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
合同中的一般交易条件
一般交易条件:交易双方在建立贸易关系之初
就订立,对今后具体的每笔交易都适用,可以
印制在标准合同格式上,以节约贸易磋商的时
间、费用。
一般交易条件主要是关于合同履行中争议的预
防和处理。包括:检验、不可抗力、索赔、仲
裁等条款。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2
商检条款
违约责任,索赔条款
不可抗力
仲裁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
买卖合同中检验条款
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检验条件的条款,即指合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检验条件的条款,即指合
同中对某项货物在检验时所对一些检验做法的具体同中对某项货物在检验时所对一些检验做法的具体
规定,比如货物的检验权、检验机构、检验依据、规定,比如货物的检验权、检验机构、检验依据、
检验时间和地点等。检验时间和地点等。
有些合同把商品检验条款与索赔条款放在一有些合同把商品检验条款与索赔条款放在一
起,合称商品检验索赔条款(起,合称商品检验索赔条款(Inspection and Inspection and
Claim ClauseClaim Clause)。)。
一般包括:有关检验权的规定;检验或复验一般包括:有关检验权的规定;检验或复验
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检验证书等。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检验证书等。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4
买卖合同中检验条款
It isIt is mutually agreed that the certificate of quality mutually agreed that the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and quantity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 of the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t theport of shipment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t theport of shipment
shall be part of the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for shall be part of the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under thenegotiation under the relevant relevant LL//CC..the buyer the buy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inspect the quality and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inspect the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thecar90quantity of thecar90。。The re-inspection fee shall The re-inspec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buyerbe borne by the buyer..Should the quality and Should the quality and
quantitybe found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at of the quantitybe found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at of the
contractcontract,,the buyer are entitled to 1odge the buyer are entitled to 1odge
withseller a claim which should be supported by withseller a claim which should be supported by
inspection certification issued by a inspection certification issued by a
recognizedsurveyor approved by the sellerrecognizedsurveyor approved by the seller..The The
claimclaim,,if anyif any,,shall be 1odged within 15 days shall be 1odged within 15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cargo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after ar-rival of the cargo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5
一、商品检验
商品检验的概念(Commodity Inspection)
指在国际贸易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的货物的
质量、数量、包装、残损、装载技术与装载
条件等进行检验和鉴定,以确定合同标的是
否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明确责任归属的过
程。
商品检验的内容
品质检验
包装检验
残损检验
数量检验
卫生检验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6
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有资格的、有权威的、公正的--
三性。
官方检验机构
半官方机构
非官方机构
我国检验检疫机构
实施法定检验
办理检验鉴定业务
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7
国外商品的检验机构
美国粮谷检验署(美国粮谷检验署(FGESFGES))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FDA))
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
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美国保险人实验室 ((ULUL))
英国劳合氏公证行(英国劳合氏公证行(LloydLloyd’’s s
SurveyorSurveyor))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NKKK))
香港天祥公证化验行香港天祥公证化验行
官
方
检
官
方
检
验
机
构
验
机
构
民
间
社
团
民
间
社
团
检
验
机
构
检
验
机
构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8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
20012001年年44月成立月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由原由原““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疫局””((后者由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农业后者由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农业
部动植物检疫局和原卫生部卫生检疫局部动植物检疫局和原卫生部卫生检疫局19981998年年33月月
合并组建)合并组建。合并组建)合并组建。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CCICCCIC))在原中在原中
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基础上改制重组、经中国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基础上改制重组、经中国
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
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以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以““检验、鉴定、检验、鉴定、
认证、测试认证、测试””为主业的跨国检验认证机构。为主业的跨国检验认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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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9
检验的时间与地点规定
《公约》第38条:
(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
内检验货物或有他人检验货物;
(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以
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3)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再发运
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
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可能性,检
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的目的地后进行。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0
检验方式
通常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与合同所使用的
贸易术语、商品的特性、使用的包装方法以及当事
人所在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有密切的联系。
基本做法有三种:
在出口国检验:在产地检验、在装运港检验;
在进口国检验:目的港卸货后检验、买方营业地以
及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在出口国卖方检验,在进口国买方复验:公认原则
(买方有权复验)。
装船前检验(Pre-shipment Inspection,简称
PSI):质量保证措施, 如全面监管计划。
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
构出具检验证书作为
收付货款的依据。
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出具
复验证书作为买方向卖方提
出异议和索赔的依据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1
买方检验权
无论是英美法或是大陆法的国家的法
律,还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都承认,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买方有
权对自己所购买的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
货物不符合同规定,而且确属卖方责任者,
买方有权采取要求卖方予以损害赔偿等补
救措施,直至拒收货物。但买方对货物检
验权并非是对货物接收的前提条件。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2
买方的检验权
交付、收到与接受:
接受:买方认为卖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要
求,因而接收货物的过程。
收到不等于接受。收到货物后买方有权对货
物进行检验,以决定是否接受。
买方接受后不能拒绝。
买方的部分接受视同整体接受。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3
案例
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
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
给马来西亚公司C。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
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
至马来西亚。其后,B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
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
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请问: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4
案例分析
A公司应拒绝退货要求。
马来西亚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无效。
新加坡B公司已经转卖给马来西亚C公司,
意味着对货物的部分接受,部分接受视
同整体接受,B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
检验权。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5
全面进口监管计划(CISS)
Comprehensive Import Supervision
6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一种非关税贸易措施。通
常由进口国政府有关部门(如中央银行、财政部、
商业部、外贸部)联合颁布法令,指定一家或数
家跨国公证行对本国进口货物实行强制性装船前
检验,以防止套汇、避税等非法活动,最后买方
凭指定的国际公证行签发的清洁报告书作为银行
付汇、海关放行和征税的有效凭证之一。
CISS根据世贸组织有关文本又可称为装船前
检验(Pre-shipment Inspection,简称PSI)。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6
商检的时间
货物装运前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出口
方应在检验证书或放行单签发之日起60天
内出口,否则必须向商检机构重新报验。
在我国,一般进口商品应该在货物到达报
验地点3天内报验;法定检验的商品,进口
方应在索赔截止前1/3的时间内报验。
若货物到达报验地点已经临近索赔期限,
进口商应提前向出口商提出延长索赔期的
要求。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7
检验方法与标准的确定
当有法定检验标准(强制性检验标准)时,按
法定检验标准进行检验;
当合同要求高于法定检验标准时,按合同要求
进行检验;
无法定检验标准时,按合同要求进行检验;
当合同没有规定、也无法定检验标准时:
按出口国标准进行检验;
无出口国标准的,按进口国标准进行检验;
无出口国标准和进口国标准,按国际标准进行检验;
无国际标准的,按国外通用标准进行检验。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8
检验证书
品质检验证书:
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
包装检验证书:包装是否牢固,特别适危险货物。
兽医检验证书:动物制品
卫生检验证书:对出口动物制品(食物)的卫生、健
康指标的检验。
消毒检验证书:对动物制品经过消毒的证明。
熏蒸证书:对粮谷、皮毛等进行熏蒸的证明。
温度检验证书:冷冻食品的温度证明。
残损检验证书:残损程度、残损原因的证明。
船舱检验证书:船舱是否适载的证明。
货载衡量检验证书:货船的体积(吃水)的证明。
价值证明书:商品价值是否正确,等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19
案例一
我国某公司从美国我国某公司从美国AA公司进口一批美国东部黄松,公司进口一批美国东部黄松,
计计69426942干板英尺(折合干板英尺(折合3540435404立方米),价值数百万美立方米),价值数百万美
元,目的港为上海港。原合同规定元,目的港为上海港。原合同规定““按美国西部按美国西部
SCRIBNERSCRIBNER标准检验标准检验””。但是在开信用证之前,。但是在开信用证之前,AA公司公司
提出另一个标准即提出另一个标准即““按美国东部标准按美国东部标准BRERETONBRERETON标准标准
检验检验””也可作为验收标准。我公司同意修改合同检验也可作为验收标准。我公司同意修改合同检验
条款,将条款,将““按美国西部按美国西部SCRIBNERSCRIBNER标准检验标准检验””改为改为““
按美国东部标准按美国东部标准BRERETONBRERETON标准检验标准检验””,并开具了信,并开具了信
用证。货物运抵上海港后,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按用证。货物运抵上海港后,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按
我国进口黄松通用的美国西部标准检验,检验结果共我国进口黄松通用的美国西部标准检验,检验结果共
短少材积短少材积39483948干板英尺,短少率达干板英尺,短少率达57%57%,价值,价值100100多万多万
美元,我公司蒙受巨额损失。美元,我公司蒙受巨额损失。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20
案例二
我国某公司出口一批冻鸡,到货后买方在合
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我提出品质索赔,索赔
金额占合同金额的半数以上,买方附来的证件有:
[1]法定商品检验证,注明该商品有变质现象(表
皮为乌黑色、实际上为一小部分乌皮鸡)。但未
注明货物的详细批号,也未注明变质货物的数量
和比例。
[2]官方化验机构根据当地某零售商店送验的食品
而作出的变质证明。(见《公约》第八十二条)
我方复函对方同意赔偿。请问处理是否妥当?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21
二、 违约责任
违约:买卖双方在实际履约中,一方未能履行或
未能全部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
争议:又称争端,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未能全部
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引起的纠纷。
(引起争议的原因:卖方违约;买方违约;合同
条款规定不明确;交易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理解上
有误或不统一)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22
根据各国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不同
性质的违约行为,其承担的责任是不同
的。
《公约》的规定
根本性违约(主观行为所致):既可
要求损害赔偿,又可要求解除合同。
(如卖方无理不交货物,买方无理拒绝
开证、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等)
非根本性违约(不能预知):只能要求
损害赔偿,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23
案 例
美国A公司从国外B公司进口一批冻火鸡,
供应圣诞节市场,合同规定:卖方在9月
底以前装船,但卖方违反合同,到10月7
日才装船,至使该批冻火鸡到美国时圣
诞节已过,因此,A公司拒收货物并主张
撤销合同。试分析:A公司是否有权拒收
货物,撤销合同?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24
三、索(理)赔及索赔对象
1、索(理)赔的含义
索赔(Claim):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违反
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
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
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就是索赔。
理赔(Settlement of Claim):违约方对受损
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予以受理并进行处理的行
为。(赔付金额或实物,以及承担有关修理、
加工整理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
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25
2、索赔对象
卖方
货物品质规格与合同不
符
交货数量不足,重量短
少
包装不良或不符合合同
要求造成货物残损
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
交货等
买方
不开或迟开信用证
不按合同付款赎单
无理拒收货物
未按期派船等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26
2、索赔对象
承运人
短卸、误卸造成的货物
短少
托运货物在运输途中遗
失
未履行“管制”货物的
基本义务等
保险公司
运输途中发生的保
险项下的事故导致
被保险货物受到的
损失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27
案例
某国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
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
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
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
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
国的标准;
2)收货人只实收998箱,缺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
少60公斤。
试分析以上情况,进口人应分别向谁索赔。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28
分析
1、向卖方索赔,因原装货物有内在的缺陷
2、向承运人索赔,应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
在目的港应如数交足
3、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
装数量不足,可向卖方索赔。
索赔条款(Claim
Clause)
异议和索赔条款
在一般的商品买卖合同中,多数只规定异议
和索赔条款,有的还同检验条款合订在一起
(“检验与索赔条款”,Inspection and
Claim Clause)。
罚金条款(也叫“违约金条款”)
只有在大宗商品和机器设备一类商品的买卖
合同中,除规定异议和索赔条款外,还另规定
罚金条款。
29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0
异议和索赔条款
1、索赔权(明确一方如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提
出索赔)
2、索赔依据(规定索赔时需提供的证件及检验出
证的机构)
A 、法律依据:买卖合同和适用的法律规定
B 、事实依据:违约事实,情节及其书面证明
3、索赔期限(索赔有效期和品质保证期或质量保
证期)
按照法律和国际惯例,受损害的一方只能在一定的
索赔期限内提出索赔,否则即丧失索赔权。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1
4、索赔的办法或金额
(1)如果合同规定有约定的损害赔偿的金额或计
算方法:通常应按约定的金额或根据计算方法计算
出的赔偿金额提出索赔
(2)如果合同未作具体规定,确定损害赔偿金额
的基本原则为:
A、赔偿金额应与因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
相等
B 、赔偿金额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料到的合理
损失为限
C 、由于受损害的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使有可能减轻而
未减轻的损失,应在赔偿金额中扣除
异议和索赔条款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2
罚金条款/违约金条款
针对性: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买方迟开信
用证或延期接货等场合。
内容:主要是罚金的数额(罚金的数额大小取决
于违约时间的长短),一般罚金条款中要规定罚
金的最高限额。
特点:双方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一个赔偿的金额。双方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一个赔偿的金额。
注意: 罚金的支付并不解除违约方继续履行的义
务(违约方支付罚金外,仍要履行合同义务)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3
我国法律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
方支付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的计算方法。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违反合
同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
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4
案例分析
某公司以CFR对德国出口一批小五金工具,
合同规定货到达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买方
有权凭检验结果提出索赔。我公司按期发货,
德国客户也按期凭单支付了货款。可半年后,
我公司收到德国客户的索赔文件,上称:上
述小五金工具有70%锈损,并附有德国某内
地一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对德国客户
的索赔要求,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5
分 析
1) 我公司可拒绝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
2)这个安全CFR条件下商品质检索赔问题,根
据国际惯例,按CFR条件成交,买卖双方的风
险界点在装运港的船舷,货物在越过装运港船
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
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索赔是有期限的,超过索赔期限的索赔,对方
有权拒绝;
索赔是要有索赔依据的,索赔的商检证书的开
出地点机构应符合合同规定,否则有权拒绝。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6
3)结合本案例:1、德公司按期议付了货款,
表示我公司产品在目的港后本身没有问题,也
即说明产品的锈损发生在内地,这风险已超过
了装运港的船舷,应由买方承担;
2、德国出具的商检证书是某内地的,并未按
合同规定的在目的港检验,这不符合合同的规
定;
3、合同中明确规定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
而德公司却在半年后才发来检验证书。凭以上
三点:我公司可拒绝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7
三、不可抗力
就不可抗力事故本身而言,它既可以成为
事故一方当事人要求免除交货义务的理由 ,也
可以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某种不可抗力事故的解
释不一致而成为和同双方发生争议的一大原因。
因此,为了在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而产生争议
时处理起来有据可依,一般都应将不可抗力条款
订入买卖合同中。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8
不可抗力的含义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
抗拒,指买卖合同签定后,不是由于签约当事
人任何一方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签
约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
法控制的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
履行,发生(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
如期履行合同的责任,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39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
(一)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
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
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
引起不可抗力的两类原因:
自然原因:水灾、旱灾、地震、飓风、冰灾、大雪等
社会原因: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40
对于上述事故范围,各国对其中的“自然力量
”引起的事故的解释比较一致,但对“社会力
量”引起的事故的解释往往很不一致,如美国
习惯上认为不可抗力事故仅指“自然力量”引
起的事故,而不包括“社会力量”引起的事故,
所以,美国一般也不使用“不可抗力”这一术
语,而称为“意外事故条款”(Contingency
Clause)。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41
注:不能错误地认为所有的自然原因和社
会原因引起的事件都属于不可抗力。正常
的商业风险,如物价上涨、汇率变动、班
轮误期等,一律不准免责。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42
(二)不可抗力的后果(处理)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得
到全部或部分履行,有关当事人可根据不
可抗力的影响,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而免
除其相应的责任,即对有关当事人因不可
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而给另一方
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免负赔偿责任。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43
解除合同:原来履行合同的基础没有了,无论
多少时间也不能履行的前提下采用此处理办
法。
变更合同:原来履行合同的基础依然存在,可
以对原订合同的条件或内容适当地变更,包
括替代履行、减少履行或延迟履行。
该项内容既要明确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
除合同,哪些情况下只能变更合同,又要明
确地规定买卖双方都可援引的不可抗力免责。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44
(三)事故发生后通知的期限和方式
在实践中,为防止争议,通常在不可抗力
条款中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期限和方式。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通知另一方:不可抗
力发生后,不能按合同履约的一方当事人
要取得免责的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而且在通知中应
提出处理的意见。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45
另一方:一方接到对方关于不可抗力的通
知或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
答复,否则,若长期拖延不予办理,要负
违约责任,或按照有些国家的法律如《美
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将被视作默认。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46
案 例
我方按FOB条件进口商品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期
为5月份。4月8日接对方来电称,因洪水冲毁公
路(附有证明),要求将交货期推至7月份,我
方接信后,认为既然有证明因洪水冲毁公路,推
迟交货期应没有问题,但因广交会期间工作比较
忙,我方一直未给予对方答复。6、7月份船期较
紧,我方于8月份才派船前往装运港装货。因货
物置于码头仓库产生了巨额的仓租、保管等费用,
对方便要求我方承担有关的费用。请问:我方可
否以对方违约在先为理由,不予理赔?为什么?
2022/9/2 国际贸易实务 47
分 析
我方不可以对方违约在先为由,不予理赔。
根据国际惯例,无论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了不可抗力
条款,任何一方当事人在遭受不可抗力事故后,都必
须及时通知对方,而对方接到通知应予以答复,否则,
将按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提出的条件办理。
本案中,我方接到对方的通知后,一直未给对方答复,
也未按对方所提出的条件履行,属于我方违约。因此,
我方不可以对方违约在先为由,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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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明文件及出具证明的机构
当一方援引合同中的不可抗力要求免责时,必
须按约定向对方提供一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在我国,该证明文件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即中国国际商会)及其设在各口岸的分会出具
在国外,一般由事故发生地的当地商会或公证机
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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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
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应规定的主要内
容:
不可抗力的范围;
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不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
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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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条款的三种规定方法:
l概括式:对不可抗力事故不作明确规定。
l列举式: 对不可抗力事故作出具体的规定。
l综合式:将概括和列举结合采用的规定方
式。(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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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国内某研究所与某日商签订了一项进
口合同,欲引进一台精密仪表。合同规定9
月份交货,但到9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该
仪表属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自宣布日
起15天后生效。后日方来电以不可抗力为
由要求解除合同。问:日方的要求是否合
理?我方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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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析
日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日本政府颁布的
禁令的生效日在合同规定的最后交货日之
后,因此,不构成履约的“不可抗力”。
日方完全可以在9月份装船发货,履行合同。
因此,日本政府的禁令对本合同不符合不
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日方要求不合理,我
方可向日方回电拒绝其无理要求,敦促其
尽快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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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中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2万吨,交
货期为8月底,拟转售欧洲。然而,4
月份阿商原定的收货地点发生百年未
见洪水,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
不可抗力处理免除交货责任,问中方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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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析
本案涉及进出口双方均为公约的成员国,由于双方
当事人未排除对公约的适用,因此本案适用《公约
》
根据《公约》的规定,本案4月份阿商原定的收购地
点发生百年未见洪水,不构成不可抗力,因为事件
的后果不是不可克服的,在本案中,合同规定进口
的是普通豆饼,普通豆饼属种类货,可以替代,合
同不要求特定的产地,阿商应从其它地区或国家购
买货物交货;
阿根廷商人离交货还有4个月,时间非常充裕。阿方
应对我方从国际市场上补进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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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
前装船,但在同年8 月20日,卖方所在
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
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
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
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试分析:卖方
的主张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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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仲裁
解决对外贸易争议的方式:
1、和解:无第三方参与,有局限性
2、第三者调解:双方自愿找第三者,任意性强
3、仲裁:自愿;不公开开庭,保密性良好;解决
方法正规;终局性;执行方便;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4、司法诉讼:交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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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含义
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
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后,签定书面协
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双方所同意
的第三者(仲裁机构)予以裁决,从而
解决争议的方式。而这个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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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形式和机构
1、仲裁的形式
1)临时仲裁:为解决特定的争议案件而组成
仲裁庭,一起争议案件审理完毕,即告解散。
2)机构仲裁:争议案件由常设的仲裁机构审
理,常设仲裁机构是指根据一国的法律或者有
关规定设立的,有固定名称、地址、仲裁员设
置和具备仲裁规则的仲裁机构。
说明:国际商事仲裁绝大部分采用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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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仲裁机构
1)国际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
瑞士苏黎士商会仲裁院
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
美国仲裁协会
国际商会仲裁院等
2)我国常设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地方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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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
1、定义
当事各方同意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付仲裁机构
进行裁决的书面协议。
2、作用
1)表明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自愿提交仲裁。
2)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可排除法院对于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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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它有两种形式:
1)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争议发生之前);
2)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协议
(争议发生之后)。
以上两种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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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
仲裁地点:一般为第三国(业务能力强,办事
公道 )
仲裁机构: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在北京、上海、深圳等设有分会
仲裁程序:规定仲裁的手续、步骤和做法。例
如仲裁的申请、仲裁员的选定、仲裁案件的审
理、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费用的负担。国际
仲裁的一般做法是,在哪个国家仲裁,就采用
哪个国家的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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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
裁决效力:具有终局性,对争议双方当事人
均有约束力。我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
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费用的负担:应在仲裁条款中订明,一
般由败诉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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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仲裁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内容一
般应包括提交仲裁的事项(即提请仲裁的
争议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
规则、裁决的效力等。
仲裁地点和仲裁时所适用的规则和法律有
密切关系,所以确定仲裁地点很重要,在
我与外商订立仲裁条款时,通常首先争取
规定在我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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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 诉讼
机构性质不同 民间 国家机器,
法官由国家任命
基础不同 自愿,有仲裁协议 不是自愿,
带有强制性
特点不同 费用低、程序简单、
速度快
费用高、程序繁,不利
于商业关系的发展
效力不同 终局 两审终审制
强制性不同 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
由法院监督执行
法院可强制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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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
争端发生
磋商
双方是否同意?
结束 专家组
双方是否同意?
结束 上诉
执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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