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检查、保管制度
1. 材料采购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生产产家及供应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评审为合格的分包方。所定材料必须合格,各种证明材料齐全。
2. 严格履行经济合同程序,材料加工订货时,必须与供应单位签定合同(应有质量保证协议内容)明确质量责任。
3. 各种材料进货必须经过进场检验,需要复试的材料要按规定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材料检验不合格要隔离存放并作出标识,报项目经理尽快处置,执行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5. 进场的材料要分类妥善保管,明确标识,露天存放的按现场平面图整齐存放,并有防雨、防潮、排水措施。入库存放的料具,要分类存放,明确标识,做到帐、卡、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