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07]59 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基本情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 85069m2,总建筑面积 213625m2,以小河路为界,分为 A、
B 两个地块。小河路东侧为 A 地块,总建筑面积 5394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3381 m2,地下建筑面积 23560 m2,以低层住宅为主;小河路西侧为 B 地块,
总 建 筑 面 积 159684m2 , 其 中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118243 m2 ,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为
41441m2,以高层住宅为主。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1-1。
表 1-1 A 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1 用地面积 m2 34116
2 总建筑面积 m2 53941
3 地上建筑面积 m2 23381
4 地下建筑面积 m2 23560
5 建筑密度 %
6 容积率 /
7 绿地率 %
8 机动车停车位(地下) 个 70
9 户数 户 43
10 居住人口 人 151
表 1-2 B 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1 用地面积 m2 50953
2 总建筑面积 m2 159684
4 地上建筑面积 m2 118243
住宅建筑面积 m2 115656
5 其中
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m2 2587
6 地下建筑面积 m2 41441
7 架空层面积 m2 4991
8 建筑密度 %
9 容积率 /
10 绿地率 %
机动车停车位 个 835
其中 地下停车位 个 79911
地面停车位 个 36
12 自行车停车位 个 1082
13 户数 户 753
14 居住人口 人 2636
1、总体布局
本项目以小河路为界分为 A、B 两个地块,两个地块均基本呈矩形。A 地块
建筑类型为低层住宅,主入口和次入口分别位于小河路和吉如街上,沿南北向整
齐排列 16 幢低层住宅。B 地块主入口设置在地块南侧规划二号路,由主入口往
北进入小区中央商业中心,居住建筑围绕着中央会所以及公共活动场地游泳池错
落有致地布置在四周,共有 7 幢 18 层建筑,1 幢 15 层建筑。
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5
2、功能布局
项目 A 地块共设计 16 幢低层住宅,B 地块共设计 8 幢高层住宅,并有相配
套的商业中心、物业经营及管理用房、机动车地下停车库等。其中,B 地块内共
有两处配套商业,1#商业位于主入口北侧,2#商业位于地块西北角,主要功能为
小型商铺,不设餐饮。建设项目主要建筑功能布局见表 1-3。
表 1-3 各建筑主要功能部分
地块名称 建筑单体 总层数 楼层 功能设置
A1#~A16#
地下 1 层,
地上 3 层,
1~3 层 住宅
A 地块
地下室
地下 1 层,
层高
地下 1 层
地下车库(70 个停车位)、变电
所、生活及消防水泵房
1 层 架空层B1#~B5#、
B7#
地下 1 层,
地上 18 层 2~18 层 住宅
1 层 架空层
B6#
地下 1 层,
地上 15 层、 2~15 层 住宅
1 层 物业管理用房
B8#
地下 1 层,
地上 18 层, 2~18 层 住宅
地下室
地下 1 层,
高度
地下 1 层
生活及消防水泵房、设备用房、
变电所、风机房、地下车库(799
个车位)
商业 1#
1 幢 1 层,2
幢 2 层建筑
1-2 层 小型商铺
1 层 开闭所,小型商铺
B 地块
商业 2#
1 幢局部 2
层建筑 2F 小型商铺
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
由监测结果可知,京杭运河吉如街断面水质 DO 和氨氮指标未达到《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限值,总体水质为劣Ⅰ类水质。
2、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由监测结果可知,和睦小学监测点各监测指标中,NO2 和 SO2 日均浓度均达
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监测时段内 17 日、18 日 PM10 日均值超过
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
根据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0 年 8 月 3 日的现场监测结果,拟建
项 目 周 边 各 监 测 点 除 临 小 河 路 监 测 点 昼 间 噪 声 超 过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其余测点的昼夜噪声均能够达到《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的限值限值要求。
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建设期间将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范围和程度的影响,因
此该项目建设方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实行文明施
工,创建“绿色工地”,按《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 113
号)针对施工期污染的来源的排放规律采用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控制对策,尽
量把对周围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最轻,同时在施工期间应认真做
好公告宣传工作,加强与附近居民、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考虑公
众的要求,最大程度地争取当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年排放量为 万 t/a,各污染物排放量如下:CODCr
项目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汇同其它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周边市政污水
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平均浓度为 CODCr 339mg/L,
SS191mg/L,氨氮 28mg/L,动植物油 7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中的相应标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2、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计算,高峰期每个排气筒排
放口汽车尾气 HC、NOX 污染物排放速率分别为
放浓度分别为
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非甲烷总烃、NOX 相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及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
根据 HJ -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要求,应用估算
模式计算各个排气筒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出现距离。由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
地 下 车 库 废 气 有 组 织 排 放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均 达 到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和参考标准(非甲烷总烃按 标准)浓
度限值。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 10%,根据《-2008 大气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本报告不再进行详细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
作。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地下车库出入口昼间高峰期噪声对最近厂界贡献值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限值。昼间高峰期对最近住宅的
影响值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 3 类区昼间标准,不会造成昼间超标影响。
由于地下车库出入口车辆主要集中在昼间上下班高峰期,夜间车流量远低于高峰
小时车流量,因此夜间对周围住宅的影响将小于上述预测结果,不会造成夜间超
标。
为进一步减轻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对内部住宅的影响,建议地下车库出入口
采用低噪声坡道,并在坡道两侧做好绿化。此外,由于项目 C2、C4 出入口距离
周边住宅较近(约 7m),建议安装隔声顶棚,
(2)固定设备噪声影响分析
该项目的水泵房、变电房、送排风机房等均设置在地下室独立房间内,设备
安装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由于地下室本身具有较好的屏蔽效果,因此经地下室
隔声后,地下室内的设备运转噪声对场界的噪声贡献值<50dB,均能够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建筑上层住宅产
生不利影响。
项目主要地上设备为开闭所,位于 B 地块西北角商业用房。由于开闭所本
身噪声不大,并且不与住宅直接相邻,周边为配套公建用房,在做好开闭所设备
用房的隔声降噪措施,设备噪声经过独立隔声间隔声后不会对临近的住宅产生超
标影响。由项目设计方案中住宅平面布置可知,住宅电梯井道不与卧室直接相邻,
在做好电梯井道的隔音措施,电梯运行设备噪声不会对内部住宅住户休息产生不
利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社区配套公建用房产生
的生活办公垃圾。该项目年产生固体废物总计 1117t/a。生活垃圾由小区物业管
理部门先做好收集工作,并适当进行分类收集,再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送至垃圾填埋场作卫生填埋处置,则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外环境对项目影响分析
通过对本项目周围污染源调查,项目周边没有产生较大污染源的大型企业,
均为住宅用地和学校用地为主,外环境对本项目主要影响为周围道路交通噪声对
本项目住宅的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地块临吉如街和吉祥寺路一侧住宅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
标准》3 类标准,但临街住宅受小河路和规划二号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大。B 地块
中,与小河路和规划二号路相邻的住宅昼间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区
标准,夜间低楼层略有超标。A 地块临小河路一侧住宅昼间达到 3 类区标准,夜
间部分楼层略有超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项
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明确该项目的建筑控制线边界与周边交通干线的距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
例》中的相关内容,对临小河路和规划二号路一侧的住宅在设计中采取中空玻璃
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周边道路的交通噪声对住宅的影响,以保证室内合理的声环
境质量。
2 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在有关道路入口立警示牌,做好引导、
疏散交通的计划工作。对社会机动车辆不能进入的区域入口处,应设置警示牌及
路障,防止外来车辆误入施工场地而引发事故。
(2)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严格施工申报制度,禁止夜间进行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
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的证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许可证》。尽可能采用低噪
声施工机械,淘汰落后工艺。对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要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定期
检查施工设备,一发现产生的噪声增加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做好周围居民思想工
作,及时向他们通报施工进度。
(3)加强管理,减少扬尘污染,及时采取洒水抑尘。运输黄砂等车辆必须
用帆布密封,覆盖率 100%。
(4)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周边已建成道路的市政污水管网,不得
排入周围水体。
(5)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影响附
近河道的水质。
(6)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和渣土不能随意倾倒、抛弃、转移和扩散,
必须按《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7)加强施工期间的环保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2、营运期
建设项目须实施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 1-4。
表 1-4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必须采用机械强制排风,并经专用竖向
风井集中高空排放,平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 6 次。
达到《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二级标准
水污染物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周边道路市政雨水
管网。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
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达到《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
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应按照杭州市垃圾分类处置的有关规定,物业管
理部门设置相应的分类收集垃圾箱,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
分类收集工作,由城管办统一及时清运、分类处置。
不产生固废污染
噪声
1、必须选用低噪声或超低噪声类型,并应合理布局。水
泵、风机、变压器等高噪声设备均应设在地下室内,不得直接
与住宅相邻。地下室设备按《隔振设计规划》进行设计和安装,
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箱,设置在专用机房内,车库通风管路中
设置消声器,通风机进出口均设置软接头,水泵等设备采取隔
振处理、设置挠性连接等。
2、地下车库出入口采用低噪声坡道,并在坡道两侧做好
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3 类标准
绿化工作,C2、C4 出入口安装隔声顶棚,地下车库出入口应
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
3、建议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
防治法》中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地面交通噪
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中的相
关内容,对临小河路和规划二号路一侧住宅在设计中采取降噪
措施,以减轻周边道路的交通噪声对住宅内声环境的影响。
3 十项审批原则
规划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桥西规划管理单元,根据《杭州市拱墅区桥西单
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建地块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杭州市规划局对项目地块
规划条件[受理号:1120100891,规字第 330100201000590 号,],项目
地块为住宅用地。根据《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拟建地
块位于拱墅城区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5D04),属优化准入区。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功能区规划。
产业导向符合性分析
项目将建设商品住宅及相配套的商业、物业经营管理及社区用房,根据《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和《杭州市 2010 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
间布局指引》,普通商品房开发属于鼓励发展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
的国家产业导向及政策要求。
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住宅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属于非生产性项目。项目设计过
程中采用节水用具、节能材料等,符合清洁生产减污、降耗、节能、增效的要求。
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
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后排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地
下车库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废气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配套设备在采取隔声降
噪措施后对厂界的噪声影响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
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妥善处置。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污染
物达标排放原则。
符合环境质量功能要求
根据本环评分析,该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在采取本环评中提
到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不变。
总量控制
根据《“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国函[2006]70
号),“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
控制计划管理。文件还规定:“在国家确定的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海域专项规
划中,还要控制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各专项规
划中下达,由相关地区分别执行,国家统一考核。鼓励各地根据各自的环境状况,
增加本地区必须严格控制的污染物,纳入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且污水纳管排放,不作总量控制要求。
环境保护设施要求
根据本环评分析,在采取本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表 8-2)后,该项
目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
“三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使得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风险防范措施
该项目为非化工石化类项目,也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不作风险防范措施要
求。
公众参与要求
在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展开环评工作 7 个工作日内,进行了环保公告,公
告时间为 2010 年 7 月 19 日至 8 月 1 日;并在环评编制过程中,上报审批之前进
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25 日。公示的主要内容为
基本建设情况、污染排放和防治措施等,并同期进行社会调查,共征询了 50 个
个人及 20 家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符合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及《关于
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 号)
的有关要求。
环境与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拟建址位于拱墅区桥西单元范围内,该区域规划为居住用地,该项目
建成后生活污水量较现在有较大幅度地增加,但区域污水管网较为完善,区块内
废水可全部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排入河道,对区域地表水环境无影响;同时该
项目燃料规划使用管道天然气,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较小,并均经专用竖向通
风井收集后高空集中排放,不会增加周围空气环境的污染负荷,该项目的实施对
改善城市环境和景观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用地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同时,该项目的建
设将进一步促进周围区域的建设发展,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的经济发展圈,
促使区域土地具有更高的利用和开发价值。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该项
目在各个实施阶段过程中积极做好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工作,基本
上可以满足当地环境容量要求和环保管理需求,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
4 环保投资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在噪声防治、汽车废气排放、生活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
纳管等环境保护工作上投入一定资金,以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措施落实到位。
该项目环保投资额预计为 152 万元,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 %。要求建设单位
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5 建议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的
环境管理,控制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类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水、气、噪声等各类污染防
治设施的进展情况,“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确保本环评
提出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设施能落到实处。施工期应重点加强夜间施工的管
理和施工扬尘的防治。
6 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杭政储出[2007]59 号地块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产业
发展规划和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只要该项目在建设期
和营运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及“三同时”制度,认真全面落实本
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前提下,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
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