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
第二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目标】
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掌握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本章重点
1、含税销售额折合成不含税销售额
2、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重点难点
本章难点
向购买方收取的含税的
价外费用如何折合成不含税的费用
第二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提供应税劳务),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例2—1] 某服装厂出售给某商场西装200套,每套出厂价格为1 2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200×1 200×17%=40 800(元)
增值税的税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单独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如果发生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合并收取的情况,如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上价款和税款不能分别注明,就必须将开具在普通发票上的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作为增值税的税基。其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例2—2] 某商场销售产品一批,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34 000元,税率为17%。
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不含税销售额=234 000÷(1+17%)=200 000(元)
销项税额=200 000×17%=34 000(元)
[例2—3] 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不含税销售额为32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另收取运输装卸费5000元。
该企业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320 000×17%+5 000÷(1+17%)×17%=55 (元)
价外费用一般都是含税的,因此先折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再乘以增值税税率。
当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是纳税人发生了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
其核定顺序及方法如下: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例2—4]某企业移用货物20吨用于非应税项目,无同类货物销售价格,该货物平均成本为每吨3 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适用税率为17%。
其组成计税价格和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组成计税价格=20×3 000×(1+10%)=66 000(元)
销项税额=66 000×17%=11 220(元)
如果是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例2—5] 某企业将生产的化妆品一批作为年终奖励发放给职工,查知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该批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30 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税率为17%。
其组成计税价格和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组成计税价格=30 000×(1+5%)÷(1-30%)=45 000(元)
销项税额=45 000×17%=7 650(元)
从上例计算可以看出,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组成计税价格中包含成本30 000元,利润1 500元(30 000×5%)和消费税13 500元(45 000×30%)。
小结:
1、增值税实行价外税,即纳税人向购买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收取的价款中不应包含增值税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价款和税款分别注明,增值税的税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单独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
2、有些一般纳税人如商品零售企业将商品出售给消费者或小规模纳税人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由于在普通发票上价款和税款不能分别注明,这样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就会将价款和税款合并定价,发生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合并收取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将开具在普通发票上的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作为增值税的税基。
3、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销售商品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费、运输装卸费等费用,价外费用一般都是含税的,因此先折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再乘以增值税税率。
4、当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按纳税人当月或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不能确定的,还可以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作业布置:
作 业:
填空10~14
单选13~16
多选20
简答5
核算2—1 ~ 2—4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一是直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明确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计算;
二是购进某些货物或非应税劳务时其进项税额是通过法定的扣除率和支付金额计算出来的。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其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其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例2—6]某食品公司从农民手中购入小麦200吨,单价1 500元∕吨。
其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进项税额=200×1 500×13%=39 000(元)
[例2—7] 某家具厂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为400 000元,税率为17%,税款为68 000元;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0 000元。
其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进项税额=68 000+10 000×7%=68 700(元)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以上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例2—8] 某家具厂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万元。
外购材料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家具),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万元不能抵扣。
[例2—9]某食品厂在草莓收购季节从农民手中共采购草莓10吨,每吨收购价8 000元,其中8吨用来生产草莓酱,2吨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厂职工。
收购草莓进项税额共计10 400元(10×8 000×13%)
用来生产草莓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8 320元(10 400÷10×8)
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2 080元(10 400÷10×2)
3.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
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这两种情况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
小结:
1、直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明确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计算
2、需要计算进项税额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购进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3%)
(2)购进或者销售货物支付运输费用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7%)
3、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4、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5、进项税额转出
作业布置
作 业:
填空15~16
单选17~18
多选21~24
判断30~32
简答6~7
核算2—5~2—8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如果企业有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或: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例2—10] 某一般纳税人6月销售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 500 000元,税率17%;零售商品开出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468 000元。6月份外购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价款为1 000 000元,税率17%。在自查中发现5月份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材料有8 000元用于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税率为17%。计算6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月初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2 500 000×17%+468 000÷(1+17%)×17%=493 000(元)
当期进项税额=1 000 000×17%=170 000(元)
进项税额转出=8 000×17%=1 360(元)
应纳税额=493 000-170 000+1 360=324 360(元)
[例2—11] 某一般纳税人8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窗框的铝合金材料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为4 000 000元,税率为17%,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注明的运费金额为50 000元。
(2)外购建筑材料用于仓库装修,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为300 000元,税率为17%,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销售铝合金窗框一批,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10 530 000元,税率为17%。
要求计算该公司8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假定月初有上期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13 600元)。
(1)进项税额=4 000 000×17%+50 000×7%=683 500(元)
(2)外购建筑材料用于仓库装修,虽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销项税额=10 530 000÷(1+17%)×17%=1 530 000(元)
由于月初有上期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13 600元,因此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再减上期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即:
应纳税额=1 530 000-683 500-13 600=832 900(元)
[例2—12] 某一般纳税人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购进货物300 000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 000元,增值税额34 000元;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00 000元。
(2)当月销售货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8张,共取得销售额300 000元,开出普通发票10张,共取得销售收入117 000元。
(3)移用货物150吨用于非应税项目,每吨货物平均成本为6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货物适用税率为17%。
(4)当月购进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原价30 000元,税率17%,进项税额5 100元。
要求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1)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进项税额=34 000(元)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是不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上的销售额是含税销售额,应先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乘以增值税税率:
销项税额=300 000×17%+117 000÷(1+17%)×17%=68 000(元)
(3)移用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该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50×600×(1+10%)×17%=16 830(元)
(4)购进生产设备其进项税额5 100元可以抵扣。
应纳税额=68 000+16 830-34 000 -5 100=45 730(元)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与一般纳税人一样,也是不含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上面标明的是含税价格,需按以下公式换算成不含税价格: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2—13] 某商品批发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 9月份实现销售收入154 500元(含税)。该批发企业不含税销售额和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不含税销售额=154 500÷(1+3%)=150 000(元)
应纳税额=150 000×3%=4 500(元)
[例2—14]某商品零售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9月份从批发企业购入商品3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进项税额为5 100元;当月销售商品51 500元。该零售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51 500÷(1+3%)×3%=1 500(元)
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即使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5 100元,也不能抵扣。
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例2—15] 某进出口公司当月从美国进口一批苹果电脑和手机,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 000 000元,该货物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组成计税价格=8 000 000+8 000 000×10%=8 800 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8 800 000×17%=1 496 000(元)
[例2—16] 某进出口公司当月从法国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 000 000元,该货物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税率为17%。
该企业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或: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5 000 000×(1+10%)÷(1-30%)=7 857 (元)
应纳增值税额=7 857 ×17%=1 335 (元)
小结: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的计算公式: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3)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作业布置:
填空17
单选19~20
多选25
判断33~38
简答8~9
核算2—9~2—13