收益:预期年收益率目标为%。
7. 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因通过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和权证资产、逆回购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
14. 投资限制:
(1)本信托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信托财产净值的80%;
(2)本信托对投资级别以上的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80%;
(3)债券逆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逆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本信托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成本不得超过该信托财产净值的20%;
(5)因通过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和权证资产合计不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20%。
政策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通知》: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二级市场证券、证券
基金投资受禁;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投资人比照集合信托
合格投资人管理;
弊——银信合作范围收窄,PE项目、政信项目受限,理财资金加入集合信托计
划提高门坎。
利——信托产品较比银行理财产品在价格和投向上更具竞争力,银行活会成为
信托集合计划的渠道,私人银行业务会迅速起来。
证监会禁止信托公司打新股,使银行、信托产品的证券业务全面受禁。信托
帐户二级市场开户办法或会出台,阳光私募基金活规范发展。
信托产品投资范围
国有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提供信用增级的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
• 国内大型优质企业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企业信托融资项目;
• 附后续贷款安排的期限银团融资项目;
• 银行备用贷款、远期回购或远期受让承诺、远期贷款承诺、信用支付承诺、
后续贷款安排等附银行信用增级作保障的信托融资项目和信贷资产转让项目;
• 商业银行已贴现(或转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所对应的票据资产;
• 附政府回购或担保承诺的市政类债权融资项目;
• 新股、可转债、可交易债;
•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
• 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及衍生产品;
• 国债、央行票据、高等级企业债或其它银行间市场债券 拟上市公司股
权投资及股权收益权项目;
• 符合银监会规定的投资标准的房地产项目和优质物业及其收益权
• 资金方认可的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其它投资品种。
做什么项目?
金融市场高流动性产品
资产市场可流通及将流通证券
房地产开发及物业
拟上市公司股权
政府及优质企业贷款
……..
业务可以按投资方向、投资方式、合作客户担保方式等来分类。
按投资方向分:证券类、金融资产类、实业等
• 证券类:
资产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信托、FOF(基金宝)、债券混合投资信托
融资型:证券投资结构化信托、股权收益权投资信托
套利型:新股申购信托、ETF套利信托、大小非投资信托
• 金融资产类:信贷资产投资信托、票据信托
• 实业:房地产、政府基础设施或土地储备、PE、其他行业
按投资方式分:股权投资、信托贷款、收益权等
按合作客户分:银信合作、政信合作、信证合作、信企合作、信保合作等
按担保方式分:信用、抵押、质押、担保、阶段性过户等
目前主要业务种类
组织机构及业务模式需要不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