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鉴证及报告说明
中汇税务师事务所
2014、1、6
内容及结构
•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
• 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汇总表
• 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证表
• 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证表(存货损失)
• 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证表(固定资产损失)
• 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证表(关联企业提供借
• 款和担保形成的债权损失)
•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 业务约定书备案号:
• 事务所鉴证报告号:
• __________:
• 我们接受委托,对被鉴证人____年度需进行专项申报的资产损
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 被鉴证人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事
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
确保被鉴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资产损失所
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如实提交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
准则》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
》等行业规范要求,对被鉴证人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的真实
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
的鉴证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对被鉴证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
税资料等实施了包括确认权属、核对会计记录、审核涉税资料、现场
勘查等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
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 被鉴证人____年度发生需经专项申报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
产损失_______元。经审核,我们认为被鉴证人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
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为_______元;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资
产损失_______元。对于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
除金额_______元,可以在实际发生年度作为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
除事项进行申报,具体数据摘录如下:
• 1. _______损失_______元;
• 2. _______损失_______元。
• 本鉴证报告仅供被鉴证人(被鉴证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资产损失
所得税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时使用,不作其它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无关。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 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
• 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 所长:(签名、盖章)
• 电话:××
• 地址:××
•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 日期:××年××月××日
• 附送资料:
• 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
•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
• 3.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证表
• 4.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
• 一、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 被鉴证人为(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为:
• 主要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如下:
• (一)执行**及有关规定。
• (二)会计年度。
• (三)会计核算方法:
• (四)企业基本的税收政策(各税种适用税率):
• 二、企业专项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扣除事项说明
• (一)货币资产损失扣除事项说明
• 1.现金损失
• 2.银行存款损失
• 3.应收或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 4.其他损失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
• (二)非货币资产损失扣除事项说明
• 1、存货损失
• 2、固定资产损失
• (三)投资损失扣除事项说明
• (四)其他资产损失事项说明
• 三、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被鉴证人20XX年度除上述说明事项外,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四、委托单位意见
• 委托单位对以上审核及纳税调整事项无异议,请此处加盖公章。
• 委托单位盖章: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
• 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 所长:(签名、盖章)
• 电话:××
• 地址:××
•
•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 日期:××年××月××日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
• 3.应收或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 被鉴证人20XX年度发生属于税法规定的专项申报扣除的应收及预付
款项存款损失XX元。具体损失情况如下:
• (1)债务人基本情况
• (2)应收或预付款金额的确认
• (3)坏账损失的形成
• (4)坏账损失金额的确认
• (5)坏账损失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 (6)坏账损失证据材料目录
• 序号 应取得证据资料名称 已取得证据资料名称 对应索引 页数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
3、股权投资损失
被鉴证人20XX年度发生属于税法规定的专项申报扣除的股权投资损
失XX元。具体明细如下:
(1)被投资企业基本情况
(2)股权投资关系的确认
(3)股权投资金额的确认
(4)股权投资损失的形成
(5)股权投资损失金额的确认
(6)股权投资损失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7)股权投资损失证据材料目录
序号 应取得证据资料名称 已取得证据资料名称 对应索引
页数
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汇总表
• 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汇总表
• 申报单位
• 纳税人识别号(计算机代码)
• 申报所属年度 年度
• 序号 损失类型 损失金额 损失所属年度
• 货币资产损失
• 非货币资产损失
• 投资损失
• 其他资产损失
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
证表(存货损失)
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证表(存货损失)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资产损失类别 存货名称 会计核算情况 鉴证情况 损失原因 损失所属年
度 证据资料页码 备注
存货具体损失情形:毁损、报废、变质
中介机构鉴证结论:经鉴证, (被鉴证企业单位名称)
(年度)审核确认 损失 元。
• 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
• 所长:(签名、盖章)
•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电话:填报日期:
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
证表(固定资产损失)
• 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证表(固定资产损失)
• 企业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资产损失类别情况 固定资产名称 会计核算情况 鉴证情况 损失原
因(政策依据) 损失所属年度 证据资料页码 备注
• 固定资产具体损失情形:盘亏、丢失、毁损、报废
• 中介机构鉴证结论:经鉴证, (被鉴证企业单位名
称) (年度)审核确认 损失 元。
• 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
• 所长:(签名、盖章)
•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电话:填报日期:
•
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证表
(关联企业提供借款和担保形成的债权损失)
中介机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类鉴证表(关联企业提供借款
和担保形成的债权损失)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资产损失类别情况 债务人名称 会计核算情况 鉴证情况 损失原因
(政策依据) 损失所属年度 证据资料页码 备注
损失类别: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形成的债权损失
向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形成的债权损失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应收及预付款
项坏账损失
•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以下简称坏账损失)应依据形成原因不同,
分别提供有关证据予以确认。
• (1)因债务人破产清算形成的坏账损失
• 企业因债务人破产清算形成的坏账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 ①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 ②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 ③剩余资产分配文件;
• ④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文件;
• ⑤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
的相关核算凭证)。
•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应收及预付款
项坏账损失
• (2)因诉讼案件形成的坏账损失
• 企业因诉讼案件形成的坏账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 ①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 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
• ③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法律文书;
• ④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
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
盖公章。)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应收及预付款
项坏账损失
• (3)因债务人停止营业(包括被注销和吊销)形成的坏账损失
• 企业因债务人停止营业(包括被注销和吊销)形成的坏账损失应提供以下证
据予以确认:
• ①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 ②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查询证明;
• ③债务人清算情况说明;
• ④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
的相关核算凭证)。
• 若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超过三年以上且未能完成清算的,应提供具有法定
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和不能清算的原因说明,可不提供债务
人清算情况说明。
•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应收及预付款
项坏账损失
• (5)因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损失
• 企业因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 ①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 ②债务重组协议;
• ③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纳税情况说明”可提供债务人确认债务重组
所得的承诺书,承诺书须有债务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债务人主管税务机
关名称、按税法规定确认债务重组所得的年度及金额等要素,并加盖债务人
公章;或提供债务人已将债务重组所得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反映并经主管税
务机关受理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 ④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
的相关核算凭证)。
•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应收及预付款
项坏账损失
• (7)逾期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形成的坏账损失
• 企业因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而需确认的
坏账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
• ①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 ②企业对逾期三年以上未收回应收款项做坏账损失处理的说明;
• ③会计做损失处理的凭证;
• ④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
化的相关核算凭证);
• ⑤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应包括证明债务人已
无力清偿债务的内容)。
•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
盖公章。)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应收及预付款
项坏账损失
• (8)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
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坏账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
确认:
• ①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 ②企业对确认坏账损失的说明(内容包括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原因);
• ③会计做损失处理的凭证;
• ④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
的相关核算凭证);
• ⑤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
•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非货币
资产损失
• 2、存货毁损、报废或变质损失
• 存货毁损、报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
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 ①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包括:专项说明企业采用的存货成本计算方法、
存货金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相关的存货入库及持有期间核算账页等);
• ②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毁损、报废、变质、残值、保险赔款情况说明及内部核
批文件;
• ③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 ④已处置的提供处置相关凭证;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非货币
资产损失
• 2、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资产净值(计税基础减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
扣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 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资产净值相关证明资料(包括证明固定资产取得时
的计税基础、累计税前扣除的折旧、资产净值等情况的资料);
• ②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 ③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 ④涉及保险和责任人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 ⑤已处置的提供处置相关凭证;
• ⑥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
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非货币
资产损失
• 4、无形资产损失
• 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尚未
摊销的无形资产损失,应提交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 (1)无形资产计税基础和资产净值相关证明资料(包括证明无形资产取得时的计税基
础、累计税前扣除的摊销额和净值等情况的资料);
• (2)企业内部核批文件;
• (3)无形资产形成损失有关情况说明;
• (4)技术鉴定意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无形资产已
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书面申明;
• (5)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
•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 注:无形资产转让损失属于企业转让非货币性资产损失,作为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投资损
失
• (二)股权投资损失
• 企业申报扣除股权投资损失应逐项报送申请报告,并依据形成原因不
同,分别提供有关证据予以确认。股权投资损失分项及报送证据要求
如下:
• 1、因被投资方破产清算形成的股权投资损失
• 企业因被投资方破产清算形成的股权投资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
认:
• ①申请报告;
• ②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进行股权性投资的合同、协
议或章程和会计核算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
• ③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
• ④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材料;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投资损
失
•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权
益)性损失的书面申明;
• ⑥会计核算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 若被投资方宣告破产超过三年以上且未能完成清算的,应提供法定资
质中介机构对可收回金额的鉴证证明和企业对被投资方不能清算的原
因说明,可不提供破产清偿文件等资产清偿证明。
•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
盖公章。)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投资损
失
• 4、被投资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股权投资损失
• 企业因被投资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股权投资损失应提供以下证
据予以确认:
• ①申请报告;
• ②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进行股权(权益)性投资的
合同、协议或章程和会计核算资料等证据材料);
• ③被投资方出具的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
• ④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材料;
• ⑤资产清偿证明,即被投资方的清算报告;
•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权
益)性损失的书面申明;
符合规定情形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投资损
失
• ⑦会计核算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 若被投资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超过三年以上且未能完成清算的,应提
供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对可收回金额的鉴证证明和企业对被投资方不能
清算的原因说明,可不提供被投资方的清算报告。
•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
盖公章。)
联系我们
王冬生
合伙人
电话:5796 1281; 186 116 59235
邮箱:wangdongsheng@
Wang_dsh@
mailto:wangdongsheng@
谢谢
THANK YOU
本资料仅供用作一般参考,并非针对特定单位和(或)个人的具体情况,不能替代专业意
见。请注意相关法规具有其时效性,法规的适用情况也可能受到个案具体情况的影响,就
具体事宜,请取得专业意见。对因不恰当使用本资料而导致的不良影响,我方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