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进口货运代理
【案例】
国际海运进口货运代理
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代理上海航空发动
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从韩国釜山POSCO ASIA
COMPANY Limited(浦 亚 宝 业 有 限 公 司)
进口12个集装箱合计187, KGS的制造轿
车门中柱用激光焊接钢板。货物于2008-02-15
在韩国釜山装船。
为业务方便,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委托
山东加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代理该票货物的进
口手续,并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
【内容导入】
一、进口合同履行的基本程序
在进口业务中,我方作为买方履行合同基本
程序如下:
申请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FOB条件)、
船期通知(FOB条件)、接收装船通知、办理保
险(CIF由卖方投保)、付款赎单、接货准备、
进口报验、进口报关、提取货物等环节。
1
2
3
接货准备接货准备
检验检疫检验检疫
委托与单据委托与单据
准备准备
货运代理接受进口商的委托,代理其租船订舱;出口商发运货运代理接受进口商的委托,代理其租船订舱;出口商发运
货物后将单据通过议付行交到开证行或是付款行,并将相关货物后将单据通过议付行交到开证行或是付款行,并将相关
单证尽早交给货运代理公司,由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换单证尽早交给货运代理公司,由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换
取提货单,以备报验、报关和提货时使用。取提货单,以备报验、报关和提货时使用。
出口商装运货物后,会将装船通知发给进口商。进口商接到出口商装运货物后,会将装船通知发给进口商。进口商接到
装船通知后应及时与货运代理公司联系,密切关注船舶运行装船通知后应及时与货运代理公司联系,密切关注船舶运行
情况,了解船舶到港时间,安排好港口接货工作;情况,了解船舶到港时间,安排好港口接货工作;
在船舶卸货完毕后,办理检验检疫申报手续,并取得检验检在船舶卸货完毕后,办理检验检疫申报手续,并取得检验检
疫放行。疫放行。
二、在进口业务中,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与业务程序
【内容导入】
4
5
6
提取货物提取货物
保险索赔保险索赔
报报 关关
待检验检疫放行后,凭检验检疫通关单或盖放行章的入境检待检验检疫放行后,凭检验检疫通关单或盖放行章的入境检
验检疫报验单向海关申报。配合海关审单、查验并缴纳关税验检疫报验单向海关申报。配合海关审单、查验并缴纳关税
和相关费用后,办理海关放行。和相关费用后,办理海关放行。
凭海关盖放行章的提货单到港口货运部门办理提取货物。凭海关盖放行章的提货单到港口货运部门办理提取货物。
提取货物后,如果发现货物出现损失,应及时按照保险合提取货物后,如果发现货物出现损失,应及时按照保险合
同的规定准备相关索赔单证,向保险公司索赔。同的规定准备相关索赔单证,向保险公司索赔。
【内容导入】
二、在进口业务中,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与业务程序
第一章 海运进口货运代理委托及单据准备
主要学习内容
第一节 海运进口货运代理委托书
第二节 海运进口单据准备
第一章 海运进口货运代理委托及单据准备
【案例】
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于2008年02月16日收
到韩国浦亚宝业有限公司发来的装船通知电,得
知货物已于2008年02月15日装船驶往烟台港。
为顺利接货,决定委托山东加速国际物流有限公
司在烟台港代理其办理进口手续,并签发委托书。
山东加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五金矿产
进出口公司的委托书以及相关单证后,即着手办
理进口货物接货、换单、报检、报关等手续。
委托单位名称 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受理单位 山东加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号 08M1HD0052KR
船 名 航 次 XIN HE SHI BA /054W 提单号 COHEXB054WSD202
装运港 釜山 卸港码头 烟台环球码头 靠泊时间 2008年02月19日
商品编码
(HS)
中英文货名 件数 毛重
(KGS)
净重
(KGS)
尺码
(M)
73269010 制造轿车门中柱用激
光焊接钢板
TAILOR WELDED
BLANKSTEEL
SHEETSAPFC390
96 BUNDLES CBM
进
口
委
托
事
项
换
单
检
验
检
疫
报
关
代
办
保
险
货
运
站
拆
箱
集
箱
门
到
门
散
货
运
输
随
付
单
证
商
业
发
票
重
量
单/
装
箱
单
进
口
许
可
证
原
产
地
证
明
书
正
︵
副
︶
本
提
单
合
同
危
险
品
申
报
征
免
税
表
√ √ √ √ 2 2 2 3 1
单证特殊要求说明: 运输特殊要求说明:
进口委托书及声明事项
1、本进口业务委托书均由委托人填写。
2、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3、费用结算按协议或费用确认书。
委托单位: 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受托单位: 烟台XXX货运代理公司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联系人: 地址: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3. 3. 船名航次号船名航次号
2. 2. 受理单位受理单位
4. 4. 合同号合同号
5. 5. 提单号提单号
6. 6. 装运港装运港
.委托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 一般是进口商一般是进口商
运载进口货物船舶的名称与航次号码运载进口货物船舶的名称与航次号码
进出口合同号码进出口合同号码
一般是货运代理公司一般是货运代理公司
海运提单号码海运提单号码
国外的装货港口国外的装货港口
第一节 海运进口货运代理委托书
一、进口货运代理委托书的主要内容
99. . 商品编码商品编码
88. . 靠泊时间靠泊时间
1010. . 中英文货名中英文货名
1111. . 件数件数
1212. . 毛重毛重
77..卸港码头卸港码头 具体的卸货码头名称,不能只写港口名称具体的卸货码头名称,不能只写港口名称
指海关商品编码指海关商品编码
货物名称货物名称
船舶到港时间,在确报之前,此为预报时间,具船舶到港时间,在确报之前,此为预报时间,具
体时间以确报为准体时间以确报为准
运输包装数量运输包装数量
总毛重总毛重
基本技能一 进口货运代理委托书
一、进口货运代理委托书的主要内容
1515. . 进口委托项目进口委托项目
1414. . 尺码尺码
1616. . 随附单据随附单据
1717. . 单证特殊要求说明单证特殊要求说明
1818. . 运输特殊要求说明运输特殊要求说明
1313..净重净重 总净重总净重
即委托货运代理公司办理的具体事项即委托货运代理公司办理的具体事项
提交的单证名称及份数提交的单证名称及份数
总体积数总体积数
一般空白,只是在对货运代理公司有单证方一般空白,只是在对货运代理公司有单证方
面的特殊要求时填写。面的特殊要求时填写。
对特殊商品而言对特殊商品而言
基本技能一 进口货运代理委托书
一、进口货运代理委托书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海运进口单据准备
一、海运进口货运代理的主要单证
1、商业发票
2、装箱单
3、海运提单
4、原产地证书
5、出口国的检验检疫证书
6、保险证书(对于CIF成交的情况)
7、对于许可和/或配额管理的商品,进口方须提交进口
许可证和/或配额
8、如果是加工贸易,需要提供加工手册
9、检验检疫证书
10、海关要求的其他单证
第二节 海运进口单据准备
二、审核单证
货运代理主要是审核与运输及办理进口各项手续相
关的内容。
1、单据种类是否齐全、各种单据之间是否相互吻合一致,
单据中的印章和签字是否真实完整;
2、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许可证或是配额管理,是否需要许
可证和配额;
3、提交的是否海运提单,海运提单是否清洁、是否是已
装船提单、收货人和通知方是否明确、港口描述是否准确;
4、如果是电放,是否需要进口商提供银行保函;
5、海运提单和保险单的背书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是
否连续正确,避免出现背书缺漏,影响换取提货单或是影
响保险索赔。
(1)Shipper/Exporlar
POSCO ASIA CO.,LTD.
ROOM 5508,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CHAL,HONGKONG
(8)No. & date of Invoice
GA802011 FEB 15, 2008
(9 )No. & date of D/C
TF0803327190ILPD FEB 03, 2008
(2)For Accountee & Risk Of Messer
SHANGHAI METALS AND MINERALS
IMPORT AND EXPORT CORPIRATION
13/F, MINMETALS BULDING, 757
GUANGFU RD, SHANGHAI 200070
(10)D/C Issuing bank
BANK OF SHANGHAI PUDONG BRANCH
(4)Loading Port
BUSAN, MAIN
PORT OF KOREA
(6)Final destination
YANTAI, CHINA
(11)Remarks
CONTRACT NO. 08M1HD0052KR
(5)VESSEL
XIN HE SHI BA
(7)Sailing on or about
FEB 15, 2008
(12)Marks & Number of Pkgs (13)Descriptionof goods (14)No. of Calls (15)UnitPrice (16)Amount
TAILOR WELDED BLANK STEEL SHEETS
APFC390
PRICE TERM:THE UNIT PRICE TO BE UNDERSTOOD
CIF YANTAI CHINA PER PC, ACTUAL NET WEIGHT,
PACKING CHARGES INCLUDED
PACKING:STANDARD EXPORT PACKING
SIZE(MM) QUANTITY(PCS) UNIT PRICE (USD/PC) AMOUNT
()X1464X635 24,000 USD USD 213,
GRAND TOTAL: 24,000 USD 213,
Authorized Signature(s)
(17)Signed by
C
O
M
M
E
R
C
I
A
L
I
N
V
O
I
C
E
(1)Shipper/Exporlar
POSCO ASIA CO.,LTD.
ROOM 5508,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CHAL,HONGKONG
(8)No. & date of Invoice
GA802011 FEB 15, 2008
(9 )No. & date of D/C
TF0803327190ILPD FEB 03, 2008
(2)For Accountee & Risk Of Messer
SHANGHAI METALS AND MINERALS
IMPORT AND EXPORT CORPIRATION
13/F, MINMETALS BULDING, 757
GUANGFU RD, SHANGHAI 200070
(10)D/C Issuing bank
BANK OF SHANGHAI PUDONG BRANCH
(4)Loading Port
BUSAN, MAIN
PORT OF KOREA
(6)Final destination
YANTAI, CHINA
(11)Remarks
CONTRACT NO. 08M1HD0052KR
PACKING CONDITIONS AS CALLED
FOR BY THE L/C
(5)VESSEL
XIN HE SHI BA
(7)Sailing on or about
FEB 15, 2008
(12)Marks & Number of Pkgs (13)Descriptionof goods (14)No. of Calls (15)UnitPrice (16)Amount
TAILOR WELDED BLANK STEEL SHEETS
APFC390
PRICE TERM:THE UNIT PRICE TO BE UNDERSTOOD
CIF YANTAI CHINA PER PC, ACTUAL NET WEIGHT,
PACKING CHARGES INCLUDED
PACKING:STANDARD EXPORT PACKING
SIZE(MM) QUANTITY(PCS) BUNDLES NET WEIGHT(MT) GROSS WEIGHT(MT)
()X1464X635 24,000 96
GRAND TOTAL: 24,000 96
Authorized Signature(s)
(17)Signed by
PA
C
K
IN
G
L
IST
/W
E
IG
H
T
M
E
M
O
POSCO ASIA COMPANY Limited
CERTIFICATE OF WOOD PACKING
Date: 15-Feb-2008
We are stating that:
It is declared that this shipment of Tailor Welded Blank Steel Sheets
does contain wood packing materials. Details as following:
Net Weight: MT
No. of Bundles: 96
No. of PCS: 24,000
Vessel Name: XIN HE SHI BA
Sailing on or about: 15-Feb-2008
From: BUSAN, MAIN PORT OF KOREA
To: YANTAI,CHINA
Contract No.: 08M1HD0052KR
A) THE WOOD PACKING HAS BEEN PROCESSED IN ACC. WITH THE
GUARANTINE STANDARD CONFIRMED BY ‘ISPM15’
B) AN IDENTIFYING MARK OF ‘IPPC’ BY AUTHORIZED
ORGANIZATION HAS BEEN PLACED ON WOOD PACKING .
Yous faithfully,
For and on behalf of
POSCO ASIA COMPANY Limited
浦 亚 宝 业 有 限 公 司
Authorized Signature(s)
POSCO ASIA CO., LTD.
Shipper
POSCO ASIA COMPANY LIMITED
ROOM. 5508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KONG
ORIGINAL
B/
COHEUNG MARINE SHIPPING
CO.,LTD.
AS CARRIER
BILL OF LADING
Consignee
TO ORDER OF BANK OF SHANGHAI
PUDONG BRANCH
Notify Party
SHANGHAI METALS AND MINERALS IMPORT
AND EXPORT CORPORATION
13F, MINMETALS BUILDING 757 GUANGFU
ROAD, SHANGHAI 200070
TEL:021-63815858 FAX:021-63806003
Pre carriage by Place of Receipt
Ocean Vessel Voy. No.
XIN HE SHI BA /054W
Place of Delivery
YANTAI,CHINA
Port of Loading
BUSAN KOREA
Port of Discharge
YANTAI,CHINA
Container No. Number of Kind of PackageS Gross Weight Measurement
Marks and Numbers Containers or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187, KGS 123,648 CBM
FSCU3324189/031879(20GP) N/M 20’ X 12 CY/CY
FSCU7702435/031811(20GP) (96 BUNDLES)
FSCU7703200/031874(20GP) SAID TO BE:TAILOR WELDED BLANK STEEL SHEETS APFC390
FSCU7709614/031325(20GP) SIZE (MM):()X1464X635 PCS:24, BUNDLES:96
FSCU7712660/031817(20GP) L/C NO:TF0803327190ILPD CONTRACT NO:08M1HD0052KR
FSCU7826101/031860(20GP) NAME OF THE SHIPPING AGENT AT
GESU2541333/031871(20GP) DESTINATION:PENAVICO YANTAI
GESU2611533/031819(20GP) PIC:MR. CUI MING
GESU3435589/031229(20GP) TEL:535-626-3284 FAX:535-674-2576
GESU3542355/031803(20GP) CLEAN ON BOARD “FREIGHT PREPAID”
GESU3545919/031886(20GP)
INBU3817267/031205(20GP)
Total No of container or Packages(in words) SAY: TWELVE(12) CONTAINERS ONLY.
Freight and charges
AS ARRANGED
Revenus Tons Rate Per Prepaid
X
Collect
Freight prepaid at
SEOUL
Preight payable at Place and date of issue
BUSAN ,KOREA FEB 15
2008
Total prepaid in No. of original
B(s)/L
THREE(3)
COSCO KOREA CO.,
LTD.
(Signature)
as Agent for COHEUNG
MARINE SHIPPING CO.,
LTD
Shipped on board(date & others)
FEB 15 2008
接上图
第二章 海运进口接货准备
第一节
海运进口货运业务中相关当事人业务范围
卸船准备工作
第二节
第二章 海运进口接货准备
【案例】
山东加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从提单上得知提单是由COSCO
KOREA CO., LTD签发的,随即在网上查询COSCO的船期表,
确定船舶将于2008年02月19日到达烟台港。同时,COSCO
YANTAI也接到COSCO KOREA CO., LTD的通知,并通过上海
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与烟台XXX货运代理公司取得联系。由
COSCO YANTAI及时将船舶运行动态通知烟台XXX货运代理公
司。确定船期后,山东加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应持由上海市五
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作为被背书人做背书(即在提单的被背书人
处签字盖章)的提单,到COSCO YANTAI 换取提货单。
提货单
致: 环球码头 港区、场、站
收货人: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下列货物已办妥手续,运费结清,准予交付收货人。
编号080217065
船名XINHESHIBA 航次054 起运港BUSAN 目的地 烟台
提单号COHEXB054WSD202 交付条款 CIF CY/CY 到付海运费
卸货地点 烟台港 到达日期20080219 进库场日期20080219 第一程运输
标记与集装箱号 货名 集装箱数 件数 重量(KGS) 体积(m³)
FSCU3324189 TAILOR WELDED 12 96 捆 187,
FSCU7702435 BLANK STEEL
FSCU7703200 SHEETS APFC390
FSCU7709614 ()X1464X635
FSCU7712650
FSCU7826101
请核对放货:
GESU2541333 GESU2611533 INBU3817267
GESU3545919 GESU3435589 GESU3542355
公司负责人签字
2008年02月17日
凡属法定检验、检疫的进口商品,必须向有关监督机构申报。
收货人章
(收货人章) 1
海关章
(海关放行章)2 3 4
5 6 7 8
第一节 海运进口货运业务中相关当事人业务范围
一、船公司在进口货运中的业务范围
1、做好卸船准备工作
由于集装箱船舶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卸完集装箱,
因此,没有一个完整的卸船计划,集装箱则有可能
停滞码头上,影响船舶装卸,使码头工作陷入混乱,
延迟对收货人的交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集
装箱运输能缩短装卸作业时间和提高船舶周转率的
优越性。
从装船港船公司机构或其代理处取得相关单证:
(1)提单副本或码头收据副本
(2)积载图
第一节 海运进口货运业务中相关当事人业务范围
(3)集装箱装箱单
(4)集装箱号码单
(5)装船货物残损报告
(6)特殊货物表
2、制作并寄送有关单据
(1)船舶预计到港通知书
(2)交货通知
(3)货物舱单
3、卸船与交货
4、提货单的签发
第一节 海运进口货运业务中相关当事人业务范围
二、集装箱码头堆场在进口货运中的业务
1、集装箱的卸船准备工作
对于集装箱定期班轮,应根据协议和有关业务章
程的规定,在船舶抵港前一定的时间内将船期计划通
知港口。如由于天气和其他原因未能按期到港则必需
提早通知。
在船舶抵港前几天,码头堆场应从船公司或其代
理人处取得有关单证:
• (1)货物舱单; (4)集装箱装箱单;
• (2)集装箱号码单; (5)装船货物残损报告;
• (3)积载图; (6)特殊货物表
第一节 海运进口货运业务中相关当事人业务范围
2、卸船与堆放
集装箱码头堆场根据制订的卸船计划从船上卸
下集装箱,并根据堆场计划在堆场内存放集装箱。
从船上卸下的集装箱在堆场内存放时应注意:
• (1)空箱与实箱应分开堆放;
• (2)了解实箱内货物的详细情况;
• (3)是否需要安排中转运输;
• (4)在码头堆场内交货,还是在货运站交货;
• (5)预定交货日期。
第一节 海运进口货运业务中相关当事人业务范围
3、交付货物
从船上卸下的集装箱货物,交货对象大致
可分为:收货人、集装箱货运站、内陆承运人
三种。根据不同的交货习惯,交货时应办理的
手续有:
•(1)交给收货人
•(2)交给集装箱货运站
•(3)交给内陆承运人
第一节 海运进口货运业务中相关当事人业务范围
三、集装箱货运站在进口货运中的业务
拼箱货由集装箱货运站从码头堆场领取后,
则在货运站拆箱,并按提单分类,将货物交给前
来提货的收货人。集装箱货运站主要的进口货运
业务有:
1、做好交货准备
2、发出交货通知
3、从码头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
4、拆箱交货
5、有关费用的收取
6、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
第一节 海运进口货运业务中相关当事人业务范围
四、货运代理人在进口货运中的业务
货运代理人在集装箱进口货运中的具体业务有:
1、取得有关装船单据
2、换取提货单
3、报验、报关
4、提取货物
5、索赔
第二节 卸船准备工作
一、船期确定
为保证收货人及时接到货物,避免因为没有得到
准确的船期报告,而延误了办理进口货物的提货
手续,造成集装箱滞港,而产生保管费、再次搬
运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不应发生的费用,给
收货人造成损失,货运代理应在接到收货人提交
的装运港装船通知后,密切联系船公司或其代理
公司,随时掌握进口船舶的运行动态,做好接船、
接货的准备工作。
船期报告分船期预报和船期确报两个阶段,船舶
到港前72小时为船期预报,船舶到港前24小时为
船期确报。
第二节 卸船准备工作
货运代理掌握船期和获取有关船舶运行动态的主要
渠道有:
(1)货运代理在装港的分支机构或代理提供的
有关船舶动态;
(2)各大船公司提供的船期表或船舶动态表;
(3)收货人向货运代理提供的进口货物装船情
况;
(4)国外发货人寄来的货运单证或发送电报所
提供的船期;
(5)各船公司卸港代理提供的进口货物船舶时
间表。
【船期表范例】
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COSCO)船期表(部分
)CHUAN HE/136/E/W
ETD
DALIAN
ETD
TIANJING
ETD
QINGDAO
ETD
SHANGHAI
ETD
YOKOHAM
A
ETD
LONG
BEACH
29/6 周日 30/6周一 3/7周四 4/7周五 7/7周一 16/7周三
ETD
OAKLAND
ETD
YOKOHAMA
19/7周六 31/7周四
第二节 卸船准备工作
二、提货通知
根据我国《集装箱管理规则》,卸港船公司或其代理应在规
定的时间内向收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发送提货通知书:
1、对于整箱交货的,填制整箱交货记录;在集装箱货物运
达提单注明的交货地点后,卸港船公司或其代理的业务部门
应在即日向收货人发出加盖本公司“进口业务专用章”的到
货通知书,通知收货人或起代理人到通知书中指定的地点提
取货物;
2、对于拆箱交货的,填制拆箱交货记录;对于拆箱交付的
进口集装箱货物,港口或内陆中转站、货运站应在卸船后或
集装箱运抵内陆中转站或货运站后4天内拆箱完毕,并向收
货人发出催提通知,通知收货人或起代理人到通知书中指定
的内陆中转站或货运站提取货物。
第二节 卸船准备工作
三、换取提货单(D/O Delivery Order)
1、提单的背书
这里所讲的背书,是指收货人在提单背面签
字盖章表示成为提单权益的合法持有者。
收货人向银行付款后,得到全套信用证单据,
也包括表示物权证明的货运单据—提单。在通常情
况下,提单的收货人会被制成指示式、记名式和空
白抬头式三种格式。
第二节 卸船准备工作
2、换取提货单
通常情况下收货人或其代理收到到货通知书
后,应凭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书到船公司或其代
理处办理换证事宜。按照提单的有关规定,除特
殊情况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只要收到正本提单
就有义务对提单持有人签发提货单。因此,经审
核提单无误后,船公司或其代理应在提货单上加
盖船公司或其代理的“进口提货章”。
【收货人保函范例】
进口电放保函
致:(船公司或其代理)
船名: 航次:
提单号: 柜数:
货名: 件数:
上述货物船公司已做电放指示,我司特此担保,请贵司
予以办理相关放货手续。若由于此电放货物发生纠纷而致使
贵司遭受任何损害或支付任何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用),本公司愿无条件负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并偿还支付之
费用及其利息。
收 货 人:(签字/公章)
日 期:
联系电话:
【收货人保函范例】
进口电放保函
致:(船公司或其代理)
兹有我公司进口货物已经到达 港,具体情况如下:
船名:(VESSEL NAME)
航次:(VOY)
提单号:
货物名称及重量: 吨
该票货物在承运人处已办理了电放手续,现请贵司凭我公司的
保函及所附提单副本办理放货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
及法律纠纷均由我公司承担。
特出具此保函。
注:所附提单副本需背书盖收货人公司公章
货代公司:(公章) 收货人公司:(公章)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第三章 进口检验检疫
第一节
入境报检
第二节
入境货物报检及
入境货物通关单
第三章 进口检验检疫
【案例】
船舶于2008年02月19日到达烟台港,靠泊卸货。
山东加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08年02月20填制
入境货物报检单,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
提单、合同等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并于2008
年02月21日获得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
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入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货代章) * 编 号:
报检单位登记号:(货代的报检号) 联系人:张 珩电话:64537943报检日期:2008年02月20日
收货人 (中文)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
公司
企业性质(划
“√”)
□合资□合作□外资
(外文)SHANGHAI METALS AND MINERALSIMPORT AND EXPORT
CORPIRATION
发货人 (中文)浦 亚 宝 业 有 限 公 司
(外文)POSCO ASIA CO.,LTD.
货物名称(中/外文) .编码 原产国(地区) 数/重量 货物总值 包装种类及数量
制造轿车门中柱用激光焊接钢
板边厚(中间厚)
73269010 韩国 185088 USD
96 捆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XINHESHIBA/054 合同号 08M1HD0052KR
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 贸易国别(地区) 韩国 提单/运单号 COHEXB054WSD202
到货日期 20080219 起运国家(地区) 韩国 许可证/审批号 ***
卸毕日期 20080219 起运口岸 釜山 入境口岸 烟台
索赔有效期至 20080321 经停口岸 *** 目的地 烟台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
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 货物存放地点 环球码头场站
用 途 ***
随附单据(划“√”)或补填 标 记 及 号 码 *外商投资财产(划
“√”)
□是□否
□√合同
□√发票
□√提/运单
□兽医卫生证书
□植物检疫证书
□动物检疫证书
□卫生证书
□原产地证
□许可/审批
□到货通知
□√装箱单
□质保书
□理货清单
□磅码单
□验收报告
□
□
□
N/M *检验检疫费
总金额
(人民币元)
计费人
收费人
报检人郑重声明:
⒈本人被授权报检。
⒉上列填写内容正确属实。
签名:
领取证单
日期
签名
第一节 入境报检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报检范围
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分类
11..进境一般进境一般
报检报检
进境一般报检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
理人,持有关证单向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取得
《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的报。
22..进境流向进境流向
报检报检
亦称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指法定入境检验检疫货
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持有关证单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报检,获取《入境货物通关单》并通关后,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
构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
33..异地施检异地施检
报检报检
异地施检报检是指已在口岸完成进境流向报检,货物到达
目的地后,该批进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
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第一节 入境报检
三、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1、报检的时限
(1) 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
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
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2)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3)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
应在入境前7天报检;
(4) 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
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
验检疫机构报检。
第一节 入境报检
2、报检的地点
(1) 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检验检疫地
点的,在规定的地点报检;
(2) 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废旧物品及在
卸货时发现包装破损、重数量短缺的商品,必须在
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 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报检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
品以及在口岸开件后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在收
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检验;
(4) 其他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
验检疫机构报检;
(5) 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
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第一节 入境报检
四、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1. 入境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验单》,并
提供外贸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
产地证明等有关证单。
2. 按照检验检疫的要求,提供相关其他特殊证单。
五、入境检验检疫一般流程
入境检验检疫一般流程与出境检验检疫的流程
基本相似,也需经过报检、抽样、检验检疫、签证
放行四个环节,相关内容可以参照出境检验检疫流
程。这里不再赘述。
第二节 入境货物报检单及入境货物通关单
一、入境货物报检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境货物(包括废旧物品、集装箱空箱)、包括铺垫材料以及外
商投资财产鉴定的申报。
(二)、主要内容与填制说明
1、报检单位:指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业务、并已在检
验检疫机构登记注册的单位及代码。报检单位一般应加盖公章。经备案,
可以使用“报检专用章”。
2、编号:此栏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人员按国家局要求填写。
3、报检单位登记号:指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登记号和代理报检单
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号。
4、联系人:报检单位(或代理报检单位)的报检员(或代理报检员)姓
名。
5、电话:报检员或代理报检员联系电话。
6、报检日期:填写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第二节 入境货物报检单及入境货物通关单
7、收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中文名称必须准确填写。
8、发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卖方。必要时应准确填写外文
名称。
9、企业性质: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上
打“√”(申报财产鉴定时填写)。
10、货物名称:按进口合同、发票名称填写,如为废旧货
物应注明。
11、.编码:按海关统计商品分类目录中的编码填写。
12、原产国(地区):指货物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按进口合同填写。
13、数/重量:按进口合同、发票及提单填写。
14、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
货物总值填写。
15、包装种类及数量:按实际运输包装种类和数量填写,
如500纸箱。如是木质包装还要注明材质及尺寸。
第二节 入境货物报检单及入境货物通关单
16、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运输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的船
名、车号及航班号。
17、合同号:本批货物的合同号。
18、贸易方式:常见的贸易方式有:一般贸易、边境贸易、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其他贸易等,按本批货物
的实际贸易方式填写。
19、贸易国别(地区):指本批货物贸易的国家或地区,按
合同填写。
20、提单/运单号:填写所附提单或运单号,有二程提单的,
应同时填写。
21、到货日期:指到达目的港日期,按实际情况填写。
22、起运国家(地区):指装载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开始出发
的国家(地区)。
23、许可证/审批号:该批货物如为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
制度或检疫审批制度管理的货物,报检时此栏必须填写进口
安全质量许可证编号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编号。
24、卸毕日期:按货物实际卸毕的日期填写。
第二节 入境货物报检单及入境货物通关单
25、启运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的启运口岸名称。
26、入境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时首次停靠
的口岸名称。
27、索赔有效期:按合同规定的填写,要特别注意截止日期。
28、经停口岸:指本批货物在启运后,到达目的地前中途停
靠的口岸名称。
29、目的港(地):指本批货物预定最后抵达的交货港(地)。
30、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填写装载本批货物的集装箱
规格以及分别对应的数量和集装箱号码全称。若集装箱较多,
可另加附页。
31、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指贸易合同中双方
对本批货物特别约定而订立的质量、卫生等条款和报检单位
对本批货物检验检疫的特别要求。报检单位应在此栏明确提
出,不遗漏。
32、货物存放的地点:指本批货物的具体存放地点。
第二节 入境货物报检单及入境货物通关单
33、用途:指本批货物的用途,如种用、食用、奶用、
观赏或演艺、伴侣、实验、药用、饲用、其它等。
34、随附单据:按实际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单据,在
对应的“□”上打“√”,未列出的,在空白处填加。
35、标记及号码:指本批货物的唛头。按进口合同、提
单所列唛头填写。
36、外商投资财产:根据实际情况,属外商投资财产的
在相应的“□”上打“√”。
37、检验检疫费:由检验检疫机构人员填写。
38、报检人郑重声明:报检人必须亲笔签名。
39、领取证单:由领证人在领证时填写实际领证日期并
签名。
第二节 入境货物报检单及入境货物通关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入境货物通关单
编号:3703002080078420000
1.收货人
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5.标记及号码
2.发货人
韩国浦亚宝业有限公司
3.合同/提(运)单号
08M1HD0052KR
COHEXB054WSD202
4.输出国家或地区
韩国
6.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
XINHESHIBA/054
7.目的地
烟台
8.集装箱规格及数量
20×12
9.货物名称及规格
制造轿车门中柱用激光焊
接钢板边厚(中间厚)
10.H.S.
编码
73269010
11.申报总值
USD
12.数/重量、包装数量
及种类
96 捆
13.证明
上述货物业已报检/申报,请海关予以放行。
签字:XXX 日期:2008年02月21日
14.备注
入
境
货
物
通
关
单
范
例
第二节 入境货物报检单及入境货物通关单
二、入境货物通关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地报关并实施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包括集装箱
等)的通关,包括调离海关监管区的货物。
(二)、主要内容与填制说明
1、合同/提(运)单号:填写本批入境货物的外贸合同及提
(运)单编号,有二程提单应同时填写。
2、输出国家或地区:指本批货物的发货国家或地区。按进口
提单的起运地填写。
3、目的地:本批货物预定最后抵达的交货地点。
4、集装箱规格及数量:填写装载本批货物的集装箱规格及数
量。
5、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写运输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的船
名、车号及航班号。
第二节 入境货物报检单及入境货物通关单
6、.编码:按海关统计商品分类目录中的编码填写。
7、申报总值:合同、发票所列本批货物的货物总值。
8、收货人、发货人、标记及号码、货物名称及规格、包
装数/重量及种类等按“证单填制总体要求”填写。
9、备注:
(1)对经查验没有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可利用进口
废物原料,在备注栏填写“上述货物经初步查验,未
发
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物质。”。
(2)进口旧机电产品:必须填写“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
的
字样以及《配额产品证明》编号、《进口许可证》编
号或《机电产品进口证明》编号或《机电产品进口登
记表》编号。
第四章 进口报关
• 第一节
•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基本要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第四章 进口报关
【案例】
船舶于2008年02月19日到达烟台港,靠泊卸货。
山东加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08年02月22日填
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审单、
查验、完税等手续后,于2008年02月23日获得海
关放行。海关在报关单各联以及提货单上加盖放
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018014665 海关编号:420120081018014665
进口口岸
烟台海关(4201)
备案号 进口日期
20080219
申报日期
20080222
经营单位(3101915033)
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运输方式
江海运输
运输工具名称
XINHESHIBA/054
提运单号
COHEXB054WSD
202
收货单位(0110)
上海航空发动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 (101)
征免性质(101)
一般征税
征税比例
许可证号 起运国(地区)
韩国(133)
装货港
釜山(1480)
境内目的地
烟台其他(37069)
批准文号 成交方式
CIF
运费 保费 杂费
合同协议号
08M1HD0052KR
件数
96
包装种类
其他
毛重(千克)
187968
净重(千克)
185088
集装箱号
FSCU3324189*12(12)
随附单据
入境货物通关单
用途
其他
标记唛码及备注
含碳%硅%硫%锰%.此钢板由三块钢板焊接而成,中间厚度为,两端厚度为
,未经进一步加工
随附单据号: 3703002080078420000
集装箱号: FSCU7702435 FSCU7703200 FSCU7709614 FSCU7712650 FSCU7826101
GESU2541333 GESU2611533 INBU3817267 GESU3545919 GESU3435589 GESU3542355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原产国(地区)单价 总价 币制 征免
01 制造轿车门中柱用激光焊接钢板 185088千克 韩国 1,1540
(502) 照章
边厚(中间厚) (133) 美元 征税
*1464*635mm,适用车型:乐风乐 185088千克
税费征收情况
录入员 录入单位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
责任
申报单位(签章)
电话 填制日期
海关审单批注放行日期(签章)
审单 审价
报关员
单位地址
邮编
征税 统计
查验 放行
第一节 进口货物报关基本要求
1、进口申报
进口申报是指报关单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
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海关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向海关报告进口
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口货物的行
为。申报的具体手续需由报关员代表报关单位向海关办理。
(1) 申报地点
一般情况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设有
海关货物的进境地向海关申报;凡进口的集装箱货物直接
运往内地设有海关的地点,则在口岸向海关申请办理转运
(转点)手续,口岸海关将有关申报单证转交承运人负责
带交内陆地海关,由内陆地海关查验放行。
(2) 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
日起14日内。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一节 进口货物报关基本要求
(3) 申报方式(同出口货物申报)
(4) 申报前看货取样
为了确认货物以便做到如实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经
海关同意后,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提取货样。
(5) 提交报关单及随附单证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完成电子申报后,在计算机上
打印纸制《进口货物报关单》,随附必需的申报单证,提交
给指定的海关,由海关审核,确定是否进行查验。
(6) 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同出口货物报关)
海关接受申报后,将对报关单位所提交的单证进行审核,
即审单。审单是海关监管的第一个环节,它不仅为海关监管
工作中的查验和放行环节打下基础,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
和查私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单证和资料。
第一节 进口货物报关基本要求
海关审单的主要任务有:
(1)确认报关企业及报关员的报关资格和有关证件的
合法性;
(2)报关时限是否符合海关规定,确定是否需征收滞
报金;
(3)货物的进口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对外贸
易法律、法规的规定;
(4)报关单的填制是否完整、准确,单证是否相符、
齐全、有效;
(5)对通过计算机登记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要对有
关加工贸易合同的每次进出口数据进行核扣并在《加
工贸易手册》上登记;
(6)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的税收
政策确定进口货物的征免性质。
第一节 进口货物报关基本要求
2、配合查验
进口货物在进境报关的配合海关查验环节与出口货物出境
报关配合查验的程序和过程完全相同,可以参照海关出口查验
部分内容。
3、缴纳税费
进口货物缴纳税费方式和步骤与出口货物相同,但不同的
是进口纳税的完税价格是以CIF价格为基准的,而出口纳税则是
以FOB价格为基准。
4、提取货物
(1)提取货物
提取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进
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
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到货物进境地的港区海关
监管区(仓库)提取进口货物。
(2)申请签发证明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办完提货手续后,均可向海
关提出申请。
第一节 进口货物报关基本要求
常见的证明如下:
A.进口付汇证明
对需要在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进口付汇核销的
进口货物,报关员应当向海关申请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
(付汇证明联)》。海关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即在《进
口货物报关单》上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作为进口付
汇证明联签发给报关员。同时,通过海关电子通关系统向银
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发送证明联电子数据。
B.进口货物证明书
对进口汽车、摩托车等,报关员应当向海关申请签发
《进口货物证明书》,进口货物收货人凭以向国家交通管理
部门办理汽车、摩托车的牌照申领手续。海关放行汽车、摩
托车后,向报关员签发《进口货物证明书》。同时,将《进
口货物证明书》上的内容通过计算机发送给海关总署,再传
输给国家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1、预录入编号——与出口报关单相同。
2、海关编号——与出口报关单相同。
3、进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入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本栏目应根据货
物实际进口关境的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
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1) 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口报关
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2) 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
海关名称及代码。
(3)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4 、备案号——与出口报关单一致。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5、进口日期
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进境手续的日期。无实
际进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以海关接受申
报的日期为准。
6、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申请
的日期。
7、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
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
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是经营单位在海关办理注册登
记手续时,海关给予的注册登记10位编码。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8、收货单位
指进口货物在境内的使用或销售单位,包括:
(1)自行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9、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入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包括实际
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
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
的运输方式。对于海洋运输,此栏目应填"江海运输"
10、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11、航次号
指载运货物进境的运输工具的航次编号。江海运输:填报船
舶的航次号。
12、提运单号
指进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
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一份报关单
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
分单填报。
13、贸易方式
指以进口货物的实际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口货物
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管理
方式。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14、征免性质
指海关对进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15、征税比例
此栏目空白不填。
16、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商务部及其
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非许可证管
理商品,此栏目空。
17、起运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本栏目应
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
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对于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
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运国(地区)不变,如
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填报中转地作为起运国(地区)。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0142)。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18、装货港
装货港指进口货物运往境内前的最后一个装货港;本栏目应
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
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19、境内目的地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
运抵地。
20、批准文号
进口报关单本栏目空白。
21、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
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表。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22、运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没有运费的进口货物,应填报该份
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填制格式与出口报
关单完全相同。
23、保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没有保险费的进口货物,应填报该
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填制格式与
出口报关单完全相同。
24、杂费
填制格式与出口报关单完全相同。
25、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26、件数
本栏目应填报进口货物运输包装即外包装的实际件数。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27、包装种类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
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常见的包装种
类有:木箱、纸箱、桶装、托盘、包、裸装、散装等。如果一
票货中有两种以上的包装形式,此栏目填“其他”
28、毛重
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本栏目填报进口货物实际毛
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29、净重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
量。本栏目填报进口货物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
公斤的填报为“1”。
30、集装箱号
与出口报关单相同。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31、随附单据
与出口报关单相同。
32、用途
进口货物所填报的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
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
33、标记唛码及备注
H2000通关系统
(1)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2)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
又要求填报的备案号,如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
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关联备案”栏。
(3)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
又要求填报的报关单号,应填报在“关联报关单”栏。
34、项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其要求与出口报关单相同。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35、商品编号
要求与出口报关单相同。
36、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要求与出口报关单相同。
37、数量及单位
要求与出口报关单相同。
38、原产国
原产国(地区)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的国际(地
区)。对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
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该货物的原
产国。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
报相应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39、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第二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40、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41、币制
指进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42、征免方式
指海关对进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
操作方式。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
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
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比如照章、
全免、折半、特案等。
43、申报单位
与出口报关单要求相同。
第五章 进口提取货物
【案例】
山东加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办理完结报检和报关
手续后,于2008年02月23日获得海关放行。山
东加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可以持盖有海关放行章
的提货单到烟台港环球码头堆场提取货物。
提取货物时,应与堆场工作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
续,在交货记录上签收确认,并签署集装箱设备
交接单。
第五章 进口提取货物
一、提货预约手续
为方便码头结算港口费用、提前处理有关文
件并安排移箱和做好交货准备,避免提货等待和
交通堵塞等现象发生,码头堆场一般都规定收货
人或其代理办妥提货手续后,应在码头堆场规定
的时间内提前向码头商务受理部门办理货物提取
的申请,即通常所称的提货“预约”。
第五章 进口提取货物
码头堆场提货预约的一般程序如下:
1、收货人或其代理将办理报关、报检手续的提货单及其他单
据(提箱通知单、进场与出场设备交接单)送码头堆场办理
提货/箱申请。
2、收货人或其代理填写提货“作业申请单”,说明提货申请
的种类,比如,整箱提货、拆箱提货、CFS仓库提货等,以及
预计提箱/货的时间。
3、堆场受理人员首先将提货单上的内容同计算机储存的船、
货数据核对,检查是否单单相符、单货相符,提交的提货单
是否手续齐全;其次根据收货人计划提箱日期在费用账单上
加盖费用收取截止章,并核算出应交纳的港口费用,留下提
货单作为放货依据,并在确定实际提货时间后,打印出正式
的作业申请单一式六联,将客户联连同交货记录三联单交付
收货人或其代理。
第五章 进口提取货物
4、收货人或其代理持作业申请单及交付记录三联
单到码头收费部门交付港费用,收费员收取费用
后留下费用账单联,作为收费依据,并在客户联
费用账单上加盖费用收讫章。
5、支付港口费用后,受理人员打印“提箱凭证
”,在交货记录联、作业申请单申请人联加盖提
箱放行章后将其返还收货人或其代理。
6、受理人员将作业申请单其他联分送堆场、货运
站、调度、检查口等部门,以便这些部门(单位)
凭此申请单安排作业计划。
第五章 进口提取货物
二、提取货物
对于集装箱货物需继续运往内地最终交货地
点交货的,分两种情况:
1、由收货人或其货运代理自行运往内陆目的地,货运代
理应自行确定内陆承运人,并向码头堆场与船公司或其代
理公司办理提货手续,再把集装箱交给内陆承运人运往内
陆目的地。
2、如果是联运集装箱货物,货运代理应及时与船公司或
其代理公司取得联系,由船公司或其代理确定内陆承运人,
其向船公司负责,而船公司对全程运输负责,保证集装箱
全程运输安全;码头堆场与内陆承运人只需办理内部交接
手续,在集装箱运至最终交货地点后,由货运代理或收货
人再与内陆承运人办理货物交接记录。
第五章 进口提取货物
三、延期提货的后果及其处理
货运代理应在提货凭证规定的作业时效内提货,如果超
时提货则需要重新办理申请并将支付额外的堆存费、转栈费,
甚至可能因超期提取而被海关没收。我国《集装箱管理规则
》对超期提货有以下规定:
1、集装箱卸船后,在港口堆场交付的货物超过10天不提货,
港口堆场可将集装箱或货物转场堆放,由此发生的费用,由
收货人负担;在10天内,由港口责任造成的集装箱或货物转
栈的费用,由港口负担。
2、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提货或不按期限和指定地点归还
集装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货物、集装箱
堆存费及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3、自集装箱进境之日起3个月以上不提货的,海上承运人或
港口可报请海关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货物,并从处理货物所
得的款项中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章 进口保险索赔
重点难点
1、保险索赔的一般程序
2、索赔单证
3、代位追偿权
第六章 进口保险索赔
进出口货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发生属于保险责
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投保人或保险单受让人)
可按照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在国
际贸易中,如由卖方办理投保,卖方在交货后即将保
险单背书转让给买方或其收货代理人,当货物抵达目
的港(地),发现残损时,买方或其收货代理人作为
保险单合法受让人,应就地向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要求
赔偿。中国保险公司为便利我国出口货物运抵国外目
的地后及时检验损失,就地给予赔偿,已在一百多个
国家建立了检验或理赔代理机构。
至于我国进口货物的检验索赔,则由有关的专业
进口公司或其委托的收货代理人在港口或其他收货地
点,向当地人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第六章 进口保险索赔
被保险或其代理人向保险人索赔时,应做好下列几项
工作:
1、损失通知
当被保险人得知或发现货物已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单上指明的代理人,并尽可能保留现
场。保险人接到损失通知后应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会同有关方面
进检验,勘察损失程度,调查损失原因,确定损失性质和责任,
采取必要的施就措施,并签发联合检验报告等。
2、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当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提货时如
发现货物有明显的受损痕迹、整件短少或散装货物已经残损外,
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应立即向理货部门索取残损或短理证明。
第六章 进口保险索赔
3、采取合理的施就、整理措施
被保险货物受损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可能的、合理的施就措
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保险公司对此提出处理意见的,应按
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因抢救、阻止、减少货物损失而支付的
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补偿,但以与理赔金额之和不超过该
批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4、备妥索赔单证
保险索赔时,通常应提供的证据有: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
本;运输单据;商业发票和重量单/装箱单;检验报告,残损、
短量证明;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赔偿的函电或其证明
文件;必要时还需提供海事报告或海事申明书;索赔清单,主
要列明索赔的金额及其计算依据。
【案例分析一】
• 案例一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
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
C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
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
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
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
结果装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承
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
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
“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
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
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
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
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
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
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
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
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
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分析以下问
题: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
损失,应由谁承担?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
损失,应由谁承担?
【案例分析一】
• [案例分析]
(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
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
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
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
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
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案例分析二】
案情介绍
2000年10月16日,Y保险公司承保自德国汉堡运往中国上海
的装饰纸。投保人为B公司,收货人是W进口公司,保险条款为
一切险加战争险。该批货物于2000年10月6日装船,Z货运公司签
发了以Z货运公司作为承运人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承运船舶为“H
轮”。该批货物于2000年11月6日到达上海港,2000年11月16日收
货人W进口公司从码头提货,开箱后发现货物有水湿现象。2000
年11月17日中国外轮理货公司出具了发现货物水湿的报告,2000
年11月23日,Y保险公司在目的港的检验代理人A公司对受损货物
进行了检验并出具了检验报告,认定货损原因系承运船舶在运输
过程中淡水进入集装箱所致,认定货物实际损失为13521美元。Y
保险公司依保险条款向收货人W进口公司进行了赔偿,并从W进
口公司处得到代位求偿权益转让书。所以,Y保险公司据此向Z货
运公司主张权利,请求赔偿其损失。
【案例分析二】
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此案是一起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1、Y保险公司与B公司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公司符合法律的
规定,依法成立并有效;
2、Y保险公司依照保险条款向收货人W进口公司进行了赔偿
并得到其权益转让书,取得了涉案货物的代位求偿权;
3、被告Z货运公司在此案中是涉案货物的承运人;
4、货损的价值应以Y保险公司在目的港的检验代理人A公司
出具的检验报告为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
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被告Z货运公司赔偿原告
W进口公司货物损失金额13521美元。
评析
本案涉及保险人如何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权益问题,
即海上保险代位求偿问题。所谓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合
同中,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损
失履行经济补偿后,应即取得对该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和对第
三者的求偿权。
《保险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
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
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其适用具
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
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
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
移给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需
要知道的情况,并尽力协助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保险人向
被保险人实际赔付以后,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可以向对被保
险人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代位求偿权既然是法定权利其适用必然应符合法定的条件,
才能为法律所认可。
这些条件包括:(1)保险人所代位的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
标的物损坏的第三人,依法具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已
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了保险赔偿;(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以保险赔偿责任范围为限;(4)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
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在本案中,Z货运公司承运涉案货物,应为承运人。本案中的
提单为Z货运公司的格式提单,按航运业惯例通过该提单可以识
别的唯一承运人为Z货运公司。承运人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未尽谨
慎管货义务,对涉案货物发生货损应承担责任,收货人W进口公
司对Z货运公司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保险人Y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应向收货人W进口公司
进行赔偿。W进口公司收到了Y保险公司的赔偿款;Y保险公司从
W进口公司处得到代位求偿权益转让书。因此本案中保险人Y保
险公司完成了保险赔偿并取得了收货人的代位求偿权已转让书,
其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享有了收货人对承运人的损害赔偿权。
谢 谢
三月-
2212:15:0812:1512
:15三月-22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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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三月-22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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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5 12: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