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来料加工协议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签订。
甲方(加工方):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传:
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加工能力和技术,乙方希望委托甲方进行来料加工业务,双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项目
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或装配)成指定的产品,并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 交付数量和时间
1. 乙方将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每月向甲
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______个月内(或自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应完成加工(或装配)并将成品运送至乙方
指定地点。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按照___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超出部分的加
工(或装配)费用不计入本合同。
第三条 加工费用
甲方为乙方加工(或装配)的每件(或套)产品,加工费用为______币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应就加工费用向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
第五条 技术支持和培训
1.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派遣专家和技术人员
进行现场指导。
2. 甲方应为乙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具体人数、时间、任务和费用等双方另行
商议。
第六条 运费与保险费
1. 乙方负责将原材料(或散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费和保险费。
2. 甲方负责将成品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费和保险费。
3. 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
的 110%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甲
方负责投保火险。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 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
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
2. 乙方收到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加工质量问题,甲方应负
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或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导致一方不能履行
合同时,该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商延长履行合同期限。对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
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导致对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罚款______元。
第十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______国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 担保
双方应相互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违约时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转让
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加工(或装配)成______套(或件)产品
并收到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条 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