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是大标题样稿字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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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概述一、竞争概述
(一)竞争的概念(一)竞争的概念
竞争是指经济利益相排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竞争是指经济利益相排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
场主体,采用能够促成交易的手段,互相争夺市场而场主体,采用能够促成交易的手段,互相争夺市场而
导致优胜劣汰的行为。导致优胜劣汰的行为。
(二)竞争的分类(二)竞争的分类
.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自由竞争、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和有效竞争自由竞争、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和有效竞争
(三)竞争的功能(三)竞争的功能
二、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法的规制对象(一)竞争法的规制对象
竞争法是指以市场竞争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保护公竞争法是指以市场竞争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保护公
平竞争为主旨,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内平竞争为主旨,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内
容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容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从竞争法所规范的非正当竞争行为类型的角度看,从竞争法所规范的非正当竞争行为类型的角度看,
有三种情形:一是垄断行为;二是限制竞争行为;三是有三种情形:一是垄断行为;二是限制竞争行为;三是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竞争法的特点(二)竞争法的特点
1. 1.竞争法的共性竞争法的共性
2. 2.竞争法制个性竞争法制个性
(三)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三)竞争法的立法模式
.世界各国主要竞争立法模式世界各国主要竞争立法模式
((11)以反垄断法为重心的法群式立法模式)以反垄断法为重心的法群式立法模式
((22)分立式立法模式(二元式))分立式立法模式(二元式)
((33)合并式立法模式(一元式))合并式立法模式(一元式)
.中国的立法模式选择中国的立法模式选择
目前是综合调整,今后将形成《反不正当竞目前是综合调整,今后将形成《反不正当竞
争法》和《反垄断法》两部法律,分别调整不争法》和《反垄断法》两部法律,分别调整不
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第二节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一)不正当竞争的一般界定(一)不正当竞争的一般界定
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诚实信用原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诚实信用原
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所从事的有损于其他经营者或消费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所从事的有损于其他经营者或消费
者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应予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行为。者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应予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行为。
1. 1.商业竞争性商业竞争性
2. 2.反商业道德性反商业道德性
3. 3.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
4. 4.应受责罚性应受责罚性
(二)不正当竞争的具体界定(二)不正当竞争的具体界定
二、各种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各种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商业混淆行为(一)商业混淆行为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 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3. 3.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
(二)商业误导行为(二)商业误导行为
.在商品及其包装上作虚假质量标示在商品及其包装上作虚假质量标示
2. 2.虚假广告虚假广告
3. 3.广告外的虚假宣传行为广告外的虚假宣传行为
4. 4.价格欺诈价格欺诈
5. 5.带有欺骗、误导性的有奖销售行为带有欺骗、误导性的有奖销售行为
(三)商业诋毁行为(三)商业诋毁行为
诋毁在客观上表现为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或引诋毁在客观上表现为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或引
人误解的事实,攻击、贬低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人误解的事实,攻击、贬低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
绿色农产品 有机产品
兰州律师状告“阿里巴巴”虚假宣传案
(2006)
阿里巴巴
雅虎网站
“用户无需登录任何网站,
无需知道企业的具体名称,
只要在地址栏中输入相关
产品、服务或行业,就能
弹出企业网站,独占行业
王牌位置。”
贺文龙
兰州九天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28个名称的阿里巴巴
网络实名王牌使用权
2006年将阿里巴巴、雅虎和3721公
司3家网站及九天公司告上法庭
雪碧中喝出五万元雪碧中喝出五万元""中奖卡中奖卡" "
20062006年的春节,北京孙斌将华冠公司和北京可年的春节,北京孙斌将华冠公司和北京可
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05 2005年年1010月月3131日上午,孙斌与长子到华冠公司日上午,孙斌与长子到华冠公司
所属的超市购买了两听雪碧饮料。回到喝完后竟所属的超市购买了两听雪碧饮料。回到喝完后竟
然倒出一个小卡片,上面写着然倒出一个小卡片,上面写着""特等奖五万元特等奖五万元"",,
还有一个大大的还有一个大大的""发发""字。字。
孙斌带着中奖牌、饮料拉环和他的身份证到孙斌带着中奖牌、饮料拉环和他的身份证到
超市去兑奖,超市的答复是:超市去兑奖,超市的答复是:""超市从来没有开超市从来没有开
展过此种奖项。展过此种奖项。" "
孙斌被泼了一盆冷水后,并没有就此罢休。他孙斌被泼了一盆冷水后,并没有就此罢休。他
将华冠公司和可口可乐公司同时告到房山区人民将华冠公司和可口可乐公司同时告到房山区人民
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公司履行承诺,兑现五万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公司履行承诺,兑现五万
元的奖金。元的奖金。
2006年2月10日,房山区人民法
院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庭审中,华冠公司表示,超
市内的产品都是可口可乐公司
提供的,但双方从没有销售中
奖的协议,超市不承担兑奖责
任。他们同时表示,孙斌不是
在超市现场打开的,奖牌和拉
环的真实性无从查起。
可口可乐公司也表示,2005
年从没有搞过任何有奖销售活
动。现在用拉环和中奖牌诈骗
的情况很多,不排除造假的可
能。
对于饮料的真假,双方争执
不下,孙斌提出鉴定。
毁誉行为毁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第1414条条
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
产品:“巨人吃饭香
”
经营者
故意
实施了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
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
[相关知识点] ——比较广
告
“据说娃哈哈有激素,
造成小孩早熟,
产生许多现代儿童病”
产品:娃哈哈儿童营养液
宣传册
毁誉
1999 1999年年88月,月,甲纸厂甲纸厂推出推出““玫瑰玫瑰””牌餐巾纸,每牌餐巾纸,每
箱价格为箱价格为3030元元。该品牌投放市场以后,以其低廉。该品牌投放市场以后,以其低廉
的价格,良好的质量赢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与的价格,良好的质量赢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与
此同时,此同时,乙纸厂乙纸厂的的““沙龙沙龙””牌餐巾纸在市场上却牌餐巾纸在市场上却
无人问津。乙纸厂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式,作出战无人问津。乙纸厂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式,作出战
略调整,以每箱略调整,以每箱2828元元的价格投放市场。因乙纸厂的价格投放市场。因乙纸厂
的产品质量也不错,很快就赢得了一定的市场份的产品质量也不错,很快就赢得了一定的市场份
额。额。20002000年年33月,月,甲纸厂甲纸厂将产品价格降为将产品价格降为2525元元每箱。每箱。
于是,双方打起了价格大战。于是,双方打起了价格大战。20002000年年77月,月,乙纸厂乙纸厂
为了彻底击垮对手,做出了大胆决定,以低于成为了彻底击垮对手,做出了大胆决定,以低于成
本价的每箱本价的每箱1818元元的价格投放市场,并同时优化纸的价格投放市场,并同时优化纸
质。质。20012001年年22月,乙纸厂凭借其雄厚的实力终于将月,乙纸厂凭借其雄厚的实力终于将
对手击垮。对手击垮。20012001年年22月月1919日,甲纸厂因产品滞销,日,甲纸厂因产品滞销,
资金困难而停产。资金困难而停产。20012001年年33月月1515日,甲纸厂向人民日,甲纸厂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乙纸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乙纸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并要求赔偿损失。并要求赔偿损失。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
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行为种类为: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行为种类为:
1.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
人的商业秘密。人的商业秘密。
2.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
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 4.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指第三人明知或应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指第三人明知或应
知前三种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知前三种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
密。密。
(五)商业利诱行为(五)商业利诱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
2. 2.巨奖销售行为巨奖销售行为
三、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三、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责任形式(一)责任形式
1.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2. 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3. 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二)追责机制(二)追责机制
城镇建设领域十大典型商业贿赂犯罪案城镇建设领域十大典型商业贿赂犯罪案
11、、 宁波市电力局局长姜肖川受贿案宁波市电力局局长姜肖川受贿案 姜肖川在担姜肖川在担
任宁波市电力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任宁波市电力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
人在宁波市电力局变电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人在宁波市电力局变电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
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万元、美金万元、美金
1200012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15年。年。
22、、 宁波大学基建处原副处长王为民受贿案宁波大学基建处原副处长王为民受贿案 王为王为
民在担任宁波大学基建处副处长期间,为承建宁民在担任宁波大学基建处副处长期间,为承建宁
波大学文科楼、研究生教育楼等工程的建筑公司波大学文科楼、研究生教育楼等工程的建筑公司
提供帮助,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提供帮助,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万元,万元,
被判有期徒刑被判有期徒刑88年。年。
33、、 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助理汪文建受贿案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助理汪文建受贿案 汪文建汪文建
在担任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助理期间,多次收受承在担任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助理期间,多次收受承
建学校工程的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贿赂,共建学校工程的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贿赂,共
计人民币计人民币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010年年66个月。个月。
第三节第三节 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2007年年88月月
30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2008年年88月月1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一、垄断概述一、垄断概述
(一)垄断的界定(一)垄断的界定
垄断是指特定主体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构筑市场壁垒从垄断是指特定主体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构筑市场壁垒从
而对目标市场所做的一种排他性控制状态。而对目标市场所做的一种排他性控制状态。
1. 1.危害性危害性
2. 2.违法性违法性
(二)垄断的本质(二)垄断的本质
.垄断的消极作用垄断的消极作用
2. 2.垄断的积极作用垄断的积极作用
二、反垄断法概述二、反垄断法概述
(一)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一)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
.经济(性)垄断经济(性)垄断
2. 2.行政(性)垄断行政(性)垄断
(二)反垄断法的规制原则(二)反垄断法的规制原则
1. 1.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结构规制原则和行为规制原则结构规制原则和行为规制原则
三、反垄断法的实体控制制度三、反垄断法的实体控制制度
(一)经济性垄断(一)经济性垄断
.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规制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规制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规制
(1) (1)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含义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含义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企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企业
联合组织通过订立协议、决议,密谋或联合一致的行为共联合组织通过订立协议、决议,密谋或联合一致的行为共
同限制市场竞争,对经济发展具有或可能具有不利影响,同限制市场竞争,对经济发展具有或可能具有不利影响,
应受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为。应受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为。
(2)(2)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构成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构成
①①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必须发生在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必须发生在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之间
②②行为人之间存在共谋行为人之间存在共谋
③③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具有限制竞争的目的与效果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具有限制竞争的目的与效果
(3)(3)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横向限制与纵向限制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横向限制与纵向限制
3. 3.企业合并规制企业合并规制
(1)(1)企业合并的含义企业合并的含义
所谓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所谓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
或者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取得或者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取得
其他企业的资产、受让或承租其他企业的营业或财产、与其其他企业的资产、受让或承租其他企业的营业或财产、与其
他企业共同经营或受其他企业委托经营、干部兼任等可能发他企业共同经营或受其他企业委托经营、干部兼任等可能发
生支配性影响的方式,对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生支配性影响的方式,对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
而导致持久的相互关系的一切可能性行为。而导致持久的相互关系的一切可能性行为。
(2)(2)企业合并的分类企业合并的分类
①①水平合并水平合并 ②②垂直合并垂直合并 ③③混合合并混合合并
(3) (3)企业合并规制的实体规定企业合并规制的实体规定
①①企业合并规制的标准企业合并规制的标准
②②企业合并规制的豁免企业合并规制的豁免
((二二))行政性垄断行政性垄断
1. 1.行政性垄断的界定行政性垄断的界定
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支配和妨碍竞争,破坏市场竞争关系的一种非法行为。支配和妨碍竞争,破坏市场竞争关系的一种非法行为。
.行政性垄断的危害行政性垄断的危害
①①经济危害经济危害 ②②政治危害政治危害
③③与与WTOWTO的基本原则相冲突,影响我国履行相应的承诺的基本原则相冲突,影响我国履行相应的承诺
.行政(性)垄断的分类行政(性)垄断的分类
①①地区封锁、部门(行业)垄断、强制交易与强制联合限制竞地区封锁、部门(行业)垄断、强制交易与强制联合限制竞
争争
②②具体行政性垄断与抽象行政性垄断具体行政性垄断与抽象行政性垄断
.行政性垄断的规制制度行政性垄断的规制制度
鉴于行政性垄断主体的特殊性,对行政性垄断控制的关键鉴于行政性垄断主体的特殊性,对行政性垄断控制的关键
在于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承担。对抽象行政性垄断的司法审查。在于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承担。对抽象行政性垄断的司法审查。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 消费者与消费者保护立法消费者与消费者保护立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
(一)消费者的含义(一)消费者的含义
消费者是指以满足生活需要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消费者是指以满足生活需要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
服务的人。服务的人。
.消费者的消费是指生活性消费消费者的消费是指生活性消费
.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
.消费者既可以是购买商品的人,也可以是使用商品的人,还可消费者既可以是购买商品的人,也可以是使用商品的人,还可
以是接受服务的人以是接受服务的人
.消费者的主体范围是人消费者的主体范围是人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消费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执行者权益保护法》执行
(二)消费者权益的含义(二)消费者权益的含义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
是给消费者带来的利益。是给消费者带来的利益。
二、消费者保护立法二、消费者保护立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
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历史沿革(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历史沿革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立法的原因(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立法的原因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立法宗旨立法宗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
展。展。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 (11)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
( (22)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 (3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 (44)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
一、消费者权利一、消费者权利
⒈⒈安全保障权安全保障权
⒉⒉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
⒊⒊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
⒋⒋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
⒌⒌依法求偿权依法求偿权
⒍⒍依法结社权依法结社权
⒎⒎知识获取权知识获取权
⒏⒏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
⒐⒐监督批评权监督批评权
二、经营者的义务二、经营者的义务
⒈⒈严格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严格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
⒉⒉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
⒊⒊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⒋⒋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
⒌⒌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
⒍⒍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
务务
⒎⒎承担售后责任的义务承担售后责任的义务
⒏⒏遵守公平交易的义务遵守公平交易的义务
⒐⒐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第三节第三节 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与救济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与救济
一、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在立法方面的保护在立法方面的保护
.在行政管理方面的保护在行政管理方面的保护
.在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保护在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保护
(二)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二)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
者组织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者组织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消费者协会职能为: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消费者协会职能为: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
查询,提出建议查询,提出建议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提请鉴定部门鉴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提请鉴定部门鉴
定定
.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
起诉讼起诉讼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媒介予以揭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媒介予以揭
露、批评露、批评
二、消费者权利的救济二、消费者权利的救济
(一)争议的解决途径(一)争议的解决途径
⒈⒈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⒉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⒊⒊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⒋⒋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⒌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经营者赔偿责任的承担(二)经营者赔偿责任的承担
⒈⒈由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由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
⒉⒉由租赁柜台的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承担由租赁柜台的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承担
⒊⒊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⒋⒋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担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担
⒌⒌由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和广告的经营者承担由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和广告的经营者承担
(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刘小姐见到自己周围的同事和朋友都在使用某药用的美刘小姐见到自己周围的同事和朋友都在使用某药用的美
容霜,皮肤变得光滑白皙了许多。于是也来到本市一家百容霜,皮肤变得光滑白皙了许多。于是也来到本市一家百
货商场,在购买过程中,售货员只是一个劲地推荐自己的货商场,在购买过程中,售货员只是一个劲地推荐自己的
产品,并没有告诉刘小姐该产品有副作用,对于某些皮肤产品,并没有告诉刘小姐该产品有副作用,对于某些皮肤
过敏者应当禁用。刘小姐买回后连续使用了几天,不但青过敏者应当禁用。刘小姐买回后连续使用了几天,不但青
春痘增多了,而且脸上还有瘙痒的感觉,便到商场询问,春痘增多了,而且脸上还有瘙痒的感觉,便到商场询问,
售货员告诉她这属于正常情况,很多顾客刚使用时都会有售货员告诉她这属于正常情况,很多顾客刚使用时都会有
的,继续使用一段时间症状就会消失的。刘小姐听后又用的,继续使用一段时间症状就会消失的。刘小姐听后又用
了一个星期,不适的症状不但没有消失,而且长青春痘的了一个星期,不适的症状不但没有消失,而且长青春痘的
地方还出现了流血、化脓。刘小姐赶紧到本市一家省级皮地方还出现了流血、化脓。刘小姐赶紧到本市一家省级皮
肤病医院检查,结果表明:由于药物的副作用,导致部分肤病医院检查,结果表明:由于药物的副作用,导致部分
过敏肤质的人使用后,青春痘反而增多,并建议刘小姐去过敏肤质的人使用后,青春痘反而增多,并建议刘小姐去
药物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美容霜的药物药物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美容霜的药物
成分已经过期,属于变质药物。刘小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成分已经过期,属于变质药物。刘小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商场退货和赔偿损失。讼,要求商场退货和赔偿损失。
问:( 问:(11)刘小姐作为消费者哪些权利遭到了侵害?)刘小姐作为消费者哪些权利遭到了侵害?
((22)其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其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案例二:张女士在一家正在销售打折皮具的专卖店选购皮包,
经过认真挑选之后,选中了一款原价319元而现价只需168元的皮
包,在皮包标价牌上还写有“×××真皮皮包”字样。张女士觉
得非常划算,为确保能买到真皮皮包,她当即向该专卖店的售货
员询问打折的原因。营业员说打折的原因是处理积压产品,时间
久了皮包受潮后起了点霉,并不影响正常使用,质量还是相当好
的,绝对是真皮的。张女士认为有点霉不碍事,回去擦点油就可
以了,况且原价300多元的皮包质量一定没有问题。于是很爽快
地便掏钱买下。回家后没用到半个月,皮包就开裂了,根本无法
使用,而且其家人和邻居都发现该皮包根本不是真皮的。于是张
女士要求退货,但专卖店以店内告示“打折商品,概不退货”为
由拒绝,并且声称皮包是明码标价的,也是张女士自己选的,他
们不能给予退货,而只能帮她修好。无奈之下张女士向消费者协
会投诉。
问:本案中,张女士主张可以得到支持吗?为什么?
第八章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品与产品质量立法
19931993年年22月月2222日日,,第第七七届届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第第三三十十次次会会
议议通通过过《《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产产品品质质量量法法》》,,并并于于同同年年99
月月1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20002000年年77月月88日日,,第第九九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
会会第第十十六六次次会会议议通通过过了了《《关关于于修修改改<<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的决定》,同年的决定》,同年99月月1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一、产品与产品质量
(一)产品的概念(一)产品的概念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二)产品质量的概念(二)产品质量的概念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社会需求所具备的质量特性的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社会需求所具备的质量特性的
总和。总和。
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现状和立
法宗旨
(一)产品质量法的立法现状(一)产品质量法的立法现状
(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
制定和施行《产品质量法》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对生产制定和施行《产品质量法》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对生产
者、销售者的不正当行为的限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者、销售者的不正当行为的限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三、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三、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
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
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为:《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为:
((11)国家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关系)国家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关系
((22)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二)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二)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
⒈⒈““质量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的原则
⒉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
⒊⒊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并行原则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并行原则
第二节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⒈⒈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
⒉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主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主管
部门部门
⒊⒊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定
二、产品质量监督的主要制度二、产品质量监督的主要制度
(一)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一)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是指按照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是指按照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
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
.关于生产经营者自行检验关于生产经营者自行检验
.关于第三方检验关于第三方检验
(二)标准化管理制度(二)标准化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
.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
(三)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三)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SO)提出)提出
的,并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质量管理措施,它是根据的,并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质量管理措施,它是根据
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GB/T1900—ISO GB/T1900—ISO
90009000),经过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审核,通过颁),经过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审核,通过颁
发认证证书的形式,证明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发认证证书的形式,证明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
的活动。的活动。
(四)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四)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某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某
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基本内容为: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基本内容为:
⒈⒈认证对象认证对象
⒉⒉认证依据认证依据
⒊⒊认证方式认证方式
⒋⒋认证种类认证种类
⒌⒌认证原则认证原则
⒍⒍认证的条件、程序认证的条件、程序
⒎⒎认证的法律后果认证的法律后果
((11)准许企业在产品或其保证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准许企业在产品或其保证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22)免于检查,并享有优质优价、优先推荐参加国优产品评定。)免于检查,并享有优质优价、优先推荐参加国优产品评定。
(五)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五)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⒈⒈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⒉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
⒊⒊消费者及有关组织反映强烈的产品消费者及有关组织反映强烈的产品
(六)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制度(六)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制度
第三节第三节 经营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产品质量经营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产品质量
责任责任
一、生产者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产品质量义务
(一)产品内在质量符合法定要求(一)产品内在质量符合法定要求
⒈⒈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行业标准
⒉⒉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⒊⒊符合产品要求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符合产品要求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
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包装标记符合法定要求(二)产品包装标记符合法定要求
⒈⒈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⒉⒉有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有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⒊⒊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
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相应予以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相应予以
标明标明
⒋⒋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生效的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生效的日期
⒌⒌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
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三)特殊产品包装符合要求(三)特殊产品包装符合要求
特殊产品是指《产品质量法》第特殊产品是指《产品质量法》第1616条所列举的条所列举的
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
殊要求的产品。这些特殊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相应殊要求的产品。这些特殊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相应
要求,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要求,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
事项。事项。
(四)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四)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
⒈⒈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⒉⒉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⒊⒊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
标志标志
⒋⒋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二、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
(一)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二)采取措施,保持产品质量(二)采取措施,保持产品质量
(三)销售产品标识符合法定要求(三)销售产品标识符合法定要求
(四)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四)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
⒈⒈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⒉⒉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
厂址厂址
⒊⒊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识等质量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识等质量
标志标志
⒋⒋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
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三、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责任 三、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义务应承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义务应承
担的法律后果。担的法律后果。
(一)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2. 2.侵权责任侵权责任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1)归责原则)归责原则::第一,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实第一,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实
行严格责任原则。第二,对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实行过错责行严格责任原则。第二,对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实行过错责
任原则。任原则。
((22)损害赔偿范围)损害赔偿范围
((33)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期间与诉讼时效)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期间与诉讼时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2年。因年。因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
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10年后丧失。年后丧失。
(二)行政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案例一:张某于案例一:张某于20062006年年1010月月11日从超市花日从超市花元买了一元买了一
瓶美白润肤露,根据售货员介绍说这是一种新产品,具有瓶美白润肤露,根据售货员介绍说这是一种新产品,具有
美白皮肤的功效,适用于任何皮肤。该润肤露的外包装上,美白皮肤的功效,适用于任何皮肤。该润肤露的外包装上,
只有只有““美白润肤美白润肤””字样,无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等。张某字样,无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等。张某
使用该美白润肤露后,身上竟长出了一些奇痒的小疙瘩,使用该美白润肤露后,身上竟长出了一些奇痒的小疙瘩,
张某于是找到该超市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超市的售货员张某于是找到该超市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超市的售货员
虽然承认该产品是从本超市售出的,但坚持商品一经售出,虽然承认该产品是从本超市售出的,但坚持商品一经售出,
概不退换。概不退换。
问:超市是否应当承担退货及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问:超市是否应当承担退货及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分分析析::产产品品的的包包装装标标识识应应当当符符合合法法定定的的要要求求,,违违者者可可能能构构成成瑕瑕
疵疵产产品品,,也也可可能能构构成成缺缺陷陷产产品品。。超超市市销销售售无无生生产产厂厂家家和和生生产产日日期期
的的不不合合格格产产品品,,对对消消费费者者造造成成人人身身安安全全的的威威胁胁,,违违反反产产品品质质量量法法
中有关产品质量的规定,应当承担退货及损害赔偿责任。中有关产品质量的规定,应当承担退货及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