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JINTAI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裕華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前稱 ) Yuhua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728)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之中期業績公告
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公佈本公司及其
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
業績,連同2019年度同期之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
未經審核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附註 2020年 2019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3 2,704,176 20,988
銷售成本 (2,893,001) (24,407)
毛虧 (188,825) (3,419)
分銷成本 (76,537) (1,391)
行政開支 (28,836) (16,952)
其他收入 7,363 35
其他(虧損)╱收益 — 淨額 (7,828) 3,433
出售附屬公司收益 9 803,140 –
應收出售集團款項減值虧損 (428,514) –
預付款項減值 – (280,325)
– 2 –
未經審核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附註 2020年 2019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經營溢利╱(虧損) 79,963 (298,619)
融資收入 78 238
融資成本 (24,708) (8,221)
融資成本 — 淨額 (24,630) (7,983)
除所得稅前溢利╱(虧損) 55,333 (306,602)
所得稅(開支)╱抵免 4 (24) 1
期內溢利╱(虧損) 55,309 (306,601)
應佔期內溢利╱(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 101,280 (306,601)
非控股權益 (45,971) –
55,309 (306,601)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盈利╱(虧損)
每股基本盈利╱(虧損)(以每股港仙計) 5 ()
每股攤薄盈利╱(虧損)(以每股港仙計) 5 ()
– 3 –
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
未經審核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2020年 2019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期內溢利╱(虧損) 55,309 (306,601)
期內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重新歸類至損益之項目
— 貨幣匯兌差額 5,792 4,567
— 出售附屬公司後匯兌儲備重新分類 1,380 146
期內全面收益╱(虧損)總額 62,481 (301,888)
應佔全面收益╱(虧損)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 108,236 (301,888)
非控股權益 (45,755) –
62,481 (301,888)
– 4 –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2020年6月30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2020年 2019年
附註 6月30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資產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3,962 3,124
投資物業 – 70,910
非流動資產之預付款項 – 3,044
使用權資產 404 –
無形資產 – –
商譽 557 567
4,923 77,645
流動資產
存貨 786,719 365,466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 7 1,328,135 938,713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58,571 320,284
受限制現金 – 153
2,173,425 1,624,616
總資產 2,178,348 1,702,261
權益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股本 4,641 4,641
其他儲備 318,187 292,889
累計虧損 (604,005) (725,104)
(281,177) (427,574)
非控股權益 (44,655) 1,102
權益總額 (325,832) (426,472)
– 5 –
未經審核 經審核
2020年 2019年
附註 6月30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負債
非流動負債
租賃負債 2,437 3,283
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8 98,551 322,707
合約負債 883,559 525,413
租賃負債 2,217 1,861
即期所得稅負債 15 8,097
可換股貸款票據 109,834 103,637
借貸 1,407,567 1,163,735
2,501,743 2,125,450
總負債 2,504,180 2,128,733
權益及負債總額 2,178,348 1,7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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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
1 編製基準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之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
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並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
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規定編製。
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未經審核,惟已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
2 重大會計政策
編製未經審核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納的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2019年12月31
日止年度之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遵循者一致,惟採納於2020年1月1日生效的香港財務報
告準則修訂本除外。本集團並無提前採納任何其他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準則、詮釋或修
訂本。
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多項於本集團之本會計期間首次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其中,以下發展與本集團財務報表有關:
i.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重大的定義」(修訂本)
ii.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的定義」(修訂本)
本中期期間應用該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並無對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報
金額及╱或所載披露造成重大影響。
3 分類資料
本公司董事會為本集團主要營運決策者。管理層已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根據董事會審
閱之資料釐定經營分類。
董事會從業務線角度考慮業務及評估本集團在 (1)能源貿易業務(主要包括買賣燃料油及
煤油),及 (2)揚聲器製造及買賣這兩個業務線之表現。
經營分類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會計政策相同。分類虧損指來自各分類之虧損,當中並未
分配融資收入或成本、投資物業租金收入、投資物業公允價值變動、以股份為基礎的付
款開支以及未分配經營開支,原因在於該等活動受核心職能所推動,且有關收入或開支
於分類間不可劃分。
– 7 –
本集團之無形資產、非流動資產預付款項及投資物業不被視為分類資產,且由於本集團
之借貸、可換股貸款票據及即期所得稅負債乃集中管理,故不被視為向董事會報告之分
類負債。
未經審核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2020年 2019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益
能源業務 2,689,962 138
揚聲器業務 14,214 20,850
總計 2,704,176 20,988
收益確認之時間
於一個時間點 2,704,176 20,988
於一段時間內 – –
總計 2,704,176 20,988
分類虧損
能源業務 (680,790) (286,615)
揚聲器業務 (8,818) (9,506)
總計 (689,608) (296,121)
未經審核 經審核
2020年 201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類資產
能源業務 2,154,493 1,595,660
揚聲器業務 21,228 33,051
總計 2,175,721 1,628,711
分類負債
能源業務 960,434 781,312
揚聲器業務 14,060 17,089
總計 974,494 798,401
根據客戶地點按國家劃分之外界客戶收益如下:
未經審核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2020年 2019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國 2,704,176 20,988
– 8 –
分類虧損總額與溢利╱(虧損)淨額之對賬列示如下:
未經審核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2020年 2019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類虧損 (689,608) (296,121)
投資物業租金收入 – 35
出售附屬公司收益 803,140 –
投資物業公允價值虧損 (15,276) –
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開支 (11,425) –
未分配經營開支 (6,868) (2,533)
經營溢利╱(虧損) 79,963 (298,619)
融資收入 78 238
融資成本 (24,708) (8,221)
除所得稅前溢利╱(虧損) 55,333 (306,602)
所得稅(開支)╱抵免 (24) 1
期內溢利╱(虧損) 55,309 (306,601)
可呈報分類之資產與資產總值之對賬如下:
未經審核 經審核
2020年 201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類資產總值 2,175,721 1,628,711
未分配資產 2,627 2,640
投資物業 – 70,910
資產總值 2,178,348 1,702,261
可呈報分類之負債與負債總額之對賬如下:
未經審核 經審核
2020年 201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類負債總額 974,494 798,401
未分配負債 12,270 54,863
借貸 1,407,567 1,163,735
可換股貸款票據 109,834 103,637
即期所得稅負債 15 8,097
負債總額 2,504,180 2,128,733
– 9 –
4 所得稅開支╱(抵免)
未經審核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2020年 2019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所得稅
— 中國所得稅 24 –
遞延所得稅 – (1)
24 (1)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及2019年6月30日止6個月,由於本集團於香港的附屬公司並無產生任
何應課稅溢利,故並無計提撥備香港利得稅。
中國所得稅乃根據期間估計應課稅溢利按中國(本集團經營所在地)之現行稅率計算。本
公司在中國註冊成立之附屬公司須按稅率25%(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個月:25%)繳納企
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詳盡之實施規則,自2008年1月1日起,本集團之中國附屬公
司產生之溢利,須於向外國投資者分派該等溢利時繳納預扣稅。以本集團之中國附屬公
司於可預見之將來就2008年1月1日起產生之溢利將予分派之預期股息為基礎而按適用稅
率10%就此作出遞延所得稅負債撥備。
5 每股盈利╱(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虧損)乃基於以下數據計算:
未經審核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2020年 2019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計算每股基本盈利╱(虧損)所用之本公司
擁有人應佔盈利╱(虧損) 101,280 (306,601)
可換股貸款票據負債部分之實際利息 11,745 –
計算每股攤薄盈利╱(虧損)所用之本公司
擁有人應佔盈利╱(虧損) 113,025 (306,601)
– 10 –
千股 千股
就計算每股基本盈利╱(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3,712,517 3,094,516
就相關潛在攤薄影響作出調整:
購股權 2,026 –
可換股貸款票據 603,005 –
就計算每股攤薄盈利╱(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4,317,548 3,094,516
每股基本盈利╱(虧損)(以每股港仙計) ()
每股攤薄盈利╱(虧損)(以每股港仙計) ()
每股基本盈利╱(虧損)乃將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虧損)除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
月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得出。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每股攤薄盈利金額乃根據本公司擁有人應佔盈利(經調整以
反映可換股貸款票據負債部分之實際利息)計算。計算採用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假設 (i)
轉換購股權。計算旨在根據未行使購股權所附認購權之貨幣價值,釐定按公允價值(參考
本公司股份於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之平均市價釐定)可購入之股份數目,及 (ii)於截
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初將所有可換股貸款票據轉換為普通股情況下的普通股數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個月,本公司之購股權對每股虧損並無任何攤薄影響。計算旨在
根據未行使購股權所附認購權之貨幣價值,釐定按公允價值(參考本公司股份於截至
2019年6月30日止6個月之平均市價釐定)可購入之股份數目。每股攤薄虧損因此與每股基
本虧損等額。
6 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派付任何中期股息(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個
月:無)。
– 11 –
7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以及預付款項
未經審核 經審核
2020年 201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應收第三方貿易款項 175,955 362,849
減:貿易應收款項減值撥備 – (104,419)
貿易應收款項 — 淨額 175,955 258,430
預付供應商之款項 990,442 1,277,136
減:預付供應商之款項減值撥備 – (656,952)
預付供應商之款項 — 淨額 990,442 620,184
增值稅退稅應收款項 128,682 49,496
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開支 33,056 13,647
1,328,135 941,757
減:非流動資產 – (3,044)
1,328,135 938,713
本集團一般就揚聲器業務為其客戶提供45至75日之信貸期,能源業務則於交付時支付現金,
並可根據其交易額及過往結算記錄,進一步延長指定客戶之信貸期。於2020年6月30日及
2019年12月31日,根據確認收益之日期之貿易應收款項之賬齡分析如下:
未經審核 經審核
2020年 201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90日 122,701 257,860
91至180日 53,253 1
超過180日 1 569
175,955 258,430
– 12 –
8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未經審核 經審核
2020年 201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貿易應付款項 80,780 216,222
應付票據 (i) – 8,692
應付工資及福利 3,239 5,093
應付關聯方款項 (ii) 8,128 32,354
應付利息 3,397 32,049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開支 3,007 28,297
98,551 322,707
(i) 於2019年12月31日,應付票據由 (i)本公司作出的擔保及 (ii)林先生作抵押。
(ii) 應付關聯方款項均為無抵押、免息及須按要求償還。
於2020年6月30日及2019年12月31日,按發票日期之貿易應付款項(包括屬貿易性質之應付
票據)之賬齡分析如下:
未經審核 經審核
2020年 2019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日 70,777 172,959
31至60日 7,246 448
61至90日 1,212 912
91至120日 594 1,107
超過120日 951 49,488
80,780 224,914
9 出售附屬公司
描述
於2020年4月24日,本集團與一名獨立第三方訂立出售協議,內容有關出售本公司全資附
屬公司創惠集團有限公司(「目標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目標集團」)全部已發行股
本(「出售事項」)。
出售事項已於2020年4月24日(「完成日期」)完成,估計現金代價為100,000港元。目標集團
於出售日期的資產淨值如下:
於2020年
4月24日
千港元
應收現金 100
應收總代價 100
– 13 –
失去控制權的資產及負債分析:
於2020年
4月24日
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456
投資物業 54,495
54,951
流動資產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 2,48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52
受限制現金 150
2,682
總資產 57,633
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77,094
應付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款項 428,514
合約負債 57,959
即期所得稅負債 959
借貸 297,527
862,053
已出售負債淨額 (804,420)
出售附屬公司收益:
於2020年
4月24日
千港元
應收代價總額 100
出售後解除匯兌儲備虧絀 (1,380)
已出售負債淨額 804,420
出售收益 803,140
出售產生的現金流出淨額:
於2020年
4月24日
千港元
已收現金代價 –
減:已出售銀行結餘及現金 (52)
現金流出淨額 (52)
– 14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本期間」),本集團主要從事能源貿易、揚聲器製
造及貿易業務及大宗商品交易服務。本集團收益約為2,百萬港元,較
2019年 同 期(「同 期」)約百 萬 港 元 增 加 約倍。於 本 期 間,毛 虧 約 為
百萬港元(2019年中期:毛虧約百萬港元),增幅約倍。
於本期間,我們之業務可劃分為能源貿易、揚聲器製造及貿易業務及大宗商
品交易服務。
能源貿易業務
於同期,受地緣政治及中美貿易戰影響,本集團之能源貿易業務面臨挑戰。
鑒於上文所述,本集團一直積極尋求新客戶,擴大產品組合及開發新供應商。
上述策略已成功落實,能源貿易業務表現於本期間大幅改善。來自能源貿易
之收益增至約2,百萬港元(2019年中期:約138,000港元),較同期增加約
19,491倍。其收益亦佔本集團綜合收益約%(2019年中期:約%)。收益
增加主要由於新客戶數目增加及本集團產品組合擴大。
揚聲器製造及貿易業務
來自揚聲器製造及貿易業務之收益於本期間錄得減少。其收益約為百萬
港元(2019年中期:約百萬港元),較同期減少約%。其收益佔本集團
綜合收益約%(2019年中期:約%)。
– 15 –
財務回顧
經營業績
於本期間,本集團收益大幅增加至約2,百萬港元(2019年中期:百萬
港元),較同期增加約倍。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能源貿易業務新客戶數目
增加及產品組合擴大。
於本期間,本集團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淨額約百萬港元(2019年
中期:虧損淨額約百萬港元)。溢利淨額增加乃主要由於出售附屬公司
收益約百萬港元,其被應收出售集團其他應收款項之減值虧損約
百萬港元所部分抵銷。
於本期間,經營成本約為百萬港元(2019年中期:約百萬港元),較同
期增加約%。增加與本期間收益增加一致。
於本期間,本集團融資成本約為百萬港元,較同期約百萬港元增加約
%。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於2020年6月30日,本集團之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百萬港元(於2019年12月
31日:約百萬港元),主要以港元、美元及人民幣計值。
於2020年6月30日,本集團之流動負債淨值為百萬港元(於2019年12月31日:
約百萬港元)。本集團之流動比率(即流動資產總值與流動負債總額之比
率)約為,而於2019年12月31日則約為。本集團以人民幣及港元計值之
銀行及其他借貸約為1,百萬港元(於2019年12月31日:約1,百萬港元)。
於本期間,銀行及其他借貸之年利率介乎約3%至約%(於2019年12月31日:
介乎3%至%)。上述銀行及其他借貸計作本集團流動負債且應於一年內償還。
於2020年6月30日,本集團之資本負債比率為零(於2019年12月31日:為零),該
比率乃按借貸總額約1,百萬港元(於2019年12月31日:約1,百萬港元)
除以股東權益約負百萬港元(於2019年12月31日:約負百萬港元)計算。
– 16 –
資產抵押
於2020年6月30日,概無本集團投資物業已抵押作為本集團借貸之擔保(於2019
年12月31日:百萬港元)。
重大投資以及重大收購或出售事項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本集團概無重大投資或任
何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事項。
財務政策
本集團不會買賣任何具槓桿效應之產品或衍生產品。由於本集團大部分資產
及負債均以港元、人民幣及美元計值,而該等貨幣之匯率於本期間相對穩定,
本集團相信外幣風險不會對本集團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儘管如此,本集團
將密切監察外幣風險,必要時會安排對沖措施。
或然負債
於2020年6月30日,本集團並無重大或然負債。
人力資源
於2020年6月30日,本集團於香港及中國合共聘用約40名僱員(2019年:約30名)。
於本期間,員工成本(不包括董事酬金)約為百萬港元(2019年:約百萬港
元)。本集團按求職者之資歷及對職位之合適程度聘用及挑選求職者。本集團
之政策是聘用最有能力勝任各職位之應徵者。
購股權計劃
本公司的前購股權計劃已於2015年6月25日到期。鑑於本公司前購股權計劃屆
滿,本公司於2019年9月16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本公司
採納一項新購股權計劃(「新計劃」),及新計劃將於2029年9月15日屆滿。本公
司實施新計劃旨在向為本集團業務之成功作出貢獻之經甄選合資格參與者提
供激勵或獎勵。新計劃之經甄選合資格參與者包括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
之董事、僱員及將為或已為本集團提供服務之任何高級職員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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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計劃項下之計劃限額於2020年5月29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獲更新。
於本公告日期根據新計劃(經更新)可予發行之證券總數為126,203,480股股份,
約佔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之%。有關詳情,請分別參閱本公司
日期為2019年8月28日及2020年4月27日之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9月25日、
2020年5月29日及2020年6月19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更新新計劃之計劃限額以及
授出購股權。
有關於報告期間根據新計劃已授出、行使、失效及尚未行使之購股權詳情如下:
購股權數目
參與者類別
授出日期
(日╱月╱年)
2018年
股份拆細
之後
(之前)的
行使價
歸屬日期
(日╱月╱年)
行使期間
(日╱月╱年)
於2020年
1月1日
期內
已授出
期內
已行使
於2020年
6月30日
港元
合資格僱員 (1) 19/06/2015
()
19/06/2015 19/06/2015–
18/06/2025
123,200,000 – – 123,200,000
合資格僱員 (1)
及顧問
24/09/2019 24/09/2019 24/09/2019–
23/09/2029
362,500,000 – – 362,500,000
合資格僱員 (1)
及顧問
19/06/2020 19/06/2020 19/06/2020–
18/06/2026
– 196,000,000 – 196,000,000
合資格僱員 (1) 19/06/2020 19/06/2021
(須達成
表現目標)
19/06/2021–
18/06/2026
– 50,000,000 – 50,000,000
附註 (1): 合資格僱員乃按照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所指屬於「連續性合約」之僱傭合約工
作的僱員。
前景展望
儘管本集團本期間之中期業績或未達到本集團預期,本集團管理層仍有信心
改善本集團在能源貿易行業的業務運作。同時,本集團將繼續探索在能源運輸、
石油勘探技術服務、石油煉製服務及石油產品零售等不同行業的新投資及商
業機遇。除實施上述投資及改善計劃外,本集團將進一步優化其管理團隊及
成本控制措施,以提升本集團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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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在現有經濟挑戰下,本集團一直尋求新的機遇及
業務增長地區,以實施以下計劃為其股東創造長期價值:
1. 資金
本集團一直在尋求並將繼續尋求潛在投資者進行注資以進一步提升本公
司的財務狀況。
於2020年8月3日,本集團已透過發行新股籌集資金共計95,040,000港元。有
關發行新股之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6月24日、2020年7
月2日及2020年8月3日之公告。
於2019年8月23日,本集團已向一名執行董事(彼亦為主要股東)取得無抵押
貸款人民幣80,000,000元。有關無抵押貸款融資之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
司日期為2019年8月23日之公告。
2. 能源貿易業務
本集團一直尋求有關本集團現有能源貿易業務的新機遇。
於2019年8月23日,本集團已與一間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石化業務的公
司(「買方1」)訂立產品採購框架協議。根據框架協議,買方1將不時從本集
團採購燃料油產品及石化產品,預計於2019年8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
間,其 合 共 購 買 量 不 少 於2,000,000噸,合 共 購 買 金 額 不 少 於 人 民 幣
10,000,000,000元。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8月23日之
公告。
於2019年8月29日,本集團已與一間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石化業務的公
司(「買方2」)訂立產品採購框架協議。根據框架協議,買方2將不時從本集
團採購燃料油產品及石化產品,預計於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
其合共購買量不少於1,200,000噸,合共購買金額不少於人民幣6,000,000,000元。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8月29日之公告。
3. 能源運輸業務
本集團正考慮收購一間從事石油產品運輸行業的公司,且本集團已訂立
一份無法律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有關本公司收購之進一步詳情,請參閱
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8月27日之公告。倘有機遇出現,本集團將繼續探索
收購上述行業(如有)業務之進一步業務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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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產業鏈業務的發展
本集團正考慮進一步擴展其石油開採服務、石油煉製及石油產品零售業
務之業務。
5. 合併與收購
倘有機遇出現且對本集團整體有利,本集團或考慮收購業務(如有)。本集
團亦正考慮設立基金以維持本集團可能收購的新業務。
本期間後其後事件
可換股票據條款及條件的修訂
於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與Win Win International Strategic Investment Funds SPC(負
責並代表Win Win Stable Fund SP)(「Win Win」)訂立認購協議,據此,本公司
已發行本金額為110,952,907港元的可換股票據。初始到期日為2020年7月17日
及初始換股價為每股換股股份港元。Win Win其後已將其於可換股票據的
權 益 轉 讓 予Qilu International Funds SPC(負 責 並 代 表Zhongtai Dingfeng Classified
Fund SP)(「新認購方」)。
於2020年7月16日,本公司與新認購方訂立補充契據,據此,本公司及新認購
方有條件同意修訂到期日及換股價。根據補充契據,訂約方同意:(a)將換股
價修訂為港元,較補充契據日期收市價港元溢價約%及較股份於
緊接補充契據日期前最後五個交易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
所報之平均收市價每股港元溢價約%;(b)按照換股價的修訂修訂換
股股份的數目;(c)延長到期日至2021年7月17日(或倘該日並非營業日,則為其
後第一個營業日),並將換股期之結束時間延長至到期日下午四時正(香港時間);
(d)利息付款日期將為2021年1月18日及2021年7月17日(或倘該日並非營業日,
則為其後第一個營業日)。
建議修訂須待日期為2020年7月16日之公告所載若干先決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本公司獨立股東批准補充契據)達成後,方可作實。倘先決條件未能於2020年9
月30日或之前或本公司與新認購方可能書面協定之有關其他日期達成,補充
契據將告失效及無效,而訂約方將獲解除於補充契據項下之所有責任,惟任
何先前違反補充契據之責任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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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股份將根據本公司特別授權發行。本公司將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供股
東考慮及酌情批准有關批准建議修訂及授出本公司特別授權之普通決議案。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5月29日及2020年7月16日之公告。
關連交易
於2020年8月7日,本公司、北京金寶世紀能源有限公司(「北京金寶世紀」,本公
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及陳秋叁先生(「陳先生」)訂立買賣協議,據此,陳先生已
同意出售而北京金寶世紀已同意收購利津順通物流有限公司的100%股權(「股
權」),代價為人民幣23,481,元,將透過本公司向陳先生發行債券的方式
結付。債券為無抵押、按年利率5%計息及到期日為債券發行日期起計滿第三
週年當日。
向陳先生支付的股權初始收購成本為人民幣23,481,元。
陳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主要股東兼主席陳金樂先生的叔叔及聯繫人。因此,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陳先生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而訂立買賣協議及其項
下擬進行之交易以及發行債券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
上述收購及發行債券須取得本公司獨立股東之批准。截至本公告日期,完成
仍尚未落實。
有關收購及發行債券的進一步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8月7日之公告。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股份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
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中期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之中期股息(2019年: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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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本公司於本期間致力於遵守企業管治,並已遵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
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守則」)之守則條文,惟以下有所偏離:
根據守則之守則條文第條,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其他非執行董事應出席股
東大會及公平地理解股東之觀點。因其他公務,獨立非執行董事高寒先生及
非執行董事王守磊先生未能出席本公司於2020年5月29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
遵守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標準守則」),作為本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準則。經向全體董事作
出具體查詢後,全體董事確認彼等於本期間全面遵守標準守則所載列之規定
標準。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履行企業管治、財務申報及企
業監管方面之責任。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其中包括)檢討及監督本集團
之財務申報程序及內部監控程序。審核委員會目前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
包括謝慶豪先生、高寒先生及麥天生先生。審核委員會主席為謝慶豪先生,
彼具備上市規則所要求之合適專業會計資格及財務管理專業知識。
本集團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之中期業績未經審核。審核委員會已連同
董事及本集團高級管理人員審閱本集團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個月之未經審
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本公告。
致謝
本集團謹此誠摯感謝各業務夥伴及股東一直以來的支持,亦同時讚揚管理團
隊及全體員工努力不懈、盡忠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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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載中期報告
本中期業績公告已刊載於聯交所網站 ()及本公司網站 (www.
),而載有上市規則所規定全部資料的中期報告將於適當時候寄
發予本公司股東並刊載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
承董事會命
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袁紅兵
香港,2020年8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包括三名執行董事陳金樂先生(主席)、林財火先生及
袁紅兵先生(行政總裁),一名非執行董事王守磊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
董事謝慶豪先生、高寒先生及麥天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