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概念与属性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一、理财与理财服务的概念一、理财与理财服务的概念
• (一)理财概念的不同界定(一)理财概念的不同界定
• “ “理财理财””从汉语角度说最直接的涵义说就是从汉语角度说最直接的涵义说就是““财产管财产管
理理””。实际上,。实际上,““财产管理财产管理””、、““财富管理财富管理””、、““资产管资产管
理理””等很多概念经常被作为等很多概念经常被作为““理财理财””的同义词使用。的同义词使用。
• 传统的理财学中的广义理财概念是指经济社会中各类传统的理财学中的广义理财概念是指经济社会中各类
主体(包括政府、企业或家庭个人)为了实现各自的特定主体(包括政府、企业或家庭个人)为了实现各自的特定
目标而开展的财力分配活动,或者说财产资源分配活动,目标而开展的财力分配活动,或者说财产资源分配活动,
也就是将理财主体的财产进行一定的组合配置,主要包括也就是将理财主体的财产进行一定的组合配置,主要包括
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和流动资金管理三个方面的内容。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和流动资金管理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近年来,由于理财规划的流行,集中于对家庭个人近年来,由于理财规划的流行,集中于对家庭个人
理财计划(理财计划(Personal Financial Planning Personal Financial Planning )的理财概念)的理财概念
界定逐渐多了起来。但是我们认为,理财规划与理财的概界定逐渐多了起来。但是我们认为,理财规划与理财的概
念虽然联系密切,但并不能将其画上等号。念虽然联系密切,但并不能将其画上等号。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二)理财概念的梳理(二)理财概念的梳理
• 1 1、理财概念的不同层次、理财概念的不同层次
• 第一层次:最为广义的理财概念,是指所有的理财第一层次:最为广义的理财概念,是指所有的理财
行为和理财顾问咨询活动,也就是既包括自我理财,也包行为和理财顾问咨询活动,也就是既包括自我理财,也包
括财产交付他人的受托理财,还包括各种与理财有关的理括财产交付他人的受托理财,还包括各种与理财有关的理
财规划和咨询服务财规划和咨询服务
• 第二层次:只包括受托理财和理财顾问服务,不包第二层次:只包括受托理财和理财顾问服务,不包
括自我理财括自我理财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第三层次:只包括专业机构(例如银行、信托公司等)第三层次:只包括专业机构(例如银行、信托公司等)
的理财服务和理财顾问服务,不包括非专业机构的理财,这就的理财服务和理财顾问服务,不包括非专业机构的理财,这就
是所谓的理财服务或者金融理财服务的概念。这里的理财服务是所谓的理财服务或者金融理财服务的概念。这里的理财服务
的范围包括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综合理财服务又以的范围包括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综合理财服务又以
接受客户委托的财产受托管理为中心内容;接受客户委托的财产受托管理为中心内容;
• 第四层次:最狭义的理财,只包括专业机构的受托理财,第四层次:最狭义的理财,只包括专业机构的受托理财,
是指专业机构接受委托人的托付管理财产的理财。第四层次的是指专业机构接受委托人的托付管理财产的理财。第四层次的
理财不包括理财顾问服务,银行理财产品所表现的理财关系属理财不包括理财顾问服务,银行理财产品所表现的理财关系属
于这类理财。于这类理财。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2 2、理财概念的特征、理财概念的特征
• ((11)服务性)服务性
• ((22)专业性)专业性
• ((33)综合性)综合性
• ((44)差异性)差异性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三)理财服务(三)理财服务
• 理财服务是指专业理财机构接受委托为他人提供的理财服务是指专业理财机构接受委托为他人提供的
财产管理服务和与财产管理相关的理财顾问服务。财产管理服务和与财产管理相关的理财顾问服务。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二、理财业务的概念二、理财业务的概念
• (一)银监会的定义(一)银监会的定义
•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
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活动。活动。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1 1、理财顾问服务、理财顾问服务
• 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
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 2 2、综合理财服务、综合理财服务
• 是指银行在向客户提供前者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是指银行在向客户提供前者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
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
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 ((11)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 ((22)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 A A、保本浮动型理财计划、保本浮动型理财计划
• B B、非保本浮动型理财计划、非保本浮动型理财计划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二)银行理财业务概念的界定(二)银行理财业务概念的界定
• 银行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理财客户提供的财务银行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理财客户提供的财务
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其中资产管理活动是银行理财业务的核心,银行理财产品其中资产管理活动是银行理财业务的核心,银行理财产品
是资产管理的载体。是资产管理的载体。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三)理财产品成为理财业务载体的必然性(三)理财产品成为理财业务载体的必然性
• 1 1、银行理财业务的现实、银行理财业务的现实
• 2 2、银行理财业务最重要的也最具实质性内容的是银、银行理财业务最重要的也最具实质性内容的是银
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管理财产,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归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管理财产,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归
属客户(信托型产品)或者按照理财合同约定的方式在银属客户(信托型产品)或者按照理财合同约定的方式在银
行与客户之间分配(其他类型理财产品)。行与客户之间分配(其他类型理财产品)。
• 33、、理财顾问服务因为市场规模的原因以及中国传统理财顾问服务因为市场规模的原因以及中国传统
文化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理财顾问服务至少在目文化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理财顾问服务至少在目
前只能服从于理财产品推介和运作,为理财产品的开发和前只能服从于理财产品推介和运作,为理财产品的开发和
营销服务。营销服务。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四)个人理财业务应改称理财业务(四)个人理财业务应改称理财业务
• 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的正式全称为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的正式全称为““银行个人银行个人
理财业务理财业务””,这主要是基于银行理财服务的对象也就是客,这主要是基于银行理财服务的对象也就是客
户的性质为个人身份确定的,或者是从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户的性质为个人身份确定的,或者是从银行理财产品购买
者(投资者)的角度来界定的。但是,在《暂行办法》颁者(投资者)的角度来界定的。但是,在《暂行办法》颁
布实施三年多后的时间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服务内容布实施三年多后的时间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服务内容
尽管仍然主要局限于投资理财服务和理财产品的开发运作,尽管仍然主要局限于投资理财服务和理财产品的开发运作,
但理财服务的对象范围却早已扩展至个人和机构等各类主但理财服务的对象范围却早已扩展至个人和机构等各类主
体。理财市场上不但出现了机构和个人都可购买的银行理体。理财市场上不但出现了机构和个人都可购买的银行理
财产品,也出现了专门供各类机构投资者量身定制的银行财产品,也出现了专门供各类机构投资者量身定制的银行
理财产品。因此,将银行理财业务仍然称之为个人理财业理财产品。因此,将银行理财业务仍然称之为个人理财业
务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了。我们认为,还是使用务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了。我们认为,还是使用““银行理财银行理财
业务业务””更为准确。更为准确。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念三、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念
•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一)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
• 首先,银行理财产品最基本的特征是银行使用客户的首先,银行理财产品最基本的特征是银行使用客户的
资金进行投资或者管理运用,并将获得的收益(部分或者资金进行投资或者管理运用,并将获得的收益(部分或者
全部,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具体产品种类而不全部,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具体产品种类而不
同)按照理财合同和文件规定的规则分配给客户同)按照理财合同和文件规定的规则分配给客户
• 其次,从银行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关系来看,银行理其次,从银行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关系来看,银行理
财产品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银行占据主导地位。财产品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银行占据主导地位。
• 再次,银行理财产品不是有形物质产品,其外在形式再次,银行理财产品不是有形物质产品,其外在形式
主要通过理财合同、推介文件等文件形式表现出来。主要通过理财合同、推介文件等文件形式表现出来。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第四,从风险、收益和流动性角度看,银行理财产品第四,从风险、收益和流动性角度看,银行理财产品
的投资风险高于银行的传统金融产品储蓄存款,相应的收的投资风险高于银行的传统金融产品储蓄存款,相应的收
益也高于存款,但是一般低于股票投资和金融衍生产品的益也高于存款,但是一般低于股票投资和金融衍生产品的
投资。投资。
• 第五,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过程背后体现了多方面的第五,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过程背后体现了多方面的
利益关系。利益关系。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二)银行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的关系(二)银行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的关系
• 首先,银行理财产品与基础金融产品的关系是,基础首先,银行理财产品与基础金融产品的关系是,基础
金融产品包括存款、票据、债券、股票等可以是银行理财金融产品包括存款、票据、债券、股票等可以是银行理财
产品的投资对象或者投资的资产配置之一。产品的投资对象或者投资的资产配置之一。
• 其次,衍生金融产品可能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对其次,衍生金融产品可能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对
象之一,同时,衍生金融产品也可能成为理财产品的设计象之一,同时,衍生金融产品也可能成为理财产品的设计
要素之一。要素之一。
• 再次,其他理财产品也可以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再次,其他理财产品也可以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
对象或者资产配置之一。对象或者资产配置之一。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三)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
• 银行理财产品是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银行理财产品是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
的资金投资和管理方案,实质体现的是银行集合多个投资的资金投资和管理方案,实质体现的是银行集合多个投资
者的资金,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管理和运用,并按照理财文者的资金,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管理和运用,并按照理财文
件规定的规则分配投资收益,为客户谋取投资收益或者财件规定的规则分配投资收益,为客户谋取投资收益或者财
务利益的财产管理关系,受托管理客户的财产以及按照理务利益的财产管理关系,受托管理客户的财产以及按照理
财文件的规定确定收益分配的规则是银行理财产品最重要财文件的规定确定收益分配的规则是银行理财产品最重要
的特征。的特征。
•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金融产品,具有金融产品的共同特银行理财产品属于金融产品,具有金融产品的共同特
性。银行理财产品属于集合类理财产品,就其集合多个投性。银行理财产品属于集合类理财产品,就其集合多个投
资者资金以及投资者将资金交付专业机构(银行)管理运资者资金以及投资者将资金交付专业机构(银行)管理运
用这两大特征的情况看,其性质类似证券投资基金、集合用这两大特征的情况看,其性质类似证券投资基金、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一、信托:最重要的理财工具一、信托:最重要的理财工具
• 从理论上说,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运用的基础法律关从理论上说,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运用的基础法律关
系很多,包括信托、债权债务关系、委托代理或者有限合系很多,包括信托、债权债务关系、委托代理或者有限合
伙等,但实际上各种理财产品中,建立在信托法理基础上伙等,但实际上各种理财产品中,建立在信托法理基础上
的最为常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多数都属于信托型产品。的最为常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多数都属于信托型产品。
因此,信托是最重要的理财工具或者资产管理工具。因此,信托是最重要的理财工具或者资产管理工具。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二、信托的概念二、信托的概念
• (一)信托的精髓(一)信托的精髓
• 按照一般通行的说法,信托是基于信任而发生的财产按照一般通行的说法,信托是基于信任而发生的财产
托付于他人管理的行为或者法律关系。但是将信托的概念托付于他人管理的行为或者法律关系。但是将信托的概念
简化为基于信任而托付财产,实际上不能涵盖信托的本质,简化为基于信任而托付财产,实际上不能涵盖信托的本质,
也不能让我们分清楚信托与委托代理之间的本质区别。也不能让我们分清楚信托与委托代理之间的本质区别。
• 首先,信托生效后,信托财产在名义上的所有权被移首先,信托生效后,信托财产在名义上的所有权被移
转到了受托人的名下。转到了受托人的名下。
• 其次,信托的受托人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委托人其次,信托的受托人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委托人
交付信托的财产,受托人管理财产所产生的财产价值增值交付信托的财产,受托人管理财产所产生的财产价值增值
和其他信托利益,都归属信托受益人所有,受托人除了信和其他信托利益,都归属信托受益人所有,受托人除了信
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约定的管理报酬之外,不能以管理业绩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约定的管理报酬之外,不能以管理业绩
优良或者其他任何理由分配或者占有信托利益优良或者其他任何理由分配或者占有信托利益 。。
• 再次,信托关系的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信再次,信托关系的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信
托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前者是自益信托,后者是他益信托托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前者是自益信托,后者是他益信托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二)信托的定义(二)信托的定义
•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移转给受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移转给受
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或者信托文件的规定,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或者信托文件的规定,
以受托人的名义,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以受托人的名义,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
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和法律关系。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和法律关系。
• 这个定义的核心内容包括:这个定义的核心内容包括:
• 首先,委托人是财产的托付者,也是信托的设立者,首先,委托人是财产的托付者,也是信托的设立者,
委托人为了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的目的或者其他合法的特委托人为了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的目的或者其他合法的特
定目的,将财产交付给受托人管理。定目的,将财产交付给受托人管理。
• 其次,信托生效的前提是财产的交付和移转,也就是其次,信托生效的前提是财产的交付和移转,也就是
必须有具体的财产可供交付信托。必须有具体的财产可供交付信托。
• 再次,财产交付信托,意味着在信托期间,财产名义再次,财产交付信托,意味着在信托期间,财产名义
所有权转移到受托人的名下,委托人在信托期间将不再拥所有权转移到受托人的名下,委托人在信托期间将不再拥
有财产的所有权。有财产的所有权。
• 第四,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获得的利益,归属受益人。第四,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获得的利益,归属受益人。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三)信托的当事人(三)信托的当事人
• 1 1.委托人.委托人
• 委托人是财产的托付人,也是信托生效之前财产的合委托人是财产的托付人,也是信托生效之前财产的合
法拥有者。法拥有者。
• 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机构。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机构。
一个信托中,可以只有一个委托人,这种信托称为一个信托中,可以只有一个委托人,这种信托称为““单一单一
信托信托””;也可以有两个以上的多个委托人,这种情况称为;也可以有两个以上的多个委托人,这种情况称为
““集合信托集合信托””。。
• 银行也可以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托公司)签订信银行也可以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托公司)签订信
托合同等信托文件,并且银行作为委托人时,其信托资金托合同等信托文件,并且银行作为委托人时,其信托资金
一般是来自银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实际上,在银行与一般是来自银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实际上,在银行与
信托公司合作的理财产品(银连信理财产品)中,银行理信托公司合作的理财产品(银连信理财产品)中,银行理
财产品和信托产品之间多数采取以银行作为委托人的方式财产品和信托产品之间多数采取以银行作为委托人的方式
进行对接。进行对接。
••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2 2.受托人.受托人
• 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托付管理信托财产的人。与其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托付管理信托财产的人。与其
他的财产管理制度不同的是,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一旦他的财产管理制度不同的是,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一旦
将财产交付信托,信托生效,受托人就拥有了信托财产的将财产交付信托,信托生效,受托人就拥有了信托财产的
名义所有权,并且还拥有了信托财产的管理权(消极信托名义所有权,并且还拥有了信托财产的管理权(消极信托
除外),而委托人则不再拥有财产的所有权。除外),而委托人则不再拥有财产的所有权。
• ((11)受托人作为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后果)受托人作为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后果
• 首先,信托公司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首先,信托公司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不能占有信托收益。不能占有信托收益。
• 其次,受托人作为信托财产名义上的所有者,不但不其次,受托人作为信托财产名义上的所有者,不但不
能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而且还不得将信托财产与能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而且还不得将信托财产与
其自有的固有财产混淆在一起。其自有的固有财产混淆在一起。
• 再次,受托人虽然不能享有或者占有信托利益,但是再次,受托人虽然不能享有或者占有信托利益,但是
在发生信托财产亏损的情况下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在发生信托财产亏损的情况下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22)受托人的资质要求)受托人的资质要求
• 信托有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之分,受托人受托管理财信托有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之分,受托人受托管理财
产的目的不是为了营业和盈利的信托是民事信托。受托人产的目的不是为了营业和盈利的信托是民事信托。受托人
受托管理信托事务为商业性目的或者说是为了盈利的,就受托管理信托事务为商业性目的或者说是为了盈利的,就
是商事信托。商事信托又称营业性信托或商业信托。是商事信托。商事信托又称营业性信托或商业信托。
• 民事信托中,受托人的范围很广,只要是具有独立民民事信托中,受托人的范围很广,只要是具有独立民
事行为能力的人和机构,都可以作为受托人。但是,按照事行为能力的人和机构,都可以作为受托人。但是,按照
中国的法律法规,要从事营业性的信托业务,或者说从事中国的法律法规,要从事营业性的信托业务,或者说从事
商事信托,受托人只能是取得信托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商事信托,受托人只能是取得信托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具体说就是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基金只能构,具体说就是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基金只能
作为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受托人。作为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受托人。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33)共同受托人)共同受托人
• 同一信托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个受托人,但是个别情况同一信托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个受托人,但是个别情况
下也可以出现两个以上受托人,就是所谓的共同受托人。下也可以出现两个以上受托人,就是所谓的共同受托人。
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
体事务由不同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体事务由不同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
• 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信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信
托文件规定处理;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受益人托文件规定处理;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受益人
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决定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决定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3. 3.受益人受益人
• 受益人是拥有或者获得信托利益的人。受益人可以由受益人是拥有或者获得信托利益的人。受益人可以由
委托人指定或者信托合同规定,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委托人指定或者信托合同规定,也可以由法律规定。
• 商业性的金融信托产品中,法律或者法规一般明确规商业性的金融信托产品中,法律或者法规一般明确规
定委托人就是受益人,也就是只限于自益信托。定委托人就是受益人,也就是只限于自益信托。
• 受益人是信托的当事人,但是在他益信托中,一般情受益人是信托的当事人,但是在他益信托中,一般情
况下受益人不是信托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说,一般情况况下受益人不是信托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说,一般情况
下,无需受益人参与签订信托合同,也无需征得受益人的下,无需受益人参与签订信托合同,也无需征得受益人的
同意,委托人可以和受托人两方签订信托合同规定谁是受同意,委托人可以和受托人两方签订信托合同规定谁是受
益人、受益权的份额、受益权是否可以转移、质押并抵偿益人、受益权的份额、受益权是否可以转移、质押并抵偿
受益人的债务等合同事项。受益人的债务等合同事项。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四)受托人的信托责任或者受托义务(四)受托人的信托责任或者受托义务
• 1. 1.忠实义务忠实义务
• 2. 2.谨慎义务谨慎义务
• (五)信托财产(五)信托财产
• 1. 1.信托财产的涵义信托财产的涵义
• 从委托人的角度看,信托财产是委托人基于信任交付从委托人的角度看,信托财产是委托人基于信任交付
受托人管理的财产。受托人管理的财产。
• 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法律、行政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生产、交易和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规禁止生产、交易和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
•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不同,并且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不同,并且
一旦信托生效,信托财产不再归委托人所有。一旦信托生效,信托财产不再归委托人所有。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2. 2.信托财产的种类信托财产的种类
• 任何种类的财产都可以成为信托财产。从财产的物质任何种类的财产都可以成为信托财产。从财产的物质
形态和特性的角度说说,共有三大种类的信托财产:形态和特性的角度说说,共有三大种类的信托财产:①①资资
金或者说金钱;金或者说金钱;②②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③③财产权,或者说权利。财产权,或者说权利。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3. 3.信托财产的种类与信托的金融功能信托财产的种类与信托的金融功能
•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特定的信托未必一定具有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特定的信托未必一定具有
金融功能。在各种信托中,具有直接金融功能的是资金信金融功能。在各种信托中,具有直接金融功能的是资金信
托,资金信托一般情况下都是与直接或者间接的融资有关托,资金信托一般情况下都是与直接或者间接的融资有关
的。其他种类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设立的信托,信托目的的。其他种类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设立的信托,信托目的
也许仅仅与财产的保管、管理有关,未必具有金融功能。也许仅仅与财产的保管、管理有关,未必具有金融功能。
但是,任何非资金的信托,一旦设立就会具有独立的受益但是,任何非资金的信托,一旦设立就会具有独立的受益
权,只要信托文件没有禁止或者限制受益权的转让,就可权,只要信托文件没有禁止或者限制受益权的转让,就可
以通过将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割或者整体转让,从而达到融以通过将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割或者整体转让,从而达到融
资的目的,实现信托的金融功能。资的目的,实现信托的金融功能。
• 信托产品中的资产支持信托(也称为信托产品中的资产支持信托(也称为““受益权转让的受益权转让的
信托产品信托产品””)就是利用受益权转让的原理设计出来的。)就是利用受益权转让的原理设计出来的。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4. 4.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与信托制度的风险隔离功能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与信托制度的风险隔离功能
• ((11)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表现)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表现
• 首先,信托财产不是委托人的财产。首先,信托财产不是委托人的财产。
• 其次,信托财产也不是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其次,信托财产也不是受托人的固有财产。
• ①①受托人并不拥有信托的受益权受托人并不拥有信托的受益权
• ②②受托人在实际管理信托财产的时候,还必须对信托受托人在实际管理信托财产的时候,还必须对信托
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 ③③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
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再次,信托财产也独立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再次,信托财产也独立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
• ①①信托财产并不在受益人的名下信托财产并不在受益人的名下
• ②②信托终止的时候,信托财产的归属权并非一定属于信托终止的时候,信托财产的归属权并非一定属于
受益人受益人
• ③③受益权可以用于抵偿债务,但是信托文件如果禁止受益权可以用于抵偿债务,但是信托文件如果禁止
以信托受益权抵偿受益人的债务,则受益权就不得抵偿债以信托受益权抵偿受益人的债务,则受益权就不得抵偿债
务。即使没有这种禁止,受益人的债权人也不能直接通过务。即使没有这种禁止,受益人的债权人也不能直接通过
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实现债权,只能通过获得受益权成为受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实现债权,只能通过获得受益权成为受
益人的方式实现债权,只有在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益人的方式实现债权,只有在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
才能通过行使信托的终止权,获得全部信托财产以实现债才能通过行使信托的终止权,获得全部信托财产以实现债
权。权。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22)信托财产被强制执行的情况)信托财产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 ①①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
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 ②②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时产生了债务,且债权人要求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时产生了债务,且债权人要求
清偿该债务的清偿该债务的
• ③③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 ④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4. 4.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方式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方式
• 信托财产为资金的,可以采取贷款、股权投资、证券信托财产为资金的,可以采取贷款、股权投资、证券
投资、资产投资、权益投资等方式运用,并且可以组合两投资、资产投资、权益投资等方式运用,并且可以组合两
种以上方式运用。以投资方式运用的,还可以通过约定未种以上方式运用。以投资方式运用的,还可以通过约定未
来进行股权或者资产回购或者第三方收购的方式将投资转来进行股权或者资产回购或者第三方收购的方式将投资转
变为债务融资。变为债务融资。
• 信托财产为其他资产的,可以实现特定信托目的(例信托财产为其他资产的,可以实现特定信托目的(例
如将上市公司的股权中的表决权信托,可以保护中小投资如将上市公司的股权中的表决权信托,可以保护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也可以通过转让受益权的方式进行融资,还者的利益),也可以通过转让受益权的方式进行融资,还
可以将信托财产和其他资产进行交易达到特定目的。可以将信托财产和其他资产进行交易达到特定目的。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六)积极信托与消极信托(六)积极信托与消极信托
• 所谓积极信托,是指根据信托合同或者信托文件,受所谓积极信托,是指根据信托合同或者信托文件,受
托人就信托财产进行积极的管理或处分的管理信托,在这托人就信托财产进行积极的管理或处分的管理信托,在这
种信托中,受托人负有对受托财产进行积极管理或处分的种信托中,受托人负有对受托财产进行积极管理或处分的
义务。义务。
• 所谓消极信托,是指委托人并未委托受托人就信托财所谓消极信托,是指委托人并未委托受托人就信托财
产进行积极的管理或处分之信托,信托财产的积极管理或产进行积极的管理或处分之信托,信托财产的积极管理或
处分实际上仍由委托人自行为之的管理信托。这种情况下,处分实际上仍由委托人自行为之的管理信托。这种情况下,
受托人惟一的作用是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信托财产。消极信受托人惟一的作用是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信托财产。消极信
托的典型例子是股权信托,也就是委托人将公司的股权信托的典型例子是股权信托,也就是委托人将公司的股权信
托转让于受托人,名义上受托人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但是托转让于受托人,名义上受托人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但是
股权的有关权利例如表决权、董事推举权等管理权仍然由股权的有关权利例如表决权、董事推举权等管理权仍然由
委托人或者受益人行使(以受托人的代理人等身份行使)。委托人或者受益人行使(以受托人的代理人等身份行使)。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消极信托的概念在银信合作的理财产品中具有重要意消极信托的概念在银信合作的理财产品中具有重要意
义,主要是因为对接信托的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义,主要是因为对接信托的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实际上是
银行起着主导地位,信托公司只是一个管道和平台,作为银行起着主导地位,信托公司只是一个管道和平台,作为
扩展银行理财投资范围的工具,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其实扩展银行理财投资范围的工具,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其实
并不参与投资管理,因此属于消极信托。并不参与投资管理,因此属于消极信托。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七)公益信托(七)公益信托
• 私益信托是委托人为了自己或者其他特定人的利益而私益信托是委托人为了自己或者其他特定人的利益而
设定的信托,目的是为了私人利益。公益信托是委托人为设定的信托,目的是为了私人利益。公益信托是委托人为
了社会公益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其目的必须有利于全社会了社会公益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其目的必须有利于全社会
或者社会中的部分公众。或者社会中的部分公众。
• 我国《信托法》规定为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我国《信托法》规定为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
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①①救济贫困;救济贫困;②②救助灾民;救助灾民;③③扶助扶助
残疾人;残疾人;④④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⑤⑤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⑥⑥发展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⑦⑦维护生态环维护生态环
境等境等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公益信托原则上适用与私益信托相同的法律规则,但公益信托原则上适用与私益信托相同的法律规则,但
由于具有公益性,因而在许多方面,适用与私益信托不同由于具有公益性,因而在许多方面,适用与私益信托不同
的规则,主要是:的规则,主要是:①①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不得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不得
用于非公益目的。用于非公益目的。②②公益信托需要设置信托监察人。信托公益信托需要设置信托监察人。信托
监察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提起诉监察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提起诉
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信托监察人由信托文件规定。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信托监察人由信托文件规定。
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指定。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指定。③③受托人受托人
对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受信托监察人监督。公益信托对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受信托监察人监督。公益信托
的受托人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辞任。的受托人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辞任。④④公益公益
信托终止时,如果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信托终止时,如果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
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
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
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
第三节 银行理财业务的属性与定位
• 一、银行零售业务一、银行零售业务
• (一)银行零售业务的概念与范围(一)银行零售业务的概念与范围
• 按照国内外金融业的惯例,银行零售业务应被界定为按照国内外金融业的惯例,银行零售业务应被界定为
银行向居民个人、家庭、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务的银行向居民个人、家庭、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务的
营业活动,其具体内容包括:存款、取款、转账、缴费等营业活动,其具体内容包括:存款、取款、转账、缴费等
传统的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业务、贵宾理财传统的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业务、贵宾理财
业务、私人银行业务等业务。业务、私人银行业务等业务。
• 如果将银行零售业务和银行批发业务做比较的话,它如果将银行零售业务和银行批发业务做比较的话,它
们的本质区别在于:银行零售业务的服务对象是银行产品们的本质区别在于:银行零售业务的服务对象是银行产品
和价格的被动接受者,面对的是一个大众化的市场,因此和价格的被动接受者,面对的是一个大众化的市场,因此
银行要靠品牌、营销来吸引客户;而银行批发业务的服务银行要靠品牌、营销来吸引客户;而银行批发业务的服务
对象对银行产品和定价有直接影响力,银行必须通过与客对象对银行产品和定价有直接影响力,银行必须通过与客
户谈判来确定产品价格和条件,靠关系来争取和维护客户,户谈判来确定产品价格和条件,靠关系来争取和维护客户,
因此也被称为关系型银行业务。因此也被称为关系型银行业务。
第三节 银行理财业务的属性与定位
• (二)银行零售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关联性(二)银行零售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关联性
• 银行零售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关联主要表现在其服务对银行零售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关联主要表现在其服务对
象的共同性上。象的共同性上。
• 银行理财业务也需要依靠品牌和营销来吸引客户,因银行理财业务也需要依靠品牌和营销来吸引客户,因
此理财业务也可以归类为零售业务。此理财业务也可以归类为零售业务。
第三节 银行理财业务的属性与定位
• 二、银行中间业务二、银行中间业务
• 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是指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是指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
财,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财,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
各种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包括结算类中间业务、各种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包括结算类中间业务、
代理类中间业务、担保类中间业务、承诺类中间业务、交易代理类中间业务、担保类中间业务、承诺类中间业务、交易
类中间业务和其他中间业务等六大类。类中间业务和其他中间业务等六大类。
• 理财业务是依靠理财产品的运作管理获取收入,也是依理财业务是依靠理财产品的运作管理获取收入,也是依
靠服务获得收入,所以也可以归属为广义的中间业务范畴。靠服务获得收入,所以也可以归属为广义的中间业务范畴。
第三节 银行理财业务的属性与定位
• 三、财富管理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三、财富管理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
• 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也都是理财,并且其服务对象都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也都是理财,并且其服务对象都
是高端客户,只是其理财的客户高端程度或者客户的财产是高端客户,只是其理财的客户高端程度或者客户的财产
水平有所不同。财富管理是针对较为富裕的客户进行的理水平有所不同。财富管理是针对较为富裕的客户进行的理
财服务,而且主要是对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理财服务,而对财服务,而且主要是对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理财服务,而对
更为富裕的客户提供的理财服务则经常被称为私人银行业更为富裕的客户提供的理财服务则经常被称为私人银行业
务。务。
• 财富管理在两个方面比私人银行提供更广泛的服务:财富管理在两个方面比私人银行提供更广泛的服务:
• 首先,财富管理的产品范围更加广泛。首先,财富管理的产品范围更加广泛。
• 其次,客户群的不同。其次,客户群的不同。
• 就中国目前银行业的理财业务而言,对于财富管理,就中国目前银行业的理财业务而言,对于财富管理,
显然以理财产品为核心,而对于私人银行业务,则理财规显然以理财产品为核心,而对于私人银行业务,则理财规
划的地位相对显得更为重要一些。在私人银行业务中,银划的地位相对显得更为重要一些。在私人银行业务中,银
行的理财师要向客户提供比较全面的财产管理规划,并提行的理财师要向客户提供比较全面的财产管理规划,并提
供恰当的资产配置方案,提供不同的理财方案供客户选择。供恰当的资产配置方案,提供不同的理财方案供客户选择。
第三节 银行理财业务的属性与定位
• 四、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的业务定位四、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的业务定位
• (一)理财业务与银行主要业务均具有密切关系(一)理财业务与银行主要业务均具有密切关系
• (二)零售业务、中间业务与理财业务具有的共性特征(二)零售业务、中间业务与理财业务具有的共性特征
• 首先,开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基本要求是满足客户需求的变首先,开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基本要求是满足客户需求的变
化,这与开展中间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化,这与开展中间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
• 其次,开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是把握客户关系的变其次,开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是把握客户关系的变
化,这与开展中间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基本技能是一致的。化,这与开展中间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基本技能是一致的。
• 再次,开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基本目标是促使银行盈利模式再次,开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基本目标是促使银行盈利模式
的变化,这与开展中间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的变化,这与开展中间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