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提升的金融基础
设施
提升香港的金融基础设施
研究报告
“为迈向卓越的电子化经济体系
建立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
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
香港
1999年 9月
“为迈向卓越的电子化经济体系
建立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
提升香港的金融基础设施研究报告
目录
章次
1.引言
2.面对市场挑战,把握难得机遇
3.达致成功的远景目标
4.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
5.迈向未来的进程
鸣谢
附件
甲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职责范围
乙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及工作小组的成员名单
第 1章
引言
财政司司长在 1999年 3月 3日发表财政预算案时,宣布
全面改革金融市场,以增强香港的竞争力,藉以令香港继
续成为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
财政司司长理解到,虽然香港的证券及衍生工具市场在过
去十年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和辉煌的成就,但全球市场近期
的发展,例如电子化经济的急速来临、另类电子交易系统
的出现、投资者的成熟程度和日俱增及市场和投资产品的
全球化发展,带来了日趋激烈的竞争,令香港作为地区及
国际性金融中心的首要地位受到挑战。
为了回应全球市场的挑战,财政司司长就香港的证券及期
货市场宣布了壹个三管齐下的改革方案:
(1)透过将交易所及结算 X公司股份化和合且,彻底改变
市场的结构;
(2)提升金融基础设施,以改善风险管理、提高效率和降
低成本;及
(3)进行监管改革和法例修订,以改善监管制度和提
高对市场参和者的保障。
“我们必须 上先进科技
发展,才能维持香港作为
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证
券及期货市场的改革规模
大,影响深远。”
财政司司长
交易所和结算 X公司的股份化和合且这个重大改革现正进
行中。《证券及期货综合条例草案》已进入最后的草拟阶
段,且将会在1999年12月初提交立法会审议。为了增强
证券及期货市场的科技基础,财政司司长于 1999年 3月
委任壹个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主席沈联
涛先生领导的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负责研究香港的
金融基础设施中需要改善的环节,且作出有关建议。
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和成员名单分别载于
附件甲及乙。在 1999年 3月至 9月这段期间,金融基础
设施督导委员会召开过 12次会议。委员会研究的具体目
标,是要针对以下事项进行研究,以便在风险管理、提高
效率及降低成本方面,提高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
力:
为证券、股票期权、期货及其他在交易所进行的
交易设立单壹结算安排;
提升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水平,以利便对在各金
融市场上的交易作直通式处理;及
迈向壹个保密、无纸化的证券市场。
为征询业界及有关机构的意见,以及了解他们见法,金融
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成立了壹个使用者工作小组和壹个科
技工作小组。在 1999年 3月至 9月期间,该使用者工作
小组及科技工作小组分别举行过 7次及 13次会议。他们
对研究作出了宝贵的贡献。各工作小组的成员名单载于附
件乙。
本报告书载述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的研究结果及建
议,且会探讨香港所面对的市场挑战、机会及为取得成功
而需具备的视野。同时,亦会从建议的单壹结算安排、直
通式处理、无纸化证券市场及科技结构等各方面,详细说
明香港须建立的理想金融基础设施。最后,报告书会就配
合未来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新猷提出建议。
第 2章
面对市场挑战,把握难得机遇
香港的服务性行业的增值额占本地生产总值 84%,令香
港成为全球的主要服务经济体系。世界银行估计由
1994-97年,全球服务的出口增长超过 25%。然而,亚
洲金融风暴过后,区内很多货币都大幅贬值,无论是在价
格及金融服务的类别及素质方面,香港都面对来自其他金
融中心愈来愈激烈的竞争。全球化市场及 24小时交易,
意味着在金融服务方面的竞争不单来自亚太时区,而且仍
来自欧洲及美国等多个金融中心。
善用科技面对竞争
虽然租金及薪酬已大幅下调,但我们知道香港必须继续提
高服务的素质和扩大服务的类别,尤其是应透过科技、创
新及方便使用者的途径来达到增值的效果。近日有调查指
出,某个地方是否具备先进的基础设施,尤其是在运输、
通讯、法律、会计及商业服务等环节而言,是营商者为其
地区性总部、服务及采购业务选址时的首要考虑因素,而
在为生产程序选址时,这亦是第二大的考虑因素。
美国近期的发展显示,在科技方面进行突破性的改善,可
抵销高成本所带来的影响。美国商业部有关“新兴的数位
经济 II”(EmergingDigitalEconomyII)的报告书(1999
年 6月)指出,虽然国内生产总值持续 3年以每年 4%的
幅度稳健增长,但美国的通胀率仍然下降,这是因为资讯
科技生产行业的价格大幅下调所致。例如,在 1997年,
资讯科技产品及服务的价格下调(跌幅为 %),抵销了
经济体系其余环节的 %价格升幅,以致整体通账率只
得 %。由此可见,香港必须利用资讯科技来提高生产
力、降低成本和增强竞争力(图表 )。
图表 资讯科技生产行业及其余的经济环节的价格变动比较
电子商贸和电子交易的最新发展
金融科技基础设施非正式工作小组在1997年12月的报告
书内曾有以下的建议:“随着由私人机构所发展及推动的
电子商贸和电子化支付系统在全球兴起,香港必须充分利
用其优越的电讯基础设施,以便利用科技来提供超卓的服
务。”
自 1997年以来,电子商贸及电子交易(电子商贸及交易,
包括交易、付款、采购及供应链上的其他活动等)发展速
度之快超乎壹切预期。就亚太区而言,GartnerGroup预
测企业间的电子商贸数额会由1999年的80亿美元增加到
2003年的 2800亿美元(上升约 34倍),而企业和消费者
之间的电子商贸数额会由 1999年的 50亿美元增加到
2003年的 400亿美元(上升约 7倍)(图表 及 )。
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时
间、地域和形式的限制,
激了电子商贸爆炸式的
发展。
图表 在亚太区企业间的电子商贸额
图表 在亚太区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贸额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美
元
(
以
1
0
億
元
計
)
資料來源 : G artner G roup
增長34倍
YankeeGroup预测亚太区的互联网用户数目到 2005年
便会超过 3亿 7400万,而在 1998年时其数目只稍为多
于 3900万(升幅接近 10倍)。YankeeGroup又预言,中
国在 2001年会成为亚太区内主要的互联网用户地区,因
为届时将有约 4000万个互联网用户;而到了 2005年,
中国应该会超越美国,成为全球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
互联网令电子商贸和电子交易得以实现,以及利便其运营
和处理。电子商贸和电子交易急速的增长为运营业务的方
式带来了根本和不可逆转的改变。市场再不受地域强界所
限制。由于新的参和者,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能够电子方
式开展业务和用极少资金便能进行竞争,传统的专营权正
受到威胁。在资讯发达的年代成长及自小便长期使用互联
网的新壹代顾客,正要求透过电子网络来获取各种服务。
网上证券交易,尤其是在美国,正出现爆炸式的增长。
在 1998年底,估计约有 730万个网上证券买卖户口;到
1999年中,有关数字已达到1100万。现时,在纳斯迪克
(Nasdaq)及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买卖,超过四分壹是透过
互联网进行的。在欧洲,超过 90万个投资者在网上进行
交易。在亚洲,韩国证券的买卖因为有接近100万个网上
户口的出现而变得兴旺,而在日本则约有超过 10万个网
上户口(图表 及 )。
图表 网上股票交易的趋势
网上经纪 年份 网上交易商
数目
透过电话落盘进行
交易的平均
百分比
在网上落盘进行
交易的平均
百分比
CharlesSchwab 1997 750 64% 36%
1998 750 50% 50%
Ameritrade 1997 150 % %
1998 200 26% 74%
E-Trade 1997 175 18% 82%
1998 200 % %
Quick&Reilly 1997 50 % %
1998 100 % %
14
(2001年)
10
0 2 4 6 8 10 12 14 16
日本
德國
英國
美國
網上股票交易戶口數目(以百萬計)
資料來源 : F orrester R esearch, D LJdirect, ID G
預測 (2002年)1999年中
DLJdirect 1997 120 8% 92%
1998 180 12% 88%
资料来源:IDG
图表 网上股票交易和传统落盘情况比较
近年来,电子商贸的急速来临令壹群功能超卓、成本低及
拥有强大竞争力的中介机构-电子通讯网络(ECN)-应运
而生。在证券市场方面,有例如 Instinet,IslandECN,
Archipelago,Primex,Tradepoint等;在衍生工具市
场,类似的网上网络有BrokerTec及国际证券交易所等。
这些另类市场正不断大量地蚕食传统市场的交投量。例
如,到了 1999年,其中 9个电子通讯网络便占去全美证
券交投量约 25%。
面对这些市场挑战,很多金融中心(例如阿姆斯特丹、悉
尼、法兰克福、新加坡)的交易所及结算 X公司都正在或
计划采取策略性措施,将本身变为以客户为本及市场主导
的商业机构。纽约证券交易所及伦敦证券交易所正考虑进
行股份化,继而将交易所上市。此外,交易所及结算 X公
司正建立策略性联盟,以便它们能够更有效地发展跨市场
产品,及在科技上所作的投资发挥规模经济的效果。这方
面的例子包括由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法国国际期货
和期权市场(MATIF)、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及
新近加入的巴西期货交易所(BM&F)组成的 GLOBEX联
盟,共同使用 NSC交易系统;德国期货及期权交易所
(DTB)、瑞士期权及金融期货交易所(SOFFEX)、芝加哥交
易所(CBOT)及赫尔新基交易所(HEX)共同使用的欧洲交易
系统(Eurex);世达国际结算 X公司(Cedel)和德国证券及
衍生工具结算所正进行合且,以便成立欧洲结算所(ECH)
等。
香港拥有全亚洲首屈壹指的电讯基础设施、超过130个互
联网服务供应商、接近100万个互联网用户及稳健增长的
互联网使用率(图表 )。我们已准备就绪,以便充分地
把握电子商贸和电子交易所带来的机遇。
香港的互联网使用率
1992-93年,香港联交所安装了现代化的自动对盘及成交
系统(AMS),及推出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CCASS),以减
低风险和提高证券交收的效率。1996年底,香港安装了
全球其中壹个最先进的大额支付系统-即时支付结算系统
(RTGS)。联交所已发展了预计将于 2000年启用的第三代
证券交易系统(AMS/3),而香港期交所则打算尽快将交易
由公开喊价的方式,过渡至全面电子化的交易系统中进
行。另壹方面,政府已就发展“数码 21新纪元”资讯科
技策略及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迈开了第壹步。
虽然香港有之上的优点和成就,可是我们不能自满。亚洲
及太平洋区内很多经济体系已着手建立或提升他们以现代
及电子商贸科技为本的基础设施。中国内地的全国自动化
支付系统(CNAPS)、韩国的资讯高速公路、马来西亚的多
402
439
494 493
551
622
665 680 647
791 774
858 864
956
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資料來源 : 香港電訊管理局
互
聯
網
使
用
率
(以
百
萬
分
鐘
計
)
1998年 1999年
媒体超级走廊(MSC)及新加坡的SingaporeONE都是其他
地区对上述挑战作出回应的例子。
第三章
达致成功的远景目标
电子商贸及电子交易已成为无可避免及不可逆转的趋势。
因此,提高本地的金融基础设施,以允许整个经济体系内
的个人及/或机构同时进行交易,是香港保持其竞争力及
维持其作为全球及亚洲区其中壹个主要金融中心的地位的
必备条件(图表 )。
香港应采用超卓的金融基
础设施,以容许本地及全
球的市场参和者,在开
放、稳健、安全、具备灵
活规模及高性能的网络
上,自由取用各项金融产
品和服务。
香港应达致的远景目标-电子化经济-应该是壹个容许本
地及全球的市场参和者自由地取用由金融机构所提供全面
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基础设施,而有关的金融机构将透过
开放、稳健、安全、具备灵活规模及高性能的网络互相连
系起来。在上述的基础设施之中,交易是以电子化和直通
(即无需人手介入或重覆工序)形式处理,亦能随时接受电
子文件(例如成交单据)。这套基础设施不单能够为市场参
和者提供更多产品选择,及更快更佳的服务,同时亦容许
交易能够安全地在较低成本及较低风险的情况下进行。这
套基础设施可称为“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
为了实现这个远景目标,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依循以
下的指导性原则,为香港的目标金融基础设施(即电子化
金融基础设施)作出定位:
达致卓越的风险管理;
充分发挥直通式处理的发展潜能;
确保交易能即时完成,以及其在法律上的确定
性;
符合国际标准及适当的最佳作业方式;
寻求和主要的金融中心建立策略性伙伴关系;及
采用开放及互联网上的科技,以达致全球性连系
和不断创新的目标。
图表 香港的策略定位
分離 整合市場整合度
市
場
伸
展
度
全球性
本土
香港 澳洲
香港
新加坡
日本
英國
美國
個體分離 縱向聯合 完全整合
地
區
以
內
本
國
以
內
跨
地
區
真
正
的
全
球
性
瑞士
德國
法國
跨市場
目前的評估
根據已宣布計劃的策略性方向
圖示:
香港兩年目標的建議方向
香港可按照这些原则,达致下列各项目标,成为:
亚洲时区内其中壹个领导性的结算及交收中心;
亚洲区内的卓越风险管理中心及市场流通的枢
纽;
亚洲和全球市场建立策略性联系的大门;及
功能卓越的金融基础设施中心。
在加强其金融基础设施的同时,香港不单能够提高其作为
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亦能够巩固其作为中国内地的
主要集资及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以配合其经济的急速增
长。
香港的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共有四个组成元素 (图表
):
(1)单壹结算安排,以达致更佳的风险管理;
(2)首至尾直通式处理,以提高成本效益;
(3)无纸化证券市场,以提高效率及增加法律上的确定
性;及
(4)开放、稳健、切合时宜及规模灵活多变的科技架构,
以达致本地及其他地区之间的连接性和发挥卓越功
能。
表 香港的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
第四章
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
本章会从建议的单壹结算安排、直通式处理、无纸化证券
市场及科技结构等各方面,描述香港的目标金融基础设施
(即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
实现单壹结算安排
为证券及衍生工具市场设立单壹结算安排,是香港实现卓
越风险管理的基本条件,而这亦是吸引国际投资者参和香
港市场的重要因素。对投资者而言,若有任何市场能保证
其交易的交收得以完成,提供审慎、透明度高和达到国际
最佳标准的风险管理作业方式,及可改善其资金在不同市
场及产品之间的流动性,他们便会选择到该市场进行交
易。市场这种必然的转变正好从国际间愈来愈多交易所及
结算 X公司实行股份化和合且反映出来。
单壹结算安排的目标必须符合下列最佳作业方式和国际标
准:
综合结算户口架构;
建立实时持仓资料及实时持仓管理;
透过银行之间的即时支付结算系统实施统壹资金
交收程序;
以投资组合为基础的风险管理;及
就单壹结算运作安排实施同步操作程序。
如果在将来能够提升即时支付结算系统的功能,令其得以
用外币进行支付及结算,以及延长其运作时间,则对于结
算 X公司在筹划以全球多种货币进行交收的 24小时货银
对付安排,将会大有帮助。
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将包含这些最佳作业方式和标准作为
其结构组件。单壹结算安排将为香港带来下列益处:
就跨市场、产品及使用者的风险提供既全面又准
确的风险评估资料,从而改善市场参和者、交易
所及结算 X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管机构的系统风
险管理;
简化及改善资金交收的效率。透过在银行之间的
即时支付结算系统进行结算以减低交收及流通性
风险;及
透过统壹资金交收安排、跨市场保证金机制和跨
市场扺押品机制提供更有效的资金运用和流通
量。
本报告建议香港首先必须设立壹个共通衍生工具结算平
台,再重新评估全球性的发展,然后才将证券及衍生工具
的结算平台合且。在短期内,可考虑就结算参和者的持仓
风险设立综合账目报告架构,以便就改善跨市场风险管理
提供即时见效的措施。
实现直通式处理
缺乏效率的处理程序带来风险和增加成本。直通式处理
(STP)确保金融交易能够由壹开始的“成交”直至最终的
交收和确认,均以电子化方式记录和处理交易资料。现时
的作业方式涉及从纸张及其他来源将数据重覆输入的昂贵
程序,既容易出现错误、差异、延误,亦可能衍生诈骗行
为。
业内的机构性交易通讯标准 (ISITC)、香港证券业组织
(HKSIG)及 ThomsonESG的研究/检讨报告,列出在香
港实施直通式处理的主要障碍。当中包括:
市场参和者之间缺乏连接性(及兼容性);
业内参和者之间缺乏最佳作业方式程序(例如在确
认和修订交易方面实施不同时限和程序);
对于厘定哪些资料须加以交流和如何交流缺乏标
准;
给予托管人的交收指示缺乏时间性及完整性;
不同国家之间存在不同的标准(例如对交易指示的
配对时限的容忍限度);
未能取得或没有常备的交收指示;
以人手操作的预先配对工作;及
对有效地使用壹致的静态数据缺乏支援(例如常备
的交付指示)。
为了加强本港在愈趋国际化的证券市场上的竞争力,我们
必须继续致力消除缺乏效率的措施(例如重覆程序的交易
和失败的交付),因为这些措施只会增加成本和风险。
建立充分利用直通式处理的金融基础设施,肯定有助消除
上述障碍和加强本港的竞争力。直通式处理必须以下列条
件配合:
壹套稳健的金融基础设施,将全球主要的交易所
和结算 X公司连接起来,包括利用计算机和支付
系统直接连系起来;
和监管机构及税务机构合作,以确保电子数据/
文件及电子签署的合法性;
采用符合最佳国际标准的划壹计算机规程及信息
标准;及
各个市场参和者及使用者加强合作,以确保通用
作业方式得以建立和实行。
鉴于直通式处理是达致成本效益的必要措施,不同的国际
市场参和者成立了全球直通式处理协会(GSTPA),创立在
跨市场实施直通式处理的基础设施和标准。全球直通式处
理协会的目标旨在改善及加快业内参和者的资讯交流、提
高交收效率、减低风险及确保相互之间的连接性。在
1999年中,GSTPA已向业界发出邀请,要求就全球直通
式处理的科技平台的规格提出建议书。该项工作会在
2000年逐步落实。国际最佳作业方式建议在2002年开始
实施 T+1交收制度,而直通式处理是达致这个目标的先
决条件。香港作为国际性金融中心,必须为这个国际性措
施作好准备。
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委托了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
(SWIFT)研究如果香港的证券界充分利用直通式处理,将
可节省多少金钱。据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估计,和其有
关的信息但未有实施直通式处理的成本(单以工资成本计
算)每年大约为6亿美元。现时,香港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
会直通式处理的百分比为 40-45%,和新加坡大致相约。
然而,这个比率却低于澳洲及日本的相应比率。鉴于统计
显示在香港直通式处理的使用者的为数较少,环球银行金
融电讯协会估计,如果采用直通式处理的百分比能够达到
80%,香港的金融市场每年可节省大约 1,500万至 2,000
万美元(单以工资成本计算)。由于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
大约占本港证券交易信息的 50%,真正可节省的成本(包
括租金及其他间接成本)每年大约可倍增至3,000万美元至
4,000万美元,或 亿港元至 亿港元。
本报告建议充分利用直通式处理,从而在运作效率、准确
性和降低成本方面提高香港的竞争力,而处理较大量的交
易时的能力亦能相应地增强。要在证券无纸化环境下实现
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内的直通式处理,需要以下的结构组
件配合:
壹个易于使用和开放的交易流程管理系统
(TFM),可预先将交易配对,以减少交收失败的
可能性,特别能和海外交易流程管理系统作出联
系;
网上交易路径选择系统(TRS),为顾客提供有效率
和有保证的交易管理和不同的输入渠道;
统壹电子交易界面(ETI),为跨市场交易提供壹个
国际认可的通讯标准。这包括采用壹些国际标
准,例如金融产品方面的国际证券号码(ISIN)、金
融机构方面的银行识别密码(BIC)及国际标准化组
织( ISO)的信息标准,例如金融交易信息的
ISO15022等;
将结算 X公司直接连接到银行之间的即时支付结
算系统,以减低付款及交收风险;
银行设施共通界面(CBI),容许不同结算对手利用
标准及稳健的设施界面处理银行交易;
中央证券存管处之间的多个双边联系安排,使香
港和区内及国际托管人及中央证券存管处(CSD)之
间的连系得以改善,且建立最方便、稳健及有效
率的联系;及
透过非实物化及逐渐提供以国际竞争为基础的有
效率的股份登记,以落实电子及即时股份登记。
体现无纸化的证券市场
无纸化的证券市场为直通式处理缔造必备的环境,避免了
涉及实物股票的风险,又可减低拥有权的转让成本和提高
证券交易的处理效率。香港要转变成为壹个无纸化的市
场,必须按阶段逐步迈向全面非实物化:
将所有新发行的股份非实物化;
将现已发行的股票非流动化,鼓励将实物股票转
变为电子纪录,在可行范围内尽量将股票非实物
化;
对在香港境外注册成立的 X公司所发行的股票,
如当地法例规定股票必须以实物形式存在,则可
采用发出全球通用证明书的做法,而毋须将实物
股票发行给投资者;及
在交易时,采用电子成交单据。
要在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内实现无纸化证券市场所需的结
构组件包括下列各项:
以电子方式即时更新股份登记处的股东名册;
建立中央证券存管处和股份登记处之间的电子联
系;
投资者参和中央证券存管处以便进行直接交收;
提升中央证券存管处和股份登记处的系统及服
务,以符合无纸化证券市场的要求;及
适当地更新现行的法例及监管架构,及采用国际
接纳的电子化交易标准。
《电子交易条例草案》的制定将为电子文件(例如成交单
据、“转手纸”)、纪录(例如股东名册)及签署提供合法地
位。这条例是香港迈向无纸化证券市场所必需的。
透过直通式处理,无纸化证券市场的架构亦为交易以外的
活动(例如电子认购首次公开招股及 X公司行动)提供改善
效率及减低成本的重要机会。转变为无纸化证券市场是重
大的改变。因此,在市场上必须有充足的沟通,以确保市
场参和者了解这些转变和增强对转变的信心。
建设稳建的科技架构
为了进行竞争和保持市场兴旺,金融基础设施必须建筑于
开放、稳健、合时、规模灵活多变及能够支援持续创新的
科技基础和组织结构之上。具备竞争优势的科技,有助消
除进入市场的障碍,让任何人都能够随时随地更方便地参
和市场。假如缺乏开放、稳建、可靠和达到世界级水平的
科技架构,单壹结算安排、直通式运作环境及无纸化证券
市场都将无法成为事实。
为了进行竞争和保持兴
旺,金融基础设施必须建
筑于开放、稳健、合时、
规模可变及能够支缓持续
创新的科技基础和组织结
构之上。
为香港的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建立稳健的科技架构,必须
具备下列最佳作业方式及国际标准:
支援为证券及衍生工具的交易及结算工作而设的
统壹及开放的接连途径;
为所有市场及产品的风险管理及直通式处理提供
综合的运作平台;
采用以信息为基础的标准界面,促成系统之间的
连接性和互用性;
采用主要市场参和者所提供的最佳方法或经证明
行之有效的方案;及
提供统壹、安全及性能卓越及复元能力强的网
络,容许来自本地及其他地区的开放式接连。
在法国,巴黎证券交易所曾计划将证券及衍生工具的系统
结合成为单壹平台-Clearing21。在德国,德国证券及衍
生工具交易所正计划在 1999年年底,为欧洲交易系统
(Eurex)及 Xetra交易系统推出统壹的交易接连窗口和介
面。而芝加哥交易所亦计划使用欧洲交易系统的科技方
案。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则和法国
国际期货及期权市场共用同壹衍生工具交易系统。在英
国,伦敦证券交易所正和德国证券及衍生工具交易所就设
立交易连系及结算平台,进行商讨。每壹个主要的市场都
在科技上作出愈来愈多的投资。
香港在建立本身的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时应当具备国际视
野。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的科技架构包含下列 4个结构组
件(图表 ):
接连途径:即透过本地或远程连接而进入金融基
础设施的入口,这个接连途径必须是简单、开
放、安全保密而且价格相宜;
网络:即连接市场参和者和服务供应机构的资讯
管道;
网闸:即进入金融基础设施各服务环节的入口。
配合接连途径的各个组件,网闸可为市场参和者
及服务供应机构提供互动式及以信息为基础的连
接;及
服务:即服务供应机构的应用系统方案。在实际
可行的范围内,应考虑采用全球居领导地位的机
构所使用或提供的科技方案。
图表 香港的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的科技架构
在 1997年,金融科技基础设施非正式工作小组为香港未
来金融网络基础设施订立了远景目标(图表 )。
图表 金融服务网络的远景目标
本报告建议按非正式工作小组研究的构思,利用金融服务
网络(FinNet),作为香港的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的科技架
构的网络主干。
金融服务网络的概念,是关于壹组安全、开放、规模灵活
多变而又性能卓越的网络群体,其目的是要将所有金融机
构,包括证券、衍生工具、银行服务、保险及香港其他持
牌财务机构互相连接起来,藉此实行直通式处理及最终实
现即时的金融交易,例如货银对付。
由公营及私营部门合作建
成的金融服务网络,连接
香港各金融机构及持牌财
务机构,藉此实施直通式
处理和最终实现即时的金
融交易,例如货银对付。
落实建设金融服务网络,最佳的方法是透过公营和私营部
门的合作。这样的合作关系将可提供所需的承担、支持和
支付系統
獨立財務策劃人
獨立保險業經紀
獨立按揭經紀
監管機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
證券/衍生工具經紀行
海外系統
銀行
律師行
小型的專門金融公司
保險公司
匯款同時轉讓
匯款同時交收
即時支付結算系統
貨銀對付
直通式交易程序
強積金管理人
金融服務網絡
管治,确保金融服务网络成功落实和得到公众的广泛接
纳。
香港且不是唯壹认识到必须建立如此壹个稳健的网络基础
设施的市场。基于同壹目标,在 1997年纽约市试图建立
壹个“citynet”;同年伦敦市计划在推行名为“PORT”
的计划;而在亚洲,许多经济体系如韩国、马来西亚和新
加坡,均把类似的建设工程纳入全国资讯基建计划之内。
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已在非正式工作小组的研究
结束后,建立连接所有银行的网络,方便银行在安全保密
的情况下提交电子汇报资料。
本报告建议香港在金融服务网络的长远目标之上建立证券
及衍生工具团体网络(SDNet)。这个属于金融服务网络的
新环节,将会为覆盖面更广的全港金融服务网络在其循序
渐进式的会合方面,奠定科技标准和注入发展动力,其价
值将远超于纯粹作为实体网络基础设施。
证券及衍生工具团体网络(SDNet)的系统和服务将会:
本报告建议设立证券及衍
生 工 具 团 体 网 络
(SDNet),这个网络将将
会为覆盖面更广的全港金
融服务网络在其循序渐进
式的会合方面,奠定科技
标准和注入发展动力,其
价值将不 于纯粹作为实
体网络基础设施。
容许系统和服务的使用者以俩种模式连接本身系
统,壹种是以浏览器为基础的工作站介面,另壹
种是应用程式介面(API)或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标准的以信息为基础的介面;
采用 TCP/IP为标准的信息传输规约;及
容许使用者在有需要时透过不同的网络连接方式
(包括综合服务数码网络(ISDN)、拨号及其他方式)
连接证券及衍生工具团体网络。
在香港,配合光纤科技的帧中继(FrameRelay)已证明为
可靠、性能卓越,而且错误率低的信息传输科技。再者,
目前香港各交易所的交易网络均已采用帧中继。我们建议
证券及衍生工具团体网络应采用帧中继作为网络的主干。
为要取得即时效果,能够为中介机构设立电子资料呈报系
统,作为证券及衍生工具团体网络的首项服务之壹。
精确调整法律和监管的架构
香港拥有优良、稳固、有利市场发展而又为国际公认的法
律及监管架构。法治和审慎的监管制度,为所有市场参和
者、运营者及其他持有重大利益的人士提供必要保障,且
确保市场公平运作,国际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因而得以保
证。
若要建设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现时的作业方式和各利益
团体之间的关系便须作出改变。举例说,市场参和者将可
进行跨市场活动、成交单据将变为电子化、有关的股份转
让在中央证券存管处进行交收后即可在法律上获得确定的
地位等等。
因此,香港的法律及监管架构需进行适当的更新,实现这
些转变而须进行的法律及监管改革可概括如下:
为设立单壹的结算安排,必须修订有关的法例和交易
所规则,以容许市场参和者进行跨市场活动,有关修
订需和发出交易权有关的规则互相配合;合且后的交
易所须获得证监会的认可;以及需要为跨市场的风险
管理建立法律架构。
为实现直通式处理,便须要在涉及交易过程的各方之
间建立新的合约关系;《电子交易条例草案》的制
定,会为电子文件及电子签署提供法律效力及保障;
另外亦须和税务局及股份登记处就场外股份转让的印
花税征收事宜作出事先协定的征收安排。
为转变成为壹个无纸化证券市场,《X公司条例》须
作出修订,以配合股份的非实物化;要将海外注册 X
公司发行的股份非实物化,预计海外监管机构亦须在
其法例上作出相应的修改;须制订利便及保障以无纸
化形式发行的证券的权益(尤其是衡平法权益)的产生、
持有、转移及行使的新安排的机制及法例。
为配合将股份非实物化而进行的法例修订可能相当费时,
因此期间可考虑采取以下的非实物化措施,以提高市场的
效率。这些措施毋须进行相应的法例修订,只要对联交所
《上市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规则》作出修订便可:(i)
就新发行人(可能获准从中央结算系统提取证券)而言,强
制他们使用中央结算系统的全球通用存管证明书;(ii)对
现有发行人而言,实施措施,鼓励将更多股份存入中央结
算系统,而不会事后将股份提走(例如,在经纪层面不接
受以“街名”登记的股票作交收用途,或指明在某个限期
之前这些股票不能使用作交收之用)。
由于在无纸化的市场环境里,股份的拥有权会在没有实物
股票的情况下反映在股份登记处的股东名册上,因此股份
登记处的作用变得更为重要。有鉴于此,股份登记处有必
要提升其系统的功能,以应付新市场架构的要求。各股份
登记处在收费和服务方面的竞争非常重要,因为这有助确
保不必要的成本不会因市场环境的改变而转嫁到市场使用
者身上。
政府及证监会在推动和加速法律及监管架构进行适当更新
方面,将会担当重要角色。例如,在尽早制定《电子交易
条例》、修订《X公司条例》以配合将股份非实物化、引
进任何明确地承认及保障以无纸化形式发行的股份的产权
的必要法律条文、就以电子方式登记的股份转移定出征收
印花税的新安排和简化印花税的计算等方面,政府可起着
积极作用。此外,在批准设立单壹结算安排、认可中央证
券存管处的新角色及所采用的新登记模式,以及促进和海
外监管机构就股份非实物化进行商讨等事宜上,证监会将
会扮演关键的角色。
除了降低风险和增加运作效率等好处外,设立单壹结算安
排、实现直通式处理和转变为成无纸化证券市场亦可带来
节省监管成本的效果。
第五章
迈向未来的进程
为实当下亚洲及全球市场上占据出类拔萃位置这个远景目
标,香港必须当下就开始建立本身的电子化金融基础设
施。现将建议推行的各项措施的指导原则列举如下:
稳健、开放、容许不断进
行改进和创新的金融基础
设施,能够经得起时间的
考验和维持 不 的竞
争力。
在适当时实施快速见效的措施;
在建立最终的基础设施前先奠定正确的根基;
在适当时透过分阶段提交研究成果,从而在改革
过程途中体现价值;
善用最卓越或最适当的科技方案,或采用国际市
场领导者已证实行之有效的方案;及
对市场变动保持警觉,且在有需要时作出调整。
为建设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而建议采纳的措施包括:
可即时着手进行且能快速地落实的措施。这包括
落实以下工作:(a)综合账目报告;(b)中介机构透
过金融服务网络以电子方式呈报资料;(c)实施快
速见效而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而当中只会涉及
对业务政策、作业方式或系统作出轻微改动。
在俩年内落实金融基础设施的核心改善工程。这
方面的措施包括:(a)建立证券及衍生工具团体网络
(SDNet);(b)提升证券结算系统,以便随时转为
开放式架构,及执行应获优先考虑的强化业务功
能(例如多种货币的结算/交收及全面的投资者参和
功能;(c)设置建立单壹结算安排的各个组件;(d)
建立令直通式处理得以实现的各个组件;(e)将各
种衍生工具的结算系统综合在单壹平台上;及(f)
更新法律及监管架构、提升中央证券存管处及股
份登记处的系统,及转变为无纸化证券市场。
在实施核心改善工程的期间及在俩年实施期结束
前,重新评估推行以下措施的准备情况:(a)将所有
交易所及结算所的网络结合在证券及衍生工具团
体网络之内(金融服务网络的其中壹环);(b)为证
券及衍生工具市场建立统壹的交易和结算接连途
径;及(c)采用市场领导者已证实行之有效的科技
方案,进壹步提升证券结算系统。
香港能否保持本身的竞争力将取决于其体现价值的速度。
虽然相关机构对其业务安排有不同的轻重缓急次序,但我
们建议初步以俩年时间落实核心改善工程。这是个颇为进
取的时间表,但却且非不可行。为了确保电子化金融基础
设施得以建立,以下因素不可或缺:
领导层的承担和决心,
政府和证监会的支持,
不断从市场学习,
和国际参和者建立策略性的合作关系,
基础设施之提升工程管理得宜,
取得所需的科技和资源,
有效的市场沟通,及
业务策略的互相配合。
我们的竞争对手已着手巩固实力,因此能否把握时间是关
键所在。香港应刻不容缓,马上展开电子化金融基础设施
的建设工程。
鸣谢
本报告得以顺利完成,有赖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及其
辖下的使用者工作小组及科技工作小组各成员的努力及所
提 供 的 宝 贵 意 见 和 协 助 ; 此 外 , 安 盛 谘 询 及
ConsultancyAssociatesLimited亦为有关研究担任顾问
的工作。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除了广泛参考全球趋
势、国际标准及有关的最佳作业方式外,仍获得欧洲结算
系统、证券登记 X公司总会有限 X公司、全球直通式处理
协会(GSTPA)、香港证券业组织(HKSIG)、恒生指数服务
有限 X公司、国际商业机器、业内的机构性交易通讯标准
(ISITC)、亚洲证券借贷协会(PASLA)、环球银行金融电讯
协会(SWIFT)、及 ThomsonESG等机构,就其所属领域
的最新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主席谨此向督导委员会、使用者
工作小组及科技工作小组各成员、证监会各执行董事及职
员、财经事务局以及上述各专业机构和组织,就他们对
本研究所作出的努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宝贵的贡献,深
表谢忱。
附件甲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
职权范围
督导委员会以增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减低风险、提高效
率及减省成本为目标,研究任何影响香港金融基础设施的计划。这些计
划包括 -
(a)为证券、股票期权及期货交易作出统壹的结算安排;
(b)改善金融资讯科技设施,务求能连接各金融市场,达致直通式交
易的目标;以及
(c)使用可靠的资讯网络,迈向保密及安全的无纸化证券交易市场。
督导委员会会就有关计划进行下列的工作 -
(a)参考有关机构或人士的意见,厘清及研究在实行有关计划时所涉
及的主要问题,例如资讯传递、交易、结算、交收及寄存服
务。具体来说,这些问题包括 -
(i)研究及检讨最新科技发展对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有关基础
设施的影响;
(ii)检视香港现存结算系统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及多重结
算系统的存在风险,且研究更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的方
法;
(iii)检讨可应用于结算及交收服务的科技,且研究通过统壹或
协调有关的科技,改善风险管理、营运效率、系统可靠
性和安全程度、以及系统间相互运作、扩充规模及适应
科技提升的能力;
(iv)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及加强监察为依归,研究有关跨市场按
金及交易程序的问题,使金融买卖更趋便捷;
(v)检视银行同业即时支付系统和证券及期货市场系统的联
系,促进现有交易所及另类交易系统的交易、结算、交
收及支付的功能。
(b)考虑现时市场因素及有关海外经验,制定推行有关计划的方案
(包括在技术上及架构安排上的具体推行计划);及
(c)在壹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前向财政司司长提交建议。
附件乙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及工作小组的成员名单
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 (SCEFI)
主席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沈联涛先生主席
委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财经事务局
黎高颖怡女士财经事务局副局长
刘利群女士财经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萧如彬先生首席助理局长
香港金融管理局
彭醒棠先生货币政策及市场部
助理总裁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X公司
徐耀华先生行政总裁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 X公司
乔伟能先生行政总裁(1999年 3月至 1999年 8月)
格罗斯曼先生署理行政总裁(自 1999年 9月起)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X公司
盛善祥先生行政总裁兼董事
香港资讯科技商会
区炜洪先生主席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韦义德先生市场监察部
执行董事(至 1999年 3月)
狄勤思先生市场监察部
执行董事(自 1999年 4月起)
薛正纲博士资讯科技科
资讯科技总监
政府顾问
安盛谘询
证监会顾问
ConsultancyAssociatesLtd.
委员会 书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谭焯根先生市场监察部
高级经理
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 - 使用者工作小组
主席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沈联涛先生主席
委员
香港金融管理局
徐褔英先生货币政策及市场部
市场系统处处长
张玉辉女士货币政策及市场部
市场系统处高级经理(支付系统)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X公司
黄兆勋先生市场服务处
高级执行总监
李国强先生交易及资讯服务部
总监
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 X公司
李洁英女士总经理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X公司
李惠雄先生运作服务科
执行总监
利国光先生策划及发展部
总监
香港期货结算有限 X公司
周元先生总裁
梁仲贤先生营运总监
香港证券经纪业协会有限 X公司
李佐雄先生主席(1999年 4月至 1999年 8月)
香港银行公会
叶均泽先生渣打银行
企业及机构银行业务
香港、东北亚洲区及菲律宾托管及结算服务主管
张挹凡先生渣打银行
托管及结算服务高级客户服务经理
香港保险业联会
方惠琴女士总干事
摩根士丹利添惠
庄伟林先生执行董事
谈伟杰先生副总裁
美林集团亚太区
屈嘉正先生营运总监
韦礼廉先生副总裁
亚洲结算部主管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 X公司
关伟涛先生证券业务操作部
执行董事
徐强生先生证券业务操作部
执行董事
荷银证券亚洲有限 X公司
博尔思先生董事总经理及集团财务董事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 X公司
黄龙和先生工商及金融机构业务部
证券部高级经理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 X公司
戴德兴先生董事总经理
添华证券香港有限 X公司
李德龙先生董事总经理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林张灼华女士法律服务部
首席律师
葛卓豪先生市场监察部
高级总监
关蕙女士法规执行部
总监
罗德慧女士法律服务部
高级律师
政府顾问
安盛谘询
书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谭焯根先生市场监察部
高级经理
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 - 科技工作小组
主席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薛正纲博士资讯科技科
资讯科技总监
委员
香港金融管理局
陈永华先生资讯科技处处长
丘其松先生资讯科技处高级经理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X公司
黄国权先生资讯科技-市场及运作系统部
总监
黄兆勋先生市场服务处
高级执行总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X公司
陈希敏先生资讯科技科
执行总监
冯贻江先生系统发展部
总监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 X公司
华博圣先生资讯科技部
总监
邓家强先生资讯科技部
高级经理
香港资讯科技商会
容启泰先生理事会委员
郑家安先生行政会议委员
政府顾问
安盛谘询
证监会顾问
ConsultancyAssociatesLtd.
书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谭焯根先生市场监察部
高级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