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调研报告 4 篇
相城区作为苏州市区的北大门,自 XX 年建区以来,经济发展保
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水城、花城、商城和最佳
生态休闲人居城”的城市建设理念已深入人心,相城区正实现从偏僻
农村向现代都市的华丽转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农
贸市场也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一、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相城区目前有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 只,总面积 85800 平方米,
摊位 600 只,门面 300 间,另有棚顶和室内农贸市场 42 只,其中棚顶
市场 9 只,占农贸市场总数的 %,室内农贸市场 33 只,占农贸市
场总数的 %。这些市场中县城以上零售农贸市场 1 只,镇级零售
农贸市场 10 只,村级(社区)农贸市场 31 只。这 42 只农贸市场共计
经营面积为 91280 平方米,共设计摊位数为 2422 只,共有各类门面
房 477 间。
随着城市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区、镇二级政府加大了对农贸市
场建设投入,特别是自 XX 年以来,相城区加大了对城乡农贸市场升
级改造的力度。XX 年以前完成了对镇级农贸市场的第一轮升级改造,
基本解决了镇级农贸市场从棚顶敞开式市场到室内市场的巨大转变,
而且各个市场的场内经营面积和摊位布局得到了较大提升和优化。
XX 年起相城区率先对村级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计划用三年时间
通过新建和改建的方法升级改造村级农贸市场 34 只,截止 XX 年 8
月相城区已完成了 32 只村级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这些村级农
贸市场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得到了优化,超过 50%的棚顶式市场
升级为室内市场,场内摊位布局更趋合理,同时明确了市场主办方的
责任,调整了市场管理员队伍,使市场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着
实方便了城乡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二)农贸市场管理情况
由于农贸市场建设资金投入较大,且投入产出回报率低,加上农
贸市场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对管理者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导致社会
力量不愿意参与到农贸市场的建设中来,因此相城区的农贸市场主办
者主要以镇村二级集体为主,相城区 43 家市场中,只有 1 家是私人
投资建设。
通过几年来对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镇一级农贸市场的消防、
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
得到了完善,尤其是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每个镇
级农贸市场都在建造或改造过程中按照要求配备了消防栓和灭火器
等消防器材,都有专门的食品检测室,配备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落
实了专门的责任人。目前相城区 11 家镇级农贸市场都是星级文明诚
信市场,陆慕农贸市场还获得了五星级农贸市场的荣誉称号。
二、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一)从业人员
批发市场共有从业人员 1200 名,其中农民 1180 名,占总数的
%。农贸市场内经营户从业人员共有 2295 名,其中农民 1767 名,下
岗工人 228 名,其他 300 名,占比分别为 77%、10%和 13%。农民是
农贸市场内从业人员的主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失
地农民在没有更好生存技能的情况下,在农贸市场内寻找就业谋生机
会。乡村农贸市场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更为一部分失地农民提供
了生活保障,起到了为政府解决就业难题,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经营规模
通过多年的不断升级改造,相城区亦出现了一批规模型的农贸市
场。从市场成交额看,XX 年相城区年成交额超过亿元的市场有 4 只,
占总数的 %,分别是生态园批发市场,陆慕市场、渭塘市场和黄
埭市场;年成交额 5000 万元至 1 亿元之间的市场有 5 只,占总数的
%。从农贸市场经营面积大小看,经营面积 5000 平方米(含)以上
的有 5 只,占总数的 12%;经营面积在 3000 平方米以上 5000 平方米
以下的市场有 5 只,占总数的 12%。从市场经营从业人员看,生态园
批发市场有 1200 名经营从业人员,农贸市场内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
的市场有 6 只,占总数的 %。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人口集聚增长效益,还将培育出一批规模
型的农贸市场,从而进一步带动市场周边的商业发展。
(三)肉、菜、鱼重点商品销售情况
XX 年猪肉、蔬菜、水产三类重点农产品年成交量情况。XX 年
生态园批发市场猪肉销售总量为 20700 吨,其中产自本省外市的为
2700 吨,占总量的 13%,产自外省的为 18000 吨,占总量的 87%;蔬
菜年成交量为12700 吨,其中本省外市的为37000 吨,占总量的29%,
产自外省的为 9000 吨,占总量的 71%;鱼年成交量为 1200 吨,其中产
自本市的为 100 吨,占总量的 %,本省外市的为 200 吨,占总量的
%,外省的为 900 吨,占总量的 75%。
XX 年相城区农贸市场共销售猪肉 15829 吨,其中从批发市场进
货总量为 13407 吨,占销售总量的 %,通过屠宰场途径进货量为
1387 吨,占销售总量的 %,其他途径进货为 1035 吨,占销售总量的
%;XX 年农贸市场蔬菜进货总量为 23639 吨,其中从批发市场进货
量为 18086 吨,占销售总量的 %,场地挂钩为 1693 吨,占销售总量
的 %,其他途径进货量为 3880 吨,占销售总量的 %;鱼进货总量
为 9564 吨,其中批发市场进货量为 6850 吨,占销售总量的 %,场
地挂钩为 1686 吨,占销售总量的 %,其他途径进货量为 928 吨,占销
售总量的 %。
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批发市场是农贸市场肉、菜、鱼等重点
农产品的主要货源,农贸市场与生产基地直接挂钩的量比重不高,而且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自产自销的情况将更加萎缩。
三、当前市场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不足
尽管相城区建区以来农贸市场的数量和规模得到了较大发展,在
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们应当
看到当前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必须
引起政府重视。
(一)缺少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农贸市场建设应当城市建设规划同步,坚持规划先行。没有经过
规划,必然导致建设的无序。相城区目前还没有关于农贸市场建设布
局的专题规划方案,一些地方出现了农贸市场总量过剩,发展过快,
有些是重复建设的情况。就目前场内摊位和门店的经营情况看,居住
人口没有多大变化,但市场在成倍增长,加上各类超市、大卖场的急
速开设扩张,必然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表面上是方便了消费者,但
对开设市场的主办方造成了土地资源和经费浪费等诸多不利因素,社
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能协调发展。随着摊位和门店的空闲数量增多,
管理成本也随之增大,目前有一部分农贸市场存在大而空、中看不中
用的情况,市场内摊位空置率达到 50%以上,不仅造成极大浪费,群
众有意见,而且还为市场后序运作带来一系列难题。
(二)现有市场布局与城市发展不相协调
1.农贸市场与居民生活区不配套。在相城区许多居住区离现有农
贸市场距离较远,群众买菜不方便。这一情况导致在一些小区内出现
了不少无照经营农副产品的车库店和马路流动摊,不仅影响城市形象,
而且还带来了食品安全隐患。
2.盲目追求建设规模。近年来建设的一些农贸市场越造越大,市
场使用率低,华而不实。农贸市场建设不应过分追求规模,而应充分
考虑便民性,坚持规模适中,布局合理,经营项目齐全,倡导市场内
适度竞争。
(三)农贸市场企业化登记率不高
相城区 42 只农贸市场进行企业化登记的农贸市场共有 17 家,占
总数的 %。其中镇级农贸市场都是经过合法审批的,权证手续
齐全,因此 11 家镇级以上农贸市场都有营业执照,但不少村级农贸
市场因为历史形成,事前没有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不具备办理营
业执照所必须的产权证明手续,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给今后市场管理
带来了难题。
(四)村级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
大部分村级农贸市场由于规模较小,无法给市场主办方带来明显
的经济效益,甚至是只有投入不见回报,导致一些市场主办方对市场
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部分村级农贸市场都没有配备专职市场管理人
员,存在物业管理、食品安全检测议器等方面的空白,整个市场处于
脏、差、乱的状况,极易产生食品安全等事故。通过调查发现,相城
区各类农贸市场的管理力量不强,42 只农贸市场共有管理人员 137
名,平均每个市场只有 名,管理人员存在“一高”和“二低”的情况,
即表现在年龄偏高,文化素质和工资待遇偏低的情况,导致这支管理
队伍有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
四、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合理规划,适度建设农贸市场
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村级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在遵循当地城
乡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前提下,本着便于交通、便于管理、便
于交易、便于生活的原则,合理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
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在场内布局上,商品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交易
区。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
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分开;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
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分开;家禽经营区、活禽及水产
宰杀区要相对独立、封闭。市场应当开设无公害农产品交易区,设置
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二)拓宽渠道,增加市场建设力量
农贸市场是公共配套设施,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事
业,投入成本大,回报收益低,各级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
的扶持和投入。
1.争取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议走“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
作,多元投资”的市场建设之路,建立“谁投资、谁受益”的激励机制,
发挥好村(社区)集体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吸引符合条件的个人参
股、入股,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2.努力实行差别财政补贴。建议政府本着实事求是和量力而行的
原则,根据不同村(社区)的财力状况实行差别财政补贴,对经济困难、
财力薄弱的村实行重点倾斜。
(三)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不仅工商部门要加强管理力度,各级政府及
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当按照《江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苏州
市政府《关于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三个文件的通知》、《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推进城乡农贸市场
升级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村级农贸市场管
理的意见》中明确的职责积极履行职能。如城管、公安、卫生、环境、
质量、价格等部门的职责都很明确。只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才能
从根本上改变现状,营造一个公平竞争、清洁卫生、安全可靠的消费
环境,保证消费者吃得放心,用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