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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投资集团人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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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能源投资集团
人事管理办法
2019年 1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管理组织 ...................................................3
第三章 岗位管理 ...................................................4
第四章 招聘管理 ...................................................4
第五章 干部任用管理 ...............................................5
第六章 工资福利管理 ...............................................6
第七章 考核管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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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培训管理 ...................................................8
第九章 工作与调动管理 .............................................9
第十章 人事档案管理 ..............................................10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管理 ............................................10
第十二章 奖惩管理 ................................................12
第十三章 附则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
质,提高公司人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能源集团全体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除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外,均
以本制度办理。
(2) 本规定所称员工,指能源集团聘用的所有正式员工及非正式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明确了能源集团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集团各级人事管
理部门必须依据本制度规定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实现科学有效的人事管理。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四条 能源集团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集团各级人事管理部门。
第五条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能源集团战略规划,制
定并实施能源集团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
(2) 负责集团总部的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员工培训管
理、干部聘用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外派人员管理、任职资格管理、
职业发展规划管理、劳动纠纷管理等日常性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及执行。
(3) 负责对集团下属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监督控制下
属各公司的编制总数、薪酬总额、干部管理以及其他人事管理事项。
第六条 集团下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依据能源集团的人力资源规划,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
施本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负责依据能源集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开展本公司的招聘
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员工培训管理、干部聘用管理、人事档案管
理、劳动合同管理、外派人员管理、任职资格管理、职业发展规划管理、劳动纠纷管
理等日常性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及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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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岗位管理
第七条 能源集团实行严格的岗位管理 ,按需定岗、定编。
第八条 能源集团定岗的原则
(1) 因事设岗原则:设置岗位既要着眼于集团现实,又要着眼于集团未来的发
展。按照公司各部门职责范围划定岗位,而不应因人设岗;
(2) 整分合原则:在集团组织整体规划下实现岗位的明确分工,又在分工基础
上有效地综合,使各岗位职责明确又能上下左右之间同步协调,以发挥最大的企业效
能;
(3) 最少岗位数原则:既考虑到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成本,又要尽可能地缩短
岗位之间信息传递时间,减少“滤波”效应,提高集团的战斗力和市场竞争力;
(4) 规范化原则:岗位名称及职责范围均应规范。
第九条 能源集团定编的原则
(1) 以集团经营目标为中心,科学、合理地进行定编,做到“精简有效”;
(2) 正确处理集团内各类人员的比例关系,包括直接与非直接经营人员的比例
关系管理人员与全部员工的比例关系等。
第十条 能源集团定岗、定编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办法严格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
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十一条 能源集团员工聘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在岗位为原则。
(2) 员工聘用严格贯彻岗位责任制,坚持按需定岗、按岗定员。
(3) 员工聘用严格把好质量关,选贤任能,被聘人员必须能胜任聘任岗位,择
优录用。
第十二条 员工招聘方式:
(1) 内部招聘:集团内部人员优先招聘,一方面是使得员工获得与个人职业发
展一致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是如果内部有富余人员,可以优先解决。
(2) 外部招聘:可通过广告、招聘会、网站、职业介绍所、猎头公司和同业推
荐等形式从外部招聘。
第十三条 员工招聘计划管理
(1) 集团总部的员工招聘年度计划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定,报集团经
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2) 集团下属分子公司的员工招聘年度计划由分子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制
定,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 员工招聘组织管理
(1) 集团总部员工以及集团向分子公司的外派委派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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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子公司的其他员工由分子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招聘。
第十五条 能源集团外部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六至十二个月,
第十六条 能源集团员工的招聘程序及办法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
执行。
第五章 干部任用管理
第十七条 能源集团选拔各级干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从“德、能、勤、绩、廉、学”等全面、综合考察拟聘干部的原
则。
(2) 全面、客观、准确地衡量拟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领导
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
况的原则。
(3)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八条 集团总部中层干部由其由主管上级领导提名,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核,集
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第十九条 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干部管理
(1) 子公司董事监事由集团总经理提名,由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核,由集团
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2) 子公司总经理由子公司董事长提名,由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核,由集团
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3) 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由子公司董事会审核,由集团
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4) 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由集团财务部提名,由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核,
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5) 子公司中层干部由其主管上级领导提名,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由
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决定任免,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条 对分公司的干部管理
(1) 分公司总经理由集团经理办公会提名,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审批
决定任免。
(2) 分公司副总经理由分公司总经理提名,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审批
决定任免。
(3) 分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由集团财务部提名,由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核,
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4) 分公司中层干部由其上级领导提名,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由分公
司总经理审批决定任免,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具体的干部聘任程序及办法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党群工作管理部门
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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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资福利管理
第二十二条 能源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工资总额控制的原则
(1) 坚持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2) 坚持提高职工的积极性与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相结合的原
则。
(3) 坚持区别对待原则,即根据下属分子公司与集团战略的一致程度、分
子公司的成长阶段、分子公司所处行业的平均薪酬水平来区别考虑各分子公司的薪
酬总额控制。
第二十三条 能源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工资总额的控制采用“工效挂钩”的形式,
可采用的挂钩指标主要为利润、利税,针对不同分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还可采用资产
保值增值率、成本、销售额、安全、发电量、产值等辅助指标。
第二十四条 能源集团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形
式,包括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
第二十五条 能源集团提供的福利包括按市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集团规定的
各项福利措施。
第二十六条 能源集团员工的工资及福利管理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
执行。
第七章 绩效考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能源集团实行绩效考核的目的
(1) 推动公司基于战略的持续改进:通过绩效考核指标的分解和制定,将
经营计划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及员工的具体工作;通过精细化的过程辅导、检查、反
馈,不断地引导部门和员工持续改进工作,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2) 推进以价值为导向的人事管理:通过完善指标评价体系、建立良好的
价值评价体系,实现科学评估价值、合理分配价值;通过薪酬调整、奖金分配、晋
升晋级、岗位调动、员工培训等一系列以业绩考核为基础的人力资源政策,激励员
工积极创造价值,从而形成正向的价值循环;
(3) 推动员工立足岗位、快速成长:通过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业绩和
能力,帮助员工快速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专业能力,不断优化公司关键岗位和骨干
队伍,鼓励优秀员工与企业长期共同发展;
(4) 推动形成紧密协作的企业文化:通过以绩效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增进
上下级沟通、加强岗位协作、提高团队精神。
第二十八条 能源集团实行绩效考核的原则
(1) 以正向激励、提高业绩为导向的原则;
(2) 责权利对等、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
(3) 公正客观的原则:应使考核对象了解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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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确保绩效评估的透明度,以事实标准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
(4) 沟通反馈的原则: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上下级之间就目标设立、
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管理者与被
管理者都应将其作为提高绩效的重要手段,并作为管理者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 能源集团绩效考核的形式包括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等多
种形式,分别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采用不同的考核形式。
第三十条 能源集团绩效考核组织管理
(1) 集团总部员工以及外派分子公司人员、分子公司经营团队的绩效考核
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执行。
(2) 分子公司的其他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分子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执
行。
第三十一条 能源集团员工的业绩考核程序及方法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的实
施细则执行。
第八章 培训管理
第三十二条 能源集团员工培训的原则
(1) 系统性: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
终的系统工程。
(2) 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
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3) 主动性: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要使员工意识到
个人对于工作的“自主性”和对于企业的“主人翁地位”。
(4) 多样化:开展员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
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5) 学以致用原则:从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岗位特点紧密结合,与培训对
象的年龄、知识结构、能力大小、思想状况紧密结合。
第三十三条 能源集团员工培训种类分为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职前培训包括:一
般性培训和专业性培训。在职培训包括:管理人员培训和专业性培训。
(1) 职前培训:职前一般性培训内容包括企业的历史、本行业的现状、发
展战略、组织结构、规章制度、经营理念、价值观、公关礼仪、行为规范等;职前
专业性培训包括就业规则、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安全、卫生、福利与
社会保险等各方面的培训。
(2) 在职培训:在职管理人员培训包括口头文字表达力、管理基础知识、
管理实务、案例分析等;在职专业性培训包括行政人事培训、财务会计培训、营销
培训、经营核算、工程施工、采购培训、质量管理培训、安全培训、电脑培训、其
他专业性培训等。
第三十四条 能源集团员工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
训。
第三十五条 能源集团员工培训的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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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能源集团总部员工及下属分子公司经营团队的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人
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管理;
(2) 分子公司其他员工的培训由分子公司人事管理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年度
培训计划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需要组织开展。
第三十六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
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三十七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各级人力资源部们将考察培训效果,并
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第三十八条 员工培训管理的具体程序及内容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
执行。
第九章 工作与调动管理
第三十九条 能源集团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本集团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员工工作守
则、行为规范,规定员工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以明确员工在工作和行为
上应遵循的标准与准则。
第四十条 员工工作由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定员和实际工作需
要进行分配和调整,公司对每一员工工作岗位均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十一条 员工请假、假别处理及待遇,依照考勤管理相关细则和薪酬福利管理
相关细则执行。任何员工不得占用正常工作时间请假从事第二职业或以取得报酬为目
的以及从事损害能源集团利益等经济活动。
第四十二条 员工调动和工作岗位调整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章 人事档案管理
第四十三条 集团总部员工、下属分子公司经营团队的人事档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
负责管理,下属分子公司其它员工的人事档案由分子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员工档案应严格管理,查阅和复印员工档案资料必须经集团各级人力
资源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十五条 能源集团所有正式员工均必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员工签订
试用合同,临时工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实习生签订实习意向书;
第四十六条 集团总部员工、下属分子公司经营团队的劳动合同由集团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签订,下属分子公司其它员工的劳动合同由所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签订。
第四十七条 合同期满,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按人事管理
权限由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签署《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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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合同期届满一个月内,由所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签发续签劳动合同通
知单,职工凭通知单在合同期满 30日内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第四十九条 调换工种、岗位、职务等原因,与原劳动合同所定内容不符,由所属
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第五十条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包括辞职、劝退、辞退、除名、自动离职五
类。
第五十一条 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公司以书
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第五十二条 合同期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员工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二章 奖惩管理
第五十三条 能源集团奖惩原则
(1) 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2) 对违犯纪律的职工,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五十四条 对员工的奖惩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修订和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