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业模式类别分为城市综合体、商业综合体、社区综合体、家居+百货综合体、社区商业中心5种形态。
内容
城市综合体
商业综合体
社区综合体
家居+百货综合体
社区商业中心
占地
150~300亩
100~200亩
100~250亩
150~300亩
50 亩
商业占比
40%~60%
100%
40%~60%
40%~60%
100%
家居MALL
无
无
无
5~12万平
无
百货MALL
5~12万平
5~12万平
4~8万平
5~12万平
5~12万平
地下超市
1~2万平
1~2万平
0.8~万平
1~万平
万平
新天地(商业街)
3~5万平
3~5万平
2~4万平
2~4万平
2~4万平
写字楼LOFT
3~5万平
3~5万平
1~3万平
3~5万平
无
星级宾馆
个别
个别
无
个别
无
SOHO
2~5万平
2~5万平
1~3万平
1~3万平
1~3万平
高端住宅
有
无
有
有
无
新商业模式要点:
A模式:合作方出土地款年
1.股权架构:项目公司中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设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占股 ≥ 40%。
2、投资架构:
1)红星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投入注册资金;
2)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可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保证金、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等相关土地费用。如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由合作方负责以股东借款形式投入。红星按股权比例未投部分视作股东间借款,红星可按0-7%利率(或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不超20%执行)向合作方支付利息。红星借款期限最长年(借款期限自每笔土地出让金或相关费用实际支付日起算年,按分批进入时间的每笔年。个别项目差一些的,可延长至2年),到期偿一次性付息。
3)其余开发建设资金(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除土地外全部投资)由双方按股权比例投入 ;
4)上述各项资金,除双方应缴纳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出资外,其余部分作为双方对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股东借款利息(如有)由项目公司承担支付。
3.项目融资安排
1)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由红星负责办理项目融资(系指使用项目公司名下的项目土地、在建工程等开发建设抵押融资)。
2)所有融资款项优先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各项融资款项在不违反国家金融政策、确保项目开发使用前提下,可统筹优先归还合作方在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合作方代红星垫付股东借款部分);项目公司可售物业销售回款在确保项目开发使用前提下,可优先归还合作方在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合作方代红星垫付股东借款部分);
4.项目公司组织架构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红星与合作方共同派员担任项目公司董事。项目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由红星提名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由公司管理层根据需要确定(人员编制及费用总额由董事会协商一致确定)。项目公司组织架构、议事规则、财会制度等具体事项经双方协商后可在项目公司章程中明确。
5.项目公司经营控制权
①项目策划与产品设计权、②开发经营管理权、③建设发包与成本控制权、④可售物业销售管理权、⑤持有物业的经营管理权均由红星负责并主导,合作方予以配合和监督;
6.分配原则
红星与合作方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分享收益。
B模式:合作方出土地款,红星出建设资金
1.股权架构:项目公司中红星占股35-50%(1、2、3类城市占股35-40%;4类城市占股40%;5类城市占股45-50%)。并根据项目、销售价格、租金价格、销售速度来定股份比例。
2、投资架构:
1)双方按股权比例投入注册资金;
2)合作方投入的注册资金可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保证金、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等相关土地费用,各项规费和城市配套费。如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由合作方负责以股东借款形式投入。(合作方用自有土地投资开发合作的,土地无任何瑕疵。)
3)红星投入的注册资金可用于支付建设资金(项目建造投资及相关水、电、气的增容费)由红星投入;
4)上述各项资金,除双方应缴纳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出资外,其余部分作为双方对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股东借款利息(如有)由项目公司承担支付。
3.项目融资安排
1)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由红星负责办理项目融资(系指使用项目公司名下的项目土地、在建工程等开发建设抵押融资)。所有融资款项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
2)项目公司可售物业销售回款在确保项目开发使用前提下,可优先归还双方在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
4.项目公司组织架构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红星与合作方共同派员担任项目公司董事。项目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由红星提名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由公司管理层根据需要确定(人员编制及费用总额由董事会协商一致确定)。项目公司组织架构、议事规则、财会制度等具体事项经双方协商后可在项目公司章程中明确。
5.项目公司经营控制权
①项目策划与产品设计权、②开发经营管理权、③建设发包与成本控制权、④可售物业销售管理权、⑤持有物业的经营管理权均由红星负责并主导,合作方予以配合和监督;
6.分配原则
红星与合作方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分享收益。
与红星合作的优势:
1、红星操盘的溢价收益,售价远高于周边楼盘价格;
2、红星品牌的影响力优势,快速的去化速度,迅速回笼资金;
3、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税后净利润;
4、强大的商业地产开发及招商、运营、管理能力;
5、商业持有部分的税收、就业贡献及城市地标、提高当地商业能级受到政府支持及各项开发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